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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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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治理与法规

第一部分药事治理相关知识

第一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第二章药事治理体制

第三章药品质量及其监督检验

第四章行政法的相关内容

第五章中药治理

第六章药学职业道德

第二部分药事治理法规

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

第二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治理条例

第三章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治理条例

第四章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五章关于建立国家差不多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第六章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治理方法

第七章处方治理方法

第八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治理办

第九章药品注册治理方法

第十章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

第十一章药品召回治理方法

第十二章药品经营许可证治理方法

第十三章药品经营质量治理规范

第十四章药品流通监督治理方法

第十五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第十六章医疗机构药事治理暂行规定

第十七章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治理方法

第十八章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治理规范

第十九章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治理方法

第二十章药品讲明书和标签治理规定

第二十一章差不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治理

第二十二章城镇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治理暂行方法

第一部分药事治理相关知识

第一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差不多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

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差不多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差不多医疗卫生制度的要紧内容

四大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八项支撑

–治理、运行、投入、价格

–监管、科技与人才体制机制、信息、法制。

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要求与内容

建立国家差不多药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药品储备制度

五、建立国家差不多药物制度

建立基药目录遴选调整治理机制;

建立基药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基药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

六、近期实施方案五项重点工作

“四项差不多”——加快推进差不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差不多药物制度;健全差不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一个试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七、加快推进差不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扩大差不多医疗保障覆盖面;

提高差不多医疗保障水平;

规范差不多医疗保障基金治理;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提高差不多医疗保障治理服务水平

八、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九、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增加国家重大卫生服务项目;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探究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探究注册医师多点执业;优先使用差不多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验互认;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并纳入差不多医疗报销;部分公立转民营,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医院

十一、医药卫生人才保障机制

加强医药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

十二、差不多药物的监督性抽验由各省FDA组织

–常规检查每年许多于2次

–辖区内差不多药物生产企业生产差不多药物抽验一次

十三、差不多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

–在不超过指导价的前提下,有关单位可自主确定

–原针对具体企业或特定包装规格定价也执行此次价格调整

–有降、有升、有维持

十四、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

国家差不多药物;国家差不多医疗保障用药中的处方药;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

十四、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

国家免疫规划药品

打算生育药品

十五、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

实行政府指导价

十六、药品电子监管的步骤

第一期——实现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期——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二类精神药品

第三期——差不多药物

–2011年4月1日

第四期——逐步对所有上市药品

第二章药事治理体制

一、药品监督治理机构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

–主管全国药品监督治理工作

负责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治理;负责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监管

–地点政府分级治理,业务同意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卫生行政部门

治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和国家中医药治理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规章;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建立国家差不多药物制度;医疗机构中药品相关工作

3、国家中医药治理部门

拟定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进展的规划;指导中药及民族药的发掘、整理;中药资源的爱护、开发及合理利用

4、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测和治理药品宏观经济

负责药品价格监的督治理

–制定和调整药品政府定价目录

–制定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制定并公布《国家差不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6、工商行政治理部门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药品广告监督、处罚;药品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

7、工业和信息化治理部门

拟定和实施生物制药产业的规划;承担医药行业的治理工作;中药材生产扶持项

目治理;国家药品储备治理工作

8、商务治理部门

制定药品流通行业进展规划、行业标准等

二、药品技术监督治理机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药品标准品、对比品的标定、治理

–药品检验、指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制定药品标准

SFDA药品审评中心

–对各类申请进行技术审评

SFDA药品评价中心

–上市后药品再评价

–不良反应监测

SFDA药品认证治理中心

–GL、C、M、S、AP

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国家中药品种爱护审评委员会

第三章药品质量及其监督检验

一、药品质量特性

A、有效性

B、安全性

C、稳定性

D、均一性

二、药品的专门性

A、专属性

B、两重性

C、质量的重要性

D、时限性

三、药品质量治理规范

《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治理规范》GLP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治理规范》GCP

