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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项目施工队管理办法

挂靠项目施工队管理办法
挂靠项目施工队管理办法

挂靠施工队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电力建设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

二、挂靠单位(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湖北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二级以下)。

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

二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二)、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具备一级项目经

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4、在本公司工作过的员工挂靠公司,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

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5、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1、若挂靠单位(人)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

2、若挂靠单位(人)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内部

施工承包合同(A)”。

三、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待分管副总审批后,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工程管理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挂靠单位(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A)”。

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副总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三)、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

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六)、落实“一图四牌”,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七)、实施临时水电设施专人管理制度,执行统一工人着装、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八)、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本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办法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四)、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五)、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七)、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八)、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六、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并按周向管理单位汇报施工进度情况。(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三)、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四)、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

七、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挂靠单位(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

八、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

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三)、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四)、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九、资金管理

按《内部承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奖罚外,公司对挂靠单位(人)实行工期、质量和安全等风险保证金制度。(一)、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人)需用现金向公司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挂靠单位(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

(二)、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额度在工程付款时由公司按比例扣留,《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低于下述约定的按下述约定扣留。

1、工期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3%,因挂靠单位(人)拖延影响总

体进度和企业信誉或建设单位罚款的酌情加重扣罚。

2、质量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5%,质量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全部

扣罚。

3、安全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2%,甲方检查后作罚款处理或通报

批评的每次扣罚安全保证金的30%,省、市检查未予通过或在市级以上(含城乡建委)被通报批评的全部扣罚。

(三)、风险保证金即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在竣工结算时,除扣除部分外,无息退还给挂靠单位(人)。

(四)、挂靠单位(人)在依法缴纳税金和按合同及时上交承包额的前提下,对施工承包方的工程成本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土建配合费等)均由挂靠单位(人)承担。

(五)、挂靠单位(人)在公司配合下,根据《合同》确定的原则,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项,并完成竣工结算。

(六)、工程款项由建设单位先行汇入公司帐户,再按比例扣除承包上交额及各项保证金等以后,挂靠单位(人)根据工程完工量,施工方案、竣工资料、缺陷整改情况等情况申请提取运行。

(七)、挂靠单位对公司的挂靠上交额为承包范围工程造价的2-3% (八)、预算定额中的规定的税种,按国家规定税率由公司代扣代交。(九)、施工过程中所需资金(包括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资金短缺)由挂靠单位(人)自行解决。

十、保修及维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二)、挂靠单位(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

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挂靠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挂靠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挂靠单位(人)的保修金。

十一、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湖北省荆州市博涵劳务公司企业管理部

2016年02月25

附:挂靠施工单位违规处罚标准

(一)有下列行为、现象之一的,一人、一事、一次为一处罚单位,一处罚单位的处罚额度为200--500元,对下列中违反属施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将予以暂停开工或停工处理。

1.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网络不健全、没有具体的安

全管理制度;

2.负责人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关记录;

3.安全管理资料记录不齐全;

4.施工人员到工地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未接受安全交底而盲目上

岗;

5.施工中,未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逐条落实;擅自改变安

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与安全标志;

6.施工现场未派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未佩带标志的;

7.隐患整改不及时;罚款(或罚款单不签字)三天内不上报;

8.发生事故隐瞒不报;

9.进工地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扣帽带;

10.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或安全带挂钩不规范;

11.高空作业不穿软底鞋就上岗者;

12.高空坠物;

13.劳保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整齐进入施工现场者;

14.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操作;

15.无证擅自操作绞磨或施工机械设备者;

16.起重吊装无施工方案及计算书;

17.吊装区域无警示性标志的,吊装时,人在吊物下随意走动;

18.电气设备移动时未断电;

19.移动电气箱未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

20.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无接地线;

21.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装置;

22.配电箱无接地装置;

23.配电箱内保护装置不齐;

24.配电箱内元器件残缺不齐;

25.电焊机无降压保护装置;

26.电线绝缘层破损仍在继续使用;

27.电线乱接乱拉;

28.移动电具破损仍在继续使用;

29.机械设备防护装置残缺不齐,无安全操作规程;

30.无灭火器材或配备不合理;

31.易燃危险物品存放不规范;

