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成套设备生产工艺流程图

成套设备生产工艺流程图

成套设备生产工艺流程图

. . .

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1)电解 本项目电解铝生产采用熔盐电解法:其主要生产设备为预焙阳极电解槽,项目设计采用大面六点进电SY350型预焙阳极电解槽。铝电解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氟化铝和冰晶石,原料按工艺配料比例加入350KA 预焙阳极电解槽中,通入强大的直流电,在945-955℃温度下,将一定量砂状氧化铝及吸附了电解烟气中氟化物的载氟氧化铝原料溶解于电解质中,通过炭素材料电极导入直流电,使熔融状态的电解质中呈离子状态的冰晶石和氧化铝在两极上发生电化学反应,氧化铝不断分解还原出金属铝——在阴极(电解槽的底部)析出液态的金属铝。 电解槽中发生的电化学反应式如下: 2323497094032CO Al C O Al +?-+℃ ℃直流电 在阴极(电解槽的底部)析出液态的金属铝定期用真空抬包抽出送往铸造车间经混合炉除渣后由铸造机浇铸成铝锭。电解过程中析出的O 2同阳极炭素发生反应生成以CO 2为主的阳极气体,这些阳极气体与氟化盐水解产生的含氟废气、粉尘等含氟烟气经电解槽顶部的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送到以Al 2O 3为吸附剂的干法净化系统处理,净化后烟气排入大气。被消耗的阳极定期进行更换,并将残极运回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吸附了含氟气体的截氟氧化铝返回电解槽进行电解。 电解槽是在高温、强磁场条件下连续生产作业,项目设计采用大面六点进电SY350型预焙阳极电解槽,是目前我国较先进的生产设备。电解槽为6点下料,交叉工作,整个工艺过程均自动控制。电解槽阳极作业均由电解多功能机组完成。多功能机组的主要功能为更换阳极、吊运出铝抬包出铝、定期提升阳极母线、打壳加覆盖料等其它作业。 (2)氧化铝及氟化盐贮运供料系统 氧化铝及氟化盐贮运系统的主要任务是贮存由外购到厂的氧化铝和氟化盐 ,并按需要及时将其送到电解车间的电解槽上料箱内。

食品生产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办证指南

食品生产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办证指南 一、项目名称:食品生产小作坊准许生产证 二、受理机构: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三、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四、申办条件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和生产经营设备、设施; 2、具有相应的消毒、通风、照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剂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3、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4、生产加工人员应当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 五、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申请书; 2、申请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3、拟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部门出具); 4、生产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5、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7、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8、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省级卫计部门备案登记的企业标准); 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以县疾控中心出具的为准); 1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 六、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受理----核查小组实地核查----产品抽样与检验----审批----发证。 七、办理时限 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经审核,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作出《生产许可决定书》,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核发《食品生产小作坊准许生产证》。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不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生产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销售范围固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要求,从事地方特色或者传统工艺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引导、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条件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小作坊集中生产经营场所,鼓励小作坊进入集中场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依

照各自职责对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机构和安排人员,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并于工商登记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小作坊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开办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有权使用证明; (五)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无食品安全标准的,提供食品原料、辅料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图、包装形式等加工技术规范; (六)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小作坊的

小作坊实施细则

**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根据《**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小作坊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小作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食品包装材料无毒、无害、清洁; (四)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五)食品添加剂应当专区(柜)存放,有适合的称量工具; (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

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第七条设立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饲养家禽、宠物等,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 (二)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和贮存等专用固定场地,以及必要的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和工具容器洗刷消毒、人员更衣盥洗、废弃物暂存容器等卫生设施。 (三)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生产区与生活区有效隔离,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有关原辅料采购、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等均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 (五)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健康证明。 (六)产品应具有标准,且不同申证单元的产品和不同类别的产品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带*安全性指标的产品检验报告。 第八条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 (二)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设备生产制造工艺流程图

