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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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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类社会正处于变革时代,在新的世纪里,全球的非政府组织迅猛发展,方兴未艾,本文介绍了非政府组织的基本属性、活动领域及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同时基于我国的非政府组织的现状,介绍了我国对其的分类,最后针对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属性活动领域地位我国的分类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引言党的十七大报告在第八章第六小节中提出:“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出现与发展,正有利于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同时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王辑思教授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当前全球经济政治呈现了一些新的趋势,,一个重要的趋势就是个人和小团体的政治参与能力上升,国家权力分散下移,在绝大多数国家,以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公民社会的成长正在超越传统的政治逻辑和国家权力的界限。所以无论从国内还是国际来看,非政府组织都应该成为而且正在逐渐成为社会的重要一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蓬勃发展,但也存在很多很多的问题。本文将研究非政府组织的基本属性、活动领域及地位,以及针对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分类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有助于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

一、非政府组织的定义和属性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NGO)指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经常也被称为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或者公民杜会(Civil Society)。它有以下三个基本属性:

1.非政府性。NGO的非政府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a)独立自主的自治组织。政府作为统一完整的国家政权,尽管其各个部门、机构以及各级都有相对的独立性,但不能完全独立自主,否则就难以行使国家的职能。NGO则是相互独立的自治组织,它们既不隶属于政府也不隶属于企业,是一个个独立的社会组织,每一个NGO都有独立自主的判断、决策和行为的机制与能力,都属于独立自主的自治组织。

(b)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其基本的组建原则和权力行使方式是自上而下的,形成的是大大小小的金字塔结构。NGO无法按照国家政权的形式自上而下构建起来,也难以自上而下地行使权力,它们依靠的是广大的公民,通过横向的网络联系与坚实的民众基础动员社会资源,形成自下而上的民间社会组织。

(c)属于竞争性的公共部门。政府作为以政权为基础的公共部门,无论资源的获取还是公共物品的提供,其基本方式都是垄断性的。NGO则不同,它们不能操纵政权力量,而只能采取各种竞争性的手段,来获取各种必要的社会资源并提供竞争性的公共物品。

2.非营利性。NGO的非营利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a)不以营利为目的。企业的宗旨尽管表述各不相同,但都离不开营利这一本质,所以营利是企业的根本宗旨。作为NGO来说,其宗旨也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表述,但不以营利为目的则是一切NGO的根本宗旨。换句话说。NGO的宗旨不是为了获取利润并在此基础上谋求组织自身的发展壮大,而是为了实现整个社会或者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利益。

(b)不能进行剩余收入(利润)的分配(分红)。NGO可以开展一定形式的经营性业务,在这些业务中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超出经营总成本的剩余收入。如果是企业,高于经营总成本的剩余收入当然地被作为利润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红,但是作为NGO,无论开展何种形式的经营业务,其经营收入都不能作为利润在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分红),而只能用于组织所开展的各种社会活动及自身发展。

(c)不得将组织的资产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企业的资产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其产权界定是明确的。NGO的资产严格地说并不属于组织所有,也不属于捐赠者,它们是一定意义上的“公益或互益资产”,属于社会。所以,NGO 在一定意义上是作为受托人来行使公益资产的所有权的。因此,如果NGO解散或破产,它们的剩余资产不能像企业那样在成员之间分配,而只能转交给其他公共部门(政府或其他的NGO)。

3.志愿公益性或互益性。NGO的志愿公益性或互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以下方面:

(a)志愿者和社会捐赠是NGO的重要社会资源。企业主要以资本的形式获取社会资源,政府主要通过税收集中社会资源,而NGO的主要社会资源则是基于志愿精神的志愿者和社会捐赠。志愿者是志愿精神的直接体现或人格化,表现为那些为追求一定的价值观并无偿地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或互益性活动的人们;社会捐赠则是志愿精神的货币化或物质化,表现为人们为各种社会公益或互益性活动无偿提供货币或其他物资。这两者构成了NGO重要的社会资源。

(b)NGO活动的社会公开性和透明性。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实体,其活动具有一定的内部性或排他性,政府则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安全或保密等问题。NGO使用的是社会公共资源,提供的是社会公共物品,其运作过程和开展的各种活动都要向社会公开,保持透明,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c)NGO提供两种类型的竞争性公共物品。企业提供的是私人物品,政府提供的是垄断性公共物品,NGO提供的是竞争性的公共物品,其中包括两类:一是提供给整个社会不特定多数成员的所谓“公益性公共物品”,其受益者是社会大众,但无法界定受益者,比如公害治理、植树绿化等等都属于这种类型;二是提供给社会中某一部分特定成员的所谓“互益性公共物品’,其受益者尽管也是多数社会成员,但是能够通过某种方式界定受益者,比如行业互助、会员福利等等。后者有时也被称为“准公共物品”。

二、活动领域

在现实生活中,非政府组织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谊会、商会、行会、会馆、学校、医院、福利院、文化院、体育馆、博物馆、美术馆、文艺团体等等。严格地说,非政府组织中不应包括政府出资成立的各种政府附属性组织或外延性组织,但是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还存在中国特有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大量的未登记或转登记团体,它们正在逐步脱离国家体系,其中越来越多的组织正在逐步向非政府组织转型,即演变为非政府组织。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它们是广义的非政府组织。

从领域分布上看,NGO活动较为集中和活跃的主要领域是以下六个方面:

1.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指的是环境、生态与资源的保护。环境保护是当今NGO非常集中和活跃的领域之一。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都有许多著名的NGO活跃在这个领域,如世界自然保护基金(WWF)、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等等。

2.扶贫发展。扶贫发展指的是救助贫困与促进发展。这里的发展主要说的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扶贫发展领域是NGO介入比较早的一个领域。半个多世纪以来,扶贫发展领域的NGO经历了种种变化。目前主要包括:发达国家的从事开发援助的基金会等资助机构;总部设在发达国家但主要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各种发展项目的发达国家发展NGO;总部设在发展中国家并在当地开展各种发展项目的发展中国家发展NGO;主要在国际上开展发展援助中介服务的国际发展NGO;专门开展小额信贷等活动的发展项目组织及草根组织等等。

3.慈善救济。慈善救济古而有之,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关于乐善好施的记载。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随着两极分化和贫困化的加剧,一些“有良心的资本家”斥资兴办各种形式的社会慈善与救济组织,前期的如育婴堂、慈善堂、救济会等,后期的如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等。这些慈善救济组织将富人的财富通过捐赠的形式集中起来,用于对穷人的各种施舍救济,在发生饥荒、水灾、地震、战争等灾难的时候最为活跃,对社会的影响力也很大。

