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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前言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建筑施工安全网。

1总则

1.0.1 为提升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水平,做到防护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时,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它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1.0.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高处作业working at height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1.2 临边作业edge-nearoperation

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高处作业,包括楼板边、楼梯段边、屋面边、阳台边、各类坑、沟、槽等边沿的高处作业。

2.1.3 洞口作业openingoperation

在地面、楼面、屋面和墙面等有可能使人和物料坠落,其坠落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开口处的高处作业。

2.1.4 攀登作业climbingoperation

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进行的高处作业。

2.1.5 悬空作业hangingoperation

在周边无任何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能满足防护要求的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1.6 操作平台auxiliaryoperatingplatform

由钢管、型钢或脚手架等组装搭设制作的供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和载物的平台,包括移动式、落地式、悬挑式等平台。

2.1.7 移动式操作平台movable auxiliary operatingplatform

可在楼地面移动的带脚轮可移动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2.1.8 落地式操作平台floor typeauxiliaryoperating platform

从地面或楼面搭起、不能移动的操作平台,形式主要有单纯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平台和可进行施工作业与承载物料的接料平台。

2.1.9 悬挑式操作平台overhangingauxiliaryoperatingplatform

以悬挑形式搁置或固定在建筑物结构边沿的操作平台,形式主要有斜拉式悬挑操作平台和支承式悬挑操作平台。

2.1.10 交叉作业cross operation

在施工现场的垂直空间呈贯通状态下,凡有可能造成人员或物体坠落的,并处于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上下左右不同层面的立体作业。

2.2符号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F bk——上杆承受的集中荷载标准值;

F ck——次梁上的集中荷载标准值;

F zk——立柱承受的集中荷载标准值;

M——上杆最大弯矩设计值;

M c——次梁最大弯矩设计值;

M y——主梁最大弯矩设计值;

M z——立柱承受的最大弯矩设计值;

N——杆件的轴心压力;

N x——立柱的轴心压力设计值;

q——主梁上的等效均布荷载设计值;

q ck——次梁上的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Q hc——次梁上均布恒荷载标准值3

q K——上杆承受的均布风荷载标准值;

R外——次梁搁置于外侧主梁上的支座反力;

S s——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T——钢丝绳所受拉力。

2.2.2计算指标:

E——杆件的弹性模量;

f——上杆抗弯强度设计值;

f n——抗压强度设计值;

f z——立柱抗弯强度的设计值。

2.2.3 计算系数:

[K]——作吊索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φ——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2.2.4 几何系数:

A——立柱毛截面面积;

A N——立柱净截面面积;

A nc——下支承斜撑净截面面积;

h——立柱高度;

I——杆件截面惯性矩;

l——上杆计算长度;

Lc——次梁的计算跨度;

Lx——次梁两端搁支点间的跨度;

Ly——主梁的计算跨度;

P——悬臂长度;

W——上杆的净截面抵抗矩;

W z——立柱的净截面抵抗矩;

α——钢丝绳与平台面的夹角;

λ——悬臂长比值;

ν——受弯构件挠度计算值;

[ν]——受弯构件挠度容许值;

φ——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按立柱最大长细比λ=l/i 采用;

φx——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3 基本规定

3.0.1 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应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包括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等内容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0.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3.0.3 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并应配备相应防护用品。

3.0.4 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工具、仪表、防火设施、电气设施和设备,确认其完好,方可进行施工。

3.0.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应经专人检查。

3.0.6 对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料,应及时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理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料时不得抛掷。

3.0.7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当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3.0.8 在雨、霜、雾、雪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并应及时清除作业面上的水、冰、雪、霜。

当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当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修合格后再使用。

3.0.9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采取能代替原防护设施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0.10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

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产品合格证明;

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4、预埋件隐蔽验收记录;

5、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3.0.11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防护栏杆立杆、横杆及挡脚板的设置、固定及其连接方式;

