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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条例(上墙版)

党支部工作条例(上墙版)
党支部工作条例(上墙版)

****学院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院各党支部是党在我院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在院(系)级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单位起保证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部门或教研室、实验室等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必须报党总支批准。

第四条党支部的设置可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按照学科专业相近、工作联系密切、便于活动和管理的原则建立。

1.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专业相近的教研室联合建立党支部;

2.学生党支部一般按院(系)设置,条件具备的可按年级、专业、班级或楼栋设立;

3.机关、后勤等部门(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单位)、科室设立,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部门(单位)、科室联合建立党支部;

4.离休干部成立离休干部党支部,退休人员按所住区域设置党支部;

第五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支委可以兼职。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六条党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报党总支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党支部的职责

第七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条不同类型的党支部,还应根据自身特点履行以下职责。

1.教研室(实验室)党支部:支持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对教研室(实验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应经常与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沟通情况,参加室务会议,并参与讨论决定本教研室(实验室)的重要问题。

2.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大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协助学院做好思想工作。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维护学院的稳

定。

3.机关、后勤党支部:教育党员和群众增强服务意识,围绕教学、科研,面向基层,深入实际,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抓好勤政廉政建设,支持本单位负责人的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4.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管理部门开展适应老同志特点的各项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反映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老同志与在职人员的关系,增进相互理解,支持现任领导做好工作,发挥老同志的优势,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九条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审批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增选支部委员。

第四章党员教育与管理

第十条党支部要把党员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党员教育要紧紧围绕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这个中心来进行。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是:

1.党的基本理论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任务教育。

3.党的基本知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拒腐防变教育。

5.党的纪律、共产党员道德规范和先进性教育。

6.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

第十一条党员教育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上党课、参加党校培训、观看电教片、外出参观、社会调查、听形势报告、开展演讲活动、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座谈讨论、个别谈心、自学等。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不断健全和改善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是:

1.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党员权利。

2.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做党分配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活动,表彰先进,教育后进。

4.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5.及时接转和严格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搞好党籍管理,建立党员登记卡。

6.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在流动党员中做好管理工作。

7.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组织生活制度:

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每一至两月组织一次党课学习。要求每次组织生活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指定专人征求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采取适当形式向支委和党员反馈信息。在民主生活会上,支委之间,党员之间要充分交流思想和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化解矛盾,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评议中要敢于揭露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并认真做好对不合格党员

的教育和处置工作。

4.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一般每学期要向党支部汇报思想一次,可结合党内民主生活会进行。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工作建议等。

第五章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四条发展党员是党支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党支部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坚持定期考察、入党前进行教育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做法,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及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具体执行。

第十五条我院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积极要求入党的大学生、教学科研创作第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高知识群体中要求入党的优秀人员等。

第六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六条党支部要及时、认真、经常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对本单位政治学习的组织领导,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群众政治教育和学习任务。

2.坚持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分析会,及时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

3.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个党员至少要联系1-2名非党群众,经常和联系对象谈心,主动关心群众疾苦,认真听取和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

4.积极宣传先进模范典型,在单位内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团结互助,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七章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第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应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全体党员的批评、监督。

第十八条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应由党性强、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对本单位业务工作较熟悉的同志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总支秘书、党员团总支书记或优秀辅导员担任;机关、后勤等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支委会成员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

第十九条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组织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或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同时要充分发挥每一个支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条支委会成员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自身矛盾,促进班子团结,保证党支部战斗力的充分发挥。支委会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争当端正党风、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时,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学院委员会

最新党支部工作条例

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同)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第三条党支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其它单位或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由联合党支部管理。

党支部的设立与撤销,须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 第五条股份制企业,只要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均须成立党支部。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控股的企业,党支部由方负责建立、领导。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参股的企业,由股东会协商,委托其中一方党组织负责建立、领导股份制企业党支部。 第六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由于执行临时任务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七条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够3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6个月内能把党员数增加到3人或3人以上的情况下,可保留党支部,但在此期间不能形成支部决议、决定。超过6个月,党员数仍达不到3人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撤销该党支部,剩余党员合并到相邻或相近的党支部。 第八条党员超过50人的单位或部门,可成立党总支部。党员接近50人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部。 第九条在组织设置上,除依据第四条、第八条外,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行政队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支部;下设若干队的科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总支部。

党员活动室布置内容

党员活动室布置内容 一、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三、党内有关制度上墙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

