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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

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
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

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与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AA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软科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科学是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的交叉和综合学科。软科学研究是指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的研究活动,其目的是为各级领导机关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咨询。

第三条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政策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评价与预测,科技统计分析,重大技术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等。

第四条软科学研究计划是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第五条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有关单位协助省科技行政部门监督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软科学研究计划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择优支持的原则。根据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动设计的比例,加大研究资助力度,加强研究基地建设,加快研究人才培养。

第七条建立省软科学研究专家咨询组,为研究和制订软科学发展规划、编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确定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等提供咨询,并参与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招标和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请

第八条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发布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确定研究重点和申报要求。

第九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括重点和一般项目。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联合申报,合作研究。对围绕中心工作,直接服务决策,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学价值,研究成果应用潜力大,能转化为工作举措、政策措施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

(二)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三)具备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其它单位。

第十一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要申请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主要申请人应熟悉省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

(二)项目主要申请人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

(三)项目主要申请人没有科研诚信的不良记录。

第十二条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全省或区域、行业中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问题;

(三)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以及较好的经济与社会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四)研究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方法科学合理;

(五)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十三条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制度,填写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三章立项管理

第十四条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软科学研究单位申报的项目,其立项程序按照《AA 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加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主动设计。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求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课题的基础上,主动设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动设计项目实行书面评审与专家答辩相结合的立项制度,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对研究有较好基础的,可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实行定向委托。公开招标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照科技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专家的评审内容包括:

(一)研究内容的完整性;

(二)研究方案的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

(三)研究能力的适应性,研究力量投入的合理性、可行性;

(四)提供成果的适用性;

(五)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六)研究计划、进度安排的合适性;

(七)研究人员的诚信度。

第十七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计划任务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任务书规定的内容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管。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经批准,承担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原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报请省科技行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条项目因故无法按计划任务书规定时间完成,必须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请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报省科技行政部门核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需变更任务书内容的,须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报经省科技行政部门同意。对无故不履行任务书,擅自中止研究,且不接受管理部门告诫的项目负责人,其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全额退回国库,省科技行政部门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申请。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经费实行无偿资助,一次性审定核拨。鼓励项目承担单位配套支持项目研究。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对经费使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一般包括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信息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劳务费:是指按照《AA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允许列支的费用;

(二)差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四)信息资料费:是指项目研究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业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版权申请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打印、复印、印刷、制版、照相、文献检索入网费及书籍购买等各项费用可在该项预算中列支;

(五)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费:是指主要用于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仪器设备、房屋、水、电、气等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支出。申请资助的管理费不得超过申请项目资助总额的8%;

(七)其它费用: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二十五条多单位联合承担的研究项目,项目经费原则上拨给项目主持单位。项目主持单位需向参与单位分拨经费的,应在任务书中明载,经省科技行政部门核准后办理分拨手续。

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软科学研究计划要求结合成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实践、面向决策开展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研究。 一、支持方向及额度 (一)重点项目 支持方向为对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研究项目。 1.成都西部科技中心建设研究 2.成都五大主体功能区建设科技创新关键问题研究 3.成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关键问题研究 4.成都构建高端高质高新产业生态圈关键问题研究 5.成都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圈研究 6.成都培育发展新经济研究 7.成都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研究 8.成都发展环高校知识经济圈研究 9.成都校院地协同创新路径及政策调适研究 10.成都人才政策比较研究 11.成都开放创新路径研究 12.成都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研究 13.成都创新创业孵化培育体系研究 14.成都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向及重点研究

15.成都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研究 16.成都县域创新创业研究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按择优原则给予立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个。 (二)一般项目 围绕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成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有关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创新、司法保障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研究,题目自选。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一般项目按择优原则给予立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个。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蓉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企业、事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在项目申报时组建相应的项目研究课题组。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1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在项目研究的全过程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支持课题组开放式创新,鼓励课题组成员跨单位、跨学科合作研究。

