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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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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分析

(一)市场失灵是证券监管的直接原因

1、证券市场的公共产品性

一个稳定、公平和有效的证券体系带来的利益对整个社会经济而言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特性,它无法排除某一部分人享有此利益,而且增加一个人享用这种利益也不影响其生产成本。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搭便车”现象,即人们乐于享受公共产品带来的好处,但缺乏有效的激励为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维护作出贡献。在证券市场上,一方面,所有拥有企业股票的投资者都是企业的股东,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对企业经营的监督就成了股东之间的公共产品。于是,“搭便车”的行为成为小股东共享企业利益的方式,个别大股东对企业监督成本独自负担。1另一方方面,证券经营机构中介的监督,同样也属于公共产品,于是中小股东由于自身实力有限,无法获取高效的交易信息,便跟随机构投资者获取信息。而大股东为追寻自身最大利益,通过特殊方式独占信息,从而摆脱中小投资者的追随,他们之间产生的矛盾与问题使市场机制产生停滞不前的状况,配置资源的作用受到很到影响。

2、证券市场的垄断性竞争。证券市场从设立之初就存在着行业壁垒。从第一家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再到20世纪金融全面监管时期,再到后来的金融放松管制时期,进入证券市场的都是有相当实力的经济体,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大型跨国公司等,对证券市场主体的准入限制相当严格。在此种情形下,当几个经济体要保持其独占地位,对市场和价格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时,必然会产生共谋商定垄断价格,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破坏了市场根据经济规律配置资源的功能,损害了其他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垄断对整个经济的破坏性影响是非常严重的。2

3、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

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是投资者作出合理、正确判断的前提和根据。由于前述证券市场的特征,交易主体在获取信息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对称。这表现为信息数量的不完全、信息质量的不等同以及信息传播的不充分,如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之间,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等都会导致信息的不对称,由此产生不正当的竞争,垄断主体控制支配证券市场的运行。

(二)证券市场本身的高风险性需要证券监管

证券市场不稳定性不但会引起投资者的利益波动,更会导致经济波动影响社会稳定。其高风险性表现在:

1、证券行业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高收益吸引众多的投资者,不可避免的产生投机行为。这主要体现在交易主体的道德风险,即证券发行人与证券投资者之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存在的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大股东利用市场信息的优势进行投机的可能性更大。系统性风险,即证券价格的涨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同真实的经济发展状况之间呈现矛盾的运动关系,是证券市场特有的内生的不稳定性。经营机构的经营风险方面,证券商本身也存在巨大的经营风险。过度的投机易造成证券市场的扭曲,出现价格信号失真,信息失灵,抑制资源的有效配置。

2、证券市场容易被少数机构投资者操控,如前所述证券市场本身的特征,不难看出证券市场被少数人操控的可能性,少数人利用预先获得的信息进行操纵市场的行为或者内幕交易,从中牟取不合法利益,更

加大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和风险。同时,证券市场不同于传统市场的实物化,其虚拟化更加大了本身的风险。巨大的交易规模和资金流动,迅速完成的交易速度本身就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因此,证券市场的自身特性亟需监管措施来规范证券市场的运行。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政府规制证券监管的限度难以确定,监管战略往往带有行政色彩。3发达国家对证券监管的政府规制处于市场的有效监督与控制之下,能保持一个很好的限度。我国的证券市场属于“国家培育”型的市场,缺乏成熟的市场力量,市场调配资源的功能尚不能完全发挥,政府监管与市场规制界限模糊不清,往往导致监管超过必要限度,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另外,处于在国际化的资本市场中维护自身主权的考虑,便将通常的政府主导带到证券市场的规制中来,给政府干预一定的合理性,过度的依赖行政手段调控证券市场,当交易价格高于市场价时,通过颁布法规限制资本的入市;当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时,政府往往主动地托市,使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行政化色彩浓厚,难以形成稳健的、抗风险能力强的证券市场。

2、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法律制度制定的层次效力低,实际操作不规范。近年来,我国的证券法律体系日渐完善,已形成以《证券法》为主的包括相关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等层次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关于证券市场的立法起步较晚,法律条文规范不够完善,影响了监管的力度。该法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不规范的地方,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操作性差。大量的条文只是制止性条款和审批程序的规定,无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实施规定,使得在追究法律责任时难于具体操作,影响了监管的力度。另外,《证券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中,过分强调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条款的规定微乎其微。这种忽略证券投资交易关系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对私权侵害救济规定的不完备,将导致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较轻,使监管力度呈现弱效化。4

3、证券市场的监管过度依赖政府,自律性监管薄弱。证券市场的自律监管是我国证券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我国目前的自律监管体系主要由三方面组成,即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和各种证券参与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逐步得到重视,但整体而言,自律管理机制和职能没有真正到位。5如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该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而据统计加入协会的证券公司仅120余家,自律约束机制无法实现。在主体资格上,自律管理组织缺乏独立性,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低,服从于证监会的领导。自律监管和政府监管的职责分工和监管机制尚未理顺,自律监管机构和政府监管的权力边界还未理顺,存在监管的交叉或者缺位,使自律监管职能发挥不健全,监管薄弱。6

我国与其他国家在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上具有同一性,即保护投资者利益,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降低系统风险,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证券监管势在必行。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要通过完善政府监管机构的地位,完善证券市场法规,充分发挥证券自律监管组织的作用,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和证券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

参考文献

[1]叶林:《证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著作类).[2]徐孟洲:《金融监管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著作类).

