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开展妇女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开展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心理卫生等妇女保健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做好妇幼卫生的信息统计、分析总结、补漏和质控工作;掌握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和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干预措施。

6.按要求做好以“知情选择”为主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重点对象落实措施,对放宫内节育器者,进行定期随访。

7.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培训讲座、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妇女保健科普知识。

8.制定辖区内妇女保健业务培训计划,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和讲座,定期开展业务交流。

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讨论本辖区妇女保健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妇女保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开展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认真做好辖区内妇女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

3.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在执业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4. 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孕产期保健各项工作。认真进行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青春期保健、婚姻保期健、孕产期保健、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7. 规范填写《母子保健手册》等医疗文书和台账,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保健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评价,制定干预措施。

8.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死亡的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和外地来克就医而死于克拉玛依者。

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并报市妇幼保健所。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单位,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市妇幼保健所;在一周内将《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上报市妇幼保健所。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医院、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二级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

1.围产儿死亡是指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胎儿及新生儿死亡,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但不包括计划外引产。

2.发生围产儿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围产儿死亡原因调查表》,于每月5日前报市妇幼保健所。

3.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围产儿,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写《围产儿死亡原因调查表》,于每月5日前报市妇幼保健所。

4.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加强围产儿死亡补漏和质控工作的管理,围产儿死亡需经过医院、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1.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2.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3.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给予处理或转诊。

5.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三次。

6.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高危妊娠管理规范

妊娠妇女由于某种条件或致病因素或并发症的作用,对孕妇、胎儿、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构成较高的危险或可能导致难产,增加围产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时,称为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监护是围产期系统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高危妊娠的评定标准

1.一般高危

(1)固定因素(在妊娠期始终存在并保持不变)

①年龄<18岁或≥35岁,身高<145厘米;体重<45公斤或≥80公斤(早孕初次检查时体重);轻度骨盆狭小或畸形,软产道异常;轻度胸廓畸形,轻度脊柱畸形。

②不良产科史:流产史≥2次(包括药流、自然流产、人工流产、引产);早产史、新生儿死亡史、新生儿溶血史、死胎、死产史;先天畸形儿史、难产史(穿颅、胎吸、产钳、内倒转术、剖宫产史);不孕史、输卵管吻合术后再孕者;

③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以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孕早期接受大量放射线;

④不利环境、社会因素:文盲,经济特别困难,无产前检查等。

(2)动态因素(动态因素其发生时间各有不同,经过治疗或纠正,可以减轻或消失,有时还会重新出现或加重):

①内外科合并症:心脏病:心功能1-2级;糖尿病:饮食能控制;病毒性肝病:小三阳、大三阳、肝功能正常;肝功能异常:谷丙转氨酶高于正常值;贫血:血色素6-8克;血小板:6-8万;妊娠合并卵巢或子宫良性肿瘤;轻度高血压(130/90-140/95mmHg),胆汁淤积症。

②一般产科并发症:轻度妊高症,臀位、横位(≥28周);先兆早产;胎儿宫内发育受限;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动<20次/12小时。

以上动态因素,应积极处理,密切观察、评定,如转为重度高危,则按重度高危管理

2.重症高危

(1)严重内外科合并症:心脏病:心功能3-4级或既往有心衰史;糖尿病:需用药物控制;甲亢:需用药物控制;活动性传染性肝炎:大三阳、小三阳伴肝功能异常者;肝功能异常者:谷丙转氨酶高于正常值;急慢性肾炎伴肾功能受损;活动性肺结核;贫血:血色素<6克;血小板<6万;高血压(血压≥140/95mmHg);妊娠合并性病:淋病、尖锐湿疣、艾滋病、梅毒、生殖器疱疹等;妊娠合并各种恶性肿瘤及脑部的良性肿瘤;严重骨盆狭小或畸形,严重胸廓畸形,严重脊柱畸形。

(2)产科严重并发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不明原因阴道流血;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过期妊娠≥42周;先兆子痫、子痫,胎儿宫内窘迫、胎动消失、巨大儿(体重≥4000克)。

二、高危妊娠的管理程序

(1)高危筛查的程序:初筛高危(早孕建册时);复筛(孕16~37周、临产前)。筛查出的高危妊娠需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加盖高危孕妇的印章标志,以引起各级医务人员的重视。对筛出的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管理。

