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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辽宁科技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辽宁科技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辽宁科技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学校公务接待,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辽宁省教育厅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3.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校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工作原则

1.公务接待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的原则。

2.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习惯的原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接待纪律,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违规使用接待经费。

3.坚持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谁接待、谁负责、谁结算,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工作分工及审批程序

1.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由承担接待任务的单位具体办理。财务处、监察审计处共同负责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

2.学校重要公务接待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一般性公务接待由承接单位负责,由分管校领导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的联合接待,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分解落实任务到相应部门。

3.因工作需要安排公务接待的,接待单位需事先填写《辽宁科技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附件1),如实报告接待事由、来宾职务、随行人数、接待内容、预算金额等,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请与公务活动相关的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允许先接待后报批。

4.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5.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并按照学校请假销假管理办法履行请假销假手续。禁止异地部门之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6.公务外出确需对方接待的,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人员和联系方式等。

三、经费管理

1.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出。接待单位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在核定的年度接待预算内安排接待经费,不得擅自突破。

2.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3.按规定应当由接待对象派出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应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4.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须如实、完整填写接待清单(附件2)。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5.公务接待费报销应及时,票据必须规范,各部门、各单位接待费需在发票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报销,原则上逾期将不予报销。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凭证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财务处不予报销。

6.原则上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减少现金方式支付。

四、陪同

1.根据国内公务接待对象及活动内容,本着对等节俭的原则安排陪同人员,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

得层层多人陪同。

2.省(部)级领导因公来校,由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校领导接待,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

3.厅(局)级领导因公来校,一般由对口校领导负责接待,牵头部门负责安排。确需学校主要领导出面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

4.其他因公来校,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接待,按来访要求由对口单位负责接待。如确需学校有关领导会见的,校领导原则上不陪同,不陪餐。

五、住宿

1.接待住宿要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在定点饭店,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来辽出差住宿费标准。住宿费由接待对象自行结算,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司局级人员安排单人间(最高480元),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最高330元)。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在房间内摆放鲜花和水果,不提供香烟。

六、用餐

1.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自行支付餐费,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来辽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用餐执行省本级自行用餐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2.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1次,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安排自助餐。确需安排桌餐的,执行本溪市工作餐标准,省(部)级领导每人每餐150元以内,厅(局)级干部每人每餐120元以内,处级干部(专家、教授等)每人每餐100元以内,随行驾驶员安排自助餐,每人每餐60元以内。特殊情况需在外接待,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不得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消费。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4.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七、用车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一般3人以下安排轿车,4-5人安排商务车,6-15人安排中巴车,16人以上安排多台中巴车或大客车。属学校接待的对象,由党政办公室联系安排接送车辆;属各部门、各单位接待的对象,由接待单位自行联系安排接送车辆。校内活动尽量步行。

八、其他

1.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组织欢迎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组织师生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有意造势或搞夸张性宣传。

2.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不得偏离工作主题,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3.不得在会场搭设背景板和摆放鲜花,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举办师生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4.涉外公务接待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14〕152号)(附件3)执行,由科技产业处统筹协调。外宾邀请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外交礼仪规定及外事纪律,做到组织接待工作,并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各部门、各单位涉外公务接待,由科技产业处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销。

5.学校层面会议的召开计划由党政办公室核准后实施,会议费管理参照《辽宁省教育厅会议费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14〕151号)执行。

九、工作监督

1.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要按年度主动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公务接待制度、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

2.财务处、监察审计处应当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接待标准执行情况、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接待信息公开情况。纪委办公室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十、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国家和省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2.辽宁科技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3.辽宁省教育厅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辽宁科技学院

2014年11月3日

附件1:

辽宁科技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审批人为分管校领导。

附件2:

辽宁科技学院公务接待清单接待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1.住宿费由接待对象自理的,在住宿费用栏填写“客人自理”;

2.审批人为分管校领导;

3.本接待清单作为财务处报销凭证,凭证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附件3:

辽宁省教育厅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辽教办发〔2014〕15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辽宁省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厅外宾接待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宾接待工作应当坚持服务国家外交和我省教育国际交流、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

