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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doc

武汉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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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按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课程学分,学位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完成专业实践(或科学研究)工作,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完成。

3.科研成果的要求:

2003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且为本专业的学术论文。若培养单位有特殊规定的,则按培养单位的特殊规定执行,但不能低于学校的规定。

自2004级起,学校不再作需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关规定,报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备案即可,硕士研究生必须按培养单位规定完成科研。

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或对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2.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正文应不少于3万字。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4.硕士学位申请人在选题前后应广泛阅读有关文献,阅读量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一。综述部分应对所读文献加以分析和综合。

5.论文题目应以最恰当、最简明、最准确的词语概括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题目不能用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外语专业的论文题目一般采用英文,英文题目不宜超过10个实词。

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有关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经指导教师、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审查通过,确定聘请与论文有关的论文评阅人。

2.论文评阅人一般为2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3.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应于论文答辩前一个月进行,由培养单位指定1名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学位论文传递给论文评阅人,为了保证评阅人客观公正评阅,评阅意见应采用密封传递的形式。

4.论文评阅人须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评阅意见应有如下内容:

① 对论文选题及综述的评价;

② 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包括对论文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的评价;

③ 对科研能力及写作水平的评价;

④ 指出论文中不足或论文应加强的方面,并提出要求;

⑤ 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能否举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写出明确意见,并以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对论文评定。

5.论文评阅有异议时,由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公室)和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共同聘请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复审,专家复审意见返回后,要根据复审意见决定是否组织论文答辩。

四、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和相关工作

1.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名单由教研室(研究室)和指导教师共同提出,经分委员会审批,分委员会主席在《硕士学位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答辩委员会组成方为有效。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委员必须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可以参加其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参加投票表决。聘请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尽可能不含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中一般有分委员会委员参加,以便了解答辩情况。

3.答辩委员会委员一经确定,其答辩委员会秘书须在答辩前一周,将硕士学位论文及聘书送交各位委员,以便委员作好参加论文答辩会的准备工作。论文答辩前,申请人应回避答辩委员会委员。

五、学位论文答辩和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

1.每年3月下旬到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领取申请学位的答辩材料。

2.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以及论文评阅送审时间每年两次:上半年为3月-5月初,下半年为9月-11月初。

3.学位论文答辩须于每年上半年5月底或下半年11月底前完成。

4.各培养单位应于每年6月10日或12月10日前将培养单位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以下材料各一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审核:

① 分委员会学位授予会议纪要;

②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③ 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表决汇总票;

④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一册;

以上①②③项需盖有培养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经有关培养单位提出推迟答辩的书面意见,于每年4月下旬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经批准后可延期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其它事项

1.硕士学位申请人在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时,一般要做不少于25分钟的PPT演示。 2.硕士学位的论文答辩一般在武汉大学校内举行。

3.同一专业的硕士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辩时,答辩人次不应超过6人。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供参考):

① 学评分委员会委员或代表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

② 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会议开始,提出基本要求;

③ 指导教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及论文撰写等情况;

④ 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25分钟);

⑤ 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得另行准备);

⑥ 休会,指导教师和列席会议人员退席;

⑦ 主席或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和指导教师的学术评语;

⑧ 委员对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就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进行不记名投票,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

⑨ 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申请人及与会者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⑩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5.论文答辩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如认为答辩达到毕业论文水平,可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允许其毕业。

武汉大学硕士论文格式要求

武汉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 印制规格的规定 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和编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局统一编制格式,并将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北京图书馆和北京科技信息研究所收入国家级图书编目,以便及时向社会提供查阅,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位论文归档的要求,对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规格作出如下规定: 一、论文装订格式的排列顺序 (一)封面 (二)论文英文题目(专用一页纸,上方为题目用宋体2号字,下方为研究生姓名用宋体4号字、外文专业应有中文题目) (三)郑重声明(格式和要求见附页一) (四)中文摘要 (五)英文摘要 (六)目录 (七)引言 (八)正文 (九)中外文参考文献 (十)后记(也可不要此页) 二、论文印制规格及要求

