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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乐队配器法

管弦乐队配器法
管弦乐队配器法

西洋管弦乐队配器法

第一章管弦乐队概述

(一)乐器

(1)乐器分类:弓弦;木管;铜管;打击;拨弹;键盘。

(2)按实际运用情况分:常用乐器;变形乐器;临时补充性乐器。

(3)管弦乐队乐器组的乐器名称和数量

(二)管弦乐总谱写法

(1)每种乐器必须写出它们的外文名称(2)总谱首页必须是外文全称和中文名称,并按每个声部乐器数量写出复数或单数的形式,第二页写简写名称。(3)乐器的外文名称可以使用意大利文全称和英文全称2种,但我国一般用意大利文,我们学习过程中对于名称语种不限,但必须统一。

(三)乐队音响的表现要素

(1)音色:指乐器的声音特性。分为:

单一、相同、混合、复合、中性。

(2)音区:指乐器的音域和不同音域的表现力。

(3)音响密度:铜管最响、弓弦次之、木管较弱;密度还体现在和弦的排列方式。

(4)厚度:声音的高低幅度范围称做音响厚度。

(5)声部排列:上密、下疏、中不空。(6)力度:乐器组之间、单个乐器之间的力度比例。

第二章弓弦乐器法

(一)乐器构造和发音原理

(1)由琴身、琴弓、琴弦三大部分构成。(2)发音是通过琴弦受外力影响,琴弓摩擦琴弦或用手拨动琴弦产生振动,形成声音。

(二)小提琴(Violino单数、Violini复数、VI.简写)

1、空弦音:g、d1、a1、e2。

2、音域:g—d4(d4并非最高音,但音高再向上则失去了小提琴的美感。

3、音色特点:音色明朗、清晰、宽广;需要在特定琴弦上演奏时需标上“sul+弦名”。

4、各弦演奏音色特点

5、高音谱号记谱

(三)中提琴(Viola单数、Viole复数、Vla.、Vle.简写)

1、空弦音:c、g、d1、a1。

2、音域:c—c3

3、音色特点:深沉、如歌、略带鼻音。

4、用中音谱号或高音谱号记谱。

(四)大提琴(Violoncello单数、Violoncelli复数、Vc.简写)

1、空弦音:C、G、d、a

2、音域:C—e2

3、音色特点:接近人声、丰满厚实,适合表现男性形象。

4、用低音谱号、次中音或高音谱号记谱。

(五)低音提琴(倍大提琴)(Contrabasso单数、Contrabassi复数、Cb.简写)

1、空弦音(按实际音高):E1、A1、D、G

2、音域:E1—a

3、音色特点:低沉,共鸣大,一般用作乐队最低音声部。

4、用低音谱号记谱,实际演奏音高比记谱音高低8度。

(六)指法、把位

1、是乐器演奏者选择最为顺手、方便的按弦方式。

2、空弦用“0”作为指法符号。

(七)弓法

1、弓法直接影响音乐的力度、发音和音色的变化。

2、分为:弓尖(弱)、弓中(平衡)、弓

根(强)

3、下弓:弓根拉到弓尖,用“︹”表示,用于强拍或重音;强到弱的节拍部分。

4、上弓:弓尖拉到弓根,用“∨”表示,用于弱拍或弱到强。

5、全用弓根(用弓根或“al taco”);全用弓尖(用弓尖或“a punta d′arco”

6、分弓(Detache):一音一弓,用上弓与下弓交替演奏,演奏时弓子不离开琴弦;分为大分弓(grand detache)、中分弓(moyen detache)、小分弓(petit detache)。

7、连弓(Legato):多音为一弓,音符用连线。

8、断弓:分为分断弓和连断弓。

9、分断弓:包括断弓(staccato)、顿弓(martele)、跳弓(spiccato)、碎跳弓(saultile)、撞弓(saltando)。

10、连断弓:包括抛弓(jete)、飞奏跳弓(staccato volante)。

11、震弓(tremolo):是震音弓法

(八)双音与和弦

1、双音:小提与中提演奏较多,其它较少

2、和弦:相邻的三根或四根琴弦上,可以演奏三个音或四个音的和弦,和弦音不是同时发出,而是先后发出。适合演奏短时值、带有重音的、速度不宜太快,音乐表情比较强烈等效果。

(九)特殊演奏技法

1、拨奏(Pizz),返回用弓拉奏写上“Arco”

