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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率计算范例

保险费率计算范例
保险费率计算范例

一、 保險學補充資料

二、 保險費率結構

總保險費=純保費+附加費用

=危險成本+ 佣金

營業費用

特別準備金

安全加費

預期利潤

總保險費率 = 純保險費率(或損失率)+附加費用率

100% = 70% + 30%

總保險費 = 純保險費 ÷ (1-附加費用率)

三、 財產保險費計算範例

如意產物保險公司於某年度總共承保住宅100000戶,而該年度有50戶住宅發生火災,合計理賠金額為2000萬元。假設預計附加費用率為25%,則純保費與總保費分別為何?

解答: 純保費 = 元萬20050

200010000050=? 總保費 = 元266.6725%

-1200=

四、 財產保險費率釐定方法

(一) 判斷法

(二) 分類法:規章費率

(三) 增減法

1. 表定法

2. 追溯法

3. 經驗費率法

??

? ???+?=

)-(1可信度因子預期損失率預期損失率實際損失率類別保險費調整後保險費

中山企業社投保火災險,其過去三年之預期損失率為60%,實際損失率為45%,可信度因子為55%,假設火險保費為100000元,試問中山企業社依照經驗費率法調整後之保險費應為若干?

解答:

調整後保費 = ??

? ???--?%)55%60%60%45(1100000 = %)75.131(100000-?

= 86250元

五、 實際損失率的計算

(一) 簽單保費基礎制:以現金收付基礎計算實際損失率,在保險業務快

速成長時,會低估實際損失率;保險業務衰退時,會高估實際損失率。

當年度簽單保費

當年度已付賠款實際損失率= (二) 保單年度制:實際損失率須貸保險責任結束後,始能正確計算損失

率。此法計算之實際損失率最正確,但因耗時過長,較不具時效性。

當年度簽單保費

未決賠款含已付賠款當年度保單賠款實際損失率)(+= (三) 歷年制:計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歸屬之會計年度的保險

經營狀況。

實際損失率=滿期保費損失率

保費收入賠款支出=

期末未滿期保費期初未滿期保費本期簽單保費期末應付賠款期初應付賠款本期已付賠款-IBNR -+++=

IBNR(incurred but not reported):已生未報未決賠款

應付賠款:已生已報未決賠款

六、 人身保險費計算範例

女30歲,根據生命表,再未來一年的死亡率為0.000593;若該女姓投保100萬一年期死亡保險,假設於期中死亡,預定利率為4%,預定附加費用率為30%,請計算純保費與總保費?

解答: 純保費=21)04.1(1

000593.01000000?? =581.48

總保費=3

.0148

.581-

=830.69 假設10000名30歲男性,在未來二年的死亡情況如下:

若30歲男性,購買100萬二年期生存險時,假設預定利率為6%時,請計算躉繳純保費?

解答:

躉繳純保費=2)06.1(1)100009972(1000000??=887504

設有一種三年期的生死合險,投保人有5000人,保險金額為1000元,預定利率為3%,同時設第一年死亡500人,第二年600人,第三年750人,請問每位投保者躉繳純保費為何?假設預定附加費用率為30%,躉繳總保費為何?

案例一

李先生身體狀況良好,通過核保絕無問題,在9月9日上午9點投保壽險100萬並附加傷害險200萬元,雖已繳交保費但尚未收到保單,結果不幸在當日下午2 點車禍身亡。

ANS:賠300萬

*附加於主壽險下之傷害險,責任始期同主壽險

案例二

阿奇原購買一張壽險100萬、傷害險300萬的保單,但在收到保單3日後於今日上午11點將保單以掛號寄回保險公司辦理契約撤銷,結果不幸在離開郵局返回工作地點時車禍身亡。

