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锡委发[2004]22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3.31

【实施日期】2004.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

(锡委发[2004]22号2004年3月31日)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带领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市于1999年获得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江苏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近几年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关键年。根据中央的部署,中央文明委将在今年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申报工作,并于明年评选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为巩固发展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成果,促进我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各项工作,力争跻身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现就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多年的实践证明,它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自然、经济、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我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力争进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位和形象,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赢得发展的新优势;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舞斗志,凝聚力量,激励人们满怀信心地为实现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努力奋斗。因此,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是与我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相统一的目标,是符合人民意愿的目标,是振奋人心、催人奋进的目标。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务必站在我市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上来,把创建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党委

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进行,着眼于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致力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的生动局面。根据上述指导原则,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总目标,牢固确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提高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作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统领各项城市创建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坚持德治和法治结合,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大而强、富而美”的现代文明城市。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是:通过今年的努力,创建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按规定向中央文明委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力争于明年跻身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任务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的要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城市经济与城市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科技教育与文体卫生、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创建活动与创建氛围、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党风政风与社会风尚等八个方面及其具体的测评内容和达标要求,全面展开,整体推进。同时要针对我市的工作现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力攻克未达标项目,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

平。

1、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强劲发展态势。以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为总目标、总抓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确保主要经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