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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制小故事

我的法制小故事

我的法制小故事

一天凌晨1点钟;我们刚刚进入梦境,就听见我们苑区里一片嘈杂:我们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情况;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原来是我们苑子有一户人家为搬入新家放烟花庆祝呢,放了半个多小时的烟花,把大家都吵醒了,大家不依不饶;非得逼得那户人家道歉。

当时警察正对住户说:“第一;搬家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现在是凌晨,需要照顾其他住户的感受、第二;放烟花的时间,地点不对,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烟花没有飞到其他住户阳台上,否则后果就严重了”听了警察的话,搬家的住户也自觉理亏,很诚恳的向大家道歉!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大家多掌握点儿法律知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刘宇轩

中学生法制故事--演讲稿

故事育人之法制故事1 沉迷网络游戏,被骗80多万元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今天,我讲的法制故事的题目是《沉迷网络游戏,被骗80多万元》。 2012年12月11日的新民晚报,报道了一起涉案金额80多万元的网络诈骗案。被骗的是上海市崇明县的一个化名叫小宇的人,是一个在校中学生。这个案件涉及侵害未成年人,为我们青少年敲响了警钟。那么,小宇为什么会被骗呢, 原来啊,中学生小宇沉迷网络游戏。今年6月,放暑假在家,他为了加快游戏升级速度,在网上搜索“游戏代练”。什么是“ 游戏代练”呢,“游戏代练”就是出钱请别人帮自己打游戏。在指定的时间内,帮助自己提升游戏角色级别,或者获取高级装备武器,然后付给相应酬金。这个小宇,沉迷游戏如此,真是“不简单”啊。他在网上搜索“游戏代练”,找到一个客服QQ,昵称叫“开着拖拉机唱情歌”。双方谈好代练价格,100元。100元就100元吧,且不管这100元是不是正常代练价格。他怎么会被骗80多万元呢, 原来在几天前,小宇妈妈将银行卡和U盾交给他,叫他帮忙网上购物,之后,银行卡就放在小宇身边,卡里余额有80多万元。 小宇就用这张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向对方支付了100元。但是,事情还没完,骗局才刚刚开始。几分钟后,对方来信息了,说:“支付过来的100元钱,没带零头,应该打101元。结果资金被冻结了,按照要求,需要再打4倍的钱过来才能解冻”。这个小宇啊,一个中学生,缺少防范意识,毫不怀疑地又向对方支付了405元。 到了晚上8点左右,对方又来信息了,以“通知财务”为借口,要小宇将网上银行的转账明细截图发给他,还要网上银行的账号、电话、名字。这个小宇啊,为

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1、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教学目标: 1、了解我国有哪些法律。 2、知道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教学内容: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例如: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税收等有关的是:经济法;与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关的是:环境法;与结婚、抚养、赡养、家庭暴力有关的是:婚姻法…… 除此以外,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今年的3月1日,正巧也是我爸爸40岁的生日。正因为这是一个大生日,所以,妈妈、爷爷、奶奶便决定给爸爸办得隆重一点,宴请了许多的亲戚朋友以及爸爸的同事、同学们。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 而开车来的有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都应该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虽然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因此,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喝酒的人打圆场,最终真的是滴酒未沾,我也真的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们肯定是无论做啥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亲戚、朋友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个小故事,你们是不是也认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呢?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表现。我们全家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到奥体中心打羽毛球。尽管去奥体中心的路上人、车都很少,但是红灯挺多,并且时间也挺长的。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的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

小学生宪法的演讲稿200字

小学生宪法的演讲稿200字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尤为重要。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小学生宪法的演讲稿200字,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生宪法的演讲稿200字一: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 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 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 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 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 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小学生宪法的演讲稿200字二:尊敬的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四小的zz,我演讲的题目是:“精彩人生路,法制伴我行” 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人间,便成为一名幸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儿时,我们能享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上学了,我们又能享受《义务教育法》的保护; 长大了,成人了,我们有《婚姻法》的保护,有《宪法》