ANS:賠

*參照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3條

老張近來因手頭緊,一張壽險100萬傷害險300萬保單的年繳保費,在今年9月30日收到保險公司催繳通知單

後仍未繳交,結果不幸在今年10月31日凌晨2時車禍身亡。

ANS:(1)不賠.因為超過寬限期間

*參照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4條

(2)賠.如有自動墊繳

*參照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5條

案例四

阿國經醫院診斷罹患肝硬化症狀後,在87年11月4日隱瞞前述病症,向保險公司購買一張壽險300萬的免體檢保單,並順利通過保險公司的核保。不幸阿國卻在88年11月3日因肝癌去世。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第二條本公司對本契約應負的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且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時開始,本公司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要保人在本公司簽發保險單前先交付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而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開始日期:1.自保險公司同意承保2.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開

契約撤銷權

第三條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戳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第四條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交付保險費-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躉繳

*.寬限期間-翌日起30日

1.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30 日為寬限期間

2.月繳或季繳者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30 日為寬限期間

3.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效

保險費的墊繳

第五條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公司應以本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如有保險單借款者,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自動墊繳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使本契約繼續有效,但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墊繳保險費的利

息,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按當時財政部核定的利率計算。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第六條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前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並經要保人清償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險費後之餘,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保險效力的失效~停效二年

保險效力的恢復(復效): 1.停效日起二年內2.經保險公司同意3.補繳所積欠之保險費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第七條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保險契約基本原則:主力近因原則(因果關係)

賭兩年?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開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並不適用於健康險

賭二年? 損人不利己

※違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二十條】依法移送法院偵辦…..予以警告或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登錄處分。

※妨害公平的危險分攤原則

第四章保險契約第四節保險契約之變更、停效與消滅

1.保險契約之變更

2.保險契約之停止

3.保險契約之消滅:(1)保險契約之無效(2)保險契約之解除(3)保險契約之終止(4)保險契約之失效

一、保險契約之變更

主體變更

1.要保人之變更

(1)形式上之變更:指示式之保險契約。例如:人壽保險單可以契約變更申請書變更要保人。產險以換單方式變更要保人。

(2)實質上之變更:無記名式之保險契約。例如貨物保單隨貨物之買賣而移轉。

2.保險人之變更

內容之變更

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變更保險契約,保險人於接到通知後十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承諾,但人壽保險不在此限。」

二、保險契約之停止

保險契約效力停效與復效(1/2)

停效指契約效力暫時停止,在某些特定條件被滿足後,契約效力仍可恢復保險法第一一六條中即規定「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經催告到達後逾三十日仍不交付者,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保險契約效力停效與復效(2/2)

復效:保險效力若要恢復,則必須俟保險費及因積欠保險費所孳生利息費用繳清後,翌日零時起得再恢復效力,亦即「保險契約復效」

停效之期間,以一般之人壽保險契約而言,最多是兩年,簡易郵政壽險則只有一年,超過此一期限,要保人即無法申請復效。要保人若仍有保險需求,只有重購一途。

二、保險契約之停止

1.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四條(p86)

2.保費自動墊繳

3.住宅與商業火災保險條款規定:(1)承保之建築物或置存承保動產之建築物60天以上無人看管或使用。(2)承保之動產搬移至契約所載地址以外之處所。→保險契約停效,停效期間之保費按日數比例返還。

契約的消滅: 1.自始規於消滅:無效、解除。2.自今爾後規於消滅:失效、終止。

保險契約之消滅---無效

無效之種類及意義

(1)就原因之來源分為約定無效與法定無效

(2)就無效的範圍分為全部無效與一部無效

(3)就無效的效果限度分為絕對無效與相對無效

無效的效果:若為全部無效則契約自始即不成立,若為一部無效,僅有關該部份之契約無效,而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三、保險契約之消滅---法定無效與約定無效

保險契約之無效(1/2) :自始不生效力

?保險契約之無效乃指在保險契約生效以後,因要保人或被保人早先

即已違反某些特定事項,使得契約被追溯至訂約時即無效。

?特定事項可能是法定無效之原因,亦可能為約定無效的原因。大概

為下列幾種情形:

1.要保人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

2.要保人善意複保險,以致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其「超過」部分無效。

3.要保人對於保險標的無保險利益者。

4.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危險已發生或消滅者。

保險契約之無效(2/2) :自始不生效力

?特定事項可能是法定無效之原因,亦可能為約定無效的原因。大概為下列幾種情形:

