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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基本原则(1)

1.4适用范围(1)

1.5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分类(2)

1.6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分级(2)

2.应急组织体系(4)

2.1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4)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4)

2.3专家咨询组及职责(5)

2.4灭火现场指挥部及职责(5)

2.5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0)

3.火灾预防(11)

3.1信息监控(11)

3.2预防工作(11)

3.3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12)

4.应急响应体系(12)

4.1分级响应机制(12)

4.2应急响应程序(13)

4.3信息报送与处理(14)

4.4应急处置(15)

4.5安全防护(15)

4.6应急终止(16)

4.7信息发布(16)

5.应急保障(16)

5.1资金保障(16)

5.2人员保障(16)

5.3装备保障(17)

6.后期处置(17)

6.1火灾调查与评估(17)

6.2恢复重建(17)

7.附则(18)

7.1预案的管理与演练(18)

7.2奖励与责任追究(18)

7.3预案实施时间(19)

沈阳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公安消防部队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响应规定(试行)》(辽公消〔2015〕50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沈政发〔2015〕47号),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基本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

(2)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保障和培训工作,以便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或其他灾害事故所引发的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

1.5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分类

按照我市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类型、使用性质、生产储存等情况,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8类:高层建筑类火灾事故、地下建筑类火灾事故、城市综合体类火灾事故、石油化工类火灾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事故、仓储物流(包括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类火灾事故、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事故、其他类(主要包括古建筑、易燃密集建筑区等)火灾事故。

1.6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分级

按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燃烧程度和燃烧对象,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划分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6.1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

(1)报警较晚、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燃烧面积300平方米至1500平方米的普通建筑,火势较大、发展较快、烟雾较大、燃烧面积100平方米至800平方米的高层、地下建筑,火势较大、有蔓延危险的古建筑,顶层但燃烧面积不大的闷顶建筑,或被困人员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火警。

(2)大棚、草垛或山林等大面积起火,蔓延迅速,已形成连片火灾的火警。

(3)重点部位起火但没有蔓延趋势的普通工厂或石油化工企业,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或存放有少量危化品的仓储物流企业的火警。

(4)发生在商场、影剧院、歌舞厅或城市综合体营业期间,学校、新闻单位等重点部位、火灾初起阶段、火势发展较慢、烟雾不大,或火势发展较快、烟雾较大人员密集场所的火警。

(5)公共交通工具被困人员3人以上10人以下,载有危险化学品、并极易发生爆炸爆燃的车辆,铁路车辆火势初起、蔓延较慢;地铁在营运期间、火势初起阶段,或非营运期间发现较晚、火势较大、有蔓延危险的火警。

1.6.2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

(1)燃烧面积1500平方米至4000平方米的普通建筑,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燃烧面积8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的高层、地下建筑,火势很大、蔓延迅速的古建筑,燃烧面积较大、有大量浓烟的闷顶建筑,或被困人员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火警。

(2)重点部位起火、蔓延迅速并威胁周边设施的普通工厂或石油化工企业,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火势很大、蔓延迅速或存放有大量危化品的仓储物流企业的火警。

(3)发生在商场、影剧院、歌舞厅或城市综合体营业期间,学校、新闻单位等重点部位、火势和烟雾很大、蔓延较快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火警。

(4)公共交通工具被困人员10人以上30人以下,载有危险化学品并发生爆炸爆燃的车辆,铁路车辆火势很大、蔓延较快,飞行器火灾,地铁火势较大、蔓延较快的火警。

(5)现场指挥员认定Ⅲ级应急响应到达火灾现场的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1.6.3 Ⅰ级(特大火灾事故)

(1)燃烧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建筑,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燃烧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邻近设施受到严重威胁的高层、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古建筑、闷顶建筑、人密场所、石化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或其他特殊场所的火警。

(2)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的火警。

(3)有30人以上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4)现场指挥员认定Ⅱ级应急响应到达火灾现场的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2.应急组织体系

我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专家咨询组、灭火现场指挥部等相关部门组成。

2.1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消防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我市突发重特大火灾灭火工作作出重大决策,调动有关方面的人力、物力,保障灭火物资和后勤生活物资的供应,实施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城管局、环保局、安监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民政局、人防办、沈阳供电公司、沈阳燃气公司、沈阳水务集团、中国联通沈阳分公司等。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局分管领导兼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市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咨询组、灭火现场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应急工作;接到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应急队伍的日常训练和应急工作的演习;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专家咨询组由灭火救援、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是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中的决策咨询机构。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类型,相关专家参与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灭火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2.4灭火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灭火现场指挥部设总指挥、指挥长和指挥助理。总指挥通常由市消防局相关局领导轮流担任;指挥长通常由市消防局司令部从事过灭火救援指挥工作的副参谋长、战训科科长(或副科长)和灭火救援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轮流担任;指挥助理包括作战、防火、政工、水源、通信、信息、调度、战保等岗位,通常由市消防局司令部、政治处、防火处相关人员轮流担任。

