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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道部铁运[1995]70号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道部1995年5月15日铁运[1995]70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则系《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引伸规则,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铁路和托运人、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3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部门应加强领导,配备专人负责。各有关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实施,开展技术业务教育。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精神;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加固方法等方面,严格执行本规则的规定。

第4条本规则附件、附录与本规则具有同等的效力。附件一,为铁道部明定的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试运方案以及与货物装载加固有关的文电及补充规定。

第5条托运人托运本规则(含附件一)未列货物时,应向铁路提供货物的重量、重心位置、外形尺寸以及装载加固方面的有关资料。

第6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加固材料及装置(货物转向架除外),应由铁路会同托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分局管内试运的,由分局批准;路局管内试运的,由路局批准;出局试运的,由铁道部批准。要求试运的项目,需经铁路认可的科研单位或专门机构出具的方案论证及技术评价报告。试运工作要精心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押运或跟踪监测。试运结束后,应及时提出试运总结报告。

第7条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由托运人自备。其规格、数量、质量须符合本规则有关要求。

第8条铁路局可依据本规则,制定局管内的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9条本规则条文、附件、附录,补充、修改时,除以文电形式发布外,将在《铁路货物运输专刊》上予以公布。附件一的补充、修改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10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车地板上,不超载、偏载,不集重、偏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装载货物应正确选择车辆,遵

守货车使用限制表(见表2-1)及有关规定。定检不过期表2-1货车使用限制表

顺号货物名称限制条件车种棚车敞车底开门车有端侧板平车无端侧板平车侧板平车有端板无铁地板平车备注1散装的煤、灰、焦炭、砂、石、土、矿、石、砖××××无端侧板平车或有端板(渡板)无侧板平车,在使用挡板或荆(竹)笆作围档并安有支柱时,可装运煤、灰、砂、石、土、砖2金属块×××3空铁桶××××应加固并外罩绳网4长度不足米的短木材××××支柱槽距小于米的平车,允许装不小于米的木材。5集装箱×××1吨集装箱可装棚车6超长货物××××7集重货物×××8超限货物×××9钢轨×××10组成的机动车辆××××组成的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及小型车辆可使用棚车,在到站有起重能力时,可使用敞车11原木×按零担办理者除

外注:×——不准使用的车种。

第11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超限货物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见附录一)和特定区段装载限制(见附件三)。货物装载的重量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货车增载应遵守下列规定:1.标记载重60吨的C 62A、C 62A(N)型敞车允许增载2吨2.使用60吨平车装运军运特殊货物,允许增载10%。3.国际联运的中、朝、越铁路货车,以标记载重量加5%为货车容许载重量。4.货车上涂打有禁增标记的不准增载。

第12条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地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同时用镀锌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或锁铁卡死。货物突出车端装载时,突出端宽度等于、小于

车宽时,允许突出端梁300毫米,大于车宽时,允许突出端梁200毫米;超过此限时,应使用游车。

第13条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应排列紧密、整齐。当装载高度或宽度超出侧板时,应层层压缝,梯形码放,四周货物倾向中间,两侧超出侧板的宽度应一致。袋装货物扎口应朝向内侧。对超出端侧板高度的货件,应用绳网或绳索串联一起捆绑牢固,也可用挡板(壁)、支柱加固。

第14条货物重心的投影应位于车地板的纵、横中心线的交叉点上。必须位移时,横向位移不得超过100毫米,超过时,应采取配重措施;纵向位移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且两转向架,承受重量之差不得大于10吨。

第15条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一般不得超过2000毫米,超过时,可采取配重措施,以降低重车重心高度,否则应限速运行(见表2—2)。限速运行时,由装车站以文电报分局请示,分局以电报批示,跨分局(局)运输则应同时抄给有关分局和路局,并符合本规则第37条的规定。重车重心高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二表2-2重心高度区间限速通过侧向道岔限速2001~2400毫米50公里/小时15公里/小时2401~2800毫米40公里/小时15公里/小时2801~3000毫米30公里/小时15公里/小时。

第16条使用加固线(镀锌铁线、钢丝绳等)拉平加固货物的一般要求:1.捆绑在货物上的拴结点,在条件许可时,应在货物重心高度相等处。2.固线牵拉形状应成八字形、倒八字形、交叉捆绑、下压式捆绑或反又字下压式捆绑。3.加固线与车地板的夹角,一般应接近45°;如加固线主要用于防止货物水平移动时,其夹角应适当减少;如主要用于防止货物倾覆时,其角度应适当增大。4.多股镀锌铁线牵拉时,需用绞棍绞紧,绞紧程度不能损伤铁线。5.用钢丝绳牵拉时,紧线器与钢丝绳的抗拉强度应一致。6.应采取防磨措施。

第17条苫盖篷布或加固货物时,所用绳子或加固线捆绑拴结后的余尾部分,长度不得超过300毫米,绳子应使用绳卡。篷布不能作为加固材料。苫盖的篷布,要求绳索齐全,质量良好,接缝处应顺向(按运行最远方向)压紧;捆绑牢固,不得遮盖车号、车牌和手闸。

第18条笨重零担货物装载加固应遵守下列规定:1.笨零车装车站应严格控制货物的受理条件。2.依照货物的形状、重量、尺寸、包装性质、运输要条件制定合理均衡的配载计划,确定装载加固方案,填制“笨零货车装载加固示意图”(格式见图2—1),一式二份,一份留站存查,一份附于货票封套内。3.各分卸站卸后整理或加装自站货物应保证全车货物符合本规则第10条的规定,并按上项要求填制“笨零货车加装整理示意图”。整车货物轻重配装时,应根据货物形状、重量及重心位置进行加固。

第19条货车装载重量应使用计量衡器确定;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装载高度、货物密度确定。按装载高度确定重量的散堆装货物,托运人应根据货物的粒度、含水量等变化情况随

时测定其密度,至少每季应测定一次;装车时,应按所装车辆的容积和货物密度,量尺画线,确定装载高度;装车后平顶检查,防止超载和亏吨。货物密度的测定办法,由铁路局统一制定笨零货车装载加固加装整理示意图装车日期NO 1位台车方向俯视车地板框图装载说明监装卸货运员装卸班组车号发站专用

线到站注:填制要求:1.本图填好后一份与货车装载清单同附于封套,一份由车站货运安全室保存,保存期半年。2.标画货物俯视轮廓及相对尺寸。3.注明重心“+”位置尺寸。4.多层装载,可分多框图标画。