2、攀登与悬空作业时的上下通道、防护栏杆等各类设施的搭设;

3、操作平台及平台防护设施的搭设;

4、防护棚的搭设;

5、安全网的设置情况;

6、安全防护设施构件、设备的性能与质量;

7、防火设施的配备;

8、各类设施所用的材料、配件的规格及材质;

9、设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3.0.12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作出验收记录。

3.0.13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并应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 临边与洞口作业

4.1临边作业

4.1.1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4.1.2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外设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还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4.1.3 建筑物外围边沿处,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侧立杆上,并与脚手杆紧密连接;没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将临边全封闭。

4.1.4 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垂直运输设备设施与建筑物间设置的通道平台两侧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4.1.5 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多笼井架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

4.2洞口作业

4.2.1 在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2、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25mm~500㎜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当非垂直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时,应采用专项设计盖板覆盖,并应采取固定措施;

4、当非垂直洞口短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4.2.2 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并应设置挡脚板。

4.2.3 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同时井道内应每隔10m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4.2.4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外,夜间应设灯光警示。

4.2.5 边长不大于500㎜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1kN/㎡的荷载。

4.2.6 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4.3 防护栏杆的构造

4.3.1 临边作业的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不低于180㎜高的挡脚板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

2、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4.3.2防护栏杆立杆底端应固定牢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基坑四周土体上固定时,应采用预埋或打入方式固定。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如用钢管做立杆,钢管立杆应设置在板桩外侧;

2、当采用木立杆时,预埋件应与木杆件连接牢固。

4.3.3 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钢管作为防护栏杆杆件时,横杆及栏杆立杆应采用脚手钢管,并应采用扣件、焊接、定型套管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2、当采用原木作为防护栏杆杆件时,杉木杆稍径不应小于80㎜,红松、落叶松稍径不应小于70㎜;栏杆立杆木杆稍径不应小于70㎜,并应采用8号镀锌铁丝或回火铁丝进行绑扎,绑扎应牢固紧密,不得出现泻滑现象。用过的铁丝不得重复使用;

3、当采用其他型材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与脚手钢管材质强度相当规格的材料,并应采用螺栓、销轴或焊接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4.3.4 栏杆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的最小1kN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和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4.3.5 防护栏杆应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

4.3.6 防护栏杆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5 攀登与悬空作业

5.1 攀登作业

5.1.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应明确施工中使用的登高和攀登设施,人员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的上下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5.1.2 攀登作业所用设施和用具的结构构造应牢固可靠;作用在踏步上的荷载在踏板上的荷载不应大于1.1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验算。

5.1.3 不得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不得使用梯子进行作业。

5.1.4 便携式梯子宜采用金属材料或木材制作,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 12142和《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 7059。

5.1.5 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应与水平面成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其间距宜为300㎜。

当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5.1.6 折梯张开到工作位置的倾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 12142和《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 7059的有关规定,并应有整体的金属撑杆或可靠的锁定装置。

5.1.7 固定式直梯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1的规定;梯子内侧净宽应为400㎜~600㎜,固定直梯的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应牢固。直梯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应加设1.05m~1.5m高的扶手。

5.1.8 使用固定式直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宜为5m,且不超过10m。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5.1.9 当安装钢柱或钢结构时,应使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当钢柱或钢结构接高时,应设置操作平台。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8m。

5.1.10 当安装三角形屋架时,应在屋脊处设置上下的扶梯;当安装梯形屋架时,应在两端设置上下的扶梯。扶梯的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0㎜。屋架弦杆安装时搭设的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或用于作业人员栓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5.1.11 深基坑施工,应设置扶梯、入坑踏步及专用载人设备或斜道等,采用斜道时,应加设间距不大于400mm 的防滑条等防滑措施。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运土工具上下。

