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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一)总则

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中药、化学药品、生物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诊断药品等。

2.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3.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词干已确定的译名应尽量采用,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

4.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中药和生物药品中无INN命名的酌情处理。

5.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

6.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7.药名后附注的类别,是根据主要药理作用或药物的作用机理或学科划分的,或者直接从INN划分的类别翻译的,仅供参考。

8.药品通用名不采用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药品的通用名<包括INN)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也均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用于商标注册。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1.中药材命名

中药材系指用于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中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⑴中药材的中文名

①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②增加药用部位的中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如:白茅根

③中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其中文名称应与天然品的中文名称有所区别。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⑵中药材的拉丁名

①除少数中药材可不标明药用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写药名,用第一格,后写药用部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则列于最后。*如:远志

RADIX POLYGALAE;苦杏仁SEMEN ARMENIACAE AMARUM;淡豆豉SEMEN SOJAE PREPARATUM。

②一种中药材包括两个不同药用部位时,把主要的或多数地区习用的药用部位列在前面,用“ET”相联接。如:大黄RADIX ET RHIZOMA RHEI

③一种中药材的来源为不同科、属的两种植(动>物或同一植(动>物的不同药用部位,须列为并列的两个拉丁名。如:大蓟HERBA CIRSII JAPONICI 和RADIX CIRSII JAPONICI。

④中药材的拉丁名一般采用属名或属种名命名。

⑤以属名命名:在同属中只有一个品种作药用。或这个属有几个品种来源,但作为一个中药材使用的。如:白果SEMEN GINKGO<一属只一个植物种作药材用),麻黄HERBA EPHEDRAE<一属有几个植物种作同一药材用)。有些中药材的植(动>物来源虽然同属中有几个植物品种作不同的中药材使用,但习惯已采用属名作拉丁名的,一般不改动。应将来源为同属其他植物品种的中药材,加上种名,使之区分。如:细辛HERBA ASARI,杜衡HERBA ASARI FORBESII,黄精RHIZOMA POLYGONATI,玉竹RHIZOMA POLYGONATI ODORATI。

⑥以属种名命名:同属中有几个品种来源,分别作为不同中药材使用的,按此法命名如:当归RADIX ANGELICAE SINENSIS,独活RADIX ANGELICAE PUBESCENTIS,白芷RADIX ANGELICAE DAHURIOAE。

⑦以种名命名:为习惯用法,应少用。如:石榴子SEMEN GRANATI,柿蒂CALYX KAKI,红豆蔻FRUCTUS GALANGAE。

⑧以有代表性的属种名命名:同属几个品种来源同作一个中药材使用,但又不能用属名作中药材的拉丁名时,则以有代表性的一个属种名命名。如:辣蓼,有水辣蓼Polygonum hydropiperl与旱辣蓼P.fiaccidum Meisn两种;而蓼属的药材还有何首乌,水炭母等,不能以属名作辣蓼的药材拉丁名,故以使用面较广的水辣蓼的学名为代表,定为HEBRA POLYGONI HYDROPIPERIS。

⑨国际上已有通常用的名称作拉丁名的中药材,且品种来源与国外相同的,可直接采用。如:全蝎SCORPIO不用BUTHUS。芥子SEMEN SINAPIS不用SEMEN BRASSICAE;但阿魏在国际上用Asafoetida,而我国产的品种来源不同,所以改用RESINA FERULAE。

2.中药饮片命名

中药饮片系指中药材经过净制、切制或炮制后的加工品,其名称应与中药材名称相对应。中药饮片名称包括中文名和拉丁名。

⑴中药饮片的中文名

①净制、切制的生用饮片,按原中药材命名;特殊管理的毒性药材,在名称前应加“生”字;鲜品饮片在名称前应加上“鲜”字。如:鲜薄荷。如:生草乌、生天南星等。

②以炒、蒸、煅等方法炮制的中药饮片,在中药材名前冠以炮制方法或后缀以炮制后的形态名。加辅料炮制的中药饮片,应冠以辅料名。如:煨肉豆蔻、煅石膏<炮制方法);巴豆霜、地榆炭<炮制后的形态名)。如:酒白芍、清半夏<应冠以辅料名)。

⑵中药饮片的拉丁名在其中药材的拉丁名后加上Preparata。

3.中药提取物命名

中药提取物系指净药材或炮制品经适宜的方法提取、纯化制成的供中成药生产的原料。

⑴中药提取物的中文名

①中药提取物的名称一般以中药材名称加提取物构成。

②已提纯至某一类成分的应以药材名加成分类别命名,必要时可以加副名。

4.中成药命名

中成药系指以中药材、中药饮片或中药提取物及其他药物,经适宜的方法制成的各类制剂。中成药名称包括中文名、单味制剂应有拉丁名。

⑴中成药中文名

①剂型应放在名称之后。

②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如:同仁乌鸡白凤丸、云南红药等。

③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如: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④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如飞龙夺命丸、嫦娥加丽丸、防衰益寿丸、男宝胶囊、心舒宝片、软脉灵口服液、治糜灵栓、感特灵胶囊、雏凤精;强力感冒片、速效牛黄丸、中华跌打丸、中华肝灵胶囊、东方活血膏。名称中没有明确剂型,如紫雪、一捻金、龟龄集、健延龄。名称含有“御制”、“秘制”、“精制”等溢美之词,如御制平安丸、秘制舒肝丸、精制银翘解毒片。

⑤不应采用封建迷信色彩及不健康内容的用语。如媚灵丸、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

⑥一般不采用“复方”二字命名。如:复方丹参片等。

⑦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

⑵单味制剂一般应采用中药材、中药饮片或中药提取物加剂型命名。

⑶复方制剂根据处方组成的不同情况可酌情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①由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物制成的复方制剂的命名。

②可采用处方中的药味数、中药材名称、药性、功能等并加剂型命名。鼓励在遵照命名原则条件下采用具有中医文化内涵的名称。如:六味地黄<滋阴)丸。

③源自古方的品种,如不违反命名原则,可采用古方名称。如:四逆汤<口服液)。

④某一类成分或单一成分的复方制剂的命名。应采用成分加剂型命名。如:丹参口服液、蛹虫草菌粉胶囊;云芝糖肽胶囊、西红花多苷片等。单味制剂 ( 含提取物 >的命名,必要时可用药材拉丁名或其缩写命名,如康莱特注射液。

