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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运输方式业务操作

租船运输方式业务操作

租船运输实务知识要点

<<租船运输实务>>知识要点 *程租合同部分: 1.对比GENCON’94和GENCON’76,试述主要做了哪些重大修改? 1)运费支付条款规定预付运费是不返还的,无论船货是否灭失损坏。本条还规定如果承租人不支付运费,船东或其代理可以不签发运费预付提单。 2)第六条装卸时间的规定中,包含了WIBON,WCCON,WFPON条款,这对于NOR递交和装卸时间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影响,对承租人是十分不利的。 3)装卸时间条款里还规定如果递交NOR后,租家检验发现还没做好装卸准备,则从发现时起至再次做好准备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而不是递交无效,重新递交。 4)滞期费条款要求承租人按天支付滞期费。没有支付的话,承租人在收到船东书面通知96小时还未补交,若船舶在装港,出租人有权撤船并索赔。 5)取消了76格式中对承租人十分有利的责任终止条款。 6)增加了对出租人有利的质询条款。 7)在GENON94下经纪人可以对滞期费收取佣金,对于未履行的合同由责任方支付1/3的佣金。8)多加了一个对分租约运费的留置权 2.受载期的概念?承租人订立受载期条款时主要应考虑哪些因素? 定义:船舶到达装港并做好装货准备的期限。 承租人应考虑因素:合同和L/C中装运期的规定;备货进度;港口装卸效率;港口泊位及装卸设备等情况。 3.试述朱比特条款的含义和作用。 含义:如果由于不能归责于船东或船舶的原因,船舶到达装港后,租船人未能提供航次指示或装货通知达10天以上,或装货通知发出后20天仍未装船,船东有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 作用:本条款赋予船东解约的选择权,使船东在遇到无货可装的情形时无须盲目的无限期地等待下去,只要规定的期限一到就可以撤船并索赔,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不必等到合同受阻的时候才能撤船,更好地保护船东的利益。 4.GENCON’94对装卸时间的起算是如何规定的? 如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中午12点之前(包括12点)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起算;如通知书在12点以后递交,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起算。在装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第17栏中规定的托运人。如未指定则递交给18栏中的承租人或其代理。在卸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七章货物运输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 海洋运输按照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一、班轮运输 班轮(Liner)是指按照规定的航行时刻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运载货物的船只。班轮运输的特点可以归纳为四固定、三特点: 四固定:定船舶、定港口、定航线和定费率。 三特点为:(1)货不论多少,只要舱位可以利用均可受载;(2)运价内已包括装卸费用,承托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3)承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签发的班轮提单面背条款为准。 班轮运价的计算标准有以下六种: 1、重量法。以W表示,用毛重计算运费。 2、体积法。以M表示,以货物占据运输工具的最大空间体积为依据计算运费。 3、从价法。以Ad.Val表示,按FOB价值的从价费率收取运费。 4、选择法。包括W/M,W或Ad.Val,M或Ad.val,W/M或Ad.Val,从以上两种中则高计收运费。 5、按件法。如活牲口按头,汽车按辆等。 6、议定法。由船、货双方协商议定。 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有关附加费两部分加总构成。基本运费是货物在正常运输条件下运至基本港的费用。班轮公司的基本费率各航线不同,不同的商品杂货分为一到二十级,一级运费最低,二十级最高,冷藏货及约定价另有规定。附加费是在基本运费基础上附加。 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分三步,第一步查商品列名等级(Scale of Commodity)以明确该商品按何标准计收运费,属何等级,如出口玩具,查Toy Goods 为M11级;第二步查不同航线基本费率,如中国至欧洲地中海基本费率M11级货是人民币138元;第三步查各种附加费(Various Additionals or Surcharges),如伦敦要收港口附加费10%。 根据上述资料,以班轮出口玩具至伦敦10000打,5打纸箱装,每箱体积为0.8立方米,毛重20公斤,按上述步骤,则运费为2000×0.8×138×(1+10%)=242880人民币元。 班轮运费的支付,按不同的贸易术语,海运提单上有不同的批注。如按CIF或CFR条件,运费由卖方预付,提单上注明Freight Prepaid;如按FOB条件,运费由买方到付,提单上注明Freight to Collect。班轮公司对预付运费以付清运费为签发提单的条件,到付运费以付清运费为货主提货的条件。 二、租船运输 租船(Tramp)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用船舶以运输货物,分程租和期租。 程租依航次多少可有单程租船、来回程租船、连续航次程租以及包租等。程租合同洽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船名。有了船名就可以从国际海轮船名录中查得船的各项数据,如船级、船龄等。 (2)货物。装运不同货物用不同船型,运费各异。 (3)装卸港口。一个或者两个以上装卸港必须明确,多挂一个港口就要多交一笔费用(4)受载日和解约日。两者之间即为受载期。 (5)运费。应明确按运费吨还是按包价计算。按运费吨还应该明确按装入量还是按卸出量。同时,明确运费预付和到付的百分比。