(2)监护、转诊与处理: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筛选出的中重度高危孕妇填写高危妊娠转诊卡,及时转往医院产科高危门诊处理,各医院产科高危门诊对下级转入的高危孕妇应及时诊断治疗处理,对已转归的孕妇要作好转归记录,并将转诊卡一同转回孕妇原保健网点。所有转诊卡都应保存并作专案管理。各围产保健网点要主动与所属医院产科高危门诊建立起联系,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管理直至分娩。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

5.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6.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帐,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

7.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托幼园所指导,召开工作例会,布置各项保健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9.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10.按时参加上级的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11.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存状况,掌握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为儿童保健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征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但不包括外地来克就医而死于克拉玛依者。

3.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以实足年龄计算,计算方法是用儿童死亡时间减去出生时间即为其实足年龄。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指刚出生至5岁差1天的死亡儿童,其中不足28天为新生儿死亡,不足1岁为婴儿死亡,满1岁到差1天满5周岁的为1-4岁儿童死亡。

4.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建立完善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对辖区内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或自动出院的危重儿童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于每月5日前上报市妇幼保健所;及时将辖区外的或无法追踪的儿童情况或资料反馈到市妇幼保健所。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补漏、活产儿补漏和质控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做到有记录可查。质控重点是流动人口

中活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同时对监测的表、卡、册进行质量检查。

妇幼卫生统计工作制度

1.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辖区“三网”监测与妇幼卫生报表的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质量管理。

2.每月对上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核对原始资料和上报数据,及时纠正错报、漏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负责对上报报表进行审核汇总,按时报市妇幼保健所。

4.每年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辖区内妇幼保健的主要指标和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开展敏感指标动态分析,并进行双向信息反馈。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67650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 1. 在院长领导下,配合保健部,做好本地区妇女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2. 做好育龄妇女的系统化管理,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及健康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提供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及生殖健康指导,提高本地区妇女的健康素质。 3. 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提供孕产妇保健指导,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和母乳喂养知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出生缺陷率。 4. 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服务、女职工保健、心理卫生等妇女保健工作。 5. 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分析病因,掌握发病规律,降低妇女发病率。 6. 开展妇女病两癌普查普治工作,并对发病者提供相对应的治疗措施。 7. 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工作。 青春期保健工作制度

1. 在妇女保健科主任指导下,积极开展青春期保健工作。 2. 由熟悉青春期健康保健知识的医护人员从事本工作。 3. 根据青春期的生理、心理特点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 4. 依照青春期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适时、适度、适当的给予正确的保健指导。 5. 对于就诊者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关心体贴、耐心解答问题,保护患者隐私。 6. 做好本科门诊等级工作。 婚姻保健工作制度

1. 婚姻保健分设男、女婚检室,分别完成各自任务。 2. 上岗前接受保健知识及《母婴保健法》有关知识的培训。 3. 严格遵守“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热情接待病人,严把质量关。 4. 认真填写记录,每月统计上报。 5. 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生殖健康保健工作制度

1. 全科人员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安排,各级医生有指导下级医生的责任,并及时向上级医生请示、报告的义务,如有漏诊、误诊及处理不当情况未报告者,由当事人负责。已报告者,上级医生应采取措施减少不良后果,报告前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随便为病人出具各种计划生育证明,如需出具证明时,应依据计划生育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种辅助检查,据实出具。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尽量予以满足,否则应耐心、细致地加以解释,仍不能解决时,请求医务科协助解决。任何情况下不应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 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病人,如发生与其他科室或工作人员之间责任不明确,首先考虑病人的需要,妥善处理病人后再解决其他问题。任何理由都不是推诿病人的正当理由,一切从病人的需求出发。 4. 任何人无权更改规定的业务范围,如有需要,由科主任申请医院批准后执行。 5. 生殖健康科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手术室设高年资医生一名,另有低年资住院医师一名轮转,配合完成门诊手术。工作时间与门诊工作时间相配合。 承担本科所有门诊手术,包括早孕流产,放、取环手术,诊刮术,手术操作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诊疗常规进行,术中如有意外发生,应立即停止手术,严密观察,对症处理,必要时收入院治疗。 产后访视工作制度 1. 定专人深入家庭进行产妇产后访视,访视时做好保健服务与宣传咨询工作。 2. 对产妇进行常规访视检查2次,如发现异常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3. 结合访视,了解产妇营养、哺乳、睡眠、恶露、伤口、宫缩等情况,并进行