《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GMP

《药品经营质量治理规范》GSP

《中药材生产质量治理规范》GAP

四、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性质

A、代表国家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检验

B、具有比生产或验收检验更高的权威性

C、具有更强的仲裁性

五、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类型

A、抽查检验

B、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C、指定检验

D、复验

六、国家药品标准的分类

《中国药典》

–2010版为我国第九版药典

–三部收载生物制品

局颁药品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

七、中国药典

一般每五年修订一次,新版实施后,原版及增补本的药品标准同时废止

八、国家药品编码

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治理中由计算机使用的表示特定信息的编码标识

九、国家药品编码编制的原则

科学性、有用性、规范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兼顾扩展性与可维护性

十、国家药品编码编制的分类

本位码

–药品国不码86

–药品类不码9

–药品本体码

前5位为药品企业标识、后5位为药品产品标识

–校验码

监管码、分类码

十一、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编制规则

14位:药品国不码、药品类不码、药品本体码、校验码

XX X XXXXX XXXXX X

86 9 企业标识、产品标识、校验码

国不、药品类不码、药品本体码

第四章行政法的相关内容

一、法的特征

A、调整人们的行为或者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B、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C、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D、在国家权力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

E、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二、中国法的渊源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地点性法规

E、民族自治法规

F、部门规章

G、地点政府规章

H、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法律效力

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

–时刻效力:不溯及既往原则;后法废止前法的原则;法律条文到达时刻的原则–对人的效力:属地原则;属人原则

法律效力层次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不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违宪责任

四、行政许可

(一)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

A、法定原则

B、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C、便民和效率原则

D、信赖爱护原则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涉及公共

(三)能够不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形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治理的;

采纳事后治理等其他行政治理方式能解决的

(四)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

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不全需补全的,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五)行政许可的费用

监督检查,不收费

格式文本,不收费

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五、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原则

A、处罚法定原则

B、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E、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2、行政处罚种类

人身罚–限制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设定

资格罚–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财产罚–罚款

–没收财物

声誉罚–警告及通报批判

3、行政处罚的管辖

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

有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4、行政处罚的适用

适用条件

–实施了违法行为

–具有责任能力

–应当受到处罚

–未超过追究时效

不予处罚

–不满14岁

–两年内未被发觉的

–不能操纵自己行为时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已满14周岁不满其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5、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

A、违法事实清晰

B、有法定依据

C、作出数额较小的罚款:公民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

(2)一般程序(一般程序)

1、立案

2、调查

3、处理决定

4、讲明理由并告之权利

5、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6、

制作处罚决定书7、送达处罚决定书

(3)听证程序

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前七日应将听证的时刻、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听证应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六、行政复议

申请时效为60天

七、行政诉讼

1、对受案范围的排除规定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C、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

D、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照

D、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章中药治理

一、《药品治理法》对中药材的规定

国家爱护野生药材,鼓舞培育

国家实行中药品种爱护

新发觉及从国外引种的必须经批准方可销售

城乡集贸市场能够出售中药材

城乡集贸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

中药材销售必须标明产地

实行批准文号治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目录

–国务院药品监督治理会同中医药治理部门制定二、《药品治理法》对中药饮片的规定

中药饮片必须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

–国家药品标准没有的,按省炮制规范

三、《实施条例》对中药的规定

实施批准文号治理

–集中规模化栽培养殖

–质量能够操纵

–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治理部门规定条件的

生产中药饮片

–必须选用与质量相适应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中药饮片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

三、《中医药条例》

进展中医药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四、野生药材资源爱护

五、中药品种爱护

(一)中药品种爱护的意义

A、提高中药品种质量和信誉

B、爱护生产企业合法权益

C、爱护中药名优产品

D、爱护中药研制生产的知识产权

E、推动中药企业科技进步,开发安全有效的新药

F、促进中药走向国际市场

(二)中药品种爱护条例适用范围

A、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

1、中成药

2、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

3、中药人工制成品

B、不含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

(三)中药一级爱护品种

爱护期限30、20、10年

A、对特定疾病有专门疗效的

B、相当于国家一级爱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C、用于预防和治疗专门疾病的

D、延长的爱护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批准的爱护期限(四)中药二级爱护品种

爱护期限7年

A、符合一级爱护的品种或已解除一级爱护的品种

B、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C、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专门制剂

D、延长的爱护期限7年

(五)爱护措施

中药一级爱护品种

–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在爱护期限内由获得

《中药爱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和有关的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保密,不得公开。