设备生产制造工艺流程图 主要部件制造要求和生产工艺见生产流程图: 1)箱形主梁工艺流程图 原材料预处理划线下料清理 材质单与喷涂划划数半剪清割坡 钢材上炉丸富出出控自除渣口 号批号一除锌拱外自动焊等打 一对应油底度形动气切区打磨 锈线线气割 割 校正对接拼焊无损探伤装配焊接清理 达度埋超X 确垂内工清焊到要弧声光保直部电除渣平求自波拍隔度先焊内杂直动片板用接腔物 焊手 检验装配点焊四条主缝焊接清理校正 内焊装成用Φ清磨修修振腔缝配箱埋HJ431 除光正正动检质下形弧直焊焊拱旁消验量盖主自流渣疤度弯除板梁动反应 焊接力自检打钢印专检待装配 操专质 作检量 者,控 代填制 号写表

2)小车架工艺流和 原材料预处理划线下料清理 材质单与喷涂划划数半剪清割坡 钢材上炉丸富出出控自除渣口 号批号一除锌拱外自动焊等打 一对应油底度形动气切区磨 锈线线气割 校正对接拼焊无损探伤装配焊接清理 达度埋超X 确垂内工清焊 到要弧声光保直部电除渣 平求自波拍隔度先焊内杂 直动片板用接腔物 焊手 检验装配点焊主缝焊接清理校正 内焊清磨修修振应腔缝除光正正动力检质焊焊拱旁消验量渣疤度弯除 自检划线整体加工清理 A表A表 行车行车 适用适用 自检打钢印专检待装配 操专质

作检量 者,控 代填制 号写表 3)车轮组装配工艺流程图 清洗检测润滑装配 煤清轮确尺轴部 油洗孔认寸承位 或轴等各及等加 洗承部种公工润 涤,位规差作滑 剂轴格剂 自检打钢印专检待装配 操 作 者 代 号 4)小车装配工艺流程图 准备清洗检测润滑 场按领煤清轴确尺轴加最注 地技取于油洗及认寸承油后油 清术各或轴孔各及内减 理文件洗承等件公、速件涤齿部规差齿箱 剂轮位格面内 装配自检空载运行检测标识入库 螺手起行噪 钉工升走音 松盘机机震 紧动构构动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的登记管理工作。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第三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全省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 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 县(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食品小作坊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登记的食品类别范围内,按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食品类别按照《食品生产许可

分类目录》的分类原则划分。食品小作坊不得分装、委托加工及接受委托加工。 第六条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延续的,不得纳入小作坊登记管理。 第二章登记程序 第七条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应当到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小作坊名称、地点、联系方式; (二)生产加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生产加工食品品种、原辅料清单、工艺流程图、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四)生产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状况说明; (五)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六)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核发。

新生产工艺管理流程图与文字说明

生产工艺管理流程 生产技术部接到产品开发需求后,进行产品开发策划并起草设计开发任务书,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业务部门根据产品设计开发任务书准备纸、油墨、印版、烫金等生产材料及生产工艺设备的准备工作,材料、设备准备完成后,安排在印刷车间进行上机打样;打样过程中,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业务、品质、车间等部门对打样结果进行评审,打样评审通过后,由生产技术部进行送样、签样工作(送中烟技术中心材料部),若签样不合格,需重新进行打样准备;签样完成后,生产技术部根据打样情况形成临时技术标准,品质部形成检验标准,印刷车间根据临时技术标准进生试机生产,生产产品由生产技术部送烟厂进行上机包装测试(若包装测试不通过,生产技术部需重新调整临时技术标准重新试机生产),包装测试通过后,生产技术部根据试机生产时情况形成技术标准。当月生产需求时,生产技术部按生产组织程序进行组织生产,并同时下达技术标准,印刷车间根据生产技术标准,进行工艺首检,确认各项工艺指标正确无误,进行材料及设备的准备工作,各项工作准备完成后按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工艺控制,生产技术部对整个生产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当工艺运行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生产技术部进行工艺调整。生产结束后,进入剥盒、选盒工序,经过挑选的烟标合格的按成品入库程序进行入库,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程序进行处理。

