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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征管问题的批复》文件的决定

【法规类别】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深地税发[2003]938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3.11.06

【实施日期】1997.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保险业

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的通知》等21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3年11月6日深地税发[2003]938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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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基本规定

城建税: (1)定义: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 (2)征税对象: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属于一种附加税),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三税”同时附征。 (3)纳税人: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团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自2010.12.1起,我国对外资企业恢复征收城建税及教育附加。)(4)税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5)税率: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 ①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②.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③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税率为1% 两个具体规定: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①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②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教育费附加: (1)定义:是为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而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2)征税对象: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三税”同时附征。 (3)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2010年起,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纳税人均需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税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5)税率: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三税”税额的3%)

城市建设维护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本质:附加税 目录 .1特点 .2义务人 .3征税范围 .4计税依据 .5适用税率 .6税额计算 .7征免规定 .8税额减免 .9违章处理

.10征收方式 .11工作要求 .12相关问题 .13法律条规 特点 (一)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按照财政的一般性要求,税收及其他政府收入应当纳入国家预算,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其用途,并不规定各个税种收入的具体使用范围和方向,否则也就无所谓国家预算。但是作为例外,也有个别税种事先明确规定使用范围与方向,税款的缴纳与受益更直接地联系起来,我们通常称其为受益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专款专用,用来保证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就是一种具有受益税性质的税种。 (二)属于一种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三)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 一般来说,城镇规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设与维护资金越多。与此相适应,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

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这种根据城镇规模不同。 差别设置税率的办法,较好地照顾了城市建设的不同需要。 (四)征收范围较广 鉴于增值税、消费税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主体税种,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又是其附加税,原则上讲,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一税种的纳税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也就等于说,除了减免税等特殊情况以外,任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个征税范围当然是比较广的。 义务人 承担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原规定缴纳产品税、增值税、 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1994年税制改革后,改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进口货物者)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2016年5月起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营业税全面取消。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二税”(即增值税、消费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二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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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 【标 签】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代扣代缴办法 【颁布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深地税发﹝1995﹞7号 【发文日期】1995-12-22 【实施时间】1996-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 发﹝1995﹞65号、077号、213号文件的规定,我局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在深圳市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代扣代缴办法和建立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范围内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或个人,均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二、凡在我市范围内取得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到取得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二)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三)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五)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 三、凡在我市范围内支付个人收入的扣缴义务人,必须建立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并在每月7日前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地税征收分局报送上月收入明细表。

