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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论文:名牌战略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论文:名牌战略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论文:名牌战略案例分析

名牌战略案例分析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中国企业有了更广阔的舞台,过去三十年中国的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各类品牌从无到有,华为和中兴,三一和中联,苏宁和国美都算是各自行业的响当当的品牌,但是和国外名牌相比,它们或多或少都还存在一些差距,本文阐述了名牌战略意义和规划实施方案,通过描述品牌战略的目标和其为企业提高其自身竞争力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说明了企业推进名牌战略的必要性。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名牌;案例;对策

引言

随着中国全面融入WTO,国内企业获得了和外资巨头同台竞技的机会,我们在脱口而出耐克、苹果、奔驰等等这些国外名牌产品的当务之急是要打造出自己的名牌产品,让国内企业走向世界,让国内名牌产品享誉世界,成为真正的世界级名牌。本文就名牌战略做了一个抛砖引玉的分析。

1 名牌战略的含义及意义

名牌战略作为一个企业的战略布局和提升竞争至关重要。名牌战略含义即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以及消费者的不断变化,为求得长期持久品牌竞争优势,保持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并使品牌得以发展,在分析研究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所制定的企业总体谋划。

一个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能否做大做强,都与名牌战略的实施息息相关。如果把企业比作一个人,产品就是这个人的核心,那么品牌就是人的外表。产品能否卖得出去,与品牌是否响亮有重要关系。据研究表明:品牌已成为企业被消费者认知的第一因素,能够为企业在市场营销中赢得知名度,带来巨额的超值利润。所以作为一个有目标有做大做强想法的企业一定是非常重视名牌战略的。

2 打造名牌企业

2.1商标和品牌。

品牌是一个名称、名词、符号或设计,或者是它们的组合。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

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只有经过我国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才具有合法的权益。品牌要获得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是必不可少的。

商标的设计应该是简单、明了,能明确的传达出产品的信息。同时具有内涵和美观的。比如世界著名体育用品NIKE的商标就很有内涵和美感。耐克商标象征着希腊胜利女神翅膀的羽毛,代表着速度,同时也代表着动感和轻柔。耐克公司的耐克商标,图案是个小钩子,造型简洁有力,急如闪电,一看就让人想到使用耐克体育用品后所产生的速度和爆发力。再比如世界著名户外用品提供商NORTH FACE 的商标也同样如此。

2.2名牌战略的规划和实施。

名牌战略的规划和实施首先要明确产品的市场定位和目标人群。面对不同的目标人群,我们在宣传的时候就要采取不同的渠道。就拿食品行业的名牌产品双汇和汽车行业的名牌产品奔驰来说,前者的市场定位和目标人群是所有的普通百姓尤其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企业招聘不得有性别歧视 某公司因扩大生产,需要招用5名技术工人。但在招聘条件中记载要求男性,谢绝女性。结果在招工当天,遭到不少女性的投诉,要求劳动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招工歧视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评析】《就业促进法》要求保障男女平等的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建议:企业的招聘条件必须公平、平等,在具体的录用过程中可做适当筛选和技术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6条、27条、62条.doc 【案例二】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企业面临风险 甲公司因工作急需招聘录用了工程师乙,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突然接到一封律师函:乙原来与丙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立即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并处理善后事宜,否则将追究甲公司和乙的连带责任。 【评析】招聘录用时应要求应聘者提供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员工承诺若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否则,聘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将面临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三】应聘者提供假学历,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甲公司录用了工程师乙,录用条件中明确了研究生学历要求,乙在应聘时也提供了相应学历证件,并在登记表中注明学历层次。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偶然得知乙的研究生学历系假的。公司要求与乙解除劳动关系。 【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凭借假学历签订劳动合同,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注意,甲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录用乙时,并不知道其研究生学历是假的,并且据此录用了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6、39条.doc 案例四】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公司招聘录用了王某,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一个半月后,王某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车间主任将考核的依据和材料于当月底转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虑解除合同。在第3月的第2天,公司通知王某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庭裁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评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2年的劳动合同试 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2个月内公司已经证明王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的解除决定是第3个月作出的,此时已经不在试用期内。如要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必须证明王某不胜任工作岗位,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 建议: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限的约定要合法,试用期的考核要及时作出,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加强职能合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9、21、39条.doc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案情简介】 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 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没有获得追认 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 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 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 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遗产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1、如果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多个人的,一定要核实每个人的身份,并由每个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除非有公证的委托书, 否则不同意代签字。 2、如果房产所有人是在婚状态,且房产证上产权证为一个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 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声明。 3、如房产所有人系单身,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一个人名字的,需要该所有人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为防止出卖人故意隐瞒其他共有人,买受人可以让出卖人出具一份无其他共有人的承诺,并明确约定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1、《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 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 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公务员考试常见法律经典案例分析.

