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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条例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条例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条例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条例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上级消防法规、法令的要求,加强内部消防管理工作,保证消防安全,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项目部、分公司

三、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南充市消防条例》

《南充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南充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南充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四、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自身消防管理水平,保证消防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要求。

(2)消防安全工作要接受上级消防机关和集团、公司安保系统的监督检查。

(3)总的要求: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资料齐全、责任明确、管理严格、检查到位、整改及时、信息畅通、保证安全。

五、管理工作范围

1.消防组织

公司、各项目部、各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组织演练。

2.施工现场程序管理

1)报审资料程序标准

○1填写一式两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盖章)

○4甲乙双方,总、分包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中包括消防措施(组织、管理制度、责任制等),平面布置图(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审时间:

施工现场开工前15日报送消防监督部门审批

2)施工准备阶段程序管理

(1)申报消防审批手续,办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

(2)参与临建设施的规划、报审,指定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并督促实施。

(3)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监理正常的业务关系。

(4)建立施工总分包单位档案,对施工人员。特殊工种登记备案。

3)施工阶段程序管理

(1)建立健全防火组织

○1总、分包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

○2明确消防保卫工作主管领导,配备专、兼职消防保卫人员。

(2)总、分包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1责任划分明确,各负其责。

○2逐级逐层签订责任书,不留死角。

(3)施工人员入场消防安全教育。

(4)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1制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3制订奖罚办法

(5)建立规范的基础管理资料。

(6)规划摆设消防器材、消防栓。要求布局合理,满足使用功能。

(7)布置、悬挂标语、标牌。要求醒目、合理。

(8)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一次专题会议;每周一次检查整改;每月一次义务消防队训练;每月一次宣传教育(形式多种多样);每月一次考核评比。

(9)确实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进行管理。

(10)确实施工现场的重点施工阶段(如装修)和重点管理时期(如冬施),有针对性进行管理。

○1指定专门的消防保卫方案,做好灭火准备。

○2检修、补充消防器材、设施。

○3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实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如防水作业)

○4严格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明确日常、保管、使用、回收的方法。

○5全面、深入的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员防火意识。

○6定期清理楼层和现场易燃易爆物,保证整洁。

4)竣工阶段程序管理

(1)整理消防管理资料,以备移交、总结、归档。

(2)重点再一次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责任心,防止发生事故。

(3)做好移交的各项工作。消防工作的移交与工程同步进行。办理移交手续后上报主管消防监督部门。

3.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制的签订应坚持签订早、责任明、落实细的方法。

(2)各单位必须落实国家和政府、集团的有关消防法令、法规,并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单位主管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防火责任制落实。

(3)完善单位内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防火措施。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教育、消防设施器材、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都要认真组织落实。

(4)实行目标管理,年初制定工作目标,逐级进行考核。年终进行总结、评比。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和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防火宣传教育

1)入场前防火宣传教育

(1)凡进入现场的施工管理(含分包)人员均接受1~3天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讲课、开会、学习、考试等形式。教育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合格后进入现场施工。(2)电气干工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职工防火宣传教育

(1)由保卫部门统一组织学习防火常识及法规教育、每年一次。

(2)保卫系统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系统考试及考核。

3)现场防护宣传教育

(1)开展“五个一”活动。

(2)重大政治活动前进行专题宣传教育。

4)季节性、节假日、“119”防火宣传教育。

进入春季及冬季施工前对分包单位及人员进行专门的季节性防火宣传教育;节假日前后应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防火宣传教育。预防麻痹思想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每年“119”消防安全活动日可以自行安排进行宣传布置。

5.施工现场电气焊操作管理

(1)电气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操作前应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领取用火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操作。

(3)焊割操作时必须清楚周围的可燃物。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交叉作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拜访距离不得小于5m,作业点与两气瓶间距不得小于10m。(4)开始操作前腰设置灭火器材,有专人看火防护。操作结束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5)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割焊一次应申报一次。固定部位作业用火证一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天。

(6)室外电焊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须立即停止作业。

6.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管理

(1)施工现场防火重点部位由现场保卫人员确定。确定原则是:发生火灾危险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

(2)施工现场防火重点部位管理标准:有防火负责人,有健全的岗位防火安全制度,有足

够的灭火器,有醒目的标语、标牌。有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各具体部位还应做到以下几点。(3)仓库管理:

○1仓库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库房与库房间距不小于8~10m,库房与生活区要分开。○2库区内的消防道路保持常畅通。材料码放整齐。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并设有明显的防火标语、标牌。