⑤采用处方主要药材名称的缩写并结合剂型命名。如香连丸由木香、黄连二味药材组成;桂附地黄丸由肉桂、附子、熟地黄、山药、山茱萸、茯苓、丹皮、泽泻等八味药组成;葛根芩连片由葛根、黄芩、黄连、甘草等四味药材组成。

⑥注意药材名称的缩写应选主要药材,其缩写不能组合成违反其它命名要求的含义。

⑦采用主要功能加剂型命名。如:补中益气合剂、除痰止嗽丸、大补阴丸。

⑧采用主要药材名和功能结合并加剂型命名。如牛黄清心丸、龙胆泻肝丸、琥珀安神丸等。

⑨采用药味数与主要药材名或药味数与功能并结合剂型命名。如:六味地黄丸、十全大补丸等。

⑩由两味药材组方者,可采用方内药物剂量比例加剂型命名。如:六一散,由滑石粉、甘草组成,药材剂量比例为6:1;九一散,由石膏<煅)、红粉组成,药材剂量比例为9∶1。

错误!采用象形比喻结合剂型命名。如:玉屏风散,本方治表虚自汗,形容固表作用象一扇屏风;泰山磐石散,本方为安胎剂,形容安胎作用固若泰山磐石。

错误!采用主要药材和药引结合并加剂型命名。如川芎茶调散,以茶水调服。

错误!必要时可加该药临床所用的科名,如小儿消食片、妇科千金片、伤科七味片。

错误!必要时可在命名中加该药的用法,如小儿敷脐止泻散、含化上清片、外用紫金锭。

⑷中药与其它药物组成的复方制剂的命名。

①应符合中药复方制剂命名基本原则,兼顾其它药物名称。

<三)化学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1.原料药命名

⑴中文通用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

⑵无机化学药品,如化学名常用且较简单,应采用化学名;如化学名不常用,可采用通俗名,如:盐酸、硼砂。酸式盐以“氢”表示,如:碳酸氢钠,不用“重”字;碱式盐避免用“次

⑶有机化学药品,其化学名较短者,可采用化学名,如:苯甲酸;已习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药用情况,可尽量采用,如:糖精钠、甘油等。化学名较冗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①音译命名。音节少者,可全部音译,如:Codeine可待因;音节较多者,可采用简缩命名,如:Amitriptyline阿M替林。音译要注意顺口、易读,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间不得混淆,重音要译出。

②意译<包括化学命名和化学基团简缩命名)或音、意结合命名。在音译发生障碍,如音节过多等情况下,可采用此法命名,如:Chlorpromazine氯丙嗪。

④与酸成盐或酯类的药品,统-采取酸名列前,盐基<或碱基)列后,如:Streptomycin Sulfate硫酸链霉素,Hydrocortisone Acetate醋酸氢化可的松。

与有机酸成盐的药名,一般可略去“酸”字,如:Poldine Metisulfate译为甲硫泊尔定。

英文词尾为“ate”的酯类药,可直接命名为“××”酯,如:Fedrilate非屈酯。与缩合基加合成酯类的药亦可将××酯列后,如Cefcanel Da1oxate头孢卡奈达酯。

⑤季铵盐类药品,一般将氯、溴置于铵前,如:Benzalkonium Bromide苯扎溴铵。除沿用已久者外,尽量不用氯化×××,溴化×××命名。

与有机酸组成的季铵类药名,酸名列于前,一般亦略去“酸”字,如Amezinium Metilsulfate译为甲硫阿镁铵。

⑷对于光学异构体的命名,左旋或右旋,以左或右冠于通用名前,英文冠以Levo或Dex。天然氨基酸或糖类不标出L构型或D构型。合成的D构型或消旋的氨基酸要标出;合成的L构型或消旋的糖类同样处理。

⑸对于特指的消旋体的命名,以消旋冠于通用名前,英文冠以Race-。

⑹对于几何异构体的命名,顺式或反式,以顺或反冠于通用名前,英文冠以Cis 或Trans。

⑺生化药的英文名一般仍以INN为准;如INN未列入的,可参照中国生化协会名词审定委员会列出的生化名词外,尚需结合药学的特点或常规使用名称拟定。如:Urokinase尿激酶;Trypsin胰蛋白酶;Adenosine Triphosphaie译为三磷腺苷,不译为腺苷三磷酸。

生长素类药根据其来源和药学特点等,采用音、意结合拟定中文译名,如:Somatorelin生长释素,Somavubove牛亮氨生长素,Somenopor猪诺生长素。

⑻单克隆抗体和白细胞介素类药,采用音、意结合简缩命名,如:Dorlimomab Aritox阿托度单抗,Biciromab比西单抗;Teceleukin替西白介素。

⑼放射性药品在药品名称中的核素后,加直角方括号注明核素符号及其质量数,如:碘[125I]化钠。

⑽化学结构已确定的天然药物提取物,其外文名系根据其属种来源命名者,中文名可结合其属种名称命名,如:Artemisinin青蒿素;Penicillamine青霉胺;外文名不结合物种来源命名者,中文名可采用音译,如:Morphine吗啡,Amikacin阿M 卡星。化学结构不完全清楚者,可根据其来源或功能简缩命名,如:Bacitracin杆菌肽。

配糖体缀合词根的命名采用以“苷”取代过去的“甙”命名,以便与化学命名相一致。

2.制剂命名

⑴药品制剂的命名,原料药名称列前,剂型名列后,如:Indometacin Capsules 吲哚美辛胶囊,Ondansetro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对于注射用粉针剂,原则上命名为注射用××××,如: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⑵药品制剂名称中说明用途或特点等的形容词宜列于药名之前,如:Absorbable Gelatin Sponge吸收性明胶海绵,Ipratropium Bromide Solution for Inhalation 吸入用异丙托溴铵溶液。

⑶复方制剂根据处方组成的不同情况可采用以下方法命名。

①两个组分的:原则上将两个药品名称并列,如头孢他定舒巴坦钠注射液,亦可采用缩字法命名,如酚咖片,氨酚待因片。

②三个组分的:因为使用词干构成通用名称太长,原则上采用缩写法命名将每个组分选取1~2个字,构成通用名称<不得使用词干)。若组分相同处方量不同,使用<量/量)或使用罗马数字Ⅰ,Ⅱ,Ⅲ等。