2.4.1总指挥的职责

(1)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带领指挥部出动,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2)调集作战力量,组织现场侦察,分析判断灾情,制定总体作战方案,根据现场需要,划分战斗段(区);

(3)视情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技术专家组、政工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4)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5)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需要,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配合作战行动,提出调集驻军、武警及其他增援力量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的意见,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6)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当发现可能发生突发重大险情且不能及时控制,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时,应果断迅速下达撤离命令,组织指挥参战力量安全撤出灭火和应急救援现场;

(7)提出战勤保障要求,落实战勤保障措施,视情启动战勤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

2.4.2指挥长的职责

(1)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作战指挥室,通过网络远程控制系统和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实时了解现场情况,并向灭火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提出全勤指挥部出动意见,经批准后率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实施组织指挥;

(2)到达现场认真听取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情况汇报,全面组织火场侦察,了解掌握灾害现场各方情况,与指挥部成员研究制定作战方案,重点明确作战原则、处置措施和技战术运用;

(3)向灭火现场指挥部建议调动增援力量、社会联动力量和所需物资;

(4)作战方案确定后,向灭火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经批准后立即下达作战命令,部署战斗任务,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消防总(支)队领导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5)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作战部署。当发现可能危及参战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立即下达紧急撤离或转移命令。督促各参战队伍做好安全防护。作战任务完成后,向灭火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报告,请求撤离。

2.4.3作战助理的职责

(1)到达现场后协助指挥长做好灭火救援作战、力量调度部署工作,做好火情侦察,及时反馈灾情变化情况,带领部队完成灭火作战任务;

(2)巡视、督导战斗命令落实情况;

(3)对危险段(区)、部位进行实时监测,确定安全防护等级,落实作战行动的安全保障,检查参战人员安全防护器材和措施;

(4)掌握进入危险区的作业人员数量、时间及防护能力,保持与各参战队伍安全员的不间断联系,了解现场安全状况和参战人员的体力、健康情况,准确判断突发险情,及时向指挥长提出紧急撤离和人员替换的建议;

(5)协助灭火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长确定紧急撤离路线,并预先通知进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根据指挥长指令,结合现场情况,及时下达紧急撤离命令,灵活运用长鸣警报、连续急闪强光、通信扩音器材等方式通知和组织各参战队紧急撤离,并及时清点核查人员;

(6)处置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时,检查参战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等级,规范处置程序,防止环境污染,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参战人员和装备的洗消;

(7)完成灭火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2.4.4防火助理的职责

(1)协助指挥长工作,第一时间进入消防控制室,及时反馈火势情况,启动相关灭火设施;

(2)负责联系相关单位防火负责人,了解单位人员疏散情况;

(3)负责现场的保护、勘察、取证,做好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统计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4)加强与治安、交警、电力、煤气等相关联动单位的联系,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4.5政工助理的职责

(1)负责现场的政治宣传;

(2)了解官兵作战中的表现,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培养、宣传、推广先进典型。

2.4.6水源助理的职责

(1)根据现场水源分布和前方作战需要,协调各参战中队铺设供水干线,确保及时、不间断供水;

(2)及时掌握前方作战车辆数量、出枪数量、装备器材使用数量等,根据水源和到达车辆情况,合理设置后方供水干线;

(3)实施不间断巡视,及时解决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供水车辆和供水线路。

2.4.7通信助理的职责

(1)统一现场通信联络方式、方法和信号,组织现场通信,维护现场通信秩序;

(2)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网,确保战斗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各级指战员,保证现场通信畅通;

(3)保持现场与作战指挥中心的不间断通信联系,维护通信器材,及时上传现场图像和信息。

2.4.8信息助理的职责

(1)准确受理火警,迅速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向指挥长提供火灾情况和相关的单位情况、道路、水源等基础数据库内可供灭火需要的信息;

(2)了解掌握作战力量调动、灾害对象、作战部署、战斗行动、现场变化等情况和阶段性战斗成果;

(3)记录上级指挥员、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及下达的命令、作出的指示和部队贯彻执行情况;

(4)统计汇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燃烧物质和面积等情况,编制上报作战信息;

(5)绘制现场作战力量部署图,为后续科学决策指挥提供依据。

2.4.9调度助理的职责

(1)根据灭火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指示,通知全勤指挥部人员赶赴灾害事故现场,并及时告知备勤人员迅速赶赴单位接替值班;

(2)掌握灾害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和增援力量调集情况,迅速按照灭火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和指示调集各级力量;

(3)保持与灭火现场的不间断联络,实时收集整理灭火救援进展情况,如实记录有关信息;

(4)加强网上舆情监控,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及时妥善处理。

2.4.10战保助理的职责

(1)利用战勤保障车辆、装备、器材为灭火救援现场提供油气、照明等保障;

(2)结合灭火救援需要对装备器材进行更换和现场维修;

(3)运送和补充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药剂;

(4)保障灭火救援现场参战官兵的饮食、被装住宿。

2.5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火场附近交通道路畅通;涉及纵火案件,组织刑侦部门尽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沈阳水务集团根据现场需要,负责对火灾现场自来水管网协调加压。