○3库内各种材料应按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法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类存放。

○4仓库要设有排风设备,保持通风良好。

○5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过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6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w以上的白炽灯等照明灯具。保管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7库内不准住人或做休息室。

(4)木工棚管理:

○1木工棚的的设置应经现场保卫人员同意,其搭设应用阻燃性建筑材料。棚内墙上醒目位置悬挂有管理制度、责任人、严禁吸烟等标牌。

○2木工棚的刨花、木屑、小料、锯末每天随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安全地点,做到工完场地清。

(5)配电室管理:

○1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电工值班部位应与配电室隔离。

○2室内禁止堆放无关物品。

○3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使用汽油、煤油擦洗清扫设备。

○4配电室外5m不准存放易燃材料。

(6)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管理

○1生活区的建筑布置,栋与栋之间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m。组与组之间不得小于10m,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搭设。

○2生活区、宿舍内墙上要在醒目位置悬挂防火管理制度、责任人等标牌。

○3生活区应设有足够的灭火器,放置合理并有明显标志。

○4宿舍内的电气线路架设由正式电工负责。并设有固定的电源插座。不准私自拉接。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碘钨灯和100w以上的大灯泡。严禁在床上吸烟,要保持室内卫生。

○6施工现场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需经过项目经理同意,签订防火协议,明确管理责任,报上级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住人。

7.义务消防队的管理

义务消防队必须顶起进行培训、演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其对内可下设防火、通讯联络、灭火、抢救等小组。没有进行一次消防活动。起具体任务是:

(1)认真学习防、灭火只是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演习训练,定期维修保养更换消防设施、器材。

(2)配合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整改。

(3)了解施工现场环境,对水源、电源、消费通道、重点部位、消防设施做到知部位,会使用。

(4)发生火灾报警119.报警时要沉着、准确,讲清起火单位、所在地区、街道、起火部位、烧的什么东西、火势大熊啊、报警人姓名及使用电话号码。

8.临时消防泵房的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高度超过24m,应设消防泵房和消防竖管。

(1)消防泵房: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并设直通室外的出口。设在楼层上的消防泵房应靠近出口。消防泵房应设在冬季取暖设施和值班人休息处。

(2)消防水箱: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工程(高度超过24m)应设消防泵房专用水箱。消防水箱应储存10分钟左右的消防用水量。消防水箱的书水量可采用12m3或18m3的水箱储存。消防用水与其他用书合并的水源,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设计要求。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径不得小于100mm,出水管管径不得大于65mm,出水管上应设检查用的防水阀门。消防泵的功率、扬程的大小要根据兼职工程的总高度具体计算、设计。

(3)消防泵:应使用卧心式离心泵,每个系统应设两台消防泵。每台消防泵应有独立的进水管,消防泵应采用自灌式饮水,进水管管径不得小于65mm,出水管上应设检查用的放水

阀门。消防泵的功率、扬程大小要根据建筑工程的总高度具体计算、设计。

(4)消防竖管: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管径不得小于100mm,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mm。消防竖管上的消防栓口每隔一层设一处或每层设一处消防栓口。消防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口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0角。配备统一规格的水龙带、水枪、每根水龙带的长度应超过25m(每层应设两根水龙带)。

(5)电器电线线路: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持连续不断的供电。

(6)其他:消防水泵房应24小时有值班人员并有值班记录。配备值班通讯录设备(如电话、对讲机、报警铃等)。

9.器材设施管理

(1)施工现场应设环形消防管路。地下消防栓干管的直径不得小于100mm,出水口与水龙带接头未65mm。

(2)建筑工程高度超过24m时,应随楼层铺设不小于75mm的消防竖管,并随结构升起设消防竖管栓口保持水压。泵房要专人昼夜值班。

(3)室外消防栓的统一口径为65mm,安装消防栓的数量应根据占地面积计算,每座消防栓控制面积半径不得超过50m。

(4)消防栓处要设明显标志和防雨的放置消防箱,消防箱内配齐水龙带、水枪和开启工具。消防栓周围3m内禁止堆放杂物盒圈占埋压。

(5)灭火器材按组拜访,每组2~4瓶,按施工需要配备。合理摆放,有防雨防潮措施。钩、斧、桶等灭火器材,要放在雨淋的消防器材架上。

(6)定期检查,对损坏、失效和到期的器材及时维修、保养、更换,保持良好的状态。(7)非灭火和训练不准使用

10.消防通道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

(2)由于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限制。不能环行的,或宽度不够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3)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回转车辆场地不能堆放建筑材料。如施工需要临时堆放的应及时搬运、清理、保持畅通。

