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民法总论 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 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 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 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体系将各种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编纂在一起的民事基本规范。

3 民法的效力:又称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对民法发生效力的范围。

4 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6 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7 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行使民事权利,参与民事法律关系。

8 民事法律关系: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9 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

10民事法律事实构成: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

11民事权利:民事主体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12 民事义务: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

13 民事责任: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4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享有法律人格的人,是相对于作为法律上的人格的法人的称谓。

15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6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7 监护: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8宣告失踪: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9 宣告死亡: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四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20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3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或资格。

24 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章程或者条例的规定,于法人成立时产生,不需要特别委托授权就能够以法人的名义对内负责法人的生产经营或者业务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各人

25 法人的分支机构:根据法人的意志在法人总部之外依法设立的法人分部,其活动范围限于法人的活动范围之内。

26法人的成立:法人取得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事实。

27 法人的变更:法人在存续期内,法人组织上的分立、合并以及在活动宗旨、业务范围上的变化

28 法人的终止:法人上市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消灭的法律事实。

29 非法人组织:又称非法人团体,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30 合伙:合伙是二个以上的人共同出资,经营共同事业的非法人团体。

31 普通合伙:指有两个以上人根据协议,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32 有限合伙: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和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

3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4 物:存在于人身之外、能满足权利主体的利益需要,并能为权利主体所支配和利用的物质实体。

35 限制流通物:是指法律对其流转给与一定程度的限制或者禁止自由流转的物

36特定物:自身具有独立的特征,或者被权利人制定而特定花,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37动产:在性质上能够移动并且不至于损害其价值的物。

38 不动产:在性质上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将损害物的价值的物。

39 民事法律行为: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40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41 意思表示: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行为,法律行为的内心效果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42错误:是指表意人为表意时,因认识不正确或欠缺认识,以至内心的真实意思与外部的表现行为不一致

43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把该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作为确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中指明一定期限,把期限的届至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终止的根据。

44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

45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46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大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相对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对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47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已经成立且已生效,但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行为人依法享有有撤销权的法律行为。

48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已成立但效力状态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法律行为。

49 代理: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制度。

50 代理权: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能够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或者受领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于被代理人的资格。

51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进行的代理

52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53 指定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给他人而产生的代理

54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

55 滥用代理权的禁止: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设定的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滥用代理权以有代理权为逻辑前提;

56 代理权的消灭:代理人与本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消灭,代理人不再具有以本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57无权代理:代理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相对人相信其代理权的事实或者是由,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

58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59 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

60 诉讼时效:权利人:请求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持续的不行使其请求权,请求权相对人即得通过行使其抗辩权而有效抗辩请求权人请求的法律制度

61 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抗辩权产生所需的法定期间

62 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驶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时效期间。

63 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法律制度。

64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

65 继承: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继承权: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66 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直接由法律规定的继承制度

67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制度。

68 转继承:有成转归继承、连续继承、二次继承、再继承,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69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

70遗嘱的设立:自然人生存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所为的、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处分自己财产以及安排与此有关事务的单方法律行为

71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遗嘱的变更,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内容做部分的修改。遗嘱的撤销,指遗嘱人于遗嘱设立后取消所立遗嘱。遗嘱的变更与撤销均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

72遗嘱的执行:遗嘱生效后,由遗嘱执行人实现遗嘱内容。

73遗赠: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74 遗赠抚养协议:自然人,遗赠人、受抚养人;与抚养人之间基于扶养人扶养受抚养人,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

75人身权:民事主体基于人格或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在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

身份关系;中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76 人格权:民事主体平等享有的、经法律认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作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应具备的基本权利。

77肖像权::肖像: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的自然人的形象:肖像权:自然人享有的以自己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78名誉权: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保护自己的名誉不被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加以丑化的权利79身份权:主体基于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80隐私权:自然人对属于自己私人生活范畴的事项依法自由支配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民法简答:

1.民法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的生效和失效,.民法的生效时间分即时生效和之后生效两种情况;民事法律规

范的溯及力问题

2 民法与民法学的区别:“民法”一词有时指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民法,有时指作

为法学学科的民法学,民法学是研究民法规范及有关学理的一门法律科学,民法与

民法学的性质不同。民法是由国家制定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民法学是一种

学说不具有国家强制力,民法与民法学互有联系。互有影响

3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4功能:指导、约束、补充。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禁止权力滥用、公平、公序良俗。

5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6关系: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7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负有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内容:基本内容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是维护法律关系的保障。

8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特定利益。通常指宪法和民法确认的权利。受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分类:财产、人身。支配、请求、形成、抗辩。绝对、相对。主权利、从权利。专属、非专属。既得、期待。原权、救济。权利的行使。

9权利的保护:国家保护,自我保护:自卫行为、自助行为。

10 民事责任的特征: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承担责任:主要是为了补偿权利人所受损失和恢复民事权利的圆满状态:既有过错责任也有无过错责任:内容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

11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2 监护人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宣告失踪的效力

13 监护终止的情形:

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人丧失了行为能力的,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14 法人的特征::法人是社会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独立的组织、财产、责任;