4.权益保护。这里的权益保护指的是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弱势群体指的是由于自然、生理以及社会等原因而不能像大多数人那样获得正常的生存与发展的机会,从而常常处于社会发展的边缘地带的人群,妇女、儿童、各种身体及智力残疾患者等均属于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并帮助他们努力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是许多NGO积极致力的事业。1995年,北京世妇会期间在怀柔召开

了声势浩大的世界妇女NGO论坛,来自世界上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数以万计的妇女NGO云集北京城郊的怀柔小城,展示了妇女NGO的巨大影响力。除了非政府的妇女组织以外,还有如救助残疾人的国际助残等残疾人组织,救助各种疾病患者的无国籍医生组织等医疗救助组织,救助失学儿童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儿童救助组织等等。

5.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日益成为NGO关注的重要领域。无论是在农村社区还是在城市社区,都有越来越多的NGO在提供各种服务。这些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社区医疗,社区护理,社区卫生保健,社区养老,社区文化休闲,社区消防,社区治安,社区管理,社区教育,社区娱乐,社区绿化,社区环保等等。在我国,较早开展社区活动且影响较大的NGO是基督教男女青年会(YMCA/YWCA),目前,它们在中国设有全国协会(上海)和北京、上海、杭州、广州、西安等十个城市的市会组织,活动遍及城市社区服务的各个方面,为改善中国城市社区的状况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6.经济中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不仅要依靠企业,其中有许多地方也要依靠各种形式的中介性NGO,我们称之为经济中介组织。这些组织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各种形式的行会、商会、企业家协会等主要由经营者组成的经济中介组织;第二类是各种形式的工会等主要由劳动者组成的经济中介组织;第三类主要是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的经济中介组织。它们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谊交流、信息提供、行业协调、咨询服务等活动,发挥着经济领域的互助、共济、中介功能,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起着重要的润滑剂和中介质的作用。

仔细观察一下不难看出:NGO并不存在于社会的一切方面,它们的活动领域

有一定规律。凡是市场经济比较成功、企业运作比较有效的地方,NGO一般不很发达;凡是国家利益比较突出、政府控制比较严格的领域,NGO一般不甚涉入。换句话说,NGO通常是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条件下出现并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领域,通常是个人利益实现得不够充分,国家利益也表现得不够突出,但公益性、互益性或中介性相对较强的社会和经济领域。

三、非政府组织的地位

非政府组织的总和被称为“第三部门”,是相对于作为第一部门的国家体系和作为第二部门的市场体系而言的。

实践证明,无论是国家主导的资源配置体制,还是市场主导的资源配置体制,都存在各自的许多问题。简言之,国家体制的不足表现在缺乏效率上,而市场体制的不足表现在缺乏公平上。

NGO出现在国家和市场之间。当国家体系中的政府不能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政府失灵)、市场体系中的企业又囿于利润动机不愿提供公共物品(市场失灵)的时候,NGO便出现了。NGO不同于政府,不是以政治权力为核心,不存在自上而下的等级制统治体系,而是以志愿公益为宗旨,以受益者的需要为导向,能够实现公益资源的有效配置;NGO不同于企业,不是以牟利为动机,不受市场规律盲目左右,因此能够实现更大范围的社会公平。实践表明,NGO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体制,弥补了政府和企业这两种主要的资源配置体制的不足。

当然,比之国家体系和市场体系,NGO作为第三部门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无论国家体系还是市场体系,都是相对独立的整体,第三部门却不构成一个整体,它们更像是一盘散沙、无所不包。

2.NGO所动员的社会资源无论在规模上、构成上还是能量上。都远远不及国家体系和市场体系。

3.NGO无论作为整体还是个体,都难以与政府、企业相抗衡,因而在它们彼此之间还难以形成真正平等的相互关系。

因此,NGO作为一个整体,严格地说并不构成与国家体系、市场体系相对应的第三体系,它们只是对应于政府、企业这两种基本的社会组织而言的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但是,NGO并不像国家、市场那样古老悠久,它们尽管有许多的不足,发展却是如此迅猛、如火如荼、方兴未艾。

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分类和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非政府组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非政府组织指的是我国民政部的分类,分为三大类:

1.社会团体,即“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团体、行业性团体、专业性团体、联合性团体;

2.民办非企业单位,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分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民政、体育、中介服务和法律服务类等十余类;

3.基金会,即“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而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

而广义的非政府组织则包括了四种类别。第一是社区基层组织,指由城乡居民自发成立、主要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的各种基层民间组织。在城市社区,主要表现为社区居民基于共同兴趣、爱好、价值观及共同需要成立的“兴趣协会”

等各种基层组织;在农村社区,主要表现为在村镇范围内开展各种互助性、兴趣性及公益性活动的各种基层组织;第二是农村专业协会,指以农牧渔业等农副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相应的科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专业经济活动为纽带,由相关的业者(包括生产业者、流通业者和中介服务商等)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的会员制组织,如大葱协会、土豆协会、养猪协会、农民用水协会、农民科普协会等;第三是工商注册非政府组织,指按工商企业形式登记注册,但主要从事各种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民间组织。这类民间组织出现的原因在于现行民间组织的相关法规和登记管理体制所设定的门槛过于严苛,致使一些公民难以通过登记注册成立民间组织,转而采取工商企业的形式。这类民间组织主要出现在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发达的城市,其活动往往兼具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双重特征,在资金来源上通常既有公益资助,也有市场收益;第四是境外在华NGO,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门

和台湾地区)登记注册、长期且稳定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活动的各种民间组织。其中包括主要提供各种资金支持的资助机构,主要开展各类公益项目的运作机构,主要开展培训等活动的咨询机构,以及主要在工商领域开展活动的外企协会、商会及职业团体。

关于我国NGO的情况可参见下图:

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本文所概括的非政府组织的三个方面的基本属性,其实在中国非政府组织身上表现得都不鲜明,无论是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还是志愿公益性,在中国的大多数NGO身上,都多少包含与之相悖的一些东西,如许多组织都在开展一定形式的经营活动,大多数组织和政府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很少有组织能够真正动员志愿者资源等等。尽管我们在历史上有着悠久的慈善、互助、公益和民间结社的传统,但是今天我国的NGO却似乎与这样的历史无缘,它们更像舶来品,艰难地在政府规制和市场挤压下寻求生存和发展之路,难以展现勃勃生机。简要地说,中国的NGO还不很发达,它们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NGO相

比还有相当的差距,尚处在一个相对弱质和艰难的创业时期。而且NGO的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有的非法集资,非法牟利,触犯国家法律,有的争名夺利,内耗严重,有的财务混乱,贪污腐败,有的进行愚昧迷信活动,诈骗钱财,有的甚至进行反政府、反人类、反科学的活动。

具体来说,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政社不分。这个问题主要存在于一部分社会团体中。相当一部分自上而下的社会团体由于本身是从政府的职能部门转变过来的,或者是由政府机构直接建立的,它们无论在观念上、组织上、职能上、活动方式上、管理体制上等各个方面,都过分依赖于政府,其实依旧是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在发挥作用。

