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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妮的精神症文化决定论

霍妮的精神症文化决定论

霍妮(Horney Karen 1885-1952),心理学家。生于德国汉堡。1915年获柏林大学医学院医学博士学位。1915~1918年任柏林精神医院住院医师。1932年移居美国,任芝加哥精神分析研究所副所长。1934年私人开业,并在纽约精神分析研究所任教。她对弗洛伊德理论日益不满而与之决裂。1941年,成立以她为首的美国精神分析促进协会,并建立美国精神分析研所,由她任所长,直至逝世。其理论的主要概念是基本焦虑。她还提出了"理想化的自我意象"的概念,是指一个人在神经症的冲突面前力求整合而产生的一种假象。她认为理想的自我与真实的自我之间的冲突是导致神经症的主要原因。在理论阐述中,她对弗洛伊德提出的本能动力、伊谛普斯情结、里比多说和心理发展的分期等都进行了否定。但她仍保留了弗洛伊德的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如潜意识,压抑等,只是给了这些概念的新的解释。
霍妮的主要著作有:《我们的时代的精神症人格》(1937)、《精神分析的新道路》(1939)、《自我分析》(1942)、《我们内心的冲突》(1945)、《精神症与人的成长》(1950)、以及由她弟子整理出版的《女性心理学》(1967)。
霍妮的许多概念是对弗洛伊德学说的进一步阐释和修正。她特别反对弗洛伊德漠视文化因素,把精神症视为由生物因素决定的观点;主张文化决定论(cultural determinism),认为文化因素对常态行为和神经症行为的形成都起着决定性作用。霍妮除强调人格发展的社会文化因素外还提出了基本焦虑论(basic anxiety theory)用来解释人格的发展和异常。
霍妮的学说与弗洛伊德学说的根本区别在于:弗洛伊德重视个体的内在因素,霍妮重视个体的外在因素;弗洛伊德强调先天的生物本能,霍妮强调后天的文化条件。

一、神经症的起因
霍妮认为,神经症是由紊乱的人际关系和社会过度强调竞争而产生的;神经症行为的萌芽起源于早期的亲子关系。儿童期有两种基本需要,即安全和满足。儿童这两种需要要得到满足完全依赖于父母。但父母对待儿童的需要则有两种类型:(1)给儿童以真正的爱和温暖,满足其安全需要;(2)对儿童冷漠,厌恶甚至憎恨儿童,使儿童的安全需要受挫。在前一种情况下,儿童正常发展;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会引起神经症。因此,霍妮认为,父母对待孩子的态度是决定人格健康与否的重要因素。“在全部环境因素中,涉及性格形成的最主要的因素是一个孩子成长于其中的人际关系”。
霍妮把父母损害儿童安全需要的行为称为基本罪恶。例如,如果父母以漠视、遗弃、厌恶、偏爱、惩罚不

公等行为来对待孩子,她们就会对其父母产生基本敌意。这样,一方面孩子依赖父母,另一方面又对父母抱有敌意,生理冲突便由此产生,由于无能为力而压抑敌意的儿童似乎在说:“因为我需要你们,所以不得不压抑我对你们的敌意”

那么什么是基本焦虑呢?霍妮认为,基本焦虑就是儿童觉得自己生活在这个潜伏着敌意的世界上所体验到的孤独和无能的感情。
总之,照霍妮的观点,神经症源于儿童与父母的相互关系。如果儿童真正得到父母的慈爱与家庭的温暖,就会感到安全,人格就正常发展。如果他从小就没有享受父母的关怀与爱护,就会产生不安全感,对父母抱有敌意,这种态度最后又泛化到周围的所有事物和人身上,进而转变为基本焦虑。一个具有基本焦虑情绪的儿童很容易在成年时表现出神经症。

寻求完美无疵的神经质需要 这类人由于害怕犯错误而受到他人的批评,总是力求完美。他们会尽力搜寻自身的弱点,在别人未发现前加以掩饰或改正。
事实上,正常人也有上述需要。但是正常人的需要是适应的,或适可而止的,不像神经症患者那样,一种强烈的需要完全排斥了其他的需要。正常人不会把自己的生活完全局限于一种需要;当条件发生变化时,他们也会改变自己的需要。
霍妮对心理学理论的贡献是相当大的,这是由于她引进了一种强调社会因素的人格模式,很少或者根本就不把人格模式归因于内在因素。
霍妮的理论思想是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间的问题(这一点上也很像弗洛伊德的理论,但霍妮对现实自我的理想自我间的失调更多的是站在社会学的角度来说明的)。

霍妮认为,当一个人完全受限制于理想自我并在他的指引时,他们就总是以“应该是什么”来支配自己的思想。霍妮用“应该的暴虐”来形容他们的自我破坏。他们在太多的“应该下”越来越远离自己。用霍妮的话说“和自我疏远”。他们生活在无数的应该下,他们越来越失去了“此时此刻”的感觉,他们渐渐地与现在疏远,但他们在理想的应该下,“暴虐地对待自己”。他们的这种认识因投射到外部世界,所以他们又认为他们必须这么做,他们进入了“恶性的魔宫”的不能自拔。
在以上的理论思想下,霍妮对治疗的目标是:在理想自我和现实自我间建立一种合理的,符合现实的关系,使病人接受现实的自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未来的,合理的目标。把自己从自己的“应该的暴虐”中解放出来,应该经验到正常人的成功和失败。

四、评价
霍妮的人格理论和精神分析理论事实上完成了一个重要转向,这个转向令精神分析学者、心

理分析师、神经症临床医生,以及患者自己,都在希望沦丧的巨大空洞中发现了希望,在长期笼罩的悲观宿命阴影下,发现了新的令人鼓舞的可能性。尽管霍妮认为她与弗氏之间的差别“并不是乐观与悲观的差别,而是二者之间不同的出发点所必然得出的不同结果。”霍妮将道德价值重新引入精神分析,用来解决对内心冲突的研究,重建了认识自我进而解决自我精神问题也即内心冲突问题的信心。她的分析著作以一种哲学方式给我们这些因为内心冲突而备受煎熬的神经症患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福音;而我们每一个人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神经症倾向——正常人与神经症病人的区别仅仅是程度上的不同——且因为各自有异的文化背景,令我们的神经症有了多样化的不同面目。
霍妮是精神分析社会文化学派的开创者,她以当仁不让的科学态度、勇于创新的精神和顽强鲜明的个性,开辟了精神分析的新道路,并最先建立起社会文化精神分析的基本构架。她善于吸收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新成果,根据变化了的社会文化条件创建了一种新的神经症病理学,一方面继承弗洛伊德的一些基本原理,另一方面将着重点从本能与文化的矛盾转移到文化本身的矛盾,强调人际关系失调及与此相关的自我内在冲突的重要性,使精神分析的治疗更广泛更有效地满足现代人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霍妮坚信人生来具有自我实现的建设性力量。
但霍妮的理论在内部一致性上存在这明显的不足。首先,既然文化是导致神经症的根源,那么文化作用于人的具体机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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