妇女保健科2017年度工作总结 (1)

妇女保健科2017年度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县卫生局、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我们主要开展的工作有:1、二甲复审准备工作 2、孕产妇保健工作 3、妇女保健工作以及以上工作产生的医疗服务工作。我们以认真做好新时期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为总目标,从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发展理念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工作,进行“三基”、“三严”培训,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一、政治思想方面: 科室全体职工每月组织一次政治学习,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十九大会议文件、精神,提高了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今年下半年,我们与原计生指导站合并,两单位合并后,不断强化医德医风,严格医德考核,使大家很快融入一体,服务质量有很大的提高。 二、业务学习方面: 1、坚持不懈加深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每月组织大家业务学习一次,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 2、科室全体职工积极参加院方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业务学习。在“三基”理论考试中,成绩达标。 三、业务工作方面: 1、严格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严格落实院方的医疗核心制度和各项诊疗常规,从诊疗

流程、首诊负责制、医疗质量督查、减轻患者负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方便面进行规范和落实。通过科室例会和每月质量控制反复强调制度落实,自觉遵守诊疗常规,天天强调,月月考核年底总结,力求将医疗核心制度和各项诊疗常规贯穿于医疗活动中,使医务人员将制度和常规内化于心,外化与行。 2、工作情况 上半年:①开展免费婚检,积极配合基层保健科,做好工作。这项工作在与计生部门合并后,于7月份交由计生部门同志。 ②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上半年(1-7月),我科室共为早、中孕妇女建卡661例,高危孕产筛查327例,作产前检查5347人次,分时段为孕妇作产前筛查,包括:唐氏筛查、无创DNA监测,为所有的孕产妇进行孕期营养指导,深受广大孕妇和家属的好评。 今年7月以来,为迎接“二甲”复审,将我科室分为妇女保健部,孕产妇系统管理归属于孕产保健部,我科室配合基层保健工作,轮流下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业务指导,并参与妇科病普查。 ③全年(1-11月)共诊治门诊病人21763人次,妇检:5590次,做诊刮、活检等妇科手术79例,人流614例,药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归纳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熟练掌握儿童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二、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三、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释工作。 四、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儿、生长发育缓慢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前儿童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五、按时上下班,搞好室内环境卫生。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

保健科各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设疫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 必须登记并按要求填写报告卡,按时上报传染病报表。 2.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科室或当地CDC报告。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有关部门报告疫情,并积极配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中心相关科室(站)应依据访视常规进行访视,做好访视记录,不漏项,各项内容填写齐全,按规定时限上报区CDC。 5.疫源地及时处理,并做好消毒隔离指导,杜绝续发,做好宣传工作。 6.定期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疫情报告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医务人员为法定报告人。 2.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和报告办法。 3.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4.填写疫情报告卡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要填全。 5.责任疫情报告人要定期进行传染病迟报、漏报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6.对不执行本制度或因违反规定造成危害的,要按《传染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关于对疫情报告时间和程序的规定 1.执行职务(在岗)的医疗保健人员,以及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爱滋病、肺炭疽的患者、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时,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CDC报告,并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患者,病源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时,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4.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患者时,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1.在预防保健科主任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完成社区居民和集体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乡镇妇女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孕产妇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早孕建册(卡)、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负责回收、统计孕管册(卡),定期总结全乡镇孕管情况。 3、负责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负责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反馈、动员住院分娩和转诊。 4、定期对本乡镇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进行普查普治,调查分析发病原因,掌握发病规律,制定防治措施。 5、做好本乡镇妇女“五期”保健,根据妇女“五期”生理特点,提出劳动保护办法和措施。 6、指导培训村妇幼保健员,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筛查及产后访视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本乡镇妇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监测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指导村级信息统计工作,抽查、核实常规报告及监测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8、大力开展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及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乡镇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儿童保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帮助村级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承担本乡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建卡(册)任务,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母乳喂养,按期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根据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4、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积极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及营养不养、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5、搜集、整理本乡镇儿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督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加强信息数据统计整理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6、做好儿童4.2.1体检及体格发育检查、儿童智能发育监测工作,提高儿童营养咨询与指导技术。 7、大力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本地段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侧与评价、新生儿访视、免疫规划、体弱儿高危儿筛选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 2、承担辖区内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3、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四病”等科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宜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4、做好地段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5、对每位保健对象热情接待,细心检查,认真登记,耐心解释和指导。

