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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镀行业 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

广东省电镀行业 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
广东省电镀行业 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

广东省电镀行业

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

2013年5月

编制单位

组织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承担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广东电镀协会

编委会

主编:林文

副主编:王大力王刚

编委:许冲赵国鹏张路路韩瑾珂尹倩婷肖耀坤陈耀明陈建国柯思捷

起草人员:王刚许冲岑人经刘广建柯思捷张路路韩瑾珂尹倩婷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清洁生产标准和指标体系解读 (3)

1.1《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06)解读 (3)

1.1.1定性指标解读 (3)

1.1.2定量指标解读 (9)

1.2《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解读 (12)

1.3审核绩效的计算 (13)

第二章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方法 (15)

2.1工艺流程和产污分析 (15)

2.1.1镀前处理 (15)

2.1.2电镀典型镀种 (20)

2.1.3镀后处理 (37)

2.1.4电镀的其它产污环节 (38)

2.1.5常见工艺流程图 (41)

2.1.6电镀废水处理 (48)

2.2典型物料平衡、水平衡和能源分析 (50)

2.2.1物料平衡 (50)

2.2.2水平衡 (58)

2.2.3能源流向图 (60)

2.3常用清洁生产方案 (60)

2.4重点实用技术 (72)

2.4.1代氰电镀工艺 (72)

2.4.2三价铬电镀和三价铬钝化工艺 (76)

2.4.3铅锡合金替代工艺 (78)

2.4.4代镉电镀工艺 (78)

2.4.5低浓度电镀工艺 (81)

2.4.6塑胶直接电镀工艺 (82)

2.4.7镀前处理的清洁生产工艺 (83)

2.4.8清洁的清洗技术和清洗水循环利用技术 (86)

2.4.9重金属回收技术 (89)

2.4.10废水回用技术 (91)

2.4.11高频开关电源 (92)

第三章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案例 (93)

3.1案例1 (93)

3.1.1企业概况 (93)

3.1.2企业环境保护状况 (96)

3.1.3企业的管理状况 (100)

3.1.4清洁生产水平评估 (100)

3.1.5确定审核重点 (100)

3.1.6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101)

3.1.7建立物料平衡 (101)

3.1.8能耗、物耗以及废弃物产生原因分析 (104)

3.1.9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 (105)

3.1.10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绩效 (110)

3.1.11持续清洁生产 (111)

3.1.12总结 (111)

3.2案例2 (112)

3.2.1企业概况 (112)

3.2.2企业环境保护状况 (116)

3.2.3企业的管理状况 (120)

3.2.4清洁生产水平评估 (120)

3.2.5确定审核重点 (121)

3.2.6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121)

3.2.7建立物料平衡 (121)

3.2.8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 (126)

3.2.9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绩效 (130)

3.2.10持续清洁生产 (131)

3.2.11总结 (132)

参考资料 (133)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管理制度》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管理制度》根据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粤民间〔2007〕81号)要求,协会秘书处依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粤发〔2006〕2号)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以及《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民主选举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监事会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信息披露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等十项管理制度,于2008年2月1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公布。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民主选举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会秘书长为选聘制。 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

原则上为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代表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选候选人。有30名以上的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全体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半数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备案。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附件三: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乳制品制造业 (液体乳及全脂乳粉) (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乳品制造业(液体乳及全脂乳粉)》 编 制 组 二OO九年六月