产品工艺管理流程图 业务部生产技术部印刷车间品质部输出记录 接到设计 更改需求 段 阶 } 改 更 计 设 { 发 开 吕 产 不通过 不通过 通过 接到设计 开发需求 产品开发策划 打样准备 送样、签样 通过 不通过 形成技术标 准(临时) 审批不通过 上机打样 形成检验标准 设计开发项目组成立 通知 产品开发任务书 段 阶 制 控 艺 工 产 生 送客户包装测试■试生产 ■ 形成技术标准 <接到生 产需求 组织生产 下达工艺标准工艺首检 材料准备设备准备 工艺监督过程质量监督 工艺改进不通过运行判定 成品质量监督 是合格 成品入库 结束 不合格 控制程序 过程检验记录 工艺检查记录表, 匚工艺记录表 工艺运行控制 剥盒、选盒 烟用材料试验评价 报告 印刷作业指导书 生产工作单 换版通知单 生产操作记录表 工艺更改通知单 成品检验记录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最新版】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登记管理工作。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并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加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食品小经营店包括食品小销售店、小餐饮店。 食品小销售店,是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30平方米以

下,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小餐饮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 第四条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工作,统一核查要求,统一证书格式。 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登记管理工作。 县(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行政审批部门(以下简称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实行“一址一证”,即在一个生产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第六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应当按照登记的食品品种、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七条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在本部门网站、登记受理场所公开登记程序、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格式文本和填报样式等,方便登记申请人查阅。 登记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有条件的可以网上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宁夏传统食品特色、消费习惯和食品安全状况,统一制定全区小作坊食品目录管理制度,建立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负面清单”。 第二章登记程序 第九条申请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的,应当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登记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广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登记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单位名称 生产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食品种类 及包装情况 执行标准 生产场所面 积 仓库面积 从业人员总数 主要 从业 人员 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有健康证

设施设备明细(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明细(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生产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提交的资料目录 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4.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 □5.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复印件。 保证申明 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本人资质符合《食品安 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请书 申请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单位名称 生产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登记证编号原有效期 至 食品种类 及包装情况 执行标准 生产场所面 积 仓库面积 从业人员总数 主要 从业 人员 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有健康证

设施设备明细(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明细(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生产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提交的资料目录 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4.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 □5.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复印件。 □6.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书复印件 保证申明 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本人资质符合《食品安 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冲压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文件版次:第A 版 第0次修改 冲压生产工艺流程图 文件页数:第 1 页 共 1 页 实施日期:2015年07月01日 流 程 图: 编制: 审核: 批准: NO 进料 进料检验 仓库储存 冲压成型/过程控制 入库检验 仓库储存 出货检验 OK OK 生产领料 出货 OK OK 表面处理 报废 No No No No

文件版次:第A 版第0次修改冲压生产工艺流程图文件页数:第2 页共1 页 实施日期:2015年07月01日 --------下面红色部分是赠送的工作总结,不需要的朋友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行政管理干部个人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按照公司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的工作方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在自身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XX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素质 我作为一名负责公司行政管理的干部,肩负着公司赋予的重要工作职责,知道自己责任重大,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把它学深学透,领会在心里,运用到具体实际工作中,以此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和管理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我做到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全力实践“团结、务实、严谨、拼搏、奉献”的时代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为职工群众做好表率作用,促进公司整体工作发展。 二、刻苦勤奋,全面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工作范围广,日常事物多,涉及车辆、食堂、安全、卫生等方方面面工作,工作看起来虽然细小,但都与公司的整体工作紧密相关,丝毫不能马虎。为此,我严格要求自己,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地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让公司领导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 (一)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公司用车需求 我分管公司6辆汽车,按照公司车辆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行车安全。一是抓好驾驶员管理,要求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驾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办事指南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办事指南 (含发证、延续、变更、补发、注销) 区域:黄埔区 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办理对象 黄埔区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二、办理条件 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卫生防护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三、所需材料 (一)登记证申请 1页