第三章装载加固材料和装置

第20条装载货物时,应使用必要的装载加固材料和装置。常用加固材料有:支柱、垫木、三角挡(木制、铁塑制、铁制)、轮挡(铁塑制)、凹木、挡木、掩木、方木、支撑方木、隔木、木楔、绞棍、镀锌铁线、盘条、钢带、钢丝绳、钢丝绳夹头、紧线器、紧固器(钢丝绳制、棕麻绳制)、固定捆绑铁索、绳索、绳网、橡胶垫、草支垫、稻草垫、稻草绳把、钉子、U型钉、扒锔钉、专用卡具、型钢等。装载加固装置有:货物转向架、活动式滑枕或滑台、货物支架、座架、车钩缓冲停止器等。禁止使用菱苦土(菱镁砼)、水泥、砖、石等材料作为加固材料和制做加固装置。

第21条支柱的规格和使用方法:1.木支柱必须选用坚实圆直的木材,并将其大头加工成四方形,紧插于支柱槽内,并适当露出支柱槽下,露出长度不得超过200毫米,支柱不得倒插(内插时除外)。2.各类支柱的材质、规格及使用要求见表3—1。

第22条装载货物时,可根据需要使用横、纵垫木。分层装载需要层间防滑时,必须使用隔木。纵、横垫木与隔木规格见表3—2。

第23条加固圆柱形货物及轮式货物时,应使用三角挡、轮挡、凹木、掩木、挡木、支撑方木等材料。其规格可根据货物的重量、体积与车地板接触面的大小确定表3-1支柱的材质及规格类型材质或树种规格(毫米)长度大头直径小头直径附注木支柱榆、柞、槐、揪、桦、栗、栎、榉、水曲柳等各种硬木落叶松、黄菠萝杨木、松木(包括臭松)、柳木杉木钢管支柱普通碳素钢或其他钢种的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竹支柱节密、瓤厚、圆直的毛竹3000不超过160不小于65桦木支柱剥皮或足堂皮不超过160不小于85比照硬木使用(注1)不超过160不小于85由平车装载原木时,每垛原木两端的支柱,必须使用硬木(注1)不超过180不小于100 1.南方各局使用平车装运松木、杉木及坑木时,可全部使用松木、杉木柱(注1)2.北南方各局使敞车装运松木、杉木及坑木时,可使用杉木柱3.南方各局以敞车装运杉木时,允许杉木柱倒插使用不超过65不小于65壁厚不小于4毫米不超过80不小于80限用于装运竹子及轻浮货物时使用注:内插支柱和装运重质货物或轻浮物时使用的支柱,可根据货物实际装载高度确定长表3-2横、纵垫木及隔木的规格名称及适用货物

规格尺寸长(毫米)宽(毫米)高(厚)(毫米)横垫木超长货物超限货物集重货物2700~3000高度根据货物突出车端长度确定,宽度不小于高度150 140纵垫木集重货物150 140横隔木100 35长度不得小于货物的装载宽度注:1.横、纵垫木均应以坚实的木材制做。2.纵垫木的最小长度,应与平车地板负重面长度最大容许载重量表所规定的车地板负重面长度相等。3.本表规定的垫木规格,如不能适应所装货物的重量、长度和形状时,应由托运人和发站共同确定。三角挡、掩木的高度应为圆形货物或轮子直径的15%,最低不得小于100毫米。三角挡底宽应为高度的倍。挡木的宽度与高度相等,其规格为400×100×100毫米。方木规格为500×200×160毫米。

第24条捆绑货物应使用未受损伤的镀锌铁线、钢丝绳、盘条、固定捆绑铁索、紧固器或绳索。使用钢丝绳时,应用钢丝绳接头与紧线器作连结装置。常用镀锌铁线规格为8、9、10号,使用时应数股拧成一根(表5—2除外),直径小于毫米的镀锌铁线禁止使用。(注1)固定捆绑铁索的长度为2600毫米,其材质、规格见表3-3及图3-1表3-3镀锌铁线的直径(毫米)组成的股数(8号线)3(注1)(9号线)3 (10号线)4图3-1注:1.环状端部三股铁线必须拼齐缠绕(见C—C剖面);2.铁索两端不得使用固定游线。捆绑绳索的抗拉力不小于800公斤;加固轻浮货物时抗拉力不小于300公斤。使用绳网加固货物时,网眼为正方形,边长为250~350毫米,编织绳抗拉力不小于300公斤(见附件一附录A)。货车篷布用的弹力篷布绳抗拉力不小于250公斤。

第25条草支垫、稻草绳把、稻草垫应选用优质稻草制作,主要作为一次性防滑衬垫使用,也可部分替代横垫(隔)木。草支垫系机械压制成型,长1450毫米、宽160毫米、高30~120毫米,单根承载力为15吨。稻草绳把直径110~120毫米,货物压实后高度不小于40毫米。稻草垫要求编织密实,厚度不小于30毫米,货物压实后厚度不小于10毫以上衬垫材料应由指定厂家生产。

第26条跨装车组应使用车钩缓冲停止器(见附件一),安装应在车钩自然状态下进行,铁板宽度应小于钩背至冲击座间距离3~5毫米,要求牢固可靠。

第27条跨装货物(跨及两平车的汽车除外)应使用货物转向架。转向架每副为两个,一个为活心盘,一个为死心盘。每个转向架均由可相对转动的上下架体组成。有关具体规定见附件一。新造货物转向架,需报部同意,经技术测试合格后方准使用。铁路局对管内批准使用的转向架进行编号管理,并责成使用单位建立使用、管理、维修、报废制度。铁路局每年一次定期检查转向架的技术状态。每隔五年,已批准生产的各类转向架应重新进行技术检测。各站凭统一编号的转向架办理交接检查,无编号或锈蚀变形的转向架不准使用。

第28条各种货物支架、座架应根据货物形状、重量、使用车辆等条件制作,其强度、规格、防滑及加固措施应能满足安全运输的要求。货物支架、座架的设计、制作和测试,需经铁路局指定的单位进行或批准。

第29条使用铁地板D型车(长大货物车)装载的货物,允许采用型钢焊接加固的方法,焊接强度应满足所受力的要求。卸车时应由卸车单位恢复车辆原状。禁止在车辆上挖孔。

第四章超长、集重和超限货物的装载加固

第30条一车负重,突出车端,需要使用游车或跨装运输的货物,称为超长货物。重量大于所装车辆负重面长度的最大容许载重量的货称为集重货物。托运人托运超长、超限或集重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提出下列资料:1.货物外形尺寸图;2.应以“+”符号注明货物重心位置及有关尺寸;3.货物支重面的长度和宽度;4.计划装载加固方案。

第31条一辆平车装载超长货物,应遵守下列规定:1.均重货物使用60吨平车两端均衡突出时,其装载量不得超过表4-1的规定。表4-1突出车端长度(米)不

足~~~~~~~容许装载重量(吨)58 57 56 56 55 54 53 52 注:表内所列重量,包括加固材料的重量 2.均重或非均重货物一端突出端梁装载时,重心最大容许纵向偏移量应根据附件二计算确定。3.所用横垫木或支(座)架的高度,应根据附件二计算确定。4.共用游车时,两货物突出端间距不小于500毫米(见图4-1)。图4-15.游车上装载的货物,与货物突出端间距不小于350毫米(见图4-2),货物突出部分的两侧不得装载货物。图4-2