市城管局负责协调各地区运水车,根据现场需要,组成火场供水预备力量,向火场供水。

市环保局负责涉及危化品等火灾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处置。

沈阳供电公司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对火场实施断电保障措施。

沈阳燃气公司负责对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煤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

市安监局负责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火灾现场的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及转运至相应医疗机构。

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的报道协调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当地政府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中国联通沈阳分公司负责应急指挥部、专家咨询组、灭火现场指挥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在重特大火灾现场中的通信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火灾事故中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市人防办负责对市委市政府的指挥行动提供指挥车辆、部分通讯保障等工作。

3.火灾预防

3.1信息监控

3.1.1各地区、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城市综合体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市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特大、重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市政府。

3.2预防工作

3.2.1市消防局负责开展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调查,建立市级重点单位火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管理。

各相关部门负责了解市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3.2.2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区完善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消防局负责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制定的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3.3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

建立重特大火灾应急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4.应急响应体系

4.1分级响应机制

应急响应通常由低到高逐级启动,必要时可跨级启动高级别响应。根据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实行三级应急响应。

4.1 .1 Ⅲ级响应

(1)当发生Ⅲ级火灾事故时,市消防局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市消防局当日值班人员、宣传科科长、火调技术科科长到场。

(2)报告市消防局当日值班领导、参谋长、防火处长,视情报告市消防局主要领导。

(3)调度助理编辑灭火救援信息,按照报送条件和规定程序上报省消防总队和市公安局。

(4)市消防局指挥中心应及时掌握灭火救援现场主要情况,做好信息上传下达,第一时间报告省消防总队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4.1 .2 Ⅱ级响应

(1)当发生Ⅱ级火灾事故时,在Ⅲ级响应程序基础上,通知市消防局全勤指挥部全体人员到场。

(2)通知市消防局司令部秘书科科长、卫生队、后勤处装备科科长到场。

(3)信通部门通过卫星或4G通信系统与省消防总队指挥中心和灭火救援现场建立联系,传输灭火救援现场实时情况。

(4)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通知公安、急救、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等相关联动单位到场协同处置。

4.1 .3 Ⅰ级响应

(1)当发生重Ⅰ级火灾事故时,在Ⅱ级响应程序基础上,由市公安局及时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并按要求调集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到场。

(2)全体调度值班备勤人员(含下一班相应岗位值班人员)立即在市消防局指挥中心集结,各司其职做好调度指挥工作。

(3)与省消防总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开通音视频系统,及时接收命令,报告灭火救援动态,传达领导指示,上报相关信息。

(4)与省消防总队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保持不间断联系,必要时由市公安局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启动重大灾害事故处置程序。

4.2应急响应程序

4.2.1市消防局按照以下程序和内容应急响应

(1)根据市消防局指挥中心接警或辖区中队指挥员到场后进行火情侦察搜集的各种信息情况,按照《沈阳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调动所属相关消防大队、中队力量,同时报现场灭火指挥部总指挥。依据现场情况,视情协调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调派蓝盾突击队直升机到场增援。

(2)现场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汇报情况或到场后观察情况,视情况启动《沈阳市消防支队类型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调集本级灭火救援力量和事发地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到场。

(3)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突发重特大火灾基本情况和应急灭火救援的进展情况,市应急指挥部到场后,汇报火场情况,协助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确定响应等级。

(4)在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并经市政府同意,报请省消防总队启动《辽宁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实施跨地区增援。

4.2.2各区、县(市)政府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

各区、县(市)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应急响应行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消防局报告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相关应急力量支援时,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消防局提出请求。

4.3信息报送与处理

4.3.1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市消防局在确认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上报市政府。

4.3.2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方式和内容

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火灾扑救总结报告3类。

初报:在主管中队到场侦查火灾现场情况后上报,采用口头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着火物质、燃烧面积、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危害程度、火势蔓延和发展变化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火灾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灭火救援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总结报告:在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分文字和图表两部分内容。文字部分是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参加灭火救援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处置后的遗留问题,经验教训;图表部分包括灭火战斗部署图、火场供水图、灭火战斗照片(录像)。

4.4应急处置

4.4.1处置措施

按照《沈阳市类型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

4.4.2现场处置原则

(1)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贯彻“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战术原则,有效采取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封堵、监护等基本战术方法,全力控制火势的发展蔓延,速战速决,消灭火灾。

(3)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灵活采取计划指挥和临场指挥等形式,积极组织协调各参战的相关单位,搞好协同作战。

4.5安全防护

(1)加强防护措施。参加灭火战斗的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灾害事故的火灾特点及其危险性,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及时设定火场警戒。对不同类型的火场,按要求由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的警戒区,尽量减少前方作战人员;对易燃易爆和伴随毒气(液)泄漏的火灾现场,严格界定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严格实行登记检查制度。

(3)设立火场安全监察组。重特大火灾现场要设立专门的火场安全监察小组,及时观察建(构)筑物、大型易燃物质容器储罐、装置受火势威胁情况,是否有倒塌、爆炸危险;认真督促检查各专业灭火救援队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6应急终止