(一)论文用A4纸(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打印。 (二)论文在打印时,纸张四周留足空白边缘,即:每页上方(天头)、下方(地脚)、左侧(订口)、和右侧(切口)应分别留出25mm以上的空白边缘。 三、论文封面格式 (一)分类号。必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分类号,一般应注明《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类号,同时尽可能注明《国际十进分类法UDC》的类号。 (二)密级。论文必须按国家规定的保密条例在右上角注明密级(如系公开型论文则可不注明密级)。 (三)编号。武汉大学编号为10486,标注在封面右上角。 (四)论文题目。题目必须用楷体标准一号字标注于明显的位置。 (五)论文作者姓名。 (六)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指导教师姓名必须是填写当年被学校批准招收博士生、硕士生的教师。 (七)学科、专业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是我校已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并按国家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名称印制。 (八)研究方向。 (九)论文封面统一用120克铜版纸,封面底色为白色。 (十)论文封面格式要求详见附页二。

武汉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科研论文暂行规定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科研论文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鼓励我校博士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在一定级别的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且与学位论文选题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表文章要求 1.申请理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其中,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的申请者须在SCI 三区以上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其中,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的申请者须在SCI三区以上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此外在指定的核心期刊[即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刊源,不含扩展版,下同]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2. 申请工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此外在指定的核心期刊[即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含扩展版,下同]或在指定的 CSCD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3.申请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 收录的刊物或在校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上发表;或在指定的CSSCI (含扩展版)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4.申请医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基础医学相关专业的博士生应在SCI三区以上收录期刊发表2篇论文);或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基础医学相关专业的博士生应在SCI三区以上收录期刊发表1篇论文),此外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博士申请者应至少在SCI收录刊物或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3]13号)精神和要求,针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学实践(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四个方面; (二)学位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三)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 (四)科研成果要求: 1.申请理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期刊目录见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下同)上发表1篇论文; 2.申请工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其中在SCI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申请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武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上发表;或在CSSCI(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4.申请医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并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者应至少在SCI收录刊物或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5.博士生在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后,下列成果可等同一篇学术论文,具体按如下方法计算: (1)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项按1篇学术论文计; (2)撰写学术专著(不含教材)满5万字(执笔),按1篇国内学术论文计;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科研奖项(含国家及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

武汉大学 研究生 开题报告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学院: 专业: 学号: 姓名: 导师姓名: 导师职称: 年月日

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精神,为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写作论文的必经过程,所有研究生(含:博士生、硕士生)在修完学位课程,写作学位论文之间都必须作开题报告。 第二条开题报告主要检验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独立驾驭能力和研究能力,考察写作论文准备工作是否深入细致,包括选题是否恰当,资料占有是否翔实、全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是否了解,本人的研究是否具有开拓、创新性。 第三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教研室(或研究室)所承担的国家、省部委等有关部门下达的研究项目或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制定学术研究方案,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第四条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提交“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内容包括:(1)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3)本人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自己的创新或特色、实验方案或写作计划等;(4)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不得少于3000字。 第五条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向导师提出申请,申请获准后,博士生在博士生指导小组范围内作开题报告,硕士生在导师所在教研室或教学小组作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的教师,包括导师在内,一般不得少于3人。无论博士生还是硕士生,在作开题报告时,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一般必须参加,跨学科或相近专业的研究生亦可旁听。 第六条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教师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的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评议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二种。评议结束后,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评语”栏中填写评语。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撰写工作。 第七条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应将登记表复印一份连同登记表原件和开题报告等一并交所在院、系研究生干事将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处,其他材料留存院、系查备查。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处将不定期抽查研究生开题报告材料。 第八条本规定自1996年级研究生开始实行。 第九条本规定由研究生培养教育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