2.经费不足。这是一个相当普遍和非常严峻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NGO处在严重资金不足的状况下,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其中有不少组织处在名存实亡的“休眠状态”。也有一些组织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在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与其自身业务不相干的经营性活动或者违法活动。

3.能力不足。这个问题也极为普遍和严重。这里的能力不足是综合性的,包括一个组织的活动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扩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力不足的基本原因是人才不足,特别是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不足。在绝大多数自上而下的NGO中,基本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来自政府机构,其中有许多是从第一线退下来的离退休人员;在很多自下而上的NGO中,没有或几乎没有固定的人才渠道,定员和编制极为有限,主要依靠志愿者开展活动,因此普遍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科学、家长制等问题。

4.公信力不足。NGO的重要资源就是志愿者和社会捐赠,但目前由于NGO普遍的管理及制度缺陷及部分败类的存在,导致了NGO的社会公信度不足,以致很多NGO在国内筹款困难,也难以招募志愿者。

5.法制的缺陷。在我国现行的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规体系中,主要包括两个条例、一个办法、一个规定以及一个专门法,即1998年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88年和1989年先后公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和《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以及1999年8月颁布的《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了双重管理、分级管理和非竞争性三个原则。所谓双重管理,指对NGO的登记注册管理及日常性管理实行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体制,它加强了政府在登记管理方面对NGO的监督、管理和限制,并通过分散责任回避了登记管理部门与NGO之间的直接冲突,使得NGO在通过登记注册成为合法组织之前,必须首先成为政府所属的一定职能机构所需要和能够控制的对象,并受其管理和控制。这种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NGO的成立。所谓分级管理原则,就是对NGO按照其开展活动的范围和级别,实行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所谓非竞争性原则,就是为了避免NGO之间开展竞争,禁止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设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NGO。分级管理的原则和非竞争性的原则,都和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有关,在某种意义上它们是计划经济体制在NGO管理上的复制,也有悖于NGO的属性,缺点在于一方面通过人为手段保护已有的自上而下的NGO,另一方面限制自下而上的NGO的设立,造成法制上的障碍,不利于NGO的健康发展。

五、对发展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NGO先天弱质,生存艰难的状况,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NGO自身要实现观念的革命,要充分认识到作为NGO的特殊性质、职能、权限和优势,要充分发挥作为NGO的自主性和自治性,尽可能摆脱对政府的依赖。同时政府也要改变现有观念,认识到NGO在沟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方面,在保护环境、缓解贫困、保护弱势群体、解决就业、促进社会融合方面,在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鼓励NGO的成立并积极引导规范,在此基础上努力形成新的有利于NGO开展活动和积极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

2.针对经费不足的问题,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广开财源,不断扩大信息

来源,努力争取各种形式的资助,其中学会宣传自己和学会申请项目是最基本的手段;二是要自力更生,在开展公益性活动的同时开展与自身业务相当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法经营性活动,努力做到自食其力。

3.针对能力不足的问题,要大胆创新,打破现有的论资排辈和低工资、高贡献的传统公益事业观念,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提高NGO专职人员的薪酬水平,并以此为契机,吸收优秀人才进入NGO并形成良性的流动机制,积极影响、培养和形成新的社会择业标准,努力建立NGO吸收优秀人才的固定渠道。

4.针对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要完善NGO的治理机构和责任机制,发挥理事会的作用,杜绝领导独断专行,提高组织效率,同时要建立第三方的监督与评估机制,使NGO的活动及财务公开透明,避免出现财务混乱甚至贪污腐败等影响社会公信度的现象,争取树立起廉洁高效的新形象,这才是NGO的生存之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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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综述及比较研究

课程论文 课题:外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综述及比较研究 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班级:行政管理 学号: 113115001132 姓名:赵丽莎 任课老师:马蕾 点评: 成绩:

外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综述及比较研究 赵丽莎 (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江苏南京 210094)摘要: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及管理对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美 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美国家和日本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状况进行综述 和比较研究,有利于借鉴其发展经验,促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更好的管理和发展。 本文从各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理论概述、社会作用、管理体制及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几 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并总结了近年来外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政府;管理;发展 1.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概述 1.1非政府组织的分类 美国的非政府组织主要分为三个类型:一是“思想库”等独立研究机构。一般指独立与政府和企业(甚至是大学)之外,从事公共政策研究的非营利性学术机构。最早出现在二战时期的美国。据统计,二战爆发前,全美仅有20个左右的思想库,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该数字达到了1600个之多。其涵盖范围也从战略、军事、国际关系的研究扩展到了当代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其典型代表为:美国兰德公司、布鲁金斯学会、国际战略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二是基金会。美国基金会中心对“基金会”的定义是:非政府的、非营利的、自有资金(通常来自单一的个人、家庭或公司)并自设董事会管理工作规划的组织,其创办目的是支持货援助教育、社会、慈善、宗教或其他活动以服务于公共福利,主要途径是通过对其他非营利机构的赞助。三是社会基层组织。该组织种类繁多、涵盖面相当广,一般包括社会服务组织、卫生保健组织、健康研究组织、教育研究组织、社会运动组织、艺术和文化组织、互助性组织等等。美国大概有33万个社会服务组织。他们获得政府、基金会、公司和个人的广泛支持,美国政府的资助占社会服务组织收入60%。 在英国,官方和大众媒体较少使用“非政府组织(NGO)”这个术语,使用最多的是“慈善组织(Charity Organization)”,其次是“志愿和社区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再次是非营利组织。主要区别在于:非营利组织除了包括民间公益性组织以外,还包括各种形式的互益性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而慈善组织则主要强调公益性的一面。非营利组织的涵盖面广,只要“不是家庭,不是企业,也不是政府的一部分,都可以纳入其中”。“志愿和社区组织”一词是近些年,特别是1994年以来官方文件中通用的提法,其范围略小于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是指从事公益活动且在慈善委员会登记的组织,它是英国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慈善组织是慈善组织的核心。 德国的非政府组织简单来说可以社团和财团两大类型。其中社团在德国的非政府组织中数量最多。严格的意义上,依据非政府组织的产生、资金来源和成员结构三项标准有不同的划分。非政府组织依其非政府程度划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的真正的非政府组织,他们是非政府组织的最初形态。其产生源于公民社会的倡议,没有政府的推动,成员仅是个人。资金来源只有个人捐助和成员会费,不依赖公共资金,一些组织甚至根本拒绝公共资金;另一种是所谓的非政府组织的偏离组织,他们依赖于政府,资金大部分、甚至全部来自于公共资金。 法国根据法律规定,社团基本可分为三个体系:一是注册社团和不注册社团。1901年的法律没有规定社团必须到市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但是只有注册的社团,才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法人的身份从事活动,购买、持有和管理财产(例如社团的场馆或者银行户头)。二