法律经典案例分析 1、【案情】 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元多元)而未被发现。200 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而被逮捕,其后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问题】 (1)对王某适用假释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王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3)对王某上述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 (4)对王某上述敲诈高校钱财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5)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 (6)假设王某在假释考验期间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而表现正常。现2003年4月,其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行为而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王某其实真实姓名为“汪某”,因为在1981年的元月份曾经实施了一起重大恶性爆炸

案件,公安机关在全省发布通缉令而成为被通缉重大嫌疑犯,为了逃避侦查而改名为“王某’。请问在此种情形下对其依法如何处理?为什么? 1、【参考答案】(1)对王某适用是合法的。因为对王某暴力强奸行为定罪量刑的活动发生97年刑法实施之前,根据刑法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对该暴力犯是可以适用假释的。(根据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时间效力问题的若干规定》第8条); (2)需要撤销假释。因为其在假释期间又犯了新罪,根据刑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犯新罪的时间有限定即假释考验期间内,但发现该新罪的时间原则上并无时间限定)。 (3)该盗窃罪发现的时候并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故应当定罪处罚,但同时要考虑王某对该盗窃罪由自首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王某利用传播“非典”敲诈高校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且是在假释期满后不久,构成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5)撤销假释后,将强奸罪剩余的3年有期徒刑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其中,对盗窃罪要考虑因自首而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敲诈勒索要考虑属于累犯而依法从重处罚。

汇源-名牌战略案例研究

名牌战略案例研究—— 汇源果汁集团竞争战略的研究规划与实施研究

一.选题背景 21世纪,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果汁产品比如汇源100%纯果汁,统一鲜橙多高调走入人们的视线,和碳酸饮料一起,成为中国饮料市场的中坚力量。果汁业则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而迅猛发展,目前,果汁在中国已成为第三大饮料品种,仅次于碳酸饮料和瓶装水,成为竞争最激烈的市场之一,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销售量与销售额的稳步增长,是果汁企业的头等问题。汇源集团作为内地果汁饮料生产销售的代表,怎样保持自己的内部优势避免内部劣势,抓住外部机会和挑战,是一个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二.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 本文的研究思路 首先,本文在简要介绍汇源果汁集团的经营现状等的基础上,再运用企业战略理论、管理学理论、市场营销理论等多种理论,并结合多种研究方法,全面对汇源果汁集团的内外部环境进行了详细地研究分析,且通过SWOT分析等,最后找寻出了一条汇源果汁集团在目前实际情况下适用于不断发展的企业竞争战略,并为了实现这个企业竞争战略对汇源果汁集团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 2.本文的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通过对汇源果汁集团以及对汇源果汁集团同行业的企业/人员和对汇源果汁集团的相关行业协会等进行了一些调研,并结合图书查阅、行业期刊及网上查阅等方法来收集相关资料,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并运用公司竞争战略理论等相关理论知识来撰写此论文。本论文对不是注重于对企业战略的理论研究,只是将国内外的一些企业战略理论应用到具体的企业中去,

为一个企业进行企业具体的企业战略探索和研究,所以本文偏重于将相关理论具体运用到实践中去的一种探索和研究。 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1)相关理论借鉴和引申方法 目前国内关于企业的企业竞争战略规划的研究和实践还是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必然要借鉴国外相关理论加以引申,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企业的企业竞争战略规划的理论研究和实施方案。 (2)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方法 本文利用翔实的数据和图表相结合的手段,通过对国内外果汁行业市 场的竞争状况进行了各种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阐述了汇源果汁集团的发展现状以及与国内外同行优秀企业相比较存在的差距,为下文的对策提出作了铺挚。(3)比较分析方法 本文通过比较汇源集团所处的果汁行业的国内外市场的发展环境、发展程度、及发展趋势等,找到我们汇源果汁集团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以此为依据提出汇源果汁集团发展的对策建议和适合于汇源果汁集团的有效的企业战略规划,实务性很强,几个策略都在此基础上提出,其相关研究分析方法和企业战略规划的制定过程可运用于任何一家国内外企业作参考运用。 二.行业分析:国际饮料格局和国内饮料格局: 1.我国饮料行业近年的发展历程

