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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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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578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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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标准版本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生产区域内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设备部是检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2.2 HSE管理部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3 分厂、车间负责所辖范围内检维修作业的具

体管理。

3 管理流程

3.1 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3.1.1 装置停工检修,应成立检修指挥部,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管理部、分厂(车间)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1.2 检修指挥部组织装置所属单位、生产、技术、设备、HSE管理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装置开、停工方案,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3.1.3 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工艺和

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并明确责任,编制检修方案,在检修前5天报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管理部审查合格,同时对检修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3.1.4 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3.1.5 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3.1.6 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a) 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b) 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c) 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d) 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e) 必要时,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f) 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g)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3.1.7 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如开工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包装好,存放在不妨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3.1.8 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内存物料的警示牌,必要时划出警戒区并拦上警戒绳。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现象。

3.1.9 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有毒、有害

物质、三废的处理设施及火炬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及时处理而酿成事故。

3.1.10 存有易爆、可燃、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蒸汽吹扫、热水洗煮、中和、氮气置换或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物料。气体分析应符合:可燃气体浓度(液体蒸汽)不超过该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10%(体积),有毒气体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18~21%(体积)。不进行检修作业的上述设备、容器、管道也应进行相应的工艺处理,以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

3.1.11 设备在工艺处理合格后需打开人孔时,其内部温度要降到40℃以下,压力要处于常压,设备上的人孔应从上至下依次打开。应先打开底部排空阀,确认内部不存有物料后,再打开底部人孔。打开

人孔时,螺母应对角逐渐松动,并应有防止物料喷溅伤人和人孔盖螺栓伤人的措施。在清洗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3.1.12 装置停工工艺处理结束后,装置区内生产污水系统及其它地下管道系统的井、口、池都要盖严封死,明沟、暗井、地面、平台及其设备、管道外表(保温层)的油污及可燃、有害物料都要清理干净,经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

3.1.13 装置的氮气系统应由专人管理,防止与仪表风、工厂风互串。

3.1.14 装置进入全面检修前,生产部组织设备部、HSE管理部、分厂(车间)以及其他施工单位等部门逐项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进行施工。

3.1.15 验收合格的条件是:

a) 装置停工工艺处理全部结束并达到安全动火条件,退料、置换、分析等方面符合要求;

a) 有盲板流程图及其盲板登记表;

b) 符合上面的3.1.11、3.1.12要求。

c) 作业指导书、检修方案等。

3.1.16 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应按规定着装。每个装置应根据检维修特点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器具并设专人保管。

3.1.17 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办理《机械检修工作票》。检修过程中如需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拆装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作业许可。

3.1.18 使用高压水枪作业时,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

3.1.19 停工检修期间,厂区消防道路必须保证畅通无阻,消防水和消防、急救装备必须处于充足和完好状态。

3.1.20 检修期间,关键设备、要害部位应建立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3.1.21 检修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操作,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a) 检修使用的设备、材料、化工物料等物资都要整齐有序地存放在适宜地点;

b) 检修更换下来的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旧金属设备、管道等,应按有关规定处置;

c) 检修更换下来的设备、管道、阀门、废旧物资及工业垃圾等,要及时清理、运出现场;

d) 检修时,不准碰砸盖板、走梯、护栏及电缆;不准以工艺管线作为通道,必要时应设跨线桥通

行;

e) 拆除盖板后的孔洞要布置警示和围栏,防止人员坠落,工作结束要立即恢复;

f) 对容器、管道、设备等进行水压试验时,所有的紧固件都应紧牢,一般情况下不准用压缩气体作试压介质。特殊情况,使用压缩气体作试压介质时,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g) 施工作业不应将生产设备、管道、电杆和建、构筑物作为钢丝绳承力的地锚。

3.1.22 安全、消防及保卫人员要深入检修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其他违纪行为。气防、医疗急救等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3.1.23 检修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要做到“工

