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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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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招标文件

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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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HDSZB- 0116工程名称: 江豪大厦

招标人: 山东江豪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1 月 10日

第一部分,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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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及要求

1、本次招标标的为:山东江豪贸易集团项目办公及商业等电梯(其中客梯3台,扶梯 6台,货梯 1台详见清单)

2、招标货物质量要求: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之<标的货物要求>附件的要求,设计、制造客梯并安装调试后经质监局检验合格。标的设备运行性能应能保证满足质量要求,标的设备的内在部件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

标的设备的质保期符合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期限。

3、交货期限与方式:

中标单位在合同生效,收到定金之日起120 天内(根据招标方要求)保证设备交货至山东江豪大厦工程现场(山东省日照市),中标方发货前两周,应将发货申请书面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在二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发货与否。

4、包装与运输:

中标方提供标的货物的包装应适应于运输、装卸、仓储的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坏运抵买方现场,包装物不回收。任何因包装不妥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中标方承担。运输方式由中标方自行决定,发生的安全事故等相关费用由

中标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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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险

标的货物于货物运抵现场前的保险由中标方承担。

6、安装、调试与培训

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出具标的货物所必须的土建施工图,并经设计院修订确认,并负责标的设备的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在招标方配套设施满足调试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计算调试周期,中标方应在承诺的调试周期内合理组织人力完成标的设备的调试工作。

调试过程和调试后,中标方应对标的设备保养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保养人员和操作人员能满足日常操作与保养要求。

7.投标方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支付500元资料费,不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不做退回。

8、质量保修期

本标的货物质量免费保修期由投标方自行承诺。质量保修自标的货物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对于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无特殊情况中标方应当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修复,中标方如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招标方能够委托她人修理,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保修期内如不属招标方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方面的原因,中标方应全额免费修复。

9、违约责任:

(1)质量:

中标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存在已使用过的货物或材料,中标方需无条件更换,若因此影响交货日期,招标方有权索赔(索赔金额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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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的货物货款的100%)。

货物应完全符合标的货物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在正常调试期结束后标的设备仍无法经过合格验收,而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的,招标方有权将此部分货物进行退货,中标方应无条件将此标的设备已收的全部款项在一周内返还招标方;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延期损失,投标方按本标的货物总额的20%赔付违约金,招标方保留对延期损失继续索赔的权利。

标的设备在中标方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方应对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全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2)交货期:

中标方的所有标的设备能够分批装运,但以最后一批货的交付时间视为合同规定的最迟交货期,延期视为违约。如果因中标方原因延迟交货,每延迟1周交付则扣罚五千元违约金,违约金从该批标的设备所余款项中扣除。招标方与中标方如另行约定交货时间,以新约定的交货期为准。

如标的设备交货后,因中标方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导致调试周期延长,经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延长调试时间,每延长一天扣罚元,所有违约金从该批标的设备所余款项中扣除。

10、付款条件与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方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合同总款的一部分);标的设备发运前根据中标方的书面发货通知,招标方支付60%合同总价货款;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合格、拿到政府验收报告后,中标方开具合同总价全额发票的前提下(根据甲方财务要求),支付总价的95%;招标方于验收经过之日起二年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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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适用的法律:

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部技术规格及要求

1.电梯技术规格与要求

1.1 适用标准

除本章节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招标的垂直电梯的设计、制造、

测试、安装、验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 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1997<电梯实验方法>

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5018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10-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 土建设计参数

1.2.1 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土建设计参数

详见电梯数量清单(附件)

1.3客梯、货梯的技术规格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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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梯技术规格表:

1.3.1.主要技术参数

a、平层精确度:±5mm。

b、噪声: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5dB(A);

开关门噪声≤65dB(A);

机房噪声≤80dB(A)。

c、电源:交流三相380V、50HZ;交流单相220V、50HZ;

1.3.2外观质量要求

客货梯:

电梯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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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轿厢形式与装饰:

a.轿厢:轿顶采用豪华的通风吊顶,

b.轿门: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自动中分门,红外光幕保护系统装置。

c.层门和轿门都有防火功能(防火120分钟);

(2)信号指示装置要求

a.轿厢信号装置:操纵箱设在轿厢右前壁,控制按钮为微动式,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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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层门信号装置:层门处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运行方向指示器,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

(3)层门召呼按钮

每层层门装有微动式上/下召呼按钮,其面板首层为发纹不锈钢。

1.3.3控制系统要求

(1)控制系统均采用微电脑处理器。

(2)具有上下行集选功能。

(3)电控全部必须采用插件。

1.3.4拖动系统

(1)曳引机采用交流变频变压变速方式驱动(vvvF);

(2)门机采用变频交流变压变速方式驱动(vvvF)。

1.3.5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满载直驶及显示,电梯受阻时速保护,轿厢反向指令消除,连续服务,运行方向指示;

(2)消防自动返回首层,关门按钮响应指示,负载检测,受阻控制,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

(3)轿厢应急照明装置,井道照明、插座的管线和灯具,即使关门,检修操作,独立运行;

(4)超载停车,并带超载铃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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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固定式对讲机(机房、轿厢和安防控制中心对讲),即五方通话

(6)无司机操纵

(7)红外光幕保护系统装置;

(8)照明、风扇自动关闭;

(9)有故障再平层功能;

(10)基站钥匙开关;

(11)消防员服务功能;

(12)随行电缆中,应带有视频线并有视频器;

(13)消防联动控制电梯迫降的控制点,以及迫降至首层的反馈信号点;

(14)轿厢内误指令人工消除;

(15)光幕安全触板;

1.3.6电梯的品牌及主要部件的产地要求:

(1)电梯主要部件均需要国外原产地进口品牌;

