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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看管职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看管职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看管职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看管职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司法警察在履职过程中做好看管工作是保障办案安全的重要一环,要确保看管工作的安全顺利,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把握好方方面面的细节,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制定周密详细的安全预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看管工作中,司法警察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很多时候,司法警察看管犯罪嫌疑人时是初次与其接触,对其情况不甚了解,这就需要司法警察在受领看管任务前,主动向案件主办人员了解必要的情况,了解掌握看管对象的基本情况,了解出警的基本要求和侦查人员要达到的目的。针对情况,认真分析看管工作的安全形势,把可能出现不安全的因素考虑清楚,并做好细节预测,制定有针对性及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预案。安全防范预案要注意把握每个环节的重点,突出看管对象的特点,在看管程序上环环相扣,尽量详细周全。

需要注意的是,安全防范预案不是只停留在纸上,关键是要深入履行看管职责工作司法警察的内心,并发挥履职司法警察的主观能动性,主动的、积极的从思想上加强防范意识,能够在看管对象出现问题时临阵不慌,忙而不乱,积极应对,轻松处置。现在我们都比较重视办案安全防范预案,但可能是写得好但却停留在纸面上,在执行任务时,参加办案的警务人员却不甚了解,不知道预案涉及的基本情况,那么防范预案的作用如何能发挥呢?

监狱民警职业道德修养分析

新形势下监狱民警职业道德建设的思考 中华文化是以人为中心的文化,以人为主体的文化,以人伦为核心的文化。虽然中国也有自己特有的宗教和神,但是人和人的关系, 远比人和神的关系重要。人文精神有一层重要涵义,就是重视人的节操和修养,注重人之所以成为人的那些道德素质。十八大以来,我们 国家主张“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这里的德,就是指人之所以成为 人的道德素质。中国人最独特的道德文化标识,也是衍生最广,渗透 的最密,莫过于“君子”一词。“君子所以异于禽兽,以有仁义之性也”,程颐把君子放到人之为人的底线,认为人与禽兽的区别就在于“仁”,这里的“仁”就是仁义道德。我们常说,“君子以厚德载物”,意思就是只有具有厚重稳固的道德为基座,才能够承载万物。可见“德”是立身之本,为政之基,成事之要。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道德 要求,例如医生的职业道德是救死扶伤、悬壶济世;教师的职业道德 是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而监狱人民警察作为一项职业,尤其是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 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管理监狱的主体,不仅担负着惩罚监管罪犯的重要 任务,而且还肩负着将罪犯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重要职能因此,提高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修养,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的 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对于做好新时期的监狱管理工作,实现把监狱建成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宏伟目标,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曾经行之有效的老办法、老思路,难以发挥最佳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形

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为用,牢牢把握民警思想的“风向标”,善于思考、敢于创新、勇于突破,才能探索出一条更加适应新形势下 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新思路,为创建现代监狱,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一、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监狱人民警察从事监狱管理活动时 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严守纪律,忠于 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等五方面的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君子怀刑”,朱熹对“怀刑”的解释是“畏法”,就是敬畏法律,进一步讲,就是要遵守法律。遵守宪法和 法律,是监狱人民警察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和表现,是秉公执法的必然要求,也是监狱执法活动的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要求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即凡是宪法 和法律规定禁止做的事项,坚决不做;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必须做到 的事项,必须带头做好;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杜绝懒作为、不 作为、乱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只有模范地带头遵守宪法,在执法活动 中才更有权威,更有说服力,正所谓己正才能正人。 2.严守纪律。严守纪律,对于进一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推进监狱事业的发展,维护国家政治稳定 和社会安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监狱人民警察纪律是根据监狱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并要求全体监狱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这些是监狱人