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见附件1);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4.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 5.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 (二)登记证延续 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登记证办理。 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请书(见附件2);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 6.与延续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登记证变更 申请变更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请书(见附件3);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页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结合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条件和设备工艺简单,其产品无预包装或者有简易包装的食品生产加工者。 本办法所称小作坊,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市场外不以现场制售为主的小作坊。 第三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二章程序 第五条设立小作坊,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后依照《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要求取得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 第六条各市州、县(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的实施机关。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或者代为办理许可审批手续。 第七条取得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应当符合《管理条例》要求及相关规定,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拟设立市场外不以现场制售为主的小作坊申请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申请书; (二)工商部门出具的小作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已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设施清单; (五)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

机电设备生产工艺流程

机组生产工艺流程 一、主机生产工艺流程图: 具体生产步骤: 1、原材料采购 公司原材料采购有严格执行的工作流程:专业采购人员首先收集原材料的消耗需求,将必备的原料质量标准和采购数量向《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的同类货品供应商广泛发出询价议价通知,然后将收集到的各供应商提交原材料样本送检,筛选出合格样本,再进行具体的询价议价后,提交采购决策人进行采购决策;组织安排与供应商的合同,并封存样本作为合同执行的辅助材料;货物到厂后,经过检测和化验合格后,组织入库,而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不得使用,由采购人员安排退货。公司还在制度中严格规定,财务部门安排付款时,必须收到合格的检化验单,否则不得支付货款;生产部门必须取得合格的检化验单后,才能将相关货品投入生产使用。 2、进货检验

原材料到厂后,由厂内熟悉产品性能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严格检验,保证进厂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 3、下料 根据生产要求合理安排人手,产线工人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下料作业。4、焊接成型 由持有上岗证的技术工人对下料进行焊接。焊接要求:铜管之间的焊接使用铜焊丝,铜件与钢件、钢件与钢件的焊接使用高银焊丝,氧气与乙炔共同燃烧基础上,在150°高温下,使焊丝溶解成液态,在铜件与铜件及铜件与钢件或钢件与钢件的焊口处焊接,要求不出现焊眼,确保其气密性。 5、打压试漏 打压试漏:为确保空调主机的内循环系统的密闭性,需使用打压设备以氮气为媒介打压试漏。用压力表为测压工具,根据不同机型而达到不同的压力标准。在保压24小时后,应无降压情况。 6、抽真空 抽真空:在完全封闭,内部系统畅通的情况下,使用真空泵抽机组内空气,根据真空表指示,30分钟,30Pa以下, 确保主机内处于真空状态。 7、冷媒充注 冷媒充注:在作抽真空工序后,充注氟。在充注前确保主机各个阀门完全关闭。充注过程中,氟瓶高于主机机身,而且确保氟瓶、充注管、和主机的连接无漏气现象。 8、整机调试 8.1空负荷试车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一)、原料的接收 1 、散装原料的接收以散装汽车、火车运输的,用自卸汽车经地磅称量后将原料卸到卸料坑。2 、包装原料的接收:分为人工搬运和机械接收两种。3 、液体原料的接收:瓶装、捅装可直接由人工搬运入库。 (二)、原料的贮存饲料中原料和物料的状态较多,必须使用各种形式的料仓,饲料厂的料仓有筒仓和房式仓两种。主原料如玉米、高粮等谷物类原料,流动性好,不易结块,多采用筒仓贮存,而副料如麸皮、豆粕等粉状原料,散落性差,存放一段时间后易结块不易出料,采用房式仓贮存。 (三)、原料的清理饲料原料中的杂质,不仅影响到饲料产品质量而且直接关系到饲料加工设备及人身安全,严重时可致整台设备遭到破坏,影响饲料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应及时清除。饲料厂的清理设备以筛选和磁选设备为主,筛选设备除去原料中的石块、泥块、麻袋片等大而长的杂物,磁选设备主要去除铁质杂质。 (四)、原料的粉碎饲料粉碎的工艺流程是根据要求的粒度,饲料的品种等条件而定。按原料粉碎次数,可分为一次粉碎工艺和循环粉碎工艺或二次粉碎工艺。按与配料工序的组合形式可分为先配料后粉碎工艺与先粉碎后配料工艺。 1 、一次粉碎工艺:是最简单、最常用、最原始的一种粉碎工艺,无论是单一原料、混合原料,均经一次粉碎后即可,按使用粉碎机的台数可分为单机粉碎和并列粉碎,小型饲料加工厂大多采用单机粉碎,中型饲料加工厂有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粉碎机并列使用,缺点是粒度不均匀,电耗较高。 2 、二次粉碎工艺有三种工艺形式,即单一循环粉碎工艺、阶段粉碎工艺和组织粉碎工艺。( 1 )单一循环二次粉碎工艺用一台粉碎机将物料粉碎后进行筛分,筛上物再回流到原来的粉碎机再次进行粉碎。( 2 )阶段二次粉碎工艺该工艺的基本设置是采用两台筛片不同的粉碎机,两粉碎机上各设一道分级筛,将物料先经第一道筛筛理,符合粒度要求的筛