第32条用两辆以上连挂车组跨装货物,应遵守下列规定:1.跨装货物只准两车负重。负重车车地板高度应相等,如高度不等时,需要垫平。对未达到容许载重量的货车,可以加装货物,但不得加装在货物的两侧,与跨装货物端部间距不小于400毫米。2.在两辆负重车的中间只准加挂一辆游车(N 15型运梁专用平车允许中间加挂2辆游车)。3.货物转向架的支

重面长度应遵守。

第33条的规定。货物转向架应放在地板的横中心线上,必须纵向位移时,应遵守第14条的有关规定。货物转向架上架体跨装货物,下架体与车辆分别固定在一起。4.加固方法不得影响车辆通过曲线,并将提钩杆用镀锌铁线捆紧。5.中间加挂游车的跨装车组通过9号及其以下道岔时不得推送调车,以防脱轨。遇设备条件不容许或尽头线时,可以每小时不超过5公里的速度匀速推进。6.跨装车组禁止溜放。

第33条平车装载集重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1.平车地板负重面长度最大容许载重量见表4-2、表4-3、4-4。表4-2 平车地板负重面长度最大容许载重量表最大容许载重量车(吨) 种平车地两横板负重垫木中心面长度线间最小(毫米) 距离(毫米)60吨(N 6、N 9、N 12、N 13、N 17)60吨(N 60)60吨(N 16)1000 500 2000 1000 2500 1250 3000 1500 4000 2000 5000 2500 6000 3000 7000 3500 8000 4000 9000 4500 10000 5000 11000 5500 凹底平车地板负重面长度最大表4-3容许载重量

表两最大容许车横载重量垫木 (吨) 种平中心车地线

间板负重最小面长度距离(毫米) (毫米) D新50吨D 5

60吨D 10 90吨D 6 110吨D 7 150吨D 8 180吨D 9 230吨D 2 210吨1000 500 1500 750 2000 1000 3000 1500 3500 1750 4000

2000 4500 2250 5000 2500 5500 2750 6000 3000 7000 3500 7500 3750 8000 4000 9000 4500 2.根据货物

的重量、其支重面长度小于上列各表的规定时,需铺垫横垫木。两横垫木间最小距离,应符

合上列各表规定。如货物支重面长度小于两横垫木之间的最小距离时,应铺垫横纵垫木。

第34条敞车避免集重装载,应遵守下列规定:1.货物支重面长度大于车辆销距时,应在车

辆枕梁上铺设横垫木或草支垫、稻草绳把,装载量可以达到车辆容许载重量。自身刚度大

的货物可直接放在车地板上长大平车地板负重面长度最大表4-4容许载重量

表最大容许载重

量车(吨) 种平车地两

横板负重垫木中心面长度线间最

小(毫米) 距离(毫米) D 21—60吨20米长平车D 22—120吨25米长平车

2000 1000 4000 2000 6000 3000 8000 4000 10000 5000 12000 6000

14000 7000 15000 7500 16000 8000 17000 8500 18000 9000 2.货物长度小于

车辆长度的二分之一,又无法做到全车均布承载时,仅限使用C 62、C 62A(N)、C 64型敞车,将货物分为重量、装载长度相等的两部分,按下列要求装载:(1)每一部分的装载长度不大于米时,应装在枕梁两侧等距离范围内,车辆负重面宽度不得小于米。全车装载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需要加横垫木时,每一部分下加三根,并分别置于车辆枕梁及枕梁内外各1米处。(2)每一部分的装载长度大于米时,应靠车辆两端墙向中部连续装载,车辆负重面宽度不得小于米,全车装载量不大于55吨,货下铺稻3.一车装载奇数件货物时,应采用车辆枕梁两侧等距离范围内及车辆中部三处承载,中部货重不超过13吨,全车装载量不大于57吨。4.采用仅在车辆两枕梁之间一定负重面长度上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最大容许载量应遵照表4-5、表4-6的规定。 C 62A、C 62A(N)、C 64型敞车两

枕表4-5 梁间承受均布载荷时最大容许装载重量车辆负重面长度毫米车辆负重面宽度毫米最大容许装载重量吨2000 1300~未满2500 15≥2500 20 3000 1300~未满2500 16≥2500 23 4000 1300~未满2500 17≥2500 26 5000 1300~未满2500 ≥2500 29 6000 1300~未满2500 20≥2500 32 7000 1300~未满2500 ≥2500 8000 1300~未满2500 29≥2500 39 9000 1300~未满2500 30≥2500 43C 62A、C 62A(N)、C 64型敞车两枕表4-6 梁间承受对称集中载荷时最大容许装载重量

横垫木中心间距毫米横垫木长度毫米最大容许装载重量吨1000 1300~未满2500

13≥2500 172000 1300~未满2500 14≥2500 20 3000 1300~未满2500 17≥2500 21 4000 1300~未满2500 24≥2500 30 5000 1300~未满2500 32≥2500 42 6000 1300~未

满2500 43≥2500 49 7000 1300~未满2500 46≥2500 55 8000 1300~未满2500

50≥2500 60 5.仅靠防溜衬垫防止货物移动时,C 62A、C 62A(N)、C 64的全车装载量

不得超过55吨。

第35条超长、集重和超限货物装车后,车辆转向架任何一侧旁承游间不得为零。遇球形心盘一侧为零时,可用千斤顶将压死一侧顶起,落顶后出现游间,表明货物装载符合要求。第36条超长、集重和超限货物装车后,应用白色或红油漆标画易于判定货物是否移动的检查线。

第37条装运超长、超限货物,发站应在货物运单、票据封套、编组顺序表及车牌上注明“超长货物”或“超限货物”字样;以连挂车组装运时,应注明“连挂车组不得分摘”字样;限速运行时,应注明“限速××公里”字样。

第五章木材和竹子的装载加固

第38条木材可使用敞车或平车(注1)装载。装载时,应做到大小头颠倒,紧密排摆,紧靠

支柱,压缝挤紧;两端木材应倾向货车中部,不准形成向外溜坡(见图5-1)。长度4米以下

的小径原木(直径180毫米以下)和板、方材(截面面积226平方厘米以上的特大方除外)应做到成捆运输。木材装载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第39条每辆平车装载材长规格不得超过三种。木材长度不得小于米。支柱槽距小于米的平车,允许装长度不小于米的木材。长度~4米的小径原木及板、方材用平车装载时,应在两端货垛下(靠近端部)垫100毫米厚的方木或半圆木,并成捆压顶(见图5-1)。