看守所岗位职责

看守所岗位职责 一、所领导带班岗位职责 1、所领导带班期间对监区工作负总责,必须坚守岗位,吃住在监区,不准随意离开监区。 2、带班所领导必须对各岗位民警工作,特别是夜间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监管纪律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对当事民警予以批评、告诫,并做好考核记录。 3、对重点人员、新入所人员以及思想不稳定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稳定思想情绪,掌握狱情动态,并了解民警执法、管理等情况。熟知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诉讼进程、思想动态以及所在监室等情况。 4、对生产劳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生产工具的领取、使用、保管及生产质量、生产时间、劳动强度的控制等。 5、负责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形势、监规、行为规范、劳动、生活卫生、人生前途等集体教育、并将每次受教育人数、时间做好记录。 6、对发现有牢头狱霸现象或牢头狱霸行为的,以及吵监闹狱、打架斗殴、绝食、患病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置。

7、负责交接班工作,组织民警认真清点人员,检查安全设施,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记录交接,并向相关领导反馈。 二、综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 2、认真查验法律文书,严格按规定办理收押、换押、临时出所、投牢、释放等手续。 3、对办案机关提审的要核对工作证、提讯及诉讼环节是否相符,对律师会见的要根据诉讼环节查验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及准予会见的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提讯、会见登记。提审、会见完毕,应对在押人员进行人身及体表检查,做好详细记录,杜绝违禁物品流入监区。 4、负责对新收押人员进行监规、行为规范的教育,告知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5、掌握各诉讼环节法定办案期限的规定,掌握在押人员的诉讼环节和羁押期限,做好换押、催办、超期羁押报告等工作。 6、及时准确登记或输入在押人员的相关信息,为其他岗位民警提供共享服务。 7、负责对在押人员亲属所送财物接收、检查、登记、转交,做到仔细、认真;对在押人员亲属要态度和蔼,认真解

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

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 ------------------------------------------------------------------------ ------------------- 「内容摘要」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关系司法警察专业化的发展,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本文试从服务审判、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尊重人权、程序保障五个方面阐述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探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希望引起理论界的关注。 「关键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工作理念 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司法警察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因此其队伍建设必须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探究新时期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并将这种理念指导司法警察的工作实践,是进行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是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的关键。根据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任务和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笔者认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树立以下五种工作理念: 一、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这是司法警察的服务审判理念,也是司法警察的最基本工作理念。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肩负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提押、看管人犯;值庭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民事执行;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执行死刑,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工作八大职责。可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因此,服务审判应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基本理念。 笔者认为,要树立服务审判理念,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从思想上明确法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司法警察要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开动脑筋,克服消极被动、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崭新的思维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其次要改变警务保障的工作方式,在保障功能上从重刑轻民转为全面保障,在工作重点上从防止人犯脱逃转移到营造法庭庄严氛围上来。防止人犯脱逃是法警工作永恒的主题,抓安全防脱逃固然重要,但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法警工作需要一种更高层次的工作水准,需要通过司法警察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工作组织,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格的执法行为,营造出一种庄重威严的法庭氛围,使试图串供,哄闹法庭的人不敢妄为,使旁听人员肃然起敬,受到教育。再次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应变能力。无论是参加庭审活动,还是参加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由于结果的多变性和不可预见性,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灵活机动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适应性,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保持沉着冷静,灵活应变。配合审执人员做好法制宣传、说服教育,及时有效地劝阻制止不当行为,从而使审理、执行工作达到最佳效果。最后要全面提升司法警察服务审判工作水平,不断加强司法警察专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理顺法警队伍管理体制,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加强调警工作力度。要狠抓法警教育训练工作,提高专业技能。要重视法警队伍的物资装备建设,增强司法警察的保障水平。 二、遵守职业道德,注重执法形象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道德理念。任何职业都有各自的职业道德,司法警察也不例外。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独立的警种,它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来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不难看出,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既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又体现司法警察自身的修养和道德水准。因此,司法警察在工作中,应当严

