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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543

(计划范本系列)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详细版

When The Goal Is Established, It Analyzes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nditions Of Organiz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Organizational Goals To Be Achieved And The Ways To Achieve Them.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

详细版

提示语:本计划文件适合使用于目标确立时,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甲方: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乙方: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地有关法规,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县(乡、镇)应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主要职责

1.查验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对离开流出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

息登记卡》或基层统计台帐;

2.与乙方建立联系制度,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离开后的信息,定期查环查孕查病,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具并寄送规范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照片上加盖县市区或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钢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乙方的要求及规定及时反馈信息;

3.对流入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技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政策咨询等生育、生产和生活服务;

4.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5.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

1.在摸清婚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基础上,为流出的成年流动人口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与甲方建立联系制度,将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提供给流入地,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后,于10日内反馈回执。

3.积极配合落实甲方的有关查询,处理好甲方的来信、来电;

4.按规定落实有关的奖励政策和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5.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三、拟在甲方居住需要分娩的流动育龄妇女需凭乙方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由甲方所属街道(乡、镇)查看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

证明》。对计划外生育的对象,按照“谁先发现谁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征收社会抚养费,有争议的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请示各自的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四、甲方流入乙方的流动人口,乙方也按以上协议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 签订地点:_____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完整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退还本人。 第十二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得知持证人婚育变更情况后,应当及时在管理档案中予以记录。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第十四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交验《婚育证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伪照、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婚育证明》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确定格式并在全国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第十九条《婚育证明》自201X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01X年3月1日后作废。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X-09-09 发布机构:浏览38次 【字体: 大中小】 (国计生委 100号1999年11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计划生育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计划生育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M 日 甲方:社区居委会(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女)年 龄:民族: 职业: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男)年 龄:民族: 职业: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依据《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定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治公约,组织实施本村(居)民自治。 2、负责具体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地方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的, 乙方应该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和其他优惠、扶助政策。 (1) 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宣传、学习、和培训,及时向乙方介绍有关计划生育法 规、政策,讲活各级政府部门关丁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内容、要求和程序。 (2) 按时为乙方上报新婚情况,指导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符合条件申请生育二孩的乙方及时申请办理《生育证》。 (3) 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产后、术后、药具随访服务。 (4) 每年为乙方提供(城区两次、农村三次)免费环、孕情检测,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5) 乙方申请办理“四证”时,不得向乙方违规收费。 (6) 当发现乙方违法怀孕时,及时督促其终止妊娠;当发现乙方违法生育,协助主管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7) 在村(居)务、政务公开中向村(居)民公开上级部门规定应该公开的计划生育各种事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孕情保健等服务活动。 (1) 有权向甲方提出有关申领计划生育各种证件的申请,对甲方无故拖延办理有关证件、证明的,有权向上一级计生部门申诉。 (2) 乙方登记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七日内向甲方报告情况。 (3)有权对甲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有权享受避孕节育等免费技术服务。 (4)乙方依法生育子女后,应及时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5)乙方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妊娠十四周以上,确需要流引产的,应向甲方报告,须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后方可施行手术。如自然流 产、死胎或出生后死亡的,应在三日内报告甲方。 (6)乙方因务工、经商、探亲或其他原因外出30天以上,向甲方申请出具婚育情 况证明信,并与甲方签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合同,履行应尽义务。 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由街道办事处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法律政策或 有关规定进行处分,责令限期改正。 2、乙方违法生育(收养)子女的,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内怀孕私自鉴

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基层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及技术指导合作关系,就开展以上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医生要熟悉转诊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3、遇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协议单位,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4、下转病人要填写《酒泉市中医院双向转诊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及下一步的治疗康复计划,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5、定期派出专家到协议单位进行巡诊。免费接受乙方派出的医护人员进修培训;免费到乙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 6、要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辑印成材料,发至协议单位,方便乙方转诊。 二、乙方责任: 1、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 2、上转病人时要填写本单位双向转诊单,注明患者的治疗情况,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 3、对甲方下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

