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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某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4)

二、基本目标 (5)

三、改革内容 (5)

(一)完善学分管理机制 (5)

1.实行弹性学制 (5)

2.学时学分关系 (6)

3.学期设置 (7)

4.课程设置 (7)

5.学分绩点制 (7)

6.毕业学分及学位授予要求 (9)

7.学期标准学分 (9)

8.课程修读要求 (9)

9.学生学习自主权 (10)

10.荣誉学士学位 (11)

11.辅修学士学位 (12)

(二)完善教学管理机制 (12)

1.建立分段式培养机制 (12)

2.完善学业导师制度 (13)

3.实行学分互认制 (13)

4.实行免修免听制 (14)

5.实行重修制度 (15)

6.完善学业考核评价 (15)

7.实行学业预警机制 (16)

8.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16)

9.完善选课机制 (17)

10.完善教务管理系统 (17)

(三)完善课程管理机制 (18)

1.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18)

2.丰富课程资源 (18)

3.提高可选课程比例 (19)

4.改革课堂教学方式 (19)

5.强化实践育人 (20)

(四)完善学生管理机制 (21)

1.创新学生管理机制 (21)

2.创新学生激励和帮扶机制 (21)

(五)完善其他相关部门管理制度 (21)

1.改革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 (21)

2.完善学费管理制度 (22)

3.完善招生就业制度 (23)

4.建全教学后勤保障机制 (23)

四、组织保障 (24)

(一)成立学校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 (24)

(二)建立各学院工作联动机制 (24)

(三)加大投入,做好风险防范 (25)

五、其他 (25)

某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突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全校联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加大投入,有效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深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从20**级各专业中推行学分制改革,为确保学分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以本为本、四个回归”,以服务**产业和区域经济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较高人文素养、较强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为目标,以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为核心,按照“统筹规划、科学稳妥、配套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学分制改革,让学生忙起来、让教学活起来、让管理严起来、让效果实起来,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基本目标

更新教育理念,加强制度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完善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显著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主要目标是:

(一)建立“按学年注册、按学分毕业、按绩点授予学位”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

(二)建立“以选课制-导师制为核心,以重修制、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等为辅助”的学分制教学管理体系。

(三)建立既能满足学生学习路径个性化、多样化选择,又能满足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学习兴趣的学分制课程体系。

(四)建立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

(五)深化教学、人事、财务、后勤和学生管理等制度的改革,积极整合、合理利用配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为实现学分制改革创造必要条件。

三、改革内容

(一)完善学分管理机制

1.实行弹性学制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入学后,根据修业年限可以适当调节在校的学习进度。

学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学制期间可申请参军、休学、就业、出国学习等,原则上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除参军、休学创业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情况外,标准学制为2年的专科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2~5年;标准学制为3年的专科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2~6年;标准学制为4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年限为3~7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年限为4~8年;标准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专业,在校学习年限为1~3年。

2.学时学分关系

学分是根据对应的学习时间、学习难度进行综合评定学习量的计量单位。每门课程的学分是以该门课程的教学时数、学习的难易程度以及该门课程在专业课程结构中的地位为依据确定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加以明确。学生完成的学习量由所累计的修读课程的学分数量表示。

理论课程课堂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单独开设的实验课或课程里所含的实验课(习题课、讨论课)均按16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每周2学时,按照理论教学周数计算,每学期计1学分。

集中安排的实践活动(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课程设计、专题实验、科研训练等)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不足1周按实际天数/5计学分。各学院负责安排的实践活动

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学分认定。

学分的最小单位是0.5。在通过学时折算学分时,小数位按照0-0.25计0学分、0.26-0.75计0.5学分、0.76-0.99计1学分的方法取舍。

3.学期设置

逐步实行全年学期制,在校为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和离校分寒假、暑假2个线上小学期。

4.课程设置

课程由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构成。第一课堂课程包括通识必须课、通识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具体规定;第二课堂由思想成长、团学履历、实践服务、科技创新、文体活动、技能培训六大类活动组成。

必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

5.学分绩点制

课程考核成绩以百分制(满60分者为及格)、十级制(A、A-、B+、B、B-、C+、C、C-、D、F)、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或二级制(通过和不通过)形式评定,实行学分绩点制,课程考核各种形式评定成绩与绩点

的对应关系见表1。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均应参加考核,并结合平时学习情况评定学习成绩,总评成绩在及格或通过以上,方可获得课程的学分。若课程考核未通过,经补考通过绩点记为1.5。

表1各种形式评定成绩及绩点值对应关系表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Σ各门课程学分绩点÷Σ各门课程学分

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所读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可得该生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及评优考核的重要指标,可为选拔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用人单位、出国学习等提供参考依据。

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0级之前学生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五级制计入学生成绩单;2020级及以后学生考核采用百分制、十级制、五级制、二级制计入