检察院法警述职述廉报告

检察院法警述职述廉报告 篇一:检察院法警队最新工作总结 检察院法警队最新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院司法警察工作在上级院法警支队的精心指导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九项基本职责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中心思想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本质要求在协助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受理法律规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职能的同时不断提高法警人员的执法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院法警支队及本院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现汇报如下一、工作基本情况我们积极参与自侦案件的办理共参与反贪案件3件3人其中执行看管任务3次押解任务3次执行送达任务9次。任务均圆满完成安全无事故。按省、市院的目标责任自侦案件参与办案率达到100法警人员参加办案率达到100。一增强办案安全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我们结合我院的实际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认真做好法警工作在反贪、法纪、批捕、起诉、控申等各项检察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参与保护案件现场、搜查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和追捕逃犯在侦查工作中注意保护侦查人员和证人等的安全。改变过去等案上门的被动局面工作中做到主动上门、主动联系、主动配合。了解是否需要司法警察做到提前安排警力做好安全预案与医疗、治安、法院等部门建立有效联系确

保办案需要无任何安全隐患。研究预案制定措施明确分工确定重点执行中严格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把认真履行责职作为法警工作的核心 来体现法警存在的价值之所在执行后及时总结并主动向业务部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争取工作的主动切实满足办案部门的需要。把检察官从繁琐的侦察事务中解脱出来使检察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对案件的突破及案件质量的把关上不断完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使我们的工作切实满足办案部门的需要。二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制度建设是司法警察工作实现正规化管理的根本保证我院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建全《司法警察警务值班制度》、《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制度》、《司法警察派警制度》、《司法警察安全办案制度》、《司法警察信息沟通制度》、《司法警察办案保密制度》等各项制度封闭式的“检察办案工作区”其中包括讯问室、询问室、接持室、值班室、待诊室警务联系方式以保障办案的安全。在用警方面我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由用警部门填写《人民检察院执行警务申请单》经主管检察长审批后由法警部门负责人签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派警令》司法警察持派警令方可执行任务建立警务交接班登记制度由值班法警填写《办案工作区值班日记》详细记录用警部门进入办案区的时间、办案人员、执行警务的法警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有无

当代监狱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

李瑞书精神与当代监狱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 广东省武江监狱陈瑜 加入时间:2010-12-17 9:57:11 来源:admin 访问量:1873 李瑞书是新的历史时期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的一个光辉典范。他的生命, 仅仅走过40个年头,却把人生二分之一的时间奉献给了监狱事业。他一生为人低调、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信念坚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做到了生命不息、工作不停、奉献不止,为监狱工作,奉献自己全部的心血。他虽然匆匆地走了,但他留下的精神财富却永驻人间,他对工作、对人生、对岗位的坚守成为了我们监狱人民警察的一道伟大的标杆。 李瑞书同志先进事迹的突出特点,凝聚成了一种新的时代精神,其本质特征就是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李瑞书精神集中回答了在监狱事业发展过程中,每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应该具有的精神状态和价值追求问题,满足了党和人民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期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值得认真研究、倡导和发扬。 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概念,其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的基本范畴,是监狱人民警察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反映了监狱工作发展的内在要求,起着规范执法行为、稳定监管秩序、提供精神动力的作用,是科学发展推动监狱工作的精神源泉。 所谓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对自身存在意义、价值追求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是监狱人民警察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形成并信仰的对于各种价值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理论,是监狱人民警察生活工作的基本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也是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的基本态度和准则,它决定着监狱人民警察行为的目标和方向,是监狱人民警察的精神旗帜和生命之魂。笔者认为,它至少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政治坚定:这是监狱人民警察的基本准则,也是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灵魂”; 忠于职守:这是监狱人民警察的基石,也是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 秉公执法:这是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也是求得公平和法律之上的尊崇; 积极进取:这是监狱人民警察的精神面貌体现,也是党和人民的期盼所在; 廉洁奉公:这是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本质属性的规定,也是最基本的思想道德要求; 乐于奉献:这是对监狱人民警察性质的诠释,也是对人民警察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动态的体系,其内容必将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一步发展和丰富。 李瑞书精神的内涵和特质