第41条每对支柱捆绑腰线的道数,平车不得少于4道;敞车视侧板高度而定,小于1600毫米的不少于3道,1600~1900毫米的为2道,1900毫米及其以上为1道。不论车种均使用封顶线1道。腰线间距适当,不得卡侧板,捆绑松紧适度;应使上层木材与下层木材密图5-1 表5-1每垛木材的长度每垛木材使用支柱对数米~不足5米2对5米~不足8米3对8米~不足10米4对10米以上5~6对注:1.使用有四对或五对支柱槽的货车,如5米与5米或5米与4米的木材对装时,每垛中插两对支柱。2.支柱断时,允许附加辅助支柱,每垛木材仅限一根。(注1)3.装载木材时,除无支柱槽敞车外,不得内插支柱。腰线及封顶线的捆绑周数,应符合表5-2的规定。表5-2捆绑材料规格腰线周数封顶线周数镀锌铁线~毫米(9号—8号)2 1(注1)毫米(10号)3 2 注:1.装载杉木时,腰线周数可按封顶线周数办理; 2.封顶线用“U”形钉钉固。

第42条由于原木的树节、枝桠、弯曲或根部较大,两侧允许超出支柱。紧靠支柱顶部的原木超出支柱的部分,应小于其直径的三分之一(注1)。紧靠支柱的本材,两端超小支柱的长度,不得小于200毫米(由支柱中心线算起)。

第43条长度不足米的木材不能全部成捆时,需用长材或成捆材压顶。使用敞车时,其装载方法可根据木材长度,分别采取:1.围装:将木材竖立于车厢板四周,超出端、侧板部分,不得大于端、侧板高度或本身长度的二分之一;使用C 50车中部外侧插两对支柱。2.顺装:每垛内插两对支柱,垛间距离须小于木材本身长度的五分之一,顶部应压垛装载,贷车中部外插两对支柱(见图5—2)。图5-23.横装:安插端支柱,木材横向超出侧板不大于200毫米并向内倾斜;起脊部分顺装压顶,并下压式捆绑(见图5—3)。使用平车时,应在货车每两对支柱内侧,用规格相近的长木材叠成挡壁,挡壁每端应超出支柱200毫米;中间短木材每垛顶头顺装,并紧靠挡壁(见图5-4)。

第44条装运竹子应在货车两端用坚实的竹篱作挡壁并在挡壁外内插两对木支柱(见图5-5使用平车装载,安插支柱四至六对;使用敞车安插支柱四对。装运小竹子,应成捆装载;围装时,可不安装挡壁。加固腰线、封顶线与端支柱拉线,均使用10号镀锌铁线捆绑两周。图5-5每垛竹子底部应垫一根直径60~80毫米、长度与车宽相等的竹杠。

第六章轮式、履带式货物和圆柱形、球形货物的装载加固

第45条轮式、履带式货物本身有制动装置的,装车后应制动,门窗闭锁并将变速器手柄放在初速位置,制动把柄或拉杆应用镀锌铁线固定;其装载方法1.顺装时,台与台间距不少于100毫米。2.横装时,相邻两台应头尾颠倒,台与台间距不少于50毫米。3.跨在两平车上的汽车的头部与前辆汽车的尾数间距不少于350毫米(见图6-1)。4.爬装汽车方法见图6-

2。5.无车厢的汽车爬装时,应将第二台及其后各台的前轮依次放在前台的后轮上对齐(见图6-3)。图6-3

第46条轮式、履带式货物加固方法如下:1.顺装时,每台前轮的前端及后轮的后端均用三角挡或轮挡掩紧钉固,并用镀锌铁线捆成大八字形(见图6-1)。轮径1000毫米以上的前后轮前后端,均应安放相应规格的三角挡或轮挡并掩紧钉固。装载履带式机械时应使用木地板平车,在履带前后放置方木或挡木,但不得与履带齿接触,并在平衡铁处放置支架。2.横装时,每台前后轮内侧(或外侧)放置三角挡,内侧放置时,应预先钉固后,再装车。3.跨及两平车的汽车应在其前轮外侧或内侧50毫米处钉上侧挡木(不用三角挡及捆绑),后轮前后均用三角挡掩紧钉固,并用镀锌铁线捆成小八字形(见图6-1)。4.爬装时,爬装在前部车厢内的前轮不须加固,但后轮前后均用三角挡掩紧钉固,并用镀锌铁线斜拉(斜拉线与水平夹角不大于60度)。爬装车组最后一辆的后轮,应捆成小八字形(见图6-2)。无车厢汽车爬装时,重叠装载两轮轴应上下对齐,并捆在一起(不宜过紧),后轮前后均用三角挡掩紧钉固,并用镀锌铁线捆成小八字形(见图6-3)。5.对具有上回转式的货物,应在平衡铁处放置支架并采取防止转动措施。

第47条圆柱形货物应选用适当规格和材质的凹木、三角挡或座架(钢质座架须有防滑衬垫)以及腰箍等进行加固;必要时,可在货物两侧焊上适当数量和足够强度的铁环或铁钩进行牵拉。货物应选用适当规格、具有足够强度、能保证货物稳定的座架,但货物底部不得

与车地板接触。对表面无拴结点、加固较为困难的球形货物,可在球体上部采用套圈,套圈四处牵拉牢固。

第七章钢材的装载加固

第一节金属块、锭、坯

第49条装载一吨及其以下的生铁、金属块、锭、坯时,须均匀分布在车地板上。禁止使用车地板有漏洞的货车装载。靠端、侧板装载货物的高度须低于端、侧板。成垛(捆)装载时,要求堆码整齐,每垛不超过三层,并用镀锌铁线捆牢。使用全钢敞车时,应用稻草垫防滑,并用8号或10号镀锌铁线将中、侧门及搭扣捆固。单件重量超过一吨不足四吨的金属块、锭、坯,应大小头颠倒,均衡装载,可使用挡木或支撑方木加固。

第二节钢板

第50条装载钢板可使用敞车或有端、侧板的平车。每垛货物高度不得大于货物底宽的80%,货物层间及与车地板间应衬垫防滑,重量分布应符合本规则有关规定。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装载钢板时,只准单排顺装,装载高度超出端、侧板时,应使用支柱。钢板每

100~150毫米为一层,每层使用镀锌铁线或钢带整体捆绑,间距不大于米。每垛钢板采用

反又字下压加固2道,端部采用交叉斜拉加固使用敞车装载钢板,钢板宽度在1250毫米以下时,可双排顺装,每垛使用镀锌铁线或钢带整体捆绑,间距不大于米,钢板宽度超过1250