4、对甲方下转来的患者实行“绿色通道,优先服务”; 5、实行资源共享,对甲方下转来的患者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卫生局一份。 附件:1、酒泉市中医院双向转诊指征 2、酒泉市中医院双向转诊流程 3、双向转诊(上转)、(下转)单 4、双方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表 甲方:(公章)乙方: (公章)甲方负责人签名:乙方负责人签名:日期:日期: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发表时间:2013-11-04T11:38:45.623Z 来源:《医学与法学》2013年第2期作者:陈国红[导读] 陈国红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政府312085 【摘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是当前我国面临的迫切问题,浙江作为经济强省,流动人口工作也是困难重重,尽管我省在该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但与日益增多的流动大军相交恒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笔者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行了探讨。【关键词】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推进,大量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初,增长速度非常迅猛[1]。根据《浙江省201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为5613.7万人,其中省外流入人口共计1182.40万人,占总比例的21.72%。数据巨大的外来人口涌入到浙江省,为一方经济做出了不少贡献,但同时看到由于这些外来人口长期在浙江省打工,未能及时与户籍地取得联系,使户籍地信息掌握数据不实;再是无法掌握其生育情况;另一方面则主要是由于所流入地无法及时掌握其原始生育情况,很难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始终是工作的难点。为此,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我省当前的迫切任务,对协调浙江省人口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治理局面有待加强 浙江省为了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在提出《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时,就随即在各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涉及公安、工商、民政、计生、卫生、建设、劳动等九大部门,并逐步形成了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各大部门;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实效。但仍然存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缺少必要的认识,使得计生工作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各部门的要求不断提高,不少部门在进行全面调整改革时,并未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考虑在内,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还存在一定阻碍。 (二)清查摸底工作尚需深入 截止2011年,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工作,对全省流动人口进行了的登记、清底和建档,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打造坚实地基础,这种大规模的集中清查工作,浙江省始终保持每年开展一次。但通过其他途径了解,由于流动人口的居住和工作不稳定等因素使得清查工作仍然无法真正做到彻底,因此,出现了所掌握的信息与实际流动人口数量不符,特别是建筑、煤炭、服务和餐饮等行业,无法真正实现彻底的清查。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需强化 2012年笔者通过对434对已婚育龄夫妇的调查,其中共有189户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技术服务,总比例为43.5%;通过绝育的方式来达到避孕效果的共计139户,通过药具来达到避孕目的的共计48户,而通过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的共计212户,有效节育率为73.50%,采取其他避孕方法的有35户。导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效率低的主要因素为:1.流动人口不愿接受地区计生部门的帮助,甚至出现逃避管理的情况。2.部分地区人员配置致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无法达到理想效果。由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地是整个地区的外来人群,这就意味着,任务量非常大,但计生工作的工作人员配置有限,因此,很多工作无法及时完成,进而拖延了管理工作。3.计生部门的经费有限,不少地区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均不到位,不少地区只能够进行查孕、查环、查病以及各种补救措施,还无法为流动人口提供疾病治疗和生殖健康服务等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加强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策 (一)以城市社区为依托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根据国务院文件,在浙江省内形成社区领导小组,通过社区服务来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将计生、劳动保障、工商、卫生、物业管理、社区警务室和居民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构建起职能明确和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并本着方便群众、以人为本的原则,逐渐形成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在社区内设立专门的服务室,由专业人员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生殖健康和技术服务咨询[2]。 (二)加强流动人口清查摸底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社区、村(居)的管理力度。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能力和职能地位,同时,构建起流动人口基础账册,以便及时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浙江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收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担负起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有效控制了清查摸底走访难、入户难、管理难和核实信息难等诸多问题。二是加大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整顿对出租房的管理,对出租房进行了统一核查和清理,并在清查过程中,对房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叮嘱入住育龄妇女积极与地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取得联系,及时向其提供信息,全面掌握计生动态。 (三)逐步完善诸多人性化的优质服务体系 近两年来,浙江省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采取“亲情化”和“一站式”服务模式,给予流动人口最及时的服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所有进入浙江省的流动人口,在进行登记的同时,对其婚育情况进行统一调查,并为其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证,所有持有该证的人员,均可免费获取得放计生服务站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樊思壮.城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研究[J].办公室业务.2012,06(05). [2]郭建平,高斯琦.吕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调研[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06(01).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示范文本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 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外出育 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根据 《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和_______市的管 理要求,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外出人员_______(以 下简称乙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一、乙方计划生育责任 1.认真执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 法》,遵守户籍地和流入地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2.外出时应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到 流入地_________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交验 手续。 3.未婚青年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实行晚婚,