四、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所需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及有关资料,从1996年1月1日起请到所在行政区域地税征收分局购取。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各征收分局税政宣传科查询,也可向市地方税务局查询,查询电话:3336333转3804、3806、3816、3824 五、对不按上述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我局将按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收优惠政策 一、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208号 1、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2、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后续优惠均同上述规定有密切联系)(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192号对财税[2002]208号、财税[2003]133号和财社[2002]107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现行3年以上调整为1年以上(含1年),并享受相应期限政策优惠。 (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119号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个体经营活动,按照财税[2002]208号文件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照章征收增值税。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86号 1、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 市区某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2万元,减免1万元,补交上月未缴的增值税0.5万元,滞纳金0.1万元。该纳税人本月应缴纳城建税( )万元。 A. 0.14 B. 0.182 C.0.105 D.0.154 答案:C 【解析】(2-1+0.5)×7%=0.105(万元),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 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 依据。 税率:(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设在县城的B企业按税法规定代收代缴设在市区的A企业的消费税,则下列处理正确 的是( )。 A.由B企业按5%税率代征代扣城建税 B.由A企业按5%税率回所在地缴 纳 C.由B企业按7%税率代征代扣城建税 D.由A企业按7%税率自行缴纳城建税 答案:A 【解析】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所以由B企业按5%税率代征代扣城建税。 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纳税人 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 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营业税 58万元,遂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做出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款等额)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于当日接受了税务机关 的处罚,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为()万元。 A.116 B.125.28 C.120.64 D.129.2 【答案】D 【解析】58×(1+7%+3%)=63.8, 63.8×0.5‰×50=1.595, 合计63.8 × 2+1.595≈129.2 税收优惠: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产生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 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税一第6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单元测试)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单元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是()。 A.缴纳增值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B.缴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 C.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国有企业 D.缴纳消费税的外籍个人 2.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13年3月按规定缴纳营业税20万元,消费税5万元,土地增值税30万元,同时补缴以前月份的营业税4万元,消费税1万元,被加收滞纳金0.3万元,被处罚款0.8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万元。 A.3.11 B.2.5 C.2.4 D.3 3.某县城一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6月将闲置办公楼出租,当月取得租金收入50000元,发生修缮费用10000元;同时出售自己使用过3年的小汽车一辆,取得销售收入2080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A.145 B.120 C.276.11 D.251.11 4.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及出口和内销业务,2013年7月实际缴纳增值税6万元,出口货物经批准免抵增值税2万元。当月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营业税5万元,土地增值税1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A.0.77 B.0.91 C.1.61 D.1.47 5.某县城一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2月进口生产用机器设备一台,向海关缴纳增值税2000元,并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当月使用后又将其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00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A.525 B.425 C.325 D.225 6.位于市区的甲企业2013年3月委托某县城的乙企业加工化妆品一批,甲企业提供原材料20万元,当月加工完毕,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6万元,辅助材料费4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的销售价格,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A.0.60 B.0.54 C.0.64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标准的通知 深地税发〔2011〕123号 2011-04-27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生效日期:2011-04-01 各基层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以下简称财税〔2006〕10号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0〕176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深公积金〔2010〕28号)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自2011年4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标准调整如下: 一、税款所属期2011年6月(含)前,对个人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继续允许扣除“由单位按月工薪总额13%计算发放,且数额不超过3028元的住房补贴”。单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与此相应,上述个人税前已扣除住房补贴,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后,对其单位和个人补缴相应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也不得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补扣。 二、税款所属期2011年6月(含)前,对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当月,为平衡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既可选择扣除“由单位按月工薪总额13%计算发放,且数额不超过3028元的住房补贴”,也可选择扣除“单

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月工资12%的幅度内,数额分别不超过1514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204.67元×3倍×12%),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但两种方法只能选择一种。超过规定上述比例和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个人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次月起:取得由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不再予以扣除;对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和标准,根据财税〔2006〕10号文第二条规定执行,即: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12614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204.67元×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自税款所属期2011年7月(含)起,对个人取得由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一律不得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新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10〕432号)自2011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深圳各区税务所地址

深圳市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地址 深圳市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地址 各区局(税务所)地址邮编(邮寄申报)罗湖区地方税务局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大院518003 福田区地方税务局福田区华富路2039号518035 南山区地方税务局南山区玉泉路28号518052 蛇口地方税务局蛇口工业七路四海大厦九楼518067 保税区地方税务局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518029 盐田区地方税务局盐田区海景二路地税大楼518081 宝安区地方税务局 宝安区地方税 务局 宝安区宝城21区前进路87号518101 新安税务所宝安区创业二路270号 西乡税务所宝安区74区流塘路75号 福永税务所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东区税务大楼 沙井税务所宝安区沙井镇创新路2号 松岗税务所宝安区松岗街道工业街税务大楼 公明税务所宝安区公明街道建设中路5号 光明税务所宝安区光明街道圳美路税务大楼 石岩税务所宝安区石岩街道石岩市场侧 龙华税务所宝安区龙华街道人民北路税务大楼 大浪税务所宝安区大浪街道(暂在龙华税务所办公) 民治税务所宝安区民治街道(暂在龙华税务所办公) 观澜税务所宝安区观澜街道新兰大街89号 龙 龙岗区地方税 务局 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1号518172 龙城税务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1号地税大楼 龙岗税务所龙岗区龙岗街道办龙河路28号 横岗税务所龙岗区横岗街道办松柏街148号

