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经办人:
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减少申报表(表六)
1.此表由缴费单位填报一份,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2.在“增加原因”栏内,请按照以下分类填写编码:①新参加工作;②复员/转业;③再就业④外区调入;⑤市内调动;⑥其他
3.在“减少原因”栏内,请按照以下分类填写编码:01 上学;02 参军;03 失业;04 转往外区;05 市内调动;06 离职退休(职);07 判刑/劳教;08 出国定居;09 死亡;010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