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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4-2007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技术指标。

1.2 本标准适用于已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

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

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的

验收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

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3.2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2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

3.3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

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3.4

电磁流量计

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一种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3.5

水质自动采样器

一种污水取样装置,具有智能控制器、采样泵、采样瓶和分样转臂,可以设定程序按照时间、流量

或外部触发命令采集单独或混合样品。

3.6

数据采集传输仪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通讯传输功能的工控机、嵌入式

计算机、嵌入式可编程自动控制器(PAC)或可编程控制器等。

3.7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指自动分析仪在检验期间的总运行时间(h)与发生故障次数(次)的比值,单位为:h/次。

3.8

零点漂移

采用零点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幅度。

3.9

量程漂移

采用量程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相对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测定量程,仪器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幅度。

3.10

pH 标准液

用基准试剂配制的pH标准溶液,有如下3种:

邻苯二甲酸氢盐pH 标准液(pH=4.008,25℃)。

中性磷酸盐pH 标准液(pH=6.865,25℃)。

四硼酸钠pH 标准液(pH=9.180,25℃)。

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

4.1 验收条件

4.1.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已进行了调试与试运行,并提供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4.1.2 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了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现性检测,满足表1 中的性能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

4.1.3 如果使用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或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应完成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或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与CODCr 转换系数的校准,提供校准报告。

4.1.4 提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选型、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性能等相关技术资料。

4.1.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所采用基础通信网络和基础通信协议应符合HJ/T 212-2005 的相关要

求,对通信规范的各项内容作出响应,并提供相关的自检报告。

4.1.6 数据采集传输仪已稳定运行一个月,向上位机发送数据准确、及时。表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和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性能指标

仪器类型项目性能指标

重复性± 10%

零点漂移± 5mg/L

量程漂移± 10%

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360 h/次

重复性± 5%

零点漂移± 5%

量程漂移± 5%

总有机碳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720 h/次

重复性量程的±2%以内

零点漂移量程的±2%以内

量程漂移量程的±2%以内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720 h/次

重现性± 5%

零点漂移± 5%

量程漂移± 5%

电极法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720 h/次

重现性± 10%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 10%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光度法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720 h/次

重现性±10%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10%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720 h/次

重现性± 0.1pH 以内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漂移± 0.1pH 以内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720 h/次

4.2 监测站房的验收

4.2.1 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站房应密闭,安装空调,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

气压等应符合ZBY 120-83 的要求。

4.2.2 监测用房内应有合格的给、排水设施,应使用自来水清洗仪器及有关装置。

4.2.3 监测用房应有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

4.2.4 各种电缆和管路应加保护管铺于地下或空中架设,空中架设电缆应附着在牢固的桥架上,并在

电缆和管路以及两端作上明显标识。电缆线路的验收还应按GB 50168-92 执行。

4.2.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可选择落地安装或壁挂式安装,并有必要的防震措施,保证设备安装牢

固稳定。在仪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方便仪器的维护。此处未提及的要求参照仪器相应说明书内

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安装还应满足GB 50093-2002 的相关要求。

4.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验收

4.3.1 验收期间不允许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维护、检修和调节。

4.3.2 依据本标准第5 章“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的要求,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进行

验收监测。所有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均应进行验收监测。

4.3.3 对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

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进行实际废

水比对试验,应满足本标准第5 章“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的要求。

4.3.4 对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进行质控样考核,应满足本标准第5 章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的要求。

4.3.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性能指标满足HJ/T 15-1996 中的相关要求。

4.3.6 自动采样器性能满足本标准

5.8 条的要求。

4.3.7 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验收满足本标准

5.9 条的相关要求。

4.4 联网验收

4.4.1 通信稳定性

数据采集传输仪和上位机之间的通信稳定,不出现经常性的通信连接中断、报文丢失、报文不完整等通信问题。数据采集传输仪在线率为90%以上,正常情况下,掉线后,应在5分钟之内重新上线。单台现场机(数据采集传输仪)每日掉线次数在5次以内。数据传输稳定,报文传输稳定性在99%以上,当出现报文错误或