④三个组分以上的:采用缩字法命名,使用复方,取两到三个组分分别选取一到两个字,构成通用名称。

⑤对于由多种有效成分组成的复方制剂,难以简缩命名者,可采取药名结合品种数进行命名,如:由15种氨基酸组成的注射剂,可命名为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若需突出其中含有支链氨基酸,则可命名为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HBC)。对于组分相同但比例不同的氨基酸制剂可增列序号予以区别,如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1)。

对含多种维生素或维生素与微量元素的复方制剂,可参照此项原则命名,如多种维生素片<15)、多维元素片<10-11)。有效成分相同,处方量不同则加罗马字符区分,如多维元素片Ⅱ<10-11)。

⑥对于胰岛素类制剂的命名,若为重组胰岛素应指明重组的氨基酸,如重组赖脯胰岛素;对于长、中效胰岛素,用精蛋白锌胰岛素混合注射液加<速效比例R)命名,如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

25.两腔、三腔肠外营养液命名以每腔命名后用/分别隔开。如: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5.8%)注射液,英文名称:Fat Emulsion/Amino Acids(16>/Glucose(5.8%> Injection.

26.联合包装的称:复合包装。Complex packing;中间加斜杠</)以示区分。

27.对常用药品在复方制剂中,选词的原则:

(四>生物药品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1.已有INN名称的生物制品中文通用名称应尽量与其英文名相对应,其中文名应以意译为主。如:Recombinant Human Erythropoietin

2.尚无INN名称的,可以疾病、微生物、特定组成成分或材料等命名,并应标明药品剂型,如麻疹减毒活疫苗、注射用人凝血因子Ⅷ、重组白介素-2 注射液等。具体规定如下:

⑴一种制品存在多种制造方法者需标明,如采用重组DNA技术制成的产品,名称前加“重组”二字,以与非重组制品相区别;采用不同细胞基质制备的同种制品应分别标明,如:风疹减毒活疫苗<2BS)、风疹减毒活疫苗<兔肾)。

⑵氨基酸改变<增、减)或替换的生物技术类制品可标明氨基酸改变的位置,如:重组白介素-2(125phe>。

⑶功能区域改变的生物技术类制品应重新命名。

⑷有的制品名称还应标明生产用生物材料的来源,如:人血白蛋白注射液,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⑸同一制品存在液体和冻干两种性状时,预防类冻干制品需在名称前加“冻干”二字,如: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预防类液体制品则不需在名称前加“液体”二字。治疗类冻干制品需在名称前加“注射用”三字,如:注射用重组干扰素γ;治疗类液体制品应在名称尾部加“注射液”三字,如:重组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⑹一般用法均不标明,特定途径使用者必须标明。如:皮内注射用卡介苗、皮上划痕用鼠疫活疫苗、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静注>等。

⑺预防人、畜共患疾病的同名同型制品必须标明“人用”二字,以与兽用制品相区别,如:人用纯化狂犬病疫苗。

⑻特定成人用或青少年用的制品,可在名称后用括号注明,如:吸附白喉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⑼含两种以上不同抗原成分的制品,应于制品种类前加“联合”二字,如: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麻腮联合疫苗。同一制品含不同群、型别者,应标明“多价或n价”如: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⑽具有预防和治疗两种作用的同种疫苗,治疗用疫苗应在品名前加“治疗用”三个字,如:治疗用布氏菌疫苗。

⑾药品名中一般不采用人名,只有个别制品按照国内外沿用已久的惯例,如:皮内注射用卡介苗、锡克实验毒素。

⑿体内诊断用制品一般不加“诊断用”字样,如:结核菌纯化蛋白、锡克实验毒素。

申明:

所有资料为本人收集整理,仅限个人学习使用,勿做商业用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 室名称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中医医院管理,现就规范中医医院名称和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名称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医医院名称 (一)中医医院命名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中医医院名称由通用名和识别名组成。 2.通用名一般应在“医院”前加注“中医”等字样。如识别名中含有“中医”等字样,或举办单位是中医药院校、中医药研究机构,或含有中医专属名词的,通用名前可不再加注“中医”等字样。例如,“××医院”是“××中医药大学”的附属医院,“××医院”即可用“医院”作为其通用名称。 3.识别名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体现地域或举办人,内容可包含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举办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举办人姓名、与设置人有关联的其他名词;第二部分体现医院具体性质,内容为中医学专业(学科、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诊疗技术名称,或中医专属名词。识别名中,第二部分

可以省略,如“××省××市中医医院”。识别名中如含有第二部分,应符合中医药理论和专科专病命名原则,如“××省××市整骨医院”,原则上不得采用西医专属名词。 (二)中医医院名称出现下列情况的,须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 1.中医医院识别名称中使用“中心”字样的,或以具体的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的。 2.中医医院以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命名,或加挂高等院校附属医院、临床实习医院名称的。 (三)中医医院不得同时使用中西医结合医院名称。 (四)中医医院名称中不得使用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 (五)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进行所有权改造后,不再属“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原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需进行相应变更。 二、关于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 (一)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应体现中医特点,首选中医专业名词命名。临床科室名称应规范,采用疾病名称或证候名称作为科室名称时,应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TCD)和相关规范命名。 (二)临床科室命名可采用以下方式: 1.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中医专业命名,如内科、