全球治理中的非政府组织

全球治理中的非政府组织
作者:作者:陶 涛 时间:2007-09-30 浏览次数:0 次
随着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全球治理概念应运而生。作为国际关系的 新兴行为体,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在全球治理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颇为独 特。 非政府组织广泛参与全球治理进程 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行为体之一,非政府组织积极推动跨国社会运动的发展,纠正全球化 的负面影响,并活跃在多边外交场合,努力成为全球议题的制定者、弱小国家和弱势群体的代 言人。 一、非政府组织是全球治理的重要行为体之一。当今国际社会多种行为体在全球各个领域 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采取合作行动共同应对全球问题,构成多层次和多维度的全球 治理网络。非政府组织与主权国家和政府间组织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并与后者一起成为全球 治理体系的重要行为体。随着形势的发展,非政府组织涉及全球治理事务的范围日趋广泛,目 前它的活动不仅限于参与环境保护、人道救助、非核化运动等,还扩展到安全、裁军、外交等 传统国际政治领域。 二、非政府组织是跨国社会运动的推动者。全球治理以全球公民社会为基础,而跨国社会 运动是全球公民社会的主要活动方式,非政府组织成为跨国社会运动的积极推动者。20世纪它 倡导的跨国社会运动以维护和平为主要目标,长期研究和跟踪军控问题。1997年1000多个非政 府组织所组成的“国际禁止地雷运动”成功促使122个国家签署了禁止使用对人地雷的国际公 约。近年来,非政府组织认识到,借助跨国社会运动、推动公民社会与各国政府进行对话与合 作是全球治理不可或缺的环节。非政府组织的跨国社会运动规模扩大,并向组织化方向发展。 新世纪初各国非政府组织自发举办世界社会论坛,定期就全球性问题交流看法和提出建议。 三、非政府组织成为全球化运动的纠偏者。全球化的发展催生了全球治理的观念,而纠正 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也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内容。非政府组织因大力揭露全球化的种种弊端和负 面影响,一度被认为是反全球化的组织者和代言人。其实多数非政府组织并不完全否定全球化 本身,而是主张对全球化进行民主管理和适当调控,促使全球化成为公平与民主、可持续发展 和各国都受益的进程。世界社会论坛就反对新自由主义或帝国主义的全球化,主张改变现行的 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全球化进程,提出了“另一个世界是可能的”口号。 四、非政府组织是多边外交场合的不速之客。多边外交是实现全球治理的主要方式,非政 府组织频繁出现在多边外交场合,积极介入和影响全球治理决策进程。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 展大会期间, 170多个国家的近2 万个非政府组织同在巴西平行举办“92’全球论坛”唱对台 戏;1999年世界贸易组织西雅图部长级会议因非政府组织的抗议无果而终。在联合国、世界贸易 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八国集团、世界经济论坛等多边外交场合,非政府组织 往往“如影随形”、“不请自来”,提出议题、施加压力和影响决策,一定程度打破了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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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伴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及规范化问题,已经提到政府管理的议程上来。迫切要求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大力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并同政府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的非政府组织,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更加有利发展机制。本文从非政府组织存在的数量、规模、非政府组织自身能力、特点以及国际化程度等方面提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政府在法律环境、规范化的管理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非政府组织的自律机制等方面提出应对的措施,使之推动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发展政府管理 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地方政府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管理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由于地方政府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能力有限,地方政府不得不考虑如何面对繁重的社会性事务来加强管理。总结世界各国经验,成功的途径就是输出政府职能,为地方政府寻求合适的职责伙伴,在政府的监控下,由社会为政府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来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以提高政府本身的治理能力和竞争力。为此,发展非政府组织就是一个重要的途径。 所谓非政府组织,“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1]我国非政府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互益性社会中介组织)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性服务实体社会中介组织)。 一、我国地方非政府组织发展现存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迅速得到发展,据民政部2004年统计,截止到2003年年底,中国民政部门共登记各类非政府组织26.66万个,年均增长34%;其中社会团体与基金会合计14.2万个,基金会1300多家;民办非企12.4万个,年均增长23%。[2]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发挥的了前所未有的作用。但与社会发展相比,还远未能满足社会各种群体、和各种利益集团的需要;而且与国外相比,我国的非政府组织总量、质量、作用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且发展不平衡,速度较慢,国际化程度不高。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主要和突出问题如下: (一)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数量和规模不平衡 从绝对数量和组织规模上看,我国地方非政府组织不仅远少于发达国家,而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差距也较大。如中国每万人拥有非政府组织数量仅2.1个,这些年虽然一些地方开始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培育工作。但相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非政府组织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结构上,都远不能满足需要。而且,我国目前现有的非政府组织大多分布在东部沿海一带和大中城市中,而广人的内地和乡镇仍是社会组织的稀疏地带,非政府组织力量比较弱小。发展呈现出严重的不

非政府组织管理(5723)