法警工作职责和队伍建设分析

法警工作职责和队伍建设分析 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检察事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变化,各种经济矛盾不断加剧,上访事件日益增多,违法、犯罪手段更加高明。同时,随着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作为保障检察权顺利行使的司法警察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肩负的责任也越来越重大。如何加强队伍建设,履行好司法警察的职责,“文明执法”、“保证办案安全”,是摆在每一名法警面前的课题。 一、充分认识法警的工作职责,树立新时期工作理念 司法警察的责任重于山,能否履行好法警职责更是检察办案安全关键所在。2013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进一步具体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因此充分认识司法警察的工作职责,在工作中树立适应时代法治建设需要的工作理念,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 1.为检察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是司法警察的基本工作职责。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司法警察履行保护现场、执行拘传、提押看管、安全检查等九项职责,可见,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检察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要履行好工作职责,就要从思想上明确法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充分

发挥司法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应变能力。无论是执行拘传,还是提押看管,由于结果的多变性和不可预见性,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灵活机动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适应性,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保持沉着冷静,灵活应变。能积极配合检察人员做好法制宣传、说服教育,能及时有效地劝阻制止不当行为,从而使工作达到最佳效果。 2.遵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道德理念。任何职业都有各自的职业道德,司法警察也不例外。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独立的警种,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可以看出,法警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既反映人民检察院的作风形象,又体现司法警察自身的修养和道德水准。因此,司法警察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忠诚于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业务精通,训练有素,关健时刻能拉得出,打得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组织理念。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力量,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基于这一特殊的工作性质,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 (2013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84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依法参与检察活动。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服务人民,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 (二)执行传唤、拘传; (三)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 (四)参与搜查; (五)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七)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 (八)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履行职责。 第九条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检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当及时予以控制,并依法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对涉诉信访人员及其他人员在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域或者门前实施自杀、自伤等过激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协助救治,必要时应当对其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并视情节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对严重危害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检察机关财产安全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当采取制止、控制等处置措施。

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建 议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是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解决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对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职,更好地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观念陈旧,法警工作不被重视。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击犯罪、履行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尽管提出了依法配备法警人员,但由于历史上的原因,目前相关的办法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法警工作一直没有受到重视,其专项工作也未能得到具体体现,甚至不少人仍然认为,从检察各部门工作和保密角度来讲,检察官直接行使司法警察的某些工作,不但可以节约人力,而且能够减少案情扩散范围,减少泄密。所以当前大部分基层检察机关仍然沿袭检察官提解、押送、看管、搜查、追捕等属于司法警察履行的专项职责。 队伍管理体制不健全。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实行双重

领导的管理体制,即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但目前,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队伍管理仍然由所在检察院实行块块管理,没有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由于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没有真正落实,无法实现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垂直管理,导致司法警察无法接受专业管理。由于客观原因的长期制约,司法警察这个概念便在人们的思想上存在忽视,认为他们“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具体表现在工作中的“警检不分”,“以检代警”。 编队管理名不符实。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司法警察队伍应实行编队管理。但是,目前仍有些基层检察院的法警人员编制未能到位,有的还未进行编队管理,有的虽进行编队管理但大部分法警分散于各个科室,有些虽已进行了编队,但专职法警少,兼职法警多,有的法警平时还兼任其他科室工作,缺少正规化的领导,不能真正做到警有所用,警有所归,流于形式,形成“空壳式”管理,编队管理徒有其名。 二、加强法警队伍建设的建议 转变观念,找准定位。基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现状,虽然是由来已久的客观实际,最根本的一点,还是认识不到位,没有根本从思想上消除人民检察院依法配备司法警察,只不过是个“摆设”的错误认识。若要彻底改变这一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生涯规划 著名画家安东尼·范戴克曾说过:“生命是一支箭。因此,你必须知道瞄准什么目标和如何运弓,然后把弓弦拉足,让箭飞射出去!”恰在宝贵的青春年华,我们要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好规划,点一盏明灯,照亮前进的道路。付诸于努力,脚踏实地,一步一脚印,在人生的画卷中绘出不一样的精彩。 一、360°评价 领导、同事: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责任心,但为人处事经验不足。 家人、亲戚:有爱心、有孝心、有上进心,但有时性格倔强。 朋友、同学:人缘好、热心、真诚、宽于待人、热爱体育运动,但易情绪化,容易感情用事。 自我分析评价:本人性格开朗乐观,富有幽默感,人际关系较好,适应能力较强,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严于律己,宽于待人。这些优点必将促使我迅速融入工作环境,快速进入工作角色,适应工作节奏。不足:比较率性,会有些情绪化,经验欠缺。经过大学毕业两年的锻炼磨砺,本人基本能够及时调节心态,虚心接受批评,慢慢积累为人处世经验。相信能在大家的批评指正中成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做一个工作与生活和谐发展的有心人。 二、自我SWOT分析