药品的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

我们常见的药品名称一般分为通用名和商品名,通用名是指药物的有效成分的名称,商品名是制药企业为其产品注册的商标名称。药品的通用名是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药品必须标注其通用名称。然而,同一种药品却可以有许多个不同的商品名,而且,不同商品名的药品售价也大不一样。因而消费者有理由,也有必要弄清药品名称的异同,从而明明白白地消费。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CADN)。通用名称是药品的法定名称。在我国,药品的通用名称,是根据国际通用药品名称、卫生部药典委员会《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命名的。药品使用通用名称,即同一处方或同一品种的药品使用相同的名称,有利于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有利于医生选用药品,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制药企业之间展开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药品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根据《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第十二条规定,通用名称是药品广告中必须进行宣传的内容。 通用名称的特点是通用性。不同品种的药品拥有不同的药品通用名称,而同一种品种的药品则只能使用同一个药品通用名称。 药品通用名称其实并不通俗,其命名也不是随意的,而是有章可循的,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即《药品通用名命名原则》确定的。根据命名原则,药品通用名称用科学、明确、简短,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英文名应尽量采用实际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品(INN);INN没有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药品商品名称是指一家企业生产的区别于其他企业同一产品、经过注册的法定标志名称,其特点是专有性。商品名称体现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形象及其对商品名称的专属权。 商品名是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名称,具有专有性质,不得仿用。在一个通用名下,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可有多个商品名称。 药品商品名称命名应有汉字组成,不得使用图形、字母、数字、符合等标志,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使用的文字。另外,扩大或者暗示药品疗效的;表示治疗部位的;制剂表示药品的剂型、质量、原料、功能、用途及其他特点的;直接表示使用对象特点的;涉及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者治疗学的;使用国际非专利药品(INN)的中文译名及其主要字词的;引用与药品通用名称音似或者形似的;引用药品习用名称或者曾用名称的;与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人名、地名、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或者其他有特定含义的词汇,这些文字也都不得在商品名称中使用。 并不是所有的药品都可以使用商品名称。药品商品名称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监管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即除了新化学结构、新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以及监督检验过程中,国家推行和倡导药品通用名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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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苯那敏-扑尔敏 地塞米松-氟米松 泼尼松龙-强的松龙 泼尼松-强的松 氢化可的松-皮质醇 曲安奈德-康宁克通 丙酸睾丸素-丙酸睾酮 甲基睾丸素-甲睾酮 己烯雌酚-乙底酚(求偶素) 氯米芬-克罗米芬 格列本脲-优降糖 苯乙双胍-降糖灵 甲巯咪唑-他吧唑 丙基硫氧嘧啶-丙噻优 多柔比星-阿霉素 表柔比星-表阿霉素 他莫昔芬-三苯氧胺 地芬尼多-眩晕停 亚叶酸钙-甲酰四氢叶酸钙 维生素C-抗坏血酸 氯化钠-生理盐水(N.S) 葡萄糖-G.S 氯化钠葡萄糖-G.N.S 地西泮-安定 艾司唑仑-舒乐安定 氯硝西泮-氯硝安定 咪达唑仑-力月西(咪唑安定) 可待因-甲基吗啡 布桂嗪-强痛定 哌替啶-杜冷丁 汞溴红溶液-红药水 过氧化氢-双氧水 高锰酸钾粉-P.P粉 乙酰唑胺-醋氮酰胺 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 苄星青霉素-长效青霉素 头孢噻吩-先锋1号 头孢噻啶-先锋2号 头孢拉定-先锋6号 头孢氨苄-先锋4号 头孢唑林纳-先锋5号 头孢羟氨苄-先锋9号 头孢哌酮-先必锋 复方磺胺甲恶唑-复方新若明(SMZ)

常用药的通用名和别名一览

常用药的通用名和别名 一览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常用药的通用名和别名一览 2016-01-23执业医师手把手教药品的通用名指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aApprovedDrugNames,简称:CADN),由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并报卫生部备案的药品的法定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药品的标签、说明书或包装上必须要用通用名称。其命名应当符合《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的规定,不可用作商标注册。英文名称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NonproprietaryNamesforPharmaceuticalSubstances,简称INN);INN没有的,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商品名是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名称,具有专有性质,不得仿用。在一个通用名下,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可有多个商品名称。处方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医院医师开具处方必须书写通用名或者药品标准所规定的药品名称或其他最新的化学活性成分,不得随意使用缩写,商品名。 通用名与别名对照表 通用名别名 15AA肝安 9AA肾安 阿苯哒唑史克肠虫清、丙硫咪唑 阿咖酚散解热止痛散、头痛粉 阿卡波糖拜糖平 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 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强必林、阿莫仙、再林、阿莫灵、益萨林、强必灵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强力阿莫仙、安奇、奥格门汀 阿奇霉素维宏、联邦赛乐欣、舒美特、赛金沙 阿司咪唑息斯敏 阿司匹林拜阿司匹灵 阿替洛尔胺酰心安 阿魏酸钠川芎素 阿魏酸哌嗪保肾康 阿昔洛韦无环鸟苷、丽珠克毒星 艾司唑仑舒乐安定 氨苄青霉素氨苄西林、安必仙 氨酚葡锌康必得 氨基比林咖啡因脑清 氨基酸螯合钙乐力

处 方 常 用 药 品 通 用 名 目 录

卫生部关于印发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https://www.sodocs.net/doc/c310828817.html, 2007-0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配合《处方管理办法》实施,推动临床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处方行为,我部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现印发给你们,供临床工作时参考。在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反映。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 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

二○○七年三月 前言 卫生部2007年2月14日发布《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为方便药品名称的查询使用,并规范处方药品名称,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特编写《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供临床医师、药师和护士参考。

《目录》编写的主要依据是卫生部药典会编制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国际非专利药品名(INN)》,并参考了《新编药物学(第十五版)》和全国数十家三级甲等医院的处方集。共收录26大类93个亚类的1029个药品,其中单一成份药品为1009个,复方药品(制剂)为20个。对《目录》有以下几点说明。 一、《目录》主要为配合《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而编写,目的在于规范医师开具处方和临床用药医嘱的药品通用名称,故只收载了医疗机构较常用的药品通用名。 二、《目录》中收录的药品名称系药品的通用名称,不带有盐基、剂型和规格。医疗机构在采用药品通用名称制定药品处方集和本机构基本药品供应目录,以及医师在书写处方和用药医嘱时,应符合《办法》和药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目录》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为目前临床常用的西药药品通用名称,未收载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药品名称,这些药品名称应依照《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书写。 四、《目录》将随着医药科学的发展和临床需求,不定期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说明

附件2 关于《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 技术指导原则》的说明 为加强注册管理,规范中成药命名,体现中医药特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印发指导原则的必要性 药品的命名是药品标准工作的基础内容之一。中成药目前没有商品名,只有通用名,因其非单一化学成份组成,所以其通用名的命名不同于化学药。目前执行的中药命名技术要求是由原卫生部于1992年制定发布的,中药新药的命名均按该要求进行。中药新药的命名虽然总体上较为规范,但缺乏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能被审评认可的命名方式较为单一,企业普遍反映中药新药的命名越来越困难。 此外,现行已上市中成药大部分是原地方批准上市的,在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时没有对品名进行清理规范,所以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品名夸大疗效等方面。中成药夸大式命名是中成药行业乱象的集中体现,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有关广告禁止的通行规定及药品广告禁止性规定相违背,很大程度 —1—