法律小故事

民事案例分析 1、16岁未成年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李某,十六周岁。一天,她到工艺美术公司以1680元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货。而李某提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社会青年,她表示不愿退货。 问:李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第一、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条第1款又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李某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因而这项买卖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和57条的规定,李某的买卖行为符合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非依法律规定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根据民法通则第70条规定,李某父母所陈述的理由不足。本案中,李某父母要求公司退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李某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征得父母同意。其父母以她未成年,未征得家长同意为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精神病人是否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张某今年十七岁,在本镇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0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花500元钱从

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请问:此买卖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1)双方买卖有效。 (2)张某已有十七岁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张某患精神分裂症是在其购买彩电之后。 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只要是合意签的合同是不是一定有效? 大学青年教师某甲与校出版社签订了一份约稿合同,某甲将一本外国小说译成中文,出版社负责出版。合同中明文规定:如果译稿达到出版水平,由于出版社的原因不能与译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要向译者支付稿酬的40%,并将译稿归还译者。若将译稿损坏或丢失,要赔偿译者经济损失若干元。合同签订后,某甲如期完成了全书。译稿交出版社后,出版社很满意。可是在印制期间,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此书中有大量淫秽色情描写,故作出了禁止该书出版发行的决定。销毁了纸型和半成品,并没收了译稿。某甲听说后,向出版社提出,译书是出版社主动约稿的。就是不出,出版社也应该给他约定的40%的稿酬。

法治建设小故事(缩略)

普法小故事 社区调解 故事一 一日,湖州织里的民工张辉来和业主刘某发生争吵,刘某当即要辞退张辉来等7人。张辉来十分恼怒,威胁刘某:“你敢辞退我们,我就杀掉你家两个孩子!”随即打电话叫来了40多位老乡。镇司法所所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吴美丽当即将双方叫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说服张辉来等7人与业主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刘某也同意付给他们11660元的工资。一场纠纷就此得到化解。 故事二 老王女儿家因楼上邻居老肖家水管爆裂渗水,造成房屋被淹的事情多次和沟通无果,浸泡问题搁置了一个多月,为此来街道司法所请求解决。得知这一情况,葛俊宏主动联系到老肖,并与同事到现场进行调查。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促膝谈心,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经过几个回合地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损害方老肖家一次性赔偿受损人王伟家1400元,及时有效化解了一场邻里纠纷。 故事三 人民调解员巩满飞是社区一名普通综治员。一次,辖区一栋楼上6户居民集体上访反映,请求制止楼上精神病患者倾倒粪便、垃圾行为。巩满飞先后找到患者原单位、街道工作人员、6位上访群众、院内物业经理和患者的女儿进行协调,并积极争取医疗救助和社会援助。审批下来后,患者女儿在巩满飞与残疾专干的陪同下去看了医院环境和医疗条件,最终

决定送母亲进医院治疗。 故事四 王淑琴有一次调解银鑫小区两家住户的矛盾,原因是三楼住户家的卫生间长期漏水到二楼家里。三楼住户则说看过了,也检查过了,没发现有漏水现象。双方互不理解,互不谦让。王淑琴了解情况后上门走访,发现厨房有个管道旁有积水,于是协调物业派人过来进行检查、维修。然后告知二楼住户已发现漏水点并维修。两天后,三楼水管道已维修好,二楼也不再受漏水之苦。两家的矛盾到此得到了圆满解决。 故事五 施刚的辖区有一处老居民楼,整栋楼只有一个总水表,每个月自来水公司按总水表收费,居民家中有各自的分水表,但水表数和金额从来对不上。偷水、漏水无证据,正常用水者每月要多掏公摊水费很不情愿。为此住户之间矛盾不断。施刚逐户走访了解情况听意见后,建议实施每家每户轮流收水费,除按每家分水表计量外,多出的水费还是必须各自平摊。虽然这个方法称不上让人拍手叫好,但能小区生活回归了正常。 故事六 施刚辖区有一位张爷爷常年独居并有个小套房子,由于拆迁再安置,有了现金和现房,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得知此事,为争房子吵翻了脸,并大打出手。老人走投无路找到了施刚。施刚针对他的情况,找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又多次入户,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两兄妹被感动,同意让小儿子给两家各一万元现金,立字为证,房子归其所有并赡养老父亲。最终一家人和和气气将问题化解。