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密级: 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 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2011版)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性质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依托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课题责任人 手机电子邮件 帐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课题任务书系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所组织的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而设计。 二、本课题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正式审定后,即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于合同的正副文本之中。要求同时通过网络递交电子文本一份。课题责任人必须确保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三、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核准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6 。 四、本课题任务书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五、本课题任务书填写时,要求各项内容实事求是,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本课题任务书填写后,按隶属关系审批上报。 六、本课题密级由课题责任人和课题依托单位提出建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业务处室认定。 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 ) 01 集成电路设计专项06 技术标准专项11 人才培养计划 02 中药现代化专项07 世博科技专项12 国际及台港澳合作计划 03 纳米技术专项08 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13 国内合作计划 04 光技术专项09 科技攻关计划14 环境条件计划 05 专利二次开发专项10 基础性研究计划15 软科学研究 16 其他

一、项目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总体思路, 包括:1、本项目国内外研究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研究成果综述;2、研究的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 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渝科委发[2008]1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1.30 【实施日期】2008.0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通知 (渝科委发〔2008〕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软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软科学研究服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和能力,结合软科学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委对《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二〇〇八年元月三十日

附件: 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软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软科学研究服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科学研究是以实现我市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以推动科技、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进行跨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 第三条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是:事关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等。 软科学研究计划不支持纯技术性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第四条软科学研究计划是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决策部门决策服务的专项科技计划,是全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软科学申请书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申请书 (一般项目) 项目编号:(系统自动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负责人: 申报单位: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系统自动填写)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填表说明 1、填写申请书以前,请先查阅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有关项目申报要求和当年申报通知,确认是否具备所要申报项目类别的资格。申请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字迹工整易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按照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的有关规定,申请书将由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而且您的申请书可能通过网络提交并由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如获得立项,有关信息将在山东省科技厅网站上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因此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不得涉及有知识产权争议的内容。需要有保密的内容或者其他特殊说明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供书面声明。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负责。 3、本申请书只能通过Office Word 2003及以上版本软件进行编辑。请在黄色框内填写信息,其他位置不可填写,统一使用五号字。项目编号不需要填写。所有选项类型信息应当填写其相应的编号,填写内容不得包含汉字、符号、空格。申报日期格式为yyyy-mm-dd。 4、一般项目类别:A.资助经费项目 B.自筹经费项目 5、单位名称和部门名称要填写全称。通讯地址应详细填写,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 6、主管部门是指项目申报单位所隶属的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和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体名单请查阅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所列主管部门信息。 7、项目组成员须征求本人意见,如实填写。若项目立项,填写立项任务书时,前五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改。 8、申请书为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交通运输部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部软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软科学项目)管理,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10〕33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软科学项目是指纳入交通运输部科技计划,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管理现代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知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跨学科、多层次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软科学项目由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验收(评审)、成果管理等。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四条软科学项目的提出和立项应围绕交通运输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主要包括交通发展理论、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政策与法规、公共管理与体制机制、技术经济分析等方面。 第五条申报单位应于每年5月30日前向部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下一年度软科学项目建议书(样式见附件1)。 第六条部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费预算等进行评议,对是否立项提出结论性意见。 第七条部科技主管部门对经专家评审的项目进行审核,提出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及其经费预算建议。 第八条部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软科学项目研究大纲(样式见附件

2)评审,采取比选委托、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同一年度每位负责人承担的软科学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第九条确定软科学项目承担单位后,部科技主管部门(甲方)与承担单位(乙方)签订项目任务书(合同)(样式见附件3)。 第十条软科学项目签订任务书(合同)后,列入部年度科技计划。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承担单位,特别是负责人应加强对软科学项目研究的管理,确保项目研究人员的充分投入和合理配备,确保研究经费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确保软科学项目研究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软科学项目研究应严格按照任务书(合同)确定的时间进度开展,实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须于当年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按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格式要求向部科技主管部门上报《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第十三条软科学项目实行项目中期检查和中间咨询制度。承担单位须在研究过程中召开专家咨询会,形成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处理表(样式见附件4),并于申请验收时作为验收材料提交。部科技主管部门通过抽查和审查等形式,对项目的执行情况、阶段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中期检查。 第十四条需对软科学项目的考核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完成时间等事项作调整或变更的,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报部科技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任务书(合同)内容。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海洋医用食品)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合作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申报日期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年制