32.在禁烟区域擅自吸烟,动用明火;

33.高空电焊作业,无配备有效接火灭火装置;

34.乙炔瓶无防回火装置;氧气、乙炔瓶摆放不规范,未达到安全距离;

35.施工区域无警戒标志或不规范,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设施不牢固;

36.在砂轮切割机上磨削工具、材料;

37.擅自改变施工机械用途;

38.杆塔基坑或洞口、邻边无盖板或刚性围栏,或刚性围栏设置不规范;

39.不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或擅自移动消防器材;

40.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41.消防器材过期失效仍在使用的;

42.无照驾驶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行驶者,违反交通有关规定的;

43.施工区域杂乱无章;机具、材料堆放杂乱、标识不清;

44.在施工现场睡觉或躺平休息的,在施工现场用餐的;

45.赌博、酗酒、斗殴等行为;

46.违反建设单位规章制度;

47.违反公司治安条例及社会相关治安条例的包括偷盗等行为;

48.食堂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未做到“三白”,无卫生制度与许可证;

49.食物未按规定生、熟分开,食堂未按规定将菜样存放冰箱内留样的;

50.宿舍无值勤制度与违反卫生与管理制度的;

51.使用电加热器和煤油炉等取暖器具的;违章使用小风扇等小电器的及违章使用明火的;

52.擅自带未满16周岁及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3.男女混居的;

54.公开播发黄色影、带、盘和反动言行的;

55.宿舍内擅自乱接乱拉电线的;

56.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纪;

57.不服从公司等上级单位管理与不配合管理人员检查与调查处理的;

58.不按规定组织班前会及安全技术交底或未经批准不参加定期例会

等活动的;

59.未按建设管理单位要求办理相关开工手续:施工方案及竣工资料

(包括提交本施工范围内专(兼)职安全员及其他资料的);

60.苛扣工人工资与在签定经济承包合同时无安全考核协议的;

61.违反其它安全规定。

(一)发生轻伤事故的,除承担医疗费及相关损失外,公司再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二)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一人重伤,除承担主管部门的罚款外,公司再对其处以10000元罚款,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0元。

(三)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除承担主管部门的罚款外,公司再对其处以50000元罚款,视情节严重情况,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0元—10000元。

(四)发生火警事故(指未出动消防车,就地熄灭),除赔偿损失外,公司另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视情节严重情况,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1000元。

(五)发生火灾事故(出动消防车但未作业),除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外,公司另对其处以10000元罚款,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2000元。

(六)发生火灾事故(出动消防车且进行作业),除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外,公司另对其处以30000元罚款,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0元—5000元。

(七)发生吊件在高空散落或高空坠落事件,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公

司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0元—5000元。

(八)发生施工机械事故,如杆塔倒塌;抱杆倒塌、坠落;随车吊倒塌、倾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除承担主管部门的罚款外,公司再对其处以3倍的罚款,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0元—5000元。

(九)发生深基坑塌方、倒塌事故,责任单位除承担抢险修复费用、承担主管部门的罚款外,公司再对其处以2倍的罚款,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0元—5000元。

(十)因安全工作没做好,受到业务主管部门或业主的处罚,另公司再对其进行3倍罚款,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0元—5000元。

(十一)因安全违章原因,受到主管部门或业主的停工通知,一次处以罚款10000元,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1000元。

(十四)在施工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的,除赔偿损失外,公司另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如有人员伤亡,则按相关条款处理,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1000元。

(十五)若发生被社会媒体曝光的事件,一次罚款50000元,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0元—5000元。

(十六)违反社会、行业、执法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安全、环保考核条例,被罚款、记分的,处以责任单位负责人二倍的罚款和扣分。

出现以上情况则所执行的罚款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安装工程款中扣除,而不需经过乙方同意。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 一、挂靠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本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装饰(或相关行业)企业。 2、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二)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在建筑装饰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二、合同签订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正式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参照本管理办法与挂靠单位(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三、风险担保

项目确定挂靠后,担保人、项目负责人均需与公司签订风险承包协议,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负全责,担保人或推荐人负连带责任。项目出现问题,项目负责人逃避或无法承担责任时,由担保人或推荐人负全责。当项目负责人无力承担风险时,担保人或推荐人需以其资产作抵。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三)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四)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四)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六、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根据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所要求