15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6 自然人与法人在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一,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终止时消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才能取得。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总是一致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同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其范围也可能不相一致。三;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来实现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自身的行为即可实现。

17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a、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获得b、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一致c、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机关或代表人实现。

18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异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19 普通合伙特征:两人以上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一般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普通合伙成立条件: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有合伙人人教或实际缴付的资金: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21有限合伙特征: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并存于一个合伙中: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物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

22 普通合伙指有两个以上人根据协议,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两人以上: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一般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和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并存于一个合伙中: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物,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无权执行。

2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物、行为、智力成果、有价证券、权利、非物质利益物的法律特征::存在于人身之外:能满足权利主体的利益需要:一般为有体物:能为人们所支配。

24 民事行为的特征:a、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b、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c、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

25 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1)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2)民事行为根据当事人意思表示产生法律效力,事实行为依据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3)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4;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事实行为的本质在于行为本身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构成

26 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为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妥当

27 无效民事行为的分类: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2.意思表示不自由且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3.内容违法的民事行为。

28 无效的法律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家或者返回集体、第

三人。

29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种类::因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受欺诈而实施的法律行为:受胁迫而实施的法律行为:乘人之危

30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特征:法律行为已经成立:效力状态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效力确定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是否追认或者是否形成了其他法定条件,其结果可能有效可能无效:效力确定为有效的,成立时就有效,确定为无效的,自始无效。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

31无权处分行为代理的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32委托代理权消灭的原因: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被代理人死亡5.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6.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33 法定或指定代理权消灭原因: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死亡或者代理人死亡或者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制指定机关取消指定:其他原因

34表见代理构成要件:a、行为人无权代理b、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者理由c、相对人为善意d、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本身有效

35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异同:两者的相同点:1、行为人都没有本人的授权,不具有代理权。2、行为人实施的都是民事行为。两者的不同点:一、概念: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二

36构成要件:无权代理1.行为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37表见代理1.客观上存在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理由2.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3.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38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1、是法定区间。

2、是可变区间

3、是权利人像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超过该期间,当事人的权利不受人民法院的保护。

39 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法定是由:1.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40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立法精神不同:适用范围不同:诉讼时效:请求权:除斥期间:形成权;:起算时间不同:期间的可变性不同:法律效力与法律援用不同。

41 继承权的特征: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依照合法有效的遗嘱或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权利标的为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方可实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42 代位继承的特征::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人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4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性质和效力不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不同:主体不同:适用范围不同

44 遗嘱继承特征::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排斥法

定继承遗嘱的法律特征a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b遗嘱人生存时亲自: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c遗嘱于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d遗嘱是要式民事行为e、是依法律规定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处分的财产为遗嘱人的财产: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45 遗赠的特征::单方的法律行为:死亡后发生效力:受遗赠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无偿给予受遗赠人财产利益:受遗赠人以外的人,不得接受。

46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异同:异::主体范围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赠中遗赠人不能在指定受遗赠人后再指定:遗嘱中则可以指定候补遗嘱继承人。同: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需要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生效

47 遗赠抚养协议特征::是双方的法律行为:是诺成性、要式性法律行为:双务、有偿法律行为:协议内容实现上有阶段性:不因受扶养人的死亡而终止:当事人之间无法定抚养协议人身权特征::是与主体自身主体资格密不可分的民事权利:具有法定性:具有固有性:为体现在人身权关系中的民事权利:具有非财产性,但其救济权一般具有财产性。人格权特征::民事主体应当具备的:人格权的享有,经法律认可:民事主体人格权平等: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

48身份权特征::属于人身权:须以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或者资格为前提:不直接体现财

产内容

全国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文选读试题

全国2005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文选 读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在我国全面推行公文分段和新式标点的时间是()A.1911年B.1933年 C.1949年D.1951年 2.战国时由于频繁运用上于君主这一特点用途的书,渐成分支文种,称() A.奏B.表 C.上书D.章 3.《奏孝子刘敦儒状》的作者是() A.狄仁杰B.权德舆 C.陆贽D.王守仁 4.“行一事,天下所瞻;出一言,天下所听。动静不可以不慎,进退不可以不思”。语出自 () A.《出师表》B.《请均田疏》 C.《上东宫启》D.《上书正文体》 5.在我国古代,改命为制、令为诏的是在() A.秦代B.汉代

C.唐代D.宋代 6.在我国古代,皇帝派密使交付重臣的秘密诏书,称为()A.手诏B.亲诏 C.密诏D.诏板 7.唐代,正式规定官文书状的用途是() A.上于皇帝B.上于地方官 C.上于皇太子D.上于近臣 8.我国古代用于政事的“移书”虽未纯化为单独的文种,但其方向已向限定于平行转化,这一转化时期是在() A.秦代B.汉代 C.唐代D.明代 9.在我国古代,用刺作审讯笔录的时期是() A.周代B.秦代 C.汉代D.南北朝时期 10.在我国封建社会,由王侯、长官训诲僚属的下行文种是() A.令B.符 C.谕D.教 11.我国古代用于对神明宣誓定盟的文书是() A.宣头B.盟书 C.誓书D.露布 12.清代《胡昆山控张现武藉占祖茔状》所属文种是()