2、加弱音器:“con sord”;去掉弱音器:“senza sord”

3、弓杆击弦:“col legon”;返回用“arco”

4、靠近琴马:“Sul Pontic”;恢复用“ord”

5、靠近指板:“Sul tasto”;恢复用“ord”

6、泛音:在音符上用“0”表示。

第三章弓弦配器法

(一)旋律的配置

(1)旋律两种形态:单一声部旋律和依附声部的加厚式旋律。

1、单部弦乐:一个乐器声部配置单声部旋律。

2、弓弦乐器的同度重叠。

3、弓弦乐器的八度重叠:分同音色和不同音色的八度重叠。

4、加厚式旋律:依附声部不能强于主要声部。

5、同度并置重叠。

6、八度分层重叠。

(二)合唱型四部和声的基本写法

(1)配器时遵循的基本规则:

1、音响的统一性,一般将四个声部置入同一个乐器组内,或全部使用相同音色的乐器。

2、不同音色配置,声部独立性强,反之。

3、两个外声部在乐器数量和力度大致相等的情况下,比两个内声部突出的。

(2)弓弦乐器配置方法

1、原谱照移:弦乐器音色统一,按照乐器自然排列声部顺序。

2、同音色乐器分奏(div)。

3、主要声部加强。

4、混合音色与乐器声部的倒置排列

5、原型结构的声部扩展:四个声部中的每个声部,根据音响需要都可以进行八度重复,但一般内声部往上扩展不得高于高音声部,往下扩展不得低于低音声部。

(三)和弦的配置

1、顺置:1234。

2、交置:1

3、24。

3、夹置:1

4、23。

4、迭置:12、23、34。

第四章木管乐器法

(一)概述

1、木管乐器是音色的调色板,乐队当中最富有变化的乐器组。

2、通过各种不同的激发振动方式引起管内空气柱的振动。

3、长笛为软音质;双簧、大管为硬音质;单簧介于两者之间。

(二)各乐器简介

(1)长笛(Flauto单数;Flauti复数;FL简写)

1、音域:b—e4

2、高音区和中音区用的多,低音区较少。

3、高音谱表记谱

(2)双簧管(Oboe单数;Oboi复数;Ob简写)

1、音域:小字组降b—a3

2、中音区甜美、圆润,抒情,富有歌唱性。

3、高音谱表记谱

(3)单簧管(Clarinetto单数;Clarinetti 复数;CL简写)

1、移调乐器,常用降b、和A调两种。

2、记谱上,降b调要移高大2度;A调要移高小3度。

3、音域(实际音高)d—f4。

4、低、中音区常用,圆润丰满。

5、高音谱表记谱

(4)大管(Fagotto单数;Fagotti复数;Fag简写)

1、音域:大字一组降B—e2

2、低音区丰满厚实。

3、用低音或次中音记谱。

(三)演奏技巧与记谱

(1)吐音:单吐、双吐、三吐、弹吐(tremolo震音、颤音)。

(2)双簧、单簧、大管使用单吐,其它难用。

(3)记谱

1、按照高低顺序自然排列

2、当同时使用两支同类木管乐器演奏相同旋律时,须在乐谱上方写上“a2”

3、演奏2个声部时,须分符干朝向记谱。

《管弦乐配法》主要参考文献

《管弦乐配器法》主要参考文献 A. 中文参考书目 一。音乐声学类 李万海:《录音音响学》,中国电影出版社, 1982年版 梁广程:《乐声的奥秘》,人民音乐出版社, 1986年版 朱起东:《音乐声学基础》,上海音乐出版社, 1988年版 龚镇雄:《音乐声学》,电子工业出版社,1995年版 二。乐器法及配器法类 N. 里姆斯基-柯萨科夫:《管弦乐法原理》,万叶书店,1952年版 G . 雅戈:《管弦乐法》,万叶书店,1953 年版 E. 普劳特:《管弦乐法教程》,音乐出版社,1955年版 C. 维多尔与 D. 罗加尔-列维茨基:《现代乐器学》,人民音乐出版社,1958年 W. 辟斯顿:《配器法》,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年版 C. 瓦西连科:《交响配器法》,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63年版 中央音乐学院编:《民族乐队乐器法》,音乐出版社,1963年版 H. 柏辽兹-R. 施特劳斯:《配器法》上册,人民音乐出版社,1978年版 德. 罗加尔-列维茨基:《管弦乐队讲话》,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版 I. 加拉米扬:《小提琴演奏与教学的原则》,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 胡登跳:《民族管弦乐法》,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 张宏俊:《长笛的泛音》,载《音乐艺术》1983年第3 期 德. 罗加尔-列维茨基:《现代管弦乐队》,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版