上是中药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则体系与监督管理滞后的缩影。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补上了监管的短板,及时且必须。 二、关于中药方剂的传统命名规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组织专家对531首古代经典方命名特点进行了系统研究,结果发现,与处方组成中药物名称相关的命名方剂数达到55.17%,是方剂命名的关键因素,以功效相关的因素命名的方剂占全部方剂的45.52%,二者相合总比例达到98.62%。方剂命名的第三大因素,无疑是文化因素,全部占比达26.96%。可见,方剂的命名虽然相对复杂,但仍有规律可循。药名和功效一直是古人命名方剂的关键因素,同时,文化的力量在古代方剂命名中的作用不可忽视,若能将文化与功效二者兼顾,则更趋完美。对中药方剂的传统命名规律进行研究的结果不支持将夸大式中成药命名视作是中成药命名传统的观点。 三、关于中成药命名对传统文化特色的体现 在2007年以后新批中成药的命名中,与文化因素相关的中成药命名仅占全部新批中成药的 3.2%,运用修辞形式命名的情形呈空缺,与古代经典名方相差甚远。因此,在新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比喻、借代、双关等多种修辞类型的命名方式,以进一步加强中成药命名中的中国传统文化内容。在遵照命名原则条件下,允许在中成药命名中体现阴阳五行等传统文化思想。 —2—

生物药品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生物药品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生物药品通用名称命名细则如下: 1.已有INN名称的生物制品中文通用名称应尽量与其英文名相对应,其中文名应以意译为主。如:RecombinantHumanErythropoietin(INN名称:Epoetin),译为:重组促红素;亦可音译或音、译合译。 2.尚无INN名称的,可以疾病、微生物、特定组成成分或材料等命名,并应标明药品剂型,如麻疹减毒活疫苗、注射用人凝血因子Ⅷ、重组白介素-2注射液等。具体规定如下: ⑴一种制品存在多种制造方法者需标明,如采用重组DNA技术制成的产品,名称前加“重组”二字,以与非重组制品相区别;采用不同细胞基质制备的同种制品应分别标明,如:风疹减毒活疫苗(2BS)、风疹减毒活疫苗(兔肾)。 ⑵氨基酸改变(增、减)或替换的生物技术类制品可标明氨基酸改变的位置,如:重组白介素-2(125phe)。 ⑶功能区域改变的生物技术类制品应重新命名。 ⑷有的制品名称还应标明生产用生物材料的来源,如:人血白蛋白注射液,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⑸同一制品存在液体和冻干两种性状时,预防类冻干制品需在名称前加“冻干”二字,如: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预防类液体制品则不需在名称前加“液体”二字。治疗类冻干制品需在名称前加“注射用”三字,如:注射用重组干扰素γ;治疗类液体制品应在名称尾部加“注射液”三字,如:重组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⑹一般用法均不标明,特定途径使用者必须标明。如:皮内注射用卡介苗、皮上划痕用鼠疫活疫苗、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静注)等。 ⑺预防人、畜共患疾病的同名同型制品必须标明“人用”二字,以与兽用制品相区别,如:人用纯化狂犬病疫苗。 ⑻特定成人用或青少年用的制品,可在名称后用括号注明,如:吸附白喉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⑼含两种以上不同抗原成分的制品,应于制品种类前加“联合”二字,如: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麻腮联合疫苗。 同一制品含不同群、型别者,应标明“多价或n价”如: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⑽具有预防和治疗两种作用的同种疫苗,治疗用疫苗应在品名前加“治疗用”三个字,如:治疗用布氏菌疫苗。 ⑾药品名中一般不采用人名,只有个别制品按照国内外沿用已久的惯例,如: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依诺肝素钠注射液商品名称:克赛汉语拼音:kesai 剂型注射剂 性状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低分子肝素钠(依诺肝素钠)。 适应症1. 2000 AXa IU 和4000 AXa IU注射液。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 ,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2. 6000 Axa IU,8000 Axa IU 和10000 Axa IU注射液。(1) 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2) 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及非Q波心梗,与阿司匹林同用。(3) 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止血栓形成。(4) 治疗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与溶栓剂联用或同时与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联用。 规格0.6ml:6000AxaIU*2支 不良反应与其它药物相同,本品可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1. 出血:使用任何抗凝剂都可产生此反应: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影响凝血的药物(见注意事项),腹膜后及颅内出血,某些情况是致命的。出现此种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医师。 2. 部分注射部位瘀点、瘀斑极少报导注射部位出现坚硬炎性结节,几天后缓解不需停止治疗。除非注射部位引起皮肤坏疽(包括不可逆的皮肤损伤)。以上现象通常先出现紫瘢(皮肤小范围出血)或红斑(红色炎性皮疹),渗出及疼痛。应停止治疗。 3. 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尽管极少出现,也可发生皮肤(疱疹)或全身过敏现象。 4. 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异常降低):在极少病例中,发生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伴有血栓形成(静脉中有凝块)。在一些病例中,血栓伴有器官梗死(组织缺氧坏死)或肢体缺血(供血不足)。应立即通知医师。 5. 使用本品治疗几月后可能出现骨质疏松倾向(骨脱矿质导致的骨脆症)。 6. 增加血中某些酶的水平(转