A.状上B.状 C.禀D.禀状 13.布告始设于民国时期,它取代的文种是() A.示B.通电 C.饬D.通告 14.根据上级的布置,专门要求或询问事项所作的报告称为() A.专门报告B.专用报告 C.上复报告D.送审报告 15.与批准性复函的作用大体相同的是() A.指示B.意见 C.批复D.批示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文面款式是公文文字的书面位置安排,主要包括()A.行款B.各程式结构部分的先后 C.载体规格D.位置安排 E.行文制度 17.公文格式包括() A.结构程式B.公文特定用语

应用文写作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 2 应用文:答应用文是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办理公务以及个人事务而使用的具有特定形式或惯用格式的文字。文书:是所有文件资料的总称。包括公务文书和私人文书。公务文书是指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一切文字资料。私人文书即个人或群体在处理私人事务活动中形成的一切有用价值的文字资料等。 文件:是指公务文书中格式完备、现行效用很强的、比较重要的文字材料。包括版头文件和无版头文件。 应用写作:是运用文字、图、表、数字、符号等表述信息的行为过程。 代言作者:是指以代替别人撰写的撰稿人的身份从事写作活动的人。 群体作者:是指两个以上的写作者形成一个群体,从事某一“特殊需要”的写作活动。法定作者:即写作形式上的主体是那些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和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文本:是对使用多种语言文字的同篇文书的区分。应用文的文本:是指用某种语言写成的一篇完整的应用文。

审核:主要是对文稿的审查。审核包括部门领导或职能部门业务审核和发文机关办公厅审核两个环节,后者是文稿审核的主体。 签发:是机关负责人从法律上对文稿的最后认定。公文文稿一经签发,从文字表达的过程来讲就基本完成,签发是公文物化过程的最后手续。 复核:是发文机关办公厅在文稿正式印制前对文稿的再次审核。 文种:是指对具体的公文按其性质和用途的不同要求划分为若干种,并为每种公文规定固定的名称,即文种的名称简称文种。 行文规则:行文规则是指行文时必须遵守的规矩、制度。 批转: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公文批复、转发的一种特有的文书处理形式。转发:是对上级机关、平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单位文书的处理形式。 印发:是机关单位对本单位文书的办理形式,是一种对内发文的特定形式。 公文格式:指的是公文外在的表现形式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在文本中的各自位置,包括公文的用纸、留白等。 命令:属于行政公文;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命令的分类:命令常用的可分为颁布性命令、事项性命令、任免性命令、嘉奖命令、批准或授衔的授予令等五类。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体系将各种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编纂在一起的民事基本规范。 3 民法的效力:又称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对民法发生效力的范围。 4 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6 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7 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行使民事权利,参与民事法律关系。 8 民事法律关系: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9 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 10民事法律事实构成: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 11民事权利:民事主体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12 民事义务: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 13 民事责任: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4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享有法律人格的人,是相对于作为法律上的人格的法人的称谓。 15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6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7 监护: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8宣告失踪: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9 宣告死亡: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四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20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3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或资格。 24 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章程或者条例的规定,于法人成立时产生,不需要特别委托授权就能够以法人的名义对内负责法人的生产经营或者业务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各人 25 法人的分支机构:根据法人的意志在法人总部之外依法设立的法人分部,其活动范围限于法人的活动范围之内。 26法人的成立:法人取得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事实。 27 法人的变更:法人在存续期内,法人组织上的分立、合并以及在活动宗旨、业务范围上的变化

民法总论期末复习题教学提纲

民法总论期末复习题

《民法总论》习题一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合计 20分) 1、民事法律关系 2、代理 3、肖像权 4、民事责任 5、合伙 三、判断:(每题1分,合计5分) 1、“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2、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 3、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可以放弃、转让的,因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是可以放弃的、转让的。() 4、企业法人分立和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5、依照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该行为无效。() 四、单项选择(每题2分,合计18分) 1、下列事实中,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A、李某就出卖自己的旧汽车与张某达成协议 B、王某将李某打伤 C、小张每天坚持踢一个小时的足球 D、80岁的老张因病去世 2、撤销权的性质是()。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3.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由于是超生,张明出生时没敢报户口。其母记得是8月27日,邻居家李婆婆说记得清清楚楚是8月28日那天下午,当时一声雷响,乡医疗所传来孩子响亮的哭声,而乡医疗所的接生记录簿上却