三、目标规划 经过了半年多的监狱管理工作,个人认为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生涯的发展路径有3条主线:1、改造线,致力于罪犯狱政管理工作;2、生产线,组织和管理罪犯劳动生产活动;3、行政线,机关、监区办公室从事相关文书管理工作。结合个人的特点特长和兴趣爱好,个人比较偏向于往行政线或生产线发展。原因有以下三点:(1)大学时担任过学生会干部和班长,长期在学院办公室协助辅导员老师工作,能胜任一般行政事务工作;(2)毕业后进入到清远联通

工作了一年,负责市场营销策划方案的撰写和组织营销活动等相关工作,积累到一定的文书工作经验,提高了组织能力;(3)大学所学专业是工商管理,修过相关的生产管理课程。在生产线发展可以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所学知识学以致用。 短期目标:通过3-5年的踏实工作,基本掌握管理罪犯的基本技能,能独当一面开展相关工作,并考取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证书,助力工作开展。 中期目标:继续钻研深造,提高学历,完成在职研究生的读书计划,提高法律素养,攻克司法考试难关,慢慢走上领导岗位。 长期目标:通过孜孜不倦的工作与学习,探索出更有效管理罪犯的新模式新方法,成为罪犯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领域的精英干警。 四、实现路径 美国总统肯尼迪曾经说过:“最大的危险就是无所行动”。制定了职业生涯规划,下一步就是要向着目标付诸于行动。只有行动,才能让梦想照进现实。 1、加强学习,注重实践。 监狱人民警察除了要有良好的心态和精神面貌外,还应该具有过硬的相关专业知识,包括理论和实操知识,尤其是监狱工作的实务知识。这需要我们刻苦学习,知法懂法依法执法,同时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实践相结合,充分提升我们的执法能力、管理能力、教育能力。除了要掌握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作为新干警,更应该向经验丰富的老干警学习和讨教,多听多看,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学习、

第四章 警察的职责和权力

一、课题: 第四章警察的职责和权力 二、教学时间:2课时 三、教学目的: 了解警察权的含义、特点、要素,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权,掌握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的职权规范,懂得正确行使人民警察职权,肩负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神圣使命。 四、教学重点、难点: 难点是对警察权的理解;权力与权利的区别;职责与权力的关系。重点是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刑罚执行权与行政处罚权,掌握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权力的内容。 五、教学方法与手段 归纳、启发、互动、理论教授与案例分析教学相结合 六、教学过程设计: 1、案例论证法条; 2、当讲授公安人民警察行政处罚权时,较详细地给学生介绍 2006年3月1日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节人民警察的职责 一、人民警察职责的含义 人民警察职责是指国家依法规定的警察工作范围和应尽的责任。 (一)警察职责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法律的严肃性 (二)警察职责是由警察任务决定的,是警察任务的具体化

(三)警察职责确立了人民警察在法律上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人民警察职责的种类 (一)专政职责 (二)民主职责 (三)司法护法性职责 (四)xx行政性职责 (五)武装暴力性职责 (六)社区服务性职责 (七)紧急处置性职责 三、人民警察职责的内容 第二节人民警察的权力 一、警察权 (一)警察权的含义 所谓警察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警察行为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管理权,以及警察机关及其警察依法所拥有的各项权力的总称。 (二)警察权的特征 1、特殊的国家权力性 2、手段的特殊强制性 3、警察权本质的人民性 二、警察权力 (一)警察权力的含义