案例:宝洁品牌延伸战略分析

案例:宝洁品牌延伸战略分 析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案例:宝洁品牌延伸的战略分析 美国宝洁公司(P&G,Procter & Gamble) 始创于1837年,其创始人英格兰移民威廉·波克特(WILLIAM PROCTER)和爱尔兰移民詹姆斯·甘保(JAMES GAMBLE)从事制造蜡烛的生意起家,如今已成为美国包装商品业中的翘楚,是世界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之一,拥有雇员近10万,在全球80多个国家设有工厂及分公司,所经营的300多个品牌的产品畅销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37,2007年度《财富》全球最大500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74。其中包括洗发、护发、护肤用品、化妆品、婴儿护理产品、妇女卫生用品、医药、食品、饮料、织物、家居护理及个人清洁用品。在中国,宝洁的飘柔、海飞丝、潘婷、舒肤佳、玉兰油、护舒宝、碧浪、汰渍和佳洁士等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 这家百年老企业之所以能够滚雪球般地发展,与其长期实施的品牌延伸战略十分有关。综观宝洁的发展道路,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品牌延伸战略。实施“一品多牌”延伸战略 日用消费品行业中,许多产品是相同类型、相同档次、相同消费者群体的系列产品,因而采用多产品多品牌延伸方式具有许多优势。宝洁公司运用一品多牌的策略则成功突破了消费者的“心理定势”,从而在人们心中树立宝洁不仅是一个生产象牙香皂的公司,还是生产妇女用品、儿童用品,以及药品、食品的厂家。在多品牌战略中,宝洁的原则是自己不断攻击自己,让本企业各种品牌的产品分别占领市场,巩固自己在市场中的领导地位,从而有效的打击对手,特别是从功能、价格等方面对市场的细分,更是令竞争者难以插足,大大提高了对方的进攻成本,起到了保护本企业的作用。 充分了解消费者 宝洁公司成功的关键在于对消费者的深入了解以及不间断地开发具有突破性技术的新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回顾公司历史,宝洁在消费者市场研究方面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宝洁首创了许多目前被广为应用的市场调研技术。早在1924年,宝洁公司就在美国成立了消费者研究机构,成为在美国工业界率先运用科学分析方法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公司之一。

()质量名牌战略案例

走质量效益型的名牌道路 四川长虹电台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倪润峰 四川长虹电台集团公司是由国营长虹机器厂控股的股份制企业。通过多年的发展,长虹公司已拥有现代化的彩电生产线17条,具有单班年生产400万台彩电的能力,彩电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已超20%。在彩电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的产值、产量、销售额、利税等经济指标自1985 年以来连续大幅度增长,在全国电子行业连续六年保持在前三名地位,在彩电企业中名列第一,1994年产值59.86亿、产量196万台、销售收人50.89亿、利税10亿,分别比1993年增长54%、40.7%、75%、58%,使长虹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以超常规的发展速度跻身于当今世界为数不多的彩电规模生产企业行列,被世界经济界人士誉为“远东的明星”,作为国家首批一级企业,长虹公司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企业管理金马奖,是电子行业唯一连续三年获得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主导产品彩电先后获得国优、部优、省优,中华国产精品特级金奖,最畅销商品金桥奖,全国消费者喜爱的国产家电,全国用户满意产品、1994年全国消费者、用户推荐产品,四川名牌产品等荣誉,1994年开发的大屏幕彩电功能齐全,技术含量高,可与同类进口彩电媲美,与进口的大屏幕彩电水平相当,最近在第50届国际统计大会上由国家统计局等单位联合授予长虹公司为“中国彩电大王”,“中国最大彩电基地”称号。 公司始终把质量挂在企业经营的首位,以质量作为打开市场的金钥匙,树立“得消资者心者得市场”的经营观念,一直把全面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从市场调研、开发设计、生产制