党支部工作条例 最新试题及答案

1 1党支部工作条例最新试题及答案 〖问〗51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答:(党员领导干部) 〖问〗52、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定期召 开。 答:(上党课、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问〗53、“三会一课”应当突出,突出党性锻炼,以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答:(政治学习和教育、“两学一做”) 〖问〗54、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至少讲1次党课。 答:(普遍关心、每年) 〖问〗55、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答:(1天、过组织生活) 党支部工作条例最新试题及答案

党支部工作条例 最新试题及答案 2 2 〖问〗 56、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 。 答:(组织生活) 〖问〗 57、党支部 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 ,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答:(每年、第四季度) 〖问〗 58、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 ,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答:(主题、问题) 〖问〗 59、党支部一般 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 分析。 答:(每年、党性) 〖问〗 60、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 、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 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答:(党员互评、评议、党小组)

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布置方案

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布置方案 一、必须上墙内容 党员活动室布置 1、中央图版 ①党旗 ②入党誓词 ③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④组织网络图(党组织体系、组织负责人及其群团组织和负责人基本情况、照片、党员人数) 2、制度: ①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②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③“三会一课”制度 ④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3、学习专栏 要确保达到“八有”: (1)有一个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有与党员人数相配套的桌椅),且布局规范,整洁美观。 (2)有一个思想性、政治性强的室内布置。 (3)有一套性能良好的电教设备(彩电、DVD、可接收有线电视信号的插座、远程教育播放点等电教设备)。 (4)有一套“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工作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制度汇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会议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共驻共建”、“结对共建”、“结对帮扶”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主题实践活动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簿)。 (5)有规范的党建工作制度和“孝南区‘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目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主要内容,统一格式,制板上墙,要求制作典雅、布置美观大方。 (6)有报刊阅览架,党建知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学习资料和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及电教片。 (7)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簿、册、卡、表、账等资料收集整理齐全,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8)活动室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中心”、“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工会之家”等标志牌。 二、选择上墙内容 1、民主生活会制度 2、党员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三、附件: 1、党员活动室布置图 2、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网络图 3、“五个基本、七个体系”主要内容 4、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目标 5、孝南区“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固定宣传标语

关于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央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党委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增强企业活力、培育公司软实力的重要环节和阵地,是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竞争优势,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工作要以“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促进发展”为指导思想,按照“围绕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基本思路,坚持“聚焦、务实、有效”的工作原则,形成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创新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内容,重点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基层管理者、骨干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第二章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四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党支部在上级党委(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支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围绕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以及党的民族政策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宗教政策的教育,推进党员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并带动职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建设学习型员工队伍,着力创建学习型党支部。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党员在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职工、知识分子、少数民族职工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八)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保证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 (九)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十)做好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工作。 (十一)按照“PDCA+认真”的要求深入推进“党员登高计划”活动。 (十二)按照“正常化、受欢迎、有实效”的要求精心设计策划好党组织生活。 (十三)党支部要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政治鉴别力和思想免疫力,明辨“三股势力”的本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维护企业稳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结对子”等活动,积极培育民族团结最佳实践者。 (十四)关注员工的需求点,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个性需求,构建“八个人”工作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真情关爱职工,帮助职工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帮助职工塑造自

党员活动室布置基本要求

党员活动室布置基本要求 总体要求:布局合理,美观整洁,特色鲜明,氛围浓厚。 一、硬件要求: 1、有单独设置的党员活动室,面积能够满足全体党 员学习、会议需要。 2、室外有标志牌:在入门处上方悬挂“党员活动室” 牌匾或标牌;室内设施齐全:有资料档案橱、有足量桌椅, 保证一名党员一个位置。 3、电教设备齐全,有电视机、影碟机和电教片、《国 歌》、《国际歌》等蝶片。 4、资料齐全,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 二、软件要求: 1、有永久性党建宣传栏或永久性宣传标语(如“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 2、一旗一词二图六栏十制度上墙:(上墙位置一般规范: 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权利应放在主墙面,入党誓词在党旗 的下方,党员的义务、权利在党旗和誓词的左、右位置;二图、 六栏、各项项制度及书记职责一般悬挂在主墙壁的左右墙两边, 主墙对面一般为党组织或党员活动掠影。)。 ——党旗(党旗两边对联: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与锤头组成的图案。 党旗的通用规格有五种:长288厘米,宽192厘米;长240厘米,宽160厘米;长192厘米,宽128厘米;长144厘米,宽96厘米;长96厘米,宽64厘米。 ——入党誓词:一般置于党旗正下方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二图: 党组织结构图:党委或总支要有,党支部可免 发展党员简意程序图:请采用2011年新制作的样图(在工委邮箱中下载)。 ——六栏 党员形象栏,党费收缴公示栏、荣誉栏、党务公开栏(一般放活动室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栏、党组织生活或党员活动掠影栏(此项内容是区别本党组织活动室布置与其它党组织活动室建设的主要内容,所以要经常更新,一般一年至少要更新一次)。 ——十制度(可选6-10个)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

