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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岗位设置为:部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保管员。

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

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董事长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或董事长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董事长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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