《非政府组织管理》复习 名词解释: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本宗旨)、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公民社会从社会关系上指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所涵盖外延比非营利组织要宽泛些,但内涵基本一致。它不是一个否定的概念,而是有个积极肯定的概念,并突出了新型社会关系的主体,在这种意义上他比非营利组织一词更准确。 草根组织特指非营利组织中那些扎根于城乡社区的基层民众组织,侧重于发展中国家的基层组织。 救助儿童会:1919年,在伦敦的一家大剧院里,一家名叫救助儿童会的慈善组织开始向挨饿的儿童发放免费事物,后来成为全世界苦难儿童的救星。 乐施会:1942年,在英国成立了一个专门救助穷人的慈善机构,这一组织后来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网络。 国际红十字会:致力于战场救护的非营利组织日益活跃,促成了国际公约的签订并成功地建立了国际红十字会。 分级管理原则:就是对非营利组织按照其开展活动的范围和级别,实行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 非竞争性原则:就是为了避免非营利组织之间开展竞争,禁止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设立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非营利组织。 决策:是领导的重要职能之一,是一个过程,指领导者为达到一定的目的,从两个以上的代替方案中,选择一个有效方案的合理过程。决策技巧:主要是思考的技巧,管理者最容易忽视的就是思考。包括向后思考和向前思考。 治理:指的是非营利组织为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按照效率、法治、责任的原则,采取合作与互动的过程。 财务管理是指根据财务资料、财务报告去预测未来,包括成本分析、投资管理和财务分析三大环节,他们构 成了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 的核心。 零基预算法:每期的预算必 须先归零,从零开始考虑预 算的增减。 培训:是指给员工传授其完 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知识、 技能、能力和态度的过程。 志愿精神:是一种利他主义 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 “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 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 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 报酬的社会理念”,在一些 国家,志愿精神被作为国民 精神大加赞扬和提倡,成为 其公民社会的基础。 志愿部门:指由各种志愿者 组织、支持组织、草根组织、 网络组织、协调组织、志愿 者小组、联络站以及定期召 开的志愿者大会、联谊会等 形式组成的志愿者社会体 系。 地域生态货币:指的是在一 定时间和区域范围内可以 流动、主要用来购买商品和 服务的货币,这种货币是志 愿者为非营利组织提供的 志愿服务的计量单位。 非营利组织的项目管理是 指这样一个系统的过程:非 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宗旨, 通过项目申请的形式获取 资金、人力等社会资源,优 化配置所获得的资源,有效 地组织、计划、控制项目的 运作过程,从而达到项目的 既定目标。 筹款:指的是“组织或个人 为了政治因素,发动募集资 金的行动或过程。”经过实 践,人们发现:和营销一样, 筹款也是一种市场活动,非 营利组织筹款也需要进行 市场分析,也需要有筹款的 市场策略。非营利组织的筹 款理念大致经历了产品导 向阶段、推销导向阶段和顾 客导向阶段。在筹款策略上 开始采取顾客导向,以顾客 为导向的筹资活动必须以 组织采用营销导向为基础。 顾客导向方式的标志是不 再把捐赠人当做它的目标, 而是当做潜在的合作伙伴。 诚信评估也译为非营利性 评估、公信度评估或问责 制、社会交待。诚信是当前 我国非营利部门存在最为 严重的问题 选择、判断、填空: 行为科学家利克特发现了 四类基本的领导形态,即剥 削式的集权领导、仁慈式的 集权领导、协商式的民主领 导和参与式的民主领导,这 种伦理被称为管理系统理 论。 企业提供的是私人物品,政 府提供的是垄断性公共物 品,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是竞 争性的公共物品。 在现实生活中,非营利组织 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协会、学 会、研究会、联宜会、商会、 行会、会馆、学校、医院、 福利院、文化院、体育馆、 博物馆、美术馆、文艺团体。 非营利组织中不应包括政 府出资成立的各种政府附 属组织或外延性组织,非营 利组织中一般也不包括政 党组织和宗教组织。 非营利组织的总和被称为 “非营利部门”或“第三部 门”。 英国在17世纪末颁布了《慈 善法》和《济贫法》,1924 年废除了禁止结社条例, 1832年颁布了《新济贫法》。 法国著名政治学家托克维 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 中描述了当时美国的非营 利组织——民间结社和政 治结党的问题。 1964年8月,英、法、意、 美、荷等16国代表在日内 瓦签署《万国红十字会公 约》,制定了改善战地伤病 者境遇的国际通则,并建议 各国成立民间的救护团体。 非营利部门在世界各国的 发展表明,一个由非营利组 织所发动的全球的“社会团 体革命”正方兴未艾。 美国非营利组织活动的一 大特点是动员大批志愿人 员参与各种非营利的慈善 活动。 美国的非营利组织中有特 色的非营利组织:1、宗教 性的慈善服务组织。2、社 区互助和公益服务组织。3、 各种慈善救济基金会。4、 联合劝募组织。 澳大利亚的非营利组织大 多数集中在教育、社会服务 和医疗保健三个领域。 英国的非营利组织中最具 特色的是非营利科技社团, 资金主要来源于会费、财团 及个人捐款和政府资助。 孟加拉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中最具特色的是小额信贷 的所谓GB扶贫模式的开发 和普及。 菲律宾非营利组织主要包 括:提供各种服务和政策建 议的发展组织、开展各种公 益活动的慈善组织、提供资 金援助的基金会以及作为 政治家和企业附属机构的 所谓“变形NGO”。 香港非营利组织往往被叫 做志愿机构,它们一方面受 到宗亲会、同乡会等华人社 团积善济贫精神的传统影 响,另一方面体现着自下而 上的志愿精神且具备民主 自治的性格,与政府保持良 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资金 方面,香港非营利组织对政 府的依赖性较大,它们一半 以上的资金来自政府。台湾 和香港一样,宗亲会、同乡 会等传统的华人社团有相 当影响,在社区支援、社会 福利等领域发挥着很大的 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设非 政府组织会议,世界银行设 有非政府组织——银行委 员会。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第一阶 段是从20世纪初至1949年 新中国建立。 1950年9月制定了《社会团 体登记暂行办法》。1989年 10月,国务院公布《社会团 体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 8月和1989年6月公布《基 金会管理办法》、《外国商会 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8 月颁布了《公益事业捐赠 法》。 领导者的权威包括:1、职 位权力。2、个人威望。 领导者的权利基础可分为: 1、惩罚权。 2、奖赏权。 3、 合法权。4、模范权。5、专 长权。 1944年成立的美国国际小 母牛项目组织,其创建者 丹·威斯特先生基于“给人 一杯牛奶,不如助人养头奶 牛”的理念。 理事会通常由选举产生,作 为组织决策和治理的最高 权利机构。 非营利组织理事会发挥着 核心作用概括地说集中表 现在:1、扮演“促成者” 的角色。2、扮演“政治倡 议者”的角色。3、扮演“缓 冲者”的角色。4、扮演“价 值护卫者”的角色。 捐赠人报告面向的对象是

中国非政府组织

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日益增加,被看作公共管理领域重要的新兴组织。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不小的差距。 非政府组织(NGO)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它是现代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是一个社会政治制度与其他非政治制度不断趋向分离过程中所衍生的社会自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银行则把任何民间组织,只要它的目的是援贫济困,维护穷人利益,保护环境,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或促进社区发展,都称为非政府组织。 就业,经济与志愿服务的贡献是衡量非政府部门社会价值的重要指标。 一.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现状与问题: 1.中国非政府组织有待进一步发展,但是初具规模。截止2004年底,中国各类民间组织28.9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5.3万多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5万多个,基金会936个。主要种类有:扶贫、支教、社会(社区)、三农、环保、医疗卫生及行业协会等。2002年,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总支出大约为865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为0.704%。中国非政府部门的支出规模占GDP的比重不仅远远地于发达国家,而且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中国非政府组织相比较下少于发达国家,这也与中国对非政府组织成立的要求很高有关,并且只对少部分非政府组织全额免税,这无异于阻碍了中国非政府主组织的发展。 2.就业规模 根据调查报告估算,2002年中国非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了275万全职就业机会,占全国经济活动人口的0.36%,相当于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7.4%。由此可以看出,中国非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岗位,促进了就业。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非政府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所占全国工作岗位的比重很小,没有充分发挥非政府部门存进就业的作用,中国非政府部门在提供就业方面还有极大的潜力可挖。如果中国非政府部门提供的就业机会占经济活动的比重达到36国平均水平4.4%的话(20实世纪九十年代,在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公民社会中心的推动下,全球450多位学者联合起来在数是个个国家开展了非政府部门的国际比较项目),那么中国的非政府部门将能够提供3316万就业岗位。不仅可以吸纳政府部门转移出来的人员也可以吸纳大量农村人员,促进中国的城市化。 3.近年来,中国社会对于非营利性质的志愿者活动热情越来越高,这在文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在后表现的很明显。中国非政府部门的志愿者所占的全职就业量占整个政府部门全职就业量的3.13%,远远低于36国的平均水平38.4%。这反映出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严重缺乏志愿者,也反映了中国的志愿服务与一些发达国家存在的巨大差距。 二.解决方案 1.政府适当降低对非政府组织成立的要求,当非政府组织增多时才能更有效地吸收社会捐款,调动更多的资源。政府要给更多的具有公益性的非政府组织减免税收以促进其发展。尽管公众对于非营利机构的作用越来越了解,我们仍需加大宣传力度,使它能够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发展。

