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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修订合同(上)

一、修订前的准备工作

如果你是一位刚入门的律师或助理,多修改合同能够帮助你迅速提高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但是,如果技巧运用不得当,往往容易在这方面栽跟斗。因此,当你接到一份修改合同的活,切记别匆忙动笔。你首先需要做的是遵循如下几个要点,和你的客户或你的指导律师好好谈谈,了解合同背景、批判阅读合同以及寻找资料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古语有云:“横看成岭侧成峰”,合同阅读的角度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要做好合同修订工作,首先应当对合同进行批判性阅读,如何开始呢?你需要从不同角度展开对合同的批判性阅读。修订合同前,首先应当理解和清晰我方客户对合同的态度、看法、关注点和忧虑。如何了解这些内容?最好的方法当然是代入客户的角度,了解客户的“四个什么”:

●一定要改什么?

●可以改什么?

●可以不改什么?

●一定不要改什么?

不要以为这样的工作方式会让客户觉得你的专业水平不足,判断专业水平高低的首要标准绝对不是你写的文字有多专业,而是你能否深刻领会客户的意图和解决客户的忧虑,具体一点就是你需要明白客户需要什么和不需要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

在阅读合同过程中,你可以采用本书上册的“法律文书写作基础篇”当中所列的“离婚思维”,尝试将合同对方假设为两种人:

●粗心人即善意但却粗心大意的人,思考对方在合同的整个履行过程当中,

在每一个环节当中,可能因为履行过失而造成什么后果,合同当中有无相应的制

度安排,给予合同双方挽救补救和控制风险的机会;

●坏人即心怀不轨之人,假设对方恶意毁约,看看在这种前提下合同当中有

什么空子可钻:是否可以废掉整份合同、是否可以借口签约或履行主体不对而拒

不履行或者是否有其他违约行为而可以逃脱惩罚等。有时候,这种逆向思维比你

反复看合同更行之有效。

为了强化这种思维,可以和你身边的同事打个小赌,让他扮演合同相对方的角色来寻找你合同当中的漏洞,失败者请吃饭。此外,从律师的角度看一份合同,除了需要考虑如何逐步推进帮助当事人安排交易程序外,还在于重点考虑两个字:平衡,即考虑现有的合同内容和规定是否足够平衡双方的利益和风险,有无遗漏之处;合同整体框架和表达是否达到实质

和形式上的严和谐统一等。如何具体实现,可以参考本书上册的“合同写作基础篇”当中的相关介绍。

在动笔前,要确保手边有足够的参考资料。现在寻找参考资料的途径太多了,此处毋须介绍。但是,不是什么合同都可以套用模板的,现在网络上的格式文本、合同范本、模板、外文译本满天飞,达到了泛滥成灾的程度。对于这些所谓的范本和模板是否合适,首先看他们出自何人之手,区别如下三种情况分别对待:

●官方范本由政府部门制订的文书模板,基于政府部门平衡合同双方利益的

立场,必然会将双方权利义务写得相对平衡,这类文本不适宜用于双方力量有差

异的交易当中,否则容易使优势方白白丧失争取更多法律权益的机会和使劣势方

成功交易的机会降低。

●企业法务文书由企业法务人员起草的文书版本,一般会注重交易程序的操

作性,但在文字表达和框架上不够严谨,有些甚至可能判断法律关系错误,所以

对于这类合同需要在仔细审查法律关系和用语后才能采用。

●专业律师文书出自专业律师之手的文书,则文字表达和框架相对严谨,但

某些规定可能会过于苛刻、僵化而失灵活,不能很全面和深入地反映客户需要;

在某些部分如违约责任,律师可能会过于强调风险而将某些小问题无限扩大化,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删减或修改很多内容才能真正贴合客户的要求。

比较保险的方式是收集客户以前进行类似交易所采用的合同文本,在这些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定稿,能够让客户感到习惯性的舒服和能够把握风险,因为人都是习惯性的动物,正如古罗马著名诗人奥维德的名言“没有什么比习惯的力量更强大”。

此外,你应该在手边准备上几张白纸,随手记录下你对上述要点和批判性阅读的思考结果,并粗略地将其进行整理和归类。当前述工作完成后,你会发现自己可以从容不迫地开始合同修订工作。并且,当你将按照接下来的步骤修订合同,逐一将白纸上的要点勾掉的时候,我会肯定你将会有种逐步接近完成目标的良好感觉。

二、第一次修订:合法性、结构和排版

(一)合法性

合同修订的重中之重,是合法,这是合同修订的第一要务。在起草或审查合同时,应当注意运用如下技巧以保证合同合法有效:

1、审查合同法律关系

对于合同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审查法律关系当中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内容,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之处,具体如下:

●主体主要是审查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等文件,自然人主要审查

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身份证明;审查合同的授权代表和合同各方是否具备相应

的履约能力,例如授权委托书,公司委托的应当由公司出具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

决议,港澳台企业或外国企业还需提供经中国司法部认可的中国公证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公证证明或经中国驻当地领使馆公证证明。对于授权不明、无权代理、

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向客户明确提示可能导致合同被

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客体主要审查权属证明,例如房产证、发票、提单等;权利义务主要审查

有无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如我国《合同法》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

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

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因此,在起草合同之前,应当审查合同标的所有权

有关文件,例如所有权证书、债权公证文书以及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以证实合同

标的合法性。

●内容注意审查条款的有效性尤其是格式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指违反《合

同法》第53条规定的条款,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对于合同主要内容条款,表述是否真实、合法和完整,

这个问题一般采取在签订合同前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方法以及在合同当中由

合同一方提供保证和承诺的方式解决。

2、审查合同履行程序

例如国有土地出让,一般必须履行“招-拍-挂”程序;建筑工程需要到当地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心”;国有资产转让,需要到当地的国有产权交易所“进场交易”;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获得原审批机关批准;我国企业对外国企业提供担保的,需要经过外汇管理局批准等。这些程序都将影响合同生效条件和履行程序,因此均应在合同当中作出相应规定。

3、审查合同生效条件

注意审查不同的生效条件,签署生效、约定条件生效还是批准生效,这是影响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之处,要明确向客户作出提示。例如:国有资产转让的,出售方是否已经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共有财产转让的,是否已经征得共有权人同意并声明放弃

优先购买权?1[1]有承租人的房地产转让的,承租人是否已经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2[2]对于前述问题,要求合同各方出具相应的批准或声明文件。对于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转让方公司、被转让公司以及受让方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分别签署决议,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

4、避开法律泥潭

所谓法律泥潭就是某些法律规定不明确、现实当中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专家们众说纷纭,法院的判决各有差异,这些问题是千万不能出现在交易当中的。因为商业交易追求的不是法理的明晰和公正,它追求的是商业利益,任何不确定性都将给商业交易带来风险和损害,因此律师必须尽一切可能帮助客户绕开这些法律泥潭,设计更为安全和保险的交易方式,而不是提倡创新和冒险精神,勇闯泥潭。

要千万记住,任何怂恿客户勇敢前进的法律建议都是危险和不可取的。确保合法比较保险的方法是事前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和提供法律分析报告;在合同签署过程当中注意核对各方当事人身份和文件真实性;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及时送交有关政府部门办妥各种批准或备案手续;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注意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二)结构

合同结构的搭建方法有很多,例如根据法律关系顺序、履行顺序等,大多数框架不会单独使用一种方式,而是混合结构。以一个企业软件开发合同为例:

【范本:如何建好合同框架?】

某投资公司拟委托某软件公司设计开发一个项目软件,具体要求是软件开发分为第一次和第二次共两期进行。开发成功后的软件升级和维护服务由该公司继续提供。软件公司法务部自行起草的合同框架以及我们修订后的文稿对比如下:

软件公司所采用的合同框架是采用市面流行的软件开发合同模板基础上修订而成,表面看问题不大,主要方面大多涉及到了,但从律师专业角度来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试举数例:

1、合同标题、框架与法律关系不相符

这个项目是软件开发加售后服务两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原本应该分为两份合同,当事人出于简化起见合并成一份合同,亦无不可,但合同标题应该调整为《软件开发和售后服务合同》,才能准确地反映合同当中的法律关系。这点遗漏反映出起草者在起草前的准备工作不足,进而导致合同框架上没有将软件开发和服务内容独立分离,致使两种责任和处理方式也混杂在一起。

2、合同模块设计不合理

这个合同的模块设计没有针对这个交易的具体特点来进行,将软件开发和售后服务的各期权利义务混杂在一起,结果造成条款内容互相交叉,分配不合理。本次交易应当分为软件开发和售后服务两部分,其中软件开发部分又分为首期和第二期两个小块,合同条块应当作相应的切割。

3、没有规定软件补正和再次验收的条款

考虑到软件属于高新科技产品,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运行才能测试出软件的是否符合开发需求和功能,因此应当考虑制定第一次验收不合格或者在运行当中出现问题时候,双方如

何采取行动的条款。

4、没有制定付款的先决条件

没有从保护我方客户最大利益的角度出发,制定付款的先决条件是软件验收合格和运行正常等。

5、没有根据交易特点设计相应条款

这是一次知识产权的交易,技术含量高但责任大、风险高,所以合同当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产品责任和保密义务等在内容均应加强,才能在切实保护客户利益的同时降低法律风险。