火灾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消除、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发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工作。

4.7信息发布

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危害、损失等有关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对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字公布,应征求评估部门意见。对一般性火灾事故,应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发布,对影响重大的火灾信息发布,应经市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将所需灭火救援等消耗性装备资金统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的市财政预备费中安排。

5.2人员保障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各地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制要求,加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火灾突发事故的能力。

市消防局要加强对各区、县(市)消防大队、中队的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同时,要建立一支专门的消防培训师资队伍,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指导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消防组织。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对各地区相应职能部门及大中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防毒防化等专业队伍进行培训,落实单位内部消防组织制度,提高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5.3装备保障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工作应在充分发挥现有灭火救援资源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硬件建设。配备火灾应急专用通信指挥车、扑救各类火灾所需各类举高和水罐消防车及相应灭火器材、救生抢险器材。

6.后期处置

6.1火灾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要会同事发地区、县(市)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及专家,立即对火灾原因、性质、经济损失进行科学评估。

6.2恢复重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区、县(市)政府负责恢复重建工作。区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事发地区、县(市)政府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7.附则

7.1预案的管理与演练

7.1.1预案的监督管理

对于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市消防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

7.1.2预案的演练

各重特大火灾应急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要结合本预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不断改进、补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办负责督促预案演练的落实工作。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责任人,在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等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沈阳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07〕38号)同时废止。

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2016年通州区环境提升工程-梨园三间房- 家洼区域(一标段) 空 气 重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编制单位:华阳市政建筑工程 编制人:朱传冬 审核人:继军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 (3) 四、应急响应措施 (4) 五、组织保障 (4) 六、空气重污染施工现场应急措施 (5)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16年通州区环境提升工程-梨园三间房、家洼区域(一标段)建设地点:通州区 质量标准:合格 建设单位: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设计单位:正东国际建筑工程设计 监理单位:方正建设工程管理 施工单位:华阳市政建筑工程 本标段包括荞馨园、运河居、柳岸景园、美然百度城、梨花园小区。本次改造项目主要为拆除建设,清洗粉饰和改造建筑物立面,拆除及规广告牌匾,清理和完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照明设施,绿化补植补种,整治架空线,新建和修复围墙,整修道路及步道,清运垃圾渣土,修缮改造自行车棚,停车设施建设,屋面防水。 二、编制依据 为积极响应《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特制订本方案。 三、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633-2012)分级方法,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京津冀统一空气重污染应急分级标准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橙色预警(二级)、红色预警(一级),红色预警(一级)为最高级别。 (一) 蓝色预警(四级):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二) 黄色预警(三级):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 染; (三) 橙色预警(二级):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四) 红色预警(一级):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我项目部由专人负责通过网络、广播、电视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下达的指示,关注环保部门发布的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1)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迅速响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应急通知我项目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五、组织保障 为响应市政府、通州区政府等的关于做好落实空气重污染及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工作的号召,我项目部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志来()

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篇一: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午)》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XX年-20XX年)》的相关要求,依照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夏邑县《重性精神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建立和完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登记制度,完善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机制,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人员防治能力。 二、项目范围和管理对象 ㈠项目范围:全乡。 ㈡管理对象:辖区内常住人员中诊断明确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

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三、机构与职责 (一)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1.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乡 村医生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市慢性病防治站;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井建立健康档案。 3.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责: 1.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2.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 医疗处置。 3.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4.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人员及保障条件

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2) 1.4预案体系及关系 (3) 1.5工作原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4) 2.1应急组织机构 (4) 2.2职责分工 (5) 2.2.1总指挥职责 (5) 2.2.2副总指挥职责 (5) 2.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5) 2.2.4综合组职责 (5) 2.2.5应急组职责 (5) 2.2.6宣传组职责 (6) 2.2.7督导组职责 (6) 2.3各相关部门职责 (6) 2.3.1生产部职责 (6) 2.3.2动力设备部职责 (6) 2.3.3安全环保部职责 (6) 2.3.4各生产车间职责 (6) 2.4 公司应急组织架构 (6) 2.5污染物排放情况 (7) 2.5.1总体概况 (7) 2.5.2原料场粉尘及治理情况 (7) 2.6污染物排放量 (7) 2.6.1 ×××生产线 (7) 2.6.2 ×××生产线 (7) 2.6.3 ×××复混肥料生产线 (7) 2.6.4 ×××硫磺制酸装置 (7) 第三章预防和预警机制 (9) 3.1信息报告制度 (9) 3.2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9) 3.3预警分级和响应 (9) 3.3.1预警 (9) 3.3.2分级 (9) 3.3.3响应 (10) 3.4应急响应程序 (11) 3.4.1接警和上报 (11)