(4)生活区、宿舍、工程内的楼梯、人行道、消防通道应保持清洁畅通,并设有应急灯或

照明和消防标志牌等安全设施。

11.标语、标牌管理

(1)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标牌、横幅、条幅等,并设置在醒目位置。(2)施工现场的大门口,应设有现场消防设施平面图和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措施。(3)现场消防器材设施拜访设置处应有明显的标牌、标志。

(4)工程内的楼梯、消防通道应有明显的标志和应急灯等设备。

12、警卫、值班管理

(1)熟悉有关防火规定,了解和掌握防火灭火知识,达到“三知”即知重点部位或防火措施、知用火情况。

(2)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一勤,二及时、三不准(一勤:勤检查、巡逻;二及时: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三不准: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睡觉,不准喝酒,不准监守自盗)严格登记手续,有巡逻和交接班记录。

(3)了解责任区的消防器材情况,做到器材到位、会使用。保证平时能防、遇火能救、发生火灾会报警。

13.防水作业管理

(1)进行防水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了解掌握防水材料的性能特点及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施工时: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的防暑作业标志,确定看守人员值班,明确职责范围。警戒区内严禁烟火,不准配料、不准存放超过使用数量以外的易燃材料。

(4)在室内作业时,要设置方爆排风设备和防爆照明设备,电源线不得裸露,不得使用铁器工具,并应避免撞击,防止产生火花。

(5)作业现场应采用防静电设施,施工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作业结束后警戒区内应保持易燃气体蒸发的安全时间,防止因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6)做好灭火准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保证灵敏有效。

14.检查、整改管理

1)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

只要有自查、单位主管部门的检查、消防监督部门的检查、地区性的联合检查、夜间检查

等形式。

(1)施工现场每天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有记录,每月要有小结,每年要有考评、总结。(2)消防检查时:受检单位要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现场情况及消防资料。检查完毕后受检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隐患记录书上签字。

(3)检查内容:

○1领导对防火工作重视情况。

○2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签订情况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招待情况。

○3入场施工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和重点工种、电气焊工取证情况。

○4仓库、宿舍及重点防火部位的制度落实和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的管理控制情况。

○6内业资料建立、记录情况。

○7灭火器材、设施、配备数量、分部位置、维修保养更换的情况。

○8易燃易爆物品、易燃建筑材料的管理及易燃垃圾清运情况。

2)隐患整改

(1)各单位对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和检查记录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负责人、定解决时间,并按时间要求整改。(2)重大火险隐患和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逐级上报。

(3)隐患整改后,应有回执。问题、隐患比较严重的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复查。

15.消防工作奖罚规定

1)表彰、奖励

(1)凡出席市消防局的先进单位、集体、个人享受公司先进待遇,凡出席区县消防系统的先进单位、集体、个人享受单位先进待遇。

(2)全年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没避免火灾发生的,抢救公共财产,避免重大损失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扑救火灾造成本人伤残或财产损失的,给予补偿。

2)处罚

本处罚规定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防火安全工作管理

规定》的处罚标准执行外,尚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处罚:

(1)违法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的;或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的。

(2)消防重点部位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4)特殊部位施工前没有防火安全书面交底的。

(5)不接受消防机关和上级部门消防监督的。

(6)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有发生火灾的危险,临时建筑不符合防火要求。

(7)违章作业,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乱吸烟的

(8)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批手续先施工的。

(9)发生火灾未按规定上报的。

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严重不落实的单位和外施队,要限期整改,处单位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上500元的以下的罚款。

施工现场要的规范

钢筋加工棚搭设规范 1、一般情况下,钢筋加工棚都在塔吊的吊运范围内的。否则钢筋吊动不方便啊。 2、防护棚的顶有二层的,最上面的隔层上铺模板,下面一层铺二层竹芭片子。二层之间间距500 mm。最顶面有500高度的围护。以双钢管为立柱搭设的。 3、内部有灭火器、钢筋加工设备、有照明系统。 4、门口有名牌、机械旁边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随着技术的而不断提高,对安全的追求也是越来越强烈,那么施工安全用电就是很总要的一块了,所以为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始终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特制定如下公约。1、严禁非电工作业人员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挪动电箱、电气设备时必须有且至少有一名电工在场。 2、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3、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他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 4、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柜的金属外壳。 5、发电机、柴油空压机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柴油空压机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油桶。 6、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7、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假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8、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9、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 .5m。 10、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何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13、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5、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水泵等潮湿场所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 S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目标完成,使工程安全始终保持受控状态,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对今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要求 第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公司存档。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公司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第八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的预测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全监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所有接引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安全监察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钢丝绳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起吊重物时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第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要求,对安全措施、组织措施不完备或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等条件下,不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及考核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条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胶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6)对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