记载着孩子出生于8月29日,乡医疗所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依法张明的出生日期应为()。 A8月27日 B8月28日 C8月29日 D8月30日 4、 8岁的小刚的父母离异,协议小刚随父亲生活,后其父母各自再婚,小刚在奶奶家居住,由奶奶照看,此时小刚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其生父 B其生母 C其奶奶 D其生父生母 5.甲因为意外事故于1996年5月9日下落不明,则其利害关系人最早可于()起申请其为宣告死亡人。 A1998年5月9日 B1998年5月10日 C2000年5月9日 D2000年5月10日6.甲委托乙代签合同,乙因病征得甲同意后又委托了丁代签合同,则甲、丁是() A共同代理 B单独代理 C再代理 D法定代理 7.李某单位今年盖了一批房,他估计自己可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就按房间的面积事先购置了地毯,但最后分房时他未分到。李某购买地毯的行为是: () A无效行为 B可撤销行为 C效力未定行为 D有效行为 8.甲厂业务员邓某带该厂空白委托书与乙厂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货到后甲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厂业务员邓某的行为属于() A无权代理,合同有效 B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有权代理,合同有效 D有权代理,合同无效 9.甲租用乙的房屋,半年后甲拒付租金,乙请求甲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

公文写作与处理名词解释

1、命令是体现国家领导机关意志的下行公文。它具有权威性、指挥性?、强制性和特点。 2、议案是有议案提出权的机构或人民代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建议性公文。主要特点是⑴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⑵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写作应注意什么问题:⑴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决的条件。⑵要注意提出的权限和时限。⑶要注意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 3、决定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主要特点是:⑴内容重要。决定一般都不是由个人作出的,而是由领导集团或权力机构,针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的安排和部署,因而其内容重要。⑵政策性强。决定涉及的问题重大,它公布后,对下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活动有指导、导向作用,因而政策性极强。 ⑶有约束力。决定对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它的执行是带强制性的。 决定的类型有:⑴指挥型??⑵个案型??⑶知照型 指挥型的决定的写作一般由决定理由、决定事项、执行要求三部分组成。写作时要注意做到决定理由充分,决定事项清楚,执行要求明确。 个案型的决定的写作一般由个案事实分析(决定理由)、决定事项,期望要求三部分组成。针对个案做决定,主要目的是扩大影响,让群众学习榜样,警惕错误,所以事实分析要清楚,期望要求要具体。 4、决议是经领导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通过的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部署的指导性公文。 特点有:⑴表达群体意志?⑵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类型有决策部署型?和结果公布型。 5、决定和决议有什么共同点和不同点?答:决定和决议都是下行的指挥性公文,在内容方面接近,侧重于对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文字表述方面,风格也一致,都要求准确、简洁。 决定和决议的不同在于:⑴形成的程序不完全一样。⑵内容的范围不尽相同。⑶发布形式略有不同。 6、指示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工作的公文。特点:⑴针对性⑵原则性。 类型:1、涉及全局问题。带普遍性的指示;涉及局部问题,带特殊性的指示。 指示的正文一般由指示根据、指示事项、执行要求三部分组成。 7、意见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类型有直接指导型和批转执行型。 8、公告是机关、团体向公众宣布重要事项的告知性文件。 9、通告是机关、团体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事项的告性文件。 公告与通告有什么共同点和不同点:公告、通告是性质相近而有一定差别的文种,它们在三个方面有大同小异的特点:⑴公布的公开性:公告和通告的内容都是公开的,公布的目的是要让大家知道或遵守。差别在于发布的范围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公告涉及的范围广,通告涉及的范围小。 ⑵事项的重要性:公告和通告是代表政府或一定的机构发布的,其内容涉及较多群众,因而必须是重要的事情才可以使用公告、通告的形式发布。一般公告公布的都是比较重大的事情,而通告公布的,虽次于公告,但在其适用范围内,也是重要的事情。 ⑶操作的严肃性:公告一般由国家各级政权机构发布,涉及地方法规的,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一般机关团体,不能随意发布公告。发布通告的机构也要注意自己的权限范围,不能超越权限办事。不代表法定机构的团体或个人,不能随意发布通告。 写作公告与通告要注意:⑴符合权限,一事一告。公告、通告写作前一定要明确是否有必要使用这一文种,发布该文种是否在自己的权力范围之内。⑵内容明确,语气庄重。公告、通告是公开宣布较重要的事情,要有关人员知道或遵守,所以内容一定要十分明确,以免执法时出现差错。⑶注意格式。公告、通告的标题有四种形式:发文单位加事由加文种,发文单位加文种,事由加文种,只有文种名称。 10公报是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的告知性文件。公报的特点和公告接近,都具有内容的公开性和重要性,发布机关的权威性。两者的区别:从发布机关来说,党的领导机关多用公报,政府机关多用公告。从内容来说,宣布单独事件多用公告,发布会议情况、谈判情况、统计情况等多用公报。宣布要有关人员遵守的法定事项,用公告而不用公报。 常用的公报有会议公报、统计公报、外交公报三种类型。 会议公报:一般用以公布党的重要会议召开的情况及会议所作的决定。统计公报: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情况的统计数字。外交公报: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政党、团体等在会谈或交往后发表的文件,主要公布会谈各方的观点及取得的共识。发布统计公报要注意什么问题?