造到为用户服务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长虹质量体系是随着全面质量管理的逐步深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ISO9000系列标准的推广应用而逐步建立、发展、日臻完善的。 一、确立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的企业质量文化 自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以来,长虹公司已逐步确立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的企业质量文化,从理论、方法到每个员工的行为准则,形成了具有长虹特色的质量管理模式,认识到质量在企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使全体员工树立鲜明的质量意识,永不满足的质量观念和连续不断地进行质量改进的思想。 1. 长虹的领导和员工清楚地认识到全面质量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质量体系是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体系,全面质量管理的目的在于永不满足和不断改进质量,改进与顾客的关系,提高顾客满意度,改进企业的工作和提高人员素质,使劳动生产率、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长虹公司从管理体制到各项质量立法都体现出一种对工作精益求精,追求改进和发展的质量文化,不是把质量停留在口头上,而是时刻保持全员高度的质量责任感,让员工自觉地为维护和改进质量而工作。 2. 长虹公司充分认识到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科学,认识到满足顾客需求与经营目标的一致性,企业需要顾客,顾客更需要质量,彻底抛弃过去符合性质量观,牢固树立以顾客需求为质量标准,不断把功能全、款式新、质量好的产品投放市场,以高于同家、部门标准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控制出厂产品质量,赢得了市场的主动权,通过完善质量体系和过程控制,把

经典法律案例分析课论文

河北科技学院考查课封面及试题 河北科技学院考查课考核答题纸

学习《经典法律案例分析》课程的收获 选这个《经典法律案例分析》选修课了解到了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和与我们关系密切的法律规定。例如:刑法中八大重罪,婚姻法中的结婚、离婚,和一些遗产分配的问题。 在以前选《社交与礼仪》选修课的时候,就有幸选择了石老师的课,觉得石老师是个会讲故事的老师,上课很有趣,不枯燥。什么情况下也不至于导致学生昏昏欲睡,因此,通过石老师的有趣的法律课可以给我这个不懂法的人好好地普普法。 “八大重罪”具体是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贩卖毒品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爆炸罪。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目击或者属于八大重罪正在实施的伤害人,那么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无限防卫权说白了,就是可以提供打击限度无限大,大到不法侵害人死亡为终结。国家对于违反此法律打击力度之大可见一斑。下面说一个石老师讲过的事件,和其最新的动态。 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实验剩余的剧毒化合物注入寝室饮水机槽。4月1日,其室友黄洋饮水后不适入院。4月16日,黄洋死亡。上海警方认定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一审法庭上,林森浩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对作案动机、目的和犯罪故意进行了辩解。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又故意隐瞒其病因。 2015年12月1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行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森浩与其父亲林尊耀等亲属进行了会见。11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 两个年轻的生命就此终结,本来是两个人才却没有为社会做贡献,没有回馈父母养育之恩,是社会法治进程中的悲哀。在大学中,对于学生的法律教育往往是“轻描淡写”。开设有关法律和生命价值观的课程,让学生们能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我很高兴能选择《经典法律案例分析》这门选修课程。让我能更明智,了解法律,珍爱生命。 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这个年龄,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年龄,国家号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身的情况和要求,适当地推迟结婚时间。 结婚条件有两种,一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二是禁止结婚的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为: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禁止结婚的条件有: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途径: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

名牌战略案例研究——雀巢品牌战略对中国品牌战略启示

哈尔滨金融学院 论文 题目:雀巢品牌战略 ——对中国战略品牌的启示 年级:2012级保险一班 学号:xxxxxxxxxxx 学生姓名:xxx 专业:投资保险 学校:哈尔滨金融学院 指导老师:xxx 2013年4月25日

名牌战略案例研究 ——雀巢品牌战略对中国品牌战略的 启示 xxx 【摘要】虽然我们是一个“制造大国”,但同时又是一个“品牌小国”,从雀巢的品牌战略在中国的成功而中国本土企业却连连失利映射出了中国在品牌文化这一领域存在着相当多的缺陷,比如品牌意识薄弱、品牌建设能力投入不足、企业和政府重视程度不高等等.......因此中国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强对中国的品牌建设以及维护。而且在现在的多元化经济模式下,中国的一些企业更加应该从产品策略和品牌策略方面向国外的一些公司、企业学习来改善中国现在的品牌产业多面临的窘境。否则,中国企业在本土都不会有“出头之日”,更别说走出国门了。 【关键字】品牌、产品策略、品牌策略、雀巢公司 一、名牌、中国名牌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 (一)相关概念。 1、什么是名牌。 所谓“名牌”是指在某产品类别中长期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品牌。 2、名牌的基础是品牌。 名牌的基础是品牌,品牌的构成是商标图形和名称。从手段上讲,创建名牌的关键就是努力提高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并将占有率稳定在较高水平上。

