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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版]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整理版]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整理版]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整理版]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工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3.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3.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带班要求

4.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3 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四、考核: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6、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

7、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

8、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9、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公司领导带班制度1

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doc

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 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 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 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员工值班情 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 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 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 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 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 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1) 负责生产运转情况的协调、管理、监督,协调值班期间分厂内部生产方面的 各项工作,处理好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临时停工、临时抢修、抢险、火警等)。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1、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术语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裁、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分公司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主任工程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 第七条集团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分级负责制: 1、集团公司:是落实领导带班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载明事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当所属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领导带班检查制度1

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现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一、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巡视工作。 2、排查隐患并要求责任班组立即落实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班组制定防控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如有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安全部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纪违章行为,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照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现场生产中的突发问题。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现场发生的危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临时停工、疏散人员排除隐患等经济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二、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严禁便装进入施工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问题,施工现场责任班组签字确认,并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视巡查中发现的违纪违章行为,要及时给予处罚,并对违纪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6、各班组在执行原走动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生产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考核办法 1、带班人员未按照规定执行,是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 2、带班人员请假后,安全管理部门为临时安排人员替班的,由责任人承担罚款。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未及时复查验收的,对制定相应措施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 5、由公司安全部门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1)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2012.2.1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 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 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 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 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 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 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 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 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 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 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 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 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 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 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 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 措施及处理意见。

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一、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环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技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安环部报告。 二、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安环部,由安环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车间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部门、车间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安环部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部门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安全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的安全、高效、连续,增强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公司生产部各车间、仓库。 2. 人员范围:本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 三、职责与内容 1. 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2. 认真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及人员安全行为,发现有不安全行为者,应立即予以纠正。 3.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有权对“三违”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5.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发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6. 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7. 负责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

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8.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处理情况。 9.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四、领导干部带班的时机 1. 重点部位、关键装置进行:停工抢修、重大工艺调整、特级动火等。 2. 发生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事件。 3. 特殊时段:重大活动、节假日和夜间。 五、相关要求 1. 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规 定,深入现场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现场带班人员有事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管理部安排其他领导干部替班。 3. 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和拖鞋进入生产现场。 4. 带班现场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5. 带班领导干部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 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 六、监督考核 1. 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况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罚至辞退不等。 2.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责任人绩效分

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质量安全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 导 带 班 制 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 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领导带班巡查制度

领导带班巡查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职责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巡查安排1.公司级领导巡查安排 公司级领导按总经理、场长、总工程师的顺序轮流巡查,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巡查。公司级领导巡查具体名单由综合办统一安排并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部门级领导巡查安排 车间级领导按部门主管、副主管、巡查、小组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巡查。生产部门应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巡查领导名单安排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巡查职责1.公司级领导巡查职责 ①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③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⑤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部门级领导巡查职责 ①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③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④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⑤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集团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集团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集团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 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2、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3、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福地·御景城二期工程 领 导 带 班 生 产 制 度 编制单位:亚泰建设 编制时间:二零一六年三月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福地·御景城二期工程施工现场,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带班生产工作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在掌握现场施工容的同时应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中规定容的检查和巡视,并相关记录。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个职能单位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5、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和隐患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组织人员制定整改措施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6、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抢险救援,同时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向上级上报事故情况。 7、带班领导必须每日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并签字存档。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容并签字确认:当日的施工生产工作容、安全防重点部位和措施、巡查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整改落实情况(先前带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项目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项目领导带班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领导带班暂行管理办法,项目部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本制度。 带班安排 由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支部书记、项目总工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照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措施及处理意见。 带班要求 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工作遗留的安全问题,向接班

的带班领导交代清楚。 考核 带班领导考核纳入项目效益考核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项目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1、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次处罚100元。 2、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样本

施 工 现 场 领 导 带 班 制 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 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 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 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 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 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 设专人进行考勤, 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 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 如工作忙或出差等, 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记录

青金建发[2011] 18号 关于下发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分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更好的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经公司研究,下发《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1、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2、施工现场值班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以上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青岛前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检查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特制定公司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企业及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建筑施工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研究处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二)项目部领导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领导轮流值班遵循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周不少于一次深入施工现场带班巡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值班带班人员应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

班 制 度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IP科技中心三期12#楼工程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项目工程的质量,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IP科技中心三期12号楼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规定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2.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3.项目部应建立好项目领导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三、带班职责

1.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以高风险工点带班为主。 2.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及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班组不推给项目、项目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推给上级政府)的原则处理; 6.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项目部)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8.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1〕970号文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三条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八条工程部职责: 1、做好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九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领导,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片区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本制度所称的项目领导,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和项目领导带班生产。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是指由公司领导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是指项目领导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推行项目领导跟班作业制度”的要求,项目领导要轮流在施工现场与工人同时上下班,跟班作业。 第五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落实公司领导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工作内容和职责主要包括: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检查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督促整改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对重大安全质量事件进行决策。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公司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样本可选用附表格式。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一般情况下均由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其他应负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视实际情况和需要带队到现场进行带班检 查。负有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与各片区分管领导签订书面委托书,委托片区分管领导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界定范围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公司领导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第十条项目领导带班工作内容: 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质量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质量事故,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工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3.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3.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带班要求 4.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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