机电设备生产工艺流程

机组生产工艺流程 一、主机生产工艺流程图: 具体生产步骤: 1、原材料采购 公司原材料采购有严格执行的工作流程:专业采购人员首先收集原材料的消耗需求,将必备的原料质量标准和采购数量向《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的同类货品供应商广泛发出询价议价通知,然后将收集到的各供应商提交原材料样本送检,筛选出合格样本,再进行具体的询价议价后,提交采购决策人进行采购决策;组织安排与供应商的合同,并封存样本作为合同执行的辅助材料;货物到厂后,经过检测和化验合格后,组织入库,而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不得使用,由采购人员安排退货。公司还在制度中严格规定,财务部门安排付款时,必须收到合格的检化验单,否则不得支付货款;生产部门必须取得合格的检化验单后,才能将相关货品投入生产使用。 2、进货检验

原材料到厂后,由厂内熟悉产品性能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严格检验,保证进厂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 3、下料 根据生产要求合理安排人手,产线工人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下料作业。4、焊接成型 由持有上岗证的技术工人对下料进行焊接。焊接要求:铜管之间的焊接使用铜焊丝,铜件与钢件、钢件与钢件的焊接使用高银焊丝,氧气与乙炔共同燃烧基础上,在150°高温下,使焊丝溶解成液态,在铜件与铜件及铜件与钢件或钢件与钢件的焊口处焊接,要求不出现焊眼,确保其气密性。 5、打压试漏 打压试漏:为确保空调主机的内循环系统的密闭性,需使用打压设备以氮气为媒介打压试漏。用压力表为测压工具,根据不同机型而达到不同的压力标准。在保压24小时后,应无降压情况。 6、抽真空 抽真空:在完全封闭,内部系统畅通的情况下,使用真空泵抽机组内空气,根据真空表指示,30分钟,30Pa以下, 确保主机内处于真空状态。 7、冷媒充注 冷媒充注:在作抽真空工序后,充注氟。在充注前确保主机各个阀门完全关闭。充注过程中,氟瓶高于主机机身,而且确保氟瓶、充注管、和主机的连接无漏气现象。 8、整机调试 8.1空负荷试车

工艺生产流程图word版本

设备:工作台、剪刀等 设备:快速水分测定仪设备:锅炉、烘干机等 设备:工作台 设备:包装机 设备:金属探测器 设备:包装机 设备:实验室检测设备 修改人:毛小方 确认人:郑正珊毛小方日期:2014年2月11日

