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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流程

人保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流程
人保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流程

校内安全事故发生后:

1、送受伤学生到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2、保护好现场以进行现场勘察

3、24小时内拨打青岛市风险管理办公室报案电话85019327或85019329进行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95518电话再按1报案,并索要报案号。

4、按照校方责任险理赔流程的模板,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详细填写出险经过及结果、保单号、报案号、损失金额、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关键内容并在申请人签名处加盖学校公章,再由教体局安全科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加盖教体局公章传真至风险管理办公室,传真电话:85019327,由风险办转给人保公司。

出险学生完全治疗结束后,需提供以下材料,报送至青岛市教育风险管理办公室:

1、出险学生学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原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及教体局章,局属学校只盖学校章)。

3、就诊医院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拍片、CT等检查需提供诊断报告(原件),药费清单。

4、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票据(原件)。

5、《转账授权书》,在此表中填写学校账号、开户行、户名,并加盖公章确认;如学校没有账号,可委托本校员工或会计核算中心接收学生的理赔款,在表中填写受托人账号、开户行、户名,并由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同时提供该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受伤学生住院需提供户口簿索引联、陪护家长及出险学生单页的复印件,校责险承保公司会根据住院天数赔付护理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80元/天,伙食补助费:20元/天).

7、填写《人身险给付清单》(加盖学校公章),如实填写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的理赔金额。

8、填写《财产险赔付协议书》(加盖学校公章)。

9、如经过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需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仲裁书”(原件)。对于需要调解、仲裁、判决解决的案件,学校要提前通知风险办。

10、如进行伤残鉴定,需提供伤残鉴定书(原件)、鉴定部门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鉴定医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11、如发生死亡案件,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法医鉴定书、户口注销证明。

注:1、如学平险或医保已经理赔结束,需提供学平险赔款收据、剔除明细、门诊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药费单据复印件、检查报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其保险公司公章),并连同剩余原始费用票据一起报送。

2、特殊出险案件,如需增加报送材料的,视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空白表格及模板)

附件2:《人身险给付清单》(空白表格及模板)

附件3:《转账授权书》(空白表格及模板)

附件4:《财产险赔付协议书》(空白表格及模板)

保险金给付通知书立案编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人身险给付清单

被保险人:赔案编号:

复核:制单:年月日

转账授权书

被保险人自愿授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将赔款、退保、返还投资金或退税金额划转到本授权书中指定的账户内。同时,郑重声明授权人已经仔细阅知、理解下述各项规定并同意遵守。

1、同意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将上述款项划转到授权人指定的账户内。

2、同意在收到保险公司转账付款通知后及时查对该笔款项,遇有疑问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未接到通知,则视为已确认收到该笔款项。

3、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于确认或视为确认收到款项之时终止。

4、因不可归责于保险公司的事由,导致应付款项不能及时划转、转账错误等责任,由授权人承担,保险公司不予承担。

备注:被保险人为单位的,联系电话中固定必须填写,被保险人为个人的,联系电话中手机必须填写。

如被保险人不能亲自送交索赔资料,委托他人代办,请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身份证号:)

持贵公司要求的必备文件,以委托人的名义前往贵公司办理(保单号)

项下的 (车牌号)于(出险时间)所发生保险事故的领取赔款、退保、退税手续。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通讯方式:

授权人声明

1、本授权书所列内容为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受托人在贵公司赔款收据及其他单证上的签字均代表委托人,其效力与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效力相同。

3、因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产生的任何问题或因受托人的原因致使贵公司所支付的款项未交给委托人,贵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因委托人的疏忽、过失以及对于受托人的管理不善、疏忽、过失等原因造成贵公司误支款项时,由委托人或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贵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财产险赔付协议书

兹经保险当事人双方协商,投保人同意险

号赔案以承办保险公司的上级公司批复日期为达成赔付协议之日。

此致

投保人:(签章)保险人:(签章)

年月日

保险金给付通知书立案编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人身险给付清单

被保险人:学校名称(学校盖章)赔案编号:

复核:制单:年月日

转账授权书

被保险人自愿授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将赔款、退保、返还投资金或退税金额划转到本授权书中指定的账户内。同时,郑重声明授权人已经仔细阅知、理解下述各项规定并同意遵守。

2、同意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将上述款项划转到授权人指定的账户内。

2、同意在收到保险公司转账付款通知后及时查对该笔款项,遇有疑问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未接到通知,则视为已确认收到该笔款项。

3、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于确认或视为确认收到款项之时终止。

4、因不可归责于保险公司的事由,导致应付款项不能及时划转、转账错误等责任,由授权人承担,保险公司不予承担。

如被保险人不能亲自送交索赔资料,委托他人代办,请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身份证号:)

持贵公司要求的必备文件,以委托人的名义前往贵公司办理(保单号)

项下的 (车牌号)于(出险时间)所发生保险事故的领取赔款、退保、退税手续。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通讯方式:

授权人声明

1、本授权书所列内容为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受托人在贵公司赔款收据及其他单证上的签字均代表委托人,其效力与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效力相同。

3、因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产生的任何问题或因受托人的原因致使贵公司所支付的款项未交给委托人,贵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因委托人的疏忽、过失以及对于受托人的管理不善、疏忽、过失等原因造成贵公司误支款项时,由委托人或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贵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财产险赔付协议书

兹经保险当事人双方协商,投保人同意校方责任险险

号赔案以承办保险公司的上级公司批复日期为达成赔付协议之日。

此致

投保人:(签章)学校盖章保险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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