–向国外转让中药一级爱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办理。

–因专门情况需要延长爱护期限的,每次延长的爱护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批准的爱护期限。

被批准爱护的中药品种,在爱护期内限于由获得《中药爱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然而,本条例第十九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擅自仿制中药爱护品种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治理部门以生产假药依法论处。

六、中药材生产质量治理规范

(一)适用范围

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药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并组织实施。 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或者中等学校药学专业毕业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考点: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考点:药品安全法律责任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在10月13、14日,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执业药师的重要考点,希望对备考的小伙伴会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更多精彩资料关注医学考试之家!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概述(1分)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4分) 违反药品监管规定的法律责任(1-2分) 违反特殊管理药品规定的法律责任(1-2分) 违反药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0-1分) 十、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一)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与特征 1.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界定和种类 (1)药品安全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药品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四大构成要件: 以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 有法律明文规定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有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由专门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种类 刑事责任(如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 民事责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U821129 5289 劉d2e (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 1.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 (1)假药的认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给予处罚。 (2)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责任 1.单位承担的行政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的,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相关人员承担的行政责任: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3.从重处罚的情节: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 ①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②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的; ③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的; ④生产、销售假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⑤生产、销售假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28685 700D 瀍38424 9618 阘31364 7A84 窄€40656 9ED0 黐` ⑥拒绝、逃避监督检査,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3)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对

2015执业药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药事管理与法规)2018年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一、最佳选择题(共4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 A.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可 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B. 不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符合规定的学历条件,可以报名参 加国家职业药师资格考试 C. 执业药师执业单位包括医药院校,科研单位,药品检验机 构 D. 在香港,澳门注册的药剂师可以直接递交注册申请资料办 理执业药师注册 【答案】: A 2、下来内容不属于执业药师职责范畴的是D A. 指导公众合理使用处方药 B. 指导公众合理使用非处方药 C. 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D. 为无处方患者提供用药处方 【答案】: D 3、关于药品安全风险和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D A. 药品内在属性决定药品具有不可避免的药品安全风险 B. 不合理用药,用药差错是导致药品安全风险的关键因素

C. 药品生产企业应担负起药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测和风 险管理工作 D. 实施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是要从药品注册环节消 除各种药品风险因素 【答案】: D 4、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本内容的说法 A A.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B. 加快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C. 完善以县级公立医院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 D. 建立健全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关系 【答案】: A 5、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中提出的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是指 C A. 公立医院对基本要是试行“零差率” 销售 B.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C.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物,其 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D. 所有零售药店均配备基本药物,并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 销售 【答案】: C 6、下列关于中药保护瓶中保护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向国外转让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应当

以典型案例分析来说明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性

以典型案例分析来说明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性

以典型案例分析来说明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性

2015年4月 以典型案例分析来说明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性 摘要:如今制药行业飞速发展,药品事故却频繁发生,体现了部分人不重视药事法规的现象。我们则更应当认真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来体会其重要性。本文就从“欣弗事件”入手,着重分析该事件所违反的药品生产法规,以及对于此事件的对策和感悟。 关键词:药事管理;法规;GMP;欣弗事件 1.药事管理学课程及其特点 药事管理的定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宏观上国家依照宪法通过立法,政府依法通过施行相关法律、制定并施行相关法规、规章、以及在微观上组织药事依法通过施行相关的管理措施,对药事活动施行必要的管理,其中也包括职业道德范畴的自律性管理。药事管理不论对公众、对药事组织都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药事管理是保障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和生命健康必要的和有效的手段。另一方面,为药事组织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定标准和程序。药事管理学是药学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形成的以药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为主要基础的药学类边缘学科,是运用社会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现代药学事业各部分活动及其管理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药品是特殊商品,它关系到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身体健康的大事。质量好的药品,可以治病救人;劣质的药品,轻则延误病情,重则致人于死地,所以对药品的质量要求,非同小可,