海商法 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提纲

第一章租船运输实务(Chartering Operation and Practise) 第一节远洋船舶经营方式 一、班轮运输方式(Liner Shipping Operation) 二、租船运输方式(Chartering operation/tramp shipping operation) 三、自备船运输方式(Merchant ship operation) 第二节租船运输方式及特点 一、租船运输方式的基本特点 1.无固定航线/船期 2.大宗货物运输 3.租金率或运费率—市场行情 4.装卸率—合同商定的条款 5.一般通过租船经纪人 6.标准合同格式 7.租船合同条款—双方自由商定 二、租船运输的几种经营方式 (一)航次租船(Voyage/Trip charter) 1.单航次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party) 2.来回航次租船( Return Voyage Charterparty) 3.连续单航次或连接来回航次租船(Consecutive Single/Return Voyage Charterparty) (二)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三)光船租船(Bareboat/Demise Charter) 三、各种租船方式的性质和基本特点介绍 (一)航次租船方式的性质和基本特点 1.定义 《海商法》第92条:“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2.航次租船的基本特点 (1) 船东/租方义务 (2) 性质/运费支付 (3) 费用承担 (4) 一般订有条款:Laytime, Demurrage, Dispatch, CQD (5) 航次租船根据双方约定的航次数可分为:单航次租船(Single Voyage C/P)、 来回航次租船(Return Voyage C/P)、连续单航次或连续来回航次租船 (Consecutive Single/Return Voyage C/P)和包运合同(COA) (二)定期租船方式的性质和特点 1.定义 《海商法》第129条:“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

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

(二)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 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货物的运输。分为:定期租船和定程租船两类。 (1)定期租船(TimeCharter) 定期租船:又称期租船。它是以时间为基础的租赁船舶方式,即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承租人向船主支付租金的租船运输方式。 (2)定程租船(VoyageCharter) ①含义 定程租船,又称程租船或航次租船,是指按航程租赁的方式,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 ②定程租船就其租赁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A、单航次租船;B来回航次租船;C连续航次租船;D连续来回航次租船 ③定程租船合同一般包括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A、运费 B、装卸费 C、装卸时间 D、滞期费和速遣费(速遣费一般为滞期费的1/2) 程租船合同对于装卸费负担的划分,大体有以下5种规定方法(p5xx表):(重点) a、LinerTerms(GrossTerms,BerthTerms):也称班轮条件,船方负责装卸费。 b、F.O(Freeout):船方负责装货费用,不负责卸货费用(船方不负责卸) c、F.I(FreeIn):船方负责卸货费用,不负责装货费用(船方不负责装) d、F.I.O(FreeInandout):船方不负责装卸费用。 e、F.I.O.S.T.(FreeInandoutStowedandTrimmed):船方不负责货物的装卸、理舱、和平舱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支付) 例如,(2xx8年试题),在定程租船合同中,F.I.O.的意思是: A.船方管装不管卸,租金中包括装货费不包括卸货费 B.船方管卸不管装,租金中包括卸货费不包括装货费 C.船方不负责装卸,租金中不包括装卸费 D.船方不负责装卸,也不负责理舱和平舱,租金中不包括有关费用 答案:C (三)海洋货物运输操作流程(理解熟悉) 1、海运出口运输和报关程序

散杂货租船业务杂货培训

散杂货租船业务 CHARTERING BUSINESS 第一章:散杂货租船业务概述 (一)租船运输(Chartering Transportation) 租船运输是相对于班轮运输的另一种海上运输方式,他的起源要早于集装箱运输。没有固定的船舶班期,无固定航线和挂靠港,而是按照货源的要求和货主对货物的要求,安排航行计划,组织货物运输。 又被称为不定期船运输。 (二)货物(Cargo) 租船运输承接的货物一般都是附加值较低、包装相对简单的大宗散货(Bulk Cargo)和超大件机器、设备(Machine or Equipment)。 如:钢材、煤炭、矿石、水泥、粮食、化肥、饲料、矾土等产品.因此,租船运输的运价(或租金率)相对班轮而言较低。 (三)出租人和承租人(Owner and Charterer) 租船运输的经营人(Operator)即可能是将自有船舶用于运输的船舶出租人, 也可能是将租用的船舶再次用于租船运输的船舶经营人。租用船舶一方被称为 承租人或租船人,也被称为租家。 (四)租约和范本(Charter Party And Standard Form)承租双方所签订的租船合同被称为租约(Charter Party;C/P)。 承租双方