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 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和编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局统一编制格式,并将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北京图书馆和北京科技信息研究所收入国家级图书编目,以便及时向社会提供查阅,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位论文归档的要求,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印制规格作出如下规定: 一论文装订格式的排列顺序 (一)封面 (二)论文英文题目(专用一页纸,上方为题目用宋体2号字,下方为研究生姓名宋体4号字、外文专业应有中文题目) (三)郑重声明(格式和要求见附页一) (四)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五)中文摘要 (六)英文摘要 (七)目录 (八)引言 (九)正文 (十)中外文参考文献 (十一)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十二)后记(也可不要此项) 二论文印制规格及要求 (一)论文用A4纸(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打印; (二)论文在打印时,纸张四周留足空白边缘,每页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边25mm以上,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分别留边25mm以上。 三论文封面格式 (一)分类号。必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分类号,一般应注明《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类号,同时尽可能注明《国际十进分类法UDC》的类号。 (二)密级。论文必须按国家规定的保密条例在右上角注明密级(如系公开型论文则可不注明密级)。 (三)编号。武汉大学编号为10486,标注在封面右上角。 (四)论文题目。题目必须用楷体标准一号字标注于明显的位置,应是集中概括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以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题目不能用

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题目语意未尽,可用副标题补充说明。外语专业的论文题目一般采用英文,英文题目不宜超过10个实词。 (五)论文作者姓名。 (六)论文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必须是填写当年被学校批准招收博士生、硕士生的教师。 (七)学科、专业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是我校已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并按国家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名称印制。 (八)书脊(专指博士学位论文)。书脊上应用仿宋体四号字于上方标明论文题目,下方注明研究生姓名。 (九)论文封面统一用120克铜版纸,封面底色为白色。 (十)论文封面格式要求详见附页二。 四论文摘要 中、英文论文摘要内容应一致,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其内容应保留原论文的主要信息,即不看论文全文就能获取必要的信息,不能与引言相互混淆。 五论文关键词 每篇论文必须选取3-5个中、英文关键词,排在其论文摘要的左下方。中文关键词尽可能用《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到的规范词,以便检索。 六目录 目录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排列顺序是:1. 中文摘要 2. 英文摘要 3. 引言 4. 正文章节 5. 中外文参考文献 6.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7.后记(可不要此项)。并对每项标明页码。 七引言 引言主要阐明研究工作的起源、沿革、目的以及相关领域内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自己在已有的基础上所解决的问题或填补的知识空白点。言简意赅,不要成为摘要的注释。 八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要求论点正确,论据可靠,观点明确。正文结构一般由文献综述、实验研究或社会实践阐述、理论分析、结论四部分组成,正文用小4号字体打印。 九中外文参考文献 中外文参考文献是论文正文中引用文献的集中反映。文献为期刊的排列格式是:〈编号〉、作者、文章题目名、期刊名、号、年份、卷号、期数、页码。文献为图书的排列格式是:〈编号〉、作者、书名、出版时间、版次、出版单位、页码。阅读的外文参考文献应占全部参考文献的三分之一。

武汉大学申请硕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武汉大学申请硕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按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课程学分,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完成专业实践(或科学研究)工作,硕士学位论文已完成。 3.科研成果的要求: 2003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且为本专业的学术论文。如学院有特殊规定的,则应不低于学校的规定,申请本学院硕士学位者应按该学院特殊规定执行。 自2004级起,学校不再作需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各学院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关规定,报研究生院学位处备案即可,硕士研究生须按学院规定完成科研。 二、对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有关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经指导教师、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审查通过,确定聘请与论文有关的论文评阅人。 2.论文评阅人一般为2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3.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应于论文答辩前一个月进行,由学院指定1名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学位论文传递给论文评阅人,为了保证评阅人客观公正评阅,评阅意见应采用密封传递的形式。 4.论文评阅人须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评阅意见应有如下内容: ①对论文选题及综述的评价; ②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包括对论文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的评价。 ③对科研能力及写作水平的评价; ④指出论文中不足或论文应加强的方面,并提出要求;