乐声:《西洋乐器》,轻工业出版社,1984年版 田进勤:《电子乐器》,人民邮电出版社,1984年版 H. K. 沃尔夫:《从晚期浪漫派到现代管弦乐法的发展概述》,载《近现代音乐研文集》,中国音乐家协会辽宁分会编,1985年版 朱起东:《圆号和它的特殊演奏法》,载《音乐艺术》 1985年第 2期 H. 伯夫:《圆号创新教学法》,人民音乐出版社,1987年版 施咏康:《管弦乐队乐器法》,人民音乐出版社,1987年版 人民音乐出版社编辑部编:《电子乐器译文集》,人民音乐出版社,1988年版 朱起东:《小号表演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2年版 丹尼斯. 维克:《长号吹奏技巧》,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版 牟洪:《管弦乐队配器法》,人民音乐出版社,1999年版 三。其它 L . 坡林:《声音与意义-诗学概论》 罗曼. 罗兰:《现代音乐家评传》,上海群益出版社,1950年版 W . 辟斯顿:《和声学》,音乐出版社,1956年版 L . 玛采尔:《论旋律》,音乐出版社,1958年版 《乐记-乐本篇》,载《中国美学史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0年版 C. 波汶、B. 冯. 梅克编:《我的音乐生活》,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版 P. H. 朗格:《十九世纪西方音乐文化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版 黛敏郎:《关于“涅磐”交响曲》,载中央音乐学院《外国音乐参考资料》,1983年第2-3期 F. 魏因迦特纳:《论贝多芬交响曲的演出》,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版 Y. 秋林:《论音乐的写法》,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版 陈铭志:《赋格曲写作》,上海音乐出版社,1980年版 I . 斯波索宾:《曲式学》,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年新二版

论恶法

论恶法 孙婷学号:1012968 专业:法学 关键字:新婚姻法、“恶法亦法”、“恶法非法”、中国之法 摘要: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很多人认为新婚姻法关于男女平等的规定已经违宪是不争的事实。文化价值取向的错误让新婚姻法更是有违中国传统文化美德,它从制度、法律和文化上撕开了中国转型社内心深处的一道口子。因此,有人说,新婚姻法就是被中国金钱社会高房价和高物价绑架婚姻之后派生出来的怪胎和“恶法”。可是,什么是“恶法”?“恶法”究竟是不是法?很早以前,西方自然法学派与分析实证法学派就围绕恶法究竟是不是法的问题,有过激烈的争论。而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中国,我们关注的不应只是“恶法”究竟是不是法的问题,而更应关注如何纠正中国的“恶法”,弥补法律漏洞,完善法律体系的问题。 所谓“恶法”,什么是“恶”?“恶”即是邪恶,与良善相对,而并非不科学、有瑕疵。那什么是“法”?这个问题也是法学研究的三个核心问题之一。正如圣·奥古斯丁的困惑:欲说明时间则不知时间是什么。一个千人有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对于法的定义来说也是如此。分析法学派的边沁将法律看作是一种命令,是法律制定者意志的表达;美国法学家格雷就认为法律规则是法律适用者解释出来的规则;著名大法官霍姆斯宣称:“对法院事实上将做什么的预测而不是别的什么,便是我所说的法律”;新分析法学的代表人物,英国法学家哈特将“规则的内在方面”、“次要规则”和“规则的确定中心”,作为法律本体论的三个要素,他说:“法律是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存在的根据不在于作为个体,即主权者的意志,而在于更高层次的超验的理想理性。而伟大的无产阶级领袖、哲学家马克思却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那么,究竟什么是“恶法”?不同的法学家也有自己不同的观点。边沁认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乃是判断是非的标准”。自然法学家阿奎那认为“非正义的、不合理的而且与自然法相矛盾的法律根本不是法律,恰恰相反,是对法律的歪曲”。而我们认为对恶法的判断不能过度依赖正义、理性等抽象的信念,因为这种标准本身容易给社群中个体不同的概念基础,造成判断结果上的混乱,最终使标准本身失去存在正当性,个体也无从守法。所谓“恶法”指的是邪恶的法律,并非不科学或有毛病的法律。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条、一组、一部法律或整个法律制度。“恶法”也要求在该法域内“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具体地说“恶法”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不符合多数人的意志;(二)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三)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再者,“恶法”究竟是不是法?对于这个问题,两大法学派具有针锋相对的观点,也是法学界永远争论不休的话题。 一、分析实证法学派——“恶法亦法” “恶法亦法”理论萌芽于苏格拉底,形成于奥斯丁。以奥斯丁、凯尔森、哈特为代表的分析实证法学家们主张法律与道德相分离认为法律与道德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奥斯丁说:“法的存在是一回事,法的优劣则是另外一回事。法是否存在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法是否符合一个假定的标准,则是另外一种需要研究的问题。”凯尔森认为,“科学法律的定义没有任何政治、道德的内涵,摆脱任何主观的价值判断,它仅表明法律是社会组织的一个特殊手段”。哈特认为“反映或符合一定的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 奥斯丁在论述“恶法亦法”这一命题时,列举了以下理由:(一)道德邪恶的法律,尽管人们憎恶和反对,也不会失去作为“主权者命令”的性质,同样具有强制力;(二)自然法学指出的评价法律良恶的标准,并不是有其绝对的客观真理性;(三)与理性法相冲突的法不可能具有义务性或约束力,不能被认为是法律,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哈特的论断是,即使违反道德性,只要是法定形式下制定的,就其内容仍然是法律:(一)法律是一种命令;(二)对法律概念的分析是值得研究的,它不同于社会学和历史学的研究,也不同于批判性价值评价;(三)道德判断不能通过理性论辩、论证或证明来确立或辩护;(四)实际上设立的法律不得不与应然的法律保持分离。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麦考密克从肯定和否定的两个方面界定了新分析法学的立场:(一)从否定的角度来看,法律的存在不取决于它们是否符合对所有法律制度的普遍适用的任何特定的道德价值;(二)从肯定的角度看,法律的存在有赖于它们是由社会中的人们决定创立的。这样,法律和道德的分离就成为当代分析法学所坚持的最重要的立场。分析法学家始终认为“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功过是另外一回事”,强调划分“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与“应该是这样的法律”。在这里所说的“恶法亦法”具有以下两种性质,其一,必须为法律,必须经过特定的立法机关通过合乎程序的方式制定出来,其二,此种“恶法”具有“法的目的性”,并未脱离法的本质。