声明 作为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我郑重声明: 、本单位所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数据真实、资料可靠,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没有重复申请。 、本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如因虚假陈述、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或与其它第三方的约定导致的法律纠纷,本单位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接受管理机构暂停或终止项目申报、立项或实施等处理决定,项目已拨财政资金愿按要求渠道退回。 、本单位愿意提供有关本项目的技术路线、技术解决方案等,同意管理机构委托专家进行评标、答辩和现场考察。 单位法人(签字): 日期:

海洋医用食品项目申报书提纲 一、项目简介 介绍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成果来源、创新点、知识产权、获奖等情况,项目实施所处阶段,下一步主要研发内容与目标、投资估算等。 二、项目的意义与必要性 项目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目标产品处于产业链重要环节的阐述,对提升我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培育新兴海洋产业,促进海洋产业向更高端迈进的重要作用等。 三、现有工作基础与优势 .国内外现有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现状及预期分析。 .项目申请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研究基础。 四、项目目标、任务分解与考核指标 .项目实施的整体策划,详细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点。 .主要技术指标及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技术考核指标及其水平,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产品的竞争分析等)。 .主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任务需求分析(如技术应用产业化前景,为海洋医用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打造我省先发优势的重要作用等)。 .预期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人才和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其它应考核的指标 五、经费预算 .项目总投资预算方案、各项任务经费分配及分年度经费需求 .资金筹措方案及配套资金落实措施 .资金来源单位:万元

(完整word版)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部

附件: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 第三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的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三类。重大项目是根据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需求,由科技部综合各部门、地方和专家建议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任务;面上项目是指各申报单位提出,经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立项的研究任务;出版项目是指各申报单位提出,经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资助出版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四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照管理规范、职责明确、公开公正、简明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职能

第五条科技部负责编制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务院各部门归口管理本部门的软科学研究工作,并协助科技部组织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实施。 各级地方科技厅(委、局)归口管理本地区的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编制本地区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并协助科技部组织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实施。 第七条科技部负责对各部门、各地区的软科学研究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与协调,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软科学研究。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八条科技部负责编制和发布《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确定年度研究重点和申报要求。 第九条国务院各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根据《项目指南》要求,组织本部门和本地区的申报工作。 第十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按规定程序确定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单位。项目责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自然人作

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07-10-18 成科字〔2004〕68号 为加强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实现软科学研究的规范化、制度化,使软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成都市 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 主化,特制定本办法。 软科学研究的范围 第一条软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数学和哲学的交叉与综合。软科学研究是服务于决策、组织和管理,以促进科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领导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的一种 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活动。 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是: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

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 纯技术性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纯社会科学理论、日常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办法与制度等不属于软科学研究范畴。 第二条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如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社会持续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行业技术政策,加速科技进步、促进改革与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与科技密切相关的重大课题研究。 第三条成都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编制,以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加速全市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以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为目的,突出重点、立足应用,择优支持有应用前景、影响面广、综合集成度高、具有超前性、对决策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

第四条市科技局负责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计划管理和申报项目的审核工作,具体承办处室是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第五条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政府机关,个人或非法人机构不能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软科学研究范围选题,填写《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申报书》,经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市)县科技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市级部门、区(市)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及其他组织自带资金、自行研究的软科学项目,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请立项。如研究成果对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具有辅助作用,可望在应用后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市科技局予以立项并在研究完成后组织评审、给予科技成果申报奖励。 第六条每年6月底为申报当年市软科学项目的截止时间。 第七条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软科学项目研究任务的承担单位,下一年度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

