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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检查报告

2009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检查报告
2009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检查报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情况检查的报告

省厅劳动关系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各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9-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这次检查涉及全市范围内的各用人单位,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牵头,相关科室参与,按照计划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了36家企业,其中8家国有企业、29家私营企业;其中餐饮企业18家,建筑企业12家,其他企业6家。本次检查涉及劳动者人数近3万人。这次检查从局领导到用人单位,思想重视,组织严密,宣传到位,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对构建和谐广安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保证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顺利执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严密,宣传到位

为确保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的深入开展,我局党组在思想

上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部署会,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劳动监察支队队长、就业促进科与失业保险科长等同志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劳动监察支队长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与30家单位的负责人召开了碰头会,宣讲了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从上到下,广泛宣传,确保了这次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扎实有效。

(二)步骤严谨,落实到位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统一部署,我们共分为三个步骤进行,逐步抓好落实: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20日)。为充分认识开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劳动监察支队,深入到各用人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确保人人皆知,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这次执法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2、用人单位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根据我局的统一安排,各用人单位对照文件精神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按照检查事项,认真进行清理、整改、规范,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和近两年工资发放标准情况上报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执法检查阶段(10月11日—11月20日)。劳动监察执法支队通过对用人单位上报材料的审核,对重点检查的36家用人单位,逐一进行现场检查,逐一上门监察,效果比较明显。

(三)文明执法,服务到位

如果执法队员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不文明,言词过激,用人单位就会不配合,人为增加工作难度。在这次检查执法中,我局要求执法队员文明执法,树立形象,每到一家用人单位必须先宣讲政策法规,对不规范的首先要耐心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实际行动打动每个用人单位,得到用人单位很高的评价。

(四)坚持原则,严格执法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为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在检查中发现,有少数单位在这方面有模糊意识,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坚持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大执法力度,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

三、存在的不足

1、少数用人单位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经营管理理念落后,个别中小企业甚至没有负责劳资的专职管理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混乱,一旦出了问题,就到处找人说情,想歪

主意,增加执法难度,人为设臵障碍。

2、我局监察队员人手少,力量薄弱,日常业务繁杂,而本次检查执法范围大、涉及面广,导致有时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局面。

二ΟΟ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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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收入分配是广大职工最关注的问题,也是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最低工资落实问题。妥善处理这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实现好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国家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各地出台最低工资标准,确保职工群众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群众的劳动报酬,不仅是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体现人文关怀、实现社会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而最低工资标准能否给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保障力,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各地及企业的具体行动。 为了解和掌握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情况,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促进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各级工会于2005年6月至8月,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省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采取听取市、县劳动部门、企业代表组织情况介绍、召开企业经营者、工会主席、劳资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查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填写企业、职工调查表,与职工座谈等形式进行。各市工会按照省总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所属县(市、区)及企业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此同时,省总调研课题组分赴保定、邢台、廊坊等三市

七县二区及其22个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全省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一、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总体情况 2004年7月1日,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我省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及时调整,设区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02年的350元提高到520元,除贫困县以外的其他县(含县级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70元,贫困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20元,标准提高的幅度及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调查情况也表明,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及经济权益保障工作,为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作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省委、省政府把提高职工工资收入、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富民强省的重要战略措施,多次明确提出职工收入要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二是各市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逐年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特别是去年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组织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采取重点抽查、加大监察等措施,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三是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履行维权基本职责,大力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强化工会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在推进落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对最低工资标准已逐步认识,一些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范、企业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能够充分认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对于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自觉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收入稳步提高,企业和职

