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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使用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使用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使用标准

义务教学校经费支出科目分类,支出比例国家标准篇一: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各区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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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

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包括财政安排的预算公用经费和免除的学杂费资金。

第四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学生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

为便于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加强公用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5个款级支出科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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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只含图书资料购置)等2个款级支出科目。各学校应按《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五条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相关规定和我市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确定我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即小学生均515元、初中生均715元。

第六条各区应按上述最低标准予以保障并逐步提高。有条件的区可以根据本区财力情况按高于上述基准定额标准安排公用经费。

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不包括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培训经费。

第七条教师培训经费除按教职工工资总额度的1.5%安排外,还需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开支的

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同时市、区财政继续按《武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安排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资金。

第八条区级教育部门在提出分配中小学公用经费意见时,应主要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又要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小规模学校和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各中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中小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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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

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第十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中小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有关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区级有关部门要将批准的公用经费物品采购计划书面通知到各有关学校;向学校提供物品时,须同时向学校提供物品清单,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型号、单价、供货单位等内容。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 对不能保证公用经费投入,或挤占、挪用、截留、平调学校公用经费行为

的,要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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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各区教育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五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严格规范公用经费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及《山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晋中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财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及分配原则

第一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校园环境整治、校园文化建设、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为便于中小学校加强公用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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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制定的《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我县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二级会计核算科目定为以下两大类23款:一类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共20款,分别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一类是:基本建设支出共3款

分别是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含图书的购置);

各学校应按《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二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分配,主要依据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以保证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同时分类别制订公用经费分项开支定额标准,保障学校教学业务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经费预算编制管理

第三条公用经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规范透明的原则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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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科目、项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所编制的经费预算须经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在财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并填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表》,报县教育局计财股、核算中心备案。

第三章经费审批管理

第四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公用经费,须先根据编制预算安排,经局计财

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从学校基本账户中支取。

各学校申请公用经费时,须带上拨付经费的使用凭证(发票)、账目到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有无乱收费、坐收坐支、收入不入账现象;公用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有无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开支;有无乱招待、乱发或滥发教师津补贴;票据是否合法、合理,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有无产生新的债务;账目是否做到日清月结,账务处理是否科学规范等。凡审查不合格的学校,将暂停审批资金拨付。

第四章经费使用管理

第五条学校各项收入应在七天内全部缴入基本账户,如需使用,须经申报县

财政局审批后方能支取。严禁坐收坐支,严禁以支出发票抵收入缴款,严禁收入不入账。

第六条根据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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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精神, 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绩

效工资后,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和奖金。

第七条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

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 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八条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第九条学校财务管理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分校设账、集中核算、加强事中监督的管理方法。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和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监督学校严格按计划使用资金,除少量零星支出必须用现金支付以外,符合转账要求的一律转账支付,拒绝支付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

第十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采用联批制度。校长是学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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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费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严把票据审核关。所有报销票据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账员审核,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才能报销。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要据实列支,不得以“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票据入账。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做到支出项目全面、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原始凭证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工程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基建

项目应严格按照申请、立项、审批的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决算须经审计才办理结算。凡属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工程支出由建设项目学校根据工程进度,提出拨款申请,报经县教育局审

核,县财政局进行复核后,将资金从专户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告知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第十二条规范收支报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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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学校审核签字:所有报销票据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账员审核,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才能报销。报账员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分别填制收入报账单、支出报账单和转账通知单,由报账员签字,到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报账。

12.2、核算中心审核:各项支出的票据先由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主任逐级审核,2000元以下的单项https://www.sodocs.net/doc/e29563134.html, 蓬勃范文网:义务教学校经费支出科目分类,支出比例国家标准)支出报经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审批。

12.3、学校预借款和2000元以上的单项支出在学校、核算中心审核的基础上,报教育局领导审批。

12.4、各校报账员应根据收支报账单登记收入、支出备查账,缴存财政专户备查账,固定资产备查账和往来款备查账,并将报账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便对账与备查。

12.5、学校的报帐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派人监交。

篇三: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2

中界完小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机制改革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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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教管中心审批列支。学校费用收支仍在教管中心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教管中心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教管中心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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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

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学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但一次性超过2000元支出项目须书面请示教管中心研究同意,方可实施。‘

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第八条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师奖金、福利(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福利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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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开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九条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1、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2、差旅费