毫米时,应沿中梁单排顺装,每垛使用夹具(不少于3道)整体加固;长度7~9米的钢板允许中部搭头,两端紧靠车端板。

第51条成捆或盒装薄板、马口铁、矽钢片等货物只准使用敞车装载;可沿中梁顺装或横装,要求分布均衡;成垛装载时,每垛不得超过三层。货物层与层间、与车地板间需加防滑衬垫。垛间距离不超过250毫米。

第三节卷钢

第52条各种卷钢应使用平车装载。在平车不足的情况下,9吨及其以下卷钢可使用C

62A、C 62A(N)、C 64敞车装载;超过9吨卷钢使用敞车装载方案,见附件一。卷钢可沿货车中梁立装、卧装或集束立装。立装时,卷钢的直径须大于本身高度。卧装时,可使用钢制座架(座架须与车体加固),用木地板车卧装时,可将相邻卷钢用夹具或镀锌铁线捆在一起,并用三角挡掩紧钉固。集束立装时,集束端最短距离应大于集束高度,卷钢中部用镀锌铁线捆绑在一起,并采取防止铁线下滑措施。卷钢无论立装、卧装或集束装载,均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卷钢本身应用镀锌铁线与车体捆绑加固(上座架卷钢除外)。

第四节钢轨

第53条米钢轨可使用敞、平车装载。使用敞车装载时,应码放整齐,层间防滑。用平车装载时,应正反扣轨并将螺栓孔对齐,用镀锌铁线穿过,捆绑加固,层层防滑。装后,应在钢轨

两端和中央部位采取反又字下压式捆绑。25米钢轨采用专用货物转向架两平车跨装方式。两平车地板高度差超过20毫米时,必须垫平,不需安装车钩缓冲停止器。(注2)装车时滑台应采用活动式滑枕或加装防磨塑胶垫,并涂抹润滑油脂,活心盘转向架中心销置于心盘孔中央,两转向架下架体与平车加固;一般限装四层,每层正反扣轨,合轨密实,层间放置横隔木,底层及最外层不得装短尺轨;遇减吨装载时,应自最上层开始。装车后,捆好加固线并上齐U型夹具。遇有涂打的平车,允许放下端、侧板进行装运,提钩

杆○ 关和放下的车板要捆紧锁牢。

第五节钢丝绳及电缆

第54条单件重量小于9吨的钢丝绳、电缆使用平车或60吨以上敞车装载;超过9吨时,用60吨平车装载。立装时,每个轮盘下部垫两根横垫木(或钢、木座架),垫木间距应大于轮盘直径的二分之一。卧装时,需使用钢(木)座架,并采取防滑捆绑。

第六节型钢及管材

第55条型钢、管子等金属制材可使用敞、平车装载。根据需要可使用硬木支柱(或钢管支柱)、隔木、掩木、稻草防滑制品、镀锌铁线等进行加固。1.长短不一的各类型钢、管子混装一车时,应将重的装在下面,轻的装在上面,长的装在两侧,短的装在中间。同一规格型钢、管子应成垛(捆)装载,堆码整齐,必要时,允许搭头、压边、压缝或重叠装载。2.型

铁路货运加固装载的要求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砂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需用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不得影响提钩杆的正常使用和压住车钩。 一件货物宽度等于或小于车底板宽度时,允许突出端梁300毫米;当货物的宽度大于车底板的宽度时,允许突出端梁200毫米。超过此限时,必须使用游车。 第9条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应排列紧密、整齐。当货物的高度或宽度超出侧板时,应层层压缝,四周货物倾向中间,并予加固(不得以篷布代替加固材料),两侧超出侧板的宽度应该一致。装载袋装货物,捆扎袋口应朝向内侧。装载轻浮货物时,除用绳索交叉捆绑外,对超出侧板的货垛四周或四角的货件,应用绳索串联一起捆绑牢固或在货车两端用挡板(壁)、支柱等加固。 第10条货物重心的投影应位于车底板的纵、横中心线的交叉点上,特殊情况下必须位移时,横方向位移不得超过100毫米,超过时,应采取配重措施。纵方向位移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的二分之一,并且两转向架承受重量之差不得大于10吨(另有规定者除外)。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 实验报告 实验背景: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一、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是铁路货物运输中的核心技术,也是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关键因素。通过实验,使学生认识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的重要性、复杂性、多样性;掌握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技术;树立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意识。 二、实验目的: 在学习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实际解决不同品类货物装载加固问题,培养动手能力,强化安全意识。 三、实验地点: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验室。 四、实验内容: 根据实验室提供的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模型及不同规格形状货物模具和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12306网站): ㈠认知实验室所有装载加固方案;(见附件)

㈡结合实验室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模型,选择定型方案中的一类方案,分析该类方案的特征及其技术合理性; ㈢分小组相互交流,掌握不同种类货物装载加固方案。 五、实验步骤: 步骤一:在实验室参观并了解以下内容 ㈠装载加固的相关理论: 1.对货物加固的目的: –在列车运行或调车过程中,货物受到各种外力的作用,可能产生纵向或横向的位移、滚动或倾覆。 –为保证行车安全、车辆和货物的完整、经由铁路装运的货物应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2.货物加固的基本要求: –所采用的加固方法应与货物的重量、形状、大小等特点相适应,加固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加固要牢固,使货物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或坠落等情况。 3.装载加固定性方案的内容: 装载加固定型方案包括11类50项,涉及货物装载品类千余种。 具体分为: 01类:成件包装货物,02类:集装箱、集装件及箱装设备,03类:水泥制品、料石及箱装玻璃,04类:木材、竹子,05类:起重机梁及钢结构梁、柱、架,

铁路货物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工作管理,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是明确铁路货运检查作业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运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货运检查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运检查管理工作,加强对货运检查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运检查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铁路局应按照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改善货运检查 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运检查实行区段负责制。区段负责制是指在对货物列车的交接检查中,按列车运行区段划分货运检查站责任的制度。 中间站停车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由车站负责看护,保证货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运检查站。