定的防火间距,用电线路要按照规定合理布线并穿管加以保护,明确防火负责人,具体进行管理。 (7)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 三、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基建工地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经申报审批,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4、施工现场禁止支搭席棚; 5、临时宿舍应建在离工地20米外; 6临时宿舍取暖生火炉,必须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火炉应设炉档、炉盖、烟筒,距可燃物不小于1米,烟筒伸出窗外部分距可燃物不小于20公分; 7、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8、各工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违章作业; 9、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10、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食堂、宿舍、仓库、办公区等地都要明确防火负责人,并挂牌明示;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准将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1、食堂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食堂用火炉取暖时,要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八大纪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八大纪律 ——项目专职安全员(工程师)王彬、李明超、李光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得独立作业。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二、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准独立作业。 三、现场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提升机的吊蓝下或吊物下作业、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车间、工地)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投材料、工具、砖石、砂浆等一切物件。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不设栏杆或无其他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地)作业。 9、严禁在靠近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鞋进行机动水磨石等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 10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和木工棚、仓库内吸烟、生火。 四、现场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正确度使用安全“三宝”。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877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 规定 General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construction site of project department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 2、凡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4、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6、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7、施工人员应沿施工便道、爬梯上下通行,禁止为了走捷近沿钢管、模板等攀爬上下。 8、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9、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当乘坐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车。 10、挖掘机、起重机、吊车等起重设备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其危险半径以内。 11、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1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地铁三号线TJSG-14标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项目当前工作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施工人员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点。为确保人身安全、确保与工程施工相关联的周边设施安全、保证工程结构、重要物资不受损失,特制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局中应统筹考虑消防通道、安全撤离通道; 2.在施工区、办公生活区、食堂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场所、电焊区、变压器、配电房等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沙、消防铁锹、水泵、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等应急物资。 4.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项目部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学习。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作业人员学习。 5、加强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对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管理。 6、对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如材堆放及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重点监控。 6.1木料堆放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

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6.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安质部申请用火证批准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6.3 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绝缘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6.4 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严禁私自乱接电线;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7、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制定安全防火措施,加强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8、做好宣传工作,不定期召开防火专题会议。 9、按操作程序使用电器设备,注意安全用电。 10、对于防火工具及电器设备要及时检查、修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1、对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四项制度八项措施

重点采取四项制度: 一,治理施工扬尘污染。要求所有施工现场必须采取硬化措施,减少裸露面积。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减少扬尘污染。 二,严格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管理。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实行分开设置、区划管理。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 三,治理道路管线施工占路、污染环境问题。道路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道路标准设置临时辅路,配备洒水降尘措施,保证群众正常出行。设专人对工地周边卫生及时进行清扫,严禁污染周边环境。 四,提升施工围挡标准。工地围挡不仅能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更是降低扬尘污染的重要屏障。 文明施工措施 一、组织保证: 为保证现场的文明施工,建立以公司文明办、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三级管理体制网络,并专设文明施工管理组,把文明施工和开展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列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经常督促检查实施情况。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戴上岗卡,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喇叭裤、裙子等上岗。 二、场容场貌: 现场明显处设立按建设部规定的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记录牌,文明施工牌),主要通道和办公,宿舍等门前全部采用硬地化,做到道路畅通、整洁、不积水,工地周围设置 2.5M高硬质围墙,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按平面布置图施工。 三、料具管理: 钢筋、砂砖石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归堆,做好材料,专设拌和台、分设料库。 四、消防保卫: 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完善责任制度,按规定配设消防器具,严格明火作业规定,禁用电炉,严格治安保卫制度管理人员佩戴上岗证,24小时有人值班非施工人员不行擅自进入。 五、环境保护: 建立现场卫生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控制施工噪音、烟尘、污水、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持工地现场整洁,合理处理施工用水和排水。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和各类垃圾,应堆入在规定地点,并定期清运出场。设立设施齐全的厕所,并定期专人加以清扫。 六、办公及职工生活: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

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

工地现场防火安全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45 工地现场防火安全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地现场防火安全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木工棚(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 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 3、不准戴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氧气 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

77 就没 《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 江宇城一期(5—8号楼)项目 2016年3月15日