5.2 悬空作业

5.2.1 悬空作业应设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的设施。

5.2.2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吊装,构件宜在地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吊装时,应在作业层下方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2、吊装钢筋混凝土屋架、梁、柱等大型构件前,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操作立足点等安全设施;

3、在高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或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应站在作业平台上操作;

4、当吊装作业利用吊车梁等构件作为水平通道时,临空面的一侧应设置连续的栏杆等防护措施。当采用钢索做安全绳时,钢索的一端应采用花兰螺栓收紧;当采用钢丝绳做安全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绳长的l/20,并应控制在100㎜以内;

5、钢结构安装施工宜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水平通道二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安全绳宜采用钢丝绳;

6、钢结构、管道等安装施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宜采用标准化、定型化产品。

5.2.3 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的构件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5.2.4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撑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2、在2m以上高处搭设与拆除柱模板及悬挑式模板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3、在进行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2.5 绑扎钢筋和预应力张拉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

2、在2m以上的高处绑扎柱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

3、在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有防护挡板的操作平台。

5.2.6 混凝土浇筑与结构施工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高度2m以上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设置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2、悬挑的混凝土梁、檐、外墙和边柱等结构施工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应设置防护栏杆,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5.2.7 屋面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坡度大于1:2.2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2、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压型板前,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5.2.8 外墙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作业时,应有防坠落措施,操作人员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不得站立在樘子、阳台栏板上作业;

2、高处安装、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

6 操作平台

6.1 一般规定

6.1.1 操作平台应进行设计计算,架体构造与材质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

6.1.2 面积、高度或荷载超过本规范规定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1.3 操作平台的架体应采用钢管、型钢等组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及相关脚手架行业标准规定。平台面铺设的钢、木或竹胶合板等材质的脚手板,应符合强度要求,并应平整满铺及可靠固定。

6.1.4 操作平台的临边应按本规范第4.3节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上下、踏步间距不大于400㎜的扶梯。

6.1.5 操作平台投入使用时,应在平台的内侧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与超高堆放。

6.2 移动式操作平台

6.2.1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高宽比不应大于3:1,施工荷载不应超过1.5kN/㎡。

6.2.2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与平台架体连接应牢固,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行走轮和导向轮应配有制动器或刹车闸等固定措施。

6.2.3 移动式行走轮的承载力不应小于5kN,行走轮制动器的制动力矩不应小于2.5N·m,移动式操作平台架体应保持垂直,不得弯曲变形,行走轮的制动器除在移动情况外,均应保持制动状态。

6.2.4 移动式操作平台在移动时,操作平台上不得站人。

6.2.5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6.3 落地式操作平台

6.3.1 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架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地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15m,高宽比不应大于2.5:1;

2、施工平台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2.0kN /㎡,接料平台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3.0kN /㎡;

3、落地式操作平台应独立设置,并应与建筑物进行刚性连接,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4、用脚手架搭设落地式操作平台时其结构构造应符合相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在立杆下部设置底座或垫板、纵向与横向扫地杆,在外立面设置剪刀撑或斜撑;

5、落地式操作平台应从底层第一步水平杆起逐层设置连墙件且间隔不应大于4m,同时应设置水平剪刀撑。连墙件应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并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6.3.2 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搭设材料及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

6.3.3 落地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计算受弯构件强度、连接扣件抗滑承载力、立杆稳定性、连墙杆件强度与稳定性及连接强度、立杆地基承载力等。

6.3.4 落地式操作平台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6.3.5 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拆除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应随工程施工进度逐层拆除。

6.3.6 落地式操作平台应符合有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操作平台的钢管和扣件应有产品合格证;

2、搭设前应对基础进行检查验收,搭设中应随施工进度按结构层对操作平台进行检查验收;

3、遇6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及停用超过一个月恢复,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4、操作平台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6.4 悬挑式操作平台

6.4.1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

2、未经专项设计的临时设施上,不得设置悬挑式操作平台;

3、悬挑式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且其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要求。