第二章货运检查站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运检查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 分钟以上的技术作业站。 第八条货运检查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路网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铁道部公布的编组站。 区域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除路网性货运检查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运检查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第九条区域性货运检查站由铁路局自定,报铁道部备案、公布。 铁路局间交接货运检查站的撤销应报铁道部批准、公布。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条货运检查站应根据货运检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生产机构,并配齐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货运检查站应设置货运检查值班员岗位,负责货运检查的现场组织工作。 货运检查站应按照每列车双人双面检查作业的要求配齐货运检查员。货运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二条货运检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还须依据有关岗位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熟练掌握《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81-11-11 生效日期: 1981-11-11 发布部门: 铁道部 发布文号: 铁货字[1981]1792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术语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术语 1.车辆纵向:车辆位于平直线路上,沿车辆前后连接牵引的方向。 2.车辆横向:与车辆纵向垂直的水平方向。 3.车辆中部:指车辆横中心线两侧对称的一定车地板范围。 4.枕梁上方:指车辆枕梁中心线两侧对称的一定车地板范围。 5.货件:可单独计数的任何货物或货物包装件,其计数单位称件,也可依据货物或货物包装件的特征或包装形态称谓为袋、箱、捆……或块、卷、根……等。 6.货件组:通过装载布局或者装载加固材料、装置,将两件或两件以上货件组织在一起的装载单元称货件组或简称为组。 7.顺装:货件或货件组长边沿车辆纵向,宽沿车辆横向,高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8.横装:货件或货件组长边沿车辆横向,宽沿车辆纵向,高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9.立装:货件或货件组长边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对于圆柱形货件,则以圆柱体中轴线垂直于车地板为立装。 10.顺向立装:立装,且货件的宽沿车辆纵向。 11.横向立装:立装,且货件的宽沿车辆横向。 12.侧立顺装:货件的长边沿车辆纵向,宽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13.侧立横装:货件的长边沿车辆横向,宽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14.卧装:圆柱形货件其圆柱体中轴线平行于车地板的装载。 1

15.顺向卧装:卧装,且圆柱体的中轴线沿车辆纵向。 16.横向卧装:卧装,且圆柱体的中轴线沿车辆横向。 17.跨装:一件货物或货件组跨及两辆或三辆平车,并由两辆平车负重的装载。 18.爬装:系指汽车的前桥轮胎,依次爬放在前一辆汽车的内厢内,或者依次爬放在前一辆无车厢板汽车后桥轮胎之上的装载。 19.层:货件重叠装载的计数单位,以装在车地板上的为第一层,其余层数类推。如层与层间使用防滑衬垫材料时,可依据防滑衬垫材料来划分货件的装载层数。 20.货垛:货件在车内或车内几处有序重叠装载所形成的单元,称为货垛或简称垛。 21.支距:货件或货垛第一层之下仅铺垫两道横垫木、草支垫、稻草绳把时,其两横垫木、草支垫或稻草绳把中心线的间距,称为支距。 22.跨装支距:使用货物转向架跨装运输货物时,两货物转向架中心销的间距,称为跨装支距。 23.股:计数铁线、盘条捆绑加固货物的基本单位,以铁线、盘条在两栓结点之间单独出现一次为1股。 24.根:计数绳索、钢丝绳捆绑加固货物的基本单位,以绳索、钢丝绳在两拴结点之间单独出现一次为1根。 25.周:使用铁线、盘条、钢丝绳或绳索捆扎或加固货物时,单股或单根缠绕货物或货物拴结点一圈,或者在两个拴结点间往返缠绕一次为1周。周与股、根的关系是一比二的关系。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修订(2009)236

一、关于《加规》附件1 1.070301~070306号方案修订内容具体见定型方案增补部分。 2.取消070307号方案。 二、关于《加规》附件6 1.新增以下试运方案 (1)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 (2)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 (3)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 (4)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 (5)卷钢使用60t、61t木地板平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 2.修订以下试运方案及试运材料 (1)SY2009-03方案中带木座架的卷钢方案纳入太原铁路局暂行方案。 (2)凹形草支垫,编号SYC2009-01。 (3)将SYC2009-06中“十字形内挡”部分纳入SY2009-01附录中。 (4)JS型钢丝绳紧固器,SYC2009-16,将试运范围扩大到全路各办理站。 三、2010年有效试运项目 1.试运方案 (1)太钢8~18t卷钢平车立装方案,编号SY2010-01。

(2)北方重工大型钢锭平车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2。 (3)太钢9.5~30.5t卷钢敞、平车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3。 (4)100m定尺和短尺钢轨(60kg/m)普通平车混装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4。 (5)500m长定尺钢轨(60kg/m)普通平车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5。 (6)JSQ6型凹底双层运输汽车专用车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6。 (7)100m长定尺和短尺钢轨(60kg/m)换长1.5和1.3普通平车梯形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7。 (8)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8。 (9)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9。 (10)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编号SY2010-10。 (11)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编号SY2010-11。 (12)卷钢使用60t、61t木地板平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编号SY2010-12。 (13)50m长60D40、60AT、60TY钢轨装载加固方案,编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术语

精心整理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术语 1.车辆纵向:车辆位于平直线路上,沿车辆前后连接牵引的方向。 2.车辆横向:与车辆纵向垂直的水平方向。 3. 4. 5. 6. 7. 8. 9. 10. 11.横向立装:立装,且货件的宽沿车辆横向。 12.侧立顺装:货件的长边沿车辆纵向,宽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13.侧立横装:货件的长边沿车辆横向,宽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14.卧装:圆柱形货件其圆柱体中轴线平行于车地板的装载。

15.顺向卧装:卧装,且圆柱体的中轴线沿车辆纵向。 16.横向卧装:卧装,且圆柱体的中轴线沿车辆横向。 17.跨装:一件货物或货件组跨及两辆或三辆平车,并由两辆平车负重的装载。 18.爬装:系指汽车的前桥轮胎,依次爬放在前一辆汽车的内厢内,或者依次爬放在前 19.如层 20. 21. 22.称为跨 23. 24. 单独出现一次为1根。 25.周:使用铁线、盘条、钢丝绳或绳索捆扎或加固货物时,单股或单根缠绕货物或货物拴结点一圈,或者在两个拴结点间往返缠绕一次为1周。周与股、根的关系是一比二的关系。

26.道:计数铁线、盘条、钢丝绳或绳索捆扎或下压捆绑加固货物处数和计数横垫木、草支垫、稻草绳把铺垫处数的基本单位。从货件上拴结点拉牵捆绑在车辆拴结点上的拉牵处数,也可用道计数。 27.八字形捆绑:用铁线、盘条、钢丝绳或绳索从货件的一个或两个拴结点上向其两外侧拉牵,并拴结在车辆两个拴结点上的捆绑。 28. 29. 30. 31. 32. 33. 34. 35.端部双交叉捆绑:在端部交叉捆绑基础上,再增加一次往返的端部单交叉捆绑,从而形成货物端部的双交叉捆绑。 36.端部压角交叉捆绑:加固铁线、盘条、钢丝绳或绳索分别在车侧拴结点上拴结后,斜向穿过货物底面并绕过货物端面和顶面,至另一车侧对应拴结点拴结的捆绑,称端部压角交叉捆绑。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加规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八条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由托运人自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则有关要求,以及铁道部公