非政府组织管理期末复习资料

非政府组织管理期末复习资料 复习思考题 第一章非政府组织概述:公共治理的视野 1、非政府组织的基本属性P11 答:1、非营利性。非营利性是非政府组织有别于企业的根本性属性。非政府组织的非营利性集中体现在不以营利为目的上,它的目标在于推动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非政府组织的非营利性体现在:第一,不以营利为目的;第二,不能进行剩余收入(利润)的分配(分红);第三,不得将组织的资产和产生的利润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 2、非政府性。是其第二基本属性,是指非政府组织不是政府及其附属机构,组织的决策和行为不受政府机构的控制。非政府组织与 政府都属于公共组织的一部分,但非政府组织不属于政府组织,而属于非政府的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的非政府性体现在:第一,是独立自主的自治组织;第二,是自上而下的民间组织;第三,属于竞争性的公共部门(提供竞争性公共物品)。 3、自治性。是其第三个根本属性,是指非政府组织不附属于其他组织、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组织活动的特性。体现在:第一,非政 府组织的活动不受政府干预;第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不受营利组织的干预;第三,非政府组织的经济独立问题。 4、组织性。组织性是指有一套内部规章制度的设立,有明确的角色与任务的分配;有职权等级体系,以保证使每个成员的行为与组 织目标相符合;有交往体系,即体现不同成员之间的相互从属关系;有目标准则,用于评估和检查组织的成果以及组织中个体的活动成果。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性体现在:第一,有正式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第二,有成文的章程制度以及固定的人员。 5、志愿性。志愿公益性或互益性是非政府组织的第五个基本属性,也是非政府组织最具特征的一个属性。非政府组织的内在驱动力 是以志愿精神为背景的利他主义、互助主义。是组织化的志愿精神。体现在:第一,组织的志愿性;第二,活动的志愿性;第三,服务的志愿性。 2、界定中国非政府组织应遵循的原则P7 答:第一,国际化原则;第二,本土化原则;第三,现实性原则;第四,超前性原则 3、公共治理变革下非政府组织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答:1、非政府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非政府组织是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需要 3、公民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催生了非政府组织 4、各国政府与国际社会的普遍支持加速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4、非政府组织的“志愿失灵”表现的几个方面P53 答:1、慈善不足。组织所能募集到的资源与非营利活动所需要的开支之间有着相当大的缺口。 2、慈善组织的特殊主义。由于非营利组织服务的狭隘性,使得其公益只是组织所服务的特定对象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整个社会的公 益,甚至出现为了本组织的共同利益而去损害社会其他成员利益的情况。对于缺乏发言权的弱势群体,他们是最需要慈善帮助的群体,但往往由于无力建立维护自己利益的组织,致使他们无力维护自己的利益。 3、慈善组织的家长式作风。慈善组织往往具有很强的父权心态,那些控制着慈善资源、掌握慈善组织经济命脉的人员对于如何使用 资源具有很大的发言权,他们往往只是凭借自己的偏好和利益作决策,忽略了组织的宗旨和社会的需求,由此往往导致提供了许多富人喜爱的服务。而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内部决策过程会出现非民主化和非透明化的倾向,最后往往是富人偏好取代了社会需求,强势群体的需求掩盖了弱势群体的需求。 4、慈善组织的业余性。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常常将其职能定位为弥补政府无力或不能涉及的领域,但这些领域提供服务往往需要更 加专业的技能。志愿组织受资金、现实表现不尽如人意等的限制难以吸引专业人员的加入。非营利组织的工作往往只能由富有爱心的业余人员来承担,这就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志愿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是资源难以发挥最大的效用。 5、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治理的效应和作用的看法?如何定位今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方向? 答:

中国环境NGO的现状和未来发展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十多年来,国内应环境问题而建立的环境NGO也发展较快,走过了兴起、发展和壮大三个阶段。现在主要有下列四类: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境NGO,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境NGO,学生环境社团及其联合体,国际环境NGO驻大陆机构。这些环境NGO都很活跃,在短短的十多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总体来说,当前我国环境NGO人才、资金匮乏,规模小,国际交流少,整体能力较差。且国内相关的NGO管理制度有较大缺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不完善,这极大地制约了我国环境NGO在环境保护上作用的发挥。针对当前问题,我国环境NGO在以后的发挥过程中,应加强与政府、企业、公众的合作,增加互动,整合资源,只有这样才能在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高效解决环境问题。 关键词:环境NGO, 合作, 现状, 未来发展

浅谈中国环境NGO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长期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也使我国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鉴于此,以及为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党和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即将在北京召开的奥运会也以“绿色”为其主题。“限塑令”也得以推行。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全国企业也开始了声势浩大的“节能减排”、提高单位能耗产出的运动,环境问题得到了全国人民的重视,能有今天局面,中国的环境NGO是起到了重大作用的。 1.中国环境NGO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致力于自然环境保护和改善的NGO都称为环境NGO。与其他NGO一样,它具有组织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非宗教性等共同特征以及其独有的环境公益性的特征。我国环境NGO分四种类型。一是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境NGO,如中华环境联合会、中华环境基金会等;二是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境NGO,如“自然之友”、“地球村”、以非营利方式从事环境活动的其他民间机构等;三是学生环境社团及其联合体,包括学校内部的环境社团、多个学校环境社团联合体等;四是国际环境NGO驻大陆机构。 相较国外的环境NGO,我国环境NGO的发展起步较晚,但在短短的时期内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1.1发展历史 我国环保N G O发展至今可分三个阶段:1978-1994年的诞生和兴起阶段;1995~2002年的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乃至未来某个时期的壮大阶段1973年,我国第一次召开了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标志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起步与发展。1978年5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成立,这是最早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我国第一个环境NGO。1991年辽宁省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注册成立,1994年梁从诫在北京创立“自然之友”后,我国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境NGO组织相继成立。这一时期是中国环境民间组织诞生和兴起阶段。1995年,环保民间组织发起保护滇金丝猴和藏羚羊行动,迎来了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第一次高潮。1999年,“北京地球村”与北京市政府合作,成功进行了绿色社区试点工作,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开始进入城市、走进社区,把环保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为社会公众所了解和接受。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走向发展阶段。2003年和2005年的“怒江水电争鸣”和“26度空调”行动,多家环保民间组织开始联合起来,