5.財產保險人違反保險法七十二條規定,超額承保,其超過部分無效。

6.未經被保人書面同意之死亡保險契約無效。

7.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8.虛報年齡且已超過保險人所定被保人年齡之上限之保險契約無效。

9.依保險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由保險契約當事人任意約定契約無效之各種原因。

四、保險契約之消滅---全部無效與一部無效

?全部無效:保費與保險金應返還,但契約另有規定則不在此限。

?一部無效:退還無效部份的保費。

五、保險契約之消滅---解除

保險契約之解除(1/3) :契約效力溯及的消滅

?指當事人之任一方,可因保險契約成立後所生之某些法定或約定事

由,行使法律或契約上所賦予之契約解除權。

?契約之無效與解除之區分:

?保險契約之解除,乃當事人任一方之權利,且必須為一定之意思表示。無效乃是根據所謂約定或法定事由使之無效,不

須經由當事人之權利行使

?保險契約解除受到時效之限制,保險契約之無效則無時效上之限制

保險契約之解除(2/3) :契約效力溯及的消滅

?解除保險契約之法定事由有下列各項

?要保人違反告知義務

?要保人違反通知義務

?要保人違反特約條款

?要保人故意、心懷不軌、意圖詐欺訂立超額保險時

保險契約之解除(3/3) :契約效力溯及的消滅

?除斥期間與消滅時效之差

?就性質而言,消滅時效之對象為「請求權」,消滅的是積極性的權力。而除斥期間之對象為「對抗權」,消滅的是消極性的

權力。

?就時間而言,消滅時效得因中斷及不完成而延長;而除斥期間則為一固定不變期間。

?就效力而言,消滅時效惟當事人得主張之,而除斥期間則當事人縱不提出,法院亦應依職權審定之。

六、保險契約之消滅---失效

保險契約之失效

?保險契約之失效乃是指當事人違反契約或法律之規定,使得保險契

約自有失效原因之時失其效力

?保險契約失效之原因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貨物投保時,未能確定裝運之船舶,須待要保人或被保人得知船名、船期後,立即通知保險人簽發批單確認,所謂之「To

Be Declared」即指船名及航期有待貨主之日後通知。

七、保險契約之消滅---終止

保險契約之終止(1/3):契約之效力向將來消滅

?在所謂終止或失效的原因發生時,保險契約才開始沒有效力;但在

終止或失效的原因發生前,契約仍然是有效的。

保險契約的終止則多起因於保險契約存續期間,可分為:1.保險契約當然終止2.保險契約任意終止

车辆保险如何计算

车辆保险如何计算 目前私家车的保险通常如下: 1、车辆损失险 就是保车价,费率一般是车价的百分之一以内; 2、第三者责任险 这个价浮动的、通常5-10万较多、费率一般百分之一以内; 3、全车盗抢险 就是保车价,费率一般是车价的百分之零点六左右; 4、车上人员驾驶员责任险 这个浮动的、通常1-3万较多、费率一般千分之五以内; 5、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 这个浮动的、通常1-3万较多、费率一般百分之一点五以内; 6、玻璃单独破碎险 这个险种进口车和国产车有区别、费率一般是车价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以内; 7、车身划痕损失险 这个费率一般是车价的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以内. 一般的私家车都是上面的7项保险、新交通法实行后“第三者责任险”是必须要的;车辆保险各个保险公司所收的费率有所差异、大致一样。 本人06年买的A6是46.8万、去年在平安保险的单全部保费5800多点。 新车保险的计算方法 滨州传媒网 2009年09月30日 09:34 来源:中国天气网 (一)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的计算 1.车辆损失险的保费计算 (1)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车辆使用年限、新车购置价所属档 次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 保费=基础保费+(实际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的起点)×费率 以家庭自用汽车为例,表中横栏第一行为新车购置价档次,共分5个档次:5万元以下、5万~10万元,10万~15万元、15万~20万元、20万~30万元。每个档次对应的基础保费是该档次的最低保费(档次起点对应的保费),费率是实际新车购置价与档次起点的差额部分的费率。 保费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例1:假定某投保车辆的车龄为4~5年、新车购置价为20万元,则其所属的新车购置价档次为20万~30万元档(档次分段含起点不含终点),在费率表上查得对应的基础保费为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3号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项俊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 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第九条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第十条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 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第十二条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第十三条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可以包含全残责任。 健康保险包含两种以上健康保障责任的,应当按照一般精算原理判断主要责任,并根据主要责任确定险种类别。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其他健康保险不得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因疾病引发的死亡保险责任除外。