9《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颁布单位】铁道部 【颁布日期】 19811111 【实施日期】 19811111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章名】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砂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需用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不得影响提钩杆的正常使用和压住车钩。 一件货物宽度等于或小于车底板宽度时,允许突出端梁300毫米;当货物的宽度大于车底板的宽度时,允许突出端梁200毫米。超过此限时,必须使用游车。 第9条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应排列紧密、整齐。当货物的高度或宽度超出侧板时,应层层压缝,四周货物倾向中间,并予加固(不得以篷布代替加固材料),两侧超出侧板的宽度应该一致。装载袋装货物,捆扎袋口应朝向内侧。装载轻浮货物时,除用绳索交叉捆绑外,对超出侧板的货垛四周或四角的货件,应用绳索串联一起捆绑牢固或在货车两端用挡板(壁)、支柱等加固。 第10条货物重心的投影应位于车底板的纵、横中心线的交叉点上,特殊情况下必须位移时,横方向位移不得超过100毫米,超过时,应采取配重措施。纵方向位移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的二分之一,并且两转向架承受重量之差不得大于10吨(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11条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算,一般不得超过2000毫米,超过时,可采取配重措施,以降低重车重心高度。否则应限速运行。限速运行时,由装车站以文电向分局请示,分局以电报批示。跨分局(局)运输时,并抄给有关分局和铁路局。 重车重心高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三。 第12条使用铁线或钢丝绳加固捆绑货物的一般要求 1.捆绑在货物上的拴结点,在条件许可时,应在货物重心高度相等处; 2.铁线拉牵形状应成八字形、倒八字形、交叉捆绑或下压式捆绑; 3.捆绑的铁线(或钢丝绳)与其在车底板上投影的夹角,一般应接近于45°。如捆绑铁线或钢丝绳主要用于防止货物水平移动时,其角度

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

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 姓名: 学号: 专业: 年级: 学院: 指导教师:

目录 第一篇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任务书 (1) 一、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课程设计任务书 (1) 二、设计要求 (1) 三、装载加固材料规格 (3) 第二篇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说明书 (7) 第一章分析货物的特点及运输要求 (7) 一、货物特点 (7) 二、运输要求 (7) 第二章确定装车类型 (8) 第三章确定装载方案 (8) 一、阔大货物装载必须遵守的基本技术条件 (8) 二、装载方案比选 (8) 第四章作用于货物上的力及需加固装置承受的力 (19) 一、作用于货物上的力 (19) 二、需加固装置承受的力 (21) 第五章货物稳定性计算 (21) 一、货物水平移动的稳定性 (21) 二、货物滚动的稳定性 (22) 第六章确定加固强度 (23) 第七章货物装载加固示意图 (23) 第八章自我评价 (23)

第一篇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任务书 一、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课程设计任务书 1 货物规格:钢制均重等断面圆柱体货物一件,如下图所示,重40t,请依据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参照《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选择经济合理的装载加固方案。 3 加固材料与加固方法 参见《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货物常用装载加固材料与装置》、《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 二、设计要求 1 分析货物的特点及运输要求 充分了解掌握制定方案时依据的有关货物的所有技术数据,如重量、结构特点、外形尺寸、重心位置、支重面尺寸、加固作用点位置等等。 2 确定装车类型 选择合适的车辆,确定货物在车辆上的合理位置。 3 确定装载方案 确定货物重心在车辆横向和纵向上的位置,并进行超限和集重检查,计算重车重心高度。确定装载位置时,要满足装载方案原则,对可能的装载方案进行比

铁路货运作业指导书(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

铁路货运作业指导书(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 1.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段管内各站及地方铁路遇洪灾或非正常情况影响行车,按车务段指示部署需货装部门参与应急救援时,适用本作业 流程,未尽事宜按相关规章、文电及路局、车务段货装防洪及抢险应 急预案执行。 2.引用规范性文件 2.1《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2.2《铁路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3《铁路局防洪工作管理细则》 2.4《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2.5《铁路局货装系统防洪应急响应及抢险预案》 2.6《车务段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3.作业目的 3.1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作业组织有序,保障安全、高效完成抢险 任务。 3.2明确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作业组织标准,实现作业过程有序可 控。

6.执行本指导书有关规定

6.1合理安排。在作业场地安排上,各车站优先保障防洪抢险物资、机具装卸车,及时搬出。在参与抢险人员安排上,根据管内应急装载点分布及抢险任务,车务段货管部、装卸车间、车站站长(副站长)、货装负责人等赶赴现场负责组织、实施。 6.2指挥扁平化。车务段货装防洪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的命令须简明直接下达现场人员。 6.3快速机动。参与抢险货装人员、装卸作业工具、加固材料就近调配。公路不畅时须主动联系车站、调度、工务随机车、轨道车等方式运输,保证急需。 6.4快速装载。现场施救组装车时尽量组织平行作业,按路局应急指挥中心要求的时间节点和运行速度、限制运行速度等条件执行。装载质量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关于货物装载的基本要求及路局防洪抢险机具应急装载要求。 6.5管内防洪抢险材料及机具储备点日常须备足应急装载需要的加固材料、装卸工具,车务段将定期检查备用情况。 6.6各车站提前预想准备,主动联系工务等抢险单位掌握应急抢险大型机械、防洪备料规格、数量及可能的应急装载点。 7.安全风险提示 7.1因抢险物资、路料、机具装载不良导致货物途中发生严重超偏载、窜动、坠落或侵入安全限界导致行车安全事故。 7.2参与抢险货装人员随机车、轨道车、平车应急运送至抢险地点途中发生坠落伤害。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2006)

铁道部文件 铁运〔2006〕161号 关于印发《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的通知 主送: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地方铁路协会:抄送:总后军交部,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地方铁路,部内政法、安监司。 为适应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需要,强化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铁道部组织修订了《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现发给你们(另发单行本),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行。届时,废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1995〕70号)、《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管理暂行规定》(铁运〔2002〕61号)、《第五次大面积提速调图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暂行规定》(铁运〔2004〕26号)中货运部分、《关于修改〈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附件一07

类方案的通知》(铁运〔1999〕84号)、《关于加强木材装载加固工作的通知》(铁运函〔2001〕366号)和运输局《关于下发〈加规〉附件一(修订本)的通知》(运货管〔1998〕23号)。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06]161号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06年·北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基本技术条件 (3) 第三章特殊规定 (8) 第一节超限、超长货物 (8) 第二节木材和竹子 (10) 第三节轮式、履带式货物和圆柱形、球形货物 (12) 第四节金属材料及制品 (15) 第五节预应力梁 (17) 第四章方案管理 (19) 第五章满载工作 (22) 第六章附则 (23) 附表 (24) 附表1 货车使用限制表 (24) 附表2 平车局部地板面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 时容许载重量表 (25) 附表3 凹底平车局部地板面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 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表 (26) 附表4 长大平车及落下孔车局部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表 (28) 附表5 60t、61t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均布载荷时 容许装载重量表 (29)