(二)中国名牌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1、中国名牌现状。 自2005年我国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以来,已有海尔牌电冰箱、洗衣机、GREE格力牌空调器、波司登牌羽绒服等荣获中国世界名牌。2005年以后我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凡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条件的依法予以优先免检、并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中重点保护名优产品的范围。2、中国名牌产业面临的问题。 世界都承认,中国已成为世界制造大国,这已经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但是虽然我们是一个“制造大国”,但同时又是一个“品牌小国”。从制造的角度说,我国有一百多种产品的产量已经占到了世界的第一位,但是世界名牌却很少。直到2004年1月,世界品牌实验所的一个排行榜中才把我国“海尔”列入世界100个名牌之中,排在第95位。除此之外,我们再没有什么能够称得上世界级的名牌了。也正是因为没有自己的品牌,所以必须依托人家的品牌销售,因此我们产品卖出的价格就很低。也是没有自己的品牌,给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隐患。尤其是到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又因为有不同品牌的产品的质量参差不齐对我国的名牌产业已经造成了一个不容忽视危机环境了。

工程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有答案

案例一——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案情陈述:武汉鸿亚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的武汉外滩花园项目位于汉阳长江江滩,距长江大 桥200米,利用江滩长达1000米,均宽70米,共计占地80亩(其中20亩属于代征地, 因埋有过江电缆而不能使用),整个投资约1.6亿元。1996年动工,2001年初竣工。该项目五证齐全,并签订了防汛责任状。2001年,该项目被定为违法项目,责令拆除。汉阳区 政府下发文件,对购房户按“等值原则”进行补偿,补偿费用由“市政府、市规划局和市 防汛办共同分担”。整个外滩花园7万m2的住宅楼2002年4月15日春汛前拆除殆尽。 文中所涉当事人包括武汉市有关部门和武汉鸿亚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市有关部门给武汉鸿 亚实业有限公司颁布“五证”,两者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外滩花园住户有房产证和土地使 用证,则有民事关系。 案例具体分析: 1、该项目是否违法,是否必须拆除。 外滩花园项目位于汉阳长江江滩,利用江滩长达1000米。根据《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在水域和洲滩内,禁止盖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 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 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规定,该项目违法,属于违法建筑,且 因在禁止建设地区进行建设,属于严重违规项目,必须予以拆除。 2、市政府是否存在过失。 市政府有严重失职行为,存在过失。第一,该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分别于1996年、2000年开工,适用法律应为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该 省据此制定的《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门自称批准此项目的是根据《省河道管理 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扩占的,应报经有审批权的县以上水利行政 主管部门或河道专门管理机关批准。”但住宅不应属于“特殊情况”,且《省河道管理实 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在水域和洲滩内,禁止盖房”,水利部门的审批违法。第二,按照《防洪法》和水利部《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投资额在l亿元以上的外滩花园项目属大、中型建设项目,应由该省水利厅提出初审 意见上报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但该省水利部门在未报经“长江委”批准 同意的情况下,就对武汉外滩花园二期工程擅自进行了批复,审批不合规定。第三、二期 工程2000年开工,除土地证外,其他各种许可批文都是在当年办理的。此时,《中华人民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经典案例)

1.大磨坊公司于1991年1月由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了“大磨坊”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面包。1992的10月大磨坊公司与太阳城商场签订了为期3年代销协议,约定由太阳城商场设专柜出售面包,由大磨坊公司提供名、优、特、新的注册商标商品。1993年4月起,大磨坊公司停止向太阳城商场供货。同年6月大磨坊公司发现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专柜上,仍在销售与其类似的面包,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大磨坊。大磨坊公司以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 请回答: (1)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公司不供货时,仍在其大磨坊专柜销售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为“大磨坊”的面包,是否构成对大磨坊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为什么? (2)大磨坊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权有关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题.[参考答案] (1)被告太阳城商场对大磨坊公司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2)大磨坊公司构成了对双方协议的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无关。因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商品特点,自由选择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他人无权干涉。 2.1994年12月,H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一次技术洽谈会上与G化工厂厂长张某结识。张请梁帮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1995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H化工研究院院内一个废弃多年的人防工程里,用三个箩筐、一堆渣土、扫帚、水桶等工具,还自费购买了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物品,对G化工厂的污水水样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了G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求。 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H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范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1995年5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HI—PQ703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1998年7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在此期间,梁某一直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故强烈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双方争执不下,梁某诉至法院。 请分析: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 2题.[参考答案]梁某的主张成立,即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用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本案中,梁某虽然是H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范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梁某做实验的时间是在1995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他的儿子利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的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为专利权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 3.《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