在谈判时所参照的范本在租船实务中被称为标准租船合同范本。航次租船中 主要用的范本是金康94(Gencon94),期租船中主要用的范本是土产格式93(NYPE93)。 (五)租船经纪人(Broker) <1>概念 在航运市场中存在很多从事船舶的租赁、订舱、买卖、保险等中介服的 航运经纪人(Ship Broker)。其中专门从事租船订舱等经纪业务的经纪人,称 为租船经纪人。 <2>分类 在租船市场上,租船经纪人包括: 1.船东经纪人(The Owner?ˉs Broker),指根据船东的授予权和指示,代表船东 利益从事船舶出租或承揽货源的人。 2.承租人经纪人(The Charterer?ˉs Broker),指根据承租人的授予权和指示,代表承租人利益洽租合适船舶的人。 3.双方当事人经纪人(BothParties?ˉBroker),指以中间人身份尽力促成船东和承租人双方达成船舶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的人。 通过其从事的业务可以看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其认定为代理人,而另一方面又可以将其认定为居间人。 <3>租船经纪人的佣金(Commission:COMM)

租船运输经典案例以及详细分析

青岛正和航务公司诉莱阳市对外贸易公司 滞期费纠纷案 [案情] 1995年10月 4日,原告作为船东与被告签订了 M.V "SHONG CHON GANG"轮自中国龙口港到孟加拉MONGLA港的航次租船合同,承运7028吨袋装水泥。在该航次中,被告给原告造成滞期费及滞期损失。 原告向青岛海事法院起诉称: (1)滞期费损失: ①在装货港,原告于1995年10月17日16时递交了准备就绪通知书,依合同规定装卸时间从18日8时起计算至27 B7时装货完毕,共用8.96天,除去22日星期天和规定用时5.86 天,装港滞期时间为2.1天。 ②在卸货港,原告于1995年11月 26日15时递交了准备就绪通知书,依 合同规定装卸时间从27日 8时起计算至 12月 21日 6时30分卸货完毕,共 用 23.94天,除去 12月3日、10日、17日三个星期天和规定用时7.81天,卸港滞期时间为13.13天。 (2)滞期损失: ①据合同第11条规定,如被告在船到新加坡之前仍未付清全部运费,则 原告有权停船,所有时间按滞期费标准计算。由于被告违约未付清运费,该轮 自1995年 11月 6日 11时20分至 1995年 11月 8日 10时停在新加坡等运费,用去2.06天。②在卸港FAIR-WAY浮标,同样由于被告违反合同第11 条规定,原告停船等运费,自 11月 14日 6时30分起至21日13时收到运 费止,用去7.27天。③进入卸港锚地后.因被告提出要求更换船代,致使船在1995年11月22日11时15分到达锚地后拖延至11月26日20时30分才 开始卸货,延滞时间 4.34天,应按船方损失计算。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滞期费等损失 73 ,680美元及相应利息,后 原告依"一旦滞期,永远滞期'原则,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额增至86,788美元。 被告在庭审中辩称,原告只是一个水路运输企业,无水路运输许可证,在国际海上运输中不具备作为转租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航次租船合同为无效合同,索赔滞期费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合同有效,原告索赔亦系不合理: (1)星期六和下雨天不应记入装卸时间。在我国,星期六和星期天为法 定休息日;在龙口港,10月 23日 12时至 20时下雨,这八小时不应记入装 卸时间。以上两项共扣除4.33天滞期时间。 (2)原告船在新加坡加油时间,不应作为等待支付运费的延滞时间。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单据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单据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凡涉及运输的买卖合同,都需要就货物的运输方式以及当事人在有关货物运输方面的责任作出规定。在所有运输方式中,海洋运输使用最为广泛,航空运输方式为后起之秀,发展速度非常迅猛。在海洋运输中,根据船舶营运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这一章主要介绍班轮运输单证中涉及到的运输单证。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托运单的含义、内容,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 ●熟悉租船订舱的基本流程 ●掌握海运提单的基本常识 ●掌握海运提单的填写方法 学习 重点与难点 1. 托运单据的制作 2. 海运提单的制作 3. 托运流程 知识内容 一、托运 (一)含义 托运指出口企业委托外运公司或其他有权受理对外货运业务的单位向承运单位及其代 理办理货物的运输业务。如果出口货物数量大,需要整船运输, 出口企业可委托其办理租船, 如果出口数量不大, 则可委托其代订班轮舱位或租定非班轮的部分舱位。 (二)当事人 海运出口托运业务中涉及到四个当事人,分别是发货人或托运人(Shipper)、收货人(Consignee)、货运代理人(Fieight Forwarder)、承运人(Carrier)。发货人与收货人是货主,一般情况下是出口方与进口方。货运代理人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报酬。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江海运输业务中的承运人多是船公司。 (三)海运出口托运程序 1. 订舱—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在货物托运前一定时间内填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 CONTAINER BOOKING NOTE) 委托其代理或直接向船公司申请订舱。 2. 接受托运申请—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根据自己的运力, 航线等具体情况, 同时考虑发货人的要求, 决定接受与否, 若接受申请就着手编制订舱清单, 然后分送集装箱堆场( CY) , 集装箱货运站( CFS) , 据以安排空箱及办理货运交接。 3. 发放空箱—通常整箱货货运的空箱由发货人到集装箱码头堆场领取, 有的货主有自备箱; 拼箱货货运的空箱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领取。 4. 拼箱货装箱—发货人将不足一整箱的货物交至货运站, 由货运站根据订舱清单和场站收据负责装箱, 然后由装箱人编制集装箱装箱单( CONTAINER LOAD PLAN) 。 5. 整箱货交接—由发货人自行负责装箱, 并将已加海关封志的整箱货运到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堆场根据订舱清单, 核对场站收据( DOCK RECEIPT D/R) 及装箱单验收货物。 6. 集装箱的交接签证—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在验收货物和/ 或箱子, 即在场站收据