如何计算保险费

如何计算保险费 一、计算公式 保险费的公式来源说明如下: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CIF货价×(1+保险加成率) 保险金额以进口货物的CIF价格为准,若要加成投保,可以加成10%为宜。因此按CIF出口时保险费计算公式为: 保险费=CIF货价×(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令保险费为I,保险费率为r,保险加成(1+保险加成率)为k(通常为1.1),则按CFR进口时: I =CIF× k × r I =(CFR + I)× k × r I =CFR × k × r + I × k × r I - I × k × r =CFR × k × r I ×(1 - k × r)=CFR × k × r I =CFR ×〔(k× r)/(1 - k× r)〕 同理,按FOB进口时:I =(FOB+海运费)×〔(k ×r)/(1 - k × r)〕 二、保险费计算案例 由以上公式可知,要计算保险费之前,至少须知道CFR价与保险费率r。 例1:商品03001的CIF总价为USD8937.6,进口商要求出口商按成交价格的110%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保险费率8‰)和战争险(保险费率0.8‰),试计算出口商应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假设出口商的本币为美元)? 解:保险金额=8937.6×110%=9831.36(美元) 保险费=9831.36×(8‰+0.8‰)=86.52(美元) 例2:商品03001的CFR价格为8846.4美元,要按成交价格的110%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保险费率8‰)和战争险(保险费率0.8‰),试计算进口商应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假设进口商的本币为美元)? 解:保险费=8846.4×1.1 ×(8‰+0.8‰)÷(1 - 1.1 ×(8‰+0.8‰))=85.6332÷0.99032 =86.47(美元) 例3:商品03001的FOB价格为7296美元,海运费1550美元,要按成交价格的110%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保险费率8‰)和战争险(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2008 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下简称费率方案)适用于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本费率方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及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办法、保险费的计算办法和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等4个部分组成。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及说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详见附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结构、费率水平全国统一(除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现将表中需说明事项明确如下: (一)机动车种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分为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8 种类型。 1、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的客车。 2、非营业客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为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承租且租赁期限为1年或1年以上的客车。 非营业客车分为: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客车,企业客车。用于驾驶教练、邮政公司用于邮递业务、快递公司用于快递业务的客车、普通囚车、医院的普通救护车、殡葬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客数,适用对应的企业非营业客车的费率 3、营业客车: 是指用于旅客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营业客车分为:城市 公交客车,公路客运客车,出租、租赁客车。 旅游客运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客数,适用对应的公路客运车费率。 4、非营业货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用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货车、半挂牵引车、自卸车、电瓶运输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 用于驾驶教练、邮政公司用于邮递业务、快递公司用于快递业务的货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质量,适用对应的非营业货车的费率。 5、营业货车:是指用于货物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货车、半挂牵引车、自卸车、电瓶运输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 6、特种车: 是指用于各类装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或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含自卸车)、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或适用于装有冷冻或加温设备的厢式机动车;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机动车;或专门用于牵引集装箱箱体(货柜)的集装箱拖头。 特种车按其用途共分成4类,不同类型机动车采用不同收费标准: 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汽车保险费用计算方式