丢失时,启动纠错逻辑,要求数据采集传输仪重新发送报文。

4.4.2 数据传输安全性

为了保证监测数据在公共数据网上传输的安全性,所采用的数据采集传输仪,在需要时可以按照

HJ/T 212-2005 中规定的加密方法进行加密处理传输,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一端请求连接另一端应进行身份验证。

4.4.3 通信协议正确性

采用的通信协议应完全符合HJ/T 212-2005 的相关要求。

4.4.4 数据传输正确性

系统稳定运行一个月后,任取其中不少于连续7 天的数据进行检查,要求上位机接收的数据和数据采集传输仪采集和存储的数据完全一致;同时检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显示的测定值、数据采集传输仪所采集并存储的数据和上位机接收的数据,这三个环节的实时数据应保持一致。

4.4.5 联网稳定性

在连续一个月内,系统能稳定运行,不出现除通信稳定性、通信协议正确性、数据传输正确性以外的其他联网问题。

4.4.6 现场故障模拟恢复试验

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验收过程中,人为模拟现场断电、断水和断气等故障,在恢复供电等外部条件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能正常自启动和远程控制启动。在数据采集传输仪中保存故障前完整分析的分析结果,并在故障过程中不被丢失。数据采集传输仪完整记录所有故障信息。

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

5.1 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

5.1.1 仪器类型

重铬酸钾消解法: 重铬酸钾、硫酸银、浓硫酸等在消解池中消解氧化水中的有机物和还原性物质,以比色法或氧化还原电位滴定法测定剩余的氧化剂,计算得出CODCr值。

5.1.2 验收监测方法

5.1.2.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采集实际废水样品,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与GB/T 11914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过程中应保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与国标法测量结果组成一个数据对,至少获得6个测定数据对,计算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80%相对误差值应达到本标准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

× 100 %

&8722;

=

n

n n

B

A X B

式中 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Xn—第n 次测量值;

Bn—标准方法的测定值;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1.2.2 质控样考核

采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分别用两种浓度的质控样进行考核,一种为接近实际废水浓度的样品,另一种为超过相应排放标准浓度的样品,每种样品至少测定2次,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

5.2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

5.2.1 仪器类型

干式氧化法。指填充铂系、氧化铝系、钴系等催化剂的燃烧管保持在680-1000℃,将由载气导入的试样中TOC燃烧氧化。干式氧化反应器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将载气连续通入燃烧管,另一种是将燃烧管关闭一定时间,在停止通入载气的状态下,将试样中的TOC燃烧氧化。

5.2.2 验收监测方法

5.2.2.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同本标准5.1.2.1条。

当废水样品为高氯废水时,采用HJ/T 70方法与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进行比对。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2.2.2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3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5.3.1 仪器类型

紫外(UV)吸收:普通UV可见光吸收法为通过水中有机污染物对200nm-400nm的吸收强度与标准方法的相关关系换算,具有光谱扫描功能的UV可见光可根据谱图选择最佳吸收波长。

5.3.2 验收监测方法

5.3.2.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同本标准5.1.2.1条。

当废水样品为高氯废水时,采用HJ/T 70方法与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进行比对。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3.2.2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4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5.4.1 仪器类型

a. 气敏电极法:采用氨气敏复合电极,在碱性条件下,水中氨气通过电极膜后对电极内液体pH值的变化进行测量,以标准电流信号输出。

b. 光度法:在污水水样中加入能与氨离子产生显色反应的化学试剂利用分光光度计分析得出氨氮

浓度的方法。

5.4.2 验收监测方法

5.4.2.1 电极法性能验收方法

5.4.2.1.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采集实际废水样品,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与国标方法(GB 7479或GB 7481)对废水氨氮值进行比对试验,比对试验过程中应保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与国

标法测量结果组成一个数据对,至少获得6个测定数据对,计算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80%的相对误差值应达到本标准实际水样比对试

验验收指标。

计算方法见本标准5.1.2.1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4.2.2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4.2.3 光度法性能验收方法