租船运输方式操作方法

租船运输方式操作方法 1.特点:国际贸易运输中另一种重要的船舶经营方式是租船运输(CHARTERING),船东(或二船东)向租船人之间提供的不是运输劳务, 而是船舶的使用权。船东和租船人之间所进行的租船业务是对外贸易的一种商业行为,也叫无形贸易,租船通常在租船市场上进行。在那里,船东(SHIP OWNER),租船人(CHARTERER),船舶经纪人(SHIP BROKER) 聚集在一起,互通情报,提供船舶和货源,进行租船活动。在租船市场上,大宗交易常常是通过经纪人进行的。他们拥有广泛的业务联系渠道,能向船方提供咨询消息和向租船人提供船源情况,促使双方选择适当的洽谈对象。交易成功,经纪人就可取得一定的报酬,船舶经纪人除促成船舶租赁业务外,还代办船舶买卖,船舶代理等业务。他们的主要作用是为委托人提供最合适,最有利的生意,提供市场行情,当事人资信及答复委托人的咨询,为当事人双方斡旋并解决困难。具有如下特点:(1)属不定期船,没有固定的航线,装卸港及航期。(2)没有固定的运价。(3)租船运输中的提单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船方出具的提单一般为只有正面内容的简式提单,并注明“ALL TERMS AND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或“FREIGHT PAYABLE AS PER CHARTER PARTY”。这种提单 要受租船契约约束,银行不乐意接受这类提单,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4)租船运输中的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划分及计算,而班轮运输中船舶中的一切正常营运支出均由船方负担。(5)租船主要是用来运输国际贸易中的大宗货。 2.租船方式:主要有程租和期租两种。(1)程租:它是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价与条件向租船人提供船舶全部或部分仓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多个航次运

租船运输期末出题以及答案

租船期末考试出题 一、单选 1、租船合同中关于船旗的约定属于( A ) A、条件条款 B、保证条款 C、中间性条款 D、一般条款 2、按照94金康合同,递交NOR与装卸时间起算的规定是( B ) A、递交后立即起算装卸时间 B、12点以后递交,次一工作日6点起算 C、12点以前递交,当日14点起算 D、12点以后递交,次一工作日8点起算 3、下列描述不符合定期租船合同要求的是(C) A.船东指派的船长应听从承租人的指挥 B.船东任命船长,但承租方可安排船舶使用、代理和货运 C.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货物装卸、运河通行费等由船东承担 D.承租方可以指示船长签发提单,也可以让货代以船东名义签发 提单 4、下列关于光船租赁合同项下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说确的是哪项?( D ) A.在光船租赁期间,出租人负责船舶的保养、维修 B.在光船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以任何方式将船舶进行转租 C.在光船租赁期间,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转

让船舶所有权 D.在光船租赁期间,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对船舶设定抵押权 5、提单并入条款主要存在于( C ) A、定程租船 B、定期租船 C、航次租船 D、光船租船 二、多选 1、下列哪些是租船运输的特点(BC ) A.不使用提单 B.大宗货运输 C.不签署运输合同 D.出租人负责船舶的航行、管理与费用 2、航次租船合同中装卸时间的起算的条件有(ACD ) A 到达船舶 B 无论靠泊与否 C 装卸准备就绪 D 准备就绪通知书 3、以下属于期租合同条款的是:(ABC ) A.航行区域 B.使用与赔偿条款 C.转租条款 D.装卸条款 E.滞期费和速遣费条款 4、下列属于光船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有(ACD ) A.交付船舶及船舶证书 B.配备合格的船员及其他在船上工作人员 C.在租赁期间不得对船舶设定抵押权 D.保证船舶适航