目 次 1 项目来源 (1) 1.1任务来源 (1) 1.2工作过程 (1) 2标准编制的必要性和意义 (1) 2.1乳制品行业发展现状 (2) 2.2乳制品行业发展趋势 (2) 2.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清洁生产潜力分析 (2) 3 适用范围 (3) 4 编制依据及参考文献 (4) 5 编制方法 (5) 6 内容确定说明 (5) 6.1总体说明 (5) 6.2“适用范围”说明 (5) 6.3“规范性引用文件”说明 (6) 6.4“术语和定义”说明 (6) 6.5“行业描述”说明 (6) 6.6“行业清洁生产方案”说明 (6) 6.7“清洁生产审核”说明 (6) 6.8“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写大纲”说明 (6) 7 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6) 8 标准实施的建议 (7)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乳品制造业(液体乳及全脂乳粉)》 编 制 说 明 1 项目来源 1.1任务来源 (1)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文件 《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8]44号),项目统一编号:737。 (2)标准制订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2工作过程 本指南严格遵循清洁生产的基本指导思想,在广泛收集国内外与乳制品行业清洁生产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文献,选择典型企业开展系统深入地实地调研,结合我国乳制品行业清洁生产的现状,针对我国乳制品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本审核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撰写。指南给出了乳制品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用概念和术语,紧密围绕着清洁生产审核的八个环节七个步骤以及乳制品行业特点,给出了乳制品行业审核指南的内容框架、审核程序、重点、工作内容、基本要求以及行业清洁生产参考方案。具体编制过程如下: (1)2008年4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签订项目合同,负责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指南乳制品制造业(液态奶及全脂乳粉)》。 (2)2008年5月经过前期准备成立标准编制组、专家指导组,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合作开展行业清洁生产现状调研与文献收集工作。准编制组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签头。 (3)2008年6月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主持召开了乳制品行业节能减排经验交流会,广泛征集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宣传在乳制品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要性。 (4)2008年7月~11月汇总信息资料,完成开题报告和审核指南初稿的编制。 (5)2008年12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处支持召开了开题论证会,通过了开题报告,征求了与会专家对乳制品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初稿的意见。 (6)2009年1月~5月实地调查我国各主要乳制品生产区域典型乳品企业的原料与资源消耗情况、污染物产生与治理现状以及清洁生产工作经验,并征集一线工作人员对本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的修改、完善。 (7)2009年6月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准备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 2标准编制的必要性和意义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动工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我国乳制品行业的全面开展,促进乳制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有效实施,需要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乳制品制造业(液态奶及全脂乳粉)》(以下简称指南)。 目前在我国乳制品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仅限于少数地区的个别企业。本指南的首次编制,可

电镀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电镀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目录 前言1 0.1任务由来 (1) 0.2企业基本概况 (1) 0.3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启动情况 (1) 0.4外部专家的指导和帮助 (2) 第一章筹划和组织3 1.1领导的支持 (3) 1.2组建清洁生产审核小组 (3) 1.3制定工作计划 (4) 1.4宣传和教育 (5) 1.4.1 清洁生产审核小组培训 (5) 1.4.2 全厂员工的宣传教育 (6) 1.5克服障碍 (7) 第二章预审核9 2.1企业概况 (9) 2.1.1基本情况 (9) 2.1.2地理环境 (9) 2.1.3厂区平面布置 (10) 2.1.4企业组织架构 (11) 2.2企业生产状况 (11) 2.2.1主要产品 (11) 2.2.2原辅材料基本情况 (12) 2.2.3水供应及消耗情况 (14) 2.2.4能量供应及消耗情况 (15) 2.2.5主要设备 (16)

2.2.7 电镀操作说明及产污环节 (17) 2.3管理情况 (20) 2.4环境保护 (20) 2.4.1环境保护基本情况 (20) 2.4.2环评批复情况 (20) 2.4.3废水 (21) 2.4.4废气 (23) 2.4.5固废物 (23) 2.4.6噪声 (24) 2.4.7环保现状与环保文件相符性分析 (26) 2.5企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6) 2.5.1原辅材料、水及能源利用方面 (26) 2.5.2技术工艺方面 (27) 2.5.3 设备方面 (27) 2.5.4过程控制方面 (27) 2.5.5产品方面 (27) 2.5.6废弃物方面 (27) 2.5.7管理和员工方面 (27) 2.6 企业目前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28) 2.7确定审核重点 (30) 2.7.1备选审核重点的识别 (30) 2.7.2审核重点的确定 (30) 2.8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30) 2.9无/低费清洁生产方案的产生(1) (31) 第三章审核33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表面处理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 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二○一三年九月

目录 1 前言 (1) 2 电镀行业概况 (2) 2.1 电镀生产和消耗情况 (2) 2.2 生产工艺概述 (2) 2.3 生产过程污染情况 (4) 2.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 3 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及依据 (6) 3.1 指导思想 (6) 3.2 主要依据 (7) 4 标准制定的主要工作步骤 (7) 4.1 成立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专家小组 (7) 4.2 资料查阅 (9) 4.3 对国内主要电镀企业进行调研 (9) 5 国内外标准研究 (10) 5.1 主要国内相关行业标准 (10) 5.2 国外相关行业标准 (10) 5.3 能耗、水耗指标对比分析 (12) 6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13) 6.1 指标体系适用范围的确定 (13) 6.2 指标选取原则 (13) 6.3 指标体系主要内容 (14)