5.4.2.3.1 实际废水样品比对试验

同本标准5.4.2.1.1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4.2.4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5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5.5.1 验收监测方法

5.5.1.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采集实际废水样品,以自动监测仪器与国标方法(GB 11893)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过程中应保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与国标法测量结果组成一个数据对,至少获得6个测定数据对,计算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80%相对误差值应达到本标准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

计算方法见本标准5.1.2.1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5.1.2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

5.6.1 验收监测方法

5.6.1.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采集实际废水样品,以自动监测仪器与国标方法(GB 6920)对废水pH值进行比对试验,比对试验过程中应保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与国标法测量结果组成一个数据对,至少获得6个测定数据对,计算两种测量结果的绝对误差。80%绝对误差值应达到本标准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6.1.2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7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检测验收方法、指标和要求,参照HJ/T 15-1996中第4章“检测与试验方法”执行。

5.8 水质自动采样器

自动采样器能按技术说明书上的要求工作。采样量重复性,采用测量6次采样的体积方式,单次采样量与平均值之差不大于±5mL或平均容积的±5%。

5.9 数据采集传输仪

5.9.1 适应性检查

只修改数据采集传输仪的系统设置和建立相应的测试模板,就可以适应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修改其系统设置可以改变监测对象,采集通道类型可自由设

定,登录时应可设置3个及以上安全级别,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9.2 接口与显示检查

5.9.2.1 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具备模拟量、数字量、标准串行口(RS485/RS232)接口、继电器输出接口等,可以通过RS485 或RS232 接口,向上位机发送数据,以便实时监控污水排放状况。

5.9.2.2 数据采集传输仪接口应具有扩展功能、模块化结构设计,可根据使用要求,增加输入、输出通道的数量,以满足用户的各项监控功能要求。

5.9.2.3 数据采集传输仪应能实时显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和辅助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报警信息,可以用图、表方式,实时显示污染物排放状况和环境参数。

5.9.3 诊断检查

数据采集传输仪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应具备故障断断功能(传感器故障报警、超标报警、通信故障报警、断电记录等)。

5.9.4 独立性检查

当数据采集传输仪与上位机通信中断时,数据采集传输仪能独立工作,仍具有数据采集、控制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和辅助设备运行等各种功能。

5.9.5 管理安全检查

应具备安全管理功能,操作人员需登录帐号和密码后,才能进入控制界面,对所有的操作均自动记录、保存。

登录时应具备不少于3级以上操作管理权限。

5.9.6 数据处理与检索检查

5.9.

6.1 数据处理检查

数据采集传输仪可存储12个月及以上的原始数据,记录水质测定数据和各类仪器运行状态数据,自动生成运行状况报告、水质测定数据报告、掉电记录报告、操作记录报告和仪器校准报告。

5.9.

6.1.1 水质测定数据和各类仪器运行状态数据

a. 水质测定数据;

b. 有效数据个数;

c. 电源故障状态数据;

d. 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状态数据;

e. 零点和量程校准数据;

f. 操作和维护数据;

g. 超标准排放数据;

h. 超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测定上限和下限的数据;

i. 仪器故障数据。

5.9.

6.1.2 掉电记录报告

当数据采集传输仪外部电源掉电又恢复供电时,系统应能自动启动,自动恢复运行状态并记录出现

掉电的时间和恢复运行的时间。

5.9.

6.1.3 操作记录报告

对运行参数设置的修改等操作,数据采集传输仪应自动记录,可对这些记录随时调用。

5.9.