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制度 1, 认真遵守医德规范、坚守尚位、仪表端正.仪容整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 2,医生应参照相应的营养咨询提纲,耐心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3,严格执行营养评价标准及人员职责、.遵循评价→指导→再评价→再指导的方法及时纠正营养偏离。 4,做好营养咨询方面的资料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生长发育及体格检查 工作制度 1 ,按照《宝鸡市儿童系统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2,按照儿童规范查体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3,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院。 4,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1,负责本辖区的儿童保健、临床、健康教育等工作。 2,对儿童体格情况能正确评价并进行健康指导。对高危儿及体弱儿进行初筛登记并及时转诊。 3,定期以体弱儿家长沟通,督促其及时复诊。 4,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保健质量,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掌握群体保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自评报告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自评报告 按照上级对儿童保健工作的指示要求,我科依据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规划,为我院儿童保健门诊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一.组织管理 ㈠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1.制定完整的儿保科工作制度、体格测量工作制度、健康检查与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制度、心理行为门诊工作制度、疑难病例转诊制度、听力筛查工作制度、视力检查工作制度、口腔保健工作制度、集体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制定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护士工作职责并落实到位。 ㈡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诊疗常规 1.遵循儿童体格测量技术规范、体格发育检查和评价技术规范、早期综合发展指导技术规范、营养咨询和喂养指导技术规范。 2.遵循儿童营养不良诊疗常规、单纯性肥胖症的诊疗常规、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诊疗常规、缺铁性贫血诊疗常规、锌缺乏症的诊疗常规、心理行为偏离和疾病的诊疗常规。3.遵循儿童视力检查工作常规、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常规、高危儿童管理工作常规、健康教育工作常规。 ㈢资料信息管理 建立儿童健康管理档案、高危儿管理记录本、听力筛查记录本与可疑病例追踪记录本、高危儿发育障碍儿转诊记录本等信息资料,并保存、记录完整。 二.人员配备 ㈠主管儿童保健门诊工作院长一名(**副院长)。 ㈡儿保医护人员*名(*名儿保医生: ***;2名护士: ***)。 ㈢儿保医护人员均有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及护理执业资格。 ㈣儿保医护人员均参加了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及"三基"培训考核。 三.业务用房与环境 ㈠儿保业务用房 1.健康体检、体格测量室、发育测评等各一间,共三间。 ㈡布局与环境 儿保门诊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诊室有取暖设备如空调、取暖器,软垫治疗桌,椅等。有儿童玩具、宝宝宣传画等。环境温馨。 四.设备设施方面 ㈠基本设备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转 1.配备了以下设备:婴儿杠杆称、卧式量床、电子称、身高坐高计、测量软皮尺、评价表、儿童血压计、听诊器、诊查床、心理行为测评量表、电脑、DDST测查工具及配套设施(小桌子、小椅子、楼梯、婴儿床等)、生长发育工具一套,营养评估、喂养、膳食方案一套,神经系统测试一套,情绪一套,心理五套,人体成分分析仪,超声骨密度测试仪,超声骨龄测试仪,平衡功能测试仪,乳成分分析仪。 2.基本设备处于功能状态,使用正常。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妇女保健工作制度适用范围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开展妇女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 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开展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 康、女职工保健、心理卫生等妇女保健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 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做好妇幼卫生的信息统计、分析总结、补漏和质控工作;掌握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和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干预措施。 6.按要求做好以“知情选择”为主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重点对象落实措施,对放宫内节育器者,进行定期随访。 7.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培训讲座、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妇女保健科普知识。 8.制定辖区内妇女保健业务培训计划,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和讲座,定期开展业务交流。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讨论本辖区妇女保健工作计 划,总结、交流妇女保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 女保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开展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认真做好辖区内妇女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 3.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在执业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4.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孕产期保健各项工作。认真进行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青春期保健、婚姻保期健、孕产期保健、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 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7.规范填写《母子保健手册》等医疗文书和台账,开展孕产妇死 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保健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评价,制定干预措施。 8.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社区内新生儿、婴幼儿得保健状况。有计划得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得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得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得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走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走期对托幼机构进行保健及营养指导。注意饮食卫生,抓好疾病防治,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与报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I 、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得宣传咨询, 定期 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体弱儿专项管理。普及科学育 儿知识。 &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儿童心理卫生科工作制度 I 、按照儿童心理发展规律与不同年龄阶段得心理特征,指 导培养儿童得健康心理,良好性格,顽强得适应能力与融洽得 人际关系,以增进儿童得身心全面健康。 2认真听取家长对儿童心理咨询提出得各种问题,并相应 回答 耐心、仔细、认真。准确。 3、严守秘密,不议论患儿有关心理障碍问题。 4、认真书写病历,作好资料登记统计。 2、 对辖区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疾病防治与缺点矫治。 3、 定期到基层保健网了解情识、指导工作。 4、 认真做好资料得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反馈。 5、 治、科学育儿等卫生宣教工作。 开展母乳喂养、小儿腹泻病防治、小儿呼吸道感染防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