党支部工作条例(上墙版)

****学院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院各党支部是党在我院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在院(系)级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单位起保证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部门或教研室、实验室等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必须报党总支批准。 第四条党支部的设置可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按照学科专业相近、工作联系密切、便于活动和管理的原则建立。 1.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专业相近的教研室联合建立党支部; 2.学生党支部一般按院(系)设置,条件具备的可按年级、专业、班级或楼栋设立; 3.机关、后勤等部门(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单位)、科室设立,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部门(单位)、科室联合建立党支部; 4.离休干部成立离休干部党支部,退休人员按所住区域设置党支部; 第五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支委可以兼职。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六条党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报党总支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党支部的职责 第七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条不同类型的党支部,还应根据自身特点履行以下职责。 1.教研室(实验室)党支部:支持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对教研室(实验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应经常与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沟通情况,参加室务会议,并参与讨论决定本教研室(实验室)的重要问题。 2.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大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协助学院做好思想工作。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维护学院的稳

党员活动室方案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权利与义务 一、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二、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要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布置方案

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布置方案 点击数: 时间:10-10-22 10:08:22 1827 一、必须上墙内容 党员活动室布置 1、中央图版 ①党旗 ②入党誓词 ③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④组织网络图(党组织体系、组织负责人及其群团组织和负责人基本情况、照片、党员人数) 2、制度: ①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②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③“三会一课”制度 ④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3、学习专栏 要确保达到“八有”: (1)有一个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有与党员人数相配套的桌椅),且布局规范,整洁美观。 (2)有一个思想性、政治性强的室内布置。 (3)有一套性能良好的电教设备(彩电、DVD、可接收有线电视信号的插座、远程教育播放点等电教设备)。 (4)有一套“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工作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制度汇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会议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共驻共建”、“结对共建”、“结对帮扶”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主题实践活动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簿)。 (5)有规范的党建工作制度和“孝南区‘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目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主要内容,统一格式,制板上墙,要求制作典雅、布置美观大方。

(6)有报刊阅览架,党建知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学习资料和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及电教片。 (7)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簿、册、卡、表、账等资料收集整理齐全,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8)活动室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中心”、“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工会之家”等标志牌。 二、选择上墙内容 1、民主生活会制度 2、党员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三、附件: 1、党员活动室布置图 2、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网络图 3、“五个基本、七个体系”主要内容 4、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目标 5、孝南区“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固定宣传标语

党支部工作条例

党支部工作条例 网站首页加入收藏总结报告 - 演讲致辞 - 领导讲话 - 心得体会- 党团材料 - 常用范文 - 应用文档 - 论文频道 热点专栏 | 领导讲话 | 总结计划 | 演讲致词 | 党团相关 | 教学管理 | 教研论文| 外语考试 | 微机考试 | 自学考试 | 公务考试 | 商务文档 | 教案下载 | 课件教程|常用公文 | 论文中心 和谐社会 | 各科试题 作文栏目课件A区课件B区课件C区试卷A区试卷B区试卷C区小学教案中学教案公文范文 清风教育资源网为您提供全面、丰富的免费课件下载! - 您现在的位置:清风教育资源网 >> 公文写作 >> 党团材料 >> 党团知识 >> 正文 党支部工作条例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不详点击数:11 更新时间:2010-8-28 【字体:小大】 收藏此篇精彩内容到: -