6.2 数据检索检查

能检索不同日期的历史数据,并进行报表统计和图形曲线分析;自动生成日报、月报、年报。

5.9.7 远程通信和校正检查

5.9.7.1 校时检查

上位机可发送时钟命令并校准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时钟,数据采集传输仪同时发送时钟命令,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时钟

5.9.7.2 校正控制检查

5.9.7.2.1 校正检查

通过数据采集传输仪,上位机可发送零点和量程校准命令,来校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5.9.7.2.2 控制检查

对不连续监测的项目(如TOC、CODCr等),上位机可通过数据采集传输仪设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测量时间,也可以发送强制进行水质测定的命令。

5.9.8 现场故障模拟恢复试验

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验收过程中,人为模拟现场断电、断水和断气等故障,在恢复供电等外部条件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能正常自启动和远程控制启动。在数据采集传输仪中保存故障前完整分析的分析结果,并在故障过程中不被丢失。数据采集传输仪完整记录所有故障信息。

表2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 成。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电磁流量计 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一种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水质自动采样器 一种污水取样装置,具有智能控制器、采样泵、采样瓶和分样转臂,可以设定程序按照时间、流量或外部触发命令采集单独或混合样品。 数据采集传输仪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通讯传输功能的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嵌入式可编程自动控制器(PAC )或可编程控制器等。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工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工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背景介绍 1、项目背景 各地环保局在进行污水排放管理的时候会经常遇到下列问题:一是环保管理人员少,巡检周期比较长,不能随时掌握各企业污水排放的情况;二是排污费拖欠严重,排污单位不积极交纳费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公司建立一套“工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系统建成后,环保管理可以实现以下两个目标:第一,在监测中心实时监测所辖单位的污水排放情况,必要时可远程关闭排污阀门;第二,改变传统的收费模式,排污单位需要持IC卡到环保局交费,做到先交费后排污。 2、建设依据 GB11914-89 《水质化学需氧量测定重铬酸盐法》 HJ/T 15-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377-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212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ZBY120-8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系统建设目标 1)实时监测各企业排污口污水COD 含量和污水排放量。 2)实时监测电动阀门的开、关状态。

3)远程控制电动阀门的开启和关闭。 4)IC卡预付费充值管理功能,做到先交费后排污,欠费自动停止排污。 5)可设定污水COD上限值,COD监测数据越限时系统可自动停阀,停止排污。 6)远程监测控终端的安防状态。 7)利用多样的图形展示手段,进行实时、历史数据的展示,达到直观、清晰的效果。 8)对采集链路、通讯网络进行诊断,使工作人员可随时了解通讯及数据传输状态。 9)具备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报警数据的查询功能;现场设备在网络中断、网速过慢时将数据缓存,待恢复后实现断点续传,确保数据完整性。 一、建设方案 1、系统概况 1.1系统组成 本系统由环保局监控中心、通信网络、监控设备、计控设备四部分组成。 监控中心:由计算机、IC卡读写器、GPRS数据传输模块、监测管理系统软件组成。 通信网络:移动公司GPRS-VPN 专网;非接触式IC卡。 监控设备:污水排放测控终端。 计控设备:电磁流量计、COD 在线分析仪、电动阀门。 2、功能特点 2.1监测中心配置 监测中心设备主要由计算机、IC卡读写器、GPRS数据传输模块组成。GPRS数据传输模块和IC卡读写器与计算机之间通过串口线连接,计算机上安装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监控管理系统软件。 监控管理系统软件主要由开户业务、IC卡收费业务、报修管理、实时数据显示、历史数据查询、统计分析、信息告警、远程控制、权限管理等功能模块组成。 2.2通信网络 利用中国移动公司提供GPRS VPN 专网业务平台,建立一个VPN专网,为各测控终端内使用的SIM卡据卡绑定一个固定的IP 地址,设置统一的接入点名称,监测数据只在VPN专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上海环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上海环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 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equipments and installation in Shanghai (发布稿) 2006-11-22发布2006-11-22试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检测项目和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4) 5安装技术要求 (19)