国际货运代理《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第七章 租船货运业务【圣才出品】

第七章租船货运业务 一、单项选择题 1.船舶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一定吨位的运力,在确定的装卸港口之间,以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均等的运量,完成运输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是()。 A.航次租船 B.包运租船 C.定期租船 D.光船租船 【答案】B 【解析】包运租船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定吨位的运力,在确定的装卸港口之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为均等的运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包运租船方式所签订的租船合同称为“包运租船合同”,或称“运量合同”。 2.在通过租船经纪人成功地签订了租船合同后,通常由船舶出租人向租船经纪人支付“经纪人佣金”。航次租船下,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租船合同不能履行时,为了保护租船经纪人的利益,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如何处理租船经纪人的佣金问题。1994年金康合同范本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由过错方支付原定佣金的()给租船经纪人。 A.1/3

B.2/3 C.1/4 D.1/2 【答案】A 【解析】当租船业务洽谈达成协议后,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租船合同不能履行时,为了保护租船经纪人的利益,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如何处理租船经纪人的佣金问题,“金康合同94范本”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由过错方支付原定佣金的1/3。 3.下列()项费用不属于定期租船合同下承租人支付的项目。 A.港口使费 B.装卸费 C.船员给养 D.燃料费 【答案】C 【解析】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担船舶营运中的可变费用。包括燃料费、港口使费、引水费、货物装卸费、运河通行费、租船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等。 4.航次租船下,所谓“预备航次阶段”是指()的阶段。 A.订立合同阶段 B.船舶开往装货港

租船业务中的几个名词解释

租船业务中的几个名词解释 租船市场:租船是通过租船市场(Chartering market)进行的。在租船市场上,船舶所有人是船舶的供给方,而承租人则是船舶的需求方。在当今通 讯技术十分发达的时代,双方当事人从事的租船业务,绝大多数是通过电 话、电传、电报或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洽谈的。 租船经纪人:在国际租船市场上,租船交易通常都不是由船舶所有人和承 租人亲自到场直接洽谈,而是通过租船经纪人代为办理并签约的。租船经纪 人都非常熟悉租船市场行情,精通租船业务,并且有丰富的租船知识和经 验,在整个租期交易过程中起着桥梁和中间人的作用,对顺利成交起着十分 重要的作用。 租船询价:询价又称询盘。通常是指承租人根据自己对货物运输的需要或 对船舶的特殊要求通过租船经纪人在租船市场上要求租用船舶。询价主要以 电报或电传等书面形式提出。承租人所期望条件的内容一般应包括:需要承 运的货物种类、数量、装货港和卸货港、装运期限、租船方式或期限、期望 的运价(租金)水平以及所需用船舶的详细说明等内容。询价也可以由船舶 所有人为承揽货载而首先通过租船经纪人向租船市场发出。由船舶所有人发 出的询价内容应包括出租船舶的船名、国籍、船型、船舶的散装和包装容 积、可供租用的时间、希望承揽的货物种类等。 租船报价:报价又称发盘,当船舶所有人从船舶经纪人那里得到承租人的 询价后,经过成本估算或者比较其它的询价条件,通过租船经纪人向承租人 提出自己所能提供的船舶情况和运费率或租金率。报价的主要内容,除对询 价的内容作出答复和提出要求外,最主要的是关于租金(运价)的水平和选 定的租船合同范本及对范本条款的修改、补充条款。报价有“硬性报价”和“条