制表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2]163号 科 技 成 果 登 记 表 (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 成果名称: 第一完成单位: (盖章) 研究起始日期: □□□□年□□月 研究终止日期:□□□□年□□月 推荐单位: 批准登记单位: 批准登记号: □□□□□□□□□□□□ 批准登记日期: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二年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办法登记。

封面填写说明 基础理论成果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其目的是揭示观察到的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而不以任何特定的实际应用为目的,其中包括基础理论类图书。 软科学成果是指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所取得的为解决各种复杂自然现象和社会问题的方案。它包括发展战略、规划、预测、项目评价、可行性论证、对策分析管理方案和理论方法等。 1.成果名称:课题在批准立项时的名称,根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也可按照鉴定(评价)报告上的名称填写。 2.第一完成单位:排序位列第一位的成果完成单位。 3.研究起始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立项日期相同,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4.研究终止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完成研究的时间,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5.推荐单位:将该项成果推荐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的单位。 6.批准登记单位:地方、部门科技成果管理机构。 7.批准登记号:按如下格式填写:XXX(地方、部门代码,三位)+XXXX(年份,四位)+R;J(软科学R;基础理论J,1位)+XXXX(流水号,四位),共12位。

河北省软科学项目验收流程

河北省软科学项目验收流程 一、索取验收编号 1、由项目主持人组织结项材料(一式2份),并提出验收申请; 提出函审专家名单,5人,正高职,不得为本单位人员,同一单位不得超过2人。 2、到社科处进行初审,并在验收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到教育厅科技处(8楼)加盖验收申请表上归口管理部门公章; 4、到科技厅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厅办公楼一层东头,进出口在楼外东头)加盖公章,并索取验收按排和验收编号。 二、上传验收证书 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填报系统”填写验收证书,检查无误后导出数据(为一个压缩文件包),并上传到“科技厅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科技厅网站——左上角“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申请人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均为zsl123。 三、组织纸质验收材料 将全套验收材料装订成2份(科技厅及我校各留存一份),再根据参研人数打印相等数量的纸质验收证书,保证参研人员人手一本。 验收材料的内容及排序:

1、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安排; 2、项目任务合同和项目申请书; 3、项目验收证书(函审表5份) 4、项目工作报告; 5、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 6、研究报告摘要一(不少于5000字) 7、研究报告摘要二(不多于1000字) 8、调查报告; 9、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10、一篇以上在中文核算期刊发表的论文或河北日报发表的文 章(发表的文章刊登时要注明河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否 则不予认可) 11、出版的专著(可不附) 同时报送5、6、7三项的电子版 四、办理验收手续,即验收证书加盖公章 1、加盖单位公章(验收证书封面、主要参加人员、主持验收单位三处); 2、到教育厅科技处加盖归口管理部门公章 3、到科技厅服务中心办理最后验收手续,并加盖科技项目验收专用公章 4、验收材料交社科处留存1份,以备科研档案的整理。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doc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驻验字[ ]第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验收形式: 组织验收单位: 申请验收日期: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制

填报说明 1、需要验收的项目在申请验收时均要填写《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验收项目包括各级财政经费支持项目、申请成果鉴定项目、需要结题的其它计划项目等。 2、《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中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文字精炼,数据准确。 3、“项目概况”中的内容选择序号填入前面空格中。“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指项批准立项时确立的内容和指标。 4、“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实施方案、投入经费、研究开发结果、推广应用前景、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在填写时如表格不够可增加附页或准备单行材料。 5、“专家验收意见”指参与项目验收专家对项目实施科学性、合理性、完成情况、技术水平、推广前景、综合效益的评价。 6、《验收证书》中未列但需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相关技术文献、证明材料等应作为附件一同上报,规格统一使用A4纸,打印文字采用4号宋体字。 7、所有验收材料需装订成册,科技局存档一套,验收会及完成者所需材料根据情况确定。 验收程序 1、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统一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2、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要求准备验收材料报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3、市科技局对验收材料初审后,组织专家验收会直接验收或委托有关单位主持验收。 4、验收会程序:(1)成立专家验收委员会;(2)承担单位汇报项目实施情况;(3)专家对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咨询、评议;(4)形成专家验收意见;(5)专家签名。 5、市科技局对验收会结果进行审定后,确定项目是否通过验收,并在验收证书上签属意见,加盖科技计划专用章。