目录 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三、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制度 四、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五、农民工劳资投诉、调解和预防制度 六、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作业条件管理制度 七、农民工生产生活管理制度 八、劳务队长负责制度

(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单位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在本单位施工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队伍,各施工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第五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该企业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与施工人员必须签订劳务合同。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记工等管理工作。设立农民工实名制台帐、考勤工资表台帐。定期上传到上级部门指定网站。 第七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具体应做好: 1.严格监督是否签订劳务合同。 2.严格执行本辖区内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担保金制度; 3.监督开发项目工程款的拨付情况; 4.监督在建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5.监督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6.积极做好日常纠纷调解工作。 第九条总承包企业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情况等相关制度,提高对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水平; 3.验证分包企业的必备施工资格,(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入川备案表、不良行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整理归档; 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企业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款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 5.及时掌握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督促项目部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定时按工程项目收集《农民工人员花名册》; 6.统计汇总年、季、月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每月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发放情况现场张贴公示,同时收集存档工资发放表。积极主动处理各种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7.总承包企业必须委派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各种管理工作; (2)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 (3)认真做好进场农民工实名制登记,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每天核对农民工变化情况,记录施工人员出勤、工资,填制等工作; (4)审核并汇总每月各班组提交的每名农民工的出勤记录和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5)每月将出勤记录和支付金额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管理员现场指导、监督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工作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上; (6)每月定时向总承包公司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册,并汇报具体发放情况; (7)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使用花线的。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同时进行。 18、夜间施工未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道外,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系统安装未符合规范,未按规定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选用安全电压。 19、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 20、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m3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 2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沉淀池,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和事件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公司施工现场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或安全责任制。 2.项目负责人是本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作用。 3.施工现场必须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防火预案,并要定期进行消防实战演练,评估防火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4.各施工现场要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3.5米,消防通道必须畅通,通道内不得堆积任何其他材料。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火场逃生的自救方法。 6.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要设置专人负责进行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更新,保证每个消防器材的完好与可靠。

7.要指定消防检查制度,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临时生活区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根除。 8.各施工现场必须在进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标志牌能够清楚的反映各种消防器材所设置的位置和数量。 9.易燃易爆物场所及仓库等关键部位必须保证其通风,并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设置,必要时设置隔离区,严禁明火及各种闲杂人员进入。 10.施工现场要指定并严格执行动或审批制度,动火前要及时清楚附近的易燃易爆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1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违章使用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煤气坛、煤气灶等危险设施。 1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不得使用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气瓶。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施工班组管理规定

施工班组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施工班组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中包方工程项目行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节约项目成本,树立品牌,利于发展,促进施工班组和工程项目部互惠互赢,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设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班组。内容如下: 一、施工班组的选定原则: 1、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班组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施工班长具备专长、诚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 ②施工班长精通业务,有施工经验,业务素质较高; ③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④施工过程必备的施工工具。 2、所有施工班组必须与项目部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合同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内容、施工单价、施工工期、单位成本考核、安全责任要求、质量保证措施。 3、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经理(主管)管理,令出即行。 二、项目部职责:见项目部管理规划。 三、安全管理细则: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工地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用气等明火作业注意防火措施; 3、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事故。 四、质量管理细则: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图纸及合同进行施工,施工班组对施工质量负责; 2、有序施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检、复检、交接检),明确质量责任; 3、现场搅拌、计量、材料配比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特性,杜绝掺假或掺和其它类似产品;

4、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提倡节约材料,加快进度; 5、做好现场成品、半成品、材料、机具设备的保护工作; 6、遵守现场作息制度,不允许擅自停工; 7、施工现场整洁规范,每干完一道活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地清。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施工合同要求,特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说明: 1、安全责任区的划分: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所涉及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乙方人员生活区间。 2、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 3、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甲方侧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乙方主要负责“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甲乙双方同时注意“环境不良因素”隐患。以上隐患甲乙双方有共同义务提出、协商、解决、消除隐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协调双方之间和其它单位之间的关系。 2、甲方尽可能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安全责任区,并签字确认,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上述说明中1条“划分原则确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编号:SM-ZD-73616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奖罚)条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 例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网络,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主抓安全,每个项目都要指定专职安全员

专管安全工作,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4)所有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脚手架设计等)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归档。 (6)台风、汛期、寒冬、高湿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7)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和灯具取暖。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招待国家及有关消防条例及危险品保管使用等各项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消防制度,成立消防组织,加强危险品管理。 (8)现场总平面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做到场容场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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