4.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

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代表机构 第三章临时活动 第四章行为规范 第五章便利措施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特别规定 第八章法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往与合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成立的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环保、慈善等领域依法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宗教活动或者非法资助宗教活动。 第六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通过依法登记的代表机构进行;未登记代表机构需要开展活动的,应当事先取得临时活动许可。 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未取得临时活动许可的,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不得委托、资助中国境内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业务主管单位。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 国家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国家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统计制度。 第九条国家对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予表彰。 第二章代表机构 第十条境外非政府组织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

公共治理与非政府组织2019尔雅答案

1.1 公共治理与非政府组织 1 非典期间,政府采取了什么样的公共治理措施?()B ?A、发放口罩 ?B、禁止人员流动、到北京人员进行隔离等 ?C、公布疫情 ?D、招募医师 2 非典期间,公共治理的主体有哪些?()ABC ?A、政府 ?B、企业 ?C、非政府组织 ?D、公益机构 3

公共治理是指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管理共同事物方式的总和。()√ 1.2 非政府组织的重要性 1 《官场病:帕金森定律》的作者是谁?()B ?A、柯南道尔 ?B、帕金森 ?C、亚当斯密 ?D、曼昆 2 非政府组织是()的需要。ABCD ?A、国家现代化的需要 ?B、有助于实现更广泛的社会参与 ?C、完善社会自律机制的有效手段 ?D、是增强政府合法性的基础 3 我国六十年代提出的“四个现代化”包括?()ABCD ?A、农业现代化

?B、工业现代化 ?C、国防现代化 ?D、科技现代化 4 帕金森定律说明政府机构往往演变得臃肿低效,故非政府组织是国家现代化的需要。()√ 1.3 非政府组织的概念 1 狭义的社会组织不包括()。C ?A、社会团体 ?B、民办非企业单位 ?C、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D、基金会 2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我们称之为()。B ?A、免税组织

?B、基金会 ?C、民间组织 ?D、社会团体 3 志愿组织有哪些类别?()ABD ?A、组织志愿性 ?B、服务志愿性 ?C、有偿服务性 ?D、活动志愿性 4 社会团体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5 慈善组织与公益组织的区别在于,慈善组织解决人的基本生存,公益组织提高人的生活质量。()√ 1.4 非政府组织的特性与分类 1

浅谈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状况

浅谈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状况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十分迅速,逐渐成为了社会的热点话题之一。然而,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定上存在着较大的滞后性,影响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笔者从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出发,分析影响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门槛过高,自身能力不足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法律状况 非政府组织,即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中文直译,尽管我国目前尚未对产生公认的概念,但为较多人所接受的概念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支援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非政府的社会组织。除了“非政府组织”外,国内还通常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名称称呼此类组织。本文为了行文流畅,上述概念都有所提及,但是所指的内涵都是一致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也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所从事和涉及的行业也日渐广阔。但是这些社会组织在运作过程中所暴露的缺陷和政府管理上的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现存问题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立法上存在缺陷。其二则是一些非政府组织内部制度的不完善。 一、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现状 众所周知,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NGO)是一个十分宽广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之下,非政府组织被涵盖在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之下。可是目前,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相当凌乱,这些法律法规分别存在于一般性的法律和一些特别性的法规中。 (一)一般性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我国《宪法》第35条是关于公民有自由结社的权利的规定。 2.《民法通则》第50条提及了 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法律地位。3.行政法的相关规范,主要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各种行业的管理条例。4.在地方性法规中,各地均有对社会团体的规定。例如《广州市社会团体管理登记办法》、《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 (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部门法律 在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立法中,目前仅《红十字会》和《工会法》。但是相关法律亦有所规定。例如《律师法》、《体育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的部门规章包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等。 由此可见,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主导,以根据各行业、各地方不同情况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为辅助的法律体系。该法律体系基本涉及了非政府组织从设立、变更到注销的运行过程和日常的人事、财务管理、税收管理方面的事项。应当说,尽管有些地区尚缺乏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但是从总体情况上看,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二、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立法中的问题 (一)非政府组织设立的门槛过高 1.双重管理体制亟待改革。对于非政府组织,我国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NGO的管理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分别行使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权。这一制度在《社会团体

非政府组织管理的调研报告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调研报告 题目:非政府组织管理调研报告 姓名 准考证号 年级 专业公共管理 指导教师 主考学校河海大学 专科学校 年月日

调研报告情况表

非政府组织管理调研报告 前言 当代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主要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展开后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从两个方面催生着非政府组织的出现,即一方面,公民社会所要求的私有产权、平等自治的契约性关系、法治原则、尊重和保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自治性质、个人的选择自由等基本特性,也正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性,因而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是相生相伴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市场经济也就是公民社会本身。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公民的个人权利,如迁徙与就业的权利,消费与福利的权利,思想、交往、隐私等权利、个人财产权利等,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一切,表明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为非政府组织的成长打下了必须的基础。 一、非政府组织管理基本情况及特征 一是组织性,也称正规性。指必须具有正式注册的合法身份,有法人资格,即民事责任能力,而在组织内部,则有成文章程、制度,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人员等;显然,那些临时聚集在一起的人群或经常活动的非正式团体虽然也有重要的社会功能,但应被排除在外。 二是民间性,又称非政府性。即它既不是政府的一部分,又不隶属于政府或受其支配,在体制上是独立于政府的,而且,其决策层也不是由政府官员控制的董事会领导。当然,独立于政府并不是不能接受政府的资助,或完全没有政府官员参加活动,但关键是接受政府资助但会改变组织目标,而政府官员并代表政府而是以个人身份参加。 三是非营利性。指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进行利润分配。当然在现代社会,非政府组织从事管理或服务活动是可以收费的,在一定时期内也会有盈余,但收费是补足实现组织目标的需要,或说进行组织活动必须的成本,而盈余除补偿成