山东省一流学科科研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山东省一流学科科研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一、立项国家“两金”重大项目 培育目标:至2020年底,申报并获批国家“两金”重大项目,支撑一流学科建设。(应用经济学学科培育数2;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培育数1)申报条件:(1)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经历;(2)有较为丰富、集中的前期研究积累;(3)申报人应有正高级职称;(4)有“两金”重点项目研究基础者优先。 二、立项国家“两金”重点项目 建设目标:至2020年底,申报并获批国家“两金”重点项目, 支撑一流学科建设。(应用经济学学科培育数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培育数2)申报条件:(1)有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经历;(2)有较为丰富、集中的前期研究积累;(3)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4)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经历者优先。 三、立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建设目标:至2020年底,培育期内申报并获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支撑一流学科建设。(应用经济学学科培育数2)申报条件:(1)有主持教育部以上经历;(2)有较为丰富、集中的前期研究积累;(3)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4)有主持国家级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经历者优先。 四、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建设目标:至2020年底,成功申报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支撑一流学科建设。(应用经济学学科培育数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培育数1) 申报条件:(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2)申报人应有基本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的预备申报成果;(3)预备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着、专题论文集、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0-60万。(4)具有发表A类论文或出版着作经历者优先。 五、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建设目标:在2018年的第八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中获得较好的奖项,支撑一流学科建设。(应用经济学学科一等奖培育数1,二等奖培育数6;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二等奖培育数1)申报条件:(1)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2)申报人具有高级职称者优先。 六、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建设目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每年评选一次,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至2020年底,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项,支撑一流学科建设。(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二等奖培育数5) 申报条件:(1)申报人已有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各类奖项申报条件的前期成果;(2)具有高级职称者优先。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暂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 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知发[2008]8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8.08.11 【实施日期】2008.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知发〔2008〕82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促进软科学研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制定了《江苏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以下简称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实现软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全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科学研究计划旨在立足省情,围绕江苏省知识产权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探索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内在规律,研究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和工作决策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意见,促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与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软科学研究计划应围绕知识产权战略与规划研究、政策与理论研究、管理与制度研究、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及知识产权专题调查与对策研究等方面开展,重点支持对我省知识产权事业以及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重大项目研究。 第四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部门为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称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编制软科学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软科学项目验收的规范性说明

软科学项目验收的规范性说明 一、软科学项目验收申请提请时间 软科学项目按照软科学任务书约定时间到期后,需在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将安排参加集中验收,或直接终止合同,收回经费。对于申请项目延期结题的,需在任务书约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超过约定时间后,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二、软科学项目验收结题流程规范 软科学项目验收结题采取先申请后验收再结题的操作流程。具体地,先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下简称项目验收申请书),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结题材料一并递交到省科技厅软科学管理部门;经省科技厅软科学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项目负责人凭签字盖章的《项目验收申请书》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出具专家意见;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依据专家意见,填写项目验收公示;若验收公示通过,项目负责人可打印《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下简称项目验收证书),填写证书号,到省科技厅计划财务管理部门盖章结题。流程图见附件一。 三、软科学项目验收与结题所需提交材料