[3]杨邑龙:《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研究》,载《经济师》,2010年第四期.(论文类).

[4]李文胜:《法律视野中的证券市场监管》,载《求索》,2007年,第期(论文类)[5]李香梅《完善我国证券监管的几点思考》,载《管理科学文摘》,5年第期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马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在市场经济时代,人类没有无风险的、不需要监管的金融体系,证券市场监管是为确保证券市场高效、平稳、有序的运行,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各种手段,对证券市场运行的各环节和各方面进行组织、规划、协调和控制的总称。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有助于克服各种证券市场缺陷,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透明与效率。

1倪浩嫣:《证券监管的理论分析》,《理论学习》,2003年第8期.

2

刘为民:《金融监管的理论分析及制度创新》,《天津财政大学学报》,2000年5月.3

参见徐孟洲:《金融监管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4

田小龙:《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吉林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10年2月.5

赵伟,李霞《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年第期6

李香梅《完善我国证券监管的几点思考》,《管理科学文摘》,5年第期2011.11

7..

:2008.

:200912.:2008.

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自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的形成,自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就书写着自己曲折甚至稍许离奇的历史,并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道路,证券市场开始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是健康和稳 定的,因而了解证券市场则是有其必要性的。证券市场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从广义上讲,证券市场是指一切以证券为对象的交易关系的总和。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将证券市场定义为: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根据供需关系来决定有价证券价格的一种交易机制。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回顾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起步晚、时间短,但发展迅速,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证券市场之一,在国民经济中正日益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事物的发展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特点。在中国证券市场这短暂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册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使得我们党政领导人逐渐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指导其健康发展,避免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出现。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起点,回顾我国这十五年的发展历程,证券市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0-1998年)是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这一个阶段的证券市场发展体现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分散式柜台交易转向集中撮合方式交易。沪交所和深交所逐渐将柜台交易收权经营,改变原来混乱、控制不便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交易额和交易程序的简捷性。二是扩展局部地区发展成为全国范围的证券交易环境。经过上海和深圳的试点,我国对证券市场的发展逐渐摸索出自己的道路,这符合我国的政策要求和国情需要,这对下一个阶段工作的进行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三是南巡讲话,培养有价证券的金融市场。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讲话对深圳的开发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不仅推动了沿海城市的发展进步,也促使了证券市场在人们心中开始产生的疑虑逐渐消于无形,打破人们对股票的错误认识四是国家监管,建立证券监管体制。我国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和行业自律,国家发挥其自身的优势对市场进行宏观监控,使其发展有序、平稳。 第二个阶段(1999-2002年上半年)以证券法的颁布为标志,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市场发展体现了法制化的特征。该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为其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规定了证券市场运行的各种原则,推动证券经营机构与银行、财政、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集中统一监管的证券体制。 第三个阶段(2002年下半年至今)是证券市场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化的时期。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其发展特点表现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在理论上取得了重大突破,监管工作也强化了资本市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第18期2011年9月 企业研究 Business research总第384期 由于先天的制度性缺陷和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不足,中国证券市场仍远没有达到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的要求,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十分普遍,并带来了大量的系统风险。而且,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还面临两个大背景:一是面对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体化趋势,我们面临的竞争压力加大;二是我国进入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对证券市场的功能发挥提出新的要求,市场的变化对监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见,我国今后证券市场监管工作不仅要考虑中国的实际,同时要兼顾国际证券市场监管发展的趋势。如何加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市场的公平和效率,是摆在中国证券监管部门面前的重要问题。因此本文选择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来研究具有现实意义,而证券市场监管模式对于一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概念及意义 所谓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证券市场监管是一国宏观经济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一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的需要。二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三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四是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年来,证券市场作为重要的融资渠道,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支持。截至目前,在上海市场上市的公司已达892家。目前最新数据显示,沪深两市证交所今年上半年总共有175家公司实现IPO(首次公开募股),平均一天1.5个,融资总额超过3238亿元。截至2010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18.4万亿元,当日成交额达到1099.06亿元,是20年前的2.2万倍还多。在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曾暴露出很多问题,如“银广夏事件”、“中天勤事件”、“基金老鼠仓”、以及普遍存在“庄家”等。但是,在众多相关利益团体的作用下,以及中国特殊国情的影响。证券市场越来越多地暴露出多年积累的问题,许多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及时、彻底的解决,因而延长了证券市场规范的过程。 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且证券市场上新生事物多,法律规范和制度建设跟不上。政府监管部门既要培育、扶持和发展这个市场,又要进行法制监管,规范市场。这就形成一个矛盾,扶持和监管之间的矛盾。而且监管部门为了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著的滞后性和弱效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 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决策实施的权威性,但另一方面却可能有损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代表,除了承担监管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的职能,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 —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 —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一)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叶艳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证券市场又是一个风险高度 集中的市场,具有风险来源广、传导性强和社会危害巨大等特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飞速发展的现实要求还存 在很大的差距。实践表明,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可以提高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发展趋势 125 ··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证券行业从零开始,经历了一段漫长而又曲折的发展历程。 1949年5月上海解放,上海证券交易所停业。旧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的证券市场从此结束。新中国从此开始考虑建立自己的证券交易所。 1949年6月,天津证券交易所重新设立,这是新中国设立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标志着中国当代证券市场的正式启动。 1950年2月,新中国在北京设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1952年7月和10月,政府相继关闭了天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1958年以后,受当时中国国内外政治局势影响,中国证券市场更是长期受到摒弃。 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1953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决定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筹集经济建设资金。1954~1958年,政府连续5年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总额35.54亿元,但到了1955年,中国取消商业信用,同时限制国家信用。1958年又完全否定了国家信用。1968~1978年中国进入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无债时期。 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后,中国当代证券市场才得以逐步恢复。 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 1984年11月,中国第一股——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公司成立。 1985年1月,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我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 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会见纽约证交所董事长约翰.范尔霖,并向其赠送了中国第一股——飞乐音响股股票。 1987年5月,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90年12月19日,数百名中外贵宾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的庆典。黄浦江畔一声锣响,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了。上市交易的有被称为“沪市老八股”的8只股票,“老八股”都是一些集体企业或国有小企业,带有很强的试水性质,试点不成功,也无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 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改革开放的特区隆重地举行了开业典礼。 这两个特殊的日子,已经作为辉煌的起点,载入了史册。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正式开业,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后的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了,也象征着中国百年证券的历史长河,千折百回,历经险阻,终于汇流成涛天的大潮,即将朝着无垠的大海奔去。二十年的历史表明,证券市场的诞生顺应了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但为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了样板,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了动力,而且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金融意识,有力地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京成立。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证券发行规模控制与实质审查制度。从那之后直至2000年之前,股票发行依靠的是行政审批,投行经历的是“额度制”阶段。 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谈话,不仅给“股票市场到底姓社姓资”的争论画上了