汽车保险费用计算方式 2017年汽车保险费用计算方式 一、车险分类 车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盗抢险;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交强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强 制性险种,车主必须购买。 二、车险价格确定方法 (1)交强险一般为950元,但遵循浮动费率机制,最低可降30%; (2)车损险为固定保费和车型比率费用之和来确定; (3)三者险通过保额来确定; (4)盗抢险通过车型比率费用确定; (5)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以每个车上人员的最高赔偿限额确定; (6)划痕险通过保价来确定; (7)玻璃单独破碎险通过区分进口和国产来确定; (8)不计免赔险一般为固定费率。 还有一些并不很常用的险种,这里就不给大家介绍了,下面我们看看投保的价格。 三、汽车保险一年多少钱 首先看一下国产10万元左右车型的车保险一年多少钱,一般10 万元汽车应该投保4个最基本的险种:第三者责任险(10万)、车损险、车上人员意外伤害险和不计免赔险。每个城市保费会有所差别,

这里暂且忽略这个差别,以一个中等城市为例,10万元车型的车险一年大概需要3700元左右。而20万左右的中高档汽车,应该加保车辆划痕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至于盗抢险则应根据当地情况来选择了,这里暂且不算,如此一来大概一年需要4500元左右。对于50万左右的高档汽车,就建议加购盗抢险,这样就需要将近7000元的年消费了。这些车保险一年多少钱的计算都是对于新车而言,不同年份的汽车,会有不同的费率标准,一般随着车龄的增加,保费也会相应增加,这里便不再赘述。 四、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公式 1.固定费率险种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均为固定保费,也就是与车价无关,车主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或需求支付相应的保费。 2.浮动费率险种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浮动费率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这些险种在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上的共同特点是与车价相关,并且有相应的费率因子,同一辆车在全国不同的省市投保,其基准保费也会不尽相同,比如车损险的计算公式为“基本保费+(新车购置价)x费率”,通过查阅费率表,北京地区的基本保费为539元,费率为1.28%,则价值10万元的私家车,保费支出则为1819元。 汽车强制险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赔款=出险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汽车保费计算 一、国家汽车强制保险费与车船税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项俊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第九条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第十三条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可以包含全残责任。 健康保险包含两种以上健康保障责任的,应当按照一般精算原理判断主要责任,并根据主要责任确定险种类别。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其他健康保险不得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因疾病引发的死亡保险责任除外。 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由中国保监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一)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内容显失公平或者形成价格垄断,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三)条款设计或者费率厘定不当,可能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

保险费计算题及答案

保险费的计算例题及答案 1 一批货物由上海出口至某国某港口CIF总金额为30000美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客户要求加保一成。 应付的保险费= 30000×(1+10%)×(0.6%+0.03%) = 33000×(0.6% + 0.03%) = 33000×0.0063= 207.90(美元) 2 保险费的计算例题 某商品出口报价CFR1200美元,保险费率0.63%,客户要求加一成保险,求:CIF价、保险金额、保险费。 CIF价= CFR价/[1 -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 = 1200/(1 - 0.63%×110%) = 1208.37美元 保险金额= 1208.37×(1+10%)= 1329.21美元 保险费= 1329.21×0.63% = 8.37美元 3.某批CIF总金额为USD30000货物,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加10%。 问:1、该货主应交纳的保险费是多少? 4、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导致货物全部灭失,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解: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30000×(1+10%)×(0.6%+0.03%) =207.9(美元) 根据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为:

赔偿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30000×(1+10%) =33000(美元) 5.中国A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数量100公吨,单价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卖方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水渍险和短量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3%和0.2%。 问:保险公司应收多少保险费? 解:保险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1000×100×(1+10%) =110000(英镑)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110000×(0.3%+0.2%) =550(英镑) 6.大连某贸易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水果,发票总金额为USD15000,加一成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费率分别为0.7%和0.3%。请计算投保金额和保险费。解:投保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USD15000×(1+10%) =USD16500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USD16500×(0.7%+0.3%)=USD165 7. 我国某公司对外出售商品一批,报价CIF London23500欧元,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两者费率合计为0.7%,现客户要求改报CFR价。问:在不影响收汇额的前提下,我方应报价多少? 解: 投保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汽车保险费计算