文章来源:清风教育资源网www.qfsk y.Co m 为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我局基层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党支部的组织 (一)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批准,设立党支部。特殊情况,由党委批准,设立党总支。 (二)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一般设立3——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党支部一般只设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 (三)党支部由党员大会根据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 (四)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党政民主生活会。 二、党支部的任务 (一)组织党员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党员和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的统一,努力提高党员和职工的综合素质。 (二)坚持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为中心,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把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和职工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双文明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从严治党,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 (四)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同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 (五)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并向上级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积极慎重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坚持每年一次评议党员活动,对党员的奖惩提出建议。 (七)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干部,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八)领导和支部工会分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一)支部成员要加强学习,经常交心通气,互相帮助,搞好团结。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善于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团结和带领支委一班人做好支部工作。 (二)党支部要按时进行改选,及时补齐缺额的委员,保证组织健全。

军队党支部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支部(以下简称党支部)建设,推进党支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军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团结巩固部队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军队的连队及相当的基层单位和各级机关,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设立党支部。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必须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党支部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的决策指示,围绕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和作风,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任务和

特点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本单位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下列原则:坚持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抓好落实;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坚持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坚持依照法规制度办事。 第六条党支部必须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要求,着眼始终保持先进性,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够团结带领官兵圆满完成任务的领导班子,培养综合素质高、模范作用好的党员队伍,创造有利于官兵干事业、促进官兵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加强本单位全面建设、带领官兵完成作战和其他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职责和领导关系 第一节连队党支部 第七条党在军队现役部队中的连队、舰艇、飞行大队,院校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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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条例 党支部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江西省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在学院的基层组织,是学院党组织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在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党支部努力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学院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师生员工,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党支部的设置第四条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党支部分为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机关部门联合党支部、离退休教工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等。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 支委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支委会设书记1人,由支委会选举产生。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人。 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两年。 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并报组织部备案。 第五条支部委员应推选党性强、品质好、热爱党的事业,胜任工作的党员担任。 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思想作风好,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威信,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干部党员担任。 党支部的职责第六条党支部要履行好以下职责:(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

党员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四讲活动”为指导,从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发扬党组织优势出发,把党员活动阵地建成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宣传“211战略”的窗口。通过建设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党员活动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基层党员素质。 二、建立范围: 各党支部均要按照“八有”标准和要求规范党员活动阵地。 三、工作目标: 各党支部通过自建,年内达到3—5个示范性“八有”党员活动阵地。 四、主要内容: 按照“八有”标准建设党员活动阵地: 一是有15平方米以上的党员活动固定场所; 二是有一定的活动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桌、椅等; 三是有开展活动的计划及记录资料 四是有一定数量的学习资料; 五是有党旗、誓词、党员权利义务和党费收缴情况等; 六是有公示宣传栏(可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公示、宣传内容); 七是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八是有明确的管理人员。

五、党员活动阵地的环境布置 1、七项内容上墙 (1)党旗(一般规格144cm× 96cm或旗面长宽之比为3:2);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路线或领导人画像(分别在党旗左右两边)(2)入党誓词; (3)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4)党支部基本概况; (5)全体支委职务、分工、职责及照片 (6)党内有关制度; (7)党员组织活动情况照片; 2、上墙位置规范 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权利应放在主墙面,入党誓词在党旗的下方,党员的义务、权利在党旗和誓词的左、右位置;各项制度对称型悬挂在墙壁的两边。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是加强党的 基层组织活动取得实效的保证。有了阵地,才有活动;有了活动,党组织才有活力;有了活力,党组织才有战斗力。各党支部要坚决克服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是无效益投入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不抓阵地建设是失职,抓不好阵地建设是不称职”的观念,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创先争优的开展,全面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

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文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党员活动室布置内容

党员活动室布置内容 一、党旗 二、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路线(分别在党旗左右两边) 三、入党誓词 四、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党支部基本情况 六、全体支委职务、分工及照片 七、党支部的基本任务(见支部工作手册P59) 八、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见支部工作手册P62) 九、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的职责(见支部工作手册P63-67) 十、党内有关制度上墙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改进局机关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

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应城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局党组的指导下实施。 第三条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工作条例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切实搞好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党的建设和管理的最基本单位,是领导所在单位的党员和团结、带领群众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要在校党委、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 第二章党支部的组织设置 第四条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建立党支部;因临时任务而组建的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系、所、室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系或年级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设置;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根据中央组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离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管理,应设离退休党支部。设立党支部要经过分党委或党总支批准,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条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由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为便于开展党内活动而划分。党小组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保证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章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支部委员会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沟通情况,对行政或业务工作的重要问题,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队伍建设、人事调动、教学安排、提职晋级、出国人选审定、奖金分配办法和奖惩等,支部书记要参与讨论决定。 第七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要根据校党委、分党委或党总支关于党员教育的安排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特别要组织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党性,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使党员在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优秀党员,宣传党员中的模范事迹,对党员进行考核鉴定。 要严格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的各