(2)主机调速系统采用交流变频变压调速,变频器整机采用进口件;

(3)控制系统电脑板采用进口微机控制;

(4)门机采用整套交流变频调速系统,控制系统采用进口件;

(5)门光幕整套采用进口件;

(6)井道停层信息件采用进口件;

(7)曳引机编码器均需要进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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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扶梯的技术规格与要求

自动扶梯技术规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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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基本功能;

投标方提供的自动扶梯应包括但不但限于下列,当投标方推荐的其它合适的功能可能被接受。

1;自动加油功能;

2;故障控制显示功能;

3;检修装置;

4;安全保护:扶手入口安全装置,梳齿板安全装置,梯级驱动链安全装置,主驱动链安全装置,端部安全指示

5;梯级与围裙板夹人保护装置,梯级下陷保护,防逆转超速保护,带黄色安全分界嵌入条,紧急停止按钮,过流保护装置。

6;自动扶梯制造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应按标准制造,并有互换性和精确装配性。特别对于驱动装置(曳引元件设备)等的装配,所有都应在工厂完成或预装配或其尺寸误差达到预装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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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自动扶梯设备性能

投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应在噪音、振动、减速箱的油渗漏、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应的国际标准。

1.5 货梯的技术规格与要求

1;速度:0.63M/S, 载重:1000KG, 层站:4层4站4门1台。

2:装修要求:轿厢、厅门优质冷轧板制作,厚度≥1.5MM,表面喷塑处理,颜色

到时投标方提供色板供招标方选择,轿底采用防滑花纹钢板,地坎材质为铸铁,天花板采用标准型。

3:轿厢内操作板、厅外召唤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按钮为不锈钢微动按钮。

4:功能要求(除货梯应具备的功能外):

轿厢照明风扇自动关闭、光幕门保护、到站钟、开门延长按钮,消防服

务、司机操作、五方通话、视频电缆、安装摄像头、梯控、爬梯等。

1、6电梯主要部件为国内知名品牌。

2.技术服务要求;

3.1安装和调试

3.1.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准确的电梯井道规格的技术参数的书面文件;1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图纸、预埋部件的规格和技术参数以及安装的详细技术要求以及预埋施工的计划安排,并根据已施工的电梯实际井道尺寸协助招标人进行电梯井道施工(需原厂安

装队伍进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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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由中标人负责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具有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在招标人建设工地现场进行电梯的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安装为全包工程。安装过程中,生产厂家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3.1.3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作业措施计划。

3.2技术培训

3.2.1中标人负责在工厂培训买方人员,内容包括电梯原理、操作、维保、事故应急处理等必要的内容。

3.2.2中标人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买方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买方定期举办的培训班),以保证售后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

3.3维保服务

a.货物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中标人在日照市设有售

后维保服务点,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中标人应负责电梯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8小时内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b.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人应继续维保三年。

3.4验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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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T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扶梯安装验收规

范>GB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18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10-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山东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日照工作站的电梯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规定。

3.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

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

的可靠性试验报告。

b.安装调试检验

⑴货物到达后,由招标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若检测不合格须进行整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⑵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规定。检验记录应提供给招标人。

c.最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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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电梯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联系电梯技术和建设监督部门,并会同招标人按3.4.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并办理使用许可证,按交钥匙工程的方式移交给招标单位管理部门使用,同时需提供电梯安装竣

工资料一式四份。

⑵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

a.技术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b.安装图纸(机房井道图, 部件安装图, 电气接线图)

c.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或说明书)

d.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试验方法

e.易损零部件的制造图纸及其目录单

f.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j.投标人无条件的向招标人提供所有一切相关验收资料(本项目整体验收资料);

5.备品备件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报出单价和总价,并计入投

标总价中。

6.其它要求:

6.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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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的电梯的技术规格、型号、参数、部件配置和功能说明、关键部件产地清单。

6.2本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6.3合同签订时,楼层标识应报招标人确认。

6.4投标人应对现场勘察,对于电梯井道偏位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今后在施工时存在此原因不再调整。

第四部分投标方须知

A基本说明

1.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采购安装及服务。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单位:山东江豪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3”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物品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送货运输、包装、技术协助、保险以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3解释权

3.1本次招标的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3.2本文件中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招标方将对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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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B投标报价

1、投标方需对每件招标货物标的根据招标方的报价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应为含税价,每件招标标的总价中已包含所有设备本体费用、送货运输费用、政府验收费、保险费用等及其它附带服务费用。

2、投标货币: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3、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C投标文件说明

1、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写:

1、1投标文件由投标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标的货物性能、偏差说明、投标报价表、企业资质证明等文件六部分组成。标的货物性能部分应提供投标方公司简介、标的货物性能特点总体介绍、近期绩分布表、标的货物性能参数表(格式详见附件<标的货物性能参数表> )。

投标报价表按不同货物标的,根据附件<标的货物参数说明与报价格式>要求进行分项投标报价,投标价应为含增值税价,每件招标标的总价中已包含所有设计费用、设备本体费用、送货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调试附带服务与人员培训费用。

偏差说明是指在投标方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对招标文件中的参数或合同条款进行逐项的确认,如没有偏差说明,视同投标方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合同条款的任一条款。

投标方需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提供书面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并提供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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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格式的投标文件一份。

1.2投标方还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制造许可证书、安装资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编写注意事项: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货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自动由招投方视为废标处理,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签署及规定

3.1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

3.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由投标全权代表盖章。

3.3字迹潦草、表示不清、未按要求按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定为废标。

3.4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方面的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入符合要求的文件袋,在袋外注明投标文件。文件袋的接缝处需用簿纸粘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的接缝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投标文件可由专人按投标邀请书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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