1 前言 电镀是利用电解在制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沉积层的过程。是工业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电镀工业是通用性强、使用面广、跨行业、跨部门的生产技术。电镀工艺可改变金属以及非金属的表面属性,如抗腐蚀性、外观装饰性、可焊性、耐磨性等。某些特殊的功能性镀层,已是电子工业和尖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电镀企业集中分布在一些工业部门:30%左右的电镀企业分布在机器制造工业,20%左右在轻工业,20%在电子工业,其余主要分布在航空、航天及仪器仪表等行业。 我国规模以上电镀厂点约有1.5万个,职工总人数超过150万人,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包括基体材料价值)。由于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与之配套的电镀业发展迅速,主流电镀企业大量引进先进的电镀设备和工艺,已赶上国际先进水平,但是,我国电镀行业发展不平衡,仍有许多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的小电镀厂。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并于2012进行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制定和颁布,为我国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清洁生产审核作为清洁生产的重要工具,已经收到很大成效。制定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对清洁生产审核进行有效规范以及评价其效果变得越来越重要。此外,清洁生产审核、示范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推广也迫切需要一个合理的指标体系。因此,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是推动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和客观、科学考查企业清洁生产程度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为此,《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首次于2005年6月发布。2007年发布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并要求每3~5年修订一次。 此次修订在《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5年版本和《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2007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电镀工业最新的行业发展、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产生以及企业环境管理等状况,加以补充调整。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组织协调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清洁生产指导工作委员会和北京表面工程协会负责整合修订工作,起草《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名单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名单理事长 张水华华南理工大学轻工食品学院教授 副理事长 吴惠玲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罗瑞山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邱燕翔广州市味研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文彪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杨明泉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志雄中山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敏芝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苷酸厂厂长 方义川汕头鱼露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甄泳慈福达(中国)-开平广合腐乳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高级经理秘书长 刘荔琛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秘书长 副秘书长 邢晓阳广东汇香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简江峰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胜枚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QA经理 吴韶敏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质量部 王琳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质量部 常务理事 刘剑波广州市如丰果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宏峰增城市菜根香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尹安平深圳市深宝三井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周城深圳百家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钟佛生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质检部经理、高级工程师潘显宗东莞市百味佳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韩春中山福金香调味食品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根照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技术部长 林汉光揭阳市酱油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理事 陆志鸿广州市味研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王延平增城华栋调味品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吴炳鸿广州市如丰果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黎明一广州市番禺新造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岷广州市番禺区泰丰食品有限公司副经理 唐振深圳冠益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焕华桃屋珠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品管、工程师 刘均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马广德东莞市百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梁婵东莞新顺景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瑜珠汕头鱼露厂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何仁德中山市嘉美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邝雁娟中山市嘉美乐食品有限公司厂长 许汉钱江门市酱油食品厂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河北省)

关于发布河北省地方标准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由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起草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该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2012年8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

DB13/T 1579—2012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清洁生产分会、河北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孙彦敏、白进杰、魏志刚、杜静、于海、李志勇、周奇、韩建山、崔朝晖、程飞、谭金生、王婷、柳领君、冯建斌、杜鹏芳、于树梅、耿媛媛。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及要求、方法与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和验收。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469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定技术导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Assessment of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技术审查。 3.2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Acceptance of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是指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并落实了中/高费方案后,对其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并给出结论性意见。 3.3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Compulsory Audit of Cleaner Production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企业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 3.4 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Voluntary Audit of Cleaner Production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企业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 3.5 无/低费方案 Non/low Cost Option 是指无需投资或投资较少、容易在短期(如审核期间)内见效的清洁生产方案。 3.6 中/高费方案 Medium/high Cost Option 是指需要较大或很大投资、技术性较强的清洁生产方案。 3.7 合规性分析 Compliance Analyze 是指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标准符合程度的分析。