论对证券市场的适度监管

论对证券市场的适度监管 我国证券公司经历了20年的发展,己成为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证券业在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推动产业集中等各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证券市场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决定了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经营者容易利用自身了解证券市场行情的优势和代理客户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操纵市场、违规谋利,损害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加之金融系统风险传递性的存在,这些风险一旦得不到有效控制,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危机,殃及整个经济生活,甚至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秩序混乱与政治危机。因而,对证券业进行适度监管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标签:证券监管市场失灵政府干预 从理论上说,证券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在完全竞争和不存在外部干预的情况下是最有效率的。经济学家定义的效率是社会在现有资源中让消费者得到最大满足的过程。更确切地说,帕累托效率(Pareto efficiency)出现的条件是:社会无法进一步组织生产或消费以增进某人的满足程度,而同时却不会满足其他人的福利。竞争性市场有突出的效率特征,但应当看到:经济中并不仅仅只有市场。证券市场也是如此,私人市场总是与政府干预结合起来。这源于市场效率的缺陷,其中之一就是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s),它破坏了效率市场的完美状态。美国学者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认为,市场失灵主要包括了不全竞争、外部性、不完全信息。而适度的政府监管正是证券市场失灵最好的解决办法。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证券业行业组织自律监管职能缺位 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是中国主要的证券行业组织,是最值得重视的证券市场监管层面。然而,多年来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管作用的发挥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 1.证券业协会的行政色彩浓厚 这表现在其主要职位一般都由证监会官员兼任,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中国的证券业协会通常被看作是政府性机构,实行的自律管理也经常被理解成行政监管的延伸。而且证券业协会的权限不够明晰,尤其是在与证监会的监管分上不明确,这种监管权力边界不够清晰的情形,容易造成监管的缺位或越位。 2.证券业协会的组织体系缺乏统一性、协调性 各地方证券业协会从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到内部管理各有差异,不利于集中、统一的证券市场自律管理,这大大增加了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成本。

