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厦门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定稿)

厦门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定稿)

厦门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定稿)
厦门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定稿)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规范我市城建档案管理,提高城建档案案卷和电子档案质量,现将《厦门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厦门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

为加强城建档案管理,确保城建档案案卷和电子档案的质量,维护城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和完善竣工档案工作的通知》(厦建办…2011?11号)等规范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

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和完善竣工档案工作的通知》(厦建办…2011?11号)的规定执行。

二、组卷要求

1、组卷要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文件应是原件,且齐全、完整、系统、准确、签章手续完备。

3、案卷内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活动的真实内容。

4、竣工图应与实际图样一致,由设计单位出图(有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再加盖竣工图章成为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使用竣工底图图标。

5、案卷不宜过厚,每卷文字案卷内装文件材料不超过180页、厚度不超过20mm,每卷图纸案卷厚度不超过30mm。

三、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

1、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按单位工程组卷,以工程准备阶段、监理、施工、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和竣工图的顺序排列。

2、卷内文件按事项、专业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3、竣工图按综合、专业竣工图的顺序,同专业图纸按图号排列。

四、编目要求

1、每份文件填写一条目录,文件题名由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文件标题的全称组成。

2、卷内目录中案卷编号应与总目录中的案卷编号相对应;“序号”按流水号从“1”开始编号,不足3位的在流水号前用“0”补足;“文件编号”填写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应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

替;“日期”填写文件的形成日期,用8位数字表示;“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3、单面书写的文件页码编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页码编写在正面右下角和背面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页码编写在展开后的右下角。

五、编写要求

1、案卷内文件制作与材料书写必须符合长期保存的要求。案卷封面应采用计算机打印,案卷正面的“案卷题名”使用楷体加粗二号字体,“档号”、“档案馆代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其它所有栏目使用楷体加粗小三号字体,案卷脊背处的“档号”、“案卷题名”、“案卷编号”使用楷体加粗小四号字体。

2、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应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和卷内文件的内容。

六、整理装盒要求

1、文字案卷采用内装订装盒的形式,便于保管和利用。

2、案卷装盒前应去掉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对破损、幅面较小的文件材料应在空白纸上裱糊后方可装盒,需作文字说明的要记载清楚。

3、案卷内不同幅面的图纸应统一折叠为297mm×210mm幅面,折叠采用手风琴式,图标栏露在外面,图纸不装订。

七、电子档案要求

报送的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档案一致,电子档案可以是原始电子文件或纸质档案扫描件。原始电子文件应符合《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要求,内嵌的电子签章应合法有效。报

送的电子档案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应按单个工程(项目)报送,同一工程(项目)的电子档案必须存储在同一载体上。

2、电子档案的载体应采用一次写光盘,并标有载体编号。报送单位应保证所移交载体的安全性,确保内容无病毒、外观无损伤。

3、同一工程(项目)的电子档案文件应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工程(项目)名称命名。电子档案文件以“案卷号+文件序号+文件题名”命名,案卷号(该案卷在本工程(项目)中的排列次序号)为5位数字,文件序号(该份文件在本案卷中的排列次序号)为3位数字。如:“00005003某建设单位关于某某项目的监理文件”,是该项目档案中第5份案卷内第3份文件的扫描件名称。

4、纸质档案扫描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使用24位彩色模式、200dpi分辨率,按1:1的比例进行扫描,文件格式为TIFF。

(2)每份文件扫描成一个TIFF文件,每张A0及以下幅面图纸扫描成一个TIFF文件,超过A0幅面的图纸可降低图像质量位数(例如采用8位索引彩色)进行分区扫描,再将多个分区图像合并为一个TIFF 文件。

(3)扫描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完全相同,且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在纸质档案文字偏小、密集、模糊等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分辨率进行扫描。

(4)扫描的图像应保持原件幅面尺寸并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八、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档要求

1、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档内容应严格按《厦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市府令112号)的规定执行。