企业薪酬福利自查报告

企业薪酬福利自查报告 本文是企业薪酬福利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不同项目的自查报告所涉及的内容不同,所以自查报告的内容很广,下面为您整理的是企业薪酬福利自查报告,希望对您有帮助~ 企业薪酬福利自查报告xx公司根据东人社字[2012]87号《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司安排人员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Xx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担负着民和县三乡一镇约11.2万人口的供水任务。公司前身xx县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972年,2001年3月改制为国有控股、职工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7月又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企业行政隶属于xx 县水利局。 公司现有职工58人,其中:企业领导2人。截止目前公司固定资产为1578万元。 二、企业工资情况 2009年企业工资收入为179万元,职工人数为67人,人均工资年为2.67万元,其中公司领导年收入均为3.6万元。2010年企业工资收入为198万元,职工人数为73人,人均工资年为2.71万元,其中公司领导年收入均为万2.72元。公司经理为事业编制,在企业内部无工资收入。2011年企业工资收入为155万元,职工人数为58人,人均工资年为2.6万元,其中公司领导收入为3.9万元。公司经理为事业编制,在企业内部无工资收入。 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执行国家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实行工效挂钩,坚决执行“两低于”原则。按照企业财务管理原则列支和发放企业工资,企业职工无工资外收入;公司经理为事业编制,在企业内外无工资收入;公司严格执行工资薪金税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公司职工公司无人达到个人所得税基数;公司严格执行当地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同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总之,公司无违规超提超发工资,无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今后企业进一

威海历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威海市历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发布时间执行时间文号1801995.05.301995.06.01威政发〔1995〕23号 2401997.04.291996.09.01威政发〔1997〕20号 3201999.09.101999.07.01威政发〔1999〕51号 3702001.09.242001.07.01威政发〔2001〕39号 4102002.12.022002.10.01威政发〔2002〕45号 5302005.01.242005.01.01威政发〔2005〕6号 6102006.09.302006.10.01威政发〔2006〕73号 7602008.01.302008.01.01威政发〔2008〕6号 9202010.04.292010.05.01威政发〔2010〕23号 1100 2011.03.01 2011.03.01 威政发〔2011〕12号 1240 2012.04.09 2012.03.01 威政发〔2012〕14号 1380 2013.02.27 2013.03.01 鲁政字〔2013〕39号 1500 2014.02.28 2014.03.01 鲁政字〔2014〕49号 1600 2015.2.28 2015.03.01 鲁政字〔2015〕39号 1710 2016.5.20 2016.06.01 鲁政字〔2016〕117号1810 2017.5.27 2017.06.01 鲁政字〔2017〕86号 1910 2018.4.26 2018.06.01 鲁政字〔2018〕80号 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自2005年1月1日起为5.0元/小时,分别为6.0元/小时、7.5元/小时、9.6元/小时、11.5元/小时、13元/小时、14.5 元/小时、15元/小时、16元/小时、17.1元/小时、18.1元/小时、19.1元/小时, 均为全省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档次中的最高档。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收入分配是广大职工最关注的问题,也是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最低工资落实问题。妥善处理这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实现好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国家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各地出台最低工资标准,确保职工群众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群众的劳动报酬,不仅是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体现人文关怀、实现社会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而最低工资标准能否给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保障力,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各地及企业的具体行动。 为了解和掌握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情况,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促进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各级工会于2005年6月至8月,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省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采取听取市、县劳动部门、企业代表组织情况介绍、召开企业经营者、工会主席、劳资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查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填写企业、职工调查表,与职工座谈等形式进行。各市工会按照省总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所属县(市、区)及企业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此同时,省总调研课题组分赴、、等三市七县二区及

其22个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全省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一、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总体情况 2004年7月1日,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我省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及时调整,设区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02年的350元提高到520元,除贫困县以外的其他县(含县级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70元,贫困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20元,标准提高的幅度及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调查情况也表明,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及经济权益保障工作,为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作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省委、省政府把提高职工工资收入、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富民强省的重要战略措施,多次明确提出职工收入要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二是各市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逐年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特别是去年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组织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采取重点抽查、加大监察等措施,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三是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履行维权基本职责,大力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强化工会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在推进落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对最低工资标准已逐步认识,一些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企业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能够充分认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对于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自觉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收入稳步提高,企业和职工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2-1-1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2011年12月31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合理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的精神和国家人力社保部的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小时提高到1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30元/小时提高到33元/小时。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1】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XX〕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XX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安排,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 第 2 页共 8 页

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XX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XX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察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XX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察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XX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 第 3 页共 8 页

2014.10.13—2014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号:成府发〔2014〕19号 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14-06-26 生效时间:2014-06-26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4〕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400元(每日64.4元)。 (二)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4.6元。 (二)每小时13.2元。 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00元(每日64.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6元。