1. 在院长领导下,配合保健部,做好本地区妇女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2. 做好育龄妇女的系统化管理,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及健康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提供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及生殖健康指导,提高本地区妇女的健康素质。 3. 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提供孕产妇保健指导,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和母乳喂养知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出生缺陷率。 4. 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服务、女职工保健、心理卫生等妇女保健工作。 5. 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分析病因,掌握发病规律,降低妇女发病率。 6. 开展妇女病两癌普查普治工作,并对发病者提供相对应的治疗措施。 7. 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工作。

1. 在妇女保健科主任指导下,积极开展青春期保健工作。 2. 由熟悉青春期健康保健知识的医护人员从事本工作。 3. 根据青春期的生理、心理特点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 4. 依照青春期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适时、适度、适当的给予正确的保健指导。 5. 对于就诊者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关心体贴、耐心解答问题,保护患者隐私。 6. 做好本科门诊等级工作。

婚姻保健工作制度 1. 婚姻保健分设男、女婚检室,分别完成各自任务。 2. 上岗前接受保健知识及《母婴保健法》有关知识的培训。 3. 严格遵守“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热情接待病人,严把质量关。 4. 认真填写记录,每月统计上报。 5. 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生殖健康保健工作制度 1. 全科人员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安排,各级医生有指导下级医生的责任,并及时向上级医生请示、报告的义务,如有漏诊、误诊及处理不当情况未报告者,由当事人负责。已报告者,上级医生应采取措施减少不良后果,报告前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随便为病人出具各种计划生育证明,如需出具证明时,应依据计划生育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种辅助检查,据实出具。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尽量予以满足,否则应耐心、细致地加以解释,仍不能解决时,请求医务科协助解决。任何情况下不应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 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病人,如发生与其他科室或工作人员之间责任不明确,首先考虑病人的需要,妥善处理病人后再解决其他问题。任何理由都不是推诿病人的正当理由,一切从病人的需求出发。 4. 任何人无权更改规定的业务范围,如有需要,由科主任申请医院批准后执行。 5. 生殖健康科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手术室设高年资医生一名,另有低年资住院医师一名轮转,配合完成门诊手术。工作时间与门诊工作时间相配合。 承担本科所有门诊手术,包括早孕流产,放、取环手术,诊刮术,手术操作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诊疗常规进行,术中如有意外发生,应立即停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第一节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岗位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全面掌握调整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管理的基本情况,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全县(市、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全县(市、区)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基层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所具体落实县(市、区)妇、儿保围产协作组活动,每半年一次,组织全县(市、区)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每半年一次,儿童死亡病历讨论每年一次,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所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

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市、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二)基层例会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妇儿保工作例会。 2、例会内容: (1)根据当月工作计划,布置和交流阶段性工作; (2)研究基层妇幼保健及行业管理的对策; (3)负责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4)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讲座不断提高妇幼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的水平。 (5)进行全市孕产妇死因及围产儿死因评审,分析顺位,制定干预措施,进一步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3、例会要求: 上述例会均应设有“例会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解决问题、布置工作任务等。例会前应做好准备,争取每次例会解决1-2个问题,不流于形式。 (三)基层培训工作制度 1、.年初各科室分别制订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计划。阐明办班目的、对象、形式、时间。 2、根据培训计划,各科室分别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和准备工作。 3、培训应根据县(市、区)妇儿保、生殖健康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开展新知识、新技术及当年妇幼卫生中心工作的要求。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一(县)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住院床位数不少于30张; (2)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1)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2)卫生技术人员应占全院职工的80%以上。 (3)卫生技术人员中从事群体保健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0%。 (4)有两名以上副主任医师。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婚姻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2)医技科室: 检验科、药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1 、熟练掌握儿童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2、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3、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释工作。 4、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儿、生长发育缓慢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儿童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5、做好工作交接,协助当班医生维持儿童保健科门诊就诊秩序。 6、工作非饱和时及时协助科室其他诊室完成工作。 儿童保健科首诊室工作制度 1 、熟练掌握首诊室的各项服务内容,如:全套保健体检、听视力筛查、应用维生素K,建立健康指导。 2、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3、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指导, 神经系统测评的检查工作。 4、耐心与家长沟通,解释多项检查结果,如:高危儿、生长发育