软科学项目在申请验收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1. 项目验收申请书 2.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立项时签订的任务书) 3. 项目研究报告 4. 项目成果要报 5.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6. 项目经费财务决算报告 7. 与项目相关的成果(论文、专著、采纳证明、领导批示、内参、媒体报道、社会效益证明、平台建设证明、数据库、专利、规划、标准、法律法规等) 在验收完毕、公示结束后,递交最终结题材料时,需递交上述1-7项材料的最终版本(电子版+纸质版),以及项目验收证书。 四、软科学项目验收所提交材料的要求 1. 项目验收申请书 项目验收申请书需填写完整。其中项目简介需说明项目完成的主要研究内容,在国内外同领域研究中所处的水平或所具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合同规定的主要内容完成情况一栏,需说明任务书所约定成果形式及其数量和质量,以及实际提供成果形式及其数量和质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需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具体审核意见并盖章。单位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8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事关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前瞻性对策分析和实证研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科技治理现代化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撑。 第三条省科技厅是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及组织实施的主体,直接组织或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监督、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各市科技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及省科技厅确定的其他单位是项目的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实施项目。 第四条项目一般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需要,可调整项目类别设置。 重大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宏观研究、战略规划等全局性和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某一行业、领域或区域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开展研究。 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当年项目指南自主开展研究。 第五条项目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立项。对有重大或紧急任务需求、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方式立项。 第六条项目补助资金从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列支,综合运用无偿资助、验收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鼓励引导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出资设立联合研究项目,加大软科学研究投入。

北京市科委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委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京科软发[2002]697号 2002-11-08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科委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实现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是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组成部分,是针对科技计划项目中软科学项目的专项管理办法,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原则框架下制定的。 第三条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主要包括立项、实施、检查、结题和成果应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软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数学和哲学的交叉与综合。软科学研究是以推动实施首都经济发展战略,解决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各级领导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方法和手段,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进行的一种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活动。软科学研究的范围包括: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研究等。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软科学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市科委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是软科学处。软科学处负责编制全委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和进行管理。 第六条市科委各专业处室根据本处室工作需要,开展相应的软科学研究,负责本处室软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各处室确立软科学研究项目,需将相关材料提交软科学处备案,由软科学处进行总体协调,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提高我委软科学研究的水平和效益。 第七条为保证软科学研究计划能适应首都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及各级各类决策和管理部门的需要,由软科学处负责组织成立北京市软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委员会,作为软科学研究工作的智囊机构,指导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编制和软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 软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委员会人选采取由有关部门推荐和软科学研究管理部门直接 选聘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每届委员的聘期、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由软科学研究管理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专利战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和 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知办函办字[2017]113号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7.03.06 【实施日期】2017.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的通 知 (国知办函办字〔2017〕113号)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办公厅(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的申报和立项评审,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工作管

理办法》《专利战略推进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17年度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进行。 二、为了保证项目申报工作质量,各地方各部门要进行初评,并按课题质量排序。每个地方部门限申报3项软科学研究项目和3项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优先考虑高校和科研院所与政府部门合作申报的项目。 三、请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件、纸件报送至联系人。项目申请书请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https://www.sodocs.net/doc/c88844658.html,。 四、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就拟申报项目做好已有研究成果的检索,并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申请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附件3 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 申请书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部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部

附件: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 第三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的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三类。重大项目是根据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需求,由科技部综合各部门、地方和专家建议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任务;面上项目是指各申报单位提出,经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立项的研究任务;出版项目是指各申报单位提出,经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资助出版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四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照管理规范、职责明确、公开公正、简明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职能

为责任人的项目必须有一个依托单位;法人责任人是当然的项目依托单位,必须指定项目组长,并由项目责任人与部门或地方软科学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和科技部签订合同,明确项目组长的权利与义务。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的合作研究,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单位。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单位通过子合同形式明确与协作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根据经费预算评估结果进行资助;出版项目采取定额补偿的方式进行资助。 第十二条科技部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包括形式审查、选题评审和学术评价、经费评估等环节。 形式审查是指对项目申报书的完整性以及申请单位与个人的信用进行审查。 选题评审是根据《项目指南》对申报项目选题的针对性、战略性和前瞻性进行评审。 学术评价是指对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项目申报单位和申请人的研究能力、研究基础等进行评审。