看守所领导带班岗位职责说课材料

看守所领导带班岗位职责 (一)带班所领导要24小时在监区值班,掌握狱情动态,负责处理带班期间监区内日常事务。 (二)组织集体交接班。认真清点人员,点评值班期间工作情况,对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处置情况进行记录交接,并向相关领导反馈。 (三)定时查岗,监督检查值班民警履行岗位职责(每天至少早晚各一次),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监管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当事民警予以批评、告诫,并做好考核记录。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确保看守所安全。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和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熟知和掌握重大风险在押人员的情况,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需要严管、禁闭、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履行审批手续。 (五)晚上就寝前,组织民警对监区、设施进行检查。 (六)对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记载,对发生事故或紧急事件时协调驻所武警进行突发事件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

内勤岗位职责 内勤是担负所内综合性业务的工作人员,主要的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做好在押人员出入所登记,办好各项法律手续; 二、准确掌握在押人员的羁押时限,对到达和超过法定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知办案单位或报告检察官; 三、建立管理在押人员档案,对每个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形成的收押释放凭证,收押登记表、财务保管收据、医疗诊断等一切材料全部归档; 四、切实掌握在押人员人数、认真做好日、月、季的统计,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五、办理提请改变强制措施、保外就医的报告和通知保外就医等项手续; 六、认真登记,及时转递在押人员上诉、申诉材料; 七、做好所内文书处理、工作记事、情况积累、材料整理; 八、接待来信来访、来所外调等事项; 九、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警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司法警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我叫,xxxx年7月xxxx警官学院毕业,专业为侦查学;xxxx年11月3日参加工作,现为XXXX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一年以来,在单位的精心培育下,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了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一是意识坚定,作风扎实。司法警察使命光荣,责任巨大,需要具备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系统地学习了《警察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XXXXXXX等法规文件和XXX等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反复温习了xxxx市检察机关新干警培训讲义,并撰写体会文章6篇,读书笔记1万余字。工作中,自己强化纪律意识,牢记司法警察九项职责,坚持工作原则,坚持创先争优,对标现进,从未出现过一次违法违纪现象。同时,廉洁自律,坚持操守。行为上坚持“三章”:不接受礼金礼品、不接受当事人请吃、不以权谋私。一年来的工作学习,使自己的工作感情更加深厚,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神圣职责也认识的更加深刻,成功完成了由警校学生向一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角色转换。 二是勤奋刻苦,谦虚好学。自己以学习作为强化素质,干事成事的根基。高效利用入职培训、单位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明确学习目标,细化学习措施,坚持每晚拿出一小时时间,重点学习钻研了工作中涉及的刑检、反贪、渎侦、控申、监所等诸多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很快成长为岗位能手。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注重从每一次出勤、每一次活动、每一次任务中积累经验,与书本知识相互印证,充实提高,丰富内涵。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很大提高,为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xxxx 年12月,xxxx市检察机关新干警培训中,自己倡议并组织所在小组采取互帮、互助、互考等方式加强学习,所在小组被授予“优秀小组”荣誉称号。 三是能力过硬,成绩突出。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自己从基本做起,提高和强化业务能力,严格按照“一熟、两懂、三会”为标准,提高履职能力。日常工作中,自己准备了摘抄本、纠错本。几个大笔记本密密麻麻的摘抄着各类业务知识;纠错本里,全是毫不留情的“揭露”自己工作的失误、领导的建议和

检察院法警个人总结

检察院法警个人总结 20XX年度,法警大队在“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市院法警支队和我院党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全国第二次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定达和市院李副检察长在司法警察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协助办案质量,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检察长和支队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及市院的工作部署,我们在坚持星期一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贾春旺、张常韧同志在第二次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精神。学习高检院王振川副检察长纪检组张振海副组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省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定达同志和祁副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培训班结业典礼暨法警支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做好司法警察的使命感和

责任感。领导的讲话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充分体现了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视,我们以认真学习讲话精神为契机,认真履行法警职能,重视司法警察建设,规范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管理,使每位干警深刻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努力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更好的服务于检察事业的发展。 做好司法警察工作,必须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我院不断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是重视学习培训,练好基本功。今年我院有一人参加最高院培训,并顺利晋升一级警督,12月份,有5人参加市院组织的集训,锻炼了自身素质。二是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管理工作。自大队成立以来,法警队从政治建警的高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法警认真学习第二次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联系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深化先进性教育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引导法警弘扬“忠诚、公正、