(2)质量名牌战略案例

走质量效益型的名牌道路 XX长虹电台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倪润峰 XX长虹电台集团公司是由国营长虹机器厂控股的股份制企业。通过多年的发展,长虹公司已拥有现代化的彩电生产线17条,具有单班年生产400万台彩电的能力,彩电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已超20%。在彩电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的产值、产量、销售额、利税等经济指标自1985 年以来连续大幅度增长,在全国电子行业连续六年保持在前三名地位,在彩电企业中名列第一,1994年产值59.86亿、产量196万台、销售收人50.89亿、利税10亿,分别比1993年增长54%、40.7%、75%、58%,使长虹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以超常规的发展速度跻身于当今世界为数不多的彩电规模生产企业行列,被世界经济界人士誉为“远东的明星”,作为国家首批一级企业,长虹公司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企业管理金马奖,是电子行业唯一连续三年获得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主导产品彩电先后获得国优、部优、省优,中华国产精品特级金奖,最畅销商品金桥奖,全国消费者喜爱的国产家电,全国用户满意产品、1994年全国消费者、用户推荐产品,XX名牌产品等荣誉,1994年开发的大屏幕彩电功能齐全,技术含量高,可与同类进口彩电媲美,与进口的大屏幕彩电水平相当,最近在第50届国际统计大会上由国家统计局等单位联合授予长虹公司为“中国彩电大王”,“中国最大彩电基地”称号。 公司始终把质量挂在企业经营的首位,以质量作为打开市场的金钥匙,树立“得消资者心者得市场”的经营观念,一直把全面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从市场调研、开发设计、生产制

造到为用户服务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长虹质量体系是随着全面质量管理的逐步深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ISO9000系列标准的推广应用而逐步建立、发展、日臻完善的。 一、确立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的企业质量文化 自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以来,长虹公司已逐步确立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的企业质量文化,从理论、方法到每个员工的行为准则,形成了具有长虹特色的质量管理模式,认识到质量在企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使全体员工树立鲜明的质量意识,永不满足的质量观念和连续不断地进行质量改进的思想。 1. 长虹的领导和员工清楚地认识到全面质量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质量体系是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体系,全面质量管理的目的在于永不满足和不断改进质量,改进与顾客的关系,提高顾客满意度,改进企业的工作和提高人员素质,使劳动生产率、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长虹公司从管理体制到各项质量立法都体现出一种对工作精益求精,追求改进和发展的质量文化,不是把质量停留在口头上,而是时刻保持全员高度的质量责任感,让员工自觉地为维护和改进质量而工作。 2. 长虹公司充分认识到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科学,认识到满足顾客需求与经营目标的一致性,企业需要顾客,顾客更需要质量,彻底抛弃过去符合性质量观,牢固树立以顾客需求为质量标准,不断把功能全、款式新、质量好的产品投放市场,以高于同家、部门标准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控制出厂产品质量,赢得了市场的主动权,通过完善质量体系和过程控制,把