?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交通费

交通费的开支范围:指汽车燃料费、租车费等。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

4、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

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实行政府采购。

5、维护维修费: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不包括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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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交通工具)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不改变用途的维修费用和平房不改变结构、不增加面积的落地翻修费,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等改造支出;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

第四章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开支计划和公示监督检查

第十条学校应按照教体局《中小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本校经费预算测算表编制全年公用经费使用开支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固定资产等管理制度和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安全有效。每学期学校对帐物建册进行自查,定期组织核查。

第十二条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公布,采用上墙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同时,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5月起试行,如本办法规定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要求有抵触的,则按上级规定要求执行。

附:义务教学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科目分类、支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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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界完小

2012年4月30日

马上乡中心校

义务教学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科目分类、支出比例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约占公用经费总额70%

1(办公费占10%,反映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试卷资料、图书购置费占6%,反映日常印刷费用的支出;

3(取暖费占15%,反映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工资、节煤奖等支出;

4(维修(护)费占10%,反映日常开支固定资产(不含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

5(教师培训费占5%,反映在教师的继续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开支的资料费、伙食补助、培训场地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其它科目(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经费支出占20%。

二、其他资本性支出约占公用经费总额20%。

1(办公设备购置费占8%,反应用于购置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其中课桌凳购置不少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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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用设备购置费占5%,反映用于购置装备教学用计算机设备、电教室设备、体育设备、音乐设备等支出;

3(大型修缮占5%,反映用于校舍资本化(如围墙、厕所、车棚等)的各类大型修缮的支出。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留资金不少于公用经费总额的10%。

支出国家标准科目经费义务经费支出分类科目表经费支出明细科目16

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一、办公费:反映学校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印刷费:反映学校的印刷费支出。 三、手续费:反映学校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四、水费:反映学校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五、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六、邮电费:反映学校开动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七、物业管理费:反映学校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应由学校承担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八、交通费:反映学校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九、差旅费:反映学校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人员调动旅费补助等。 十、出国费:反映学校工作人员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十一、维修(护)费:反映学校日常开动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十二、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十三、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动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十四、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五、专用材料费:反映学校为完成其业务活动但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专用材料、一般教学设备支出,如教学实验所需材料、药品试剂、动物、低值易耗品、工具等购置费用。 十六、设备购置费: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十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红旗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一、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二、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三、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四、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

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五、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七、学校大型维修项目先报上级并批准。施完工后由教育局审计科进行审计后方可结账。 八、我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九、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红旗小学 2017年2月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新版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广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06〕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位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学校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四条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10%安排,用于教师年度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体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第五条设备购置费:小学每年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10%安排;中学按不低于15%安排。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六条班级公用经费:小学按每生每年6元,初中每生每年10元进行安排。班级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各班级学生开展与学习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支出。 第七条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细化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年初要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表(分"目”节科目)。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进行使用: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手续,节约开支,公平合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差旅费 出差必须严格把关,报销从严掌握。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事先必须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照临财行[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出差途中的餐费一律不得报销。 出差伙食补助费,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市内为9元。 出差在外出租车费报销,省外每人每天15元,凭据报销;省内每人每天10元,凭据报销。 住宿费报销标准: 1、省外出差,每人每天15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 2、超过限额部分个人自负20%,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给予报销。 3、参加与工作对口的电大、函授、进修、职称考试,需经局领导批准,取得学历和职称后,其学杂费方可报销,其住宿费按公差额度的50%,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负,不报出差补贴。 出差人员报销,先由计财科审核后,再报有关领导审批。 招待费 招待费用开支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招待的,先填报《招待费审批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招待费标准一般控制在人均80元。接待来客应尽量安排在局食堂就餐。 招待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一般由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 固定资产及设备购置 各类固定资产和设备购置应由科室提出计划,分管局长同意,报局长审批后,方可购置,并办理入库登记保管领用手续。每年由办公室、计财科联合进行检查核对。 日常办公经费 各科室日常所需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订出购置计划,报经局长批准后,按计划采购登记领用。 临时急用物品购置,须按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审批,方可购置登记领用。 政治、业务学习资料和报纸、杂志订购,根据上级规定和实际需要,从严从简掌握,经局长批准后订阅,由各科室统一保管使用。 各类文件资料的邮资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邮票,使用人按需登记领用。 召开各种业务、工作会议的,召集单位或召集人须事先提出开支方案,报局长审批。 医药费 医药费报销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劳保和福利 劳保和福利的发放,由局领导确定后,再发放。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擅自发放。 所有开支报销票据,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 各种“规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新晨范文网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南山区柳埠中心小学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本校实际科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中心校对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方可执行。 2、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的开支。公用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 3、公用经费支出实行自下而上的计划管理。学校的预算及使用计划必须经中心校核准下达后,才能按计划执行。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在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调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学校提出调整计划,经中心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5、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⑴、水、电费、办公费:学校日常办公消耗用品及用电,师生用