前言 为了加强对上海市水污染源排放的监督管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许可证制度,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相关检测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的条件和技术要求。 安装在固定污染源上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性能须达到或高于本规范要求。所有设备须技术先进,稳定可靠,具有相应的产品认可证书,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以及对水污染源排放监督管理要求的深入,本规范将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2006年11月22日起试行。 当本规范与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标准或规范有冲突时,以国家颁布的标准或规范为准。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1 范围 1.1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条件和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总有机碳(TOC)、pH值、氨氮、温度、流量等参数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HBC6-2001 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监测仪器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 、NH 3 -N 等)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 、NH 3 -N 等)安装技术规范5.1 水污染源排放口建设要求 5.1.1 按照HJ 91中的布设原则选择水污染源排放口位置。 5.1.2 排放口依照GB15562.1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5.1.3 排放口应能满足采样要求。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要设置能满足采样条件的竖井或修建一段明渠。污水面在地面以下超过1m的,应配建采样台阶或梯架。压力管道式排放口应安装取样阀门。 5.1.4 排放口的设置应能满足5.4中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建设相关要求。 5.2 流量监测系统建设要求 5.2.1 需进行测定流量的排污单位,应在其排放口上游能对全部污水束流的位置,根据地形和排水方式及排水量大小,修建一段特殊渠(管)道的测流段,以满足测量流量、流速的要求。 5.2.2 一般可安装三角形薄壁堰、矩形薄壁堰、巴歇尔槽等标准化计量堰(槽)。5.2.3 标准化计量堰(槽)的建设应满足:能够清除堰板附近堆积物,能够进行明渠流量计比对工作。 5.2.4 管道流量计安装处的管道及周围应留有足够的长度及空间以满足管道流量计的计量检定和手工比对。 5.3 监测站房建设要求 5.3.1 应有专用监测站房,新建监测站房面积应不小于10 m 2 ,保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转。 5.3.2 监测站房应尽量靠近采样点,与采样点的距离不宜大于50m。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 5.3.3 应安装空调和冬季采暖设备,具备温湿度计,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等应符合GB/T 17214的要求。 5.3.4 监测站房内应配置安全合格的配电设备,能提供足够的电力负荷,功率不小于5KW,站房内应配置稳压电源。 5.3.5 监测站房内应配置合格的给、排水设施,使用符合实验要求的用水清洗仪器及有关装置。 5.3.6 监测站房应配置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operationandassessmentofwastewater onlinemonitoringsystem(ontrial) 20070712发布200708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HJ/T355—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2007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0006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网址:http://wwwcespcn 电子信箱:bianji4@cespcn 电话:010-67112738 印刷厂印刷 版权专有违者必究 2007年10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 2007年10月第1次印刷印张1 字数40千字 统一书号:1380209·123 定价:1200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7年第49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污 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现批准《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等七项标 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三、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 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1)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工程 建 设 方 案 贰零壹陆年肆月

目录 一.系统概述 1.1 项目概述 1.2 系统建设要求 1.3 系统构成 1.4 在线监测因子种类 1.5 仪器选型 1.6仪器简介 1.6.1 COD在线分析仪技术参数 1.6.2 氨氮在线分析仪技术参数 1.6.3 总磷在线分析仪技术参数 1.6.4 工业PH计技术参数 1.6.5 明渠流量计技术参数 1.6.6 数据采集仪技术参数 二.系统建设 2.1 系统建设时间表 2.2 站房建设方案 2.3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堰槽建设 2.4采样系统建设方案 2.5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建设方案 2.5.1数据采集仪 2.5.2数据传输 2.6 在线分析仪安装方案 2.6.1 操作员基本要求 2.6.2 现场机箱安装 2.6.3 现场管路材料及工具的配备 三.质量及服务承诺 3.1质量保证 3.2 售后服务 四.资金预算

编制说明 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关于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在指定排水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对相关水质参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等)进行监测,以达到相关管理及监管部门对现场处理水质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本方案将分析仪测量系统、采样系统以及数据传输系统进行集成,作为一体化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进行详细的方案设计。 一、系统概述 1.1 项目概述 根据环保局对废水污染物排放进行总量控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要求,拟在的总排口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本项目建设拟选用提供的COD、氨氮、总磷在线分析仪,PH,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并负责安装、调试、运行、保修、快速反应服务及协助项目验收、技术支持、用户培训。 1.2 系统建设要求 该系统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系统具有实用性、先进性、专业性、开放性、安全性、集成性和经济性。 ②总体结构的先进性、合理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③监测参数分析方法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④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⑤取样方式经济、合理,便于维护。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3.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