3.4.2预案启动11 第四章应急措施 (13) 4.1Ⅳ级响应(蓝色)程序 (13) 4.2减排方案 (13) 4.3Ⅲ级响应(黄色)程序 (14) 4.4减排方案 (14) 4.4.1 ×××生产线应急实施方案 (14) 4.4.2 ×××生产线应急实施方案 (14) 4.4.3 ×××生产线应急实施方案 (15) 4.4.4×××应急实施方案 (16) 4.5Ⅱ级响应(橙色)程序 (17) 4.6减排方案 (17) 4.6.1×××生产线应急实施方案 (17) 4.6.2 ×××生产线应急实施方案 (17) 4.6.3 ×××生产线应急实施方案 (18) 4.6.4×××应急实施方案 (19) 4.6.5 ×××应急实施方案 (19) 4.7Ⅰ级响应(红色)程序 (20) 4.8减排方案 (20) 4.8.1 ×××生产线应急实施方案 (20) 4.8.2 ×××生产线应急实施方案 (20) 4.8.3 ×××生产线应急实施方案 (21) 4.8.4×××应急实施方案 (21) 4.8.5 ×××应急实施方案 (22) 第五章应急保障 (23)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23) 5.2监督与检查 (23) 第六章预案管理 (23) 6.1预案宣传 (23) 6.2预案培训 (23) 6.3预案演练 (23) 6.4责任与奖惩 (23) 6.4.1责任 (23) 6.4.2奖励 (23) 6.4.3惩罚 (23) 第七章总结评估 (24) 7.1总结评估 (24) 7.1.1应急响应评估 (24) 第八章附则 (24) 附件 (25) 附件1:指挥部成员及其联系方式 (26)

辽宁省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模板

辽宁省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辽宁省处理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 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理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 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 确保全省在处理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 把森林防火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理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原则; 1.4.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尽职尽责、确保快速反应的原则; 1.4.3坚持以人为本, 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 1.4.4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火场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对林区居民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并有继续发展趋势; 各市政府请求救助或省政府提出要求时, 按有关程序启动本预案, 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省、

市、县应层层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 以下简称”扑火前指”) , 并成立相应配套的组织指挥体系。省”扑火前指”的组成: ( 1) ”扑火前指”总指挥: 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 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 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 处理紧急情况。”扑火前指”总指挥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省长担任。 ( 2)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承办总指挥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扑火前指”副总指挥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 或由”扑火前指”总指挥临时任命。 ( 3) 总调度长: 负责”扑火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 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 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 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总调度长由扑火前指总指挥临时任命。 ( 4) 扑救指挥组: 负责火场情况调度, 协调组织扑火力量, 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场扑灭后, 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 5) 力量调配组: 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 协调落实铁路、公路运输车辆等事宜。

最新整理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最新整理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省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火灾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重大火灾的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2.1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涉及跨市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成立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2.2日常办事机构 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3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省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四级。 4监测预防 4.1火点监测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4.2火灾预防 各地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全省火灾防控能力。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施工现场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日期: 编制单位:项目部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近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防治施工场地空气重污染天气下施工扬尘加重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确保完成我项目控制大气污染任务目标,贯彻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切实抓好我施工区扬尘整治工作,建立及时高效的扬尘整治工作机制。现结合我项目部扬尘整治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项目部扬尘整治工作预案,并成立空气重污染控制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三)、《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五)、《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六)、《市环境保护条例》; (七)、《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八)、《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责任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四、扬尘整治具体如下: (一)、工作任务、目标及原则 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规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改变建筑工地整体面貌,提升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健全并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应急反应机制与能力,确保完成控制大气污染任务目标。 坚持“层级管理、条款结合”,协同配合、预防为主、快速反应、

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 1、成立以为组长,副组长,、各工种班组长及门卫人员为组员的扬尘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区安质环保部,万里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进行扬尘治理工作。 2、组织机构负责人: (三)、预案等级及启动程序 1、预警及响应等级 1) 当预测未来我市将出现48小时以上中度污染天气(150 2) 当我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达到中度污染(AQI>150)持续超过24小时,或监测数据达到重度污染(AQI>200)且未有下降趋势时,启动Ⅲ级响应。 3) 当我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达到重度污染(AQI>200)持续超过6小时,或监测数据达到严重污染(AQI>300)且未有下降趋势时,启动Ⅱ级响应。 4) 当我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达到严重污染(AQI>300)持续超过12小时,或监测数据AQI>500且未有下降趋势时,启动Ⅰ级响应。 2、预警行动 预警行动的展开依据减雾治霾办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市重污染

大气污染二级应急预案

大气污染二级应急预案 工程概况 xx市王贺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位于xx市新区东路以西,朝阳路以北。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建设项目包含1栋安置楼(4#楼)和1栋商住楼(5#楼),地下均为一层,地上分别为33层、25层,是一个以住宅为主项目。 编制依据 xx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监测预报 通过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电视、广播、手机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每日对工地所在地区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其中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相关措施 ㈠人员配置措施:项目部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其他项目部人员为组员,工地内施人员全员参与。 ㈡发布和解除措施:每次预警的发布和解除,除召开班前会议,口头传达到每一个工人,还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张贴到布告栏内。 ㈢响应措施: ①生活区域内 1. 做好工人的自身清洁工作,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服。 2. 做好宿舍和食堂的卫生工作,选择在空气相对较好的时段,打开门窗通风透气。 ②施工区域内(施工区域进行全面围挡,减少场地内的裸露土表,对裸露土进行合理的绿化)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编号:AQ-BH-04331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 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handling heavy forest fire in Gansu Province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 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终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林业厅厅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省军区后勤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完整)