厅机关接待外宾实行定点接待,定点接待饭店(宾馆)参照省财政厅和省外办公布的名单选择和确定。如接待工作需要,可视实际情况,在定点接待饭店(宾馆)之外适当选择具有本地特色的风味餐厅安排宴请和日常用餐。

第三条厅机关应当加强外宾接待管理,制定外宾接待计划、编制接待预算,明确外宾团组中由我方招待的人数、天数,费用开支范围以及资金来源、列支渠道、预算额度等内容。计划编制必须严格控制在年度外宾接待费预算内,不得突破。

第四条外宾接待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厅机关应当加强外宾接待费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规模。在核定的年度外宾接待费预算内安排外宾接待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外宾接待。特殊情况需向厅领导或财务部门请示报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五条厅机关对应邀来访的外宾接待,应当根据互惠对等原则或外事交流协议等,区分为全部招待、部分招待和外宾自理。

无互惠对等原则或外事交流协议的,招待天数不得超过5天(含抵、离境当天),招待人数由厅机关按内部规定执行,超出规定天数和人数的,一律由外宾自理。

第六条厅机关应当从严从紧控制外宾接待经费,严格执行接待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不得向下属单位和学校等摊派、转嫁费用。

第七条外宾接待费的报销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特殊情况需向厅领导或财务部门请示报批。

第三章开支范围及标准

第八条外宾接待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应由我方执行的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赠礼等。

外宾接待经费原则上不得列支外宾来华国际旅费和国内其他地区来我省的往返旅费。

第九条住宿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外宾住宿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应当优先选择省政府接待场所和外宾定点宾馆(饭店)。

副部级及以上人员率领的外宾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率领的代表团以及其他一般外宾代表团,安排的宾馆最高不超过四星级。

(二)外宾住房标准: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可安排套间,其他人员安排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条日常伙食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外宾日常伙食执行注意节俭,严格根据伙食费标准选择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

(二)外宾日常伙食费(含酒水、饮料)标准:正副部长级每人每天不超过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

第十一条宴请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宴请外宾严禁讲排场,原则上安排在宴请主办单位内部食堂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二)外宾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冷饮、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不超过150元、100元、60元。

(三)外宾在辽宁期间,宴请不超过2次。

第十二条交通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外宾用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除少数重要外宾乘坐小轿车外,其他外宾可视人数多少安

排小轿车、中巴士或大巴士。在符合礼宾要求的前提下,外宾出行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二)接待外宾确需租用车辆的,各单位应当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三)外宾赴省内外各市(县)访问时,应当按级别乘坐相应等级标准交通工具,副部长级及以上外宾可提供飞机头等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高级软卧),其他人员可提供飞机经济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软卧)。

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厅领导或财务部门批准,外方主宾的重要随行人员可随主宾乘坐相应舱位,原则上按随行不超过1人来安排。

外宾途中伙食费按日常伙食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对外赠送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对外赠礼应当节约从简,实物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辽宁特色的纪念品、传统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二)赠礼对象仅限于外方主宾(或外方主宾夫妇),必要时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员,原则上由接待单位赠礼1次,其他单位不得重复赠礼。如外宾赠礼,可按对等原则回礼。

(三)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正、副部长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司局级以下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四)著名友好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来访,确有必要赠礼的,按照正、副部长级人员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外宾在华期间的医药、邮电通讯、洗衣、理发等费用,均由外宾自理。

第四章陪同人员及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我方陪同人员人数,应当根据礼宾要求,从严掌握。

第十六条宴请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第十七条陪同外宾赴省内各市(县)访问期间,陪同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公杂费等开支标准按照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分别负担。确需与外宾同餐、同住、

同行的,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按对应的外宾接待标准实报实销。

第十八条根据实际需要,经厅领导或财务部门批准,在接待活动期间,可为工作人员安排工作餐和工作用房。

第五章支出责任

第十九条外宾接待原则上由邀请单位负担经费。

第二十条由厅机关邀请的外宾团组,确需到各市(县)和高校访问的,接待单位应当事先在接待方案中明确划分我厅与各市(县)和高校分别承担的接待费用。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外宾接待费用的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厅外事、财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宾接待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接待计划、经费预算、开支报销凭证等在内的相关资料,主动配合接受检查,并认真落实检查意见。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追回资金,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擅自提高接待开支标准的;