HJT 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 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和缺失数据的处理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6920 水质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据有效性 指从在线监测系统中所获得的数据经审核符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在质量上能与标准方法可比。 3.2自动分析仪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3.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 3.3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3.4电磁流量计

基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研究

基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研究 发表时间:2016-05-20T15:47:17.0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1期作者:严培新[导读]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是环境监控的重要内容,该系统的稳定运行能够提高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广东韶关 512100 摘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是环境监控的重要内容,该系统的稳定运行能够提高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是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中十分重要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因此,文章重点针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 制措施进行了探讨,可为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的发展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污染源;监测系统;质量控制;数据 环境压力逐渐增大,同时其环境管理工作的难度也在与日俱增,对于如何对水污染源进行监控是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研究的重点之一。其中,在线监测系统在水污染源监控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数据将是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是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中十分重要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因此,为了使该系统运行稳定,从而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加强对其质量保证和控制措施进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是指安装在现场端,用于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排放浓度监控和监测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管道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2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 2.1 人员素质要求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人员需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组织的岗位培训,取得“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能够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开展相关工作,对环境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有深刻了解和认知,能够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有关环境监测相关最新技术动态。 企业应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参加国家或地方举办的环境监测或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培训,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丰富在线监测运维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在线监测运维管理水平。培训学习内容应包括: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学习、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及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的工作原理、运行维护知识、常见故障分析与处理方法等。 2.2 监测站房建设 监测站房是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为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监测站房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①面积应大于71TI,尽量靠近采样点,距离以小于5Om为宜,专室专用;②密封性较好,安装空调,环境整洁,仪器工作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等能够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③有安全合格的配电设备,能够提供足够的电力负荷,功率大于5kw,安装有UPS电源;④安装合格的给、排水设施,使用自来水清洗仪器及有关装置;⑤有规范地接地和避雷装置,可防盗和人为破坏;⑥配备灭火设备;⑦不能位于通信盲区;⑧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 2.3 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 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是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核心,仪器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是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完整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因此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非常必要。 对于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必须依法送权威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对于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需参考设备说明书,依据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O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及环办[2012]57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等要求,进行定期校准或者送至有资质部门进行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内容应包括:①每日远程查看仪器设备运行状态,确认设备正常运行,查看数据传输系统状态,确认数据正常上传;②每48h自动对仪器设备的零点和量程进行校准;③每周对各仪器设备运行状态及主要技术参数进行现场检查,查看自来水供应、泵取水状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存在堵塞,仪器自动清洗功能是否正常,检查站房内电路、气路及通信系统是否正常;检查各仪器设备标准溶液和试剂余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④每月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系统地维护与保养,确认各设备关键单元工作正常,至少进行一次质控样试验及实际水样比对试验。上述工作,均需建立标准规范的维护保养记录并保存。 2.4 数据传输系统维护 目前,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传输方式普遍采用无线传输的方式。分析数据首先通过移动网络传输到移动基站,再通过互联网将数据加密传输至监控中心服务器,从而实现对数据的实时监控。 数据传输系统维护需要开展的工作具体包括:①每月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状况,查看线路连接有情况,抽查数据,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或缺失情况;②实时监控数据上传,定期对比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三方数据是否一致,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或缺失情况,定期对系统进行监控、跟踪和测试;③定期查看无线传输费用情况,确保传输费用充足。 2.5 规章制度建设 企业应按照环办[2012]57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运维管理制度,确保仪器设备稳定运行,上传数据准确有效。规章制度应包括运维人员培训、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校准校验、运行信息公开、故障预防及应急措施等。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方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方案 烟台东润仪表有限公司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方案 目录 1概述 (1) 2公用工程准备 (1) 2.1系统供电要求 (1) 2.2监测站房建设 (1) 2.2.1安装位置 (1) 2.2.2监测房建设要求 (1) 2.2.3供配电及给排水要求 (2) 2.2.4空调 (3) 2.2.5其他配置要求 (4) 2.2.6监测站房示意图 (4) 2.3标准排放口建设 (4) 2.3.1建设目的 (5) 2.3.2建设位置 (5) 2.3.3标准排放口建设内容 (5) 2.3.4标准排放口示意图 (7) 2.4监测站房和排放口之间的管路铺设 (7) 2.4.1水样管路的组成 (7) 2.4.2水样管路材质的选择 (7) 2.4.3水样管路铺设的注意事项 (8) 2.4.4采样管路冬季防冻措施及防碾压措施 (8) 2.4.5仪表电缆线保护管路的铺设 (9) 2.5安装时使用的主要工具 (10) 2.6安装材料 (10) 3系统各组件安装 (10) 3.1系统采水单元的安装 (10) 3.1.1采水泵选型原则 (10) 3.1.2潜水泵安装 (11) 3.1.3自吸式离心泵安装 (12) 3.1.4配水管路安装 (14) 3.1.5预处理系统冬季防冻措施及防碾压措施 (16)