6、没有制定合同解除和终止条款

考虑到这个合同延续时间比较长,中间经过首期开发、二期开发和售后服务三个阶段,由于信息技术发展很快,而且售后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应当为客户考虑制定专门的合同解除条款,以便当软件开发方开发的软件达不到要求或者服务不到位时,客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保持另行寻找开发商的灵活性。

(三)排版

在完成内容之前应该先排版。你或许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会将排版问题放在第一次修订当中,似乎这应该是等所有实质内容完成之后的事?这种看法有问题,因为人认识事物的过程往往都是从外到里,从形式到实质,人对内容的关注重点往往受到形式的左右和影响,只有合适的形式才能准确表达出合适的内容,在不恰当的形式之下,人的注意力会发生偏移,例如同为第一层的两个标题,如果版式没有调好,一个使用加黑、宋体、四号字,另外一个则使用普通字体二号字,你肯定会对两个标题在注意力上产生差异,从而导致考虑重点的差异。两个标题可能还好区分,如果是十个或者二十个呢?那时你的感觉就不仅仅是差异,很可能是混乱不堪了。所以,很难想象一个排版混乱的文书能够将内容和重点恰如其分地表达好。所以,在第一次修订当中,通过文件排版的手段,将合同的结构、框架和思路理清,能够为合同整体修订打好基础,这一点很重要但容易被忽略。

合同审核意见书范本

合同审核意见书范本 合同审核意见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合同审核意见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审核意见书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劳动合同变更的风险提示及实操建议

劳动合同变更的风险提示及实操建议 我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常会遇到我司单方面变更与员工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为调岗、调薪、变更工作地点),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应采用书面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定了我司的用工自主权。基于我国劳动法相关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现状,若我司直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劳动者诉至纠纷解决机构(劳仲委、法院等)的,很大程度上可能会被认定为我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并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法务风控中心提出如下建议: 1.按以下程序变更劳动合同 第一,规章制度中可增加如下内容:“本公司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意向的,将向员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告知书》,员工收到告知书后X日内应将其决定以书面形式发送公司人力中心。”; 第二,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三,对书面变更协议进行备案。 2.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增加授权条款 第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规章制度中规定我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及我司可单方变更工作地点;; 第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概括性授权条款,可作如下约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认可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实际需求或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应拒绝甲方的工作安排,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乙方绩效考核结果及岗位变动情况,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3.调岗调薪的合理性审查实操建议 调岗的合理性审查主要为: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调整后的岗位为劳动者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结合以上几点,我司可根据以下几方面实施调岗调薪:1 第一,基于公司经营的需要; 第二,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合同,亦称“契约”、“合约”、“协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形式,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和主体经济行为的外在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纽带和桥梁,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纠纷解决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纠纷解决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目的。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因此,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目标的实现。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企业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一、目前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如果说企业财富的一半来至于合同,那么企业的风险大部分也来至于合同。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都是深刻的。纵观现状,我国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笔者按照合同管理的不同阶段分别列述。 (一)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有: 1、合同主体失当。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适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实践中主要应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文字表述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容易引起和制造合同争议。依法订立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不完整。就是说条款表述不全面,没有穷尽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其中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漏洞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君子语,避讳“小人言”,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具体可操作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实践中往往发生合同效力方面的问题。 5、违法签订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施工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

关于员工聘用协议书怎么写

关于员工聘用协议书怎么写 关于员工聘用协议书怎么写(一)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工作,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职务(工作)。 第二条聘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协议期内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在乙方严格按协议完成工作后,必须按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聘任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表现实施专业管理,并有权进行考核。 第四条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有权获得劳务报酬。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乙方应结合甲方需求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需加班的时间另行规定) ,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地报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间以及聘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对公司技术资料、成果及其获悉的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泄露给他人或甲方的竞争单位。 (五)乙方受聘于甲方后,原则上不应再为其它企业提供服务,如遇极其特殊的情况需要为第三方服务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其它约定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专家论证会:修改建议稿(清样)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 (草案) (建议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生活消费、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防止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自治区生活消费、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制定、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定义】本条例所称合同格式条款是指经营者为了合同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因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协商的条款。 以商业广告、通知、须知、声明、说明、店堂告示、互联网页、凭证、单据等形式明确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具体权利义务的,依法视为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格式条款经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一致修改的为非格式条款。 第四条【部门及行业组织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生活消费、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制定和使用进行监督,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合同格式条款管理的相关工作。