我国证券市场及其信息披露守则.doc

我国证券市场及其信息披露制度- 一、证券市场特性与信息披露 1.证券产品与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的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证券主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与证券有关的信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惯例和活动准则。信息披露制度之所以会成为证券市场制度的核心,是由证券产品的以下特殊性所决定的。价值预期性,即证券产品的价值与其未来的状况有关;价值不确定性,即证券产品的价值可能会与人们的预期不一致,会随着某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外部性,即证券市场具有公众参与性,证券价格对各方面信息反映非常灵敏,同时证券指数的变化对各经济主体的行为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信息决定性,即消费者完全是按照证券产品所散发出来的各种信息来判断其价值。由证券产品的以上特性可知,其交易价值几乎完全取决于交易双方对各种信息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做出的判断,是一种信息决定产品。而上市公司由于经营决策的不断调整而在为一个动态的信息源,并由此导致证券价格的变化。可见,一个比较公平合理的证券价格应能够随时比较完整地反映影响人们预期的因素。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决定影响预期因素能否被及时反映到证券价格中及其被反映程度的基础。 2.证券市场信息与信息披露。证券市场上的信息是非对称

的,主要表现在:第一,信息在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分布不对称。根据非对称信息论,通常企业管理人员比投资者更多地了解企业内部经营活动,因此在对弈关系中具有优势地位,而投资者只能通过管理者提供的信息间接评价市场价值,导致证券价格与其内在价值的偏离。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以下两种机会主义行为更加剧了这种偏离。一是道德风险。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现代股份企业中,股东与经理之间呈现“委托-代理”关系,二者在目标、风险、利益和动机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抉择。在信息分布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经理人员可能为了实现自身效用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二是逆向选择,即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社会经济资源并不能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进行配置。因为这时市场价格的变化并没有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那些出高价者可能并不是能产生最大化社会利益的经营者。第二,信息在投资者之间分布不均匀。由于信息分布的不均匀以及信息传播具有一定的时滞,在股票市场中可能出现内幕交易的情况。那些具有信息优势的人,可以事先知道有关部门的政策动向或者公司重大的经营决策,并以此获得暴利;而那些不具有信息优势的人,就可能成为受害者,还会加剧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分配。 3.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与信息披露。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市场有效性是指没有人能持续获得超额利润。有效市场有以下几种类型。弱式有效市场。如果市场是弱式有效的,那么证券价格充分反映了由历史上一系列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中所隐含的信息,从而投资者不可能通过对以往的价格进行分析而获得超额利润。半强式有效市场。半强式有效市场假定历史数据以外的所有公开信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和美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差异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和美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差异 1.投资者的特征及结构 投资者,即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由证券公司、投资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以及各类基金等组成的金融机构投资者;二是企业和事业单位投资者;三是个人投资者;四是外国投资者。 金融机构投资者往往资金雄厚,信息渠道较多,掌握信息迅速和广泛,其各类行为对投资市场影响较大;企业和事业单位投资者实力悬殊较大,同其本身实力、影响力大小成正比;个人投资者往往资金实力较小,以短期投资为主,且个人投资者流动性、波动性大;外国投资者数量少,对投资市场影响不是太大,以投资市场较发达的国家为主。 (1)中国投资者的特征与结构 1.中国投资者结构(按主体性质划分) (1)个人投资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投资市场进行各项投资活动的个人,即狭义上的“股民”,散户也多数指个人投资者。 (2)机构投资者:指拥有合法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利用投资市场各类投资工具进行各类投资活动的团体机构,这类机构往往拥有法人身份。主要由以下几类组成: ①证券投资基金 ②证券公司 ③保险类机构 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3)各类企业法人:在中国企业法人既非散户也非机构投资者,这类投资者既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民营企业,既包括企业营业资金也可能包括银行贷款,还包括企业人员个人资金等。 2.中国投资者特征 (1)中青年是市场主力军,呈现年轻化趋势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的调查报告,33-44岁,45-54岁的投资较多,分别占到投资者总数的25.9%和22.9%,可见中青年投资者已成为主要投资主体。 (2)投资者整体素质较好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的调查报告,投资者受教育程度呈现中间集中,两头较少的情况,即受初等教育水平和特高教育水平的较少,均在5%以下,可见中国投资者整体素质较好。 (3)散户成绝对主体,中低收入者占7成左右,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低 (2)美国投资者特征与结构 1.美国国投资者结构 (1)美国股票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 美国机构投资者占美国总股本的比重由1950年的7.2%上升到2001年三季度末的46.7%。其中,养老基金由0.8%上升到19.8%,共同基金由2%上升到17.9%,保险公司由3.3%上升到7.3%。 (2)养老基金是美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截止2001年三季度末,养老基金持股规模为26916亿美元,为美国股票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其中,私人养老基金持股15913亿美元,政府养老基金持股11003亿美元。从1990年至2000年十年间养老基金持股规模增长了2.1倍。 (3)共同基金持股规模增长速度最快 截至2001年三季度末,美国共同基金持股24420亿美元,仅次于养老基金,为美国第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摘要:在当今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趋势日益增强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逐渐提高,我国证券市场也将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抓住机遇,利用国际国内的有利条件,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通过对证券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的分析,剖析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深入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以及提出自己的对策与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证券市场;现状;探析:发展构想 证券市场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从广义上讲,证券市场是指一切以证券为对象的交易关系的总和。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将证券市场定义为: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根据供需关系来决定有价证券价格的一种交易机制。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一方面证券市场规模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都将保持快速扩容的趋势;另一方面,市场的买方还在逐渐地形成当中。与机构投资者相关的社会保险、投资基金、企业财务公司等制度的建设还刚刚起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还没有稳定的流通渠道,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也在培育中。市场的买方对新股发行等市场扩容措施的敏感度远高于成熟市场,因此尽可能地降低新股发行对市场的冲击,保证一级市场的畅通,是 新兴市场监管部门应该长期关注的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1990年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使证券市场逐步走向了规范的发展道路。我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在我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在经济建设特别是为耗资巨大的新兴事业、新建企业大规模地筹集建设资金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探索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社会资源、进行资源配置的改革中起着探索者的作用。我国证券市场从建立至今已经有二十余年的历史,这二十余年是我国证券市场逐步规范的过程,是全社会对证券市场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方面共同推进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日趋形成,支持证券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也处于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同时,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发展势头,经济各方面的改革全面推进,也迫切需要加快证券市场的发展。 能否保持证券市场发展的良好势头,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顺利推进,关系到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进行深入地分析,通过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以确保我们在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起到调节资本分配和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首先,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较小。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西方工业化国家多在百分比的3位数以上,我国则长期处在1位数以内。按照世界交易所联盟公布的总市值数据,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排名连续下滑。截至2004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居第20位,深圳证券交易所则居第26位。沪深证券交易所加起来的总市值,仅仅略微超过韩国的证券交易所,而只相当于排名第一的纽约交易所的52%。此外,东京、纳斯达克、伦敦、欧洲证券交易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公司己成为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证券业在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推动产业集中等各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论述了如何对证券市场进行适度监管,以保证我国证券业的健康发展。 证券市场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及市场失灵的问题决定了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容易出现经营者利用自身了解证券市场行情的优势和代理客户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操纵市场、违规谋利,损害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危险。加之金融系统风险传递性的存在,这些风险一旦得不到有效控制,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危机,殃及整个经济生活,甚至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秩序混乱与政治危机。因而,对证券业进行适度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证券业行业组织自律监管职能缺位。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是中国主要的证券行业组织,是最值得重视的证券市场监管层面。然而,多年来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管作用的发挥不尽如人意。 第一,证券业协会的行政色彩浓厚。这表现在其主要职位一般都由证监会官员兼任,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中国的证券业协会通常被看作是政府性机构,实行的自律管理也经常被理解成行政监管的延伸。而且证券业协会的权限不够明晰,尤其是在与证监会的监管分上不明确,这种监管权力边界不够清晰的情形,容易造成监管的缺位或越位。 第二,证券业协会的组织体系缺乏统一性、协调性。各地方证券业协会从机构设