2、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电子文件应单独刻录成光盘,文件的命名方式与其他电子档案文件的命名方式相同。

九、声像档案归档要求

1、声像档案随普通纸质档案一起报送。

2、声像档案应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3、照片档案应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地理位置,并包含该工程的文字说明(项目级著录单)。

4、数码照片影像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1000万有效像素。

十、实施

本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我局以前印发的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996年5月30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3月29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等十三件法规的决定》、2004年6月4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 等十二件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辖区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本办法实行施工招标投标: (一)政府投资的; (二)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投资的;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 (四)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 (五)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所占股份超过50%的企业投资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工程,建设单位决定实行施工招标投标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抢险救灾、安全保密等特殊工程项目施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不实行施工招标投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 第五条施工招标实行建设单位负责制。 第六条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施工招标投 标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各自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监督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s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厦门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创建、评选与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创建、评选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省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的市级文明工地的创建、评选与管理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监督管理;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监督管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履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厦门市市级文明工地是本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最高奖。其工程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应用“四新”技术等一系列建设施工生产活动行为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工地实现管理有序、环境整洁、绿色施工、安全发展、和谐建设,具有较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同工程质量创优等评选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并享有以下待遇: (一)获得市级文明工地作为省工程质量“闽江杯”和部、省级文明工地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选推荐条件之一; (二)有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活动作为市优良工程评选推荐条件之一; (三)获得市级文明工地作为市优良工程评选加分条件之一。 第六条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应当坚持“企业组织创建、过程考评管理、成果择优评定”原则。 第七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监理,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共同推进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2002-01-01 发布2002-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 i n g l e p r o j e c 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 u b p r o j e c 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d o c u m e n 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 e e d t i m e d o c u m e n t o f a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 r o j e c t m a n a g e m e n t d o c u m e n 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 o n s t r u c t i n g d o c u m e n 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 s-b u i l d d r a w i n 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 a n d i n g o v e r d o c u m e n 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 r o j e c t a r c h i v 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案卷(f i l 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2.0.12立卷(f i l i n 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归档(p u t t i n g i n t o r e c o r d)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基本规定 3.0.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 truction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物业管理事权下放有关事宜.doc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物业管理事权下 放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单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文号:厦建房[2003]247号 发布日期:2003-12-19 执行日期:2003-12-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事权与财政体制的通知》(厦委发[2003]19号)精神,根据市政府2003年12月6日颁布的、即将于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厦府[2003]28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物业管理事权下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事权与财政体制的通知》(厦委发[2003]19号)关于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工作下放的要求,从2004年1月1日起,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工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事权下放的要求,委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办理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工作。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区域内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的基本情

况根据附表内容上报市建设与管理局(具体承办处室为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 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投诉受理等相关职责,并督促业主委员会按照《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立业主及使用人的投诉受理制度,完善投诉受理机制。 三、为确保物业管理事权下放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尽快确定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履行物业管理职能。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名单由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4年1月1日前报市建设与管理局备案。 四、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厦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业务水平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一、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1、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工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是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归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的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审图中心审图专用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含:“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变更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著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2)竣工图章的尺寸应为:50mm*80mm.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后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二、工程文件的立卷 (一)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个建设工程有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辖区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本办法实行施工招标投标: (一)政府投资的; (二)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投资的;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 (四)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 (五)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所占股份超过50%的企业投资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工程,建设单位决定实行施工招标投标和、行政规定的其他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抢险救灾、安全保密等特殊工程项目施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不实行施工招标投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 第五条施工招标实行建设单位负责制。 第六条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施工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各逢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监督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招标组织者应持有施工招标组织资格证书。 前款所称招标组织者是具有施工招标组织资格的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 4、建设用寺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6、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7、有关行政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教育、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8、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1、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 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 4、施工承包合同; 5、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6、监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3、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6、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监理文件 一、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三、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四、进度控制 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2、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五、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标准编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 .1基本信息 .2总则 .3术语 .4基本规定 .5归档要求 .6立卷 .7归档 .8验收移交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但建成后不能独立生产或产生效益的产品;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厦门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办法