项目施工队管理办法

修订历史记录

目录 1. 目的 (4) 2. 适用范围 (4) 3. 施工队引入 (4) 4. 施工队管理 (4) 4.1. 施工质量管理 (4) 4.2. 进度管理 (5) 4.3. 安全管理 (5) 4.4. 材料管理 (7) 5. 施工队考核办法 (10)

1.目的 严格规范和合理管理施工单位,确保项目施工进度和按质按量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3.施工队引入 3.1.施工队必须向公司提交的资料包括: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 证明、施工队员人身意外保险、车辆资料、上岗资格证等,然后交财务商务审查备案; 3.2.外协施工队必须符合施工条件,自行购买人身及车辆保险; 3.3.公司工程部必须考察施工队的合法性、服务能力、商业信誉和技术实力等,当供方为个人时, 应考察其服务能力、相关工作经历; 3.4.公司工程部负责汇总施工队的资料,建立施工队资料库; 3.5.公司工程部根据工程的项目计划,确定是否需要增加施工队;目前资源未能满足要求时,工 程部负责推荐,财商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公司领导决策; 3.6.施工队人员施工前必须接受公司工程部的相关考核,包括: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等,人员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7.原则上新的业务种类的施工队管理,必须在公司会议上讨论,并得到公司领导同意; 3.8.公司每年固定与2-3支施工队签订施工协议,并准备3-5支施工队为备选,每半年由公司领 导和工程部、财商部对施工队进行考核评分,对于不合格的施工队提出必须无条件退出与公司的施工合作项目。 3.9.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出现虚报、舞弊等现象,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扣除施工费用;终止 施工合同无条件退出与公司的施工合作项目等类型处理办法。 3.10.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出现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事故,将对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并且终止施工合 同无条件退出与公司的施工合作项目。 4.施工队管理 4.1.施工质量管理 4.1.1.每个现场工程师必须熟悉工程规范,工程实施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应定时或随机检查

项目经理及施工队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及施工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此管理制度分为《处罚》与《奖励》两部分。 2、公司将本着严格管理,奖罚透明的原则对施工队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3、对于施工队的奖罚需履行申报程序。 4、下述各项奖罚规定最终解释权属江苏海之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奖励 1、凡得到锦旗、表扬信,牌匾或其他客户赠与的奖励物品上出现个人名字的(监理、工长)均得到奖励。 2、由客户服务部核实后,给予被表扬人奖励。 3、锦旗100元/面,表扬信100元/封,其他牌匾或奖杯等非常规奖品一律150元/个。 4、在施工管理中,有创新办法并被公司采纳并被广泛推广,给予项目经理和工长1000元奖励。 5、受表扬人接到奖励后向工程部经理申报,经核实后给予奖励。 6、施工队能从工地带来返单,能从现场收回定金者,给予信息费1个点,且对此工程额减免2个点奖励;能介绍给设计师签单者,并对此工程额减免1个点奖励。 7、施工自始至终未向公司客服部和集团客服中心反映过工程问题的,将给予工队200元/个的奖励。 8、对于积极提供样板间的工队,公司将根据样板间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工队100—300元奖励。 9、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三、处罚 1、项目经理在工作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在工作期间无故不接听电话,一次罚款200元,工作期间应积极配合公司管理工地,严禁工作期间进行赌博等活动,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