置、人员组成到内部管理各有差异,不利于集中、统一的证券市场自律管理,这大大增加了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成本。 第三,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主体作用未得到足够重视。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监管组织,同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一起,构成了中国的证券监管体系。证券交易所处于证券监管的第一线,承担着不可替代的监管责任,是证券监管的基础。但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监管主体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2、监管机构对市场的直接控制较多。中国证监会是法定的证券监管机构,经历了从地方到中央,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政府集中监管具有体现监管权威、防止相互扯皮的作用。但是,由于在证券市场创设之初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集中监管往往体现为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全面而直接的控制。关于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联动机制就是一个例证。事实上,证券市场确实存在政府监管所不能够及的“死角”,政府监管不能解决所有的市场问题。自律组织及市场参与主体始终置身于市场之中,在监管者监督下的行业自律往往更具有效率。另外,在证券发行中,实质审核、证券承销的通道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的过度干预。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之后,同样执行实质性审查,监管机构“内部掌握”的发行标准仍然存在。这些都是政府对市场的直接控制。 二、如何完善我国证券市场适度监管 目前在中国,由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变中的行政权力惯性的存在,提倡“适度”的监管是必要的。所谓“适度”,即指对证券的监管执法不是也不应是管制。适度监管原则要求证券监管者应当遵循证券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其监管行为不能干涉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而要通过制度和规则使证券业稳健经营。只有当出现严重问题时,才对其采取某些强制措施。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证券市场的适度