岗区地方税务局 平湖税务所龙岗区平湖街道办守珍街176号 布吉税务所龙岗区布吉街道办吉政路地税大楼 南湾税务所龙岗区南湾街道(暂在布吉税务所办公) 坂田税务所龙岗区布吉坂田吉华路599号 坪山税务所龙岗区坪山街道办东纵路375号 坪地税务所龙岗区坪地街道办富民路59号 坑梓税务所龙岗区坑梓街道办人民西路5号 葵涌税务所龙岗区葵涌街道办葵政西路 大鹏税务所龙岗区大鹏街道办迎宾北路5号 南澳税务所龙岗区南澳街道办同富路19号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所属单位地址、电话、邮编一览表 单位地址邮编 市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518048 稽查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518048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五街八卦岭工业区545栋518028 直属税务分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国税大楼直属分局办税大厅518048 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611栋国税海洋分局518029 罗湖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笋岗九区(蜜园路1号)罗湖区国税局306室518020 福田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福田国税大楼518010 南山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国税大楼501 518052 蛇口国税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133号蛇口国税局518067 盐田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东国税大楼518081 宝安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宝安区新城九区国税大厦518101 西乡税务分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流塘国税大厦518102

税一第6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后作业)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的增值税的同时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C.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照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铁道部(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统一为5% 2.某县城一生产企业2013年7月被查补增值税30000元,消费税50000元,土地增值税40000元,房产税10000元,企业所得税70000元,被加收滞纳金6500元,被处罚款5000元。该企业当月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3.位于市区的某企业将其委托建筑公司建造的一栋办公楼出售,取得收入3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期间,该企业支付建筑公司劳务费1000万元,发生相关费用500万元。该企业此项业务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万元。 某企业(位于市区)2013年6月因进口货物由海关代征增值税3000元,消费税2000元,内销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45000元,消费税30000元。当月还将其抵债得来的土地使用权对外出售,取得收入200000元,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作价15000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5.位于县城的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将其自产的一批化妆品对外抵偿债务,该批化妆品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30万元,最高不含税售价为35万元,当月该企业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万元。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取得出口退税款15万元,出口货物经批准免抵增值税20万元,当月转让股票取得收入5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该股票购置时支付的价款为25万元(含支付的相关税费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万元。 某县城甲企业2013年5月从林场收购一批原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45万元。甲企业将该批原木运往位于市区的乙企业并委托其加工成实木地板一批,当月加工完毕,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实木地板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缴纳了增值税的自然人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以及加收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与缴纳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范,是1985年2月2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税款专款专用、附加税、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征收范围较广等特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作用在于:1、补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足;2、限制了对企业的乱摊派;3、调动了地方政府进行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积极性。 二、纳税义务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

户及其他个人。但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 三、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地点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四、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减征城建税。 自1997年1月1日起,供货企业向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销售出口产品时,以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税额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城建税。 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

【免费下载】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Version2.0前言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为了给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申报方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开发了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自行申报系统。为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学习和掌握这个系统,特编写本操作指南。因现阶段自行申报系统仍需不断完善,对本操作指南的界面截图,使用时请以系统的实际界面为准。1.系统登录功能1.1登录系统 纳税人打开IE 浏览器,输入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9b9339588.html,/12w ,系统登录界面如下图。登录须输入证 件类别、证件号码、密码和校验码并通过系统验证。1.2注册系统如果纳税人以前年度未办理过申报(包括纸质申报)的,在首次使用自行申报系统时,可以点击 按钮,并在以下的开户界面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如下图,红色“*”号为必填项)。录入校验码并点击 按钮,就完成了开户操作。纳税人随后可回到登录页面进行登录操作。

1.3密码重置已开通系统的纳税人忘记了登录密码,或者纳税人以前年度仅办理过纸质申报但有填写手机号码的,可以点击登录页面上的 链接,系统将显示找回密码界面(如下图,红色“*”号为必填项),输入身份证照类别、号码与校验码后点击 按钮。◆如果纳税人现使用手机号码与过去申报的号码一致,可通过手机短信方式获得登录密码,如下图。输入手机号码并点击“获取密码”,系统将给纳税人发送短信,告知 新的初始密码。◆如果纳税人曾经在系统“登记资料维护”界面填写“找回密码问题”及“答案”的,可凭密保问题重设密码,如下图。输入正确的“找回密码答案”和新密码(6-16位)后点击 按钮,即重设密码。◆除此之外,纳税人还可以持身份证件到主管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重置密码手续。4)纳税人在登录首页点击按钮,成功登录个人自行申报系统后,将显示个人登记资料维护界 面。如下图。左侧菜单包含登记资料维护、申报信息录入、申报信息查询以及辅助 功能。2.辅助功能2.1修改密码点击页面菜单区辅助功能的 链接,纳税人设置新的登录密码,并且可以设置找回密码的提示问题和答案(如下图,红色“*”号为必填项)。