必须达到GMP 要求。我认为本门课程的主要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药品规范知识,使我们具备一定的GMP 认证方面的知识,对产品的申报,注册以及监督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了解,具备相应的能力,在以后的工作实习中,得以充分运用。 2. 典型案例及分析 2.1典型案例 2006年7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西宁市部分患者在使用“欣弗”后[1],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随后广西、浙江、黑龙江和山东省等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分别报告在本地发现相同品种出现类似的临床症状的病例。2006年8月3日,卫生部连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停用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欣弗”。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2006年6月至7月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按照批准的工艺,该药品应当经过105℃、30分钟的灭菌过程,但该公司却擅自将灭菌温度降低到100-104℃不等,将灭菌时间缩短到1-4分钟不等,此外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2006年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引发的药品不良事件调查结果:现已查明,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生产,是导致这起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 不良事件发生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了果断的控制措施,开展了全国范围拉网式检查,尽全力查控和收回所涉药品。经查,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自2006年6月份以来共生产欣弗产品3701120瓶,售出3186192瓶,流向全国26个省份。除未售出的484700瓶已被封存外,截止8月14日13点,企业已收回1247574瓶,收回途中173007瓶,异地查封403170瓶。 欣弗事件给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仅黑龙江省就有6人死亡[2],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06年8月13日,安徽华源药业公开对“欣弗”不良反应的患者及家属深表歉意,并作出四点承诺:全力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调查;在调查结论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公司将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完成规定批次“欣弗”的召回工作;对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公司将依据有关部门的医学鉴定结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善后处理工作。此举受到社会舆论的积极反应。2006年10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在“欣弗”不良事件中负有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决定:收回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 证书》;撤销该企业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 2.2案例分析

药事管理与法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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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 进出口药品管理 【国家局《进口药品注册证》→口岸局《进口药品通关单》→海关凭单放行】 (1)审批机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进口药品注册证》。 (2)不须申请《注册证》进口的药品是: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3)进口药品的程序: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放行。无《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海关不得放行。 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通知药品检验机构对进口药品逐批进行抽查检验,并收取检验费。 允许进口的口岸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海关总署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4)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5)对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国务院有权限制或者禁止出口。 (6)进口、出口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注意:进口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药品既要《注册证》,又要《准许证》。

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的`组织及处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学、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对新药进行审评,对已经批准生产的药品进行再评价。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应当组织调查;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 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1.药品经营企业开办条件 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②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③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批专)或者人员(零专);④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同时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2.审批主体及许可证(2007/2005)△ (1)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省局工商局】 (2)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县以上】 3.GS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GSP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GSP要求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事管理与法规习题及答案完整版

药事管理与法规习题及 答案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1.代理经营进口药品单位或办事处,对所代理经营的进口药品制剂的不良反应,要进行A、不断地监测整理B、不间断地追踪、监测,并按规定报告C、按法定要求报告D、按法规定期归纳E、不断地追踪收集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的人员应由A、医学技术人员担任B、药学技术人员担任C、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D、护理技术人员担任E、医学、药学及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的是A、定期通报B、定期公布药品再评价结果C、不定期通报D、不定期通报,并公布药品再评价结果E、公布药品再评价结果4.1)需按季度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集中报告的是2)怀疑而未确定的不良反应是3)不得随意向国内外机构、组织、学术团体或个人提供和引入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不良反应的4)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药品引起的A、药品不良反应B、严重、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C、可疑不良反应D、禁忌症E、监测统计资料5.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2)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的3)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是4)对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A、药品不良反应B、报告制度C、越级报告D、监测管理制度E、监测统计资料6.1)药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的是2)药品使用单位发现的罕见的不良反应病例,应向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必须在3)对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品、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或个体病例,须向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必须在4)药品使用单位发现严重或新的不良反应病例,应向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必须在A、15个工作日内B、10个工作日内C、72小时D、罕见药品不良反应E、药品不良反应7.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应在72小时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的是A、药品出现的正常不良反应B、严重的不良反应C、罕见的不良反应D、新的不良反应E、所进行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关联性意见8.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主要任务是A、组织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B、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C、组织药品不良反应教育培训、编辑D、承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转和维护工作E、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管理9.适用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单位是A、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B、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C、药品生产企业D、药品经营企业E、医疗预防保健机构1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出台与