(二)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3.2元。 调整后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函〔2013〕49号)同时废止。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6日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1 ] 2018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 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 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

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18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 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 使用。2018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 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18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

山东省2014年关于最低工资工资标准的规定

山东省济南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时标准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4年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调整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5元、13.5元、12元。 按照通知要求,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分两档。其中,山东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中第一档包括济南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5元;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中的第二档包括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3.5元。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注意事项: (一)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包吃住”属于职工福利,不算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对劳动者包吃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工资之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小时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如果劳动者平均每日的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或每周工作时间累积超过24小时,则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

有关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书

关于最低工资规范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收入分配是广大职工最关注的问题,也是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最低工资落实问题。妥善处理这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实现好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国家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各地出台最低工资规范,确保职工群众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群众的劳动报酬,不仅是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体现人文关怀、实现社会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而最低工资规范能否给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保障力,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各地及企业的具体行动。 为了解和掌握全省企业最低工资规范的落实情况,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促进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各级工会于2005年6月至8月,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省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范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采取听取市、县劳动部门、

企业代表组织情况介绍、召开企业经营者、工会主席、劳资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查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填写企业、职工调查表,与职工座谈等形式进行。各市工会按照省总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所属县(市、区)及企业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此同时,省总调研课题组分赴保定、邢台、廊坊等三市七县二区及其22个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全省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范的情况。 一、最低工资规范执行的总体情况 2004年7月1日,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我省对职工最低工资规范进行了及时调整,设区市每月最低工资规范由2002年的350元提高到520元,除贫困县以外的其他县(含县级市)每月最低工资规范为470元,贫困县每月最低工资规范为420元,规范提高的幅度及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调查情况也表明,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及经济权益保障工作,为推动最低工资规范的落实作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省委、省政府把提高职工工资收入、落实最低工资规范作为富民强省的重要战略措施,多次明确提出职工收入要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二是各市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逐年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特别是去年省最低工资规范调整后,组织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采取重点抽查、加大监察等措施,推动最低工资规范的落实。三是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履行维权基本职责,大力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强化工会监督检查,积极配

2012年最新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2011年2012年2012年上调幅度新标准实施日备注 北京1160 1260 8.60% 2012年1月1日 上海待定 天津1160 待定 重庆"870 750 710" 待定 深圳1320 1500 13.60% 2012年2月1日 广州1300 1500 15.40% 2012年2月1日 陕西"1000 910 850 790" 平均21.5% 2012年1月1日" ◆一类标准:(1000 元/月)(10.0元/小时)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 ◆二类标准:(910元/月)(9.1元/小时)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 ◆三类标准:(850元/月)(8.5元/小时) 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歧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标准:(790元/月)(7.9元/小时)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 " 江西"870 800 730 670 610" 平均21.5% 2012年4月1日"◆一类区域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8.7元/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类区域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8.0元/小时 南昌市:南昌县、新建县 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景德镇市:珠山区 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市 新余市:渝水区 宜春市:袁州区 上饶市:信州区 吉安市:吉州区 赣州市: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类区域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7.3元/小时

工资管理自查报告

工资、福利、奖金自查报告 xxxx有限公司: 按照xxx集团人力资源部的要求,我公司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时间范围自公司成立(2010年11月12日)至今,自查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奖金相关政策 1、我公司原薪酬体制于2011年1月25审批后实施。三项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于2011年2月21日审批后实施。 2、我公司现行薪酬政策按xxx字[2013]20号文执行,并于2013年4开始实施。 3、我公司人员工资构成有:工资及补贴。 (二)政策执行情况 1、我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薪酬政策,每月都保存完整的工资发放资料备查。 2、我公司不存在自行提高工资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在薪酬规定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私自提高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标准,利用各种理由在规定之外发放各种奖金和实物等现象。 2、发放的工资所需的资料,抽查符合规定。发放的工资、绩效、奖金都是经过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核算,并在xx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 3、发放的员工福利是按照xx集团工会相关节日福利发放的通知执行,并无在其他科目下超发或者多发的现象。 (三)人员变动等工资管理情况。 公司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变动,人员调入调出等都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存在工资处理不及时现象。公司无以长期请假、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向综合管理部报告,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行为。公司员工离职后按相关手续办理,工资以《离职结算单》为依据及时结算,无拖拉拖欠现象。 xxx年xxx月xx 日篇二:工资管理自查报告 晋城市文体宫管理中心 关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管理的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我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认真的开展了全面自查,做到思想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全面排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工资政策规定,重点对以下几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1、是否存在单位工资发放人员花名表和实际在岗人员不匹配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在册在编人员; 3、是否存在退休职工仍按在职在编人员领取工资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单位实际人数和职工实际岗位如实申 报工资的情况。 经过自查,我单位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坚决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晋城市文体宫管理中心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篇三:2011年度薪酬审计自查报告