6.4.2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5m,承载力需经设计验收。

315≤h<305

4h≥306

7.0.2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图7.0.2)。

a)侧立面图b)正立面图

图7.0.2通道口防护示意(单位:㎜)

1-密目网;2-竹笆或木板

7.0.3处于起重设备的起重机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顶部应搭设防护棚。

7.0.4操作平台内侧通道的上下方应设置阻挡物体坠落的隔离防护措施。

7.0.5防护棚的顶棚使用竹笆或胶合板搭设时,应采用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700mm;当使用木板时,可采用单层搭设,木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或可采用与木板等强度的其它材料搭设。防护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确定。

7.0.6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两层防护棚的间距不应小于700mm。

7.0.7防护棚的架体构造(图7.0.7)、搭设与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图7.0.7悬挑式防护棚(单位:㎜)

1-安全平网;2-不小于50㎜厚的木板;3-型钢(间距不大于1.5m)

7.0.8悬挑式防护棚悬挑杆的一端应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

7.0.9不得在防护棚棚顶堆放物料。

8建筑施工安全网

8.1 一般规定

8.1.1建筑施工安全网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网的材质、规格、要求及其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的规定;

2、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为10cm×10cm=100cm2面积上大于或等于2000目。

8.1.2当需采用平网进行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8.1.3施工现场在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前,应检查产品分类标记、产品合格证、网目数及网体重量,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8.2 搭设

8.2.1安全网搭设应牢固、严密,完整有效,易于拆卸。安全网的支撑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8.2.2密目式安全立网时搭设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450㎜。相邻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

8.2.3当立网用于龙门架、物料提升架及井架的封闭防护时,四周边绳应与支撑架贴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3kN,系绳应绑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750㎜。

8.2.4用于电梯井、钢结构和框架结构及构筑物封闭防护的平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网每个系结点上的边绳应与支撑架靠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7kN,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间距不得大于750㎜;

2、钢结构厂房和框架结构及构筑物在作业层下部应搭设平网,落地式支撑架应采用脚手钢管,悬挑式平网支撑架应采用直径不小于9.3mm的钢丝绳;

3、电梯井内平网网体与井壁的空隙不得大于25mm。安全网拉结应牢固。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1.1本规范所指的高处作业,应符合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3本规范只适用于生产制造型企业日常生产、维护、检修等工作,土方、基建、改造等应按照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1.4各企业应对高处出作业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高处作业前应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劳动防护用品。 1.6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装备、工具、仪表、设备设施,必须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1.7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后方可投入作业。 1.8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立即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9高处作业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先加以固定或拆除,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0雨、雪、浓雾、六级以上强风等额、恶劣天气应停止户外高处作业。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防冻、防雷等措施。 1.11应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2.临边与洞口作业 2.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2.2长期临边高处作业可在存在坠落可能的的一侧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挡板等固定式安全措施,其形式、强度满足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示范文本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确保我项目部承担的徐州中联水泥二期10000t/d水 泥熟料生产线B标段工程的施工安全,实现“杜绝重大伤 亡事故,消灭因工死亡事故,一般事故率达到0.5‰以 下”的安全目标。根据JGJ 80-1991《筑施工高处作业安 全技术 规范》内容,特编制本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 案。 一、基本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 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

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与防护(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与防 护(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与防护(标准版) 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事故预防的重点。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下面几项操作规范。 1、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要禁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要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除了要注意上面的操作规范外,还要

注意防护。 首先是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到1.2米的防护栏杆,栏杆外要挂网封闭。底部四周要铺18厘米高的档脚板,平台板为5厘米厚的木板。平台需要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厘米。 临边作业防护也不能忽视。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米时,此高处作业就为临边作业。这时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并挂网封闭。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存在从孔洞坠落的危险。根据孔洞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

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2)

XX大桥青岛端接线工程第二合同段 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XX项目经理部 XX年X月