行业组织对本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制定和使用进行规范和指导,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监督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对合同格式条款制定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非法干涉当事人的合同行为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制定和使用 第六条【原则和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明确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拟定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损害消费者、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明示义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服务场所或者网站公示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供消费者查阅、复制。 经营者对符合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商业广告、通知、 须知、声明、说明、店堂告示、互联网页、凭证、单据等应当设置或者张贴于经营、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 合同格式条款的文字应当通俗易懂。经营者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合同格式条款的文字应当采取黑体字加粗、下划线或其他显著标示方式引起消费者注意;并在合同订立时提请消费者注意,以及按照消费者要求,对格式条款予以解释说明。 第八条【责任免除限制】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下列责任的内容:

遵守劳动合同法倡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遵守劳动合同法倡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来京施工企业同行们、农民工工友们: 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公布实施,对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深入推进来京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外施企业工会联合会近几个月来做了大量工作,举办了来京施工企业党群领导干部贯彻“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了企业和农民工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理解,为来京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来京施工企业溶入首都建筑市场,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工会组织的帮助下,我们在为首都城市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同时,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我们个人不断进步,并光荣地被评选为全国劳动模范和北京市劳动模范。这不仅是党和人民给予我们个人的荣誉,更是对来京施工企业百万农民工的最高褒奖!作为劳动模范,我们誓做首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的先锋,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体现新时期工人阶级的时代风貌。 各位企业同仁、农民工朋友们:在《劳动合同法》即将贯彻实行之际,在此,我们建筑业来京施工企业劳动模范倡议:劳动模范及其企业要带头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坚持以人为本,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体现到贯彻《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重点做好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合法权益的维护。支持工会,帮助指导职工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加强对劳动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劳动关系的和谐促进企业的和谐。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 XXX '和谐奔小 康主题竞赛”;大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提高农 民工整体素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合同解除的问题和建议汇总

合同解除的问题和建议 一、问题提出。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是在合并吸收原有的《中华人民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国技术合同法》的立法司法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同时借鉴了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并体现了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衔接。合同法的出台有力的促进了市场经济的法制化建设,维护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石的交易体系。同时,合同法设立了较为系统完整的合同解除制度,但仍然存在着不尽合理、完备之处。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定解除条件的理解和认定、合同解除的行使程序、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合同等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处理结果。之所以会存在如此争议,主要是因为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设立没有很好的解决前后立法连续性的问题和与其他民事经济法律相协调的问题,同时还因为对新引进的一些法律制度没能很好的本土化,以致于造成立法、司法消化不良现象的必然产生。在此将主要就现实问题,以我国现行《合同法》为基础,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对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解除权的行使方式等容逐个予以评述,同时分析现有合同解除的利弊所在,提出完善我国合同解除的建议,以期和共同学习,在审判实践中能从容应对各种合同解除中出现的问题,从而达到就此问题形成共识和裁判的一致。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三、合同解除的问题和建议。 (一)、合同解除条件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1、对合同法定解除条件的法律评析。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从其容看,在列举规定部分特定的事由外,增加了包容性条款,从而为《合同法》分则以及其他单行法中的合同解除权发生原因统一归入该规予以调整提供了可能性。《合同法》所特别列举的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四种类型,即“不可抗力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预期违约、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履行迟延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不可抗力和除明确列举的其他违约行为场合要构成合同解除权,其衡量的条件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在其他两种特殊情形,则主要规定了当事人对“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标准。 ⑴关于不可抗力条款。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该条款的规定用词更为严谨、科学,但它没有对不可抗力的约定围作出规定。1989年颁布的《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第一款规定,不可抗力为“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引起的客观情况。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的围。”该法规定了不可抗力的围由法定围和约定围两部分组成,并进一步将法定围界定为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引起的客观情况。1999年颁布的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的定义沿用了《民法通则》的表述,其第117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既未列举不可抗力事件的类型,也未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的围。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只有达到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才能够行使合同

人才聘用协议书(标准版)

编号:HL202050119 人才聘用协议书(标准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 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人才聘用协议书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来甲方工作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来甲方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 二、甲方聘用乙方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在协议期内乙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3.接受甲方的领导、聘任、考核与管理。 4.服从甲方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依据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相应的国家工资及有关补贴。 2.根据贡献,经甲方评定,享受相应的校内津贴和奖励。 3.依照甲方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及其他公益待遇。 4.依照《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中有关规定参加职务晋升。 5.享受《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