将给予项目经理2000—5000元罚款。 2、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报价单、图纸、合同附件上所规定程序、工艺标准、权利、义务关系执行,如发现不执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施工队200—10000元罚款。 3、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上如不符合相应的工艺标准及质量要求,视其情节轻重,公司将给予施工队5000—10000元罚款,同时,也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4、施工队如若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公司将给予工程队5000-10000元罚款。 5、由于施工队工长未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致使施工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给予施工队工长500—1000元罚款。 6、施工队如未及时按公司工程监理提出的问题按质量、工期整改单要求,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公司将给予施工队200—500元罚款,并对其所属工地款项进行冻结,若中途更换施工队,施工队还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7、施工负责人接到客户的质量反馈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对公司隐瞒实情;如导致客户到工程部进行投诉的一律给予施工队200—400元罚款;如在公司回访中客户就同一问题反映至客服两次的给予施工队400-600元罚款,反映三次的给予施工队600-800元罚款,反映三次以上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工地1000-2000元罚款;投诉到分公司总经理的一律给予施工队500—1000元处罚;投诉到集团客户服务部的给予施工队2000元罚款;施工队如因投诉处理不及时最终导致客户到消协进行投诉的或由此引起的媒体曝光,给予施工队5000元罚款,并承担因此对公司造成的声誉和经济损失。(一经核实,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8、现场施工人员如未穿着公司统一服装、帽子或未配戴胸卡,给予施工队200元/人的罚款处理。 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发现一个烟头视情节严重给予施工队50—200元罚款;施工现场如未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将给予施工队200元罚款。 10、施工中不允许乱搭、乱接线路或将线头直插电源,不允许用护套线及不带防护罩的手把灯,如发现一次,给予施工队500元罚款;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11、每日完工后,施工队要及时清扫现场,并保持现场的清洁及材料堆放的整齐,要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现现场杂乱、材料堆放无序、施工产生的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倾倒,

施工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施工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845 施工队管理制度 Model of construction tea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施工队人员管理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

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新录用的工人,3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6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二、对外承包的方式、范围的要求 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三、分矿对施工队的管理 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局项目管理机制,规避简单挂靠的违法性和巨大风险,解决“管理缺位”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严禁简单的挂靠制度,切实将简单挂靠纳入企业内部承包体系,强化施工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就是要做到挂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形成人员、制度和责任三落实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资格审查 第三条各单位成立项目管理部,为挂靠单位及个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首先对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主要情况(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济实力等)、工程概况等进行了解及筛选,然后纳入各单位会议确认是否予以挂靠。 第五条各单位确认予以挂靠单位及个人,须将所在单位资质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机构体系表及相关人员联系表等复印件交各单位项目管理部予以备案(查原件)。 第六条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制订挂靠项目合同示范文本,以指导合同的洽商和履约管理。

第八条根据挂靠单位及个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项目管理部要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各单位审批。 第九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审核相关预算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合同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及个人需用现金向各单位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其中包含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挂靠单位及个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 第十二条以各单位的名义承接的挂靠项目,必须服从项目管理部对项目现场的管理,凡以各单位二级公司名义与发包方签订的协议,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协议条款及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严禁挂靠单位及个人将项目再进行转让、分包。 第十四条合同中明确挂靠单位及个人负责范围和职权范围。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保留合同解释权和解除权,在于取得主动,控制风险和损失。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各单位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第十八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项目外包施工队及现场管理办法

项目外包施工队及现场管理办法 一施工管理 1、施工队要接受公司项目部的统一管理。配合公司项目部及时、准确填报工程情况的各种表格。 2、施工队负责人需在公司项目部的指导下,领导施工队全体成员全面、实际、认真履行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与工程相关事宜。 3、施工队长要对施工队的施工工地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施工规范、现场管理、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文明施工、等诸多方面。 4、施工队因施工费用(工资)问题与工人发生纠纷由施工队自行解决,公司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质量管理 1、施工队工程项目部要接受公司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2、施工队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两项中没有约定,质量必遭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队应很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承担修理、重做、减少价款、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4、施工中公司项目部将派相关人员对在施工项目进行检查和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咨询调查、征求意见。 5、检查、监督制度 (1)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应及时上报,以便于公司项目部了解施工队材料使用的大体情况;以便于及时采购。如因施工队所提材料计划的因素找出材料数量偏差和进场时间延误所造成的工期责任由施工队自行承担不予顺延。 (2)公司项目部将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检查项目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材料、文明施工5大项的控制情况和技术、商务资料、甲方、监理满意程度等的情况。 (3)施工队项目人员每月认真填写“工程项目报表”,按照表格内容将每月的“现场五大项控制情况”反馈公司项目部。每月25日通施工形象进度计划一同上报工地项目部。 (4)施工队必须编制施工项目周报,详细描述项目部施工情况并由施工队负责人签字。三安全管理