经典法律案例题汇总

一、法律常识案例经典习题与详解 1、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判决前其还犯有放火罪,应判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张某还需执行的刑期是多少年? A.7年B.9年C.10年D.12年 【答案】A 【考点】数罪并罚 【解析】发现判决前犯有其他罪,在数罪并罚决定刑期时,应使用“先并后减”法,即将新罪刑罚与原判刑数罪并罚,再减去已执行的刑期,剩余刑期为还需执行的刑期,因此还须执行7年。 2、被告人李某,出租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撞死5人,撞伤20人。李某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D.故意杀人罪 【答案】B 【考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李某故意驾车在闹市区撞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主观上也不是过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甲公司为了解决资金不足,以与虚构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方法,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200万元,并将该款用于购置造酒设备和原料,后因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红酒被查处,导致银行贷款不能归还。甲公司获取贷款的行为构成: A.贷款诈骗罪B.合同诈骗罪 C.集资诈骗罪D.民事欺诈,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考点】贷款诈骗罪的主体资格的限制 【解析】由于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构成该罪的主体。单位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金融 机构贷款的,成立合同诈骗罪,不成立贷款诈骗罪。因此 甲公司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选项B正确。 4、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耍的男孩(3岁)骗 走,意图勒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 无法进行勒索。甲怕时间长了被发现,于是将孩子带到异 地以4000元卖掉。对甲应当如何处理? A.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牵连犯从一从重处断罚 B.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C.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罚 D.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并罚 【答案】D 【考点】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的认定 【解析】甲前后有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前行为是绑 架男孩作为人质,意图向其家人勒索财物,构成绑架罪; 后行为是将孩子卖掉,非法获利4000元,构成拐卖儿童 罪,应当分别定罪,实行并罚,因此选项B.C错误。另外, 甲两行为不具备牵连关系,不能按照牵连犯处理,因此选 项A错误。因此,选项D为正确选项。 5、齐某系刑满释放人员。某日撬门入室行窃,当其将 微型彩电、录像机等放入提包离开时,房主刘某开门进屋, 齐某见状扔下提包企图逃走,刘某拦在门口并喊“抓贼”, 齐某冲上前把刘某打昏在地,夺门而逃。齐某的行为构成 什么罪? A.盗窃罪B.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D.累犯 【答案】C 【考点】抢劫罪的认定 【解析】《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 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 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除抢劫罪外,其他侵犯 财产罪一般以非法占有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作为 成立犯罪的重要标准,而抢劫罪的成立没有数额和情节要 求。 6、个体户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系某保险公司指定的汽 车修理厂家。甲在为他人修理汽车时,多次夸大汽车毁损 程度,向保险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从保险公司骗取12 万余元。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A.以诈骗罪论处B.以保险诈骗罪论处 C.以合同诈骗罪论处D.属于民事欺诈,不以犯 罪论处 【答案】A 【考点】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解析】诈骗罪的特征: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用 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3.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 大的行为。保险诈骗罪的行为特征:1.主体必须是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2.客观方面为通过各种手段骗取保 险金的行为,其中包括夸大损失程度,编造未曾发生的保 险事故等。合同诈骗罪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在签订履行合同 的过程中,实施的诈骗行为,强调以签订履行合同为手段。 本题中,甲确实通过夸大损失程度的手段骗取保险公司的 保险金,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是甲的身份却不 符合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要件,因为其本身不是投保人、被 保险人或受益人,也不存在与上述人员共同犯罪的问题, 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保险诈骗罪。题干中也没有表明甲利 用签订或履行合同来骗取财物,而且,这跟他与保险公司 签订的合同也没有关系。但是,甲的行为完全符合普通诈 骗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本题应选择A。 7、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构成伪证罪? A.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的 B.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的 C.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 人的 D.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 的 【答案】C 【考点】伪证罪

违法烟草广告案例分析报告材料

江苏吴江电视台、浙江日报利用祝贺形式发布违法烟草广告案 [案情简介] 案例一: 1997年1月下旬,一群众举报江苏吴江电视台播放“沧浪亭”烟草广告。经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实,江苏省烟草公司吴江市公司于1997年1月7日至22日每天连续两次在吴江市电视台发布“姑苏沧浪亭,吴江最钟情”、“吴江市烟草专卖局长陈玉良偕全体员工向关心支持烟草事业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并在春节来临之际向大家致以诚挚问候”的广告。江苏省烟草公司吴江市公司、吴江电视台利用电视这一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烟草广告,违法了《广告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已构成违法广告。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广告法》第42条,对吴江市电视台做出如下处罚:(1)没收广告费用16万元; (2)处以广告费2倍罚款,计32万元。对江苏省烟草公司吴江市公司做出如下处罚:处以广告费2倍罚款32万元。以上罚款共计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案例二: 杭州卷烟厂在1995年6月6日《浙江日报》上发布“杭州卷烟厂祝贺”、“雄风再现,狮走天下”的广告。杭州卷烟厂、浙江日报社利用报纸这一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烟草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已构成了违法广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42条决定:(1)责令浙江日报社停止发布该广告,没收广告费用3万元;(2)责令杭州卷烟厂停止发布该广告,没收广告费用3万元。 [法律问题] 我国关于烟草广告的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18、42条。