完料尽场地清”。检修与生产双方应严格交接手续,检修项目应通过质量验收。生产部组织对装置检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达到开工条件时,方可进入生产开工准备阶段。

3.1.24 开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a) 单机试运、气密试验、气体置换和安技装备的调试的程序、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b) 化工料、公用工程的引入方法、程序;

c) 开工程序、范围、工艺参数;

d)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3.1.25 容器、设备在接收易燃、易爆物料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置换,并按盲板流程图逐个确认盲板。

3.1.26 确认压力容器、储罐、管道已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试验,通讯、照明、安技装备要

全面检查处于完好,在用设备、仪表均试验或检查合格,安全联锁均进行联校,以确保装置开工安全。

3.1.27 装置开工,应按开工方案执行。

3.2 维修管理

3.2.1 维修必须办理《机械检修工作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明确维修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填写《机械检修工作票》。分厂(车间)、维修单位分别对工艺过程、作业过程可能产生危害进行识别,提出风险削减措施并组织落实。

3.2.2 检修结束后,有关人员共同对维修情况进行验收。

4 相关文件

4.1 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4.2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3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4 《动土、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5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6 《盲板拆、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7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8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5 记录

5.1 《机械检修工作票》

5.2 《机械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

6 术语和定义

检维修

指生产系统检修、设备检修、日常维修、抢修以及装置开停工等。

7 附则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HSE管理部。

本规定起草人:王继刚。

本规定审核人:李锋。

本规定批准人:张瑞兵。

本规定编号:Q/GL-HSE-028-2011。

本规定自20xx年07月10日起开始执行,原《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GL-HSE-028-2009)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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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应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2、检修前要明确检修项目、内容和检修要求,同时要 ⑴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⑵编制检维修方案; ⑶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⑷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⑸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⑹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⑺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3、检修前要办理好《检修工作票》,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按程序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签名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检维修结束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4、运转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该设备电源并挂牌。检修结束后,取牌送电,单机试车,合格后投入使用或备用。 5、检修中应尽量避免交叉、垂直作业,严禁在有压力的设备管道上进行电焊、气割、拆检。 6、在使用各种起重机械时,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吊

装前必须对机械的安全、制动装置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起吊工作分工必须明确并且要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严禁超载超吊。 7、各类移动电动工具、设备要明确专人保管,保持干燥、清洁、完好,并定期检测。使用前必须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将金属外壳接地,一次、二次线路绝缘良好,并将电源接在装有触电保安器的对应电压的电源上,使用中发现异常应切断电源。 8、在酸库、循环槽、塔、管道等设备内作业前,要打开人孔和通风孔进行泄压、降温、排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并由专人监护,设备内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后,才能进行检修作业。 9、移动电焊机、切割机时包括工作结束时,应切断电源,露天存放时要要做好可靠的防雨措施。在有硫酸的设备、管道、阀门等处检修,现场必须准备好急救水。 10、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离应>5米,与作业点距离应>10米,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完,应留有余压,气瓶均应安装减压阀,保持准确灵敏,乙炔气瓶必须安装阻火器并严禁卧放。 11、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12、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在对双回路电源设备、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或电源未切断。 13、检修前应详细检查自已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所必须的防护用品。 14、严禁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经领导批准方可,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先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方能挂接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业要求 1.装置在检(抢)修前,车间对检(抢)修作业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以及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和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制定检(抢)修方案,安环部、生产部、项目部等职能部门对检(抢)修方案进行审批后实施。 2各单位在实施各类安全作业时,为确保作业安全,必须配备专人监护。 3各车间负责设立现场检修办公联络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车间专业管理人员、监护人、化验分析人员、装置电气工作人员等必须在检修办公联络处集中办公,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现场作业前,作业所在单位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以下方面的现场交底: 1)施工项目的具体内容; 2)装置、设备的生产特点和QHS要求; 3)周围环境和作业对象的潜在危险和应急措施; 4)确定具体的工作位置。 5作业所在单位负责检查安全消防设施,使消防水源、水量、水压、消防器材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施工现场通道和消防道路要符合《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畅通无阻,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车辆,应按规定路线和速度行驶,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6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1)承包施工方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在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经过QHS教育,方可施工。 3)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等文件要求。 4)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交底一定要清楚,外来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代表现场交底的施工要求施工,不得损坏仪表管线和电缆线等设施。 5)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应持有进入该区作业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要使用票证夹。 6)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作业票证中规定的管理规定进行确认。 7 现场作业保护着装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作业,必须穿戴好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劳动鞋、工作服。不得穿露头鞋或拖鞋,戴安全帽必须要系好帽带,不准穿短袖及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装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2)架子工及登高作业不得穿硬底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凡进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必须选择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 4)凡进入高电压场所,必须根据电压高低选择适当的绝缘防护用品并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5)凡进入酸碱及含腐蚀性物质的场所作业,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8 防火要求 1)生产装置区均为防火区域,严禁携带各类火种、引火物、易燃易爆和