3.2水质主在线分析仪安装 (18) 3.3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安装 (19) 3.4 pH水质分析仪安装 (22) 3.5悬浮物/浊度浓度计 (25) 3.6数据采集仪的安装 (28) 3.7水质自动采样器安装 (28) 4仪器安装安全操作规范 (29)

1 概述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主要分为:公用工程准备、系统组成仪表安装运行、数据采集及传输等,其中公用工程又分为标准排放口建设、监测站房建设、管线铺设及安装等。 2 公用工程准备 2.1 系统供电要求 本系统供电要求:由厂方负责接入电压220V、频率50Hz、功率一般情况下不小于4KV A(本系统额定功率不超过3千瓦,不包括监测站房内的空调用电)。 2.2 监测站房建设 2.2.1 安装位置 为了减小污水采样的滞后时间和增强系统稳定性、便于监控项目的安装工作,监测房安装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尽量靠近废水污染源标准排放口附近,距离不宜大于20米,且安装位置应高于取样口采样点的位置,落差不宜大于3米。 安装地点应清洁,应避开腐蚀性气体,无机械震动,附近不应有强电磁场干扰。 监测站房内如具有加热源(如TOC、TN等),安装必须避开易燃物,严禁烟火和不通风的封闭的场所。 监测站房安装位置应考虑日后方便仪器操作、维护及方便铺设各管路。 监测站房的设置应考虑到不对企业正常生产条件和环境造成影响; 2.2.2 监测房建设要求 新安装的监测站房面积应不小于7m2(单套系统,并需视单套系统组成仪表的数量),室内净高不小于2.6米,放置体积为500mm*700mm*365mm(W×H×D)的机柜(与预处理机柜尺寸一致),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 监测站房基本要求按一般民用建筑的有关规定要求设计,结构材料符合监测站房的安全要求(如

在线监测系统在水污染源检测中的应用

在线监测系统在水污染源检测中的应用 水源污染检测历来是一项技术难题,需要环保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文章基于在线检测技术,建立在线检测系统,可有效了解和掌握区域内水污染源状况,对保护水资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标签:在线检测系统;水污染源;应用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意识已经越来越强烈。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企事业单位不顾环境保护,只顾自身经济效益,各类污染物不经处理就随意排放入河道,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污染,给社会和居民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和危害。而要实时检测水资源污染,就有着“工作量大、监测点多”的现实难题,同时有着“全方面、全天候、全时制”的特点。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水源污染在线检测系统,是了解水资源污染状况的重要手段,不仅可以减少人力物力成本,还可以高效准确的检测出水质情况和水污染发展趋势,为政府的环境评价、管理和规划提供有益的数据分析。 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原则 1.1 先进性 本在线检测系统的研制应采用当下先进的检测技术、通信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能够适应较为恶劣的条件下的水污染源的在线检测和实时传输等功能,确保本系统可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为先进的水平。 1.2 可靠性 本在線检测系统应具有较高的鲁棒性,能够适应在不同环境下水污染源检测下的检测和传输功能,系统应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连续正常工作,在投入应用后,应可以在较少维护和二次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保持良好的工作。 1.3 开放性 本在线检测系统应具有较好的开放性,能够对各种层出不穷的水污染源保持开放学习功能,能够对各种新型检测技术和通信技术保持开放态度,与国内外各项环保政策和协议保持兼容。 1.4 安全性 在设计中注意软、硬件各环节的安全保密性,做好系统内权限的分级管理,采用最新的网络和控制器安全技术,防止非法用户的越权操作。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 一、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范围 (一)钢铁、火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布置)等行业企业; (二)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中的重点排污单位; (四)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确定。 二、应当监控的主要污染物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上述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实施自动监控的污染物及监控点位见下表: 表1