2《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 对本案例的分析 尽管对烟草广告的管理越来越严格,烟草经营者还是竭力地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进行烟草广告宣传,烟草广告的表现形式也更加复杂多样。一些烟草经营者甚至想方设法规避法律发布烟草广告,以尽可能扩大烟草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在上述两个违法广告中,烟草经营者采用的是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第一,间接地宣传烟草品牌、商标。案例一吴江电视台发布的广告中,出现“沧浪亭”的字样。“沧浪亭”是苏州一个园林名胜的名称,“沧浪亭”是否为卷烟名称,是该则广告能否认定为烟草广告的重要依据。据江苏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调查,“沧浪亭”确为江苏省徐州市卷烟厂注册的卷烟商标,该卷烟由吴江市烟草公司总经销,准备在电视台播出后推向吴江市场。案例二杭州卷烟厂在《浙江日报》发布的广告中,使用了“雄风再现,狮走天下”的广告语,该广告语在报纸上是竖排的,横着读的话,第一行的字就是“雄狮”二字,“雄狮”是杭州卷烟厂的品牌。该则广告通过玩弄文字游戏来为香烟作宣传。类似的广告屡见不鲜,如利用一些人名、地名等为卷烟作广告宣传。对于这类广告,当然应当认定为烟草广告,如果该类广告在法律禁止的媒介、场所发布,就构成违法广告。 第二,烟草企业以祝贺电形式宣传其企业形象。案例一中,吴江烟草公司发布的是春节到来之际,向社会各界对烟草公司的支持表示感谢和致以问候的祝贺电广告;案例二中,杭州卷烟厂发布的是祝贺“办报更上一层楼,事业越来越兴旺”的广告。在各类祝贺广告中,必须明确区分商业广告和非商业广告。案例一和案例二中的广告都是商业广告,宣传的是烟草企业本身和卷烟的品牌,而不是以社会、政治、文化等为主题的社会公益广告。如果烟草企业承担费用,制作、发布或赞助公益广告,其中可以出现企业名称,但不能以特殊设计的

名牌战略案例分析(20200523215915)

品牌战略案例分析 2005年,中央电视台全面实施品牌化战略,提出“相信品牌 的力量”这一创新理念。中央电视台广告部在产品品牌、服务品牌、 公益广告品牌、11?18品牌、AD季高校之旅等方方面面实施了一系列品牌化举措,以实际行动引领中国媒体广告经营走上品牌化之路.与此同时我国各行各业有人在进行品牌升级与创建。随着市场不断变化、客户需求日新月异,企业必须提升专业水平,实行品牌化,走专 业化经营道路。 消费者信任名牌,追逐名牌,其最根本原因是名牌产品能够很 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亦能满足消费者的虚荣心。因此,企业创名牌 的核心战略应当是设计开发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或服务。 在西方经济学中,把消费者的行为比作消费者的投票行为,货币就像是一张张选票。要让消费者的手中的“货币选票”心甘情愿地、 长期地投放到某一个商品或某一个品牌上来,就需要知名度。名牌是高知名度,高美誉度和高占有率的品牌,没有广告宣传,一个品牌要 实现这“三高”是很难想象的,所以广告似乎是首选。运用广告也着 实让部分企业打开销路! 国内知名品牌脑白金,优先的广告战略,使企业蓬勃发展。再如 生产“可口可乐”的可口可乐公司通过大量广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社 会形象。给消费者留下了时尚,新颖的印象,创建了一大批国内、国 际的市场“盛誉”。通过广告所创建的品牌不仅在销售方面存在巨大 优势。而且在与其他企业合作、竞争中相对容易。广告在提升企业知

名度、公信度方面存在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否企业发展仅需要广告做贡献呢?当然并非如此,企业还可以通过公益活动等各种项目来提 升企业形象。例如“高露洁”作为全球最大的专业生产口腔保健用品 公司,自1990年代初进人中国市场以后,除积极组建合资公司,生 产世界名牌产品外,一直注重培养与消费者的感情,产品的推广计划带有浓重的公益色彩。在中国更积极支持国家到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口腔卫生保健的总体目标,成为第一家在中国推行口腔教育计划的公司,包括:在技术研究和社区教育计划等领域中与国家教育委员会 合作,推行社区预防和口腔自我保健宣传教育等计划;尤其1995年在中国发起的“甜美的微笑,光明的未来”口腔护理教育计划,这是 一项取得相当成功的计划。它是由牙科专业人士参与,利用富有趣味的“兔子牙医”作为口腔保健知识传播形象,编写了故事书、教师宣 传画、年历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教材和多种影像资料,对象选择7一9岁的儿童,帮助孩子们建立自我口腔保健意识,主动地预防口腔疾病,使他们终生拥有“甜美的微笑”。这项口腔保健教育计划,在短短的三四年中,已使22个省250个城市的 2 500万名1~3年级小学生受惠,为此,1998年9月中华口腔医学会向高露洁棕榄公司主席兼总 裁马可先生颁发了名誉理事证书,以褒奖他及其高露洁棕榄公司为中国口腔保健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高露沽”的决策者及其员工们深知,树立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公民形象,赢得消费者乃至社会大众的信任与尊重,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每年,高露洁棕榄公司 投入数千万元为中国人民谋福利,除了致力于少年儿童的口腔保健的

经典法律案例分析

经典法律案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房屋买卖合同 一、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二、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具体做法: 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其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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