晚育。 4.已婚育龄人员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外出后要定期接受居住地对乙方的生育,节育措施情况检查与服务,每年进行二次(四月,十月各一次)环,孕情检查,并将居住地(县以上计生指导站)出具的《流动人口环孕情监测证明》寄回户籍地。如违反合同,愿意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处罚。 二、甲方计划生育责任 1.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办法和规定,按规定为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督促乙方按照规定落实节育措施。 3.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乙方晚婚,婚育,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双向转诊合作协议书

双向转诊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按照省、市、区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卫生院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由首诊科室安排人员将患者送至病区,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卫生院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卫生院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4.对卫生院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协助卫生院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为卫生院培训业务骨干。 5 .将本单位简介、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印成册,发至卫生院医生手中,方便卫生院医生转诊。

积极为卫生院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些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困难的,乙方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甲方进行检验。 6 .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卫生院,下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单》,向卫生院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卫生院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卫生院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二、乙方责任: 1.卫生院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2 .乙方上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 ^章。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流入、流出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针对流出人口持证率低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四、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表册相符、上报及时。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杜绝漏统漏报现象。

五、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年内进行两次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减少违法生育行为。 七、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 协议书 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 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负责查验乙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并登记建档,纳入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同管理、同服务。 ②负责向乙方宣传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督促乙方定期至计生服务机构接受避孕节育、生育检查及生殖保健服务,并出具有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务工、经商、暂住、租房等有关手续,并提供子女上学、就医学等便利条件。 ③负责与乙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乙方责任: ①流入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主动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查验《婚育证明》,并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 ②乙方在未取得户籍地计生部门《生育服务证》前,不得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经批准后生育子女的,应选择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定期到现居住地的计生服务站(所)授避孕节育检查和有关生殖保健服务。 ③对申请生育子女的,应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政策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应按现居住地的现行生育政策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盖章) 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 协议书 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 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负责查验乙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并登记建档,纳入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同管理、同服务。 ②负责向乙方宣传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督促乙方定期至计生服务机构接受避孕节育、生育检查及生殖保健服务,并出具有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务工、经商、暂住、租房等有关手续,并提供子女上学、就医学等便利条件。 ③负责与乙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乙方责任: ①流入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主动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查验《婚育证明》,并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 ②乙方在未取得户籍地计生部门《生育服务证》前,不得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经批准后生育子女的,应选择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定期到现居住地的计生服务站(所)授避孕节育检查和有关生殖保健服务。 ③对申请生育子女的,应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政策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应按现居住地的现行生育政策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盖章) 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计划生育承诺书5篇合集

计划生育承诺书5篇合集 计划生育承诺书大家都写过吗?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计划生育承诺书,欢迎大家阅读! 计划生育承诺书1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企业在贵地区从事建筑活动期间,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统一管理本企业在贵地区所有项目部,并按照人口计划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项目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督促各项目部自觉服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各项目部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及各项目部不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问题。 二、统一管理各项目部招用建筑民工工作,核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重点加强进驻建筑工地的育龄妇女(包括职工随带家属)计划生育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建立项目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台帐,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督促各项目部在建筑工地生活区宣传栏