最新合同终止协议的沟通函

关于合同终止协议的沟通函 篇一:关于合同终止协议沟通函 尊敬的珠海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本人陈挺与贵司于2013年9月3日与贵司签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顺丰便利店合作协议,于2013年9月5日起正式开展业务合作,代收、派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范围内贵司的快递,同时,代收派点在贵司官方网站有明确标识本人租赁的商铺是贵司官方认可的代收、派合作点。合作协议本于2014年9月5日到期,贵司未曾有任何人于任何时间提前知会本人不予续约,默认合同自动延期一年至2015年9月5日,本人基于对贵司品牌的信任,在2014年9月5日之后至2015年7月份,本人继续代收、派贵司快递,合作一直稳定,可以说本人在经营期间付出了心血和努力不容置疑。期间,大约于 2015年4月份左右,贵司未经与本人沟通的情况下擅自与吉林大学云立方物流电商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将原属于本人代收、派的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顺丰的业务分流部分至吉林大学云立方物流电商服务公司,造成本人极大的经济损失,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本人2013年9月与贵司签订合作协议时,顺丰业务量是不足以支撑本人租赁的店铺租金的,本人租赁店铺租金每月7000元,作为市场培育期,本人兢兢业业做好服务工作,目的就是为了长远合作,共谋发展,不看眼前利益看长远。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合作期间本人都是入不敷出,这个数据贵司可以调取系统即可看到,店铺租金加人力成本,本人每月亏损至少3000元,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期间,每月亏损至少2000元,合计在第一个合作年度本人亏损34000元。 二、贵司在经营提成服务费结算上一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本人,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结算周期至少滞后3个月,2014年下半年情况更为严重,直至2015年春节,本人才收到2014年7月份的经营提成服务费,2015年春节后的服务费至今未见踪影,相关数据可以从贵司的财务数据系统中调取到,我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作为双方的诚信合作,贵司在支付经营提成服务费上给本人也带来了损失。 三、 2015年4月份后,本就入不敷出的合作,贵司竟然还将本属于本人代收、派件按照50%的业务量分配给吉林大学云立方物流电商服务公司,直接剥夺了本人的.经营提成服务费至少1万余元。 以上仅为可见的确认的经济损失,还未包括变动成本,资产折旧及机会成本。本人一直在悉心维护贵司的品牌,尽心尽力做好代收、派业务工作。今贵司发来一纸公文,要求与本人终止服务协议,本人在感情上实在难以接受,接受不了贵司的操作手法,我想贵司换位思考,也会觉得这是一个极不合理的决策。经咨询相关法律人士意见,本人提出如下沟通建议:

专家聘用合同

篇一:外聘专家聘用合同 外聘研究员聘用合同 鉴于: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法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为了吸引法学界杰出人才,充分利用社会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全面提高教学、科研综合实力的强烈愿望。 (以下简称乙方)在法学领域内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及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愿意以外聘研究员身份参与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有效期自至止。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可以重新签订。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2、乙方在聘期内的具体工作内容及任务 (1)为甲方在法学领域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2)在客观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出席甲方的重大活动,为甲方的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3)参与甲方的专业建设中,每学期不少于学时的授课量,且每年为教师和学生作学术报告或举办专题讲座(原则上一年不少于次),对青年教师进行具体指导; (4)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教师申报、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每年策划争取到国家级科研项目项或者省、市级科研项目项或者横向项目项,按计划每年提交年度报告,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实现。对本学科研究方向的选择、科研项目的选定等方面给予全面具体的指导; (5)在受聘期内,每年在甲方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个月。 (6)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承担本科生部分紧缺课程或开设新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1、提供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所必要的工作条件; 2、为异地受聘人员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 乙方: 1、应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有团队协作精神,愿意为甲方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发展做出贡献; 2、在聘期间,对外可使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特聘研究员”的称呼参加学术研讨会、申报课题或者发表学术研究成果,但不能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聘任工作内容无关的活动; 3、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尽职尽责按合同努力做好工作、完成任务; 5、接受甲方对完成任务情况的检查。 四、待遇 1、在聘期内,甲方按每年 2、聘期内工资发放方式 3、乙方住所地在河南省外的,可以由甲方报销经济舱的往返机票。 4、乙方为甲方师生所做讲座费用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五、知识产权的归属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并以甲方名义参与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科研项目及所获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应归甲方所有,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申