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高等医药教育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之一。药事管理就是指国家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它包括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广告、价格和使用、监管教育等环节的系统管理。药事管理的性质应是药学事业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研究现代药学管理活动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是一门正在发展的新学科,与药学科学密切相关,但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它运用管理科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原理来研究药学事业中的人、机构、制度、法律、经济和信息,研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对药学事业的影响,探索药学事业科学管理的客观规律,以促进药学事业的发展。 《药事管理与法规》的教学任务是以《药品管理法》为主线,为药学专业、制药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学生介绍药事管理的基本理论、研究内容和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药事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我国药事管理组织体制及其职能和主要的药事法规内容,培养学生运用药事管理的基本理论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实践,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药学人员工作实践技能与知识的需要。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配合、分工 药事管理与法规的特点表现为专业性、政策性、实践性和综合性,培养药学专业人员在药学实践中的综合分析能力。因此与药学专业主要专业课程如:药剂、药理学、药品质量管理等相联系。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知识和管理科学基本理论的知识,才能深入了解药事管理学的基本内涵,提高学习水平,扩大学生知识面。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本课程将以讲授基本内容和药品管理的法律为主,联系介绍相关配套政策,同时结合现实案例分析和国家对药学事业监管的新发展、新动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药事管理的相关问题,使学生充分认识药事管理学知识的研究和学习,对发展药学事业所具有的重要性,以调整人与药品的经济、社会关系,依法正确引导药学人员的药学实践,促进药学事业健康发展,为人类健康服务作出贡献。 根据药事管理与法规的教学内容和特点,对教学的要求分为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并提出自学参考的相关要求内容,以鼓励学生扩大知识层面,提高学习的自主能动性。 第二部分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 一、多媒体教材的总体说明 本课程使用的教学媒体有: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制度与法规》章节考点: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制度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考点: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在10月13、14日,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执业药师的重要考点,希望对备考的小伙伴会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更多精彩资料关注医学考试之家! 药品经营管理 1.药品经营(批发、零售)许可* (1)《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 《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 的原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②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③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④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1)开办药品批发企业*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遵循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 的原则。此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②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③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④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⑤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

《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真题答案.doc

200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真题 一、A型题(最佳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1、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门诊部及个体诊所可以经销 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非处方药 B、省级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定的常用药和急救周药。 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制剂 D、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的药品。 E、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公布的药品 标准答案:b 2、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不包括 A、便民和效率原则 B、权和与义务对等原则 C、信赖保护原则 D、法定原则 E、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标准答案:b 3、下列叙述中不符合我国中药管理规定的是 A、新发现的药材,必须经国务院药最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方可销售 B、药品经营企业购进中药材应标明产地 C、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D、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 E、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标准答案:c 4、根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是指 A、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B、分布区域缩小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C、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D、濒临灭绝状态酣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 E、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标准答案:d 5、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宗旨是 A、加强药品管理,制止药品经营不正当竞争,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打击走私、制造毒品,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C、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发展我国医药事业 D、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E、加强药品监督检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活动,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标准答案:d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 A、本单位科研需要的品种 B、本单位临床需要的品种 C、市场供不应求的品种 D、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E、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标准答案:a 7、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某省药品生产企业的某药品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根据《中

药事管理与法规形考任务三

一、选择题(每题 4 分, 15 小题,共60 分) 题目 1 ()负责建立和不断改进企业内质量管理体系,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范》要求从原辅料进厂到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试行全面质量管理。 选择一项: A.质量管理部门 B.物料控制部门 C.工程维护部门 D.生产管理部 门题目 2 ()是药品生产和推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首要条件,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最关键.最根本的因素之一。 选择一项: A. 人员 B. 设备 C. 机构 D. 厂房 题目 3 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监督下销毁,涉及其他批号时,应同时处理。 选择一项: A. 批发零售商 B. 药品生产企业 C. 购药者 D. 质量管理部门 题目 4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基本程序分为()。 选择一项: A.提出申请 -形式 审查 B.提出申请 -进行初审 C.提出申请 -进行初审 D.提出申请 -形式审查题目 5 -现场检 查-现场 检查-形 式审查- 进行初 审 -进行初 审-形式 审查-技 术审查- 技术审 查 -技术审 查-技术 审查-现 场检查- 现场检 查 -审批与发证 -审批与发证 -审批与发证 -审批与发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监督检查包括()。 选择一项: A. 以上都是 B. 跟踪检查 C. 常规检查 D. 专题检查 题目 6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的变更。选择一项: A.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企业类型 B.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