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V标段工程 火 灾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项目部 2017年02月 目录

. 一、火灾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03)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04)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04) 四、预防与警报 (06) 五、信息报告程序 (10) 六、应急处置 (11) 七、应急主要物资与装备保障 (17)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增强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搞好消防工作,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国家、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到人员明确,责任到人,必须迅速及时地将火扑灭。针对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V标段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特制定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事故类型 各类火灾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据现场实际及风险评价四级分类如下: Ⅰ级(特别重大):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动火作业现场。 Ⅱ级(重大):食堂煤气 Ⅲ级(较大):生活区、办公区 Ⅳ级(一般):木工棚、木料、配电室 (二)危害程度分析 (1)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等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且相对集中,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有油毡、木料、草袋、油料等可燃

空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

XX市XXX改造项目一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XXXX分公司 X年X月X日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工程概况 渭南市王贺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渭南市新区东路以西,朝阳路以北。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建设项目包含1栋安置楼(4#楼)和1栋商住楼(5#楼),地下均为一层,地上分别为33层、25层,是一个以住宅为主项目。 ·编制依据 陕西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监测预报 通过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电视、广播、手机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每日对工地所在地区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其中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相关措施 ㈠人员配置措施:项目部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其他项目部人员为组员,工地内施人员全员参与。

㈡发布和解除措施: 每次预警的发布和解除,除召开班前会议,口头传达到每一个工人,还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张贴到布告栏内。 ㈢响应措施: ①生活区域内 1.做好工人的自身清洁工作,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服。 2.做好宿舍和食堂的卫生工作,选择在空气相对较好的时段,打开门窗通风透 气。 ②施工区域内(施工区域进行全面围挡,减少场地内的裸露土表,对裸露土进行合理的绿化)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主要措施包括:提醒措施、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对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预警四级(蓝色)、预警三级(黄色) 1.提醒措施。提醒年龄较大的工人和呼吸道等易感工人减少户外作业。 2.减排措施。 (1)对空气污染严重的施工作业暂停作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施工场地堆放的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覆盖或密封存放,严禁露天放置。 预警二级(橙色) 、预警一级(红色)

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重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苏省内发布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时项目部对此种天气的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成立项目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谢伟东 副组长:吴景平、李建华、王景华、王兴全 组员:高东岩、顾利华、晁凤秋、张凤和、刘义、何敏、张天宝、张航翔、夏春亮、袁军、李飞、李淑国、曹雨生 项目值班电话:公司值班电话:010— 五、职责分工 责任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落实责任:负责协调本项目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组织实施。向项目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关注空气指数、预测和信息发布、张贴预警级别指示牌、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责任部门:技术质量部 落实责任:泵车、土石方等大型燃油车辆及设备限制措施的实施,空气重污染天气停工和施工生产繁体安排。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污染减排措施的实施。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部 落实责任:负责组织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出现极重污染日时责令建设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生活区采取设备废气控制措施、食堂油烟排放措施、生活垃圾运输扬尘的控制。 责任负责:物资部 落实责任:负责督促、检查项目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检查严控道路运输撒漏。 责任负责:工程部 落实责任: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防止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配合现场大气控制措施的实施 责任负责:劳资员 落实责任:负责协调做好本方案的宣传工作,宣传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并配合做好公司信息发布工作。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隧道火灾应急预案

隧道火灾应急预案 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 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小编整理的关于隧道火灾应急预案,供参考! 1.1不论灾情大小,隧道内已无法通车,可能引发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严重程度; 1.2车辆火灾引起的浓烟充斥隧道,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伤害; 1.3火势严重情况下车辆难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员伤亡。 2.1.监控人员发现隧道内车辆事故火灾,立即采用有线广播告 知来往车辆,同时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做好一切临封道工作; 2.2.立即拨打119报警; 2.3.同时通知隧道当班人员、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施救车, 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领导和相关收费站,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将灾情发 展情况通知站长和公司领导; 2.4.当班人员带上必备器材,开启工作车辆警灯,并鸣警笛全 速驶向事故区域; 2.5当班人员配合交警视具体情况,进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设