建议修改的补充协议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合同条款未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受人购房选择银行按揭贷款 1、买受人选择按揭贷款,第一期房款须在签订《本合同》当日(或在出卖人书面确认的交款日期内)付清房价总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认购协议书》所交定金可如数冲抵第一期房款。 2、第二期款即余款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 仟佰拾元整),由出卖人指定银行为买受人提供按揭贷款。买受人在合同签定10日内提供完整的个人住房贷款资料(是否按时提供齐全银行按揭资料以出卖人出具的回执单为准),并履行完毕银行规定的个人按揭的全部手续,同时交纳相关保险、公证、抵押工本费等按揭所需要费用。逾期超过5日,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定金不退并要求买受人按总房款的3%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不被批准的(包括国家或银行政策调整),其付款方式须转换为一次性付款方式履行付款义务,合同价款不变。买受人须在接到未获批准贷款通知(含电话、电传、邮寄等方式)之日起10日内向出卖人付清全部房款,若逾期超过5日不付款,即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另行处置该房而无需通知买受人,此时买受人按总房款的10%承担违约金。出卖人扣除买受人违约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付其它余款退给买受人。若银行批准贷款额度少于买受人申请额度(包括国家或银行政策调整)。买受人应在接到通知(含电话、电传、邮寄等方式)之日起10日内补足差额,若逾期超过5日不付款,即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另行处置该房而无需通知买受人,此时买受人按总房款的10%承担违约金。出卖人扣除买受人违约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付其它余款退给买受人。 4、出卖人按有关要求为买受人提供买房贷款担保,如果遇到买受人不能支付银行贷款的事实发生,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买受人同意将该房所有权退还出卖人,出卖人可另行销售,其房款总额中扣除出卖人代买受人清偿的银行贷款本息,以及买受人须按总房款的10%承担的违约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后,所剩部分由出卖人退还给买受人。 5、如出现上述情形,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买受人除需承担上述相应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至其实际解除违约之日止,按其逾期应付款额向出卖人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且,出卖人对买受人因该房屋所享有的经营回报等收益的时间按其逾期违约天数相应顺延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买受人依照上述条款规定到期应付款项,或因按揭原因实际应补足差额款项,或因逾期还贷导致出卖人代偿的款项及其损失。 第二条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买受人后且买受人提供完整的办理产权证申请材料之日起18个月内由出卖人代办房产证到买受人名下(出卖人向房产主管部门申办产权过户时代买受人签署的材料,买受人均予承认,如果是买受人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房产证过户的,则办证时间顺延),办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重庆市建委关于建议修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函

关于建议修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函 渝建函〔2011〕396号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我市成品住宅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0〕308号)中要求,凡销售成品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在商品房销售合同增加附件,载明主要装修设备、材料及住宅部品的品牌、类型。现行《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成品住宅部分内容有所提及,但是不能完全满足成品住宅管理要求,我委建议对现行《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补充完善,有关修改内容如下: 一、根据目前重庆市商品房建设情况,建议在合同文本中对房屋类型进一步进行分类,分为“清水房”和“成品房”。 二、在合同文本中增加内容,明确成品住宅室内装修材料、部品以及设备的品牌、规格、性能等(参照附表),并以现场公示的方式在样板房内向业主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公示时间为交房之日起30日。建议提供价格、性能基本一致的不少于三种品牌的材料、部品和设备供业主选择。 三、业主拥有对房屋状况的全面的认知权,在交房手续中考虑以下内容:清水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建设单位)应当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建筑能效标识证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和《重庆市商品住房交付书》。甲方(建设单位)还需提供《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合同文本中增加内容,明确以成品住宅交房的商品房,甲方(建设单位)应保证提供的室内设备没有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建设单位)原因,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若装修设备设有他项权利时,甲方(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乙方(业主)。 四、在合同文本中增加装修材料、设备和部品变更约定。建议分三种情况考虑:一是当约定装修材料、设备和部品发生较小变更,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是当约定装修材料、设备和部品发生较大变更(变更种类、范围由合同进行约定),甲方(建设单位)应按总房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三是当约定装修材料、设备和部品发生重大变更,业主有权要求退房。 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内容,明确样板房应作为交房时材料、部品、设备及观感质量的参照物之一,对不属于交房标准的部品样板要予以标示。样板房在交房之日起30日内不得拆除。 特请贵局予以支持!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几点建议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几点建议 摘要:在去年我们法律援助的工作中,也曾接待过很多这样的案子,我们也很乐意帮助他们,可是有很多时候我们却束手无策。因为我们知道,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在法律上他们无论如何是无法讨回工资的。看着许多辛苦工作一年却连一分钱也拿不到的民工,看着他们那求助的眼神,我们感到很伤心也很无奈。现在春节过去了,新一轮的民工潮又要来了。再加上许多大学毕业生也将要加入到找工作的行列中去,为了这样的悲剧不再出现,我想最好的办法是加强一下自身有关的法律知识,预防受骗。当然,社会的复杂远非我们所想象的,我只是尽一分薄力,希望对他们有所帮助。下面结合法援工作的经验,谈一下我个人对劳动者的几点建议(注:本文指的劳动关系是广义上使用的,不仅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还包括雇佣或劳务关系): 一要到合法的劳动市场或职业介绍所找工作。 目前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各项相关的劳动政策,社会保障机制以及再就业机制都没有很好地建立健全,国家对劳动者难以提供足够的保护。可以说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仍是相当的脆弱。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很大。现在由于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城市还有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等待再就业,同时每年还有一大批的大中专毕业生加入找工作行列,这样就业的压力还是相当大的。在这样的就业形势下,在劳动力远远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是没有选择的余地的。我们遇到很多的农民朋友们,在陌生的城市举目无亲,又