⑤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能否举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写出明确意见,并以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对论文评定。 5.论文评阅有异议时,由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公室)和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共同聘请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复审,专家复审意见返回后,要根据复审意见决定是否组织论文答辩。 三、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和相关工作 1.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名单由教研室(研究室)和指导教师共同提出,经分委员会审批,分委员会主席在《硕士学位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答辩委员会组成方为有效。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委员必须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可以参加其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参加投票表决。聘请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尽可能不含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中一般有分委员会委员参加,以便了解答辩情况。 3.答辩委员会委员一经确定,其答辩委员会秘书须在答辩前一周,将硕士学位论文及聘书送交各位委员,以利委员作好参加论文答辩会的准备工作。论文答辩前,申请人应回避答辩委员会委员。 四.学位论文答辩和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 1.每年3月份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教学秘书处领取申请学位的答辩材料; 2.每年上半年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以及论文评阅送审时间为3月—5月初,下半年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以及论文评阅送审时间为9月---11月初; 3.学位论文答辩须于每年上半年5月底或下半年11月底前完成。 4.各学院应于每年6月10日或12月10日前将学院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以下材料各一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审核: ①学位授予情况的会议纪要; ②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 ③分委员会的投票表决结果汇总票; ④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基本情况上报数据库软盘;

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

2010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

目录 武汉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1) 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规定 (9) 论文封面格式(附页一) (14) 郑重声明格式(附页二) (15) 目录排列格式(附页三) (16) 正文排版格式(附页四) (17) 参考文献排列格式(附页五) (18) 武汉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网上操作流程 (21)

武汉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撰写 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武大研字[2009]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一)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二)硕士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 (三)科研成果要求: 学校不作发表学术论文的统一规定,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相关规定,报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备案。凡培养单位规定了科研成果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必 1

须达到相应的条件,才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四)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特殊情况下,可以是一份应用工程报告,但必须在撰写前报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意义;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已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内容有新的见解;并能反映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或社会实践的能力。 2.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 3.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引用的材料,必须注明出处;采用合作者的思想和研究成果,要加附注。 4.硕士学位论文应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学生除外);留学生如要使用非中文(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事先报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并在论文中附详细的中文摘要。 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或对社会发展和 2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论文规定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论文规定

武大研字〔2013〕13号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术水平,学校制定了《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并经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13年3月3日 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术水平,现就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论文作出如下规定: 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1.申请理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期刊目录见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下同)上发表1篇论文; 2.申请工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其中在SCI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SCI 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申请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在武

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上发表;或在CSSCI (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4.申请医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并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者应至少在SCI收录刊物或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二、博士生在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后,下列成果可等同一篇学术论文,具体按如下方法计算:1.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项按1篇学术论文计; 2.撰写学术专著(不含教材)满5万字(执笔),按1篇国内学术论文计;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科研奖项(含国家及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省级人文社会科学奖等),国家一等奖取前八名,二等奖取前五名,省级一等奖取前五名,二等奖取前三名,三等奖取前二名,其获奖可按1篇学术论文计; 4.博士研究生联合发表高影响因子的研究论文,作为主要完成者的研究生可以同时以该篇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但前提是该论文的主要成果(主要完成者本人实际贡献部分)是其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一。高影响因子期刊由学科所在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 规定 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和编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局统一编制格式,并将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北京图书馆和北京科技信息研究所收入国家级图书编目,以便及时向社会提供查阅服务,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位论文归档的要求,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印制规格作出如下规定: 一、论文装订格式的排列顺序 (一)封面(格式和要求见附页一) (二)论文英文题目(专用—页纸,上方为题目,用宋体二号字;下方为研究生姓名,用宋体四号字。外文专业应有中文题目) (三)论文原创性声明(格式和要求见附页二) (四)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格式和要求见附页三) (五)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六)目录(格式和要求见附页四) (七)中文摘要 (八)英文摘要 (九)引言 (十)正文(格式和要求见附页五) (十一)中外文参考文献(格式和要求见附页六) (十二)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格式参见附页六:参考文献排列格式) (十三)后记/致谢 二、论文印制规格及要求 (一)论文用A4张(210×2976mm)标准大小的白纸打印;正文部分双面印制。 (二)论文在打印时,纸张四周留足空白边缘,每页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边25mm以上,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分别留边25mm以上。 三、论文封面格式 (一)分类号。必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分类号,一般应注明《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类号,同时尽可能注明《国际十进分类法UDC》的类号。 (二)密级。论文必须按国家规定的保密条例在右上角注明密级(如系公开型论