置临时标牌和锥形标; 2.6当班人员视情况营救伤员,在公安消防到达前尽量采取相 关措施稳定火灾、火势,待其赶到以其为主,并协助其进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员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协助消防员灭火。 2.8事故处理后,当班人员协助公路养护人员搞好现场残留物 清除工作; 2.9当班人员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负责恢复隧道正常交通,根据情况通知监控人员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等交通诱导标 志恢复隧道正常行车模式。 2.10监控人员通知相关收费站,隧道恢复正常交通; 2.11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火灾)事故处理过程及结果的记录。 1.1 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安全现状。当前大多数高速公路隧道处 于地形复杂的山区,其发展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由于特殊的地形加 上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地处偏远的特征,使得高速公路隧道工 程的管理运营难度相当大,近年来,隧道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不断 增大,许多隧道已经成为事故高发区,其后果对高速公路的影响比 一般路段的事故要来的大,并且救援难度也更大,因此,做好高速 公路隧道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是相当迫切的。 1.2 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应急需要。现阶段隧道在施工过程中也

实验室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火灾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梯队)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三、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2) 三.编制目的 (2)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3) 五.应急预案机构组成 (3) 1.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网络图: (3) 2.应急人员职责划分 (4) 六.空气重度污染控制要点 (5) 七.空气污染应急措施 (5) 八.空气重度污染治理措施 (7) 1.巡视措施 (7) 2.日常管理措施 (8) 3.洗车池、沉淀池管理措施 (8) 4.水泥库管理措施 (9) 5.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措施 (9) 6.木工棚管理措施 (10) 7.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措施 (10) 8.露天材料堆放管理措施 (11) 9.阶段性管理措施 (11) 九.宣传措施 (13) 十.重大不利环境因素控制公示牌” (13) 十一.附件1: (14)

一.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西咸新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8条》 二. 工程概况 三. 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工程能顺利施工,针对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

们将认真贯切执行国家及陕西省咸阳市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西咸新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8条、采用清洁工艺,坚持清洁生产,防止空气污染,防止人民受空气污染而影响身体健康。为治污减霾奉献微薄之力,特制定此预案。 四.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1、当政府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当施工现场出现污染空气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五. 应急预案机构组成 1.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成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曹廷光 副组长:黄强 组员:敬华、王伟峰、解宏喜、贾文全、刘炮民、吴自然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萧县疾控中心王伟 主要内容 *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办法 * 重性精神疾病随访内容及技巧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意义 >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 重性精神疾病个案管理 一、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意义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后果危害严重:主要是发病的时候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判断力,缺乏对自己行为的一种控制的能力,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甚至出现自杀、自伤的行为。 2、患者数字庞大:我们国家15岁以上的重性精神障碍的病人,总约有1600多万人,而且15岁以下内各类精神疾病的患者是有3000万人。 3、家属及患者面临的社会压力和精神物质负担沉重,因此对重性精神疾病病例进行管理很有必要。 二、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的对象 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重性抑郁障碍患者;需要危机干预的人群。 三、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1、危重情况处置一般的是危重情况如有暴力、自杀、自伤的危险的行为、有急性的药物反应,或者是出现严重的躯体疾病的患者,甚至服用精神科用药的期间,出现躯体疾病并发症,比如肺炎、脑炎、急性感染、败血症之类的需要马上处理。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对症处理之后,保持生命体征平稳,立即转诊。 2、病情不稳定者对于病情有波动的患者,对症治疗之后,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并在2个星期之内还需要随访。 三、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3、病情基本稳定患者病情基本上处于不稳定和稳定之间,适当调整剂量,以减轻副作用,并观察4到6个星期。 4、病情稳定患者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目前的治疗方案,每3个月随访一次。 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治疗效果的不同,对患者的治疗策略是随时改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需根据情况调整策略,并对转诊或会诊的病人及时做随访。 四、重性精神疾病病例基础管理 1、随访时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 2、针对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 3、适当增加检查项目,以发现并避免相关疾病的发生。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样本