租船运输的特点

租船运输的特点:A不定船期、不定航线(按合同安排船舶航线)B适合大宗散货的整船运输C营运中的相关费用及风险的承担根据合同而定D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航次租船的特点:A出租人负责配备船长、船员,负担船长、船员工资、航行补贴、伙食费用等B出责任负责营运安排和调度工作,并负责船舶的燃料费、修理费、港口费用、淡水费、物料费、船舶折旧费、维修费、船舶保险等营运费用C按照装载货物额数量或船舶吨位的综合以及合同约定的运价,计收运费(支付的方式、时间、地点等)D合同中需明确有关装卸货物的费用有出租人还是承租人负担E须订明可用于装卸的时间、计算方法并规定速遣费、滞期费的计算标准 定期租船特点:A由船舶出租人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并负责配备船长、船员,同时负担船长、船员的工资、航行补贴、伙食费等B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调度安排及营运工作,除船舶修理费、物料费、润滑油费、船舶折旧费、船舶保险费等由船舶出租人负担外,其他有关营运费用,由承租人负担C租金率按船舶装载能力、租期长短以及航运市场价格等多方因素,在合同中约定D合同中需订明淡水费的分担E合同中常订有关于交换船的规定 光船租赁特点:A出租人只提供一艘空船;承租人负责配备船长、船员,并负担其工资、奖金、补贴及伙食费等B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调度和营运安排,并负担除船舶保险以外的一切营运费用C合同中通常订明光船租赁前存在的船舶担保物权及光船租赁期内产生的船舶担保物权的问题D合同中需订明超出一定数额的设备或仪器的变更费用如何分担 租船市场的作用:A专门为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提供各种租船业务的机会B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快速有效地成交业务C调节全球航运市场D提供大量的租船市场的信息资料 航次租船合同特点:A出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和费用B约定货物和装卸港C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舱位并按装载货物的数量支付运费D照料货物的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E约定装卸货时间和滞期费/速遣费的计费办法 定期租船合同特点:A出租人配备船长和船员B承租人只能对船舶行使使用权C租期内按月计算租金 光船租赁合同特点:A转移船舶的占有权B租赁物是特定船舶C双务、有偿行为D具有期限性 租船运输:通过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运输合同或船舶租用合同进行货物运输的基本运营方式,也称不定期船运输。 航次租船:出租人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在约定的港口之间,运送约定的货物,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的租船方式。 定期租船:出租人把传播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租船方式。光船租赁:船舶出租人提供一艘不包括船员在内的空船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租船方式。 租船合同:承租人以一定的条件向出租人作用一定的船舶或舱位,以运输货物或旅客,就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有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赔本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限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船业务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租船业务 1.特点:国际贸易运输中另一种重要的船舶经营方式是租船运输(CHARTERING),船东(或二船东)向租船人之间提供的不是运输劳务, 而是船舶的使用权。船东和租船人之间所进行的租船业务是对外贸易的一 种商业行为,也叫无形贸易,租船通常在租船市场上进行。在那里,船东 (SHIP OWNER),租船人(CHARTERER),船舶经纪人(SHIP BROKER)聚集在一起,互通情报,提供船舶和货源,进行租船活动。在租船市场上,大 宗交易常常是通过经纪人进行的。他们拥有广泛的业务联系渠道,能向船 方提供咨询消息和向租船人提供船源情况,促使双方选择适当的洽谈对象。 交易成功,经纪人就可取得一定的报酬,船舶经纪人除促成船舶租赁业务 外,还代办船舶买卖,船舶代理等业务。他们的主要作用是为委托人提供 最合适,最有利的生意,提供市场行情,当事人资信及答复委托人的咨询, 为当事人双方斡旋并解决困难。具有如下特点:(1)属不定期船,没有 固定的航线,装卸港及航期。(2)没有固定的运价。(3)租船运输中的提 单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船方出具的提单一般为只有正面内容的简式提单, 并注明“ALL TERMS AND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或“FREIGHT PAYABLE AS PER CHARTER PARTY”。这种提单要受租船契约约束,银行不乐意接受这类提单,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4)租船运输中的 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划分及计算,而班轮 运输中船舶中的一切正常营运支出均由船方负担。(5)租船主要是用来运 输国际贸易中的大宗货。 2.租船方式:主要有程租(VOYAGE CHARTER)和期租(TIME CHARTER)两种。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租船运输实务知识要点

W <<租船运输实务>>知识要点 *程租合同部分: 1.对比GENCON’94和GENCON’76,试述主要做了哪些重大修改? 1)运费支付条款规定预付运费是不返还的,无论船货是否灭失损坏。本条还规定如果承租人不支付运费,船东或其代理可以不签发运费预付提单。 2)第六条装卸时间的规定中,包含了WIBON,WCCON,WFPON条款,这对于NOR递交和装卸时间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影响,对承租人是十分不利的。 3)装卸时间条款里还规定如果递交NOR后,租家检验发现还没做好装卸准备,则从发现时起至再次做好准备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而不是递交无效,重新递交。 4)滞期费条款要求承租人按天支付滞期费。没有支付的话,承租人在收到船东书面通知96小时还未补交,若船舶在装港,出租人有权撤船并索赔。 5)取消了76格式中对承租人十分有利的责任终止条款。 6)增加了对出租人有利的质询条款。 7)在GENON94下经纪人可以对滞期费收取佣金,对于未履行的合同由责任方支付1/3的佣金。 2.受载期的概念?承租人订立受载期条款时主要应考虑哪些因素? 定义:船舶到达装港并做好装货准备的期限。 承租人应考虑因素:合同和L/C中装运期的规定;备货进度;港口装卸效率;港口泊位及装卸设备等情况。 3.试述朱比特条款的含义和作用。 含义:如果由于不能归责于船东或船舶的原因,船舶到达装港后,租船人未能提供航次指示或装货通知达10天以上,或装货通知发出后20天仍未装船,船东有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