竣工图绘制规范及标准

竣工图类型内容与要求 竣工图是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完成后主要凭证性材料,是建筑物真实的写照,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是工程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的依据。各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必须编制竣工图。 1、编制要求 1.1 凡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图签附近空白 处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1.2 凡一般性图纸变更,编制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工图上直接改 绘,并加盖及签署竣工图章。 1.3 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超过4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图纸必须有图名和图号,图号可按原图编号。 1.4 编制竣工图必须编制各专业竣工图的图纸目录,绘制的竣工图必须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必须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1.5 用于改绘竣工图的图纸必须是新蓝图或绘图仪绘制的白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 1.6 竣工图编制单位应按照国家建筑制图规范要求绘制竣工图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及不退色的绘图墨水。 2、主要内容 2.1 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并根据专业、系统进行分类和整理。 2.2 竣工图包括以下内容: 2.2.1 工艺平面布置图等竣工图 建筑竣工图、幕墙竣工图 结构竣工图、钢结构竣工图 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竣工图 燃气竣工图 建筑电气竣工图 智能建筑竣工图(综合布线、保安监控、电视天线、火灾报警、气体灭水等) 通风空调竣工图 地上部分的道路、绿化、庭院照明、喷泉、喷灌等竣工图 地下部分的各种市政、电力、电信管线等竣工图 3、竣工图的类型 3.1 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 3.2 在二底图上修改的竣工图 3.3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4、竣工图绘制要求 4.1 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 在施工蓝图上一般采用杠(划)改、叉改法,局部修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绘出更改内容,所有变更处都必须引划索引线,并注明更改依据。在施工图上改绘,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抹、刀刮、补贴等方法修改图纸。具体的改绘方法可视图面、改动范围和位置、繁简程度等实际情况而定,以下是常见改绘方法的举例说明。 4.1.1 取消的内容 4.1.1.1 尺寸、门窗型号、设备型号、灯具型号、钢筋型号和数量、注解说明等数字、文字、符号的取消,可采用杠改法。即将取消的数字、文字、符号等用横杠杠掉(不得涂抹掉),从修改的位