出门在外难免会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对于一些喜欢自驾游的朋友来说,购买 汽车保险应该是必不可少的。在遇到事故时,人们更多的是关心保险公司的理赔方式,如何出险和如何理赔。那么汽车保险理赔有什么特点?下文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1、被保险人的公众性。我国的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 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中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步增加。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他们购买保险具有较大的被动色彩,加上文化、知识和修养的局限,他们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修理等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检验和理算人员在理赔过程中与其在交流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障碍。 2、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汽车保险的另一个特征是保险事故虽然损失金额一般不大,但是,事故发生的频率高。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投入的精力和费用较大,有的事故金额不大,但是,仍然涉及对被保险人的服务质量问题,保险公司同样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从个案的角度看赔偿的金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也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3、标的流动性大。由于汽车的功能特点,决定了其具有相当大的流动性。车辆发生事 故的地点和时间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来支持理赔服务,主体是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 4、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在汽车保险的理赔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修理厂,修理厂 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直接影响汽车保险的服务。因为,大多数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均认为由于有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必须负责将车辆修复,所以,在车辆交给修理厂之后就很少过问。一旦因车辆修理质量或工期,甚至价格等出现问题均将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一并指责。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项下承担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义务,对于事故车辆的修理以及相关的事宜并没有负责义务。 5、道德风险普遍。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是道德风险的“重灾区”。汽车保险具有 标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中存在缺陷,保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汽车保险条款不完善,相关的法律环境不健全及汽车保险经营中的特点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汽车保险欺诈案件时有发生。 1、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整个理赔工作过程中,体现了 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2、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 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20191119220115).pdf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2015年修订) (2011年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 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 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 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 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 法权益。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 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 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 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 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 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第九条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第十条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 定的退休年龄; (二)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 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 保险等。 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 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 约定对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 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 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 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第十二条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第十三条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可以包含全残责任。 健康保险包含两种以上健康保障责任的,应当按照一般精算原理判断

保费计算公式

(一)商业险各险种计算公式: 1.机动车损失险标准保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注意,一般情况下,保险金额按照新车购置价(购置同类型新车的价格)确定,这种情况称为足额投保;如果是低于新车购置价(最低不能低于新车购置价的20%)投保,称为不足额投保。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标准保费=投保人所选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费 3. 车上人员责任险标准保费=司机座位赔偿限额×司机座位费率+乘员座位总赔偿限额×乘员座位费率 4. 全车盗抢损失险标准保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注意,一般情况下,保险金额等于实际价值,但如果是五菱、广本等易被盗车型,只能按照实际价值的7成来投保盗抢险。 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折旧率表 6.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标准保费=投保人所选保额对应的固定保费 7.自燃损失险标准保费=实际价值×费率 8.新增设备损失险标准保费=保险金额×费率(从车损费率) 9.涉水损失险标准保费=车损保费×费率(5%) 10.车轮单独损坏险标准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 11.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各险种)标准保费=各基本险标准保费×对应的 费率 注意,车损、三者、座位险的不计免赔的费率为15%,而盗抢险不计免赔的费率为20% 12.附加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各险种)标准保费=各附加险标准保费之和×对 应的费率 注意,玻璃险这个险种是没有免赔率的,因此在计算附加险不计免赔时要剔除玻璃险

(二)举例说明: 1.被保险人:陈丽,车型:雪佛兰SGM7166SE,新车购置价:80000,5座,初次登记年 月:2007年05月8日,投保险种:车辆损失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2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3万,全车盗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5000,基本险及附加险不计免赔,起保日期为2008年05月6日。 车损险=555+80000×1.32%(差两天未够一年,要用小于1年的费率)=1611.00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1182 车上人员责任险=30000×0.41%+30000×4×0.26%=435 全车盗抢险:(1)计算实际价值=80000-80000×11个月×6‰=74720 (2)74720× 0.42%+120=433.82 玻璃单独破碎险=80000×0.19%=152 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570 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1611×15%=241.65 三者险不计免赔=1182×15%=177.3 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435×15%=65.25 盗抢险不计免赔=433.82×20%=86.76 附加险不计免赔=570×15%=85.5 2.被保险人: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车型:别克SGM6510,新车购置价:250000,7 座,初次登记年月:2005年05月16日,投保险种:车辆损失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2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万,全车盗抢损失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5000,涉水损失险,车轮单独损失险,基本险及附加险不计免赔,起保日期为2008年05月17日。 车损险=424+250000×1.11%= 3199.00