电镀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述

电镀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述 ——化环0905 张美琴 2009113030526 清洁生产审核是对组织现在的和计划进行的生产和服务实行预防污染过程诊断和评估程序,从另一角度看,清洁生产审核是实现清洁生产的具体途径。通过各类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实现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 一般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三个层次(问题从哪产生、为什么产生这些问题、如何解决这系问题);八大途径(原料能源、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人员素质、管理、产品、废弃物);七个阶段(①筹划与组织②预评估③评估④方案的产生于筛选⑤可行性分析⑥安放的实施⑦持续清洁生产),包含35个步骤,外加前言和最后的总结。 前言一般包括①企业的基本信息②本轮清洁生产的审核背景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意义与必要性④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的依据(相关法律、通知、技术)。此电镀厂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的第一章和第二章可总结为第一章即前言里,总体介绍该电镀厂的基本信息,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是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背景与必要。 第一章一般写筹划与组织,此报告的第一章第二节的“本次清洁生产审核评述”放在筹划与组织里。建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一般有该公司各个部门的主管参与,而且一定要包含该公司的财务部主管,方便对该公司的经济状况有深入地了解,便于与后面的实施方案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比,以便判断该方案的经济可行性分析。然后制定审核计划,开展宣传教育,克服障碍,此报告在这方面写的比较全面。 第三章预评估里没有提出和实施无/低废方案,分析产业的产污排污现状,确定该企业的审核重点和设置预防污染目标,应提出和实施明显的和易行的废物削减措施。如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含有 Cr6+、Cu2+、Zn2+、Ni2+,废气中的盐酸雾和镀液体铬酸雾,及废渣中的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都应当提出如何解决,而不是只找出问题。 评估是对审核重点的原辅助材料、生产过程以及废物的产生进行评估。建立物测平衡最好以图的形式给出,该厂为电镀厂主要是用电量的消耗去赚取经济盈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重点企业有效开展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确保取得清洁生产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也适用于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确定的重点企业。第四条环境保护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环境保护部组织有关技术支持单位和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开展的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对各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机构的评估、验收能力进行考核。 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第五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3.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 4.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报告。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 4.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七条申请评估企业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评估申请(企业需在上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后一个月内提交评估申请);当地环保部门对申请企业的条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材料逐级上报。省级环保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并形成书面意见,定期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名单。第八条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过程1.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电镀企业污染源分析及清洁生产措施

论文 摘要 关键词 长期以来,我国电镀行业以大量消耗资源的粗放型经营为特点,这不仅对环境造成了危害,也使企业效益低下,难以持续发展。随着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实施以及《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讨论稿)的出台。电镀行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靠工艺与技术的进步,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真正走上资源低消耗、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高的可持续发展之路[1]。本文以天津市某例探讨了电镀生产过程中可采用的清洁生产措施。 1、电镀企业主要污染源 由于电镀工业使用了大量强酸、强碱、重金属溶液,甚至包括镉、氰化物、铬酐等有毒有害化学品,在工艺过程中排放了有害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废气,废水和废渣,已成为重污染行业。电镀工业中产生的废物及污染源详见表1。 2 电镀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电镀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厂点多、规模小 (2)装备水平低 (3)管理水平较低,经济效益差 (4)电镀污染治理水平低,有效治理率低 (5)经营粗放,原材料利用率低 (6)电镀企业实现清洁生产的措施 3 电镀企业实现清洁生产的措施 电镀企业应从原材料、生产工艺、管理等方面着手提高自身的清洁生产水平,可供参考的部分清洁生产方案见表2。 4 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实例分析 4.1 企业概况 以天津市某电镀企业为例,分析该厂实施清洁生产的措施。该厂镀种包括镀锌、镀铜、镀镍、镀铬。该厂用于电镀的原材料年用量见表3。

表3 主要原材料用表 4.2 清洁生产措施 4.2.1 原材料的清洁性 (1)该厂采用去离子水配制溶液和清洗,减少了底液中杂质的累积,延长了镀液的使用寿命。 (2)该厂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不使用铝、镭、汞重污染化学品,采取无氰电镀工艺。 4.2.2 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该厂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措施主要包括:减少带出量、提高寿命、节省水资源。 (1)镀槽之间设有挡液板; (2)镀液采用边疆循环过滤系统进行过滤,提高镀液使用寿命; (3)电镀槽后二级回收槽,回收槽中槽液定期返回电镀槽,以减少镀液带出量; (4)清洗采用三级逆流漂洗方式,以减少清洗水用量; (5)采用抑雾剂,减少铬酸雾的产生。 (6)延长工件出槽的停留时间,固定停留时间为30秒,减少镀液的带出量。 4.2.3 末端治理措施 该厂电镀废水采用混凝沉淀+离子交换法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版)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2016-09-01实施】 【发布单位】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6-05-25 【生效日期】2016-09-01 【效力】 【备注】 https://www.sodocs.net/doc/de11898302.html,/rdhy/cwhhy/1226/jyjd/201605/t20160530_153676.html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200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农业、林业、海洋渔业、质监、工商、城市管理、公安,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街道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食品安全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客观、真实、公正。 第八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规范和督促会员依法进行生产经营。 鼓励志愿者组织协助或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模板】