2014重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4重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月工资1250元 2014年最低工资上调最新消息!(12月11日)上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重庆市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主城九区在内的23个区县以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梁平、城口等15个区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50元/月,两档最低月工资标准均较以往上调200元。 最低工资标准有两档一档不低于1250元/月 市人社局表示,考虑到全市各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等因素,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两档制: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1.5元/小时。 职工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用人单位要受处理 为何要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该标准是如何测算出来的市人力社保局解释称,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伴随全市经济水平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我市原有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力的吸引力不够乾需要调整。 至于测算方式,比较复杂,需综合各区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各区县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等因素。 “调整后的新标准,各用人单位应向职工进行公示。”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在新标准发布后的10日内,用人单位应将最低工资标准向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全体劳动者公示,并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低于新标准,将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处理

工资发放自查报告

工资发放自查报告 工资、福利、奖金自查报告 xxxx有限公司: 按照xxx集团人力资源部的要求,我公司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时间范围自公司成立(2010年11月12日)至今,自查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奖金相关政策 1、我公司原薪酬体制于2011年1月25审批后实施。三项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于2011年2月21日审批后实施。 2、我公司现行薪酬政策按xxx字[XX]20号文执行,并于XX 年4开始实施。 3、我公司人员工资构成有:工资及补贴。 (二)政策执行情况 1、我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薪酬政策,每月都保存完整的工资发放资料备查。 2、我公司不存在自行提高工资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在薪酬规定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私自提高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标准,利用各种理由在规定之外发放各种奖金和实物等现象。

2、发放的工资所需的资料,抽查符合规定。发放的工资、绩效、奖金都是经过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核算,并在xx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 3、发放的员工福利是按照xx集团工会相关节日福利发放的通知执行,并无在其他科目下超发或者多发的现象。 (三)人员变动等工资管理情况。 公司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变动,人员调入调出等都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存在工资处理不及时现象。公司无以长期请假、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向综合管理部报告,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行为。公司员工离职后按相关手续办理,工资以《离职结算单》为依据及时结算,无拖拉拖欠现象。 xxx年xxx月xx日篇二:企业工资自查报告 xx公司企业工资内外收入 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xx公司根据东人社字[XX]87号《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司安排人员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xx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担负着民和县三乡一镇约11.2万人口的供水任务。公司前身xx县自来水公司成

甘肃最低工资标准2014

甘肃最低工资标准2014 导读:2014年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目前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类,其中,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2.7元);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2.1元)。更多详细内容由为您介绍。 甘肃最低工资标准2014 具体调整为: 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从980元/月调整到12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0.3元调整到12.7元; 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940元/月调整到11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0元调整到12.1元; 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900元/月调整到10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9.5元调整到11.4元; 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860元/月调整到10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9.1元调整到10.8元。 注意:上述关于甘肃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依据2013年4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目前甘肃省仍然按照这个标准执行,而甘肃省2014年目前尚无最新的工资标准出台,如有最新标准出台,将为您及时更新。 甘肃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一类地区(11个县区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嘉峪关市、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和敦煌市。 二类地区(12个县区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永昌县。 三类地区(24个县区市):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四类地区(41个县区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几中情况