C.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和生产地址

D.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和注 册地址题目 7 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在中国境内加工药品的,应当在签署委托生产合同后 30 日内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选择一项: A. 国家 B. 市级 C. 省级 D. 县级题目 8 从药品经营企业的性质上分类,社会药房属于( 选择一项:)。 A.独立的销售系统,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是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先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药品,取得药品的所有权,然后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和消费者 B.药品生产企业自己的销售体系,虽然受企业某些约束,在法律上是独立的 C.药品生产企业自己的销售体系,只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其他药品,这些销售机构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不独立,相当于企业的一个工作部门 D.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医院药房,销售药品时,消费者必须出示医院医师的处方才能购买药品 题目 9 被污染的药品按()论处。 选择一项: A. 劣药 B. 正常药 C. 特价药 D. 假药 题目 10 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保管。各类型仓库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选择一项:)之间。 A. 45%~ 75% B. 45%~ 95% C. 65%~ 75% D. 25%~ 45% 题目 11 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选择一项: A. 合格为绿色、不合格为红色、待验的为黄色 B. 以上都不对 C. 合格为绿色、不合格为黑色、待验的为黄色 D. 合格为绿色、不合格为红色、待验的为白色题目 12 药品广告必须具 有( 选择一项: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0)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0) 本栏目收集了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0),想了解更多考试笔记的考生请继续关注本的更新。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0) 中药法规基本要求有哪些 第十条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药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注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

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药品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引用文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可以组织对药品的上市价值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易混点总结

2021年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易混点总结

一、涉及的药品质量特性及其他性质的有关知识总结 (1)基本药物的遴选: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的最优化结合。 (2)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药品上市的最基本条件。 (3)国家根据非处方药品的安全性,将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4)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5)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6)处方用药适宜性应该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7)处方用药适宜性应该审核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8)处方用药适宜性应该审核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11)GSP实施细则规定,进化质量管理程序中需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12)GSP规定:企业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1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配制制剂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有制剂质量稳定性的考察记录。 (14)执业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配、销售处方药,应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15)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 (16)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严格审核生产、经营、医疗机构从事药品交易的资格、其交易药品的合法性。 (17)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省级FDA)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依法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规律:一般在研发上市环节(包括药品说明书)侧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GLP、GCP),药物遴选环节有时还要考虑经济性(国家基本药物、医疗保险用药),而在药品生产(制剂)环节,更重稳定性,药品使用(药店、医院)环节,更注重认清药品来源的合法性、质量可靠性,以及使用的适宜性(相符性、正确性、合理性)。 二、和药品有关的各种记录上必须标明的内容总结 (一)购销记录 1、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记录: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从格、购(销)货日期及SFDA规定其他内容。 2、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药品购进记录: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和医疗机构相比缺少批号、购进价格) 3、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药品验收记录: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 4、药品批发企业出库复核记录: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 5、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配送出库复核记录: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出库日期、药品送至门店的名称和复核人员等。 6、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送货凭证的重点核对事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商以及数量

药事管理与法规试题及答案

药事管理与法规试题及答案 :huangxl000提交日期:2009-3-23作者14:35:00 第1题(A型题):中药处方调配时,用药剂量因治疗需要而超过常用量,必须经 A.院领导签字 B.药剂科主任签字 C.主治医生再签字 D.收方者签字 E.患者签字 答案:C 第2题(A型题):《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医疗单位除药剂科(室)外,可以配制、供应药品的科室是 A.同位素室 B.供应科 C.急诊室 D.外科 E.小儿科 答案:A 第3题(A型题):《新药审批办法》(1999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改变中药传统口服汤剂为注射剂的新药属于 A.西药二类 B.中药二类 C.西药三类 D.中药三类 E.中药四类 答案:B 第4题(A型题):“戒毒药品”系指控制并消除滥用下列哪类药物成瘾者的急剧戒断症状与体征的药品 A.大麻类 B.阿片类 C.麻黄碱类 D.精神药品类 E.合成麻醉药品类 答案:B 第5题(A型题):下列哪部法规规定了生产麻醉性戒毒药品,需由国家指定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A.《药品管理法》