目录 一、高空作业界定 (1) 二、基本规定 (1) 三、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3) 四、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4) 五、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5) 六、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的一般安全规定 (7) 七、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9)

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 一、高空作业界定 1、按《高处作业分级》(JGJ80-91)规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二、基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作业。 2、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及调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攀爬跑跳,冒险作业,不得在施工现场私自动火及燃烧杂物。。 4、上班前不得饮酒,不得带病上班,着装整齐灵便,不得打赤膊、赤脚。 5、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正确使用工器具;按照作业要求,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及以上悬涯及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向

下抛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6、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上下时必须走安全通道,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外用电梯上下。 7、所有作业人员上班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作业周围的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帮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8、所有作业人员在脚手架及操作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倒退猛越。禁止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禁止在操作平台上堆放任何物件,禁止将扣件及横杆放置在脚手架上面。 9、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0、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1、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2、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与防护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129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与防护标准版本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与防护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事故预防的重点。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下面几项操作规范。 1、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要禁

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要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除了要注意上面的操作规范外,还要注意防护。 首先是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到1.2米的防护栏杆,栏杆外要挂网封闭。底部四周要铺18厘米高的档脚板,平台板为5厘米厚的木板。平台需要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厘米。 临边作业防护也不能忽视。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

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版) 一、进行高空作业的各工种和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患有下列疾病,不宜从事高空作业: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贫血症、颠痫。 二、高处作业者必须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登高前严禁喝酒,并清除鞋底泥沙和油垢。 三、脚手板、脚手架、栈边、斜边、梯子、吊篮、挂板等高处作业设备,必须搭设稳固,材质优良,巡回检查使用情况。 四、高处作业的设备,不许有翘头板,空头板,断裂板,露头钉,朝天钉,空缺档,折断等缺陷,施工中的五口应设围栏及盖板,在五口处不得放置易落下的料具。 五、斜边,斜跳板及操作平台上除钉有或焊有防滑条或涂上防滑漆外,应及时清扫上面的泥沙和油垢。

六、必须使用梯子斜边登高,不准从模板或脚手架外攀登,不允许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七、传送工具和材料应用绳索系送,禁止抛掷,禁止从高处向下推掷料具。 八、脚手架和起重设备上空及附近空间,如有高压线,应按安全距离控制,脚手架上所有的电线与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以防止漏电。 九、六级强风和雨雪天及夜间,一般应停止高处作业,如需进行高处作业,则应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和防护

编号:SM-ZD-3253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和 防护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和防护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事故预防的重点之一。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一是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三是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四是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五是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六是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地点:王家岭选煤厂室内外所有高空作业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适用范围 1、凡离地面(楼板)1.5米以上进行操作,或有坠落危险倾向的作业即为高空作业。本高空作业检修措施适合选煤厂室内外所有高空作业。 二、通用规定: 1.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每年定期健康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高度近视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实习人员在没有专职师傅的带领下,不得单独高空作业。 3. 高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帽带,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不准穿塑料底鞋、拖鞋、塑料鞋以及带钉或易滑的各种鞋。 4.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坚固的构件上,不准拴在尖锐棱角和活动物件上。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当遇特殊情况并经作业风险评估认为不宜系安全带的高空作业,经厂领导核实后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采取严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5.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物件要堆放平稳,易滚易滑的物件要采取防坠落方法。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要使用吊绳,严禁抛掷工具、器材。