统计公报必须由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或国家指定的机构发布,任何机构不得随意发布全国性、地区性的统计数字。统计公报以发布各种数据为主,其内容一定要科学、准确。涉及国家机密的统计数字,不得在公报中公布。统计公报一般分项分点或结合表格形式发布。 11、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传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文件。类型有::⑴发布性通知⑵批转性通知⑶转发性通知⑷指示性通知⑸任免性通知⑹事务性通知;通知的主要用途:1.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通知应该知道或者办理的一般事项用通知;2.发布某些行政法规或对下级机关工作有所指示,按照内容不适宜用命令或指示发布的,用通知发布;3.国务院和各部、各委员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秘书工作部门,转达它的领导机关的会议通过的文件和领导上的指示用通知;4.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互相通知需要知道的事项用通知。 12通报是在一定范围内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事项的告知性文件。通报的特点有⑴周知性:即在发文范围内让所有人都知道所通报的情况。 ⑵指导性:同胞的目的不仅仅是要让群众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更重要的是要群众认清事情的性质,提高思想认识。通报的类型:表彰先进型?批评错误型?传达事项型。表彰先进的通报正文:一般按介绍先进事迹、宣布表彰决定、分析先进思想、指明如何向先进学习这样四个步骤写。批评错误的通报正文,应把批评根据、错误事实、处分决定、错误性质、善后办法五个方面写清楚。 13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的陈述性公文。特点有:⑴重陈述。报告的主要任务是如实向上级陈述工作情况,事实和意见的陈述应当是报告的主要内容。⑵有主见。汇报工作不能只摆事实而没有汇报者的观点,汇报者在报告中,应当对所报告的事实,提出自己的看法。报告写作要注意:答:⑴陈述事实要清楚扼要。以汇报工作情况为主的报告,应突出重点,把主要事实讲清楚。⑵表达观点要精炼清晰。报告中需要表达报告者观点的地方也不少,汇报工作需要有自我评价,对今后工作提意见或建议,更是以阐述观点为主。⑶语言要简洁朴实。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因而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可夸大或缩小事实,不可报喜不报忧,不可过分强调困难。类型有: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 14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或批准的报情性文件。特点⑴超前性:请示必须在办事之前。⑵说明性:请示的目的在向上级说明情况,请求帮助。⑶单一性:请示必须坚持“一文一事”,不能在一份公文中同时请示两件以上的事情。类型有:⑴请求批准型⑵请求帮助型⑶请求批转型。请示写作要注意:⑴要遵守行文规则。⑵理由要充分,要求要合理。⑶格式要正确,语言要得体。 15请示和报告有何区别?答: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的陈述性公文。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或批准的报请性公文。报告重陈述并要有主见,请示则具有超前性、说明性和单一性的特点。 15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求事项的指示性文件。特点有:⑴针对性:针对“请示”这一文种,针对请示的机关,针对请示的问题。⑵指导性:批复针对请示表态或发表意见,对下级的工作有指导、规范作用,下级不能违背上级的批复。批复可分几种类型有⑴表态性批复:主要是答复请求批准类的请示,或同意,或不同意。⑵指示性批复:针对下级请示的事项或提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带有指导下级工作的性质。请示写作要注意:⑴要先回应后批复。⑵态度要鲜明,措辞要明确。⑶要及时批复。 16函是机关之间办理日常公务的交往性公文。特点⑴形式灵活,适应性强。⑵务实性强。函可分商洽函、问复函、请准函、知照函。函的写作要注意:⑴一事一函,直陈其事。?⑵语言要平实、亲切、自然。 17会议纪要是记载会议情况和精神用以公布或传达的纪实性文件。特点:⑴纪要性⑵约束性⑶知照性。会议纪要的类型有:⑴决议性会议纪要⑵协议性会议纪要⑶研讨性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的正文写作:一般分为会议概况、会议内容、结束语三个部分。⑴会议概况介绍开会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题、出席者、主持者、会议过程等。⑵会议内容是正文的主要部分,介绍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主要事项。⑶结束语是真个正文部分的小结,往往对与会者、下级机关、有关群众提出一些希望和要求。 18条例是由党政领导机关制定和发布的系统规范某一方面工作、活动、行为等的规范性公文。类型可分为:⑴党的中央机关制定的条例⑵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条例⑶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条例。 19规定是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规范某方面工作的规章性公文。类型有⑴党内规定⑵法规性规定⑶一般性规定 20条例和规定的写作要注意什么? 答:条例和规定都是规范性文种,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写作,可综合以下四点: ⑴草拟条例和规定要遵循下列原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搞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 ⑵起草条例和规定,应当对现行内容相同的法规进行清理。 ⑶条例和规定的内容用条文表达,常见的有“章条式”和“条款式”两种写法。 ⑷语言要准确、严密。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性质:是私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 系的基本法。 3.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分为财产归属关系 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和分配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是基于身份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民法的效力来源划分的民法的 不同形式,主要有制定法、判例、习惯、法理等。 5.民法体系:a.基本法:《民法通则》;b.主要民事法律:《合同法》