水的费用支出。 (2)、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3)、差旅费: 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4)、交通费: ①交通费的开支范围: 公交车费、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得作为交通费列支。 ②交通费的开支标准: 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③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 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不得长期定点租车。 (5)、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置费: 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②维护维修费: 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 各种房屋建筑物的维修费用; 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 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改造等支出; 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维护维修费需实行招标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6、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同时,学校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并严格按照公用经费使用

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哪些

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哪些? 编辑日期:2011-4-7 作者/编辑:张成军阅读次数:1026 次[关闭] 答: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当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当财教发[2007]81号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 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精神,结合我 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 第三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

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屋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四条公用经费的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补助的免杂费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寄宿学生住宿费、勤工俭学补助办公经费不足的部分等。 第五条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等开支。 第六条财政补助的免杂费资金和补助的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寒暑假安排教职工护校除外)的津补贴(含班主任津贴)、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学校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七条单独核算的校办企业、师生食堂的成本费用不得列入学校公用经费。 第八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与教学教研无关的外出考察等方面的开支。 第九条公用经费中不得用于社会性募捐和扶助性活动的开支(对校内贫困学生资助开支除外)。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博贺镇龙山中心小学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贯彻双增双节的原则,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做好学校的财务工作。 2、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办法,一切收入要入账。按照上级规定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严格控制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外单位的各种教育资助(钱、物)均属学校所有,均须入账入库,并与国家下拨的财物同样管理。 3、执行预算、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专款专用。学期初,各条线提出学期经费使用要求,由总务财务部门综合编制学期经费使用计划及购物计划,交校长审批后实施,未列入经费使用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开支,财务部门要做好月报、年报工作。 4、严格审批报销手续。根据期初经费使用计划,购物原则上由总务部门或总务部门委托有关部门、人员办理,所购物品一律交总务部门专人进行验收,并在学校校产登记账册登记,然后按规定分交有关部门使用,严禁先用后批。购物凭证由采购、验收人签字,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5、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和现金开支使用范围。采购人员备用现金必须履行批报手续,及时结算账目,不得拖欠和挪用公款。 6、必须从严掌握开支。预算外不合理的和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收据、白条不予报销。不合理的开支,会计必须

拒付。 7、严格执行代办费结算制度。学生书籍、簿册、讲义代办费等,逐项核算到人,在放寒、暑假前向学生公布,多退少补,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学生经济负担。 8、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账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开出工资转移证和人事介绍信。 9、执行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财会人员变动时,办好交接手续。 10、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审查学校财务账目,做到经济民主,账目公开,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努力把好财务关。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是指公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及支出范围 第四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的资金来源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公用经费来源是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含免杂费资金)。 2.高中阶段学校(指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来源是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和学校非税收入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的部分。 第五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

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网络服务维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开支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校园绿化保养等。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建设、车辆购置等资本性项目支出。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清晰反映学校公用经费的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公用经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2.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按照不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安排,用于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无为县松院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 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芜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我县批准设立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第五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以县为主”、“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中心学校对学区内的各中小学在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是根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和在校学生人数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足额安排的各项资金。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事业发展及财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属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中心校要根据本学区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证较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及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基本需求。各学区可在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0%以内进行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中心校要制定具体的经费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方案需经学区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使用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使用标 准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义务教学校经费支出科目分类,支出比例国家标准篇一: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各区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 1 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 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包括财政安排的预算公用经费和免除的学杂费资金。