常用中药材名字大全共计种

常用中药材名字大全(1118种)两字中药材 人参人发卜芥儿茶八角丁香刀豆三七三棱干姜干漆广白广角??广丹?大黄大戟大枣大蒜大蓟小蓟小麦小蘖山丹山茶山奈山香山枣山栀?山姜 山药山楂川羌川军川连川朴川乌川柏川谷川断川椒川贝川芎马兰马辛马菜马莲马宝马勃马蔺卫茅子苓天冬天虫天龙天雄天麻?元胡元参木瓜木耳木莲木香木通木贼木豆木笔木蓝牙皂瓦松瓦韦?贝子贝母贝齿牛至牛黄牛膝牛蒡见愁手参毛鸡毛茛毛姜升麻升登丹砂丹皮丹参乌茜乌韭乌药乌头乌桕乌梅方海六曲文元文蛤仁杞?双花双皮水花水萍水韭水莽水蛭巴豆玉桂玉竹玉金甘松甘草甘遂?艾叶艾片艾蒿石韦石耳石灰石斛石膏石榴石燕石竹石蜜龙胆龙齿龙骨龙葵龙脑龙眼归尾田螺申姜生地生姜生军仙茅及巳片苓白及?白芨白求白术白芍白芷白英白矾白果白前白丑白参白苏白降白蜜?白蔻白蔹白微玄参半夏地龙地黄地椒地榆地笋地锦杞子朴硝芒硝朴硝西瓜西羌列当百合百部当归当药中草曲莲肉桂肉果朱砂向前?竹叶竹苓竹沥竹菇竹黄血余血蝎全蝎 全参全草合欢合萌守宫冰片?决明米仁羊角羊乳羊蹄灯草防己防风红花红根红粉红参红糖红藤红升豆豉麦冬麦芽赤芍赤药赤箭芫花芫荽苁蓉砂仁花椒芥子??苍术?芜荑芹菜芡实芦荟芦根芦丁苏子苏木苏叶杏仁杠板杜仲杜衡杜松?辰砂园参旱芹旱莲岗松岗梅牡蛎杜桂皂角佛手佛片条苓龟甲龟板忘忧辛夷良姜谷芽羌活远志连翘沙参沙棘沉香没药诃子没石陆英?灵芝鸡头阿胶阿魏陈皮附子青皮青果青蒿青黛苦木苦参苦菜苦酒?茄根苡仁茅莓茅根枇杷松节松音松脂松塔松醇郁金虎仗虎刺虎骨果导昆布岩陀知母侧柏乳香灸草佩兰狗宝狗脊迭达夜合京墨官桂?空青卷柏卷丹油葱法夏泽兰泽泻泡参降香饴糖细辛玳瑁珍珠荆芥?茜草荜拔草乌草果茶油茵陈茯苓茯神荠菜荠草莎草莽草药芹茴香胡桃胡椒南星南藤枯矾枯草枯芩柳叶柳芽柳枝枳壳枳实栀子枸杞?柿蒂柿霜厚朴砂仁砂糖砒石砒霜轻粉虻虫胎盘将军钩藤钩吻香附?香橼香嵩香茹香薷重楼胆木胆矾胆星脉通独活信石鬼珠鬼白鬼刺鬼针食盐炮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2)

英语药品说明书常用词 英文中文 药品名称与常用剂型drug name药品名称Register、?注册商标trade mark、?商标 trade name商品名ampoule安瓿capsules胶囊 dragees糖衣丸 drops滴剂 for injection注射用(粉剂) injection注射剂liniments搽剂 ointment软膏剂solution溶液 tablets片剂 coated tablet包衣片 sugar-coated tablets糖衣片chewable tablets嚼用片suppositories栓剂 syrup糖浆 vial药瓶 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Color颜色 taste味道 smell气味 solubility溶解度composition成分ingredients主要成分formular分子式molecular weight相对分子质量characteristics性状description性状 property性质chemical property化学特性pharmacology药理pharmacological action药理作用Pharmacolo-toxicology药理毒理poisoning中毒intoxication中毒Pharmacokinetics药物动力学bioavailability生物利用度action作用 activity活性advantage优点 feature特点

Potency效价、药效half life time半衰期 half-life period半衰期biological half life生物半衰期 适应证副作用禁忌证indications适应证condications适应证 uses用途 action and use作用与用途side effects副作用 side reaction副作用 by-effects副作用 after effects副作用adverse reaction不良反应drug interaction药物相互作用tolerance耐受性contraindication禁忌证 剂量和用法dosage剂量therapeutic dose治疗量 lethal dose致死量 fatal dose致死量minimal effective dose最小有效量administration用法 method for administration用法 method for use用法 mode of application用法administration and dosage用法和剂量application and dosage用法和剂量usage and dosage用法和剂量overdose药物过量daily每日 every day每日 dosing interval给药间隔every8hours每隔8小时once daily每日1次twice daily每日2次three times daily每日3次 four times daily每日4次every other day每隔日1次every second day每隔2日1次once a week每周1次twice a week每周2次 3times a week每周3次every night每晚 use before meal餐前服用 use after meal餐后服用 use with meal餐时服用