(小学生)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别超速行车 那一次,妈妈开车载我去白市驿玩。车子一路欢快地奔走在宽阔的公路上。我乖乖地坐在后座,轻轻的打开窗户,风呼呼地吹过我的头发,我的眼睛不由自由地眯了起来。突然狂风大作,刮痛了我的脸颊,我急忙头往后仰,赶紧关上窗户。做好后,一看,顿时目瞪口呆:天啊,车速是一百。车子也在提醒妈妈:“您已超速,请注意车速。”妈妈的眉微微皱了起来,我左手叉腰,右手拍着胸口,气喘吁吁地说:“妈妈,开车时别超速,你看,把我给吓得。”妈妈点了点头,随即降了车速。 开车时,要按照规定车速行驶,超速危险。 不守法老爸 法律是我们一生中最有用的东西,它能帮我们分辨善恶美丑,还能随时警醒我们走在正道上。 有一次,一个叔叔请我爸爸喝酒。我爸爸一听到这个消息乐坏了,迫不及待地走到酒店。坐下之后,我老爸一眼就盯住了——江小白。他赶忙双手拿起酒瓶,扭开盖,二话不说,“咕噜”就是一口。他们边聊天边喝酒。不知不觉,爸爸一个人就喝了6瓶江小白。 一会儿,爸爸忽然站了起来,左手按着桌角,右手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河东狮吼般地叫道:“走了!”并直截了当的拒绝了友人相送的建议。我顺从地和爸爸一起离开。在马路上时,爸爸边走边拦车,走得歪歪扭扭的,像无头苍蝇似的。只见他边走边回头,几次都斜着走进了机动车道,吓得我怎么劝也劝不住。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奔驰

而过,甚至,有司机伸头,大骂他走错了道。见状,我赶紧双手并用,一把拉住爸爸的右手,尽力把他扯到人行道上,这才松了一口气。顿时,满身酒气扑面而来,太难闻了,我赶忙放开他,谁知,爸爸脚一歪,身子一软,就直直地栽进了路边的水沟里...... 唉!喝了酒一定不能乱跑,更不能冲向马路中央。行人应走人行道,这是交规。要是出了交通事故,那可让人后悔莫及了。所以,我们一定要知法、守法。 法律小故事 我有一个近视眼妹妹——李椿琳。她特别喜欢我的东西,每次她来我家,我就会有东西莫名其妙的消失。 记得那时,姐姐总是喜欢给我买些漂亮的东西。一次过年了,妹妹和大人一起欢笑着天天来我家吃饭。奇怪的是,就在这几天,我的擦子、自动笔、小玩偶等都陆续不见了,像是被老鼠搬进洞里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的疑惑越来越大,但百思不得其解。又过了几天,妹妹偷偷地从我房间出来时,正好被妈妈撞见了。妈妈皱着眉头上下打量了她几眼,发现妹妹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了一节粉色的东西。见状,李椿琳急忙要走,妈妈一把拉住她,大声问道:“李椿琳,你包里放了什么?拿出来,我看看。”妹妹眼珠一转,紧张了起来,支支吾吾地回答:“没......没什么。”妈妈眉头紧锁,用力地抓住她阻拦的手,翻出了她的口袋,发现了我的自动笔和擦子。哦,大家恍然大悟,原来是被她偷了。后来,李椿琳回到家中,被她妈妈又打又骂。庆幸的是,我的东西终于物归原主了。

法制小故事

故事五遇到陌生人怎么办? 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 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学法知法守法小故事 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法律小故事