普通型寿险费率自2013年8月5日起调至3.5%

普通型寿险费率自2013年8月5日起调至3.5% 储蓄类险种收益较大,首批新产品最快在年内推出 新报讯人身保险费率改革的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根据保监会发文公布《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昨天起,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从2.5%的上限调整为3.5%。这意味着将定价权交给了保险公司和市场。有寿险公司人士昨向记者表示,此举相当于保险公司集体降价,通过大规模的“让利于民”,扭转当前整个寿险行业增长乏力的状态,从而集体走出泥淖。 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因为占用了投保人的资金而承诺的预定年回报利率,通常回报利率越高,寿险产品的价格越便宜。1999年预定利率被设定为2.5%后,一直沿用至今。 在招商证券保险分析师罗毅针对利率变化敏感性所做的测试中,选取了传统寿险中的两全保险和重疾险两大主要险种:如果预定利率上升到3.5%,保费将减少6%~10%,保险产品的利润率将下降6%~41%。 保险公司将6%~10%的保费让渡给投保人,无疑为保险行业传统险的普及提供了契机。近年,内地保单贵过境外的声音时有出现,不少人涌向香港购买保险,也可证明内地投保人对传统保险的旺盛需求和对价格的敏感。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是人身保险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重大改革,是引领行业完善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人身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第一,费率政策改革为保险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重要契机。第二,综合性的改革举措将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寿险生产力。第三,费率政策改革将激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真实需求。第四,费率政策改革将同时倒逼保险企业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使我国人身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保险监管与国际接轨,推动人身保险市场良性发展。最后,费率政策改革将助推风险保障业务发展,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缓解人民群众养老和看病压力,服务国家民生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地址: https://www.sodocs.net/doc/db3006458.html,/web/site0/tab40/i252604.htm

保费计算公式

保险计算公式 车损: 593 + 车价 * 1.41% 三者: 5万:660元 10万:954元 15万:1088元 20万:1182元 30万:1335元 50万:1602元 盗抢: 120 + 车价 * 0.42% 车上人员: 驾驶:(10000) * 0.4% 乘客:(10000 )* 0.26% * 4 玻璃:车价 * 0.19% 专修:车损保费 * 10% 自燃:车价 * 0.15% 车损不计免赔:车损保费 * 15% 三者不计免赔:三者保费 * 15% 车上人员不计免赔:车上人员保费 * 15% 盗抢不计免赔:盗抢保费 * 20% 强制险: 5个座:950元 车船使用税:按排量计算 排量从:(不含) 1.0L到1.6L(含)的全年税费300元,每月25元(不含)1.6L到2.0L(含)的全年税费480元,每月40元 (不含)2.0L到2.5L(含)的全年税费840元,每月70元新车的车船使用税按月算,距离12月份有几个月,就用相对应排量的月金额*月数。

7座保费计算公式 车损: 711+ 车价 * 1.41% 三者: 5万:698元 10万:983元 15万:1112元 20万:1199元 30万:1342元 50万:1598元 盗抢: 140 + 车价 * 0.39% 车上人员: 驾驶:(10000) * 0.38% 乘客:(10000 )* 0.25% * 6 玻璃:车价 * 0.19% 专修:车损保费 * 10% 自燃:车价 * 0.15% 车损不计免赔:车损保费 * 15% 三者不计免赔:三者保费 * 15% 车上人员不计免赔:车上人员保费 * 15% 盗抢不计免赔:盗抢保费 * 20% 强制险: 7个座:1100元 车船使用税:按排量计算 排量从:(不含) 1.0L到1.6L(含)的全年税费300元,每月25元(不含)1.6L到2.0L(含)的全年税费480元,每月40元 (不含)2.0L到2.5L(含)的全年税费840元,每月70元新车的车船使用税按月算,距离12月份有几个月,就用相对应排量的月金额*月数。