《婚姻法》《继承法》;c.民事特别法:《公司法》《票据法》 6.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是 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7.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 止权力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8.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指导功能、补充功能、约束功能。 9.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法律关系。 1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a.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b.民事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 力成果和人身利益。c.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11.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民事关 系的法律后果,没有民事关系就不可能存在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民事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 12.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13.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总论期末练习题(试题附答案)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C) A 指导功能 B 补充功能 C 惩罚功能 D 约束功能 2、下列现象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D) A 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 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济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济业务 C 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适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 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有限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3、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心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D) A 自愿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4、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不包括(B ) A 家庭暴力 B 在愚人节时与某人开玩笑 C 某企业与职工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 D 串通投标的行为 5、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A ) A 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 B 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 C 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 D 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 6、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B )

A 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 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 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 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 7、孙某在本市闹市区有一处商业门面房,李某多次与其商谈转让事宜。当孙某得知即将兴建的平安大道将从自己的房屋位置通过,就将该房转让给李某。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下列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A) A 诚实信用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 公序良俗原则 D 自愿原则 8、甲知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德尔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D)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二、多选题 1、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 AC) A 地位平等 B 意思自由 C 平等协商 D 等价有偿 2、具体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民法制度有(ABCD ) A 先契约义务 B 后契约义务 C 缔约过失责任 D 合同履行 3、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有( ABCD) A 欺诈行为 B 赌博 C 以债务人的人身作为抵押的合同 D 以继续通奸作为房屋赠与的附条件合同 三、判断题1、对 2、错 3、对 1、先契约义务体现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2、射幸行为都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3、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一、选择题

机关公文常用词语总结

机关公文常用词语总结 一、常用排比 1、常用两字词语:心 热心、耐心、诚心、决心、核心、内心、外心、中心、甘心、攻心,进取心、责任心、上进心、公仆心; 2、常用三字词语:可概括为感、性、多、点,不、化、新、力。 (1)X X感: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认同感、荣誉感、成就感。 (2)X X性:重要性、紧迫性、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针对性、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积极性、创造性、长期性、複杂性、艰巨性、可讲性、鼓动性、计划性、敏锐性、有效性; (3)多X X: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多渠道、多措施、多力量、多元素。 (4)X X点:出发点、切入点、突破点、落脚点、著眼点、结合点、关键点、著重点、著力点、根本点、支撑点。 (5)不X X:不松劲、不懈怠、不退缩、不畏难、不罢手、不动摇、不放弃、不改变、不妥协。 (6)X X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集约化、正常化、有序化、智能化、优质化、常态化、科学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7)新X X:新水平、新境界、新举措、新发展、新突破、新成绩、新成效、新方法、新成果、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新关系、新体制、新机制、新知识、新本领、新进展、新实践、新风貌、新事物、新高度。 (8)X X力:活动力、控制力、影响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感染力、亲活力;

3、常用四字词语:意识、认同 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学习意识、上进意识、管理意识; 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 4、常用动宾搭配: 找准出发点、把握切入点、明确落脚点、找准落脚点、抓住切入点、把握著重点、找准切入点、把握著力点、抓好落脚点; 激发巨大热情,凝聚无穷力量,催生丰硕成果,展现全新魅力。 当前工作要有新水平、队伍建设要有新面貌、廉政建设要有新举措、自身建设要有新发展、内部管理要有新突破。 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 二、常用短语 全面推进,统筹兼顾,综合治理,融入其中,贯穿始终,切实抓好,扎实推进,加快发展,持续增收,积极稳妥,狠抓落实,从严控制,严格执行,坚决制止,明确职责,高举旗帜,坚定不移,牢牢把握,积极争取,深入开展,注重强化,规范程序,改进作风,积极发展,努力建设,依法实行,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率先发展,互惠互利,做深、做细、做实、全面分析,全面贯彻,持续推进,全面落实、全面实施,逐步扭转,基本形成,普遍增加,基本建立,更加完备,逐步完善,明显提高,逐渐好转,逐步形成,不断加强,持续增效,巩固深化,大幅提高,显著改善,不断增强,日趋完善,比较圆满。 三、常用动词 推进,推动,健全,统领,协调,统筹,转变,提高,实现,适应,改革,创新,扩大,加强,促进,巩固,保障,完善,加快,振兴,掘起,分工,扶持,改善,调整,优化,解决,宣传,教育,发挥,支持,带动,帮助,深化,规范,强化,统筹,指导,服务,健全,确保,维护,优先,贯彻,实施,深化,保证,鼓励,引导,坚持,深化,强化,监督,管理,开展,规划,整合,理顺,推行,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汇总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汇总 1、民法:民法是调整社会平等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民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3、财产关系: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我国民法调整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财产所有和交换为内容,即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4、民法的渊源: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5、商法:又称商事法,形式上的商法专指民法典以外的商法典以及公司、保险、破产、票据、海商等单行法;实质上的商法是指一切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6、民法的体系:与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商品关系的内在要求相适应形成的以调整财产所有和财产交换为目的,由民事主体、物权、债和合同等制度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7、制定法: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 8、民事单行法:针对特定类型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而制定的特别法规。 9、习惯法:已经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规则或者安排的习惯。 10、民事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纳入民法调整范围的生活关系,也可以说是人与人之间因民法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11、法律事实:法律权利义务产生的根据,包括与人的意志有关的行为以及与人的行为无关的事实(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非法律行为)。 12、民事法律事实:民法的基本概念,指民法认可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亦即由民事法律规定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事实。 13、民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民法的基本属性和基本价值、为民法所固有并对民事立法与司法活动具有最高指导意义的标准;全部民事规范的价值主线和灵魂所在;民法基本精神与基本价值的体现。 14、民法的强行性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而必须无条件遵循的规定。 15、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断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法律尊重这种选择。 16、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17、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包括两层,一是从国家角度定义公共秩序,二是从社会角度定义善良风俗。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18、过错责任原则:民法上责任分担的归责原则,指如果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只有当他具有过错时才被课定责任,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模拟试题