法律小故事-1 校园窃贼 连续假期,碰上阴雨连绵,偌大的校园里,空荡荡的格外冷清. 「老贝,学校新修了雨棚采光罩,要不要去爬爬看?」毕业才一年的林廷威, 对另一个同届校友贝伟铭说道. 「爬上去干什么呢?」 「你笨啦!教室门窗一拨开就开,运气好嘛!找点小钱; 不好嘛!至少弄点录像机什么的」 「天啊!那么多间教室从何找起?听说学校都有保全系统,你去搜括,行吗?」伟铭谨慎地提出问题 「安啦!只有小班教学的班级,才有录像机这些设备,我弟清楚很,我早就过他了,像他隔壁的九班就是啰! 」廷威顿了又顿说: 「至于保全嘛!你别傻了,只有办公室才设保全,哪有每间教室都保全的.你再仔细回想一下,以前我们周六留校自习,离开教室时,不是一走了之吗?」廷威和老贝这么一研究,计划就出来了. 两人又找了一个搭档,三人佯装打球,光明正大地进入校园,在暮色低垂的时刻,轻易爬上二楼,打开几间教室大肆搜括,可惜所得钱财不多,倒是录像机搬走两台.「录像机不值钱拿一台算了!」廷威等人只翻得几十块零钱,一边从采光罩翻下来,一边大叹倒霉. 假期结束后,学校结合小区力量开始追查,廷威销售贼货走漏消息,被逮个正着. 法律小故事-2 只是借用可以吗? 自从小孟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机车代替走路. 这天天空下着大雨,小孟心想今天不能骑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着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孟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而且今天是最后一天,如果没交就没分数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孟习惯性地走到自己常停机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孟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 小孟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实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 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临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孟拿出行照与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机车行照的小孟,向警察先生解释,他祇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演讲稿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演讲稿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 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 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 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 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 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 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 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 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 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 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 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 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 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 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 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 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 大家! 谁不希望有个完整的家?谁不希望自己有婀娜的仪态?谁不希望能够愉快的渡过自己的 花季一般灿烂的岁月?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并不难的事情,然而这一切对于一个被 车祸毁于一旦的家庭来说有多难啊!

法治小故事四则

法治小故事四则 、鼠狱1在西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时候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三尺法2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着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太守断牛3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先前又令属吏悄悄

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法当有常4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误砍柏树,奏罪当免职。唐“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又奏权罪不当死,说: 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几个法治小故事

几个法治小故事 几个法治小故事一、敬畏法律什么是法治国家?有两件事情和两个人给了我答案。前些日子,公司接待了一位美国的客户。这位叫尼尔森的美国商人一直生活在美国。谈判结束后,公司宴请尼尔森,了解到尼尔森喜欢吃鱼,我们就点了一道清炖虹鳟鱼。这道菜上来以后,尼尔森眼睛一亮,连说“谢谢”。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这道菜。尼尔森在我们的谦让之下,夹了一块鱼肉。然而,肉还没有送到嘴里,就被他放回了盘子里。他很失望地对我们说:“很抱歉,我不能吃这条鱼了。”我们十分惊诧,很担心是卫生方面出了问题,引起了他的警觉。尼尔森却解释说:“根据我们美国的法律规定,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吃有籽的母鱼。你们看,这条鱼有籽啊,我不能吃。”公司的老总忙说:“没关系,这是在中国,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律,你可以尽情品尝。”尼尔森却说:“在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美国人,我要遵守我们的法律。”尼尔森自始至终没有吃一口鱼肉。他的行为让在座的每一位都肃然起敬。一名普普通通的美国商人,在异国他乡都能够不受主人热情的影响,如此遵守法律、敬畏法律,这就是一个法治国家在自己公民身上打下的烙印。圣安东尼奥市的市长卡斯特罗有个不良的嗜好,就是抽烟。当时,中方的接待人员正在前台办理住宿手续,卡斯

特罗的烟瘾上来了,坐卧不安。他的助手说:“再忍耐一会,等到自己房间里就可以抽烟了。”我看了看酒店的大堂,没有发现禁止抽烟的提示牌,就说:“在这里可以抽,这里没有禁止吸烟的规定。”卡斯特罗说:“这是酒店大厅,公共场合是不能抽烟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我说:“建议你去洗手间抽。”卡斯特罗摇摇头说:“洗手间也不是自家的,再等会吧。”我没有再解释。之前尼尔森的行为已经告诉了我,即使在中国,卡斯特罗也会遵守美国的法律。之后,我通过卡斯特罗的助手了解到,美国许多州都将公共场合禁止抽烟纳入到法律条文中,对违法者最高可判处十五天监禁。普通商人尼尔森敬畏法律不吃有籽的母鱼,而身为市长的卡斯特罗也因为法律规定而不在公共场合抽烟。哪怕他们身在中国,依然遵守本国的法律。这说明,他们守法不是因为在意违法所要付出的代价,而是因为他们自觉地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美国有许许多多奇怪的法律,洛杉矶的一条法律禁止市民在街灯下捕捉飞蛾;加州中部的帕洛阿尔托市有一条法律,禁止在墙壁和其他任何垂直表面溜冰……这些不可思议的法律条文即使有人违反了,当事人也不会付出多大代价,甚至没有相应惩罚,但却很少有人去碰触。像尼尔森和卡斯特罗一样,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治意识已经深入到公民的灵魂里,每个人都对法律存在着极强的敬畏之心。在法治社会,无论你是普通人还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都要服从