广州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 不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只要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中的任何一种,都必须同时缴纳城建税。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暂不缴纳城建税。(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税范围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城建税。 海关对进出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城建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而设计的,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

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穗地税函[2005]216号文明确:随着城市化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市属各县有的已撤县建市,有的撤市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地税征收机关对辖区内发生变化的区域,须按区域的属性分别按以下适用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与申报 应纳城建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合计税额×地区适用税率 城建税的申报和缴纳,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同时进行。其中报和缴纳的规定同三税的申报和缴纳的规定基本相同。 违章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必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缴纳增值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9.10 【实施日期】2014.10.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 行)》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的规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10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 第一条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第二条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分级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填表说明: 1.“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2.“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__城市维护建设税:07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教育费附加:61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 地方教育附加:99049901)”:纳税人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纳税人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3.“减征比例(%)”,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确定的减征比例,系统自动带出。 4.第1栏“一般增值税”,填写本期缴纳的一般增值税税额。 5.第2栏“免抵税额”,填写增值税免抵税额。 6.第3栏“消费税”,填写本期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7.第4栏“营业税”,填写本期补缴以前年度的营业税税额,其附加不适用减征规定。

8.第5栏“合计”,反映本期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合计。 9.第6栏“税率(征收率)”,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或征收率。 10.第7栏“本期应纳税(费)额”,反映本期按适用税率(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7=5×6。 11.第8栏“减免性质代码”,该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 12.第9栏“减免税(费)额”,反映本期减免的税额。 13.第10栏“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反映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的税额。计算公式为:10=(7-9)×减征比例。 14.第11栏“本期已缴税(费)额”,填写本期应纳税(费)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15.第1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为:12=7-9-10-11。 1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深圳市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地址

xx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地址邮编1各区局(税务所) xx地方税务局 xx地方税务局 xx地方税务局 蛇口地方税务局 保税区地方税务局 xx地方税务局 xx地方税务局 xx税务所 xx税务所 xx税务所 沙井税务所 xx税务所 xx税务所 龙华税务所 大浪税务所地址 xxxxxx1076号大院 xx华富路2039号 xxxx28号 蛇口工业七路xx大厦xx

xx八卦二路613栋 xx海山路8号地税大楼 xxxx前进一路82号 xx创业二路270号 xxxx街道流塘路75区地税所 xxxx街道xxxxxx地税所 xx沙井街道寮丰路3号 xxxx街道环城路56号 xxxx街道xx市场侧 xx龙华街道人民xx地税所 xx大浪街道xx89号 (华富工业园综合楼) 民治税务所 观澜税务所 光明新区地方税务局宝安区民治街道民康路地税所xx观澜街道xx路80号 光明xx光明街道xx税务大楼 (光明派出所对面)518107光明办税服务厅 公明办税服务厅 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光翠路税务大楼光明xx公明街道建设xx5号

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1号 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1号 xx区xx街道xx路28号 龙岗区xx街道xx路140号 龙岗区xx街道守珍街176号 龙岗区xx街道xx27号 龙岗区xx街道xx45号 龙岗区xx599号 龙岗区xx街道富民路59号 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政xx20号 龙岗区xx街道xxxx5号 龙岗区xx街道同富路19号 xxxxxx街道东纵路375号 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东纵路375号5龙城税务所xx税务所 xx税务所 xx税务所 xx税务所 xx税务所 xx税务所 xx税务所