简述CAPM理论及其在我国证券市场的适用性

浅析CAPM理论及其在我国证券市场的适用性 摘要:作为金融市场现代价格理论主要支柱的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CAPM),是由Sharpe(1964),Lintner(1965)在Harry M.Markowiz 1952年提出的投资组合均值方差模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与风险相关的股票定价理论,其实质是探讨资本风险与收益的关系。CAPM是目前证券市场上应用最广泛的模型,但由于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近三十年来CAPM经历无数关于其有效性的研究、检验,但一直未有定论。本文从学习的角度出发,简要介绍CAPM 的基本理论框架,并浅析其在中国股市的适用性。 关键词:资产定价模型,中国证券市场,适用性 CAPM是金融理论中第一个可以用计量方法检验的理论模型,它说明了再市场均衡状态和信息完全条件下,所有投资者都将选择无风险资产和市场组合证券的线性组合。 1.CAPM理论 CAPM是在马克威茨的投资组合理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与风险相关的股票定价方法理论,其核心作用在与分析投资组合和证券估价,寻找廉价证券。1.1CAPM的前提假设 (1)证券市场是有效的,信息完全对称; (2)存在无风险证券,投资者可以自由地按无风险利率借入或贷出资本; (3)投资总风险可以用方差或标准差表示,系统风险可用β系数表示; (4)所有投资者都是理性的,他们均依据马柯维茨证券组合模型进行均值方差分析,作出投资决策; (5)证券市场是无摩擦的,即证券交易不征税,也没有交易成本。 除了上述这些显性假设之外还有如下隐性假设:每种证券的收益率分布均服从正态分布;每项资产都是无限可分的,这意味着在投资组合中,投资者可持有某种证券的任何一部分。 1.2 CAPM理论模型 CAPM的推导过程很严谨也很科学,其中用到了一些简单的数学知识,这里仅简单介绍CAPM的由来。由证券市场组合M和无风险利率r f 可以做出资

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历程及前景

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历程及前景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趋势下和我国已加入WTO的背景下,实现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国证券市场的规和健康发展是一个复杂而巨大的系统工程。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证券市场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的、基础性的部分。一个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的、规健康、功能完备的证券市场的建立,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历史的必然,因此研究探讨如何构建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证券市场国际化发展战略是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最重要问题。 学术界对证券市场国际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有的学者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角度来理解:“所谓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借款人和投资者都不受国界的限制,他们买卖的证券既可以是市场所在国发行的证券,也可以是外国发行的证券”,还有学者从资本国际流动的角度来定义:“所谓证券市场国际化,是以证券形式为媒介的奖金在国际上自由流动,即证券的发行、证券的投资证券交易和证券市场超越国境,实现国际间的自由化”,以上定义均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一个侧面,但都必须不够完整,也有欠准确。 实际上,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证券市场运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投资者的参与,也包含证券中介机构作为媒介所提供的服务,同时证券监管当局也要适应国际化的趋势调整监管策略。此外,证券

市场的国际化是个双向的过程,它既有一国证券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的问题;又有世界上其他国家证券市场走进本国证券商场即开放本国的证券市场的问题。 鉴于此,可以认为,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以证券为媒介的国际间资本流动,即证券市场主体能够不受国界的限制,使证券资本实现跨国自由流动,从而能够使整个的国际证券市场互相融合,互相渗透,成为一个一体化的世界证券市场。这个定义具体包括四层含义:第一,证券发行的国际化,即一方面本国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在一定的规则下在外国的证券市场上发行本国的证券;另一方面外国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也可以在本国的证券市场上发行其证券,这也可以称之为融资的国际化。 第二,证券交易的国际化,即本国的投资者、投资机构可以走出国门投资于国外证券市场上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同时国外的投资者、投资机构也可以进入本国的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和交易,这也可以称为投资的国际化。 第三,证券商及中介机构业务的国际化,即允许本国证券经营者以及从事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完善自我的情况下可以走出国门从事境外证券业务,同时国外的类似的证券服务机构可以进入本国参与证券业务。 第四,证券监管国际化,即借鉴运用国际通行的国际惯例和规则,并且通过国际间证券监管机构的协调共同完善对证券市场的管理。总的来说,证券市场国际化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从静态上讲实现了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及其完善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及其完善 证券市场监管是证券市场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我国的证券监管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而不断发展演变,经历了萌芽期、探索期、快速发展期三个阶段,形成了目前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但现有的监管体制中还存在着部分环节存在缺陷、法律制度滞后、行政干预过多、自律功能未充分发挥等问题,需要通过不断转变监管理念,健全法律制度,明确监管目的和范围,规范完善政府监管手段,加强证券监管自律等途径,健全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以保证证券监管职能的充分发挥,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标签:证券市场;监管;完善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历程 证券市场监管又称证券监管,是监管主体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严格规制证券市场主体及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活动,从而纠正市场失灵导致的证券产品和证券服务价格扭曲以及由此引起的资本配置效率下降,提高证券市场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所采取的所有活动和过程。证券监管是一个国家宏观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和促进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证券监管一般由民间自律和政府监管两部分组成。民间自律监管同非官方的机构根据机构成员普遍认可的行为准则对行业内部的行为自我约束和管理而政府监管是指政府机构对证券市场主体及市场活动的管理与监督。纵观我国证券监管的发展历程,可将其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这是我国证券监管的初始萌芽阶段。1990年、1991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设立,两地部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交易试点。1992年少数上海、深圳以外的股份公司到两家交易所上市。这一阶段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负责,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其他政府机构参与管理,主要进行宏观层面的协调与指导。上海、深圳的地方政府则是证券监管的直接主体,两地政府分别建立起地方的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了一些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的地方性法规,我国以地方监管为主的证券监管体制初步建立,但始终处于落实于证券市场规模发展的状态。 第二阶段是1992年10月至1998年8月,这是我国证券监管的探索阶段。在总结沪深两地区域性证券市场试点及地方监管模式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股票发行和上市试点,证券市场由区域性市场逐步转变为全国性市场。1992年10月,国务院决定设立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对全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标志着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的正式设立。同时,经证监会授权,部分省(市)成立了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在证监会授权的范围内履行相应监管职能。我国以证券委、各部委、地方政府等主体共同参与证券监管为特征的多部门证券监管组织系统初步建立。在此阶段,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探索中发展,市场监管体系发育仍不成熟,监管效率也不高。