附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企业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在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和中/高费方案实施前的时间节点,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后,对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 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3—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国家考核的规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和“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以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活动的部门,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六条地市级(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提出年度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名单及工作进度安排,逐级上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确认后书面通知企业。 第七条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应向本地具有管辖权—4—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附件1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在企业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后,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企业,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全部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工作,并列出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清单; (二)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已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能源使用情况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或排放情况。以上应选取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前12个月内的数据。 (三)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或者虽有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设备,但已列明并提出调整改造计划; (四)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向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三)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或者

某电镀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终稿)

某电镀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1企业环境保护状况 3.2.1环境管理状况 3.2.1.1“三同时”执行情况 XX电镀实业有限公司位于XX,公司从建厂伊始,就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委托清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XX电镀实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清远市环保局于2001年8月21日对我公司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评审意见。建设时按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意见,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005年6月28日我公司通过清远市环境保护局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清环验(2005)XX号),清远市环境保护局于2005年8月向我公司颁发《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3.2.1.2执行的环保标准 1、废水:电镀废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010年7月1日起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生活污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参见表3-1 2、表3-13)。

表3-12 公司电镀废水执行的排放标准 表3-13 公司生活污水执行的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第3页

2、废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Ⅱ类标准。 表3-14 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4、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2.1.3日常的环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明确的环境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废水处理站和危险废物的运行管理,各车间都配置了专人管理车间的废气处理。清远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每年都进行监测。随着环境保护及相关法规不断的颁布、更新,公司人员主动对公司适用的相关法规进行收集,同时针对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的现状进行对照,对不能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尽快整改,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 3.2.2 产污、排污及治理状况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电镀废水、工艺废气、固体废物及设备噪声,同时还有公司人员排放的办公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3.3.2.1废水的来源、种类和治理状况 一、废水的来源和种类 公司的废水主要来源于电镀过程中前处理和电镀工艺的水洗水,另外有少量的公司员工办公和污水。 根据电镀工艺的要求,为了避免交叉污染造成各段镀液的成分破坏,以致

电镀车间清洁生产

公司电镀车间清洁生产机会分析 2015在职研究生(化学工程):冯淼 摘要:以某公司电镀生产线为例,进行清洁生产分析,针对电镀过程,研究了工艺和单元操作,在电镀主盐金属平衡和水平衡的基础上,分析电镀过程的清洁生产水平,发现清洁生产机会,以电镀生产的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的目的为出发点,实现电镀过程的清洁生产。 关键词:电镀过程;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机会 电镀可在材料表面进行装饰保护及获得某些新功能,作为一种表面精饰工艺广泛应用于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轻工、航天、军工等许多领域。可以说,它是与国民经济各部门联系最密切,应用最广泛的技术之一。但是,传统的电镀工艺技术产生大量的毒性较大的废水、废气和污泥,给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因此,在提高电镀质量的同时,必须充分注意电镀的三废给环境带来的危害,采用电清洁生产技术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和消除传统电镀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和危害,使能源利用合理化,经济效益最大化。本文将以我公司电镀车间为例,进行调研,通过产污环节分析,提出一些清洁生产方案。 1、电镀工艺流程 图1 电镀工艺流程示意图 2、各工序功能及产污分析 1)脱脂(电解脱脂剂),采用电解方式或碱性方式对器件表面进行除油处理,主要污染物为含碱、含油废水。 2)水洗,清洗器件表面带出的残留液,主要污染物为含各类重金属,含酸、含放料 脱脂 水洗 活化 水洗 镀镍 水洗 镀金 金回收水洗 镀锡 烘干 封孔 热水洗 吹干 收料