第四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学生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 为便于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加强公用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5个款级支出科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 2 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只含图书资料购置)等2个款级支出科目。各学校应按《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五条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相关规定和我市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确定我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即小学生均515元、初中生均715元。 第六条各区应按上述最低标准予以保障并逐步提高。有条件的区可以根据本区财力情况按高于上述基准定额标准安排公用经费。 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不包括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培训经费。 第七条教师培训经费除按教职工工资总额度的%安排外,还需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开支的差旅

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

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 办法云财教[2006]7号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第三条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其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防暑、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年度培训计划等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第四条省级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根据在校学生人数计算~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具体分配时~要兼顾不同 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的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五条公用经费上级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和州,市,共同承担。各级承担比例如下。 中央,%,省,%,州,市,,%,昆明市、玉溪市80 0 20 红河州80 10 10 曲靖市80 14 6

其他地区80 20 0 第六条中央、省和州,市,按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补助后~各州,市,、县原来安排的预算内公用经费继续保留~不得冲减、顶抵上级安排的补助。 第七条州,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手续~不得下拨到乡,镇,。 第八条农村中小学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第九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农村中小学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十条农村中小学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由各学校根据公用经费年度预算额度~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需求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后~由县级政府采购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其批准的公用经费物品采购计划书面通知到各有关学校。 向学校提供物品时~须同时向学校提供物品清单~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型号、单价、供货单位等内容。 第十一条农村中小学每年至少两次在校内外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财政、发改委,计委,、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街道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观前街道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事务所经费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同时尊重社区的财务管理自主权;社区的经费实行“核定基数,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经费来源 为确保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加快社区建设步伐,社区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社区服务收入、政府职能延伸工作经费、集体奖励经费、社区单位和成员的赞助和募捐等收入。 二、社区工作经费使用 1、社区党委经费使用原则上按每季2000元的额度、社区居委会按每季4000元的额度、社区工作站按每季5000元的额度,居民事务服务所暂无下拨。凡大额使用的费用(暂定500元)要集体研究,并向街道分管领导报告。 2、居民小组长奖励按社区管理的居民户数(以上年年末各社区警户室提供的户数为准)每年每户元标准核发。 3、社区单位和成员的赞助和募捐等收入,分别以50%作为奖励基金;25%作为发展基金;25%作为补充基金(如:弥补办公活动经费的不足、大额资产的添置、应急临时需要等)。 4、购物发票应注明用途,办公用品附发货清单,注明种类明细及数量,经费支出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由社区党委书记、社区

主任、工作站站长、事务所所长审批。 5、各种经费支出都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凭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票据办理报销手续,严禁白条抵库。 6、社区收到政府职能延伸的工作经费和接受的社会捐赠等收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7、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购建日期、原价等内容,社区居委会要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和保管;社区居委会要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报废应由社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街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四、经费管理要求 1、社区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区书记(主任)任组长,选配二名人员负责记账和出纳及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事务所所长不宜担任。 2、社区的财务账目应日清月结,账款分离,账实相符,逐笔审核,每月要提供一份财务报表交街道社会事业科和财务科。 3、社区按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五、社区经费监督 1、社区各类经费的收支情况,要接受街道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向街道进行通报。 2、社区各项经费的使用详情,应每季度公布一次,在社区居务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各区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 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 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包括财政安排的预算公用经费和免除的学杂费资金。 第四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学生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 为便于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加强公用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5个款级支出科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只含图书资料购置)等2个款级支出科目。各学校应按《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方案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转,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三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四条学校要根据轻重缓急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编制公用经费年度支出计划的原则性参照比例:教学业务与管理经费包含购买办公用品、教学资料、书报杂志、教学教研活动、实验实习、文体活动等方面支出可占40%;印刷各种文件、教学资料的耗材、水电费、电话邮寄、网络、交通差旅等方面支出可占20%;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等日常维修维护方面支出可占10%;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课桌凳等购置、更新方面支出可占10%;农远项目维护、软件购置、制作及应用支出可占10%;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方面支出可占5%,预留预备费5%。 第五条根据学校义务教育办学规模统筹考虑,科学分配公用经费,保证其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学校在年初要根据学校规模,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出年度公用经费预算,并纳入财政总预算,报请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 第七条学校在年初要制定采购计划并纳入财政总预算,并按照采购计划予以执行。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办公用品和维修工程,按照规定应当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按年度财政部门发布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财务管理。具体要求: (一)支出方面:各校的经费支出要按照《加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广教办[2007]0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支出业务要有三个或三个以上人员办理,每一项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或凭证,由专人审核,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拒绝支付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学校对支出的真实性负责。