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统一建设工程的规划条件核实标准,进一步规范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工作的自由裁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分为建筑工程、市政交通工程两种类型。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中的场、站、厂等应实施规划条件核实,并按本办法执行。市政管线及道路交通线性工程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简称规划条件核实,下同),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为依据,对建设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所列内容进行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相应的行政机关负责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规划条件核实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不得在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内分次进行核实。 第五条建设工程经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经

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整改意见通知书》,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后可再次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第六条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须通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现场测量并拍摄相关照片,形成实测竣工测量报告(简称测量报告,下同,含文本和附图两部分电子文件,格式应规范并与附图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第七条测量报告应经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审核,建筑工程测量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测总平面布置图(含地形,CAD格式):包括用地边界及坐标、建筑工程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公建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场地内构筑物位置及平面尺寸、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建筑间距、架空电力线路、排洪渠及挡土墙与建筑之间距离、场地竖向标高、道路、绿化布置、机动车停车位置、机动车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及起坡点位置等内容; (二)经济技术指标:包括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同功能计容建筑面积)、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公建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位个数等主要指标数值; (三)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包括建构筑物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建筑高度等;工业项目生产服务设施用房控制指标表(含生产服务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比例等); (四)建筑物彩色照片;

工程施工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竣工资料归档管理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 为使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编科学、合理、规范,各项目监理部在整编工程竣工资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的要求进行整编。在资料整编上要严肃、认真,确保质量,保证上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合理,否则,竣工验收资料不合格公司将不予接收,并作为年底考核的内容。 附件:《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银川夯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重要凭证。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50328-20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及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工程档案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分三个阶段:项目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 2、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总负责人,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

联合发布 UDC 中华人民XX国国家标准 P 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X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filing and arrangement 2002 01 10 发布2002 05 01 实施 中华人民XX国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2 页共2 页 中华人民XX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X GB/T 50328 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XX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XX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2 年5 月1 日 第3 页共3 页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X的通知 建标[2002]8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 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X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 2001 自2002 年5 月1 日起施行 本规X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

中华人民XX国建设部 2002 年1 月10 日 第4 页共4 页 前言 本规X是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X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 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XX国国家标准GB/T11822 200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X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程文件的归档X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 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本规X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 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本规X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X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 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给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三里河路9 号邮编:100835)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X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本规X参编单位:市城建档案馆XX市城建档案馆XX市城建档案馆 XX市城建档案馆 本规X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苏文周健民周汉羽蔡艳红 第5 页共5 页 目次 1 总则 (6) 2 术语 (7) 3 基本规定 (9) 4 工程文件的归档X围及质量要求 (10) 4.1 工程文件的归档X围 (10) 4.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0) 5 工程文件的立卷 (12) 5.1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2) 5.2 卷内文件的排列 (12) 5.3 案卷的编目 (12) 5.4 案卷装订 (14) 5.5 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14) 6 工程文件的归档 (15) 7 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6) 附录A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X围和保管期限表 (17) 附录B 卷内目录式样 (33)

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企业用户操作手册--1账号注册

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账号注册 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一、使用前准备 1.浏览器的使用 首先建议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IE9及以上版本),如果IE 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另外也可以使用360安全浏览器(360浏览器下载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cd9161945.html,/)。 注意:使用360浏览器需将浏览器设为极速模式,如下图所示: 2.可信站点设置 在正式使用系统之前,请先设置可信站点。 第1步、打开IE的Internet选项 打开IE,选择“工具——Internet 选项(0)...”,见下图: 第2步、添加可信站点