1、原料验收:经检验员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仓库堆放产品要垫垫仓板,产品与地面隔离;做好防虫防鼠工作;产品要贴上标识卡。 2、分选去杂:按订单要求手工进行分级选别及去杂等。 3、水分检测(过程检验):用快速水分测定仪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直接进入内包装,不合格的进行烘干,要求干香菇水分低于13.0%,黑木耳低于14%,灰树花、茶树菇、金针菇、银耳、滑子菇、杏鲍菇、鸡腿菇、牛肝菌、白灵菇、平菇等其他食用菌水分低于12%。 4、烘干(需要时):水分超标易导致发霉,使用烘干机烘干,烘干的温度50-80℃,时间1-2小时。烘干结果要求:香菇低于13.0%、黑木耳水分低于14%,灰树花、茶树菇、金针菇、银耳、滑子菇、杏鲍菇、鸡腿菇、牛肝菌、白灵菇、平菇等其他食用菌水分低于12%。 5、复选:在静止的台面上,再次对产品进行目视选别,去除异物和不良品保证产品质量。 6、包装:按客户要求装入准确称量后的合格产品并封口,准确标识产品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 7、X射线异物选别:封口后的产品依次通过金属探测仪,每次使用前用试块调整精确度,分别依次用2mm、1mm的试块进行调整,要求2mm试块时设备必须报警。使用过程中2个小时调整一次精确度,方法同上。 8、装箱:箱外应标注批号和生产日期等内容,或按合同要求标志。 9、成品贮、运:成品贮存仓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库内湿度一般要求低于75%。包装好的成品入库堆放应有垫仓板,距离墙壁不少于30cm,堆放整齐,标识清晰。成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运输中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干燥。

产品生产流程图及工艺控制说明

产品生产流程图

3.6焊接 3.6.1焊接操作的基本步骤: (1)、准备施焊;左手拿焊丝,右手握烙铁,进入备焊状态。要求烙铁头保持干净,无焊渣等氧化物,并在表面镀有一层焊锡。 (2)、加热焊件;烙铁头靠在两焊件的连接处,加热整个焊件全体,时间大约1~2秒钟。对于在印制板上焊接件来说,要注意使烙铁同时接触焊盘的元器件的引线。 (3)、送入焊丝;焊接的焊接面被加热到一定温度时,焊锡丝从烙铁对面接触焊件。 (4)、移开焊丝;当焊锡丝熔化一定量后,立即向左上450 方向移开焊锡丝。

3.6.3正确的防静电操作 1操作E S D 元件时必须始终配戴不良好的接地的手带,手带须与人的皮肤相触。 2必须用保护罩运送和储存静电敏感元件。 3清点元器件时尽可能不将其从保护套中取出来。 4只有在无静电工作台才可以将元件从保护套中取出来。 5在无防静电设备时,不准将静电敏感元件用手传递。 6避免衣服和其它纺织品与元件接触。 7最好是穿棉布衣服和混棉料的短袖衣。 8将元件装入或拿出保护套时,保护套要与抗静电面接触。 9保护工作台或无保护的器件远离所有绝缘材料。 10当工作完成后将元件放回保护套中。 11必须要用的文件图纸要放入防静电套中,纸会产生静电。 12不可让没带手带者触摸元件,对参观者要留意这点。 13不可在有静电敏感的地方更换衣服。 14取元件时只可拿元件的主体。 15不可将元件在任何表面滑动。 16每日测试手带 3.7组装 组装流程 3.8功能检测 将阅读器通过RS-232或USB 连接PC ,在PC 上向阅读器发送操作指令,把阅读距离测试模拟卡放在阅读器上 方3mm~10mm 之间,阅读器对操作指令进行应答,并把结果返回PC 。 3.9产品包装 3.9.1码放规格: 1、检查托盘上的产品,确保每格只放一个成品,同时核对数量及型号,不应有多料、少料或混料的情况。 2、检查纸箱及TRAY 是否清洁,每箱20层,层与层之间加粉色泡沫。 3、当托盘数量码放致整箱时,由班长检查后再加一层空托盘,将最上层的成品盖住以防遗漏。 4、良品和维修品需进行区分纳品,并在维修品的包装外面注明“修理品”。 3.9.2装箱规格: 1、用封箱胶带将码放的成品托盘缠好(注意不要用力过大将托盘缠变形),放入包装箱。