文则可不注明密级)。 (三)编号。武汉大学编号为10486,位置在封面右上角。 (四)论文题目。题目必须用楷体标准一号字标注于明显的位置,应集中概括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以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题目不能用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题目语意未尽,可用副标题补充说明。外语专业的论文题目一般采用英文,英文题目不宜超过10个实词。 (五)论文作者姓名。 (六)论文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必须填写当年被学校批准招收博士生的教师。 (七)专业名称。专业名称必须是我校已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须按国家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名称印制。 (八)书脊(专指博士学位论文)。书脊上应用仿宋体四号字于上方标明论文题目,下方注明研究生姓名。 (九)论文封面统一用120克铜版纸,封面底色为白色。 (十)论文封面格式要求详见附页一。 四、论文英文题目 论文英文题目专用一页纸,“英文题目”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二号字,其下“研究生姓名”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四号字;外语专业应为中文题目。 五、论文原创性声明 “论文原创性声明”用黑体小二号字,内容用宋体四号字,具体内容见附页二。 六、中文摘要 “中文摘要”用黑体小二号字,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字,页码用罗马数字单独编排,并标注在每页页脚中部。 七、英文摘要 “英文摘要”用加粗Times New Roman小二号字,内容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页码续接中文摘要的页码。 八、论文关键词 每篇论文必须选取3-5个中、英文关键词,排在其论文摘要的左下方,用黑体小四号字。 九、目录 目录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排列顺序是:1、中文摘要 2、英文摘要 3、引言 4、正文章节 5、中外文参考文献 6、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

武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规范标准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 毕业论文写作是反映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成效的重要途经,是考核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掌握撰写毕业论文的基本能力是本科人才培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为了统一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的书写格式,特制定本规。 本规约定的书写格式主要适用于用中文撰写的毕业论文。涉外专业用英文或其他外国语撰写毕业论文的书写规可参照本规执行。毕业论文由设计图纸和论文两部分组成的,其图纸部分的规格式由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图纸的要求对图纸的版面尺寸大小、版式、数量、容要求等制定详细的规格式。 在遵照本规的前提下,各学院(系)还可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对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格式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一容要求 (一)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应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准确概括整个论文的核心容,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缩写字。中文题目一般不宜超过24个字,必要时可增加副标题。外文题目一般不宜超过12个实词。 (二)摘要和关键词 1.中文摘要和中文关键词 摘要容应概括地反映出本论文的主要容,主要说明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容、方法、成果和结论。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不要与引言相混淆。语言力求精练、准确。在摘要的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摘要与关键词应在同一页。 2.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 英文摘要容与中文摘要相同。最下方一行为英文关键词(Keywords3—5个)。 (三)目录 论文目录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各章节组成部分的小标题。目录应按照章、节、条三级标题编写,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的标题要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四)正文 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不同学科专业和不同的选题可以有不同的写

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

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实践能力的集中考察,不管是全日制研究生还是在职研究生想要申请硕士学位证书,就要在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武汉大学为保障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的授予的质量和含金量,对于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审核要求是一样的,那么,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是什么呢? (1)论文选题 硕士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选题必须紧密联系会计实务,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2)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并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在论文答辩前1年完成。内容包括:1.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概况及趋势;3.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自己的创新或特色、技术路线或工作方案等;4.计划进度。 (3)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培养单位应组织专家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检查,由专家组提出改进建议并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考核表》。