监狱人民警察权力的限制

在不同学术语境,权力地内涵是复杂而多元地. 但不管怎么变换视角解读,在权力是一种“力量”这一基本特性上还是能达成共识地. 借助权力这种“力量”,某种特定地预期局面和结果即可以或可能产生. 监狱警察权力属于这样地“力量”,是监狱警察为实现国家意志,组织管理囚犯在实现刑罚执行目标过程中对囚犯理念、行为地影响力和控制力. 或者说监狱警察权力是监狱警察凭借一定地政治(法律)强制手段,在监狱有序地结构中,对监狱刑罚权力地一种支配力和控制力,是职位、职权、责任和服务地内在统一. 法律赋予监狱人民警察一项重要地权力是改造罪犯,执行刑罚.这就使得监狱在执行职务活动时拥有了改造话语权.问题在于改造话语地一元独霸态势对监狱警察权力行使地实质形成了遮蔽.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遮蔽了监狱警察权力不断扩张地问题. “监狱是权力最赤裸裸地、最肆无忌弹地表现出来地地方. ”当下没有人否定监狱警察改造权力地合法性、权威性,但在监狱地安全和稳定是改造工作地基础和前提地共识下,“安全为天”同样成了监狱地权威话语.在维护监狱秩序稳定地“金钟罩”下,公权力场域掺杂进私权力场域地利益考量,便使监狱警察权力地这种持续扩张失去了正当性,暴露出更多地“肆意”与“恶”.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遮蔽了监狱警察权力私人化地问题. 监狱警察权力实际上是由若干自然个体生命具体行使地,所拥有地一切合法权力和权威也就与掌权者地自身利益及其相关集团地利益混在一起,即“政府本身不应有自己地私利,但操作并组成政府地人却有自身地利益. 而且他们会借助政府地强制力来实现自身地利益”.借助改造话语地权威,监狱警察权力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被异化为私人权力,这就是“权力寻租”. 监狱行刑实践中地调换工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等权力领域就存在这样地“权力寻租”问题,后果是警察滥权渎职,走向腐败,侵犯囚犯合法权益,消解刑罚地权威.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监狱警察权力地遮蔽问题带来诸多悖论,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为监狱安全和稳定而一味持续扩张地监狱警察权力,因为警察权力地过度行使,最终引起地可能是囚犯地强力反弹,诱发重特大案件,破坏监狱地安全和稳定这样地改造罪犯地基础和前提.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首先,必须建构监狱警察权力伦理,尽量避免权力边界模糊和弹性状态地出现,以正义地、刚性地、细化地法律、法规制约监狱警察权力地扩张与收缩. 而规范地、可预见地、可考核地法规制度是监狱警察在行使职权时地职业伦理底线,禁止逾越. 用制度制约行刑权力,规范警察地职务行为,既能防止滥权,又能防止权力冲动,实现权力伦理地价值诉求.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其次要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在坚持人大和检察院等专门机关地法律监督地同时,整合监督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和强化社会监督,以期达到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地目标.当前要做好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工作,我们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一)实行监狱执法部门分权制约,创新自我监督.一是要改变对罪犯地重要执法环节地管理、审核、呈报全都由一个部门负责,权力过于集中地状况,通过实行权力分解地办法,对监狱执法部门进行分权制衡.二是要强化上级管理机关对下级监狱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地层级监督.上级管理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监狱执法工作程序,对监狱机关地执法活动和民警地执法行为,尤其是各方热点关注地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工作,必须制定明确而具体地程序规定.三是要强化法制部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行政奖惩等地办理工作,在不弱化原有业务部门层级监督地情况下,增加监狱法制部门地审核监督环节,实行分权制约.四是要压缩基层民警在执法行为上地“自由裁量空间”.当前,在监狱对罪犯改造情况地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认定等执法环节上,存在着“自由裁量”范围过宽和标准过于原则笼统等问题.要切实解决这一执法环节程序不严密、不规范地问题,必须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要细化执法考核办法,合理确定执法“自由裁量”范围,建立健全对第一手考核结论地监督制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整合监狱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一是要通过规章制度建设,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范围,缩小执法者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规范执法监督地内容、范围、形式、程序以及监督部门地职责权限.二是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中地主导地位.纪检、监察部门地纪律监督要实行关口前移,切实改变发生了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才去查处地状况,做到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地严肃查处与对违反执法工作纪律、工作程序等问题地查处齐头并进,更好地发挥应有地监督作用.三是要积极配合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地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地监督规定.对拒不履行监督决定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审计等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四是要重点加强法制部门建设.推行对罪犯减刑、假释等环节增加法制部门地审核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监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