证券市场监管论

证券市场监管论 本文从经济学和法学、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证券市场监管制度进行了基础性研究,建立了一个对证券市场监管较为系统和规范的理论分析框架,弥补了证券市场监管研究在经济学和法学方面的某些空白,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进行了研究和评价。本文基本理论的研究内容包括为什么要监管(原因)、为谁监管(目标)、如何监管(手段)、怎样实现更优监管(激励结构)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监管(组织结构)等五个方面。研究表明,证券市场具有强烈的信息不对称性和外部性,这是对证券市场进行外部监管的最基本的经济理论基础,而建立一个公平的交易环境、对投资者提供更为全面的保护则是证券市场监管在正义和伦理方面的要求。在监管目标的选择上,尽管某一个国家在具体目标组合上有一定的差别,但是都包含了三个方面:效率、金融稳定和安全、公平。 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更具多样性,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几乎涵盖了市场的各个方面,这是一个规范和有序的证券市场的基础。在对证券市场监管手段进行全面描述的基础上,本文重点研究了信息披露和反欺诈两个方面的监管手段。最优监管并不是自动实现的,证券市场监管实际上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互动关系,分别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采取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实现监管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这要求在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构建有效的激励结构,促使监管者尽心执行权利、被监管者自觉履行义务。基本理论的最后一个方面是监管组织结构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一国在构建金融监管体制的时候,如何安排和构造其组织结构,以最小的监管成本减少监管冲突和监管疏漏,保证监管职能的顺畅行使。 对于多边监管和统一监管来说,两者优劣势互现,具体选择何种组织结构还受其他更多因素的制约。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与规范的总结与评价是本文的落脚点。我国证券市场尽管只有十余年历史,但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是无庸质疑的。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恫,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包括证券市场功能错位、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理念异化、信用环境受到破坏、市场欺诈没有有效根治,等等。 因此,如何通过规范促发展、在发展中完善规范,依然是一个重要和崭新的课题。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

