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目的
公司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职责
管理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分类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
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编制袋、回收粉尘、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各部门、各车间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将废弃油装入指定的油桶。
过滤器更换下来的滤芯应放在密闭的箱内。
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废弃灯管、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购买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