小学生演讲法律故事

小学生演讲法律故事 篇一:小学生法制故事演讲稿 篇一:小学法制演讲稿 小学法制演讲稿 六年级2班蒋静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

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

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

20个法律幽默故事

20个法律幽默故事,讲述20个法律职业者在职业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智慧处理。 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 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 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 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法律名言: 1、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2、【崔永元:个税征收不应一刀切】嬉笑怒骂谈完垄断行业后,有记者问起了个税起征点的问题。小崔认为法律用一刀切的方式收税不合理。应该是每个城市、每个行业都不同。他拿自己当例子,比如崔永元,一个月挣3万块,你征他的税,也许是合适的。但一个煤矿工人,挣了8000块钱,就不应该收税。他那个是在玩命啊。小崔感叹煤矿工人是将脑袋拴着裤腰带上,称自己挣的钱是不能和他们比的。还不忘调侃自己:他进去就不一定能出来,我进演播室就一定能出来。 3、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三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让您体会法律对于平常老百姓的重要性......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

法制安全演讲稿

法制安全演讲稿 本文是关于励志演讲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法制安全演讲稿(一)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我做起》。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所以,遵守法制、保障安全应从每个青少年做起,从我做起。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许多青少年犯罪的事实告戒我们,每位中学生都应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要做到警钟长鸣、严以?律已,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校规校纪。 同学们,你们可曾相信,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这些数字多么令人触目惊心。为了我们健康成长、家庭幸福,我们每位同学都要做到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 同学们,明天是我国第12个法制宣传日,在此我向大家倡议: 1、积极参加法制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安全观念,争做道德模范、文明使者和安全小卫士。 2、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打架、不骂人,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保证良好的课堂和校园秩序。

3、注意自身安全,学会保护自己;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玩耍追逐;不进网吧、游戏厅;要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火灾。 同学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的心中,让安全伴我们成长,让我们全体师生携手共创平安校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演讲稿(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而存在的,我们什么也不用做?是的,法律是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的,却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每个人的义务,也要求每个人知法、懂法、守法。也许有些同学会讲:我还小呢,讲法律还远着呢?那就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

法制案例小故事

法制案例小故事 故事一: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故事二:学生上课出意外责任就在不听劝某市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起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

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既造成外伤,又引发心脏病,幸亏老师及时发现,将其送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终于脱险,花去了人民币12000元。不久家长来学校论理索赔,说学校如果让其上体育课就不会发生此事。那么学校的做法对吗?应该是对的,因为学校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所以后来家长不再提出索赔要求了。

法制演讲稿300字(带小故事和感受)doc

法制演讲稿300字(带小故事和感受) 篇一:法律小故事演讲稿 法律小故事演讲稿 乌镇中学 ZHY 舞勺,多么美丽的一个字眼。然而在犯罪分子中,他们却狼狈地占了70%。在这样如烟花般璀璨的年纪,谁愿今后的人生将被囚禁在黑色的监牢?谁愿这婀娜多姿的花期还未开始便已结束?谁不愿与家人同住快乐地成长?谁不愿自己的生命能绽放妖娆? 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安徽省里的一有个名叫成成的少年。他的父亲生性好酒,醉酒后经常打骂他,还好成成有母亲和爷爷疼爱。然而,自从母亲给他生了个妹妹玲玲后,对他不再像从前那样疼爱。今年初,成成的爷爷生病去世,世上最疼他的人离开了他,这让他的性格变得更加孤僻、古怪,整日闷闷不乐。 不久,成成遇到了活泼大方的娟娟,成成真心喜欢比自己小一岁的娟娟,他天真地认为,只要认娟娟做干妹妹,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和她经常在一起畅聊心扉,排遣寂寞。可他几次和母亲商量,要认娟娟做干妹妹,都遭到母亲坚决反对。 4月24日晚8时许,成成想让母亲到学校接娟娟,因为娟娟在寄宿制学校读书,只有认识的成年人才能接出学生。母亲没有同意,两人为此发生激烈争吵,面对母亲的呵斥,