挂靠施工队管理规定

挂靠施工队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挂靠施工队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电力建设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 二、挂靠单位(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湖北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二级以下)。 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 二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二)、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具备一级项目经 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4、在本公司工作过的员工挂靠公司,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 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5、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1、若挂靠单位(人)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 2、若挂靠单位(人)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内部 施工承包合同(A)”。 三、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待分管副总审批后,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工程管理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挂靠单位(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A)”。 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副总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三)、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挂靠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承包(挂靠)工程项目运行 财务管理方案 辽宁奥华集团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了保证奥华集团(下称集团)承包工程(挂靠)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效通畅、全面完整和及时准确,依据国家关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工程承包(挂靠)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定性 1、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性质确认 对本集团所承缆的工程施工项目,凡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以本集团辽宁远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远大公司)独立承包和以挂靠总承包方企业名义由本集团全权代位,参加招、投标活动所中标工程施工项目,与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分包)合同》,直接由本公司全面组织施工和对所承包或挂靠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工期、造价结算、损益风险等独立自行组织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定性及确认为本集团公司的承包(挂靠)工程项目。本方做为乙方。同时包括远大公司与被挂靠企业公司另行签署工程施工合作约定及收益、费用分配关系的协议。对以远大公司向外委托施工单位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协议)的工程项目的定性为分包工程项目。本方做为甲方。 2、本方案的管理范围及内容 本方案管理范围为直辖按前所定性的所有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包括实施所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的全部财务核算和造价结算财务业务的事项。 二、项目承包(挂靠)合同“价款支付和财务相关条款”的确认 工程施工项目经集团(或代位)中标完成后,进入合作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程序,由远大公司做为主管行政部门按照集团总经理的意志和权

利进行职能管理和操作,完成合同文本制作、内部会签和外部签订程序。事后即时向集团财务部提交所签订合同原件一份;由财务部对合同主体关系进行确认,并根据本公司所在合同主体(或代位)一方的合同条款按照本方案规定,对工程项目建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程序及模式。 1、确定总承包方(或业主)为发包人甲方,做为本公司承包(挂靠)施工项目的对方,按照合同规定期量向总承包方进行施工中间和竣工验收,申报审核预、结算书等,按合同规定向总承包方即时收回应支付工程价款; 2、属挂靠性质的工程项目,确定承包方为本公司的被挂靠方,由本公司代位行使合同规定的与总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合同规定执行施工作业任务和取得工程价款。 3、确认本公司做为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权利关系,以双方签订《合作约定(分包)协议》的方式,由本集团公司向其支付管理费用和按照合同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和过程管理。本《合作约定(分包)协议》主体为甲方(被挂靠方---某公司)和乙方(挂靠方---远大公司)构成,被挂靠方即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中的承包方又是《合作约定协议》中的甲方;挂靠方即为《合作约定协议》中的乙方,亦是本集团公司一方---远大公司。 4、按照前述的《合作约定(分包)协议》规定确认,由本公司代位甲方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的承包方直接向总承包方(或业主)履行权利和义务。 5、对本集团公司所承包(挂靠)的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合同一经签

工程项目挂靠财务管理操作及制度简述知识分享

工程项目挂靠财务管理操作及制度简述

工程项目挂靠财务管理及操作简述 一、分类:分包,转包 分包,简单点,我公司有建筑总承包资质,中标1000万工程,拿出200万给另一个建筑公司,我会给业主开1000万的建筑发票,200万的建筑公司也会给我开建筑发票。总包以分包开来的发票金额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文号:《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公司还可能涉及劳务分包合同等,这种严格讲不算分包,有的劳务公司开具劳务发票,其实构成了成本,如果有的开的建筑业发票(和自己开给业主的票一个类型),就进行抵减。 转包,最直接的表现,中标1000万,转给他人1000万;借用资质。违反建筑法,但是税务上管不了那么多,但是实务中这个情况那是基本都是这个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二、财务交底书。(见附件) 交底对存在挂靠业务的单位财务部来说,相当重要。必须在中标后(中标后需要在数日内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之类,肯定会通过财务部门,所以财务部也是知道此项目中标的),公司的相关部门需及时通知与挂靠人签订内部承包或者施工的协议(不能久拖)。切记要将这个打印出来交给挂靠人,让对方拿回去认真看,避免以后产生办款的纠纷,发票纠纷等。总之需要在工程开工的左右将交底给对方。 三、挂靠管理多种方式:(主要侧重财务上) 1、简单化。不管工程大小,开立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工程款从公司账上过,扣除较高所得税(一般2.5%-3%,按照收到款一次,扣一次,以实际到账扣相应),管理费(一般 1.5%),不提供发票,直接付给对方任意账号。质保期一过,销户。完事 2、正规做账,提供发票。扣除所得税,管理费后余额,全额提供成本发票(虽说用不完,你总要做多一点利润,调剂其他项目,补给自营项目),完税税票也可做提款用。发票的提供比例,根据工程项目的变化而变化,大体了解该项目的施工内容构成。