(完整版)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

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 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减少检修、维修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大、中、小检维修工作。 3.检维修分类 3.1有计划检维修:根据年、季、月检维修计划或者生产设施运行情况临时决定的检维修称为有计划检维修。 3.2非计划检修内容: 由于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对设备、设施的抢修称为非计划检修。 4.管理内容 4.1任何检维修检修前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和安全责任人、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2有计划检维修的检修安全措施与检修方案必须按分级审批要求审批后,方可进行。 4.3非计划检维修检修安全措施与检修方案可先不报审,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通知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到场现场监护,方

可进行。 4.4检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重点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4.5涉及多个单位交叉作业的严格执行公司《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5检维修前的准备 4.5.1建立健全检维修作业的组织领导和各级安全检修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5.2劳动组织要合理,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检修作业人员要做到任务清楚,心中有数。 4.5.3涉及危险作业的检修项目必须按照公司下发的《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并履行审批手续。 4.6教育落实 4.6.1逐级召开检维修安全会议,传达各项检维修安全措施与安全注意事项,检修项目安全作业程序,直接参与检修人员的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教育职工在检修中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服从检修负责人的指挥和安全员的指导。 4.6.3教育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方案或检修票证上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任意超越、更改或遗漏,如出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64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 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管理。 3施工管理 3.1施工前的准备 3.1.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

3.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3.1.3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具体执行《承包商及其他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2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3.3施工现场管理 3.3.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车间的中、大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主管安全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制造部部长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3、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有设备管理负责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机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机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机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与维修人员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达到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现场、围警示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并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禁止操作、正在维修)等。 3、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禁止一人进行不停机检修,现场必须有一人监护。 5、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公司监督管理。 6、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安全工作。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 (1)?需检修的生产车间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2)?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检修禁令。 (3)?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罐)内,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正式版)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预防和减少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保护员工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方在各单位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规定所称检维修是指生产装置大检修、中、小修以及装置开停工等。中、小修主要包括:生产系统检修、设备检修、日常维修和抢修等作业。 3 管理职责 3.1 机动设备处是公司检维修的专业管理部门, 负责检维修的组织与领导。 3.2 生产运行处是装置停开车的协调管理部门, 负责检修前后工艺处理和置换的确认管理。 3.3 安全环保处是公司检维修的安全、环保监督部门, 负责检维修施