6. 用于高空作业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置于坚实的基础上并采取防滑规程。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物件。 8. 高空作业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9. 高空作业人员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行走,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其他高处休息。 10. 不得站在不牢固的构件上进行高空作业。 11. 室外高空作业要划出安全警示区,并悬挂“禁止通行”等警示牌,必要时要加设围栏或设专人看护,严禁行人和车辆通过。 12. 进行高空焊接、气割作业时,遵守《电气焊作业技术措施》,严禁焊把线缠绕在身体上固定,防止人体触电人体,发生意外坠落。 13. 室内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夜间禁止室外高空作业。 14. 3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要配备通讯工具。 15. 禁止在高压线下进行高空作业。 16.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上下两层间必须有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6、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 17. 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或遇大雾、暴雨等,禁止在室外进行高空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建筑高处作业是工程施工中存在危险源较多,风险较大的工序,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建筑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大约50%是由高处坠落所致或与高空作业有关,所以作好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及安全管理、安全监护工作极为重要。高处作业应结合工程特点,以及在建工程周边的环境,制定相应地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1、每个工程项目在开工时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做到预知危险源,防范于未然。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问题,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一般要求,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立网、安全平网等,也有各种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3、高处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项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着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坚持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的原则,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5、攀登和悬空作业(如架子工、结构安装工等)人员危险性都比较大,因而对此类人员应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培训及进行安全知识更新教育。 6、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7、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合格。凡精神不正常、高血压、心脏衰弱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新工人,必须先进行安全规程的学习,在他们全部熟悉规程后,才能登高作业。 3.大风(六级以上)、雷雨、严寒、浓雾时,暂停所有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下至地面避雷。 4.操作台上的材料,必须平均堆放,每班下班前,应清扫一遍,不用的工具和材料,用吊笼运到地面。 5.竖井架的缆风绳应拉在可靠的地方,并经常检查。缆风绳在拉紧或松开时,须对称同时进行。 6.接高井架时,应先检查以前的安装是否牢固。本班内所安装井架,不得遗留尚未紧固好的构件。 7.高空作业时,应预防附近烟囱所排出的含有煤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侵害,避免中毒。 8.防雷接地装置经常检查柔性连结器有无松动,若发生松弛时,应立即拉紧,以保持竖井架的垂直。 9.登高爬梯应有安全防护罩。 10.高空平台应满铺木板,四周有栏杆和踢脚板。木板不应使用有腐朽、变质、虫蛀、裂纹、扭曲、大节疤的木材。 11.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向下吊运物品时,其物品必须系牢,有专人负责指挥,下面设围栏警戒区。

12.遇有雷电、暴雨、严寒、浓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情况时,不得从事高空或露天作业。 13.夜间有人操作的活动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 14.夜间施工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1、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灵便,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6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5、暴雨台风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6、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施工层的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7、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加强通风降温措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和防护示范文本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和防护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和防护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 击是事故预防的重点之一。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 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 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 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 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高处作业必 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一是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 护意识;二是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三 是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四是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 空、滑倒、失稳;五是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

防护措施;六是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一是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二是遇到大雾、大雨和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三是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自1992-8-1 起执行 --- 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主 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 自1992 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 由 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 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 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二、严禁恐高症者、禁忌病症者进入高空现场。 三、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高空作业者必须戴紧安全帽,挂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扎紧带好劳动工具。 五、严禁酒后和带病作业。 六、工前对机具进行试用转,保证机具性能良好。 七、严禁工作期间取笑、打闹、影响工作注意力。 八、施工用电缆路必须保证绝对高度绝缘。 九、架设上下安全梯架、通道,并保证牢固、稳定、安全性。 十、梯架、通道、支撑架体严禁堆放材料杂物,确保梯架通道顺畅。 十一、必要时必须张挂安全网。 十二、严禁利用起吊设备、升降设施运送上下人员。 十三、起吊构件、料具要捆、锁、扣紧固牢靠,设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信号。紧密配合。 十四、起重物下严禁站人和人员通过。 十五、高架使用物资、料具必须放置有序、稳定牢固,以防掉落。 十六、在必要时空架构造物施工应设置防护栏杆。