常用药品名称、用法及用途

常用药品的名称用法及用途 1.盐酸肾上腺素(负肾,AD,1mg/1ml) 1)作用:兴奋α、β两种受体,使心肌收缩力增强,心率加快,升高血压,心肌耗氧量增加,松弛支气管平滑肌,解除支气管痉挛。2)适用于:过敏性休克,心脏骤停,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粘膜或齿龈的局部止血等。 2.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正肾,NA,2mg/1ml) 1)作用:显著地增强心肌收缩力,使心率增快,心输出量增多;使除冠状动脉以外的小动脉强烈收缩,引起外周阻力明显增大而使血管收缩,升高血压。2)适用于:急性心肌梗塞,体外循环、嗜铬细胞瘤切除等引起的低血压。 3.硫酸异丙肾上腺素(喘息定,SOprenaline,1mg/2ml) 1)作用:兴奋心脏,改善心脏传导,增加回心血量,升高血压,使脉压增大,扩张内脏血管,扩张支气管平滑肌。2)适用于:缓慢性心律失常、支气管哮喘、中毒性休克及心脏房室传导阻滞。 4.尼可刹米(可拉明,Nikethamide,0.375g/1.5ml) 1)作用:兴奋延髓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2)适用于:中枢性呼吸衰竭,继发性呼吸抑制及循环衰竭。 5.山梗菜碱(洛贝林,Lobeline,3mg/1ml) 1)作用:刺激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化学感受器,反射地兴奋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2)适用于:新生儿窒息、CO引起的窒息以及肺炎等引起的呼衰。 6.去乙酰毛花甙(西地兰,Deslanoside,0.4mg/2ml) 1)作用:增强心肌收缩力,减慢心率与传导,正性肌力,利尿。2)适用于: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房颤动、扑动,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7.多巴胺(Dopamine,20mg/2ml) 1) 作用:增加心排血量,加快心率,收缩外周血管,扩张内脏血管。2)适用于:各种休克的治疗,对伴有肾功能不全、心排血量降低,周围血管阻力增高而已补充血容量的更有意义。 8.阿托品(Atropine,1mg/1ml) 1)作用:解除平滑肌痉挛,抑制腺体分泌,散大瞳孔,升高眼压;解除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而起到抗休克的作用,并能兴奋呼吸中枢。2)适用于:内脏绞痛、早搏、感染性休克、急性微循环障碍、严重心动过缓,有机磷农药中毒、麻醉时抑制腺体分泌、阿—斯综合征。 9.间羟胺(阿拉明,Metaraminol,10mg/1ml) 1)作用:兴奋α受体,缓慢持久地收缩血管和中度增强心肌收缩力。2)适用于:各种休克及手术时低血压、心梗性休克。 10.硝酸甘油(Nitroglycerine,5mg/1ml) 1)作用:扩张静脉和小动脉,减少回心血量,降低心脏前后负荷,减少心肌耗氧,改善冠状动脉供血;松弛血管平滑肌,扩张动静脉血管,缓解心绞痛,降低血压。2)适用于:治疗肺水肿,指端静脉痉挛及预防心绞痛。 11.普罗帕酮(心律平,Propafenone,35mg/10ml) 1)作用:抗心律失常,松弛冠状动脉及支气管平滑肌局麻作用;增加冠脉血流及轻中度抑制心肌收缩力作用。2)适用于:室早、阵发性室速及预激综合征。 12.呋塞米(速尿,Furosemide,20mg/2ml) 1)作用:抑制髓袢升支的髓质部对钠、氯的重吸收,促进钠、氯、钾的排泄和影响肾髓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91254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一)总则 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中药、化学药品、生物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诊 断药品等。 2.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药和生物药品中无 INN命名的酌情处理。 5.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和拉丁名。 ⑴中药材的中文名 ①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②增加药用部位的中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如:白茅根 ③中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其中文名称应与天然品的中文名称有所区别。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⑵中药材的拉丁名 ①除少数中药材可不标明药用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写药名,用第一格,后写药用部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则列于最后。*如:远志RADIX POLYGALAE;苦杏仁SEMEN ARMENIACAE AMARUM;淡豆豉SEMEN SOJAE PREPARATUM。 ②一种中药材包括两个不同药用部位时,把主要的或多数地区习用的药用部位列在前面,用“ET”相联接。如:大黄RADIX ET RHIZOMA RHEI ③一种中药材的来源为不同科、属的两种植(动>物或同一植(动>物的不同药用部位,须列为并列的两个拉丁名。如:大蓟HERBA CIRSII JAPONICI 和RADIX CIRSII JAPONICI。 ④中药材的拉丁名一般采用属名或属种名命名。 ⑤以属名命名:在同属中只有一个品种作药用。或这个属有几个品种来源,但作为一个中药材使用的。如:白果SEMEN GINKGO<一属只一个植物种作药材用),麻黄HERBA EPHEDRAE<一属有几个植物种作同一药材用)。有些中药材的植(动>物来源虽然同属中有几个植物品种作不同的中药材使用,但习惯已采用属名作拉丁名的,一般不改动。应将来源为同属其他植物品种的中药材,加上种名,使之区分。如:细辛HERBA ASARI,杜衡HERBA ASARI FORBESII,黄精RHIZOMA POLYGONATI,玉竹RHIZOMA POLYGONATI ODORATI。 ⑥以属种名命名:同属中有几个品种来源,分别作为不同中药材使用的,按此法命名如:当归RADIX ANGELICAE SINENSIS,独活RADIX ANGELICAE PUBESCENTIS,白芷RADIX ANGELICAE DAHURIOAE。。

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 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概述 为加强注册管理,进一步规范中成药的命名,体现中医药特色,尊重文化,继承传统,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既往中药通用名命名的技术要求、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成药命名现状,结合近年来有关中成药命名的研究新进展而制定。 本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过渡时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简明,避免重名”原则 1.中成药通用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易产生歧义和误导,避免使用生涩用语。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 2.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 3.名称中应明确剂型,且剂型应放在名称最后。

4.名称中除剂型外,不应与已有中成药通用名重复,避免同名异方、同方异名的产生。 (二)“必要、合理”原则 1.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应用代号命名。如:名称中含“X0X”等字样。 2.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如: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3.一般不应含有濒危受保护动、植物名称。 (三)“避免暗示、夸大疗效”原则 1.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名称中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 2.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名称含有“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四)“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原则 将传统文化特色赋予中药方剂命名是中医药的文化特色之一,因此,中成药命名可借鉴古方命名充分结合美学观念的优点,使中成药的名称既科学规范,又体现一定的中华传统文化底蕴。但是,名称中所采用的具有文化特色的用语应当具有明确的文献依据或公认的文化渊源,并避免暗示、夸大疗效。 三、单味制剂命名 1.一般应采用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有效成份、中药有效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一)总则 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中药、化学药品、生物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诊断药品等。 2.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CADN)。CADN由药典委员会组织专家讨论制定、上网公示征求意见、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制成册、国家局批准。药品命名必须遵循一药一名原则。 3.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词干己确定的译名应尽量采用,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 4.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不包括特殊的复方制剂)。中药和生物药品中无INN 命名的酌情处理。 5.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简称INN);INN没有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6.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7.药名后附注的类别,是根据主要药理作用或药物的作用机理或学科划分的,或者直接从INN划分的类别翻译的,仅供参考。 8. 药品通用名不采用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药品的通用名(包括INN)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也均不得做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用于商标注册。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1.中药材命名 中药材系指用于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中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中药材的中文名 ①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②增加药用部位的中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如:白茅根 ③中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其中文名称应与天然品的中文名称有所区别。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中药材的拉丁名 ①除少数中药材可不标明药用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写药名,用第一格,后写药用部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则列于最后。*如:远志RADIX POLYGALAE;苦杏仁SEMEN ARMENIACAE AMARUM;淡豆豉SEMEN SOJAE PREPARATUM。 ②一种中药材包括两个不同药用部位时,把主要的或多数地区习用的药用部位列在前面,用“ET”相联接。如:大黄RADIX ET RHIZOMA RHEI ③一种中药材的来源为不同科、属的两种植(动)物或同一植(动)物的不同药用部位,须列为并列的两个拉丁名。如:大蓟HERBA CIRSII JAPONICI 和RADIX CIRSII JAPONICI。 ④中药材的拉丁名一般采用属名或属种名命名。 ⑤以属名命名:在同属中只有一个品种作药用。或这个属有几个品种来源,但作为一个中药材使用的。如:白果SEMEN GINKGO(一属只一个植物种作药材用),麻黄HERBA EPHEDRAE (一属有几个植物种作同一药材用)。有些中药材的植(动)物来源虽然同属中有几个植物品种作不同的中药材使用,但习惯已采用属名作拉丁名的,一般不改动。应将来源为同属其他植物品种的中药材,加上种名,使之区分。如:细辛HERBA ASARI,杜衡HERBA ASARI FORBESII,黄精RHIZOMA POLYGONATI,玉竹RHIZOMA POLYGONATI ODORATI。 ⑥以属种名命名:同属中有几个品种来源,分别作为不同中药材使用的,按此法命名如:当归RADIX ANGELICAE SINENSIS,独活RADIX ANGELICAE PUBESCENTIS,白芷RADIX ANGELICAE DAHURIOAE。。 ⑦以种名命名:为习惯用法,应少用。如:石榴子SEMEN GRANATI,柿蒂CALYX KAKI,