无一技之长,只要有人愿请什么活都干。可有的时候就是没有人请。为了生计只有尽快地找到工作,为了尽快地找到工作,他们是顾不了别的什么了。而目前有很多非法中介就是利用了他们的这种心里。他们往往以老乡名义骗取他们信任,说可以替他们找工作,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然后逃之夭夭的。或是收取了高额的介绍费的,又或是进行非法劳工的介绍,介绍人员从事一些非法行业或工作。这样的黑中介在目前来说,不在少数。虽然国家劳动监察部门加强了检查力度,无奈检查过后,他们又如雨后春笋般复燃。所以最好是不要相信这些不规范的劳务或劳动中介。一般要找工作应该到正规的国家办的劳动介绍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找工作比较可靠。或者就是直接上企业或单位去应聘。 二签订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是最好的保障 导致不签订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原因很多,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国家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力,对用人单位的用人的情况监督管理不力所致;而另一方面则是因劳动者本身不重视自身权益,不珍惜自己的劳动所致。事实上,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无论是社会、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本人,都是导致未签劳动合同的重要原因。虽然,也有很多用人单位和用人者并不是存心欺骗劳动者或雇工。只不过一旦双方出现问题争吵起来的时候,他们总会站到自己的一边说话而劳动者或雇工又空口无凭,没有任何其它的证据(即使有对劳动者而言也是极难取证的),最终吃亏的是他们自己。更有甚者,一些不法之徒就是专门利用他们的这一点来骗取他们的血汗钱。所以我们并不是

关于合同检查的建议

关于合同检查的建议: 一、合同签订前期支撑性材料 1、立项文件 关注立项时间、立项审批级次是否合规。 2、招投标及询比价 (1)供应商是否在合格供应商目录内;供应商资质文件是否齐全、合规,关注是否需要具备特殊资质,是否需要授权书等;关注资质、授权书等文件的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2)投标文件、报价单是否合规,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报价单;投标报价单位印章是否齐全清晰;投标价及定标价格是否合理,关注税金的影响;投标或报价单位的报价单与报价汇总情况是否相符,关注报价澄清文件和往来函件。 (3)招标权限报批手续,是否按照集团公司制度规定的招标权限进行招标,关注上级公司及本公司招委会审批权限是否合规。 (4)是否与集团公司、江苏公司、公司招委会确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二、合同会签程序及合同条款 1、合同会签程序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批级次是否合规。 2、检查合同主要条款,关注:合同标的、履行时间、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注意与工期、到货时间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合同价款、酬金、支付方式及结构安排等条款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定价依据;合同条款之间是否矛盾,

合同条款与技术协议中相同条款的约定是否矛盾,如违约责任、工期等;合同签订时间与合同会签时间是否矛盾,合同履行时间与合同会签及签订时间是否矛盾。 3、合同双方签字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是否提供授权委托书;合同印章是否合法合规。同时关注技术协议的签章是否合规。 4、是否按规定签订廉政合同。 三、合同履行 1、检查收货记录、竣工文件等,确认合同是否按约定得到完全履行。关注:竣工验收文件是否有第三方的确认,如监理、审计等;合同履行时间是否发生滞期;发生违约责任时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不收取违约金是否办理签报说明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等。 2、检查结算程序,确认结算程序是否合规。关注:结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在结算时提交竣工资料、签证手续、决算书、验收记录等;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及结构安排进行结算;对于合同约定外的新增或减少项目,是否在结算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是否按合同约定收取保函、预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是否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退还保函、支付到期质保金。 四、合同归档 检查合同是否按规定及时归档,是否妥善保管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传真等资料。

人员聘用合同书样本

编号:________ 人员聘用合同书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 页共17 页

人员聘用合同书样本 人员聘用合同书样本(1)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XX年1月 1日至 XX年12月 31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第 2 页共 17 页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 3 页共 17 页