挂靠施工队管理办法--

挂靠施工队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电力建设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 二、挂靠单位(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湖北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二级以下)。 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二)、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具备一级项目经理或注 册建造师证书。 4、在本公司工作过的员工挂靠公司,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 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5、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1、若挂靠单位(人)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 2、若挂靠单位(人)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内部施工承 包合同(A)”。 三、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待分管副总审批后,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工程管理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挂靠单位(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A)”。 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副总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建筑挂靠管理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 协议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挂靠管理协议(协议示范文 本)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agreement ultimately expec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agreement

建筑挂靠管理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挂靠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建筑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分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集团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合作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并具备符合合作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分公司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二、招投标、合同签定、人员派遣及管理 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集团公司组织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集团,待集团公司审批后,再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本集团公司预算部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分公司经理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分公司向合作项目派遣2名专职管理人员,其中一名担任项目副

经理,主要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另一名1 担任行政专员,主要负责对项目合同、项目收款、资金支付和使用、项目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按国家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qhse质量管理手册》和《作业文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进行管理,同时分公司根据派遣项目副经理反映的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进度检查,并根据签订的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考核(参照集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合作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3、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5、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

施工队项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我公司的要求,减少双方的损失,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以执行。 2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 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办理以下手续方可入场施工: 2.1提供本企业的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提交质安 部一份); 2.2专业施工方案(提交二份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2.3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项技术负责人的名单(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复印 件加盖公司公章); 2.4负责本工程管理的质量、安全保人员名单(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 公司公章); 2.5提供本工程管理的通信联络表; 2.6鉴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及本综合管理规定协议书、临时用电管理规 范协议书; 2.7提供一份自身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我项目部; 2.8入场作业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个一份、一寸工作照4张、每人10元胸卡 证制作费(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9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一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公 章; 2.10施工进场的材料计划; 2.11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

2.12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要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一致。 2.13施工阶段强制性文件 2.1 3.1.每有###日前提交劳务工资发放实名制表,同时加盖公章; 2.1 3.2.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 2.1 3.3.施工总进度计划,每周五提供下周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周报表JD-001) 2.1 3. 4.材料报验、隐蔽、分部分项验收 3进场准备 3.1.人员组织 3.1.1.组建组织机构,在项目经理指挥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3.1.2.现场交接及现场按图测量定位放线。 3.1.3.安排临时水电设施。 3.1. 4.安排临时仓库、办公用地。 3.1.5.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3.1.6.编制总体及单项工程施工进度。 3.1.7.采购易耗材料。 3.1.8.清理现场。 3.1.9.安排垂直运输。 3.1.10.进场前向业主、监理、提交项目经理机构和通讯录。 3.1.11.进场前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了解国家、北京市、监理和本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掌握必要的安全、质量标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自觉遵守现场纪律,维护企业形象,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队管理办法 一、基本管理制度 1、承接公司外委工程的施工队必须经过公司的有关制度学习及技术培训。 2、施工队工人必须穿公司规定的统一服装,服装费由施工队负担。施工人员 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并且整洁,如不执行规定的,处以相应罚款。 3、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签定劳务或工程合同及安全消防协议,合同 中必须明确各自的权力及义务。 4、施工队所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 度,树立安全施工观念,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因违反有关制度而受到的罚款均由施工队负担。 5、施工队必须从维护公司形象和荣誉出发,凡是发生有损公司形象及荣誉的 事,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施工资格。 6、施工队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工人及施工 队,项目经理有权进行处理,填写处罚单,对于情节严重的,项目经理可建议公司取消其施工资格。如有争议施工队可返馈到项目部经理,由项目部经理调解,如调解不成,报部门经理裁决。 7、施工队必须保证工人队伍相对稳定,并将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 8、施工队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图纸、国标及公司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所选用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合同规定。按规定的材料规格、材质进料,管槽的直角、三通、直通、封堵、支架、吊架必须用专用产品。对设计不合理处可提出建议,由项目经理作出决定,并负责检查,如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质量问题,公司将处以相应罚款,并限期更换,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格。 9、施工队必须签订劳务、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扣除劳务费用的5%作为质保