钢铁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

钢铁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 目录 1.钢铁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A (2) 2. 钢铁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B (4) 3.钢铁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C (6) 3.1钢铁生产工艺流程示详解C1 (8) 3.1.1炼焦生产流程 (8) 3.1.2烧结生产流程 (8) 3.1.3高炉生产流程 (9) 3.1.4转炉生产流程 (10) 3.1.5连铸生产流程 (10) 3.1.6热轧生产流程 (11) 3.2钢铁生产工艺流程示详解C2 (12) 3.2.1热轧生产流程>第一热轧钢带生产流程 (12) 3.2.2热轧生产流程>热轧厚板剪切线布置图 (12) 3.2.3热轧生产流程>热轧薄板剪切线布置图 (13) 3.2.4热轧生产流程>一号调质重卷线布置图 (13) 3.2.5热轧生产流程>二号调质重卷线布置图 (14) 3.2.6热轧生产流程>酸洗涂油线设备布置图 (14) 3.2.7热轧生产流程>第二热轧钢带生产流程 (15) 3.2.8热轧生产流程>三号调质重卷线布置图 (15) 3.2.9热轧生产流程>四号调质重卷线布置图 (16) 3.3钢铁生产工艺流程示详解C3 (16) 3.3.1小钢胚生产流程 (16) 3.3.2条钢一场生产流程 (17) 3.3.3条钢二场生产流程 (17) 3.3.4线材生产流程 (18) 3.3.5钢板生产流程 (18) 3.4钢铁生产工艺流程示详解C4 (19) 3.4.1第一酸洗冷轧线 (19) 3.4.2第二酸洗冷轧线 (20) 3.4.3热轧生产流程>热轧厚板剪切线布置图 (20) 3.4.4连续热浸镀锌线 (21) 3.4.5第一连续退火线 (21) 3.4.6第二连续退火线 (22) 3.4.7封盒退火炉 (22) 3.4.8电解清洗线 (23) 3.5钢铁生产工艺流程示详解C5 (23) 3.5.1连续涂覆线 (23) 3.5.2电磁钢片涂覆线 (24) 3.5.3电气镀锌线 (24) 3.5.4调质线 (25) 3.5.5重卷线 (25) 3.5.6往复式冷轧机 (26) 3.5.7水平式退火涂覆线 (26) 3.5.8张力整平线(TLL) (27)

小作坊相关流程管理办法等

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 对于一些新创业者和一些自认为规模比较小的微型企业,有扩大经营或者规范经营的创业者,只要满足450平以上厂房,厂房不在居民区或村子附近,就可以考虑办理正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除非您的销售渠道就是当地,譬如豆腐,豆芽,小磨香油,馒头,包子等产品,可以考虑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实际上,目前内蒙古大部分地区基本不办理,主要原因是没有依据,目前是原来内蒙古食药局公布的小作坊的备案管理办法。 重点是:销售渠道不适合,不能用于电商,超市,不能超出本乡镇销售。 一、内蒙古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第一批) 小麦粉、面粉 大米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粉条、粉皮、粉丝 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皮、豆腐干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小磨香油 糕点:除面包、裱花蛋糕、月饼以外的糕点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花生、炒瓜子等坚果炒货食品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糁、玉米粉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了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