学生成绩单。

6.毕业学分及学位授予要求

学生在弹性学习年限内修完并取得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总学分(除了需要达到各专业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外,还需要达到各课程模块相应的学分要求),同时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1.5(含1.5),即可毕业。学校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为准,一般标准学制为4年的专业,理工科不超过170学分、非理工科不超过160学分;标准学制为5年的专业,理工科不超过200学分。

学生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含2.0)授予学士学位。

7.学期标准学分

学期标准学分是各专业设计教学进程以及学生掌握学习进度、评先评优、退学处理的基本依据。为保证学生学习进度和质量,学生每学期应修标准学分=毕业最低学分/(2×标准修读年限);学生每学期最低学分=毕业最低学分/(2×最长修读年限);每学期最高学分=毕业最低学分/(2×最短修读年限),各专业可根据毕业学分要求作适当调整。

8.课程修读要求

标准学制内,每学期每个学生修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22学分(毕业当年不作限制)、不超过35学分,教学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7学时。

弹性学制内,每学期每个学生修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每学期最低学分、不超过每学期最高学分。

9.学生学习自主权

(1)自主申请专业

学生进校后原则上按照高考录取专业大类进行培养。学校在资源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学生专业分流意愿,按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依据“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平均学分绩点高优先”的基本原则,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权限和比例。

学生通过跨专业选修,完成另一个非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经审核批准也可将此专业作为主修专业。

(2)自主选择课程

学生可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本人学习目标、学习能力、兴趣爱好及专业发展方向,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定课程,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分层次教学的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可以自主选择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对于分层教学的课程只能选择比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层次更

高的课程修读,不能选择低于规定层次的课程。部分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学生在有课堂余量情况下可自主选修全校所有课程。

(3)自主选择任课教师

逐步推行每门课至少有两位教师同时开课,由学生自主选择授课教师。同一门课程由多名教师同时开课时,学生可自主选择任课教师。此外,学生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专业选修课和通识选修课选择授课教师,也可以采用插班重修的方式自主选择重修课程教师,也可在学校认可的其他高校选择同类课程。

(4)自主选择学习进程

学生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学期标准学分的要求进行学习。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免听、免修以及提前选择无严格前导后续关系的课程加快学习进程;有特殊情况及需要休学创业或就业的学生也可以提出低于学年标准学分选课或申请休学减缓学习进程,以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学业。

10.荣誉学士学位

为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更好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从2020级开始设立最高荣誉学士学位、荣誉学士学位,见表2。

表2 学位等级及成绩、绩点关系表

11.辅修学士学位

学校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辅修的开设形式包括依托单个已有本科专业开设辅修专业,以及依托多个专业或多个学院开设辅修项目两种,对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达到微辅修要求可发微辅修证明,见表3。

表3 微辅修证明和辅修学士学位要求

(二)完善教学管理机制

1.建立分段式培养机制

各专业培养方案分为通识教育培养、专业培养和个性化培养三个阶段。通识教育培养阶段,依据专业大类实施统一招生和培养,以通识必修课和部分学科基础课为主;专业培养阶段,依据大类和专业(群)建设需要,统筹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设置;个性化培养阶段,依据专业发展方向部署和服务面向,构建多样化专业课程模块,满足学生多样化

发展需求。

2.完善学业导师制度

学业指导是学分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生为本,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制度安排。学业指导包括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诠释学分制制度,解答专业分流和学习进程问题,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养,提供选课、专业发展规划指导,建议就业领域和推荐继续深造等。

建立校、院两级学业指导中心,教务处设立校学业指导中心。各学院设立院学业指导中心,聘请相应数量的,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学业导师。学业导师要熟悉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培养方案,按照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学生的不同特点,指导学生选课和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

3.实行学分互认制

通过课程替代、课程置换、学分认定等方式,畅通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国内教育与国外教育、本校学习与他校学习之间的学分转换通道。

学生修读非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或在相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课程,替代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相关课程,高阶课程可替代低阶课程。

与学校签订学分互认协议的境内外高校或学校认可的

网络学习平台修读课程,所获成绩和学分可以转换为我校相关课程成绩和学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已发表高水平专业论文、获得专利、主持或参与学生教学科研项目、参与我校教师教学科研项目、创新创业实践或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等,可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或毕业设计学分。

实行校企合作、校校联合、中外合作办学等培养模式改革的专业,学生根据联合培养计划到相关企业参加的培训课程,或在合作院校学习的校外课程,如果教学内容与本专业相关课程有较大的契合度,且学分与学时要求相同或相近,可申请将校外课程置换为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4.实行免修免听制

学生达到免修条件,可自愿申请免修相关课程:参军可申请免修体育课;主修专业课程与辅修专业课程如果标准和要求一致,可以互免;英语获得或通过雅思、新托福、国才英语考试、剑桥商务英语、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可免修英语课程;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可免修计算机基础类课程;学院也可根据课程要求主动申请组织免修考试的课程,通过者可免修。