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情况,并在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下,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活动。 四、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探亲来访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不应留宿的人员不留宿。对于建筑农民工配偶探亲来访,建筑工地项目部应督促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并安排单间探亲房予以安置。 五、保证本企业及各项目部按照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要求,报送有关计划生育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性。 六、建立本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档案,将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文件、资料、宣传、检查等工作原始资料归集建档备查。 本公司保证本企业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社区)指导下,认真落实上述六个方面工作,做好本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计划生育承诺书2 本人申请办理,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性别:民族:

精神病院双向转诊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管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由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各医疗服务机构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3、对各医疗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 4、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疑似精神病患者,罗源县精神病医院要及时派专科医生确诊,需住院的病人,按照《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若入院3日后确诊为非精神病,由罗源县精神病医院联系各医疗服务机构将患者送回; 5、对经住院治疗后病情好转且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联系患者所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转回各医疗服务机构进一步康复治疗。下转病人时,由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回转)单》和《出院信息单》,向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情况说明,转回各医疗服务机构的后续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签名等材料。 二、乙方责任 1、各级精防人员要熟悉罗源县白塔卫生院的基本情况; 2、遇有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家属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罗源县精神病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3、肇事肇祸患者需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联系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工作人员、精防人员及家属一起将患者送至罗源县精神病医院。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转诊时必须谨慎,应第一时间就地处理,转院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资料; 4、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各医疗服务机构要及时填写《异常行为线索调查表》,并及时报罗源县精神病医院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若出现肇事肇祸现象的疑似精神病人,可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联系当地派出所,由家属、派出所、各医疗机构精防人员一起将患者送至罗源县精神病 5、上转病人时各医疗服务机构要及时报罗源县精神病医院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并填写《双向转诊(转出)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等,由转诊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6、对上级医院转回医疗服务机构的患者,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指导,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名:乙方负责人签名: 日期:日期:

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

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 一、街道计生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主动协同相关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人社会治安、出租房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中,实行综合决策、综合治理。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人现居住地日常统计、管理、服务和评估考核。 三、重点管理对象的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的计生部门应当建立联系协调制度,做好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根据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部署,通过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已婚育妇的婚姻、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避孕节育、持证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等情况。 四、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 五、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l 一2 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根据法律法规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流动人口予以处理。 六、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列为每月计划生育工作例会的重要内容,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滚动管理台帐。 七、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增设流动人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乱收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办理流动人口有关生育证明或生育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得强行要求流动人口返回户籍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八、对流出人口做好以下工作: 1 、及时、准确为外出成年育龄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根据流动人口本人或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如实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 、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3 、指导外出的已婚育妇落实一项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要求需参加避孕节育检查对象按时寄回《环情孕情检查报告单》,对返回原籍的外出人员及时随访服务; 4 、按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签定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 5 、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九、对流入人口做好以下工作: 1 、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人口在三个月内补办,在限期补办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 、建立全员流入人口登记制度,主动与公安、劳动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变动信息; 3 、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参加避孕节育情况和生殖保健检查,提供免费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时准确出具《福建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4 、督促村(居)与用工单位和出租(借)房主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落实管理责任; 5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为跨省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学习材料(三)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释义 第六条——第十条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释义】本条是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原则规定。 本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其职责是: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措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出具和查验婚育证明;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等。同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内用工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这里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既包括现居住地,也包括户籍所在地。 本条第二款对两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作出了规定。为落实《条例》第四条确立的两地共同负责,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原则,本