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状况

4 CHINA STATISTICS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近年来民间非政府组织发展迅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明显。非政府组织的迅速发展,不仅为普通民众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平台,而且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新的渠道。 关于非政府组织的一般概念 非政府组织,顾名思义就是指政府以外的组织,但目前国际社会对此尚没有公认的定义。按照多数学者们的观点,非政府组织是独立于国家和政府力量之外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学会等,一般限于非商业化的、合法的、与社会文化和环境相关的群体。当然,不同国家对非政府组织范围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在法律上对非政府组织的界定范围不尽相同。 对非政府组织的特点, 国内外不同学者的看法也不尽相同。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塞拉蒙教授使用综合分析方法,从组织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出发,给出了非政府组织的五大评定标准,即组织性、 民间性(或私有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他认为非政府组织是民间自发的产物,而且必须以慈善募捐或会员会费为资金来源,是社会选择而非政府发动。综合各类学者的观点,我们认为非政府组织应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①组织性。有正式的机构,有成文的章程、制度和固定的工作人员等。 ②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进行剩余收入(利润)的分配(分红),不得将组织资产以任何方式转为私人财产。 ③非政府性。它是独立自主的、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或受其支配。 ④公共性。它不谋取私利,具有实现共同利益的目标取向。 ⑤志愿性。志愿者和社会的捐赠是它们重要的资金来源,具有较强的公开性、透明度和互助性。 ⑥非政治性和非宗教性。它不是党派组织,不参加竞选等政治活动;不是宗教组织,不开展各种形式的宗教活动。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现状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非政 府组织大致可以采用两种标准划分。一种是根据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分为官方非政府组织和民间非政府组织。官方非政府组织的特点,一是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政府职能;二是其工作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政府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并接受政府财政资助。目前近1700个全国性社会团体中,使用行政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的约有200个,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民间非政府组织的特点是其人员、资金等不受政府的制约,但其中部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由有关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另一种是根据非政府组织的登记情况,分为已登记的非政府组织和未登记的非政府组织。已登记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未登记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在农村广泛存在的农业技术经济互助性组织和在一些单位内部存在的不需要登记的组织(有专家估计全国大约有300万个这种类型的组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官方非政府组织的基层组织,如基层工会、基层妇女委员会等,更多地具有非 我国非政府组织

境外非政府组织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中国带来了什么? 新华网上海7月26日电(记者邹伟、黄安琪)“中国政府高度赞赏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将进一步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努力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服务、更好的环境和保障。” 7月25日,在中国对外开放前沿城市上海,面对众多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以及美国、英国、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如是说。 这是中国政府对境外非政府组织问题的最新表态,也向外界释放出更加积极、开放和包容的信号。人们有理由相信,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将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境外非政府组织对中国的积极贡献有目共睹 就在几天前,8岁的小昕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接受了心脏手术。连日来,看到孩子恢复良好,小昕的父母不禁喜极而泣。“非常感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挽救了我儿子的生命。”小昕的父亲蒙先生说。 不久前小昕被诊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对于这个来自贵州黔南州的家庭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老家医疗条件有限,我们得知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治疗小儿先心病是全国最先进的,就不远千里带孩子来求医。手术很成功,谢天谢地!”蒙先生说。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是上海市政府与美国世界健康基金会的合作建设项目。自1998年建成以来,该中心的小儿先心病手术成功率超过97%、小儿白血病五年无病存活率超过85%,均达到世界顶尖水平。数以万计的中国孩子在这里重获新生。 “我们的使命是通过在世界各地实施健康教育培训以及提供必要的人道主义援助,以达成健康关爱事业持续性的发展。”已在中国工作15年的美国世界健康基金会上海办公室总监徐丽华告诉记者。

国外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国外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国外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一、非政府组织的概念 学术界称非政府组织为介于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第三部门"。195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将非政府组织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被看作非政府组织。世界银行则将非政府组织定义为:从事解困济贫,推进穷人利益,保护环境,提供基本的社会服务,或从事社区发展的私人组织"指任何独立于政府部门的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指以价值为取向的组织,全部或部分地依赖于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 中国学者赵黎青认为非政府组织应有7个基本点: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非政治性、公益性。 二、欧洲-以英国为例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截至2002年底,有近20万家民间公益组织,其中在英国慈善委员会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共18.6万家,它们的总资产额约达700亿英镑;专职人员的总就业规模达50万人,占全英就业人口总量的约百分之三。据统计,2004年美国符合税法要求的免税非营利性组织共1397263个,其中公共慈善组织822817个,私人基金会102881个。 1、中世纪非政府组织的萌芽 早在一世纪初基督教就产生于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起初只在城市里组织小社团,后遂渐在罗马帝国西都地方建立较大组织,这就是最早非政府组织的雏型。 英国近代以前的民间慈善组织和同时期的其它国家大同小异,数量少,规模小,类型单一,影响较小,主要表现形式为社区互助组织和行会"这就是处于萌芽时期的社团的早期形态"。事实上,近代以前英国的社会状况没有为民间慈善组织的生存提供多大的空间,原因是小共同体式的社会结构和教会在提供公益方面扮演了关键的角色"。在近代化的过程中,英国的民间慈善组织成长了起来"。 专业:应用化学 姓名:赵宏 学号:2011051780 成绩:

非政府组织管理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非政府组织的界定与特征 联合国的NGO是指,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志愿性公民组织。我国政府管理角度看,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指依法建立的,相对独立于国家政府系统,以社会成员的资源参与,自我组织,自主管理为基础,以社会公益活动或者互益活动为主旨的非营利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的一类组织。 名异而质同的若干概念 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公共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草根组织 民间组织人民团体中介组织社会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 非政府组织的一般特性 1.非政府组织具有正规性(需要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需要获得合法的组织身份) 2.非政府组织具有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进行剩余分配;组织终止时禁止资产 私分) 3.非政府组织具有独立性(非政府支配;非政党支配;非宗教支配) 4.非政府组织具有公益性或互益性(非政府组织是一种社会性组织;非政府组织是一种服 务性组织;非政府组织是一种公开透明的组织) 5.非政府组织具有志愿性(组织成员的使命感是组织的精神支柱;志愿者和社会捐赠是组 织的关键资源) 第二节有关非政府组织的分类 非营利组织国际分类体系 ICNPO分为12个大类 文化与娱乐教育与研究卫生社会服务环境发展与住房法律与政治慈善与志愿行为鼓动国际性活动宗教活动与组织企业与专业协会,学会其他组织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分类参考 美国的分类: 互益性组织:主要目的是为成员提供活动 公益性组织;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大众提供公益性服务。 日本的分类 公益法人社会福利法人学校法人宗教法人医疗法人特殊法人公益信托基金共同组合市民团体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类 社会发展家庭及儿童服务康复服务安老服务过犯及释囚服务学龄儿童及青年服务长期病患者服务其他对象服务辅导服务 台湾的分类 台湾的非政府组织称为人民团体。(职业团体,社会团体,政治团体) 国内的主要分类探索 实证角度的分类 来自政府的分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公益性基金会 学界的分类: 根据其法律地位分为法人团体和非法人团体 根据组织使命分为公益性团体和互益性团体 根据便于管理的需要分为行业组织,学术组织,慈善组织,社区和农村基层服务组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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