民法总论期末考模拟试题(体验版) 一、单项选择题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答案:C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解析: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答案:A 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解析: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合A的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答案:AD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解析:宣告死亡须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BD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 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解析: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限制的属于法定条件,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被剥夺继承,否则应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3.期待权包括下列哪些权利?答案:BCD A.已具备全部要件,从而被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B.以附停止条件和附始期法律行为所设定的权利 C.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 D.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 解析:已具备了权利能力和法律行为的全部要件,但当事人尚未实际享有权利,当事人实际享有权利有待于某种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

公文选读试题1

全国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文选读试题 课程代码:0052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公文若干组成部分的整体结构方式及某些特定结构部分的固定要素、特殊用语之组合规定,称为()A.公文形式B.公文格式 C.公文程式D.公文结构 2.《群臣劝魏王曹丕受禅表》一文中,“鸠民而立长,筑宫而置吏”一语所使用的修辞手法是() A.对偶B.排比 C.联用D.比喻 3.《上东宫启》一文中,“所见者唯端士正人”一语所运用的修辞手法是() A.叠字B.联用 C.镶嵌D.同异 4.我国封建社会中,“策”是用于重大人事安排的君命文种,它的使用者仅限于() A.太后B.皇帝 C.太子D.宰相 5.《徐州刺史陶谦等上朱俊奏记》中有“凡百君子,靡不”句,“”的修辞手法是() A.叠字B.排比 C.联用D.对偶 6.状,是古代下级对上级、民众对官府陈述事实的上行文种,始设于() A.秦B.汉 C.唐D.宋 7.汉代用于政事的“移书”虽未纯化为单独文种,但其行文方向已转化为() A.上行B.平行 C.下行D.准下行 8.刺,作为古代公文文种,其最初的含义是指() A.致送B.质问 C.记载D.商量 9.在我国古代最早使用的重要下行文中,唯一由先秦沿用至今的公文文种是() A.令B.教 C.符D.谕 10.根据行文对象、指称事物、讲话场合或前后文意等,经补足或选择后所确定的词义,称() A.词汇义B.文字义 C.修辞义D.语境义 11.宣头,又称头子。其中“头”的含义是指() A.皇帝颁发B.事情重大 C.先行通知D.篇幅短小 12.1914年,袁世凯政府规定,“呈”专门用于职官对大总统,而民众对官署之陈请,则用() A.详B.禀

电大应用写作名词解释

二﹑名词解释 1. 公文也即公务文书,对这个概念可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公务活动中所用的各类文字材料.而这里所说的公文是指狭义的公文而言的,主要是指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列出的十三类公文.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力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2. 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呈送的公文,主要有报告,请示等. 3. 平行文是指向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送交的公文,主要有函等. 4. 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送的公文,主要有命令(令),决定,通报,通知,批复,意见等. 5. 发文字号简称文号,又称公文编号,是发文机关同一年度公文公文排列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6. 主送机关是负有公文处理责任的受文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 7. 公文主题词是标示公文的内容特征和归属类别的关键性词语. 8. 签发是发文机关的领导人经过审核,在同意发出的公文文稿上签字的步骤. 9. 简报即情况的简要报道,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用来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的一种简短的文字材料. 10.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个事件或某一个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之后所写出的真实地反映情况的书面报告. 11. 计划是某一个单位,部门或个人,对预计在一定时期内所要做的工作或所要完成的其他任务加以书面化,条理化和具体化的一种文书. 12. 工作计划是对某一个单位或部门某一时期内的工作做出打算和安排的文书. 13. 工作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以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书面材料. 14. 讲话稿:这里所说的讲话稿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讲话稿,主要是指领导同志在各种会议上或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发表讲话时所用的书面材料. 15. 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机构所制定的,在一定的范围内要求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实用文书. 16. 章程是党派或团体等组织,用于规定自身的性质,宗旨,组织机构,活动形式和行动准则等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复习题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1、民法:民法是调整社会平等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民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3、财产关系: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我国民法调整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财产所有和交换为内容,即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4、民法的渊源: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5、商法:又称商事法,形式上的商法专指民法典以外的商法典以及公司、保险、破产、票据、海商等单行法;实质上的商法是指一切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6、民法的体系:与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商品关系的内在要求相适应形成的以调整财产所有和财产交换为目的,由民事主体、物权、债和合同等制度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7、制定法: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 8、民事单行法:针对特定类型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而制定的特别法规。 9、习惯法:已经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规则或者安排的习惯。