B.《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C.《药品生产质量规》 D.《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E.《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答案:E 第6题(A型题):关于药品质量的理解正确的是 A.药品活性成分的含量越高,药品的质量越好 B.药品包装材料的特性和质量不会影响到药品本身的质量 C.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品中的有关信息与药品的质量无关 D.药品的活性成分合格,药品的质量肯定合格 E.即使一片药或一粒药的质量合格,不一定这种药品的质量就合格,药品包材的化学特性、透光透气性等也会影响到药品的质量及其稳定性答案:E 第7题(A型题):负责在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中确定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是 A.参保人员 B.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C.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D.统筹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统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 答案:C 第8题(A型题):国家设置或确定的药检机构的法定业务不包括 A.新药审批检验 B.医院制剂审批检验 C.进口药品审批检验 D.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出厂前检验 E.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检验 答案:D 第9题(A型题):下列按劣药处理的是 A.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B.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C.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 D.被污染的 E.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未经审批的 答案:E 第10题(A型题):个体诊所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围和品种由谁规定 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

药事管理与法规培训试题及答案

药事管理与法规培训试 题及答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药事管理与法规考核试题 科别____姓名____得分____ 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不得申请委托生产的药品包括 A、天然药物提取物 B、中药饮片 C、各类注射剂 D、血液制品、疫苗制品 E、中成药制剂 2.对GSP认证实施现场检查的是 A、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药品监督管理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GSP认证机构 E、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3.《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E、五年 4.《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E、七年 5.《药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原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起,按照原核准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补发的时限是 A、 1个月后 B、 3个月内 C、 6个月内 D、 6个月后 E、 12个月后 6.《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批生产记录 A、应按生产日期归档 B、应按批号归档 C、应按检验报告日期顺序归档 D、应按药品分类细则归档 E、应按药品入库日期归档 7.《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直接领导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是 A、企业负责人 B、主管生产的负责人 C、总工程师 D、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 E、主管技术的负责人 8.《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 A、3年 B、 5年 C、不超过5年 D、7年 E、10年 9.《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必须持有 A、采伐证 B、狩猎证、采伐证 C、采药证、采伐证 D、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E、县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的是 A、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B、制剂室和药检室负责人 C、药品采购人员 D、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操作及药检人员 E、药剂科负责人 11.《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应具有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要求的是 A、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B、制剂室和药检室负责人 C、药品采购人员 D、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操作及药检人员 E、药剂科负责人

药事管理和法规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执业药师职责和执业活动必须具备的知识与能力,考查目的重在评价、培养和指导执业药师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从而确保准入人员具有合法执业能力、高尚职业道德,并能够更好地保护患者基本权利、尊重患者隐私。要求重点掌握药学实践中与合法执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能够理解国家医药卫生政策的具体要求。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考试内容以本考试大纲为准。国家新修订的或新颁布的药事管理法规,需要纳入考试内容范围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管理机构在当年考试的6个月之前予以公布。 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 一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一)执业药师管理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执业药师制度的内涵 (2)执业药师管理部门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 注册管理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 3.执业药师职责执业药师主要职责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1)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求 (2)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二)执业药师职业 道德与服务规范 1.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我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具体内 容 2.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 范 我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的主要内 容 (三)药品与药品安 全管理 1.药品和药品安全(1)药品的界定、质量特性 (2)药品安全的重要性 2.药品安全管理(1)药品安全风险的特点、分类 (2)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3.我国药品安全管理的 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2)规划指标 (3)主要任务

(4)保障措施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1)基本原则 (2)总体目标 2.建立国家基本医疗卫 生制度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 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本 内容 3.完善保障医药卫生体 系有效规范运转的体制 机制 完善体制机制的基本内容 4.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主要要 求和内容 (二)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 内涵 (1)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 界定与主要内容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 (3)基本药物管理部门及职能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 理 (1)基本药物遴选原则和范围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依据和周 期 (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构成 3.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 理 (1)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机构及职能 (2)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要求 (3)药品电子监管的作用和基本要求 4.基本药物釆购管理(1)基本药物集中釆购总体思路 (2)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主要措施 5.基本药物的报销与补偿(1)基本药物报销规定 (2)基本药物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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