作用:本条款赋予船东解约的选择权,使船东在遇到无货可装的情形时无须盲目的无限期地等待下去,只要规定的期限一到就可以撤船并索赔,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不必等到合同受阻的时候才能撤船,更好地保护船东的利益。 4.GENCON’94对装卸时间的起算是如何规定的? 如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中午12点之前(包括12点)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起算;如通知书在12点以后递交,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起算。在装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第17栏中规定的托运人。如未指定则递交给18栏中的承租人或其代理。在卸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收货人,如未知,则递交给19栏中的承租人或其代理。如船舶到达装/卸港而无泊位,则船舶有权在到达后在办公时间内递交通知书,无论检疫与否,无论清关与否,且如船长保证船舶在各方面均准备完毕,如已靠泊并在各方面做好装/卸准备一样,装卸时间或滞期时间开始计算。从等泊位置移到装/卸泊位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如经检验发现船舶未准备就绪,从发现之时起至再次准备就绪的时间不得计入装卸时间。装卸时间起算前已实际使用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5.试述责任终止条款的含义与作用. 含义:承租人在装货港将货物装船,并支付了运费,亏舱费和装货港的滞期费后,即解除进一步履行合同的义务。对卸货港产生的滞期费等费用,承运人应通过货物留置向收货人收取。 作用:这是卖方由于担心在CIF和CFR术语下,无法控制卸货港的卸货情况而产生滞期等损失,因而通过这一条款,将这类无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损失转嫁出去。 6.船方节约港口使费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1).船方必须了解和掌握各港各种费目的收费规则,及其费率调整情况。 2).船方应十分注意合理安排船舶在港内的各项作业,并做好相

租船运输合同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运输方式 一、海洋运输 (一)特点 1.最广泛 2.运量>80% 3.优点、缺点 通过能力大(对货物的适应能力强)、运量大、运费低:风险大 不准时 (二)海洋运输船舶的经营方式 1、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 定义:班轮是指按照预定的航行时间表,沿着固定的航线,按照既定的港口顺序,收取相对固定的运费(即“四固定”),经常从事航线上各港口之间运输的船舶。 1)班轮的特点 有“四固定”的基本特点。 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且一般采取在码头仓库交接货物,故为货主提供了较便利的条件。 2)班轮运费的计算 运费=基本运费率×(1+∑附加费率)×总货运量 例:出口商品到科威特1000箱,每箱体积为40X30X20CM毛重为30公斤,查船公司运价表,该商品运费计算标准为M/W,等级为10级,查中国至科威特为海湾航线10级,商品按每吨收费222港元,燃油附加费26%,部该批商品的运费为多少? 解:按题意M /W是按重量或体积收费,即在重量或体积之间,按较高的一种收费计算。商品重量=1000X30=30吨 商品总体积=1000X(40X30X20)=24立方米 根据公式:运费=重量吨(或尺码吨)X等级运费率(1+附加费率)

运费=30X222X(1+26%)=8391.6(港元) 2、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 2)装卸费的规定方法 (1)FI (2)FO (3)FIO (4)FIOST (5)gross terms/liner term 3)装卸时间和速遣费、滞期费 二、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国内铁路货物运输 三、航空运输 特点:速度快、安全性高、费用高 航空运费计算 北京某出口公司向法国出口商品一批,合同规定空运,目的地为巴黎。经查由北京至巴黎空运运费:50公斤以下为每公斤4.98法郎,50公斤~100公斤为3.10法郎,100公斤以上为3.50法郎。问在分别采用下述几种方式,所付运费各为多少?那种发运方式运费最省?(1)分4次包装,每件毛重48公斤,分4次运出;(2)分3次包装,每件毛重62公斤,分3次运出;(3)分两次包装,每件毛重90公斤,分两次运出;(4)整件包装,毛重170公斤,一次运出。 四、集装箱运输