碱废水。 3)活化(盐酸),利用酸去除器件表面的氧化皮、腐蚀钝化膜,主要污染物为含酸、含金属离子废水。 4)镀镍(氨基磺酸镍、氯化镍、硼酸),镀镍需要经过预镍、普镍、高温镍处理,主要污染物为含镍废水、含酸废水、含镍槽脚和废气。 5)镀金(氰化金钾),电解液由氰化亚金钾及游离的氰化钾等物质组成,主要污染物为含剧毒氰和含氰废气。 6)封孔(水性封孔剂),封孔剂会对环境的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 3、针对各工序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清洁生产方案 通过对我们电镀车间的整体调研,包括原辅材料与能源、工艺技术与设备、过程控制与管理、废弃物等方面的分析,发现各工序存在的问题,挖掘企业现有的清洁生产潜力,提出相应的清洁生产方案。 3.1脱脂 脱脂工序可通过提高效率,减少脱脂剂的使用和降低能耗,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 3.1.1引入超声波装置 超声波可应用于溶剂脱脂、化学脱脂、电化学脱脂和酸洗等场合,一步或多步达到除脂、除锈、除膜等效果。超声波脱脂的溶液和温度都比相应的脱脂液低,因为温度和浓度过高,都将阻碍超声波的传播,降低脱脂能力。使用超声波可降低脱脂液的温度,可节约能源;降低脱脂剂浓度,可减少带出和污染,还能节约脱脂剂的使用。 3.1.2加装油水分离装置 工件经过进行脱脂处理后,从工件表面剥离的油污往往浮在除油槽液的表面,这些油污清除不干净,对电镀质量影响很大,也会大大降低低脱脂剂的使用使用寿命。在除油工序,采取设置与槽体宽度一样大的溢流口,在溢流口对面设置吹液管,迅速将浮在除油槽液面的油污溢流到槽体外的油水分离装置,此装置可以将油水进行分离,再将除油液输送回除油槽。这样就大大减少清洗槽的压力,也相对减少了清洗水的用量,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3.2活化

2016广东食品工业发展情况

2015年广东省食品工业发展情况 一、基本概况 2015年,广东省食品工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总体上看,具有工业生产平稳增长,流通市场稳定向好,主要产量持续增长,整体经济效益较好等特点。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充分发挥了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作用。 (一)生产总量平稳增长。2015年,全省食品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生产总值6822.43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9.34%;食品工业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之比为1.28:1。工业增加值1862.18亿元,增长4.1%;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6.14%。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工业增加值分别为447.07亿元、727.47亿元、350.25亿元、337.39亿元,同比增长9.6%、2.3%、4.3%、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05.11亿元,增长3.2%。其中广东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和烟草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食品工业的47.18%、28.4%、17.4%和7.0%。 (二)企业规模有效增加。广东省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获证生产企业17049家,较上年增加234家,其中食品工业规模以上企业1849家,出口食品备案企业1192家,同比增加74家。保健食品自主生产企业174家,委托生产企业136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2305条;食品添加剂企业469家。38 家食品企业入选“广东省企业500强”。据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统计,2015

年全省食品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企业超百家,超过百亿元的企业10家。 (三)市场销售持续增长。全省实现食品工业销售产值6437.21亿元,产销率为94.35%;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产销率分别为96.7%、87.05%、90.4%、121.7%。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1258.45亿元,同比增长17.5%。 (四)经济效益水平提高。全省食品工业实现利税总额985.57亿元,同比增长6.7%,居全国第8位;实现利润总额492.17亿元,同比增长7.4%,居全国第4位。 (五)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广东食品工业全年固定资产投资635.13亿元,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245.37亿元,同比增长26.1%,食品制造业230.29亿元,同比增长1.1%。 (六)食品出口低位增长。全省食品工业出口交货值333.39亿元,约占全国食品工业出口总额20%,是全国最大的月饼生产地和出口省份,全国最大的酱油生产和出口地区,全国最大的养殖水产品、米粉、糖果生产和出口省区之一。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228.21亿元,同比增长7.3%;食品制造业95.30亿元,同比增长3.1%;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8.32亿元和烟草制品业1.56亿元,同比各减少20.4%。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2016年5月16日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

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危险废物。 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 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 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

附件六: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 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目录 前言 (1) 1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 (2) 2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2) 3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4) 4 电池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7) 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7) 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8) 4.3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9) 4.4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9) 5 指标解释 (10)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电池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电池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先进生产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中国电池工业协会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评价电池行业,包括锌-二氧化锰电池、镉镍和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其它电池企业可参照执行。 2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大部分,凡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采用定量评价,以减少人为的评价差异。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具有共同性、代表性的能反映“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减轻污染、增加效益”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创建评价模式;通过对比企业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计算和评分,量化评价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水平。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政策选取,包括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行业发展规划等,用于定性评价企业对国家、行业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清洁生产实施程度。 定量评价指标和定性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两个层次。一级指标为普遍性、概括性的指标,包括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生产技术特征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指标、环境管理与安全卫生指标。二级指标为反映电池企业清洁生产特点的、具有代表性的、易于评价和考核的指标。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见图1和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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