2018-2019-党支部工作条例word版本 (3页)

2018-2019-党支部工作条例word版本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党支部工作条例 为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我局基层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党支部的组织 (一)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批准,设立党支部。特殊情况,由党委批准,设立党总支。 (二)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一般设立3——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党支部一般只设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 (三)党支部由党员大会根据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 (四)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党政民主生活会。 二、党支部的任务 (一)组织党员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党员和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的统一,努力提高党员和职工的综合素质。 (二)坚持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为中心,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把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和职工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双文明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从严治党,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 (四)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同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

党建上墙制度(全面)

党建上墙制度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 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 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三个代表 代表中国先进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 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和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 评议和支部考评。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 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 6、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 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2、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 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3、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 评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 报上级党组织。 党组议事制度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干部选拔使用和人事调整。 3、重大经济项目论证和决策。 4、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5、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超过分管领导权限范围的。 6、其他须经研究的重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1、党支部负责对本支部党员及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2、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相结合,广泛听取干部 群众意见,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每年 1 次,年底进行。 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将贯彻落实情况 列入年底工作报告。 4、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 容,把检查落实情况作为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 重要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 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布置方案

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布置方案 来源:区委创先争优办作者:区委创先争优办 点击数: 1827 时间:10-10-22 10:08:22 一、必须上墙内容 党员活动室布置 1、中央图版 ①党旗 ②入党誓词 ③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④组织网络图(党组织体系、组织负责人及其群团组织和负责人基本情况、照片、党员人数) 2、制度: ①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②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③“三会一课”制度 ④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3、学习专栏 要确保达到“八有”: (1)有一个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有与党员人数相配套的桌椅),且布局规范,整洁美观。 (2)有一个思想性、政治性强的室内布置。 (3)有一套性能良好的电教设备(彩电、DVD、可接收有线电视信号的插座、远程教育播放点等电教设备)。 (4)有一套“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工作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制度汇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会议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共驻共建”、“结对共建”、“结对帮扶”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主题实践活动记录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簿)。 (5)有规范的党建工作制度和“孝南区…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目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主要内容,统一格式,制板上墙,要求制作典雅、布置美观大方。 (6)有报刊阅览架,党建知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学习资料和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及电教片。 (7)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簿、册、卡、表、账等资料收集整理齐全,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8)活动室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中心”、“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工会之家”等标志牌。 二、选择上墙内容 1、民主生活会制度 2、党员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活动室六有标准

党员活动室六有标准 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六有”内容 201x年,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实施规范化机关党员阵地建设,所有党支部要按照“有人管、有阵地、有经费、有载体、有活动、有氛围”的“六有”标准,建设标准化的党员活动室。 一、“有人管”即: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培养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有阵地”即: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建设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综合阵地。 三、“有经费”即:按照商发[2015]6号文件第26条规定,严格落实机关党的工作经费。 四、“有载体”即:有机关“五条措施”、党委(党组)“五个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党建品牌,有机关“三化”建设责任清单。 五、“有活动”即:有形式多样的活动,结合活动组织开展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制管理、谈心谈话等活动。 六、“有氛围”即:有党旗党徽、有党报党刊、有规章制度(如:党员权利、义务、“三会一课”、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等),同时,相关学习资料、会议记录建档规范、管理有序,活动场所办公、议事、培训、服务、娱乐等综合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七、布置标准

1、上墙内容 (1)党旗(一般规格144cm× 96cm或旗面长宽之比为3:2); (2)入党誓词; (3)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4)机关党组织架构图; (5)党内有关制度; (6)党员组织活动情况照片; (7)特色内容等。 2、上墙位置规范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义务应放在主墙面,入党誓词在党旗的下方,党员的权利、义务在党旗和誓词的左、右位置;各项制度对称悬挂在墙壁的两边。“六有十上墙”,即:有固定场所、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有工作记录、有专人管理、有活动氛围,做到了党旗、党徽、入党誓词、党组织设置图、工作职责及分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权利和义务、党员监督岗、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重点活动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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