款规定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核实、通报流动人口婚育变动及避孕节育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以便有的放矢地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职责,《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第十条关于流动人口享有的服务和奖励优待也是现居住地应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释义】本条是关于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的义务、办证机构职责的规定。 实行婚育证明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户籍地掌握流出人口信息,做好宣传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另一方面也为现居住地了解流入人口婚育信息提供了客观依据,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实行这一制度,可以保证重点人群相关信息的有效传递,实现两地服务管理的有效衔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办证对象、办证要求以及婚育证明主要内容的规定。 (一)办证对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育龄妇女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最新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本 甲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地有关法规,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县(乡、镇)应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主要职责 1.查验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对离开流出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或基层统计台帐; 2.与乙方建立联系制度,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离开后的信息,定期查环查孕查病,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具并寄送规范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照片上加盖县市区或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钢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乙方的要求及规定及时反馈信息; 3.对流入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技术、生殖保?⒂派庞⒄咦裳壬⑸蜕罘瘢?br 4.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5.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 1.在摸清婚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基础上,为流出的成年流动人口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律师365 2.与甲方建立联系制度,将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提供给流入地,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后,于10日内反馈回执. 3.积极配合落实甲方的有关查询,处理好甲方的来信、来电; 4.按规定落实有关的奖励政策和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5.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三、拟在甲方居住需要分娩的流动育龄妇女需凭乙方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动人口以逐年递增之势流入我区,我区也有相对数量的已婚育龄人群流出,管理难度加大,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极大压力,严重影响着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大各部门协作力度,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法制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区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联席汇报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各镇办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在流动人口密集的村

(居)和大中型企业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网络。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体系 1、周安排、月例会、季考核制度。镇办要严格落实每周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小结讲评和工作安排;每月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例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前通知区计生局包抓领导及计生指导员按时参加;每季度对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突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查证验证,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建档建卡、定期三查等内容,考核结果上报区流动办,区流动办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2、清理清查制度。镇办每季度对本辖区要彻底进行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将清查情况上报区计生局,区上将对各镇办的清理清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要加大联合清理清查和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镇办要组织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统一行动,,以清查房屋出租户、住宅、小区、商铺和各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对18—49周岁的流入、流出人口登记造册,做到“四不漏”(居不漏幢,幢不漏层,层不漏户,户不漏人)、“五清”(情况清、人数清、查环查孕清、流向清、出生清),检查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等相关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未持证的流动人口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持证率达到9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 3、以房管人制度。镇办要会同辖区派出所与房屋出租户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完整版

编号:TQC/K520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 结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time periods,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plan is put forward. At the same time, considering the cost, according to their own choice of appropriate way, in order to achieve low cost and achieve good results.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计划资料适合用于根据不同时间段的特点,推出各项具体执行方案。主要特点是细致、周密,操作性强和不乏灵活性,同时考虑费用支出事项,根据自身力量选择合适的方式,以实现较低费用取得良好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20xx年,贵池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工作,紧密结合省市城市和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三项工程"建 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出生人口性 别比综合治理,关爱关怀流动人口留守家 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强化业务培 训,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两节"期间流动人口卫生 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区人口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796-69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 (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乙方: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地有关法规,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县(乡、镇)应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主要职责 1.查验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对离开流出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或基层统计台帐;

2.与乙方建立联系制度,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离开后的信息,定期查环查孕查病,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具并寄送规范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照片上加盖县市区或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钢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乙方的要求及规定及时反馈信息; 3.对流入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技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政策咨询等生育、生产和生活服务; 4.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5.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 1.在摸清婚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基础上,为流出的成年流动人口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与甲方建立联系制度,将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提供给流入地,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双向转诊协议书

双向转诊制度 我院与县级、区级、社区等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基层医疗服务中心医生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 一、医院职责: 1、负责向市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乡镇卫生院推荐医院专家,承担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市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乡镇卫生院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乡镇卫生院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或首诊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社区及基层的病人,转出者要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社区和基层乡镇卫生院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乡镇卫生院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社区、基层医生认真填写转诊单。 3、从我院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乡镇卫生院的病人,应随时与我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有责任随时反馈我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6、与我院联合对社区、乡镇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双向转诊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合作医院)责任: 1、甲方医生要熟悉乙方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2、甲方医生要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3、甲方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乙方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4、甲方医院上转病人时要填写《合作医院双向转诊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甲方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乙方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二、乙方责任: 1、成立双向转诊服务部,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双向转诊工作,专线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保证24小时连续服务; 2、下转病人时须填写《医院双向转诊单》,注明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治疗康复计划,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乙方医院; 3、对甲方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4、对甲方上转来的患者实行“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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