10、民事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纳入民法调整范围的生活关系,也可以说是人与人之间因民法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11、法律事实:法律权利义务产生的根据,包括与人的意志有关的行为以及与人的行为无关的事实(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非法律行为)。 12、民事法律事实:民法的基本概念,指民法认可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亦即由民事法律规定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事实。 13、民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民法的基本属性和基本价值、为民法所固有并对民事立法与司法活动具有最高指导意义的标准;全部民事规范的价值主线和灵魂所在;民法基本精神与基本价值的体现。 14、民法的强行性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而必须无条件遵循的规定。 15、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断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法律尊重这种选择。 16、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17、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包括两层,一是从国家角度定义公共秩序,二是从社会角度定义善良风俗。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18、过错责任原则:民法上责任分担的归责原则,指如果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只有当他具有过错时才被课定责任,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19、私有财产权神圣原则:私人财产是当然和自然的权利,权利人对于财产具有排他性和专断性权利,任

2012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学期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不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是(C) A.宪法 B.地方性法规 C.法院判例 D.国家政策 2.在民法解释时,应当首先考虑运用的方法是(A)。 A.文义解释 B.论理解释 C.社会学解释 D.比较法解释 3.抗辩权的作用在于(B)。 A.支配特定物 B.对抗请求权 C.对抗支配权 D.即是请求权 4.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是(B)。 A.奶牛产的牛奶 B.存款所得的利息 C.羊身上取得的羊毛 D.宰猪而获得的猪肉 5.下列不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是(A)。 A.甲误将乙当作丙而与乙订立合同 B.甲擅自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 C.甲将乙托付保管的自行车私自买给丙 D.12岁的甲把父亲送给自己的手机赠与给同学乙 6.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C)。

A.甲打伤乙的行为 B.甲约乙去看画展 C.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服装的合同 D.甲、乙共同盗窃 7.下列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D)。 A.领导和下属的关系 B.个体工商户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 C.庄某和李某之间的朋友关系 D.甲、乙之间的买卖关系 8.所有权属于(A)。 A.绝对权 B.相对权 C.请求权 D.形成权 9.(A)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权利 10.(B)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A.民事法律规范 B.民事法律事实 C.民事法律关系 D.民事权利 11.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D)。 A.开始生效 B.开始无效 C.失去效力 D.继续有效 12.买方的经办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金,由后者会给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C)。 A.欺诈 B.显失公平

2020年4月全国自考公文选读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4月自学考试公文选读试题 课程代码:0052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公文若干组成部分的整体结构方式及某些特定结构部分的固定要素、特殊用语之组合规定,称为() A.公文形式B.公文格式 C.公文程式D.公文结构 2.《群臣劝魏王曹丕受禅表》一文中,“鸠民而立长,筑宫而置吏”一语所使用的修辞手法是() A.对偶B.排比 C.联用D.比喻 3.《上东宫启》一文中,“所见者唯端士正人”一语所运用的修辞手法是() A.叠字B.联用 C.镶嵌D.同异 4.我国封建社会中,“策”是用于重大人事安排的君命文种,它的使用者仅限于()A.太后B.皇帝 C.太子D.宰相 5.《徐州刺史陶谦等上朱俊奏记》中有“凡百君子,靡不”句,“”的修辞手法是 ()A.叠字B.排比 C.联用D.对偶 6.状,是古代下级对上级、民众对官府陈述事实的上行文种,始设于() A.秦B.汉 C.唐D.宋 7.汉代用于政事的“移书”虽未纯化为单独文种,但其行文方向已转化为()A.上行B.平行 C.下行D.准下行 8.刺,作为古代公文文种,其最初的含义是指() A.致送B.质问 1

C.记载D.商量 9.在我国古代最早使用的重要下行文中,唯一由先秦沿用至今的公文文种是()A.令B.教 C.符D.谕 10.根据行文对象、指称事物、讲话场合或前后文意等,经补足或选择后所确定的词义,称() A.词汇义B.文字义 C.修辞义D.语境义 11.宣头,又称头子。其中“头”的含义是指() A.皇帝颁发B.事情重大 C.先行通知D.篇幅短小 12.1914年,袁世凯政府规定,“呈”专门用于职官对大总统,而民众对官署之陈请,则用 ()A.详B.禀 C.状D.签呈 13.《众议员罗永庆等对政府质问书》一文中,“剖判玄黄、震裂天地”一语,运用的修辞手法是() A.同异B.叠字 C.比喻D.对偶 14.《唐继尧、蔡锷等护国讨袁通电》一文中,“同申义愤,相应鼓桴”一语,采用的修辞手法是() A.叠字B.同异 C.对偶D.借代 15.《沪分处为调查日推行军用票情形复四联总处代电》一文中,“奉1230渝秘文印合字5392电”中的“1230”反映了民国时期的一种文书制度,它是() A.干支纪年B.干支纪月 C.干支纪日D.电码代日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商周以来使用的君命文书“命”、“令”分别改为() 2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