缓慢儿等患儿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5、护士要做好工作交接班,协助当班医生维持好就诊秩序。 6、工作非饱和的时候协助其他工作的服务。 生长发育监测室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做好室内卫生。 2、对所有来就诊的小儿进行仔细规范的体格发育测量,并做好记录。 3、耐心细致、有针对性地介绍儿童保健科所开展的各种保健服务项目。 4、协调好生长发育监测室及营养室的就诊秩序。 5、爱护各种测试工具,有问题及时补充及修理。 儿童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1 、按时上下班,做好室内卫生。 2、提前打开计算机,做好准备工作。 3、热情接待家长,态度耐心和蔼。 4、认真做好小儿营养状况评估,针对性地给家长提供个性化的指导方案,并告知复诊时间。 5、做好微量元素结果的登记及发放工作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妇幼保健院管理体制 一、妇幼保健院按行政区、功能和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妇幼保健院指县(区、市)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指市(地)级妇幼保健院及京津沪县(区)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妇幼保健院。 二、妇幼保健院应本着精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按照院、科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内部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 院长一般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妇幼保健院内设保健部和临床部。保健部和临床部均设有相应门诊。 三、妇幼保健院的基本建设、业务经费、装备经费等应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实行预算包干、全额补助。临床部分实行差额补助。 2.妇幼保健经费要专款专用,保证保健工作的必需经费。 四、各级妇幼保健院的级别与同级医院、卫生防疫机构相等。 五、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任务、技术力量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不同,按以下一、二类编制标准确定人员编制,保健部人员编制: 1.省级妇幼保健院:一类,121~160人。二类,80~120人。 2.市、地级妇幼保健院:一类,61~90人。二类,40~60人。 3.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一类,41~70人。二类,20~40人。 妇幼保健院内,临床部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增加编制。 妇幼保健院组织设置规定 一、三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 (2)床位不少于150张;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4)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7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2.人员结构 (1)专业技术人员在6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5增加编制; (2)必须配备经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临床卫技人员中医师与护士比为1∶2。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①一级科室: 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样稿) 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 (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 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 5、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窒息、病理性黄疸、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6、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咨询指导,开展儿童智能测查和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的识别、筛查,以及行为干预训练。 7、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指导。 8、开展儿童眼、口腔、听力保健服务,重点对视力异常、龋齿、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预防。 9、在儿童保健过程中对于诊断不明确或疑难病例、不具有能力进行干预训练和治疗的疾病应及时转诊。 10、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或指导预防接种。 (二)专业人员要求。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2-4名,护士1-2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务人群和服务项目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程与布局合理,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检流程图、宣传版面、儿童玩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 1、负责科内各专业组门诊的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专业组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执行规章制度。 3、协调疏通各专业组及各科室间工作。确保门诊工作正常运行。 4、定期检查门诊病历及处方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高病历及处方书写质量。 5、排好各专业组医师门诊班次,搞好专科门诊。 6、完成所部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 围产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江苏省围产保健管理办法,掌握姜堰市城区围产保健管理情况。 2、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病人态度和蔼、热情接待。 3、认真执行围产保健操作常规,及时筛查高危妊娠,并进行专案管理。 4、每日对检查的孕妇进行登记预约,每周检查预约卡一次,对失约的孕妇进行追访。 5、及时进行产后访视,将访视内容填写在孕产妇保健卡上,及时将结果填到计算机上并通知其产后42天来所健康检查。 6、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认真做好孕产妇保健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围产保健常规资料收集和管理。 7、保持诊室清洁整齐,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定期统计分析,每月将报表汇总情况报至群体保健科。 9、定期进行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围产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 妇女病防治工作制度 1、积极开展妇女病预防、诊断、治疗工作。 2、建立、健全门诊病历制度,统一内容方式,按规定粘贴报告单,随时记录病情变化、治疗措施、方法、剂量和治疗效应,每次治疗活动要有经治医生签字,定期抽查、评估。 3、实行首诊负责制。 4、危重、诊断不清、治疗无效时,及时请会诊、转诊。 5、严格掌握各种检查的适应症、禁忌症。 6、配合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7、妇查时应及时更换臀垫,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 8、保持诊室内整洁卫生,改善就诊环境,保持室内恰当温度和充足光线。 9、宣传妇女保健知识和妇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 10、认真做好报表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11、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更年期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更年期妇女健康状况,开展适宜保健措施,降低更年期妇女常见病、多发病。 2、根据更年期保健内容和特点,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更年期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3、建立更年期保健工作常规,对更年期妇女疾患进行心理疏导,生理调节和药物治疗。 