如上图,依次选择标签“安全”——“受信任的站点”(可信站点)——“站点(S)...”,打开如下图所示的界面: 不要勾选 输入系统地址,点【添加】,最后点【确定】。 注: 1、添加的地址要是实际的系统地址(http://202.109.255.79); 2、对于需要再次输入帐号密码登录的情况,IE9及以上版本请使用兼容性视图并且添加需要登录的页面的地址为信任站点。

第3步、设置可信站点的自定义级别 ①.如上图,依次选择“安全”——“受信任的站点”(可信站点)——“自定义级别(C)...”,打开如下图的界面,把其中的“Activex控件和插件”的设置全部改为启用,同时将使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选为禁用,最后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二、系统注册与登录 1.企业账号注册 ①打开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平台(企业端): http://202.109.255.79:8081/XMDJGQT/Register/Login_QYD.aspx),点击左下角“企业注册”。 ②、进入到用户注册页面,填写企业信息与账号信息,同时完成手机短信验证,然后点击【注册】按钮即可完成账号注册(注:登录账号与密码就是登录系统的账号与密码,请妥善保管)。

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办法

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统一建设工程的规划条件核实标准,进一步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工作的自由裁量权,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分为建筑工程、市政交通工程两种类型。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中的场、站、厂等应实施规划条件核实,并按本办法执行。市政管线及道路交通线性工程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简称规划条件核实,下同),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为依据,对建设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所列容进行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相应的行政机关负责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规划条件核实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围为单元组织,不得在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围分次进行核实。 第五条建设工程经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经

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整改意见通知书》,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后可再次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第六条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须通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现场测量并拍摄相关照片,形成实测竣工测量报告(简称测量报告,下同,含文本和附图两部分电子文件,格式应规并与附图相关容保持一致)。 第七条测量报告应经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审核,建筑工程测量报告应包括以下容: (一)实测总平面布置图(含地形,CAD格式):包括用地边界及坐标、建筑工程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公建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场地构筑物位置及平面尺寸、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建筑间距、架空电力线路、排洪渠及挡土墙与建筑之间距离、场地竖向标高、道路、绿化布置、机动车停车位置、机动车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及起坡点位置等容; (二)经济技术指标:包括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同功能计容建筑面积)、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公建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位个数等主要指标数值; (三)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包括建构筑物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建筑高度等;工业项目生产服务设施用房控制指标表(含生产服务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比例等); (四)建筑物彩色照片;

《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版共62页文档

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厦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效地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定要求,遵循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厦门市规划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一切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各项工程建设应按已批准的城市规划法定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上述规划的,按本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用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 第五条根据厦门市建设实际和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厦门市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特别控制区和一般建设区。城市旧区、城市特别控制区及规划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区域必须编制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或法定图则,并经按批准的规划执行,否则不得进行项目立项、设计、审批、建设。 第六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已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 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 第七条厦门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包括法定规划和非法定规划两个系列。 第八条厦门市城市法定规划编制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包括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四个层次。城市设计的编制应贯穿于法定规划的各个层次。城市特定地区的规划应编制法定图则。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层次应编制具有一定专业内容与深度要求的专项规划。 第九条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规划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编制工作。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 1、城市规划区范围; 2、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3、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第1页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 总则 令狐采学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厦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代建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厦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代建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厦建重〔2011〕1号) 各有关单位: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代建活动(以下简称"代建")的管理,提升代建专业化水平,提高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建【2007】45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代建单位名录(以下简称"代建名录")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甄别或审查后,具备工程代建资格的单位汇总名单。 进入本市代建名录的代建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从事相应规模的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代建业务。 第三条市建设与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在本市从业的建设工程代建单位实施考核,并对代建名录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进入本市建设工程代建名录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行业信誉; (二)在本市或经调查确认的其它地区有效承担过代建或工程项目管理,并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相关方良好评价; (三)年利税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且能为代建项目提供适量周转或应急资金; (四)具有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招标代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之一,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项目管理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和管理水平的国有投资公司; (五)具有与代建管理相适应的专门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具有代建管理经验的人员,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国家或省对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标准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 第一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