交响乐团编制

交响乐队简介 管弦乐队是由弦乐器、管乐器和打击乐器组成的大型器乐合奏乐队。由于演奏不同体裁的器乐作品以及演出场地、功用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称谓。例如:大型管弦乐队称“交响乐队”;而演奏室内乐作品、乐队编制较小的称“室内管弦乐队”等。首批为管弦乐队写作的作曲家是海顿和莫扎特。现代管弦乐队的真正缔造者是贝多芬,此后,乐队的发展,总是保持着古典乐派时期管弦乐队的基本骨架,仅在局部有的扩充和变化。现代交响乐队编制约80—100人,为庆典活动等特殊需要,可临时大为400—500至1000人。 交响乐器介绍

定音鼓,大鼓,小鼓,钹锣,三角铁 乐器位置 管弦乐队在演奏时就需要一个质量较高的音响,然而乐队中包括了很多不同类别的乐器,并且它们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特色和个性,这样在写交响音乐作品时,不但需要作曲家对它们的编制即音色进行合理的调配,另外在排练和演出时,对它们的席位排列也需要考虑外表的美观,以及它们在演奏音乐时的配合与色彩协调,为此,世界上有好多的指挥家与乐器演奏家,经过将近一百多年的努力探索、实验,基本上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席位排列原则。 弦乐组是整个管弦乐队的基础,它的音色给人以亲切感,所以一般席位排在舞台的前面,最靠近观众。木管组乐器种类较多,音色突出,所以需要分门别类的将其排列在弦乐组之后,乐队的中 标准区域分布 间部位。铜管乐器和打击乐器,音量宏大,并富有刺激性,所以他们排列在乐队的最后面或后侧面。竖琴和其它弹拨乐器经常排在乐队的左右侧。但有时候因作品的要求,比如一些近、现代派作曲家的作品演奏,另外也由于指挥家的个人偏好,乐队席位排列也有某种特殊安排。一般常见的交响乐队标准席位排列有两种,即欧洲式乐队席位排列和美国式乐队席位排列。[1] 欧洲式席位排列 对演奏古典交响乐优越性较多,因为当时的作品构思,第Ⅰ小提琴和第Ⅱ小提琴常进行问答式对奏,加上它们的音色又是一致的,这样把它们分别排列在指挥的左右侧,容易取得区别它们的效果。再者,这样的排列法,第Ⅰ小提琴的“f”发音孔面朝观众,第Ⅱ小提琴的“f”发音孔背朝观众,演奏时容易主次分明,如果从外表来看,这样的排列法也比较对称美观。但如果让这种排列法的交响乐团去演奏近、现代作品,效果就会差些,因为近、现代作品第Ⅰ小提琴与第Ⅱ小提琴的构思基本统一在一个声部里,如果分两边,不但不好配合,而且指挥也难于照顾。 美式席位排列 在演奏浪漫派以及近、现代的交响乐作品时优越性较大,除以上所提到的指挥便于照顾小提琴Ⅰ和小提琴Ⅱ声部外,大提琴排在右前方,容易在演奏时,使乐队的低音声部也得到突出,这样大提琴与小提琴相呼应,能达到弦乐组的旋律、低音、和声三者层次清晰的效果,许多管弦乐队都采取了这种美式乐队席位排列法。