1-2014-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课程设计任务书

2014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课程设计任务书 一、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课程设计任务书 1 货物规格:钢制均重等断面圆柱体货物一件,如下图所示,重35t ,请依据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参照《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选择经济合理的装载加固方案。 可用任何一种标重60t 普通平车装运 3 加固材料与加固方法 参见《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货物常用装载加固材料与装置》、《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 二、设计要求 1 分析货物的特点及运输要求 充分了解掌握制定方案时依据的有关货物的所有技术数据,如重量、结构特点、外形尺寸、重心位置、支重面尺寸、加固作用点位置等等。 2 确定装车类型 选择合适的车辆,确定货物在车辆上的合理位置。 3 确定装载方案 确定货物重心在车辆横向和纵向上的位置,并进行超限和集重检查,计算重车重心高度。确定装载位置时,要满足装载方案原则,对可能的装载方案进行比较,应尽可能降低货物超限等级和重车重心高度,并注意避免集重装载。 4 计算作用于货物上的力及需要加固装置承受的力 根据新的《加规》, )(0KN t Q T ?=

(1)刚性加固的单位纵向惯性力: )/(13.069.260t KN Q t 总-= Q 总——重车总重,t 。当Q 总> 130t 时,按130t 计算 Q —— 货物重量,t 。 (2)柔性加固的单位纵向惯性力: )29.85(KN/t 0.32Q 0012.02 0+-=总总Q t Q 总——重车总重,t ,跨装运输时,按跨装车组总重计算。 当130t< Q 总≤150t 时,t 0=6.78 kN/t ;当Q 总>150t 时,t 0=5.88 kN/t 。 Q —— 货物重量,t 。 (3)横向惯性力 )(0KN Q n N ?= 式中,n 0——每吨货物的横向惯性力,kN/t 。 )/(2.282.20t KN l a n += a ——货物重心偏离车辆横中心线的距离。 l ——车辆销距。 Q —— 货物重量,t 。 (4)垂直惯性力 )(KN Q q Q ?=垂垂 用普通货车装载时:)kN/t (78 .354.3l a q +=垂 用长大货物车装载时:)kN/t (84 .753.4l a q +=垂 a ——货物重心偏离车辆横中心线的距离。 l ——车辆销距。 Q —— 货物重量,t 。 (5)风力 )kN (qF W = 式中: F —货物在车辆侧向迎风面投影面积;

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方案

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

目录 第一篇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任务书....................................................................................... 一、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课程设计任务书 .................................................................................... 二、设计要求 ................................................................................................................................................ 三、装载加固材料规格.............................................................................................................................. 第二篇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说明书....................................................................................... 第一章分析货物的特点及运输要求.............................................................................................................. 一、货物特点 ................................................................................................................................................ 二、运输要求 ................................................................................................................................................ 第二章确定装车类型 ......................................................................................................................................... 第三章确定装载方案....................................................................................................................................... 一、阔大货物装载必须遵守的基本技术条件 .................................................................................... 二、装载方案比选....................................................................................................................................... 第四章作用于货物上的力及需加固装置承受的力.................................................................................. 一、作用于货物上的力.............................................................................................................................. 二、需加固装置承受的力 ......................................................................................................................... 第五章货物稳定性计算 .................................................................................................................................. 一、货物水平移动的稳定性..................................................................................................................... 二、货物滚动的稳定性.............................................................................................................................. 第六章确定加固强度 ......................................................................................................................................... 第七章货物装载加固示意图 ........................................................................................................................... 第八章自我评价...................................................................................................................................................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06)161号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运[2006]161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基本技术条件 (3) 第三章特殊规定 (8) 第一节超限、超长货物 (8) 第二节木材和竹子 (10) 第三节轮式、履带式货物和圆柱形、球形货物 (12) 第四节金属材料及制品 (15) 第五节预应力梁 (17) 第四章方案管理 (19) 第五章满载工作 (22) 第六章附则 (23) 附表 (24) 附表1 货车使用限制表 (24) 附表2 平车局部地板面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表 (25) 附表3 凹底平车局部地板面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表 (26) 附表4 长大平车及落下孔车局部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表 (28) 附表5 60t、61t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均布载荷时 容许装载重量表 (29)

附表6 60t、61t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装载重量表 (30) 附表7 C70、C70H型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均布载荷时容许装载重量表 (31) 附表8 C70、C70H型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装载重量表 (32) 附件 (33) 附件1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另册) (33) 附件2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常用计算公式 (34) 附件3 货物装载限界图 (48) 附件4 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49) 附件5 常用装载加固材料与装置 (50) 附件6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试运方案及试运材料(另册) (51) 附录敞车、平车、长大货物车技术参数表 (5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铁路局对《加规》第一条的补充 本规定系《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引伸规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以下简称《加规》)授权的补充规定,铁路和托运人、收货人均应遵守。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铁路局对《加规》第五条的补充 路局直属站段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以主管站(段)长为组长,主管科长、技术人员为成员。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 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章名】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砂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需用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不得影响提钩杆

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

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 铁运[2019]106号 为了确保铁路货物运输安全,铁道部组织对《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19〕161号,以下简称《加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规》条文部分 1.第十七条修改为: “C 70、C 70H 型敞车局部地板面承受货物重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仅在车辆两枕梁之间、横中心线两侧等距离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见附表7、附表8。 2.两枕梁直接承受货物重量且两枕梁承受的货物重量相等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 到车辆标记载重量。 3.在车辆两枕梁内外等距离(装载长度不超过3.8m )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装载宽度不小于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2)装载宽度不小于1.2m 、不足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65t 。 如果需要在货物下加垫横垫木或条形草支垫(稻草绳把)时,应分别加垫在枕梁上及 其内外各1m 处。 4.靠车辆两端墙向中部连续装载货物,每端装载长度超过3.8m 时, 应遵守下列规定:(1)装载宽度不小于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2)装载宽度不小于1.2m 、不足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65t 。 5.在车辆两枕梁内外等距离(装载长度不超过3.8m )范围内和车辆中部三处承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中部货物装载宽度不小于1.2m ,重量不得大于25t ; (2)当两端货物的装载宽度不小于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3)当两端货物的装载宽度不小于1.2m 、不足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65t 。6.货物的装载宽度小于1.2m 时,可双排装载或加垫长度不小于1.2m 的横垫木。” 2.第二十二条第5款中的“防止”修改为“保证”。 3.第三十二条“……向外溜坡。”后增加“装车后中心高度不得大于4600mm 。支柱底面必须与敞车车地板接触。” 4.第三十三条“使用6.5mm 盘条2股对每垛起脊部分(上层腰线以上的货物)做整 体捆绑。材长大于4m 的,每垛整体捆绑4道;4m 及以下每垛整体捆绑2道。”修改为“应对每垛起脊部分做整体捆绑,整体捆绑线使用直径不小于7mm 的钢丝绳或破断拉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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