工过程的安全防火、环保监督。 3.4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检维修作业的安全防火监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中、小修安全防火管理 4.1.1 装置停车由生产单位的生产调度部门统一指挥。装置停车要详细制定停工方案, 具体包括停车清洗、吹扫置换以及盲板隔离等项内容。停工方案要进行详尽的说明并附相应的流程或示意图表。停工方案要经过严格审批, 停车各项操作要严格停工操作规程, 并按照《安全生产逐级确认制》要求, 各级管理人员按检修职责分工做到步步确认, 以确保停车过程安全, 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检修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 4.1.1.1 停工、检修、恢复开车方案的主要内容 4.1.1.2 停工检修范围和停工程序; 4.1.1.3 各种物料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4.1.1.4 工艺处理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1.1.5 制定盲板图表。 4.1.2 中、小修施工作业前的准备 4.1.2.1 检维修作业前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建立安全检修组织机构, 明确检修安全防火负责人、项目安全防火负责人, 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 项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检维修前应做到:1、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对相应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2、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为检维修人员配备适当劳保护品; 4、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二、检维修现场应做到:1、检修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指定地点存放,堆放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2、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3、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4.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防护用品。检修现场严禁吸烟。5.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的废旧及时清理。 三、检维修中动火、登高、受限空间、起重作业的重点要求: 动火作业:使用电焊、气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 1.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六大禁令”(动火证未经批准,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不消除周围易燃物,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2、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作用。 4.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不得曝晒。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130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检维修工作的组织和 管理、检修安全通则以及检修完工后的处理等 相关事宜。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检维修工作。 2管理职责 2.1本标准所列业务归口安全环保部,在公 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行使管理、考核职 能。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检修组织与管理

3.1.1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3.1.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1.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1.4抓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测分析(即风险评价),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1.5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 3.1.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按公司《各

现场检维修作业安全操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现场检维修作业安全操规程(最 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现场检维修作业安全操规程(最新版) 火灾、高处坠落灼烫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噪音粉尘辐射 4防护用品 工作服、安全帽鞋手套护目镜口罩耳塞 5操作流程 5.1作业前 5.1.1操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特种业应持操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特种业应持操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特种业应持证上岗。 5.1.2生产现场的检修项目须制定方案,对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进行风分析并生产现场的检修项目须制定方案,对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进行风分析并生产现场的检修项目须制定方案,对过程中存在

危险因素进行风分析并定安全措施,确检修项目负责人。 5.1.3所有检修作业必须严格落实和执行安全措施。 5.1.4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员做好机具准备,到齐全、安可靠对起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员做好机具准备,到齐全、安可靠对起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员做好机具准备,到齐全、安可靠对起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员做好机具准备,到齐全、安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修过程的安全。 5.1.5设备检修前由项目负责人办理停送电手续,切断主源及现场开关。 5.1.6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所有员到现场,明确的职、工作要求及安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所有员到现场,明确的职、工作要求及安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所有员到现场,明确的职、工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完成作业前现场安交底。 90/186 5.1.7检维修作业现场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5.1.8检维修作业所涉及的危险必须办理工许可;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设备是生产作业的重要工具,加强设备的维修与管理是保证生产效益,经济效益,以及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械化水平正迅速提高,以机械施工代替繁重的体力劳动,在施工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抓好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合理使用与维修,是确保企业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重要保证。 一、机械设备与工器具的合理使用 1、人机固定,实行机械使用,保养责任制。将机械设备与工器具的使用效益与个人经济效益联系起来。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统一考试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这是保证机械设备得到合理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3、操作人员必须坚持抓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建立设备档案

制度,便于了解设备情况,以便使用与维修。 4、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与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在操作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与工器具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运作,将机械设备与工器具进行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机械设备与工器具带病运作,以防对机械设备的损坏和对人体的伤害。 5、车间主任在机械作业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交底,使操作人员对施工要求,场地环境,气候等安全生产要素有清楚的了解。 6、车间主任要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安排工作和进行指挥,不得要求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也不得强令机械带病操作,更不得指挥和允许操作人员野蛮施工。 二、机械设备与工器具的保养与维修 1、在操作过程中,尽量减轻机械设备的磨损,在磨合磨损的初期磨损阶段,要执行适当的走合期使用规定就可降低初期磨损,延长机械使寿命。 2、正常工作磨损,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经过走合磨损,光洁度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BGGY-ZC14-2016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大、中修与抢险作业。 2 职责 本制度由生产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3 检修前的准备 3.1 设备检修作业前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 3.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3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代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4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5 检修设备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2 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5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2 应采用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5.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等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 5.4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5.5 需夜间检修的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6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6.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6.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检修现场。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继续作业。 7 检修作业完成后的安全要求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 意事项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检维修前应做到:1、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对相应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2、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为检维修人员配备适当劳保护品;4、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二、检维修现场应做到:1、检修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指定地点存放,堆放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 2、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 3、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4.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防护用品。检修现场严禁吸烟。5.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的废旧及时清理。 三、检维修中动火、登高、受限空间、起重作业的重点要求: 动火作业:使用电焊、气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 1.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六大禁令”(动火证未经批准,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不消除周围易燃物,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2、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