施工队管理考核办法

关于外包施工队管理考核办法 一、工作安排要求说明 1、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县区负责人管理工程; 2、在工程施工前根据工程量来制定施工队的人数,工程期间主要的施工人员不允许随便调动; 3、施工前一天由施工队长负责准备施工工具,如工具未按时准备齐全,延误工期,则罚款200元/次; 4、工人必须保证每天工程项目所需工作时间,如果项目有具体要求必须服从县区负责人安排;如有事情需要离开工地必须与我方县区负责人沟通,经县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发现违反一次扣200元); 5、在移动方派单后,无故推脱、挑三拣四、只做利润高、好做的抢修或者工程,出现一次移动方投诉,扣500元/次; 6、施工队长每天要对当天的施工内容交待清楚,要落实到人头; 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队伍提交工程资料时,经纬度精确度必须达到80%以上,如未达到,导致综资录入进度缓慢,扣罚500元/次 二、文明施工要求说明 1、工人要统一着装,进入工地必须佩戴我方提供的施工证,禁止袒胸、露背、穿拖鞋(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用水、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6、按指定路线进出施工现场,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7、施工过程中未经县区负责人或甲方允许,不得施工人员单独进入甲方房间或办公室;(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8、禁止乱拿、乱用外单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护;(违反一次扣50元); 9、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0、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办公设备,保持现场轻拿轻放,施工完毕必须放回原位;(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1、施工产生的垃圾当日必须在此项工作完毕后清理出施工现场,将每项工序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隐蔽处,当日完工后统一清理; 12、当天的施工现场要时时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工具要随身携带、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放在施工现场隐蔽处,不得随便放在客户单位走廊、过道或其它房间,当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纸箱,包装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库房内分类摆放; 13、对人为活动噪声要坚绝杜绝,特别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14、如果是在甲方办公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一定要争取甲方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三、施工行为要求说明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甲方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如甲方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甲方与县区负责人或市工程项目部沟通(发现违反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局项目管理机制,规避简单挂靠的性和巨大风险,解决“管理缺位”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严禁简单的挂靠制度,切实将简单挂靠纳入企业部承包体系,强化施工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就是要做到挂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形成人员、制度和责任三落实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资格审查 第三条各单位成立项目管理部,为挂靠单位及个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首先对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主要情况(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济实力等)、工程概况等进行了解及筛选,然后纳入各单位会议确认是否予以挂靠。 第五条各单位确认予以挂靠单位及个人,须将所在单位资质文件、职称证、、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机构体系表及相关人员联系表等复印件交各单位项目管理部予以备案(查原件)。

第六条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制订挂靠项目合同示文本,以指导合同的洽商和履约管理。 第八条根据挂靠单位及个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项目管理部要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各单位审批。 第九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审核相关预算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合同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及个人需用现金向各单位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其中包含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挂靠单位及个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 第十二条以各单位的名义承接的挂靠项目,必须服从项目管理部对项目现场的管理,凡以各单位二级公司名义与发包方签订的协议,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协议条款及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严禁挂靠单位及个人将项目再进行转让、分包。 第十四条合同中明确挂靠单位及个人负责围和职权围。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保留合同解释权和解除权,在于取得主动,控制风险和损失。 第四章经营管理