4、对出现更年期综合症的妇女,做好耐心指导、咨询工作。 5、及时总结更年期疾病发病规律,制定更年期保健工作防治方法。 6、定期进行统计分析,资料管理完善。 妇女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儿童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二、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当年活产数、0-6岁儿童各年龄段儿童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为本辖区0-6岁儿童建立《开封市0-6岁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负责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按规定的体检次数及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及动态管理。 三、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儿童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口腔保健及中医保健指导。 四、加强特殊儿童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做好各项登记。 五、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六、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七、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负责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定期健康体检,开展体检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护理、疾病预防、心理行为发育咨询和指导等工作。二、儿童保健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检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等。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发育迟缓、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台账、报表,完成儿童保健服务各种信息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质控工作。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办家长学堂,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普及儿童保健知识;做好儿童健康指导及中医保健指导。 六、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完整版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保科工作职责 一、(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的计划制订和实施。2.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3.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妇幼保健业务工作。4.审定本部门科研课题设计、上报成果、申报鉴定。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并组织安排本部医务人员定期到医疗门诊或病房参加临床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6.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学习、进修人员的工作。7.定期向院、所领导汇报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部的相应工作和分工职责任务。二、科主任职责1.在所长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宣传及行政管理工作。2.拟定本科工作计划,经院、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3.对本科职工进行医德教育,关心群众生活。4.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考绩,并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安排科内进修、实习人员。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和专科门诊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帮助基层解决问题。6.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及科学研究,提高工作质量。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三、正(副)主任医(技)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处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问题。2.负责指导制订科研设计方案,业务技术工作计划,书写调查报告、专题总结、统计资料、学术论文。3.指导下级妇幼卫生人员,处理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每年有一定时间参加临床工作,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4.深入下级单位进行医疗保健业务技术工作,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妇幼保健业务技术状况、经验及问题,定期介绍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指导下级单位工作。5.负责编审妇幼保健教材、宣传资料等,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指导工作。6.协助科主任管理科室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及评审。四、主管(治)医(技)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宣传工作,处理本专业分管的业务技术问题。2.制定分工业务工作计划,参加调查研究,深入负责地区业务单位,指导业务技术工作,定期向科主任汇报。3.完成教学任务,指导检查下级业务人员做好调查报告、统计资料、工作总结,发现问题给以指正,并指导进修、实习医生的工作。4.完成宣教资料的编写,科研课题设计、实施、论文总结。5.参加保健门诊、专科门诊,参加临床实践,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参加有关业务活动。分管病房的医师必须坚持每天查房1次,掌握分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和治疗。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及科主任汇报。6.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各项管理工作。五、医(技)师职责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一定范围的业务技术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保健工作。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本专业某个项目或某个地区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具体完成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向上级医师汇报工作。3.深入基层、地段、了解情况,协助基层开展培训、教学、保健管理及宣教工作。4.认真执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常规,严防事故差错,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5.参加保健门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收集保管、整理资料。6.协助上级医(技)师组织基层人员培训,指导下级业务人员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工作。7.努力完成上级医(技)师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并向上级医(技)师请示、汇报工作。六、医(技)士职责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技)师指导下,从事本专业具体业务工作。2.在上级医(技)师指导下开展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具体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协助上级医师组织基层人员的培训,指导下级业务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