合同管理工作方法管理重点及建议

合同管理工作方法、管理重点及建议1、合同管理工作方法 1.1合同管理框架 合 同合 关同同 系关关 系系 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督促和纠正合同双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提前向合同双方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2工程变更处理的措施 (1)在授权范围内发出工程变更令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测算变更工程量的比率和价格,提出方案的取舍意见,力争做到工程数量的改变应保持工程总量的平衡或减小。 (2)监理工程师就发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超过授权范围时,协助总监或总监代表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确定变更费用。 1.3工程延期处理的措施 (1)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向业主申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a、工程延期必须符合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条款。 b、延期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作延期意向。 c、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赂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提交有关证明。 d、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28天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报告。 (2)延期评估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定 a、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 b、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c、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充分与正确。 d、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恬当。 1.4费用索赔处更的措施 (1)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承包人每项索赔,并推荐适当的形式,在合同范围内,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做出修正安排,估算承包人报酬并证明其原因,同时证实和修改承包人的支付要求。 (2)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受理费用索赔,向业主提交建议和意见,并将承包人有关材料报送业主。 a、承包人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索取额外的费用。 b、承包人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后,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业主。 c、承包人承诺继续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产,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d、监理工程师索赔事件终止后28天内,收到承我人提交的正式索赔申请。 (3)监理工程师从以下方面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a、索赔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b、索赔的内容符合要求。

合同审查意见书

合同审查意见书 ----[审查编号] 合同名称:XXXX合同 合同编号:XXXXX 送审人:送审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送审时间:年/月/日 一、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 合同审查人应当将本次合同审查的主要法律依据予以列明,并注明简称,方便下文引用。该部分内容同时可作为送审人独立判断之参考。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称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 二、合同审查的目的和方向 说明送审人请求合同审查人进行合同审查的目的,以及合同审查人的审查方向及审查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 合同的形式是否合法、完备等。 三、合同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 不同类型的合同应遵循不同的审查原则进行审查,一般包括如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包括合同主体、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即: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订立的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真实性原则 即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非为合同一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下所为或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所为。 (三)完备性原则 按照合同的性质,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纠纷埋下隐患。 (四)规范性原则 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及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五)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衡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益。 四、合同的基本情况 合同性质为使怀化市钟坡山国家公园多功能化,丰富市民休闲娱乐生活,在

关于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市场经济主体作出的市场经济行为,均需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将双方的合作内容固定下来,并以此作为双方充分履行的保障。一旦产生纠纷,已生效的书面合同则成为双方权益保障的护身符。因此,有效的合同管理成了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下面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介绍一些合同管理中易出现问题之处,供大家参考: 一、具备高度的规避企业风险意识。 合同风险显现有明显的滞后性,签订合同时我们根本无法预知在哪里或什么时候会出现风险,有些甚至几年后才显现出来,导致部分人产生合同管理无用论的错误想法。事实上合同管理人员需具备高度的规避企业风险意识,努力将每一环节的风险控制到最低,这样才能保障企业未来面临的风险最小,企业才能稳健的发展。具备高度的规避风险意识是做好合同管理最根本的前提,也是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最基本素质。 二、对方资信的调查。在签订合同之前,经办人员要调查核实对方的资信情况,不得与实际不存在的企事业组织或身份不明的个人签订合同,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签订合同。有时候我们发现对方只是一个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有时候会发现谈判时是集团公司,签合同的却是其子公司。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子公司的履约能力明显低于母公司,这都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三、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审核。合同文本须包含八要素(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

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有些合同会缺失质量条款、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这三个要素,一旦涉诉,要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将非常困难。 对于对方提供的合同存在明显不对等或不公平的条款要坚决予以修改或删除,对于重大的合同可以交由法律顾问出具审核意见。 四、合同的签订。合同得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订,或由其授权的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实际操作中总是存在超越权限的情况,所以时常会发生合同要付款时要交由法定代表人补签名的情况。因为超越权限范围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须通过法定代表人追认才有效。 五、合同的盖章。有些印章管理责任人员将印章保管及盖章的工作交由没有经验的下属办理,以致会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比如盖章就盖最后一页,没有骑缝盖,盖的章看不清楚等情况。出现纠纷,这类合同基本上属于白签。 六、合同原件的保管。保管存档的合同一定要是双方签名盖章的原件,不能是复印件、传真件,因为诉讼中复印件是没有证明效力的。关于这点,始终有人不明白,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当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的合作条件明显不公平时(如价格),需要及时与对方协商,用补充协议的形式变更合同条款。当双方赖以合作的前提不复存在时,需要及时与对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将损失降到最低。做到这些,需要的是高度规避风险的意识及责任感。 八、双方函件的往来。当双方合作不下去,拟提前终止合同时,通常经办部门会自行发一些函件给对方。对于对样的函件,最好交由法务人员来处理,因为除了函件的内容如何表述非常关键外,如何证明你在什么时候发了一封什么内容的函件对给方也是至关重要的。诉讼中我们需要的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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