(4)论文形式及内容要求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或讨论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案例分析,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结合实务的专题研究,不提倡纯学术研究的文章,应有数据或实际资料做支撑。无论什么形式,对论文水平的评价,主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论文摘要字数应在2千字以上。论文摘要应突出本文的新见解和创造性成果。论文的观点、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应有一定的创新性。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有了一定的了解,想要报考的人员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和方式进行报考。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

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 2010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 定 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 1 目录 武汉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1 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规定...........................9 论文封面格式(附页一)....................................14 郑重声明格式(附页二)....................................15 目录排列格式(附页三)....................................16 正文排版格式(附页四)....................................17 参考文献排列格式(附页五)..............................18 武汉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网上操作流程 (21) 武汉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撰写 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武大研字[2009]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一)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二)硕士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 (三)科研成果要求: 学校不作发表学术论文的统一规定,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相关规定,报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备案。凡培养单位规定了科研成果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必 1 须达到相应的条件,才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四)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特殊情况下,可以是一份应用工程报告,但必须在撰写前报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意义;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已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内容有新的见解;并能反映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或社会实践的能力。 2.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 3.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引用的材料, 用合作者的思想和研究成果,要加附注。必须注明出处;采 4.硕士学位论文应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学生除外);留学生如要使用非中文(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事先报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并在论文中附详细的中文摘要。

武汉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模板

分类号密级 UDC编号 武汉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GPS单频精密单点定位与区域电离层 模型研究 研究生姓名:张三 学号:2012xxxxx 指导老师姓名、职称:李四教授 专业名称: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研究方向:卫星大地测量 二〇一五年五月

AStudyofGPSSingleFrequencyPrecise PointPositioningandReginal IonosphereModel By SanZhang Supervisedby Prof.SiLi WuhanUniversity Wuhan,430079P.R.China May,2015

郑重声明 本人的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并完成的,学位论文没 有剽窃、抄袭、造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侵权行为,本人愿 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郑重声明。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年月日

摘要 。 关键词:AA;BB;CC;DD;EE;FF

ABSTRACT (1)Thispaper. Keywords:AA;BB;CC;DD;EE;FF

目录 摘要.............................................................I ABSTRAC.T........................................................II 目录............................................................III 1绪论 (1) 1.1引言 (1) 1.2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 1.2.1研究背景 (1) 1.2.2研究意义 (1) 1.3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 (1) 1.4本文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1) 1.4.1研究目标 (1) 1.4.2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1) 2理论基础 (2) 3理论主体 (3) 4系统设计与搭建..................................................45实验分析与结论.. (5) 6总结与展望 (6) 参考文献 (7) 致谢 (8)

《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

武大研字〔2013〕13号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术水平,学校制定了《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并经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13年3月3日

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术水平,现就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论文作出如下规定: 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1.申请理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期刊目录见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下同)上发表1篇论文; 2.申请工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其中在SCI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SCI 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申请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在武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上发表;或在CSSCI (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4.申请医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并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在

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者应至少在SCI收录刊物或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二、博士生在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后,下列成果可等同一篇学术论文,具体按如下方法计算:1.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项按1篇学术论文计; 2.撰写学术专著(不含教材)满5万字(执笔),按1篇国内学术论文计;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科研奖项(含国家及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省级人文社会科学奖等),国家一等奖取前八名,二等奖取前五名,省级一等奖取前五名,二等奖取前三名,三等奖取前二名,其获奖可按1篇学术论文计; 4.博士研究生联合发表高影响因子的研究论文,作为主要完成者的研究生可以同时以该篇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但前提是该论文的主要成果(主要完成者本人实际贡献部分)是其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一。高影响因子期刊由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认并备案; 5.人文社科类博士生作为主要成员提交的咨询报告被省级政府、国家有关部委、重要国际组织采纳并产生重要影响的可按1篇国内论文计。 三、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应以武汉大学培养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