(二)计划未经批准接待外宾的;

(三)接待过程中存在铺张浪费、奢侈奢华行为的;

(四)违规扩大外宾接待开支范围,或报销与接待无关的费用的;

(五)虚报外宾接待开支范围,或报销与接待无关的费用的;

(六)使用虚假发票报销接待费用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港、澳、台来宾和海外侨胞的接待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厅直各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前言 本标准由综合办公室起草并归口。 本标准与前一版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根据国家局、股东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本标准进行修订。本标准由:。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公务接待工作的职责、计划与审批、安排与实施、费用管理、标准及检查与监督等内容。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公务接待仅指行业外的接待,行业内走访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以来函单位作为判断行业内外的标准。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本公司范围内的公务接待;牵头制订相关制度,并不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具体承担本公司领导出面的公务接待,协同整合本公司系统接待资源。每年底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就接待标准执行、费用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报备。 3.2各部门负责对口业务部门的公务接待,协助综合办公室做好相关公务接待,每年底定期向综合办公室报备接待标准执行、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 3.3公司总经理负责重要来客接待方案、接待就餐及接待用品的审批。 3.4公司纪检审计部、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公务接待实施过程的归口检查、监督。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 公务接待要求 4.1.1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极简主义,大礼必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严格遵守规章,按热情、周到、节俭廉洁的原则进行安排。 4.1.2 行业内走访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 4.1.3 行业外公务、商务接待要以派出单位公函为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开支费用采取实名登记方式。 4.1.4 各单位如有设备调试、安装、维修、保养基数服务类或项目合作类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涉及到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须在前期合同签订中明确就餐相关事宜。 4.1.5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办发【2013】22号)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

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摘要)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 第七条建立公务外出审批制度。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原则要求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统一管理、简约俭朴、对口对等、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机关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申请部门负责配合具体工作。 三、审批管理 (一)外出公务接待。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外出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要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要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

和人员。 (二)本地公务接待。机关本地公务接待负责接待工作组、检查组来我市的工作视(考)察、调研、检查工作,市外代表团来我市考察交流,以及列入接待计划的外事考察交流和重要商务考察活动。接待活动中,不得组织旅游以及和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三)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由对口科室制定接待方案、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交由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受理,依次报分管领导、分管机关领导、局长审批同意。审批单内容包括申请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经同意后,具体接待安排由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对事前审批单填报内容不明确、缺项的,不予安排。对申请科室提出超标安排、超标预算的,相关领导在审批过程中予以指出、纠正,对同一部门多次提出超标安排、超标预算的,应给与批评教育。 (四)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工作用餐、差旅住宿等开支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公布(以及后来调整)的标准执行,进餐标准暂定为不超过80元/人。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

最新××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汇编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集团接待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5日

附件: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公司、各部门、各××××。 第三条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指因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上级单位、兄弟单位、业务往来单位来宾,社会各界重要人士以及公司特邀专家、学者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接待管理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名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接待所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的开展。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

费用,公司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部门之间,不得借任何名义利用公款互相宴请。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各××××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非必须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六条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要注重实效。未经批准,不得参加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不得参加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公司人员因公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确需对方单位接待的,经办人员应提前向集团公司领导申请,并向对方单位致函说明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 第八条对口接待原则。一般情况,接待对象的对口部门为公务接待经办部门。接待各类检查组、督察组等联合工作组,以牵头部门为经办部门。 第九条经办部门应当向被接待单位索取接待公函,公函应列明公务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十条申报审批原则。经办部门根据接待公函及规定的接待范围,事先合理编制接待方案,认真填写《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根据《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我支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 1,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1,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2,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私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厅局级领导同志可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应当结合实际,选择符合会议食宿标准的接待场所签订协议,安排公务接待活动。