第七章租船货运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章租船货运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重点提示 (一)租船合同条款概述 1.租船合同条款分类 (1)条件条款:是指合同中那些履行与否对实现合同的商业目的有着密切关系的条款。违反条件条款,受害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保证条款:是指合同中次要的、非本质性的条款。违反保证条款,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解除合同。 (3)中间性条款:是指介于条件条款和保证条款之间的合同条款。违反中间性条款,受害方有权按违约或损失程度确定是否解除合同。 2.租船合同条款效力 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高低顺序是:①首要条款具有最高的效力;②更正条款和附加条款的法律效力高于印就条款;③手写条款的法律效力高于打印条款;④补遗条款的法律效力高于追加条款。 (二)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当事人 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是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租船合同中必须列明船舶出租人和租船人的名称、住址及主要营业所地址。特别是代理人的经纪人应该注意,即使在签署合同时已经明确了自己是代理人,但在合同中仍然须列明其委托人的名称、住址或主要营业所在地,否则很可能法院将会认定经纪人为合同当事人,而要求其承担履行租船合同的义务。 2.船舶概况 船舶概况主要有船名、船籍、船级、船舶吨位等内容。 3.装卸港口 装卸港通常由承租人指定或选择,并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具体记载港口名称。合同中一般默示可以使用的港口数量为一装一卸,而且一个港口仅可以使用一个泊位。港口的约定方法有:①明确指定具体的装货港和卸货港;②规定某个特定的装卸泊位或地点;③由承租人选择装货港和卸货港。 4.受载期与解约日 受载期是船舶在租船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到达约定的装货港,并做好装货准备的期限。在受载期内的任一天到达装货港都是允许的,无论是受载期的第一天还是最后一天,船舶抵达装货港并做好装货准备即可。 解约日是船舶到达合同规定的装货港,并做好装货准备的最后一天。解约日条款赋予承租人的权利是直到解约日这一天来临时,才可以解除合同。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出租人在约定的受载期限内,未能提供船舶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船舶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装货港的日期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通知时起48小时内,将是否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船舶出租人。” 5.货物:承租人享有货物选择权 (1)货物的种类。我国《海商法》规定:“承租人应当提供约定的货物;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更换货物。但是,更换的货物对出租人是不利的,出租人有权拒绝或者解除合同。因未

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比较班轮运输方式与租船运输方式的异同 班轮运输的特点 班轮(Liner)又称“定期船”(Regular shipping Liner),是指在预先固定的航线上,按照事先公布的船期表(Shipping Schedule)在固定港口之间来往行驶的船舶。使用班轮进行的运输即班轮运输。 班轮有如下四个特点: ·“四定”:即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船期固定、运费率相对固定; ·“二管”:采用班轮运输时,由船方管装管卸。当然,船方收取的运费中也将包括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装卸时间及速遣费和滞期费。 ·在所停港口(习称基本港)不论货量多少及货主是谁,船公司均接受装运,从而对托运人而言比较灵活; ·船公司及托运人的义务、责任及责任豁免等均以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海运提单为准。 程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是相对于班轮运输,即定期船运输而言的另一种远洋船舶营运方式。它和班轮运输不同,没有预制定的船期表,没有固定的航线,停靠港口也不固定,无固定的费率本。船舶的营运是根据船舶所有人与需要船舶运输的货主双方事先签定的租船合同来安排的。租船运输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租船运输是根据租船合同组织运输的,租船合同条款由船东和租方双方共同商定。2)一般由船东与租方通过各自或共同的租船经纪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3)不定航线,不定船期。船东对于船舶的航线、航行时间和货载种类等按照租船人的要求来确定,提供相应的船舶,经租船人同意进行调度安排。4)租金率或运费率是根据租船市场行情来决定。5)船舶营运中有关费用的支出,取决于不同的租船方式由船东和租方分担,并在合同条款中订明。例如,装卸费用条款FIO表示租船人负责装卸费,若写明Liner term,则表示船东负责装卸费。6)租船运输适宜大宗货物运输。7)各种租船合同均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 航次租船 航次租船又称程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航次租船是租船市场上最活跃,且对运费水平的波动最为敏感的一种租船方式。在国际现货市场上成交的绝大多数货物(主要包括液体散货和干散货两大类)都是通过航次租船方式运输的。航次租船的"租期"取决于航次运输任务是否完成,由于航次租船并不规定完成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所需的时间,因此船舶所有人对完成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是最为关心的,他特别希望缩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而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的装卸速度又是对立的,所以在签订租船合同时,承租双方还需约定船舶的装卸速度以及装卸时间的计算办法,并相应的规定延滞费和速遣费率的标准和计算方法。航次租船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船舶的营运调度由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燃料费、物料费、修理费、港口费、淡水费等营运费用也由船舶所有人负担。2)船舶所有人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的工资、伙食费。3)航次租船的"租金"通常称为运费,运费按货物的数量及双方商定的费率计收。4)在租船合同中需要订明货物的装、卸费由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负担。在租船合同中需要订明可用于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延滞费和速遣费的标准及计算办法。 航次期租船 航次期租船又称日租租船,它是一种以完成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但租金按完成航次所使用的日数和约定的日租金率计算。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的条件较差,或者航线的航行条件较差,难于掌握一个航次所需时间的情况下,这种租船方式对船舶所有人比较有利。因为采用这种租船方式可以使船舶所有人避免难以预测的情况而使航次时间延长所造成的船期损失。 定期租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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