武汉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doc

武汉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按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课程学分,学位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完成专业实践(或科学研究)工作,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完成。 3.科研成果的要求: 2003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且为本专业的学术论文。若培养单位有特殊规定的,则按培养单位的特殊规定执行,但不能低于学校的规定。 自2004级起,学校不再作需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关规定,报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备案即可,硕士研究生必须按培养单位规定完成科研。 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或对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2.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正文应不少于3万字。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4.硕士学位申请人在选题前后应广泛阅读有关文献,阅读量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一。综述部分应对所读文献加以分析和综合。 5.论文题目应以最恰当、最简明、最准确的词语概括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题目不能用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外语专业的论文题目一般采用英文,英文题目不宜超过10个实词。 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有关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经指导教师、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审查通过,确定聘请与论文有关的论文评阅人。 2.论文评阅人一般为2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3.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应于论文答辩前一个月进行,由培养单位指定1名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学位论文传递给论文评阅人,为了保证评阅人客观公正评阅,评阅意见应采用密封传递的形式。 4.论文评阅人须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评阅意见应有如下内容: ① 对论文选题及综述的评价; ② 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包括对论文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的评价; ③ 对科研能力及写作水平的评价; ④ 指出论文中不足或论文应加强的方面,并提出要求; ⑤ 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能否举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写出明确意见,并以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对论文评定。 5.论文评阅有异议时,由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公室)和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共同聘请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复审,专家复审意见返回后,要根据复审意见决定是否组织论文答辩。 四、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和相关工作 1.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名单由教研室(研究室)和指导教师共同提出,经分委员会审批,分委员会主席在《硕士学位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答辩委员会组成方为有效。

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

《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可加入参考书目)新增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项;目录提前到摘要前面;最后一项改称后记/致谢,相应修改如下: 第三课的writing 部分 Every dissertation has three parts: front matter, text and back matter. When the dissertation is bound in book form for library use or submitted in electronic form, Notes: WHU stands for Wuhan University. I. Front Matter Front matter, or the preliminary pages, includes all sections that precede the text and should be arranged in the order listed: Title Page, Declaration of Academic Integrity, Claim of Innovation, Abstract, and Table of Contents. Front matter is numbered in lower case Roman numerals, starting with Abstract. A.Title Page (cf. Unit 4) The first page of a dissertation is the title page. It must inclu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 the full title of your dissertation, ? your name as it appear s in university records, ? the month and year of the degree, ? a standardized degree statement. If the dissertation has a main title and a subtitle, put the main title on a single line, followed by a colon, and organize the subtitle in inverted pyramid form below the

2016.3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时间:2016年03月11日发布者:来源:查看次数:180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武大研字[2009]5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一)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二)硕士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 (三)科研成果要求: 硕士学位申请人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发表符合规定的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第一署名应为“武汉大学”或“武汉大学XX培养单位”。 (四)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特殊情况下,可以是一份应用工程报告,但必须在撰写前报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意义;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已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内容有新的见解,并能反映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或社会实践的能力。 2.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申请人独立完成。 3.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引用的材料,必须注明出处;采用合作研究者的思想和研究成果,要加附注。 4.硕士学位论文应当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学生除外)。留学生如要使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事先报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并在论文中附详细的中文摘要。 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或对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二)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应以最恰当、最简明、最准确的词语概括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题目中不能用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公式等。外语专业的论文题目一般采用英文,英文题目不宜超过10个实词。 (三)硕士学位论文应有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中、英文摘要内容应一致。摘要是论文的重要部分,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其内容应保留原论文的主要信息,即不看论文全文就能获取必要的信息,不能与引言(绪论)相互混淆,一般为800个汉字字符;关键词选取一般为3-5个,中文关键词尽可能采用《汉语主题词》中的规范词,以便检索。(四)硕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得少于3万字,外语专业、医学专业不得少于2万字。论文应层次分明、论据可靠、分析严谨,数据真实,严禁造假和抄袭他人成果。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五)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广泛阅读有关文献,阅读量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占三分之一。 (六)硕士学位申请人不得用“涉密资料”撰写学位论文。若指导教师的涉密项目需要,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半年(180天)办理涉密审批备案手续。 (七)硕士学位论文基本结构(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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