2,就餐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以地方特色家常菜为主,严格控制菜品的种类数量和份量,不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餐费标准具体以市接待办制定的市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为准。 3,出行标准,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不得清场闭馆,避免扰民。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接待要求 1,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和公务活动的目的及任务,制定接待方案,按程序报批后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可合并的公务接待应统筹安排。 2,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经办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3,简化公务接待礼仪,却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人员接送机,但不得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安排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摆放花草,铺设迎宾地毯等迎送活动。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最新)

条款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公司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 有关单位、部室: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的公务接待需求,根据公司《可控费用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望有关单位、部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

兰干房产公司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的公务接待需求,根据《阿克苏市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特制定《公司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公务接待就餐基本原则 (一)对口接待、热情服务、节俭高效的原则。本着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业务部门联系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提倡节俭,杜绝浪费。 (二)领导审批、严格标准、严格控制的原则。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安排,对各类公务接待实行领导审批制。 (三)公司所有接待均要符合工作需要。非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出差期间的餐费及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的互相宴请、馈赠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四)公司所有接待均有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按照标准执行,其它部门无权安排。 招待费属公务性开支,严禁私客公待、无客自请。 二、公务接待就餐管理细则 (一)公务接待对象: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随从人员;公司重要客户及招商投资人员;与公司有业务往来、工作交流的兄弟单位人员;来公司参加相关活动的外部人员以及其它必须安排的公务用餐等。 (二)公务接待地点: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公司指定的餐馆就餐。

但必须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餐后,按程序报销,否则全部费用自理。 (三)公务接待就餐标准:公务接待及就餐标准应严格控制,普通工作餐标准为50元/人;一般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80元/人,特殊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100元/人。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标准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公务接待用餐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无故超标准增加陪餐人员或虚报公务接待人数的,视情节轻重,对公务接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200元,并通报批评。 (五)公务接待就餐时间:午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15点30分前结束,晚餐时间应控制在22点00分前结束。超过规定就餐时间的应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向行政办公室汇报说明情况。无故超时就餐的对接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六)公务接待就餐原则上中午不得饮酒,晚餐酌情适度饮酒,坚决杜绝醉酒;当日各级值班人员陪餐时不得饮酒,否则,对其罚款100元,并按违纪通报批评。除公务接待就餐之外,不得单独领取烟、酒等,确有外事活动需要领取的,必须统一由行政办公室安排并做好记录。 三、公务接待就餐管理程序 (一)申请:各单位、部(室)有公务接待就餐需求时,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并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按照本办法,对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并签字。公司领导不在公司无法审批的,应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打电话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并事后补签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

国有企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XXXX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及XXXX办公室《XXXX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综【2014】5号)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公务接待范围 (一)与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或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来公司开展业务洽谈、项目合作、技术交流等事宜的人员。 (二)公司举办的业务宣传活动、业务相关会议、培训等需要安排接待的相关人员。 (三)其他与业务相关的接待。 三、公务接待内容 (一)接待用餐 1、接待用餐原则:谁接待、谁办理、谁负责。 2、接待用餐程序:按照《XXXX公司招待及加班餐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接待用餐形式:接待对象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部门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4、接待用餐标准:不得超过天津市政府制定的标准。 5、接待用餐要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与业务活动不相关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用餐。用餐应当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二)接待住宿

1、接待住宿原则:所有来公司办理公务人员需要住宿的,有关部门可以为其联系、预订住宿事宜,但费用原则上自理。 2、接待住宿程序:按照《XXXX公司招待及加班餐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接待住宿标准: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海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领导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4、接待住宿要求: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三)接待用车 1、接待用车程序:按照《XXXX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接待用车要求:接待用车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四、公务接待要求 (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 (二)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三)日常接待用品(茶水、饮料、果品、办公用品等)由总经理办公室按照会议管理相关要求统一采购、统一管理。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二)本办法如与公司原有规章制度不一致,按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粤办发【2014】12号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住节约,反对销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广本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 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省委、省政府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贵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 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应进来访、出席公务活动的, 其相关邀请函件经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贵人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接待范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責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日、时问、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日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