大常用抢救药品名称和剂量

14大常用抢救药品名称和剂量 1、肾上腺素(1mg/ml/支) 2、异丙肾上腺素(1mg/ml/支) 3、阿托品(0.5mg/ml/支) 4、洛贝林(3mg/ml/支) 5、可拉明(0.375/1.5ml/支)又名尼可刹米 6、利多卡因(100mg/5ml/支) 7、多巴胺(20mg/2ml/支) 8、阿拉明(10mg/ml/支,相当于重酒石酸间羟胺19mg) 9、西地兰(0.4mg/2ml/支) 10、速尿(20mg/2ml/支) 11、去甲肾上腺素(2mg/ml/支) 12、地塞米松(5mg/ml/支) 13、氨茶碱(0.25/2ml/支) 14、葡萄糖酸钙 15、盐酸异丙嗪(50mg) 16、硝酸甘油(5mg) 17、盐酸异丙嗪(50mg) 18、氨甲苯酸注射液(0.1g)又名止血芳酸 19、硫酸镁(10ml) 20、5%碳酸氢钠注射液(10ml) 21、氢考(100mg)又名氢化可的松

22、50%葡萄糖注射液(20ml) 23、硝普钠注射液(50mg) 24、可达龙(150mg)又名盐酸胺碘酮 25、氯化钾注射液(10ml) 药物作用、适应症及不良反应(简摘): 一、肾上腺素(1mg/ml/支) 1、药理作用:可兴奋心脏,收缩血管,能解除支气管平滑肌痉挛,减轻支气管粘膜充血水肿。 2、适应症:过敏性休克,支气管哮喘,心跳骤停的抢救。 3、注意事项:不良反应有面色苍白,心慌,头痛,心律失常,停药后消失,剂量过大注射入血管使血压骤升,反复局部注射易引起局部坏死。 4、禁用于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亢,洋地黄中毒,心源性哮喘,出血性休克等患者。 二、异丙肾上腺素(1mg/ml/支) 1、药理作用:为拟肾上腺素药,对β1与β2受体都有很强的作用,对α受体无作用,加快心率。 2、适应症:用于急性重症支气管哮喘,心跳骤停,抗休克与房室传导阻滞以及尖端扭转性室速。 3、注意事项:不良反应有心悸,头痛,头晕,喉干,恶心,软弱无力,出汗,可产生耐药性,剂量过大可引起心律失常。禁与碱性药物合用。甲亢,洋地黄中毒,心肌炎患者禁用。舌下含服应咬碎。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 中国兽药信息网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中应注明兽药的通用名称,为了使兽用中药的名称更科学、明确、简短,并使每个具有不同特性的产品具有唯一的通用名,特制定命名指导原则。 1. 基本原则 1.1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 1.2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动物饲养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名称,并不得用代号或容易误解和混同的名称命名。 1.3 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一般不要轻易变动,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1.4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通用名称不得采用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也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也不得用于商标注册。 2 命名细则 2.1 药材命名 药材系指用于兽用中药饮片、提取物、成方制剂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2.1.1 药材中文名 2.1.1.1 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2.1.1.2 药材的主要成分与化学药品一致,应以药材名为正名,化学名为副名,如“芒硝(硫酸钠)”。 2.1.1.3 增加药用部位的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如:白茅根。 2.1.1.4 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制取物,其名称应与天然品的名称有所区别。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2.1.2 药材汉语拼音名 2.1.2.1 按照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规定拼音,第一个字母须大写,并注意药品的读音习惯。如:黄芪Huangqi。

2.1.2.2 拼音不用音标符号。如在拼音中有的字母与前一字母合拼能读出其他音的,要用隔音符号。如:牛膝Niuxi不用Niu’xi、地耳草Di’erca o在“i”和“e”之间用隔音符号。 2.1.2.3 药名较长的(一般在四个字以上),按音节尽量分为二组拼音。如珍珠透骨草Zhenzhu Tougucao。 2.1.3 药材的拉丁名 2.1.4.1 药材的拉丁名一般采用属种名或属名命名。 2.1.4.2 除少数药材可不标明药用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写药用部位,用第一格,后写药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则列于最后,所有单词的字母均用大写。如:远志RADIX POLYGALAE。 2.1.4.3 以属种名命名:同属中有几个品种来源,分别作为不同中药材使用的,按此法命名如:当归RADIX ANGELICAE SINENSIS,独活RADIX ANGELICAE PUBESCENTIS,白芷RADIX ANGELICAE DAHURIOAE。 2.1.4.4 以属名命名:在同属中只有一个品种作药用。或这个属有几个品种来源,但作为一个中药材使用的。如:白果SEMEN GINKGO(一属只一个植物种作药材用),麻黄HERBA EPHEDRAE(一属有几个植物种作同一药材用)。有些中药材的植(动)物来源虽然同属中有几个植物品种作不同的中药材使用,但习惯已采用属名作拉丁名的,一般不改动。如属中出现其他品种作不同的药材使用,则把同属其他品种的药材加上种名,按属种命名,使之区分。如:细辛HERBA ASARI(已习惯采用属名作拉丁名),杜衡HERBA ASARI FORBESII(与细辛同属的该品种用属种名作拉丁名)。 2.1.4.5 一种药材包括两个不同药用部位时,如果同时采收,则把主要的或多数地区习用的药用部位的拉丁名列在前面,另一药用部位的拉丁名列在后面,两者之间用“ET”连接。如:大黄RADIX ET RHIZOMA RHEI。 如果不同时采收,则各药用部位单独定名,两个拉丁名并列。主要的排在上面。如金荞麦HERBA FAGOPYRI CYMOSI RHIZOMA FAGOPYRI CYMOSI 2.1.4.6 一种药材的来源为不同科、属的两种植(动)物或同一植(动)物的不同药用部位,须列为并列的两个拉丁名。如:大蓟HERBA CIRSII JAPONICI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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