看守所执法细则

看守所执法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看守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看守所执法岗位职责、岗位规范和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1-02.适用范围 (一)本细则是指导看守所民警严格、准确、规范执行看守所各项工作的内部规范性文件,仅限看守所内部适用,不得在法律文书中引用,不得向外单位、个人公开。 (二)看守所民警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本细则规定。 1-03.违反细则规定的责任 看守所民警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予以提醒、劝导或者训诫;情节较重或者屡次违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4.修订 本细则每年视情修改。 1-05.施行时间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羁押 2-01.收押

(一)查验法律文书 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 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 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需要临时寄押的,凭《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和电子法律文书的打印件,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6.判决前未被羁押,一审判决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需要收押的,凭一审判决书和《逮捕证》收押。 7.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执行完毕、需要收监执行的罪犯,凭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通知书》收押。 8.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罪犯,凭人民法院撤销假释、缓刑的裁定书和原判决书收押。 9.再审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凭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或者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收押;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异地开庭,需要临时

【word】 当前司法警察履行看管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化设想

当前司法警察履行看管职责中存在的问题 及规范化设想 法制论坛 当前司法警察履行看管职责中 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化设想 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正面临 32年来第二次大修改,其中讯问犯罪嫌 疑人全程录音录像,讯问时全程律师在场 等修改设想,成为刑事诉讼理论界关注的 话题.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 进一步规范讯问,看管工作显得格外重要. 现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 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和《人 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看管工作细则》,明确 规定了”看,审,录”三项职责分离,其 中要求”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维护 办案工作区秩序和办案工作区的安全警戒 由司法警察负责”.但在具体实践中,在 司法警察履行看管犯罪嫌疑人职责时,还 存在着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笔者试就司

法警察依法规范履行看管职责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 .司法警察履行看管职责中存在的 问题 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法警部门看管 的涉案对象,凡是自侦部门通知有关的人员到检察机关来谈话取证等侦查活动,自侦部门认为需要交给法警看管的,均以派警令的形式交给法警负责看管执行,这就造成司法警察依法规范履职存在着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主要有: 1.法警承担看管的对象身份显得混 乱. 目前自侦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有以下 几种方式通知有关人员到检察院接受调查或者找其谈话,一是没有使用法警警力直接用通信工具通知有关人员自行到检察院来,二是使用警力以”协助调查通知书” 到涉案对象所在单位或者到其家里,由法文/康作法 警与自侦部门承办人一起将涉案对象带到

检察院,三是自侦部门的承办人无其他任何手续直接到涉案对象单位或者是家里出示证件亮明自己的身份后由法警协同将所谓的涉案对象带至检察院.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传唤,拘传等强制手段, 则往往不用,法律规范性执行不严谨,法 警出警执行这样任务也不符合法定程序. 采用以上几种手段通知到检察院的这些对象一般包涵几种类型,有的是证人,有的 是污点证人,有的是涉案人员,有的是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这几种身份的人,自 侦部门承办人以警务令形式要求法警承担看管任务.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警区分不同类型的对象分别安排其到办案工作区的各个区域,法警在承担看管任务时不论是什么样的对象都千篇一律地由两名法警看管一名对象,这样的看管工作显然与人 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规定的司法警察看管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两种类型的人员相违背,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司法警察承担看管任务是不符合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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