十七、水面高空作业必须配备救生衣、救生圈和水上船只,并设专人监护。 十八、高架构造物应设避雷装置。 十九、高空作业不得随手抛落物品,以防伤人。 二十、配合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要求必须坚决服从、认真执行。 二十一、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面。 (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1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2)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高空落物 一、高空落物原因分析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常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常识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业发生率最高的事故类型,排在建筑业“五大伤害” 之首,约占各类事故总数的50﹪,目前执行的行业标准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一、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与分级: 高处作业又称登高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 1、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5米时(坠落半径2m)。 2、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15米时(坠落半径3m)。 3、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时(坠落半径4m)。 4、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大于30米时(坠落半径5m)。 二、高处作业的一般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前应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 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做到高挂低用。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中。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 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须定期体检。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消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雨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隐患应立即整改。 5、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落实监护人,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6、高处作业的施工及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排除。 三、临边作业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 0.8m时,此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①、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 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无外脚手的楼层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③、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 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④、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安全门,接 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应在防护栏杆外侧用标准密目式安全网等作全 封闭处理。 2、防护栏杆的搭设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1.2m,下杆 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考试题库单选50道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 1、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 C ),并应配备相应防护用品, A、安全教育 B、安全培训 C、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D、安全交底 2、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应与水平面成75°角,踏步不得缺失,其间距宜为( B )mm. A、200 B、300 C、400 D、500 3、当遇有(C)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当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修合格后再使用。 A、4级以上 B、5级以上 C、6级以上 D、7级以上 / 4、坠落高度基准面(B )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A、1m及以上 B、2m及以上 C、3m及以上 D、4m及以上 5、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 C ),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A、1.0m B、1.2m C、1.5m D、1.8m 6、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同时井道内应每隔(B )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A、5m B、10m C、15m D、20m 7、边长不大于500mm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 B )kN/㎡的荷载。 A、1.0 B、1.1 C、1.2 D、1.3 ! 8、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 C )m,下杆应在上杆和

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 A、1.0 B、1.1 C、1.2 D、1.3 9、落地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 C )㎡,高度不应超过()m,高宽比不应大于2.5:1 A、8、10 B、9、12 C、10、15 D、11、16 10、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 D )m,高宽比不应大于() A、5,1:1 B、15,2:1 C、15,2:1 D、5,3:1 承载力需经设计验收。m,)D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11.A、2 B、3 C、4 D、5 ! 12、采用斜拉方式的悬挑式操作平台应在平台两边各设置前后(B)斜拉钢丝绳,每一道均应作单独受力计算和设置。 A.一道 B.二道C、三道D、四道 13、防护棚的项棚使用竹笆或胶合板搭设时,应采用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 C )mm。 A、500 B、600 C、700 D、800 14、使用固定式直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宜为(C),且不超过()。 A、3m,5m B、5m,8m C、5m,10m D10m,15m 15.栏杆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的最小( B )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和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A、0.5kN B、1kN C、1.5kN D、2kN & 16、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C )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多笼井架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 A、1.2 B、1.5 C、1.8 D、2.0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青岛海湾大桥青岛端接线工程第二合同段 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大桥青岛端接线工程 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九年十二月

目录 一、高空作业界定 (1) 二、基本规定 (1) 三、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3) 四、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4) 五、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5) 六、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的一般安全规定 (7) 七、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9)

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 一、高空作业界定 1、按《高处作业分级》(JGJ80-91)规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二、基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作业。 2、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及调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攀爬跑跳,冒险作业,不得在施工现场私自动火及燃烧杂物。。 4、上班前不得饮酒,不得带病上班,着装整齐灵便,不得打赤膊、赤脚。 5、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正确使用工器具;按照作业要求,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及以上悬涯及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向 - 1 -

下抛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6、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上下时必须走安全通道,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外用电梯上下。 7、所有作业人员上班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作业周围的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帮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8、所有作业人员在脚手架及操作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倒退猛越。禁止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禁止在操作平台上堆放任何物件,禁止将扣件及横杆放置在脚手架上面。 9、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0、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1、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2、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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