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

XX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附件 XX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公共事务管理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 废止说明无 内容概要为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厉行勤俭节约,制定本办法。办法共四章十五条,对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公务接待内容程序做了明确和规范,同时对接待标准及费用结算标准提出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节约行政成本,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的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C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公司公务接待人员在对外接待中要自觉遵守公关礼仪,做到热情、周到、诚恳、礼貌、严谨,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五条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对外公务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

责公司全面接待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 内的具体接待工作,并报总经理工作部审核 第—章接待范围和程序 第六条接待对象 (一)上级公司、地方政府、行业主管单位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二)兄弟单位的工作走访、调研、学习交流等; (三)接洽业务的相关单位人员; (四)其他来访人员的来访。 第七条接待程序 (一)了解来访人员的单位、身份、人数、来意、抵达时间、大致停留时间、接送站情况。需接送站的,应当安排接送站人员及车辆。 (二)做好公务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明确接待人、汇报人、汇报提纲、参观时间、参加人等。公务接待活动中需要文字资料、投影、摄影、录像的,接待人员要提前做好人员、资料、设备安排。 (三)按照对口接待原则,安排来访人员的食宿和用车。 1.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的原则,公务接待应当首选食堂或协议酒店。 2.接待规格按照大体对等的原则,安排好来访期间公务 用车和接送站车辆。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 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

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

公务接待差旅等费用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差旅等费用管 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公务接待、差旅等费用管理办法 1.总则与适用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勤俭节约的精神,规范公司公务活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精神,参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术语和定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员工(以下简称“企业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支出按照《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3.职责分工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务接待、差旅等费用的管理、执行工作。 4.管理政策和原则 4.1 企业业务支出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4.1.1 坚持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科学、合理规范企业业务支出行为。 4.1.2 坚持廉洁节俭。强化作风建设,树立勤俭办企业的良好风尚,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4.1.3 坚持规范透明。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4.2 严格规范业务支出

4.2.1 公务接待是指上级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省市有关部门、兄弟单位到企业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参加会议、业务洽商等活动的接待工作。 1.公务接待应遵循“统筹管理、注重实效、热情周到、事前审批”的原则,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对接和落实。所有接待事项,应事先履行报批程序,对于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应当统筹接待。接待安排坚持务求从简、厉行节约,按来访需求有针对性的安排接待,原则安排同级别领导和对口部门接待,陪同人员要按照实际业务需要安排,不搞层层多人陪同,精简陪同人员。安排要周密,待客热情礼貌,尊重来宾的宗教、饮食、衣着、语言等风俗习惯,出行安排集中乘车,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2.公务接待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细化支出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企业公务接待活动费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其他各部门(中心)原则不自行承接、组织接待,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的,应报分管领导审批。 4.2.2 严格规范和加强企业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和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管理。企业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是指临时到企业所在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所到地交通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主要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零用费用。 1.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及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标准确定企业工作人员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以及住宿、就餐等标准。 1)国内差旅标准:

【知识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心得体会:接待新规定是作风建设走向制度化的好棋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心得体会:接待新规定是作风建设走向制 度化的好棋 近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结合群众需要和当前实际,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大力推进全国上下广泛开展反“四风”活动;中纪委也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如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严禁公款印制购买寄送贺卡等一系列通知和规定,将作风建设作为当前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经过4年多的实践,作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各地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奢侈浪费等风气得到了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但从长远来看,如果没有一个制度保障,光凭短时期的活动或者通知,只能起到治标不治本的作用。所以,中央关于公务接待新规的出台,实是作风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一步好棋。 一则新规的出台,能够有效地巩固作风建设已经取得的效果,让作风建设从公务接待开始,变得更加规范,有力的

防止作风“回潮”。 二则新规的出台,能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管是从内容上、形式上、标准上,还是从意义上、内涵上、效果上,都能让作风建设更加具有操作性、更加具有长效性和常态化。 三则新规的出台,其实也是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虽然作风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这个成就只是暂时性地,必须要有一个全局性、长期性、规范性的制度来保障,才能确保作风建设能够长期有效开展,而且制度的出台,也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 因此,接待新规的出台,实际上是解决了作风建设的一个“定位”的问题,将作风建设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既符合当前的形势,也符合长远的发展。 但要想真正让这个新规取得实效,光是制度还不行,关键还在于下一步的如何落实上,尤其是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能否让制度的精神不走偏、落实不走样,我们且拭目以待,看看各地在落实中,会带来多少的创新和惊喜。