哪些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作者:时间:2010/12/04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在以下情况中,企业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l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赞,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该生活费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3职工请事假的:职工请事假,可以按照未提供“正常劳动”认定,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问工资。因此,劳动者请事假的,如按照请假期限长短来进行计算,最后发放时就有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法律规定企业不得扣减事假以外的工资。 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还特别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见,除上述情况之外,用人单位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三班两运转是综合工时制的一种 是指完成某项工作时,需要连续运转。为了保证工人休息和完成生产任务,将24小时分成两个换班区间,每个换班区间为12小时,三个作业班进行轮番上班。这样,每天都有一个班的人在休息,其余两个班正常工作,三班循环运行,常见的作息方式是做四休二。这样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员工收益和休息的需求。 实行“三班二运转”后,每月最多工作日为21天,最少工作日为19天,按照综合计时统计每月的超时,以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标准,按当月超出的工作时间计算超时工资(加班费)。 优点: ①最大化的保证了设备(生产线)的运转时间,可以保证设备(生产线)7×24运 行。 ②减少人员数量,提高员工使用率。 缺点: ①每个班工作时间较长,人员劳动强度较大。 ②转班较为频繁,工人不容易适应。 ③人员工作时间长,加班费支出较多(工人月平均工作:20天×12小时=240小时)

公司内外收入自查报告

公司2016年度工资内外收入 自查情况报告 自查单位:(公司全称) 自查项目:2016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联合下发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于年月日 至月日,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系统2016年度工资内外收入 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月日,主要从事(业务范围),截止2016 年末资产总额亿元,年末从业人员人,目前法定代表人为,由主管。 (二)自查范围 公司以规范企业工资内外收入为一重点,以2016年度工资总额管理、工资内外收入以及负责人薪酬分配等情况 为基础,对公司进行全面自查。 (三)企业经济效益情况 二、自查结果 (一)工资总额管理情况 1、工资管理基本情况 (1)上级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政策。 根据下达的《》规定,公司实行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2)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自查评价: 2、工资总额具体项目及列支情况

3、人员及工资水平情况 (1)在岗职工情况 自查评价: 4、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填报情况自查情况: (二)负责人收入分配基本情况 1、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情况 (1)上级单位管理政策 年,根据下发的《》,公司负责人开始实行办法。 2、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情况 自查评价: 3、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收入差距情况 自查评价: 4、企业负责人福利性收入情况 自查评价: (三)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 1、福利性收入情况 自查评价: 2、住房公积金 自查评价: 3、其他工资外收入情况

(四)企业扣缴税情况 1、企业所得税 自查评价: 2、个人所得税 自查评价: 三、自查发现问题汇总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2016年相关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工作建议 (一)对完善工资内外收入分配制度的考虑(二)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管理的建议 特此报告。 附件:工资内外收入自查表 公司(签章) 年月日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调查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调 查报告

编号:FS-DY-20394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市人社局于XX年7月25日至9月25日在xx市政府网站民意调查一栏里以问卷调查方式开展了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了解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影响,以便今后更及时准确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一、在线调查的基本情况 1、调查的对象:本次调查期间共有179人参与了投票。其中男性占比为75.42%,女性为24.58%。 年龄结构为:18-25岁18人占10.06%;26-35岁72人占40.22%;36-45岁43人占24.02%,46-55岁34人占18.99%,55岁以上12人占6.7%。 学历结构为:硕士及以上10人占5.59%;大学本科37人占20.67%;大学专科52人占29.05%;高中、中专或技校64人占35.75%;初中及以下16人占8.94%。

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工157人占87.71%;劳务派遣工22人占12.29%。 劳动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19人占66.4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4人占30.1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6人占3.35%。 所在企业经营类型:制造业94人占52.51%;批发零售业 8人占4.47%;居民服务业9人占5.03%;建筑业11人占6.15%;住宿餐饮业7人占3.91%;交通运输业4人占2.23%;房地产业 4人占2.23%;金融业2人占1.12%;其他40人占22.35%。 月平均收入XX元以下64人占36.36%;XX—3000元60人占34.09%;3000—5000元35人占19.89%,5000元以上17人占9.66%。 2、调查问卷主要结果: 企业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选择“是”135人占75.42%,选择“否”44人占24.58%。 “平均一周的工作时间40小时以内的”有72人占40.22%,“40小时以上的”有107人占59.78%。 一周平均休息几天中选择“1天”的66人占3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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