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作用。 4.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不得曝晒。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7.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8.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9.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登高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做到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使企业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过程、设备检维修前后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三、术语 1、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 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2、设备检修:为了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设备维护、保养:为了保持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相关职责 1、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工作; 2、生产中心负责人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的施工、维 护、检修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落实开展; 3、生产部负责落实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负责对本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维 护检修计划,并开展维修。 五、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 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与外包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根据施工、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 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审核。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部门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接; 5、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6、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8、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9、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 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检维修前应做到:1、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对相应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2、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为检维修人员配备适当劳保护品;4、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二、检维修现场应做到:1、检修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指定地点存放,堆放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2、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3、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4.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防护用品。检修现场严禁吸烟。5.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的废旧及时清理。 三、检维修中动火、登高、受限空间、起重作业的重点要求: 动火作业:使用电焊、气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 1.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六大禁令”(动火证未经批准,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不消除周围易燃物,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2、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作用。 4.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不得曝晒。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7.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8.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9.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62-84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检维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检修安全通则以及检修完工后的处理等相关事宜。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检维修工作。 2管理职责 2.1本标准所列业务归口安全环保部,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行使管理、考核职能。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检修组织与管理 3.1.1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3.1.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1.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

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1.4抓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测分析(即风险评价),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1.5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 3.1.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按公司《各种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G/TYCI16.27-2010,最新版,下同)中的3.5设备检修作业执行。 3.2检修安全通则 3.2.1根据《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要求,生产单位要对检修的设备、管道等进行工艺安全处理。 3.2.2检修单位与生产单位共同对工艺安全处理等情况检查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不经生产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1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生产区域内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设备部是检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2.2 HSE管理部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3 分厂、车间负责所辖范围内检维修作业的具体管理。 3 管理流程 3.1 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3.1.1 装置停工检修,应成立检修指挥部,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管理部、分厂(车间)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1.2 检修指挥部组织装置所属单位、生产、技术、设备、HSE 管理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装置开、停工方案,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3.1.3 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并明确责任,编制检修方案,在检修前5天报

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管理部审查合格,同时对检修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3.1.4 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3.1.5 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3.1.6 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a) 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b) 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c) 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d) 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e) 必要时,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f) 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g)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3.1.7 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如开工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包装好,存放在不妨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3.1.8 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内存物料的警示牌,必要时划出警戒区并拦上警戒绳。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现象。

最新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及维修的安全管理。 二、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1、装置停工检修,公司应成立检修指挥部,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公司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修全面负责。 2、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应由设备负责人组织负责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编制风险评价报告书,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3、承担检修项目的承包商,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勘察,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明确责任,编制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在检修开始5天前报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审查合格,同时对本方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4、各单位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应对本单位参检员工和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修教育。 5、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合同”的各项条

款。 6、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7、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1)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2)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3)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4)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5)对重点的器材,必要时,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6)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8、各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的停车、各种工艺等,应以生产调度指令为准,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9、装置停工,可燃气体要进行置换和盲板封堵;不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保管理规定,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8、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内存物料!”的警示牌,必要时划出警戒区并拦上警戒绳。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记录,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事故。 9、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及三废的处理设施,放空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易燃易爆炸不能及时处理,酿成事故。 10、存有易爆、可燃的设备、容器、管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清扫,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气体分析应符合:可燃气体浓度(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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