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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安排,“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分三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本人通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要》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围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学习研讨。通过认真细致的学习,本人认为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所以我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三严三实”中的“严以用权”:

一是摆正位置。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

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明确公仆身份,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心中,要强化“依法用权、规范用权”的意识,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到按制度、按程序、按规矩用权办事,不专权、不越权、不搞特权。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二是明确目标。

要知道权为谁所用。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要做到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应做到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能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能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

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确保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三是权以致用。

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时刻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要正确对待权力,掌好权、用好权,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多办好事、实事。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被“驯服”。

总之,身为国家干部,要始终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头,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作为学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我也要努力工作,严于律己,用好手中权力,尽职尽责,搞好本部建设,争取

为学院的进一步更大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教师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对中国共产党权力观的高度概括,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用权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和必须作出回答的永恒命题。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笔者认为,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深刻思考和践行以下“四要”是最为重要的。

一、严以用权,要明白权力是谁给的。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严以用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宪法也明确了权力的属性,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些都很明白地告诉我们,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是天然拥有,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它姓“公”不姓“私”,必须用于公。作为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必须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弄不清楚、不明白,就会在用权上犯糊涂,就会把权力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最终稀里糊涂地走上人民的对立面。有一位落马的地级市委书记在忏悔书中写了这样一段话:“自己身居重要岗位,本应把手中的权力视为庄严的政治责任,去体察群众之苦、解

决民生之难、化解百姓之忧,但自己却把这些置于脑后,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多么深刻的忏悔啊,但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象这样的案例还可以举得很多很多。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用权上要做明白之人,不要做糊涂之人;要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

二、严以用权,要始终心存敬畏。

邓小平同志曾经告诫过:“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敬畏”对于执政者来说,其好处其实早有论述:史学家王夫之在《宋论》中分析指出,宋太祖一统天下,至于大定,垂及百年,世称盛治的原因是“唯其惧也”——惧以生慎,慎以生俭,俭以生慈,慈以生和,和以生文。毛泽东从西柏坡进北京,怕当李自成,称自己是“进京赶考”。这些其实就是心存“敬畏”,一再说明“敬畏”之重要性。审视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得出来,很多案件其犯罪轨迹几乎都是一样的:起初,因为心中有怕,因为对法纪有敬畏,普遍都在拿与不拿之间徘徊;后来,因为不再惧怕,不再敬畏,于是胆子越来越大,不断上演“疯狂”,直到坠入悬崖。由此可见,始终心存敬畏,对领导干部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因为心存“敬”,就会有追求、有目标,从而不断鞭策自己“有所为”、“正确为”;因为心存“畏”,就会有警觉、会自省,从而严格要求自己“有所不为”、“不乱为”。

三、严以用权,要始终绷紧自律这根弦。

自律是一个人自警、自励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他律固然重要,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格自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制度设计得再缜密,再多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种摆设、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我们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其实,很多时候,打败自己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而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往往也是自己。一位从穷山沟里一步步走出来的某县县委书记被查处时在自悔书里这样写道:“如果当初自己能够严于律己,用好手中权,杜绝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腐蚀,就不会落得身败名裂的结局。但是这一切都不能重来,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将一切错误抹去,也没有时光机器可以让我回到过去重新选择。”是啊!大量的案例一再证明,如果领导干部没能做到严格自律,自我约束的“风纪扣”一旦解开,就会被各种各样的“细菌病毒”侵袭,被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击倒,甚至会胡作非为,滥用职权,最终的结果是“悔之晚矣”。

四、严以用权,要始终坚守责任与担当。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力行使与责任担当紧密相连、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严以用权,领导干部坚守责任与担当至关重要,这也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使命使然。领导干部有了责任与担当,就会有坚强的政治定力,就会胸有大局、无私无畏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干部有了责任与担当,就会心

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从而以责任重于泰山之感、如履薄冰之虑,在工作中始终带着一份责任、一份担当,脚踏实地、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那么,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坚守责任与担当,首先要有责任担当的意识,也就是要有敢于担当的政治定力,这就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修养,砥砺意志品格,养成责任担当的政治自觉。其次要有责任担当的能力。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能力,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下大气力苦练内功,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这样才有了担当的底气和胆气,才能做到勇担当、真担当。再次是该担当的责任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说,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习总书记执政理念这14个字,言简意赅,字字重千斤,是领导干部坚守责任与担当必须始终牢记在心并努力践行的。

第三篇:教师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听人讲,我又不是官我也没有权,没有必要约束自己。但我想,官不是权的代名词,权亦不是官的专属称谓。有

权的不一定都是官,简单的例子:学校的老师是官吗?不是,但他们很有权,所教学生的调度皆由他们;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是官吗?不是,但他们面对服务对象,他们又都很有权;还有家庭也一样,家长虽然在单位不是官,但回到家孩子得听他的,他有权了……由此,我认为习总书记“严以用权”的要求适用于现实中的所有人。

严以用权我们应责无旁贷、必须践行。要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它不是你身份的摆设,而是你真正服务于人民的多与少,接近人民的多与少。现在有一个很奇怪现象,职位越高,老百姓见到的难度越大。久而久之成了老百姓心中可望不可即的摆设,完全走向了老百姓当家人、贴心人的反面。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就真的成了老百姓眼中的空中楼阁岌岌可危了。正因如此习总书记反复强调,不论我们职位多高,老百姓永远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躬下腰来,接地气,和老百姓打成一片,把老百姓的事捧在手上,放在心上,接地气,落在行动上,这才真正称得上为老百姓用好权当好官。否则,总是仰着头,接空气,必将随空气流走,终将被唾弃、不留念想。

严以用权对机关工作人员来讲。不论你是不是党员,单位给了你一摊工作,就给了你一个平台一份责任,这个平台是直接面对你服务的对象,这份责任是直接反映你服务的好坏。过去我们常听老百姓形容一些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衙门作风,而现实中,这一衙门是否得到根除,直接取决于每一名服务于老百姓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关乎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形象问题,更关

乎整个单位的荣辱。比如,我们到某银行办事,常看到柜台内的员工办事态度傲慢,导致客户责怪声一片,结果是银行付出社会声誉下降代价。再比如,2014年电视、报纸和网络曝光的某些幼儿园私下给入园孩子服药的事,网,所造成的影响更是触目惊心。严以用权对普通工作人员来讲也不是儿戏。

综上所述,严以用权就是要以实际行动做到:

一、要用之为公。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二、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

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本职工作的重任。

三、要用之为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古代封建士大夫尚有如此忧民的朴素情怀,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甘当人民公仆。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总之,“严以用权”是共产党人的智慧体现,它诠释着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价值要求,守规矩,守纪律,规范权力运行,让党员干部掌权不迷失方向。工作中要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团结带领本部门一班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中心的改革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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