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管理,明确接待职责,规范接待程序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塑造公司对外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公共关系活动等;接待是指提供、住宿、用餐、陪同等方面的服务安排。 第二节原则 第三条公司公务管理工作立足服务于企业中心工作和总体目标,遵循“平等对口、热情周到、勤俭节约、安全保密”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公司接待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对口接待、程序规范、定额控制、能省就省”的工作原则。 第三节相关部门职责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公务接待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务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包括接待活动的组织安排和联系协调,以及接待费用的预算管控和结算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负责接待费用开支报销、审核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有关接待工作。 第四节公务接待范围 第八条接待上级部门、业务关联企、事业各级领导。 第九条接待和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第十条公司主办的会议及政府部门委托公司筹办大型会议。 第十一条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外部环境。 第十二条其它。 第五节接待管理程序 第十三条市以上 * 、集团公司各部门,县四大家领导来公司检 查指导工作,公司承接的各种会议,由公司办公室接待。 第十四条各部门对口业务单位来检查指导工作或交流,接到接待任务后,了解来宾人数、职务、姓名、抵达日期和来访目的或活动要求,原则上不安排就餐;如果确实需要就餐的,按公务接待流程申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各部门负责接待。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子公司在准备大型或者重要接待活动时,应将接待预案和费用预算事先通报公司办公室,并按公务接待流程申报,公司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接待安排。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接待原则上实行部门自主选择,由接待部门在定额内自主选点消费,在特殊情况下,由公司办公室提供接待的宾馆和酒店。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非特殊接待应安排在公司食堂就餐。 第六节接待标准 第十八条凡需要公司领导出面接待的公务活动,称为重要公务接待;各部室出面接待的称为一般公务接待。 第十九条重要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一般控制在100元/人,特 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标准,具体由公司办公室确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3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3篇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有效使用业务招待费,特制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一、公务接待: 1、接待范围 来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家、某某、某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招商引资及其他重要活动。 2、接待程序 3、接待安排 住宿。来宾在某地内接待的,安排在伊山宾馆或定点宾馆。某厅级以上领导住套房或套间,某地处级及以下住单间或标间。 就餐。工作日中午实行工作餐制度,不得饮酒,特殊情况除外。酒水、饮料等使用某地接待指定产品,原则上不使用某某外名酒、酒桌原则上不安排香烟。安排外来人员就餐时,由对口人员作陪,陪客人数尽量减少,不得一客多陪。就餐标准,某地内5人以内每人35元,6人及以上每人30元,某地外每人40元。特殊情况按局领导批准标准执行。 接待。凡局领导安排参加接待的人员无特殊原因,要按时参加公务接待活动。 4、经费管理 二、物品采购 局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股室负责人填写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采购人员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力求少花钱,办实事。 附:1、某地劳动保障局接待用餐通知单

