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制
文3)33号综合机关名称: 2004年 季 有效期至:2005年1月 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统计负责人: 统计上岗证编号:□□□□□□□□□□□□□□□□
续表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统计负责人: 统计上岗证编号:□□□□□□□□□□□□□□□□
说明:1. 本表由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各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等综合单位报送。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报送时间为季末月份27日前,第四季度于12月29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报送打印的报表。
文 号:国统字(2003)33号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
表 号:I 4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有效期至:2005年1月 计量单位:人、千元
业
位)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同国有单位)200 年 月 日
期:200 年 月 日
。
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子邮件和报送打印的报表。
酬情况
宾栏指标平衡关系:01=03+07,02≥05+06, 08>10+1
17+20,16=17+18,18≥19。
注:填表说明见指标解释,本表按打
在岗
职工
7,02=03+04,04≥05+06, 08>10+14,09=10+11,11≥12+13,15=8≥19。
表按打印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