摘要:本文对有效市场理论进行了简单的阐述,研究了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现状,对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实证研究及检验成果进行了总结评述,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欠佳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增强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有效性;信息披露 !"#$%&’$:(&#)*+,$-)$-)+%.+/)//0’0),$1&%2)$3$-0#4&4)%#$5*0)#$-)4%)#),$#0$5&$0+,+/$-))//0’0),’.+/6-0,&7##)’5%0$.1&%2)$31&2)##511&%.’+11),$#+,$-))140%0’&8#$5*0)#&,*$-)%)8)9&,$):&10,)*&’-0)9)1),$#&"+5$0$3&,*&,&8.#)#$-)1&0,’&5#)#+/0$#5,#&$0#/&’$+%.4)%/+%1&,’);<0,&88.$-)4&4)%45$#/+%=&%*$-)#5>>)#$0+,#&,*1)%)#$-&$),-&,’)$-))//0’0),’.+/6-0,&7##)’5%0$.1&%2)$; ?).=+%*#@A)’5%0$.B&%2)$;C//0’0),’.;D,/+%1&$0+,E0#’8+#5%)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 ! 余希 (西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四川 绵阳 FGHIHI ) 有效市场理论又称有效市场假说(C//0’0),’.B&%2)$J.4+$-)K #0#,CBJ )。它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基石,很多著名的现代金融投资理论,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L 6!MB N ,套利定价理论L !MO N 等等都是建立在有效市场理论的基础之上。有效市场理论认为,金融资产的价格能反映市场上所有的信息,投资者不可能利用任何已知信息去获取超额收益。 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通过关于能影响股价的未来事件的信息来判断证券现在的价格是否合理。信息的出现是随机和连续的,投资者不断地根据新的信息来修正各自的预期,导致证券价格也不断地随之发生变化。信息能否迅速而准确地影响证券价格取决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如果信息能以不带任何偏见的方式及时地在证券价格中得到充分反映,那么该市场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市场有效意味着证券市场能够价格为指针引导资本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最终实现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最优化。因此对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HPFQ 年, 美国芝加哥大学金融学教授法玛L <&1&N 提出了市场有效性假说,其核心思想是:在有效市场上,价格能完全、及时地反映所有可能影响其变动的信息,市场竞争使证券价格从一个均衡水平过渡到另一个均衡水平,价格随机波动恰好体现了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一、关于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争论 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学者们普遍认为尚未达到半强 式有效,但对是否达到弱式有效则存在较大争议。HPPR 年, 吴世农采用自相关分析检验上海股市的股价及股价指数时间序列,得出上海股市不具备弱式效率的结论。稍后,他又对深沪两市的GI 种股票的日收益率时间序列进行研究,计算结果表明,日收益率 时间序列不存在显著系统变动趋势。宋颂兴(HPPQ )对GP 种股票的周收益率的研究结果表明股价具有随机游走特征,因而认为,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股市已经达到弱式有效。杨朝军(HPPS )、李凯(GIII )等人用序列相关和游程检验等方法对深沪两市的研究结果亦得出同样结论。这些研究似乎表明,我国证券市场已逐步发展为弱式有效市场。但持相反观点的研究成果也大量涌现,主要表现在: !技术分析。如果市场已经达到弱式有效,那么投资者无法通过技术分析获得超额收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技术分析在我国受到大多数投资者的青睐,一些研究成果也表明了技术分析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可行性。赵宏(HPPS )运用神经网络的非线形映射,选用TAD ,?EU ,EB!等常用技术指标作为系统状态指标,推出预测模型,运用该模型对深市进行了买入时机预测,收到了令人鼓舞的效果。 "博弈分析。 机构大户操纵市场牟取暴利的坐庄行为在我国可以说是“阳光下的罪恶”,近年来虽有“中科系”、“银广厦”等大 案要案被查处,但证券监管的力度仍然不够。刘星(GIIH )通过博弈分析研究我国证券市场在监管乏力条件下的有效性,认为在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后,股价见利好反而下跌,见利空反而上涨,主要是机构大户利用其资金和信息优势,操纵股价,诱使广大中小散户跟进,从中牟取暴利所致。在信息不对称和实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机构大户哄抬股价,操纵市场,是谋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 “理性”行为,并且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庄家行为有其深刻的内在根源。 二、中国证券市场低效率的原因分析 H;股本结构不合理 资本市场是筹集长期资金的市场,也是资源有效配置的市 场。但这些功能的发挥需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股份转让来实现,在资金流动和企业并购的过程中完成资源的有效配置。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是由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R 部分构成,其中超过G V R 的国有股和法人股都不能通过二级市场流通,因此很难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真正的 HIG 特区经济!"#$%&’()*#+$)*),-GIIF 年F 月 股市众议园

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历程及

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历程及前

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历程及前景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趋势下和我国已加入WTO的背景下,实现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是一个复杂而巨大的系统工程。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证券市场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的、基础性的部分。一个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的、规范健康、功能完备的证券市场的建立,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历史的必然,因此研究探讨如何构建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证券市场国际化发展战略是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最重要问题。 学术界对证券市场国际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有的学者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角度来理解:“所谓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借款人和投资者都不受国界的限制,他们买卖的证券既可以是市场所在国发行的证券,也可以是外国发行的证券”,还有学者从资本国际流动的角度来定义:“所谓证券市场国际化,是以证券形式为媒介的奖金在国际上自由流动,即证券的发行、证券的投资证券交易和证券市场超越国境,实现国际间的自由化”,以上定义均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一个侧面,但都必须不够完整,也有欠准确。 实际上,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证券市场运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投资者的参与,也包含证券中介机构作为媒介所提供的服务,同时证券监管当局也要适应国际化的趋势调整监管策略。此外,证券

市场的国际化是个双向的过程,它既有一国证券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的问题;又有世界上其他国家证券市场走进本国证券商场即开放本国的证券市场的问题。 鉴于此,可以认为,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以证券为媒介的国际间资本流动,即证券市场主体能够不受国界的限制,使证券资本实现跨国自由流动,从而能够使整个的国际证券市场互相融合,互相渗透,成为一个一体化的世界证券市场。这个定义具体包括四层含义:第一,证券发行的国际化,即一方面本国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在一定的规则下在外国的证券市场上发行本国的证券;另一方面外国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也可以在本国的证券市场上发行其证券,这也可以称之为融资的国际化。 第二,证券交易的国际化,即本国的投资者、投资机构可以走出国门投资于国外证券市场上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同时国外的投资者、投资机构也可以进入本国的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和交易,这也可以称为投资的国际化。 第三,证券商及中介机构业务的国际化,即允许本国证券经营者以及从事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完善自我的情况下可以走出国门从事境外证券业务,同时国外的类似的证券服务机构可以进入本国参与证券业务。 第四,证券监管国际化,即借鉴运用国际通行的国际惯例和规则,并且通过国际间证券监管机构的协调共同完善对证券市场的管理。总的来说,证券市场国际化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从静态上讲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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