*氟化物为电解铝和平板玻璃行业特征污染物,但目前缺少比对技术规范,且因国内氟化氢标气获取较难导致仪器溯源校准和数据质控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企业选择安装。 *总氮排放重点行业包括氮肥、复混肥(复合肥)等肥料制造,合成氨等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屠宰及肉类加工,味精制造,乳制品制造,酒的制造,饮料制造,皮革和毛皮鞣制加工,染整精加工,纸浆制造和造纸,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 *总磷排放重点行业包括磷肥、复混肥(复合肥)等肥料制造,含磷化学农药制造,无机磷化工,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屠宰及肉类加工,酒的制造,饮料制造,汽车、半导体液晶面板制造,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 *地方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补充需要实施自动监控的污染物。 三、现场端监控要求 (一)废气监控点技术要求 废气监控点应当根据烟气特点选择完全抽取方式、稀释抽取方

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4-2007 1 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技术指标。 1.2本标准适用于已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的验收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 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〇〇七年五月

目录 1规范制定的必要性................................................................................................- 1 - 2原则与依据............................................................................................................- 1 - 3国内外现状............................................................................................................- 2 - 4规范适用范围........................................................................................................- 2 - 5技术规范的制订....................................................................................................- 2 - 5.1基本思路......................................................................................................- 2 - 5.2技术条款的制订..........................................................................................- 3 - 5.2.1在线监测设备的测量原理................................................................- 3 - 5.2.2设备的检测方法................................................................................- 3 - 5.2.3设备基本工作条件............................................................................- 3 - 5.2.4测量范围............................................................................................- 3 - 5.2.5主要性能指标和要求........................................................................- 4 - 5.2.6基本功能要求....................................................................................- 4 - 5.2.7必须符合的相关通讯协议................................................................- 5 - 5.2.7通过的相关技术认证和安全认证....................................................- 5 - 5.2.8 安装技术要求...................................................................................- 5 - 6规范可行性分析....................................................................................................- 5 -

环境服务认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1.1审查范围 现场审查的范围覆盖申请单位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的办事场所及实验室、运营服务现场。 现场审查的范围应涵盖所有申请运营服务类别。 1.2审查时间 现场审查时间应根据所申请服务认证的等级、类别等确定,一般服务保证能力审查时间为2至3人?日;每个运营现场审查点为2至3人?日。 1.3服务保证能力审查 服务保证能力审查一般在申请单位运营管理中心,由认证机构派审查组对申请单位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等内容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单位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包括管理文件、质控体系、运营服务作业指导书、内部审查制度、相关记录等; 2)运营服务档案管理情况,包括:运营服务合同、运营现场记录、质控记录等;3)运营服务人员的人员管理情况,包括:人员的培训、人员能力评价、人员档案等;4)运营服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5)运营服务设备(工具)的购置、校验和管理情况; 6)运营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情况。 1.4服务质量审查 服务质量审查一般在运营服务的现场开展,运营现场的选择一般由认证中心根据申请材料提交的清单中随机选择1~3个现场进行现场考核。由认证机构派审查组对申请单位的运营服务现场、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的实验室、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的办事场所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运营服务现场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相关情况,包括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情况、运营服务情况、相关文件及记录等; 2)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实验室的相关情况,包括实验室场地条件、实验设备及试剂、室验人员能力等; 3)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办事场所的相关情况,包括运营设备的管理、当地运营人员管理、当地运营车辆管理、相关文件记录等。 xx泰融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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