深圳市地方税收纳税综合申报表

深圳市地方税收纳税综合申报表 重要提示: 一、本表适用范围: 1、纳税人进行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2、纳税人临时发生纳税义务,或上门代开发票申报; 3、定期定额申报或定率申报。 二、凡未按主管征收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逾期申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填表须知: 一、“纳税人识别号”为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证照号码”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所属时期”按税法规定填写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 三、第1项“征收项目”即“税种”;第2项“征收品目”即“税目”,第3项“经营项目”即生产经营的内容。 四、第4项“计税金额”是指: 1、印花税的计税金额(数量)为应纳税凭证记载金额(数量);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金额为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总额; 3、临时申报、上门代开发票申报的计税金额为营业收入总额; 4、定期定额申报的计税金额为核定的应纳税营业额,定率申报的计税金额为当期营业收入总额。 五、第5项“核定比例”用于印花税为核定征收时填写。 六、第6项“税率(单位税额)”是指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税率,教育费附加的附加率,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的费率。 七、第8项“减免税额”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政策性(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或困难性减免税额。 八、每次申报必须填写“纳税人声明”栏;委托税务代理机构申报的,每次申报都必须填写“代理人声明”栏。 九、“税务机关填写”栏的受理申报日期为实际接受申报表的日期,邮寄申报的为寄出的邮戳日期。

小税种(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小税种(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3、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5、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6、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我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依照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并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其中:1、进出口货物,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应按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 但有特例情况:①原按特定减免后补税,按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之日税率;②保税性质进口货物转内销,按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税率;擅转,按查获日;③暂时进口转正式进口,按申报正式进口之日税率;④分期支付租金,分期付税,按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税率;⑤溢卸、误卸需征,按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实施的税率,无法查明,按补税当天税率;⑥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或其它工作差错需补税的,按原征税日期税率;⑦批准缓税进口以后交税,不论分期或是一次交清,按原进口之日税率;⑧查获的走私补税,按查获日期税率。 原产地规定: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超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对机器、仪器、器材或车辆所用零件、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与主件同时进口且数量合理的,其原产地按主件的原产地确定,分别进口的则按各自的原产地确定。 小税种(二)关税(1)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一)城建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主要目的是筹集城镇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 (二)城建税的显著特点 1.附加税 城建税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其征管方法也完全比照“三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特定目的税 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3.征收范围比较广 鉴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主体税种,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又是其附加税,原则上讲,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范围覆盖了三大税的纳税人范围,故征收范围较广。 4.实行差别税率 一般来说,城镇规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设与维护资金越多。与此相适应,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l%。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作用 1.补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足 2.限制了对企业的乱摊派 3.调动地方政府进行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积极性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三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从地域上看分布很广,具体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四、税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规程完整

市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规程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由主管区局(所)办理。 对查账征收的国、地税共管户,如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控管的,应要求纳税人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然后到地税办理注销登记;如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控管的,地税局先办理注销登记。对定期定额征收的国、地税共管户,应要求纳税人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然后到地税办理注销登记。 一、注销税务登记前置程序 (一)结清税款。纳税人应结清当前属期及以前属期的申报税款、欠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稽查税款的申报及入库。 (二)缴销发票。发票管理岗缴销纳税人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并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三)如果存在未结案件、未办结事项,必须先行结案、先行办结事项。 (四)如果纳税人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未办过户或注销(车船)的,应先行办理过户或注销。 二、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验原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验原件); (五)已先在国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国地税共管户,应提供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六)纳税人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的,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已办理过户或注销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 (一)简易程序 1.适用围:(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2)特殊税务登记中的临时开票纳税人。 2.办理时限:在所有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未发现问题的前提下,当日完成。 3.工作标准与要求: (1)综合服务岗受理审核。核对纳税人是否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审核前置程序是否已办结;确定采用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并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上加具意见。经综合服务岗审核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应即时给予办理注销。经审核资料不齐、手续不全的,应退回纳税人的申请,并告知原因。 (2)注销核准。综合服务岗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上加具同意注销意见,并将容录入系统,打印税务登记注销证明交纳税人,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3)资料归档。综合服务岗将收取的纳税人资料按《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收集、整理成册移送区局办公室,并按规定归档。 (二)审核程序 1.适用围:适用审核程序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查账征收纳税人、特殊税务登记纳税人(除临时开票纳税人)以及单定征收纳税人(只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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