气急败坏的成成甩出狠话:“你不让我认干妹妹,你也不要玲玲了”。 成成随后骑着电瓶车回家,从姑姑手中将玲玲骗走,用电瓶车将玲玲带到淮河岸边,扔进了淮河里。成成回到家,将电瓶车钥匙扔给母亲时,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去公安局了”,之后向警方投案自首。 听到这里,你们或许会觉得之所以成成会做出违法的事来是他自身因素,亦或是你们会觉得这是家庭原因才导致他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啊,作为未成年的他缺乏辨别是非,支配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思想和行为往往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冲动性,法律意识还过于浅薄。 如今的我们是温室里的花朵,从小被宠着长大,以至于一点点的斥责就有可能导致我们的偏激行为,而同样成成父亲对他简单粗暴的方式,母亲对它渐渐的冷淡更是使他的心灵过于扭曲,以至于他在背离社会规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导致犯罪。 我们每个人都会犯错,然而有些错误我们可以更改,而有些错误我们终其一生也不能触碰,一旦触犯,那就是一生的烙印,是伴随我们一生洗不掉的污点! 就像年轻的成成最终也没能逃脱法律的责难,残忍的刑罚将年仅14岁的他紧紧禁锢在14岁的那个深夜,自此他的烟火已经冥灭。时光雕刻着属于他的心碎。捺拨着光阴的余

法制小故事演讲稿一

法制小故事演讲稿一:法律小故事演讲稿 谁不希望有个完整的家?谁不希望自己有婀娜的仪态?谁不希望能够愉快的渡过自己的花季一般灿烂的岁月?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并不难的事情,然而这一切对于一个被车祸毁于一旦的家庭来说有多难啊! 她,本是一个活泼开朗、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和其它的小朋友一样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拥有灿烂的微笑,可就是在她与同伴过马路的一刹那,就在司机没有集中精力开车的一瞬间,在这触目惊心的一刻,车从她的腿上一下子碾了过去,鲜红的血迹染红了马路,剧烈的疼痛使她晕了过去,失去了知觉,医生对她的父母说:“要命还是要腿!”她的家人为了让她活下去,只好让医生为她做了截肢手术,同 时这场车祸的肇事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剧烈的疼痛使女孩从昏迷中醒来,她使劲睁开双眼,朦朦胧胧中女孩下意识地摸摸双腿,顿时眼前一黑,眼泪夺眶而出,大声哭喊道:“爸爸妈妈救救我,我的腿呢?我的腿到哪里去了?我的腿呢?”爸爸妈妈与女孩哭着抱在一起,一家人似乎 已经绝望了。顿感天塌地陷,一切变得灰暗。到了该上学的时候,女孩哭着闹着要上学,父母看着这一切,心都碎了。爸爸无奈只好用一个篮球支撑她那娇小的身体,她用两个大木块撑着地面向前费力地挪动。这一幕,使人们流下了心酸的泪水,大家大力地搞募捐活动,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共捐了20多万元钱,在小女孩一家的心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2004年4月“篮球女孩”抵达北京,接受专家系统

的免费治疗,医生给她装上了假肢,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她终于可以自己走路了,终于可以和小朋友一起玩了,小女孩稚嫩的小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虽然小女孩的肢体康复了,可心灵上严重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 这些事例昭示着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规则,倘若没有了健康的生命,我们就没有了幸福,没有了一切。生命属于每个人的都只有一次,我们作为小学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兼让与耐心,文明礼让互相尊重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美丽,我们的生活才会多彩,我们才会远离悲伤。 同学们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大手牵小手,以自己的交通行为,影响周围的人,使我们的社会形成一种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同时也使我们的生命之花开得更加鲜艳,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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