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 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 1.乳粉、炼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 2.含乳固态成型制品; 3.婴幼儿配方食品; 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5.特殊膳食食品; 6.保健食品; 7.新食品原料; 8.大米; 9.酱油; 10.食醋; 11.味精; 12.碳酸饮料; 13.包装饮用水; 14.蜂蜜; 15.花粉; 16.方便面; 17.罐头; 18.食糖; 19.淀粉糖; 20.冷冻饮品;

21.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配制酒; 22.食品添加剂。 二、法律依据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2012版) 三、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乳制品、白酒、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 (二)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 (三)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 四、发证对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个体工商户 五、小作坊销售范围 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不得超出乡镇行政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销售。 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不得使用定量包装。 不能进入淘宝网,京东网等网络销售平台。 1.管理对象 草案所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生产经营者。

灯条生产工艺流程

灯条生产工艺流程 专业的LED应用产品生产商,“深圳曼曼嘉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免费指导客户如何了解LED 软光条5050灯条,正规的工艺流程。让一些无法到工厂实志考查的广在客户也能身临其境了解到LED不防水光条,防水软光条怎样生产加工?中间都有哪些工序?如下我司展示一些工序流程的分解图,实用装安图,都是日常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地方。 灯条生产工艺 1:来料检测,这一步是控制灯条质量的很重要一环节,不管是软光条,硬光条,日光管,面板灯,天花灯,都必须对,PCB,灯珠,FPC严格检测。 2:材料准备齐全后需要对LED除湿,若LED不除湿就过回流焊炉时就会出现灯上面的胶裂开,从导致LED内部金线脱落。则LED就不亮,死灯的现象。 3:做首件,首件很重要,做出首件后要与订单核对规格等是否与订单要求一致,还需要测验电性(电压,电流,功率,效率)是否符合要求,再测光学参数(光通量,照度,发光角度,色温)是否与订单要求一致。 4:贴片,投产的第1工序是贴片,其中包含“上锡”“刷锡”“上机贴片”“元件校正”,检查。确保每个元器件贴到位,“无空位”,“少贴”,元件正不能歪歪扭扭。如有“少锡”‘元件不正”“多锡”“漏件”,等都必一修复好,这现都是造成为条隐患的重要原因。都无误后流入下一工位。 5:过炉,过炉前需先调好炉温(具体怎么样调整请参照说明书),开炉后1小时才能过炉。以保证炉温达到锡的熔点!确保焊位稳固。 6:炉后检查,接板。炉后通电检测,有不良的进行维护。然后将灯条接成长条5米或者其它长度。 7:接板后老化,一般LED软条灯需要老化10-12小时。老化是让灯条长时间连续工作测验出不易发现的隐患,并将其消除,提高产品的质量。(有些小作坊商家为了赶紧交货产品常常不老化。导致发出去的货很多不良) 8:粘底胶(3M胶),为了安装方便。 9:全检产品 10:包装 11:入库 12:发货 上面是LED灯条的大致工艺描述,还不够详细,大家多作修正。下面有解析图可供参考。

食品小作坊(企业)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一、根据《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及《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我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外的和非前店后坊式的非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生产行为,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受理、核查、发证及证后监管由县(市、区)质监部门负责。 三、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和省、市人民政府文件规定明令禁止生产的食品以及乳制品、白酒等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食品。 四、食品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应当包装销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标注食品名称、配料、执行标准、净含量、生产者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基本信息。 五、食品小作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产加工的食品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具备下列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 (一)生产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饲养家禽、宠物等,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 (二)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和贮存等专用固定场地,以及必要的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和工具容器洗刷消毒、人员更衣盥洗、废弃物暂存容器等卫生设施。 (三)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有关原辅料采购、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等均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 (五)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健康证明。 (六)产品应具有标准,且不同申证单元的产品和不同类别 的产品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带*安全性指标的产品 检验报告(带*安全性指标参照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太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场所及设施卫生 防护指南》要求。(见附件1) 七、食品小作坊申请办理许可证,应当向其所在地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各2份: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