北集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doc

北集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1 北集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本校实际科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中心校对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方可执行。 2、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的开支。公用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 3、公用经费支出实行自下而上的计划管理。学校的预算及使用计划必须经中心校核准下达后,才能按计划执行。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在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调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学校提出调整计划,经中心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5、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⑴、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

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⑵、差旅费: ①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 ⑶、交通费: ①交通费的开支范围:公交车费、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得作为交通费列支。 ②交通费的开支标准: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③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不得长期定点租车。 ⑷、招待费: ①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招待费,是指学校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主要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等。 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的支出标准。 ③学校招待费必须全部在“招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 ⑸、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2015

东田井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我校各项财务工作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圆满完成任务,对学校的资金无浪费,将资金都利用在刀刃上。因为大家都深知财务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正常运营的基础。本学年度,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如下: 一、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2015年度学校公用经费投入:XX元 2015年度学校公用经费事业支出:XX元 各项事业支出如下: 办公费:XX元 水电费:XX元 维修费:XX元 购置费:XX元 取暖费:XX元 信息费:XX元 其他:XX元 二、树立正确服务思想 根据财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加强财产管理,勤俭节约,科学合理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的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使之达到新的办学标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我们本

着求实、创新、到位和科学的原则,全心全意地为学校广大师生服务。 三、认真抓好常规工作 (一)财务工作: 1、在2015年度财务工作中,学校准确做好年度预算工作,并严格执行。全面做好年终的决算工作,为学校教育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确保实现收支平衡。 2、加强过程管理,及时统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做到底码清楚,信息准确,每月向校长汇报,为领导合理使用资金提供依据。年底向职工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3、协同教导处搞好学校后勤工作。 4、要求会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岗位职责,按时上报各种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管理及使用: 1、加强资产总量管理,完善各专室借阅、使用制度规则,提高现有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验开出率。 2、定期对各专室设备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记录和处理。 3、加强财产管理,新购物及时上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年终认真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三)落实安全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下面是带来的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学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内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杭州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在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上,综合考虑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切实可行的项目。

(二)量力而行,规范管理。 专项经费管理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坚持集体决策与专家咨询相结合,实行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在立项阶段,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论证;在执行阶段,要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并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完成后,要有决算审查和效果评价,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管理,追踪问效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二章专项经费申报 第四条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采用标准项目文本方式进行管理,按照市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的要求,分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统一汇总向市财政部门和市教育部门申报项目支出预算。 第五条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三)属于本部门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四)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草盘中学公用经费及一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自查报告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有计划合理地使用资金,认真做到勤俭办学的方针,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着从学校发展出发,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保证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的开支,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学校的发展。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教育厅办公文件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对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省厅通知后,充分认识到生均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的重要性,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经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江汉波(校长) 副组长:肖兵(后勤副校长) 成员:刘国柱张国江涂八亿涂长青张勇 程君凯郭曼储成干 二、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不存在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费、补课费等乱收费行为。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坚持校帐局管程序,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

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注明用途,有经手人签字,都经过校长签字。 3、无违反规定套取上级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问题。 4、票据的填写逐步规范化,使用项目逐步科学化,无虚列虚支、白条、假发票列支等违规现象,对经费的使用做到不合理的开支坚决不开支。 5、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能按照内控制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出纳、教师代表为监督员的会审领导小组。 6、学校公用经费无用于教师工资、津贴、福利和偿还债务。 7、我校在使用公用经费时,严格按上级的要求认真对待每一项支出,切实做好年初经费预算,并严格按预算进行开支。根据实际需要确需进行调整的,均按相关要求先拟写经费使用调整报告,经上级批准后才调整使用。 8、对大宗物资的采购实行上级审批制度,做到主管单位审批、学校校长负责、校委会讨论、教师代表会通过的既定程序,定期将公用经费的收支在校内公示。每月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张贴,无私设小金库现象。经费使用坚持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切实把每一分钱用到刀刃上。 三、预算编制工作开展及管理情况 学校的财务人员参加预算编制工作业务培训,量入为出,认真对学校的经费进行预算编制。各项开支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进行,专款专用,对口开支,实行收支两条线。 1、2013年生均公用费收支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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