挂靠项目的管理教学文案

挂靠项目的管理

所谓漫谈,就是漫不经心地谈。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就是在茶余饭后,大家闲谈一下罢了。其作用只供消遣,不想搞严肃的论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依据该条款,建筑企业挂靠属企业违法行为,这是不容争辩的。 本文不鼓励挂靠。相反,应当尽量避免。 在实践当中,该违法行为往往让人们视而不见。 一方面,这样的违法行为并没有明显的侵害了某个主体的利益,导致没人来管这事儿,没人来举报,没人来起诉。从一些挂靠项目来看,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挂靠方、被挂靠方、发包方甚至行政监管部门,都对挂靠这一事实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 从这一事实来看,或者我们的立法有问题,或者我们整个社会都在犯法。闲谈而也! 另一方面,挂靠违法行为取证也不容易。取证必然会遇到百般阻挠。既然连行政主管理部门都默许了,一切的手续办理都只为让项目看起来合法化。 任何一个挂靠项目,都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其背后必然站着

一个或几个领导。这是大家都明白的,不要给领导找麻烦,所以不管这事为好。 我们不想讨论如何使挂靠合法化,或者怎样做才能更隐蔽的违法,或让它看起来好像很合法。我们也不讨论是否应该重新立法,那太远,鞭长莫及。 既然存在了,就有其存在的理由。 挂靠确实可以帮助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它可以整合不同的社会资源,能为建筑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充实公司业绩、扩大市场影响力。 既然在建筑行业中挂靠已成为一种比较流行的操作模式,我们就要好好的处理它。自欺欺人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本文将从被挂靠企业的角度出发,闲谈如何将挂靠项目管理好,取得利益,规避风险。 每一个涉及或可能涉及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应该尽快制定挂靠管理办法,公司领导应该高度重视。 被挂靠企业在挂靠管理中的角色,应该定位为提供服务。谁叫你收取人家管理费用的(省属国有企业更是狠,收取近五个点的管理费。)除了提供资质外,还应该为挂靠者提供日常办事的方便。被挂靠公司的办事人员应该具有提供服务的意识,摒弃别人求我办事的傲慢态度。 除了提供服务,同时还要起到监督、指导的作用。没有监督,

工程项目施工劳务队管理办法

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部必须坚决辞退:(1)、不遵守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者: (2)、不能保证工期者: (3)、质量不合格者: (4)、倒卖材料,偷工减料者: (5)、转包工程从中谋利取利益者: (6)、不服从管理技术人员指挥且闹事者: (1)项目施工队伍必须服从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凡不服从以下各条规定,管理者一律按照项目部规定处理,并对施工队伍负责人处以5000~10000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期间必须配备安全带,同时接受业主方、监理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处以200~2000元罚款;如发生业主、监理对我公司罚款,则此罚款必须由施工队承担。 (3)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和业主要求做好项目现场标准化施工工作,并无条件配合业主及监理所安排的各类检查。 (4)施工队必须按照规范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如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同时项目管理人员根据产生的后果对施工队采取适当的处罚,施工队不得有任何异议。 (5)施工队需按照项目管理人员的指令做好材料堆放,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按照材料类别进行登记、挂牌,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在业主和监理检查过程中为此所造成的停工或整顿的费用由施工队伍自行负责。 (6)施工队所配备的施工机具、电器产品必须具有相应检测合格证,产品检测合格证必须报项目管理人员留档,所有配电箱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配电箱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电

缆使用三相五线制,用电机具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对不符合者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发现第二次进行清场。 (7)施工人员在工地内酗酒打架、斗欧的,肇事人员立即清理出场并罚款5000~50000元。如施工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或斗殴,对乙方肇事人员立即进行清场,罚款50000~100000元,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施工队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项目管理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监督管理,如因此造成的停工或罚款自行负责。 (9)施工队必须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对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保险,管理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提供任何相关的资料,施工方不得拒绝。 (10)如因设计、业主、监理工序安排需要或不可抗力产生而导致项目需进行间隙性暂停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11)施工队对管理方的任何处罚不得有任何异议,且必须无条件接受,施工队不接受管理方的处罚时项目管理人员直接在工程付款中进行扣除且无须征得施工方同意。 (12)严格“先验工、再计价、后拨款”的程序,杜绝超计价、超付款现象,有效规避风险。 (13)在验工计价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验工计价:验工资料未按时上报、上报资料不符合要求; 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整改的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 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或者技术资料不齐全; 成品、半成品、设备(如果有)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材料未按规定试验并未确认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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