汽车保险种类及价格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大全]

汽车保险种类及价格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大全]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叁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汽车保险种类: 汽车保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基本险包括第叁者责任险(叁者险)、汽车损失险(车损险);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一下是九种基本的汽车保险种类的险种。 1、险种之一:车辆损失险(主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2、险种之二:第三者责任险(主险) 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时需要。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以现在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20万元或50万元,特别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

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 3、险种之三:盗抢险(附加险) 如果你的车在使用过程中一直都在比较可靠、安全的停车场中停放,上下班路途中也没有什么特别僻静的路段,就可以考虑不保盗抢险,但如果你的车属于很常见的、丢失率比较高的车型,那一定要保盗抢险。 4、险种之四:车上座位责任险(附加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并不建议买。建议单独考虑人寿保险的产品,保障范围和保险费一般都更低更好。如果你的车经常有朋友坐,那你也可以考虑买一点,不过不用买太多,保障额度在一万元至两万元/座就够了。 5、险种之五: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险) 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注意“单独”两字,而如是其他事故引起的,车损险里有赔,所以如系国产车,玻璃亦不贵,想省钱的可不买。 6、险种之六:自燃险(附加险)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是新车建议不买,三年以上的车建议考虑。 7、险种之七:划痕险(附加险) 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一般新车、新手买。 8、险种之八:不计免赔率(附加险)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20%),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9、险种之九:不计免赔额(附加险)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管理办 法(2015年修订) (2011年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得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得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得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得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与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得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对其拟订得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得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与分析经营情况,及

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得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 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就是指以人得寿命为保险标得得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就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得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就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得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就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得人寿保险。 第九条年金保险就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得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得人身保险。 第十条养老年金保险就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得得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得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得退休年龄;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 法(2015年修订) (2011年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 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 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第九条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第十条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保险金额、保险费和FOB价格的计算

保险金额=CIF货价*(1+投保加成率) 投保加成率一般为10%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到淘金网查,同时保了好几个险种的,把所有的保险费率都加起来 案例一: USD 70000 CIF(New York) 险种:All Risks & War Risk 因为合同用的就是CIF,所以直接代进去即可 保险金额=70000*(1+10%)=77000 到淘金网查到all risks的保险费率为%,war risk的保险费率为% 保险费=77000*(%+%)= 案例二: USD 70000 CFR(New York) 险种:All Risks & War Risk 因为合同用的是CFR,要算出保险金额,必须算出CIF货价 公式: CIF=CFR/[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70000/[1-(1+10%)*%+%)] = 保险金额= CIF货价*(1+投保加成率) =*(1+10%) =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 = 案例三: USD 70000 FOB(Guangzhou) 险种:All Risks & War Risk 因为合同用的是FOB,要算出保险金额,必须先算出CFR货价,再算出CIF货价CFR=FOB+运费 在配舱通知书上看到运费为USD 1000 CFR=70000+1000=71000 CIF=CFR/[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71000/[1-(1+10%)*%+%) = 保险金额= CIF货价*(1+投保加成率) =*(1+10%) =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 =

FOB金额的计算: FOB术语中,买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所以,价格相对是最低的。 CFR术语中,卖家需要承担运费。价格等于FOB价格加上运费。(相当于包邮) CIF术语中,卖家需要承担运费和保险费,价格等于CFR价格加上保险费。(包邮包保险) 案例一: USD 70000 CIF(New York) 在配舱通知书中找到运费为USD1000 计算出保险费为 CIF价格=FOB价格+运费+保险 FOB价格=CIF价格-运费-保险 = = 案例二: USD 70000 CFR(New York) 在配舱通知书中找到运费为USD1000 CFR=FOB+运费 FOB=CFR-运费 =70000-1000 =69000 案例三: USD 70000 FOB(Guangzhou) 因为合同用的就是FOB,所以合同金额就是FOB价格。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 ( 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发布根据 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 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第九条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第十条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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