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软科学项目)管理,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符合软科学研究规律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软科学研究水平和决策服务能力,促进软科学项目管理公平、科学、高效,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科学项目主要运用决策理论、系统方法和现代技术,研究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突出战略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实地调查、实证案例和统计分析,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为决策部门科技改革创新、战略规划、政策选择、组织管理、论证评估等提供科学依据、对策建议和咨询服务。 第三条软科学项目主要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智库项目和试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根据全省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需求,由省科技厅在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研究方向和内容的项目。面上项目是指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涉及科技创新的重要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研究方向,自主提出研究内容的项目。智库项目是指具有稳定研究方向、人才结构合理、较

强研究实力的科技创新智库承担的项目。试点项目是指重点开展科技政策实证研究、先行先试,能够形成相关制度、案例示范的项目。 第四条软科学项目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监督管理及科研诚信管理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五条省科技厅根据全省创新发展重要部署,征集科技创新决策服务需求,编制河北省省级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确定年度支持重点和研究方向,向社会公开发布。软科学项目申报不受论文、职称、学历、奖项限制,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要求及申报程序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执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软科学项目。 软科学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第六条软科学项目立项程序包括项目初审、网络(会议)评审、综合复审、省科技厅审定、立项公示、计划下达等环节。省科技厅分类制定项目初审、网络(会议)评审、综合复审标准。 项目初审采取形式审查、信息辅助核查等方式,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 根据项目类别分别采用网络评审或会议评审。重点评价项目选题的重要性或必要性,研究的可行性、创新性,预期成果的应用价值等。

【管理制度)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制度)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成均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07-10-18 成科字〔2004〕68号 为加强成均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实现软科学研究的规范化、制度化,使软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成均市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办法。 软科学研究的范围 第壹条软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数学和哲学的交叉和综合。软科学研究是服务于决策、组织和管理,以促进科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领导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的壹种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活动。 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是: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

纯技术性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纯社会科学理论、日常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办法和制度等不属于软科学研究范畴。 第二条成均市软科学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如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社会持续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行业技术政策,加速科技进步、促进改革和发展、统筹城乡壹体化发展等方面和科技密切关联的重大课题研究。 第三条成均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编制,以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加速全市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以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为目的,突出重点、立足应用,择优支持有应用前景、影响面广、综合集成度高、具有超前性、对决策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 第四条市科技局负责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计划管理和申报项目的审核工作,具体承办处室是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处。 第五条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政府机关,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要求及程序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要求及程序 根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必须在两个月内通过归口管理部门向科技部提出结题书面申请,并按合同规定提交研究报告、出版物等研究成果。科技部按《合同书》验收结题。” 国家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部门为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委托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研组织管理办公室(简称战略院科研办)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开展。 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2份) 1、结题验收申请表(表格可在科技部网站下载); 2、《软科学要报》成果; 3、主报告; 4、支持决策的情况报告及证明; 5、有关调研报告; 6、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注明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及项目编号); 7、课题经费支出结算表(要求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公章); 8、结题验收证书(一式五份,表格可在科技部网站下载)。 二、形式审查 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国家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安排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可推荐验收专家1―3人,课题组人员的所在单位人员及课题顾问回避;专家须具有高级职称,行政部门领导限一人;组织部门将视情况从中选择1―2人;同时可建议不宜参加验收的专家3―5人,并注明原因。 三、结题验收 验收专家组根据《任务书》对课题进行验收,主要评价是否达到《任务书》中的指标要求及支持决策的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并提出是否可以结题的建议。 四、发放证书 专家验收完毕后,由主持验收单位审查结题验收材料后报送国家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部门;经国家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发放通过结题验收的结题验收证书。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doc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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