淄博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ZC/C安生—006— 1、目的 为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 包括坍塌滑坡、触电、高空坠落、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灾害、中毒及生产中造成或发生的安全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迅速、科学、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3、引用文件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ZC/A01《一体化管理手册》( 现行有效版本) ZC/B11《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 现行有效版本) 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4、应急处理指挥和工作系统及其职责 4.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公司组建指挥部, 设总指挥1人, 副总指挥若干人, 并设现场处理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具体工作小组。 4.1.1应急预案总指挥: 夏书强, 全面指挥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发布指令。 a.分析紧急状态, 根据相关危险程度、潜在后果等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b. 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反应机构、组织、部门和人员进行联络; d. 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e. 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f. 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g. 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h. 通报外部机构, 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i. 决定应急撤离, 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4. 1.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 a. 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b. 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c. 保持与事故现场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d. 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 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e. 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f.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g. 根据各施工现场、单位的实际条件, 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合作, 在事故应急 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副总指挥: 李华, 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 副总指挥: 徐伟寿, 协助总指挥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副总指挥: 张建忠, 协助总指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副总指挥: 史继芳, 协助总指挥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副总指挥: 尹为民,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过程中的技术 工作。 副总指挥: 吕素信,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物质和所需资金的调配。 副总指挥: 孙能亮, 协助总指挥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副总指挥: 龚仁泗, 协助总指挥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1.3现场处理组: 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等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 组成。负责组织现场的抢救、保护、人员稳定、组建现场消防队、保证现场救援通道 的畅通和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 4.1.4医疗救援组: 由公司职工医院牵头, 组织公司和社会医疗单位, 及时对事故受 伤害人员进行救治。外地施工现场应首先就近联系社会医疗单位, 及时对事故受伤害人员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增强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搞好消防工作,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国家、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 各类火灾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据现场实际及风险评价四级分类如下: Ⅰ级(特别重大):氧气乙炔、用火现场、防火作业现场 Ⅱ级(重大):油漆 Ⅲ级(较大):办公区临设 Ⅳ级(一般):木料、仓库、保温材料、配电室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原则。 2、生命第一、损失最小化、第一响应、及时性有效性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交通运输部东棉花胡同二号院综合整治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 1、组长及小组成员、职能分工: 组长:执行经理:刘祥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刘为公 成员:施工负责人:王富国;安全员:王顺新;机械材料负责人:黄庆江;电工:张士祥、袁辉;保安员:丁万才。 组员职能分工:联络员、抢险员、疏散员、救护员、电气控制员、警卫员、后勤员、义务消防队员等。 2、职责: 领导小组基本职责:工地发生火灾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第一时间向110、119、120、总队及当地消防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及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平时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在工地,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火灾紧急事故时,在应急小组长未到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代理组长,全权负责落实抢险。 组员专项职责: 2.1、组长:由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执行经理李强为消防责任人,负责人员分工,调度,消防设备使用。 2.2、副组长:由技术负责人刘具体事实灭火,人员调度,指挥车辆,清理道路,清理现场。 2.3、电气员:项目部电气员负责提供消防用电,并在发生火灾时负责电气设备切断电流,夜间需要提供照明设备。 2.4、联络员:项目部联络员邓尚仕负责报警“119”,并讲明发生火灾的方及道路,在大门口接消防车辆。 2.5、抢险、义务消防员殷玉龙:项目部抢险员负责人,指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 2.6、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时,应按预案演练方法,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2.7、救护员:项目部潘振芳负责受伤人员救护,报“120”或“999”,并讲明方位及道路,在大门口接救护车辆。 2.8、后勤员:项目部丁守银负责提供其他车辆。 2.9、警卫员:项目部丁守文负责损失控制,物资抢救,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与工程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不遭破坏。 2.10、疏散员:项目部殷玉龙其任务为在发生事故时,负责人员的疏散、逃生,应最先的确保人员的安全。 3、应急小组地点、电话和有关单位部门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1129园区改造项目 应急小组表: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目录 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1) 2、职责分工 (1) 3、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3) 4、应急响应流程 (3) 5、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5) 6、监督查处 (7) 7、应急预案演练 (7)

为进一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施工人员及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空气重污染领导小组 组长:贺先奇 副组长:杨虎信 组员:田龙蔺亚辉何宗利宫红让 项目部应急24小时值班电话: 二、职责分工

三、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重污染包括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在300以上时为严重污染。依照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按照持续污染提升一个响应级别,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或者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者严重污染; 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3天出现重度污染。 四、应急响应流程

项目部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劳务队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进行对重污染天气的危害、预防措施及各种注意事项的教育。并对当空气重污染来临时,根据污染等级的不同,对项目部采取的不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一)预警信息获取 项目部专人负责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等途径获取全市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应急信息。(二)预警信息的传递 安质部负责转发全市空气污染等级信息,各职能部室按分工负责空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实施。 (三)应急措施的启动 项目部安全负责人通过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等途径获得全市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应急的响应信息后,及时向项目 管理人员及各分包单位下发指令及通知,由各分包单位向下 属班组及工人下发通知。张贴预警警示牌、启动应急预案。 有关负责人根据各项限制性、强制性措施的分工组织应急措 施的实施。 (四)过程检查控制 项目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施工现场空气污染排放的检查,检查工作按照分项、分区执行,发现缺陷及时督促落 实整改。预案落实情况报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小组组长。(五)应急状态的结束

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管理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罹患精神疾病的人群日益增多,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有效预防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排查和随访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科学规范地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筛查、诊断与危险性评估,根据《凤冈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府办发…2013?13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 二、时间按排 (一)2013年9月20日以前,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线索患者进行再一次摸底、调查、统计;同时对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进行一次系统的访视,统计出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并将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的详细信息和调查出的线索病人信息报精防机构(疾控中心),精防机构及时报

告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的信息根据工作要求报告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管理。 县直各单位的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由本单位完成,并将线索调查结果按时报精防机构。 (二)2013年10月20日前,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精神病诊断资质医师对调查出的线索病人和已登记未确诊的可疑重性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复核。同时统计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按报告程序报告。 (三)以后管理的所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随访管理中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随时发现,随时按相关程序报告。及时更新重精网络系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系统。 三、单位职责 (一)卫生部门 制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规划,成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组建应急医疗处置组,对全县的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筛查中的病例诊断和复核诊断,指导重性精神疾病病例随访,重性精神疾病疑难病例的会诊工作。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质量控制、督导、绩效考核、评价。根据上级要求,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统,维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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