自学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优秀、达到学校规定的免听条件者可申请免听,直接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相应课程学

分。免听课程门数一般不超过当学期所选修课程总门数的30%。免听课程一律不免考。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原则上不得申请免听。

5.实行重修制度

取消清考,实行重修制度。必修课程经考核(含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重修。选修课程经考核(含补考)仍不合格者,可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放弃,但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记入成绩单。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如果学生对已取得的成绩不满意,可申请重修该课程,每门课程在学习期限内的重修次数不限,课程最终成绩取历次考试最高成绩进行记录。课程重修后,后续学分绩点计算时按该门课程最新成绩进行计算。

体育课、通识选修课、形势与政策课、实习(实训)及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不安排补考,只能重新修读。体育课每学期只能选修一门(含重新修读)。

6.完善学业考核评价

推进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教考分离,完善试卷质量分析和抽查制度。继续推进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

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7.实行学业预警机制

完善学业预警制度,加强学分预警。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和退学警示四个等级。黄色预警:不及格课程(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累计达到5学分;橙色预警:不及格课程(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累计达到10学分;红色预警:不及格课程(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累计达到15学分;退学警示:不及格课程(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累计达到20学分。不及格学分超过退学预警的不允许选修新的课程,只允许选修已修不及格课程,原则上予以退学。学业指导中心要及时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监控和督促,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帮助受到警告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8.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立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院本科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为主体的全链条多维度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把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改进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决策参考。学校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教学质量文化,把其作为推动教学不断前行、不断超越的内生动力,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

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9.完善选课机制

选课制是落实学生对专业、课程及上课时间与任课教师的自主选择重要实施手段。在安排课表时,以学生选课为中心,通识课实现板块排课,在同一板块内安排多个教学班,由学生自由选择任课教师。专业课实行一课多人,由学生自主选择任课教师,专业选修课多课同时开设,选课权交由学生。根据课程数量,排课时间、时间段不设限,周一到周日排课,并逐步实施的全天13节排课模式。全校课程逐步实现不分学期开设,为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学生选课权认定机制,应涵盖教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部分,学生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方可获得选课权。

10.完善教务管理系统

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硬、软件的更新改造、升级换代;依托校园网,建立以教学计划管理、注册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排课选课管理、信息检索查询、信息发布、信息反馈等为主要内容的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三)完善课程管理机制

1.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各专业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比例结构,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提高课程建设规划性、系统性,避免随意化、碎片化。

逐步建立课程准入机制,按照课程质量等级标准,立足教学大纲,对每门课程开设的必要性、先行后续关系、教学方式、课程内容、师资条件、教材、考核方式的合理性和专业性等进行审核。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通过课程准入审定后,方可开设。审定不通过的要及时整改或退出,全面规范教学,全面更新和优化教学资源。

实施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金课”。努力杜绝“水课”,对于课程质量总体评价较差且选课人数连续2年未达到课程标准的要求,经学校审议后,予以淘汰。

2.丰富课程资源

完善教学激励措施,逐步增加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的数量。鼓励在职教师开设更多的高质量课程;延聘部分高水平退休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增聘外籍专家为本科生开设全

英文专业前沿课程;增聘行业企业专家,建设产学研协同教学团队,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充分利用国内外大学开放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资源,引进高水平MOOC、SPOC 等优质在线课程;以“精品课程”和“示范课程”为基础,建设校本MOOC和新形态课程、教材;建立校际联合培养机制,鼓励学生跨校选课、远程上课,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学习自主权以及更多的课程资源和选课渠道。

3.提高可选课程比例

增加选修课程门数和开课数量,选修课应修总学分比例不低于总学分的20%,各专业提供的选修课学分总数不低于应选修学分总数的1.5倍。在部分通识必修课(外语、数学、体育等)、学科基础课实施分层教学,让学生结合自身的专业兴趣、特长和志向构建知识和能力结构,支持学生自主选择个性化的成长路径。

4.改革课堂教学方式

鼓励教师采取翻转课堂教学法、混合式教学法、合作式学习、讨论式学习、项目式学习等多种教学模式,激发课堂活力。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智慧教室等多种现代教学资源和设备,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加强课堂对学生的吸引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课堂质量。

建立课外学习制度。提高学生课外自主学习的要求和强

度,引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内外结合的自主学习及多形式学习;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强化对学生课外阅读、作业、讨论、实践等内容的指导和考核评价,引导学生多读书、深思考、善提问、勤实践。

5.强化实践育人

全面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以实验实训、课程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金工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等第一课堂为核心,以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为辅助,构建“不间断实习实训,递进式实践”的立体化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学年规划、实施计划、过程记录和评价体系,加大实践教学的学分占比,非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

探索开展产教融合联动实践教学模式,把产业一线内容“搬”进课堂,并对学生实践项目引入“产业评判”环节。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各个环节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强化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推进科研反哺教学,推动教师及时把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统筹规范科技竞赛,引导学生理性参加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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