2、某地劳动保障局物品采购计划单 〖打印文章-下载本文〗〖唐诗三百首-在线字典〗〖字号:大中小〗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有效使用业务招待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业务招待费包括: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对外经济业务往来、公务接待活动以及各类会议中所发生的餐宿、烟酒、糖茶、水果、饮料、礼品等费用。 二、公司业务招待费计划指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统一下达,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签批工作。 三、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和经营业务往来应酬以外,一律不准宴请和变相请客送礼,如确实需要宴请和赠送礼品时,也应本着从简而不失礼节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四、公司各部门接待来宾原则上在公司餐厅安排餐饮,公司餐厅必须按照成本价格进行安排和核算。 五、关于公司餐厅成本价格核算: 1、烟、酒、水、饮料等按照采购价核算; 3、其中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食谱菜肴的成本结算价格只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 4、公司餐厅按总经理办公室签批《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的餐饮标准安排就餐,超出总额部分总经理办公室不予核算,由就餐人员自行承担; 5、每月上旬公司餐厅持《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主要陪餐人员签字的食谱价格清单到总经理办公室结算上月餐饮费用,经总经理办公室按照成本结算价格核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业务;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测试题 8.25. (1)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测试题8.25. 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1分共25分)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分别是哪一年发布的。 A.1997年5月、12月 B.2013年1月、5月 C.2013年2月、8月 D.2013年11月、12月 2、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部门是。 A.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B.财政部门、审计部门 C.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D.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 3、按照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应当。 A.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B.作为本单位职工的绩效发放 C.直接用于本单位的公务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 D.存入机关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账户使用 4、党政机关的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该遵循下列哪一条原则。 A.按单位实际需要随用随支 B.不得高于上一年的支出经费 C.先支出,再审核 D.先预算,后支出 5、党政机关国内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其住宿费、餐费的承担者是。 A.由接待单位支出 B.由差旅人员按标准交纳 C.由差旅人员所在单位开具介绍函可免费住宿、就餐 D.由差旅人员所在单位和接待单位共同承担 6、按照条例对公务用车的规定,下列车辆应当取消的是。 A.一般公务用车 B.执法执勤车辆 C.机要通信车辆 D.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

7、按照条例规定,下列岗位和部门中,适宜配备执法执勤车辆的是。 A.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B.机关内部管理岗位和后勤岗位 C.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D.单位主要领导 8、按照条例规定,下列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的说法,不符合规定的是。 A.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B.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C.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 D.为节约成本,可以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9、根据条例,下列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控制经费预算总额,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 B.出国经费超出预算的可以用本单位其它项目预算资金补足 C.出国经费超出预算的可以使用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的经费 D.对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即使有特殊情况,也一律不予批准 10、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因公临时出国(境)的交通工具、食宿、目的地、事件、公务活动内容,下列没有违反规定的是。 A.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B.自行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 C.自行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D.拒绝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的公款宴请 11、条例提出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并将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下列不属于接待清单应当反映的内容是。 A.接待对象 B.公务活动 C.接待费用 D.额外开支 12、条例规定,接待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可以。 A.免费安排接待对象食宿 B.向接待对象收取餐费 C.将接待费用于举办培训 D.将接待费用于举办会议 13、下列改进党政机关接待工作的措施,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有。 A.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 B.改建机关所属招待场所和设施 C.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D.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 14、条例提出,改革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以下哪种方式处理。 A.移交给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使用 B.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最新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最新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接受原则 (1)全面管理原则: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原则:上级领导:如相关单位因医院工作需要接待,原则上对口.对口接待。 (3)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事先报批。未经授权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4)节俭原则:热情周到,礼貌周到,节约严格。应严格控制随餐人数。应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防止铺张浪费。 (5)定点接待原则:一般公务接待安排在餐厅。那些需要在酒店安排膳食的人必须向院长报告以获得批准。 二。接收范围 1.上级领导.相关单位走访.调查.检查指导。 2.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领导人批准那些需要得到准确接待的人。 三。接待程序1:应用: 如果相关部门在工作联系中因公需要接待和就餐,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应到办公室领取《公务接待

审批表》,并明确填写接待原因:就餐人数和接待标准等。,医院办公室应在领导批准后安排膳食。 2.记账(在食堂):用餐后,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应在消费清单上注明用餐原因(应与向医院办公室申请的原因一致),以便医院办公室核对账目。 3.结账:食堂与医院办公室结账时,医院办公室根据科室申请记录核对消费账单,医院办公室核对符合要求的账单。 4.酒店安排的所有餐饮都应转移和结算。接待部门应在发票上注明接待原因,由陪同人员证明,医院办公室核实后,由领导报销。 5.其他地方的接待只有在事先征得同意后才能进行。 四.接收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支出和接待标准双重控制。 1.严格执行官方接待的住宿标准。接待住宿应严格执行《XX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差旅相关区域的住宿定额标准,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得额外提供洗漱用品和日用品。当地护送人员通常不安排住宿。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工作餐制。接待对象应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协助安排。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一次工作餐,并按规定严格控制随餐数量。接待对象不足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同客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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