外国音乐史

浪漫主义时期 从十九世纪初到二十世纪初统称为浪漫主义音乐时期 浪漫主义的特征:a有强烈的主观性和个性要求b将情感和想象的表现放在首位c自传使得手法和自我为中心的感受占据主导地位d热忠于爱情主题和崇拜大自然e“回归到世纪”企图从现实中隐退f重视民间文艺艺术,追求浓郁的民族色彩。 浪漫主义兴起的原因:音乐表演家和作曲家日益发展的个人主义倾向,他们追求个性的表现,创作有枪列的主观色彩,着重于个人的“自我”的生活体验和内心世界的描绘,喜欢以传奇性、虚构性和幻想性的题材和音乐形象来体现他们的艺术理想和生活愿望。 韦伯:歌剧《邀舞》《自由射手》(又名魔弹射手)。韦伯是一位钢琴家,也是同舒伯特是同时代的浪漫主义作曲家,德国真正的浪漫主义民族歌剧的奠基人。他在首演歌剧《奥伯龙》后八星期去世了。 门德尔松:德国作曲家、钢琴家、管风琴家、指挥家。1826年门德尔松创作了成名曲《仲夏夜之梦》序曲。(第三幕)《仲夏夜之梦》《婚礼进行曲》常被人编在一起作为组曲。1892组织16人的合唱队出演《马太受难曲》 在伦敦出演钢琴小品《无词歌》这是他首创的类似歌曲风格的浪漫主义钢琴音乐体裁,旋律优美如歌,音域不宽,和声织体近似歌曲伴奏,曲式结构短小简洁,像无词歌的艺术歌曲。他的作品特点:精美华丽,雅俗共赏。 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 舒曼:(代表浪漫主义成熟时期)德国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音乐评论家。 大卫同盟:舒曼于1834年在莱比锡创办了《新音乐报》这是当时进步音乐思想的喉舌,每周一次,署名为“艺术家与艺术之友协会”即”大为同盟”。其宗旨是与音乐庸人作斗争。肖邦:波兰作曲家、钢琴家。钢琴诗人之称。 他运用丰富而变化的不同音色,有鲜明的对比词汇和创新的技法 音乐成就:1、音乐包含民族精神。2、他赋予了叙事曲、波兰舞曲、马祖卡舞曲、夜曲等体裁新的意义和表现力。3、他被誉为“钢琴诗人”,是唯一一位只专注于一门乐器创作的音乐家。4、音乐风格织体丰富,打破传统,勇于创新。5、钢琴练习曲加入艺术性。 叙事曲:16世纪末在波兰兴起的悼念爱国英雄的史诗性的民间叙事诗,用弦乐器演唱。 波洛奈兹舞曲:波兰古老的三拍子宫廷礼仪舞曲。 马祖卡舞曲:波兰民间三拍子中庸到快速的舞曲,重音常落在第三拍获第二拍。 夜曲:肖邦最具富于浪漫主义风格特色的作品,即指令人联想夜间情景的作品,兼有夜间抒情、忧郁、沉思、幻想等音乐现的情意,其特点高音部为优美如歌的抒情旋律,有时加以华丽而精致的装饰音,低音部主要运用分解和弦的和声织体和涟漪般流动的琶音伴奏音型,充满着幻想和诗情。 柏辽兹:法国作曲家、指挥家、音乐家。 艺术成就:1、浪漫主义时期标题交响乐的创作者2、摆脱了传统交响曲四个乐章的结构模式3、扩大了乐器配备,把配器法提高到了一门艺术的高度。《管弦乐配器法》被推崇为世人的典范。4、用乐队伴奏声乐套曲《夏夜》 《幻想交响曲》:(副标题:一个艺术家生涯的插曲)罗兰评价:“开创了法国音乐的新时代”。这部作品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开创了浪漫主义标题交响曲新的体裁形式,为法国音乐文化发展开拓款过的领域。 固定乐思:各个乐章由一个类似的主导动机的基本主题联系起来。(法文原意:固定意念、格言主题,即在乐曲中多次出现的主题和变形。) 主要作品:带合唱的戏剧交响曲《罗密欧与朱丽叶》;序曲《李尔王》、《罗马狂欢节》;戏剧

中国民族管弦的编曲

浅谈电脑音乐中民族管弦的编曲 【引言】: “编曲”可以说是一个新词,早期音乐界中,编曲的意思是根据已有的原始素材如民歌等等进行改编的创作过程。而现在的“编曲”一词,其实是包括了配器和电脑音乐制作两者为一身。 我们知道,任何一部音乐作品的创作,最后都要体现为具体表现的音响上。他可能是人声,也可能是传统乐器、电声乐器的声音,或者是电脑音乐的音源,甚至是其它各种能够发声的器具。可以说,一个作曲家,当他有了创作的灵感和音乐动机的时候,就是带着最初的编曲概念出现的。比如在创作过程中嘴里的哼哼或者是在键盘上的弹奏,这时作曲家的脑中绝对不是只有一个单旋律,而是已经有了一种大致的、模糊的配器概念。比如“开头这是个唢呐”、“这里是咚咚的大鼓”等等概念。而这种概念已经就是配器了。虽然它并没有体现到谱纸上。 所以,可以说编曲与旋律的创作是密不可分的,而且是往往在某种程度上讲是同时出现的。编曲就是一种创作,而绝对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更不是商品的包装。 在音乐学院的作曲专业课程里,配器是作曲四大件技法之一。是作为单独的学科来学习的,就如同复调、和声、曲式一样。但我们要知道,即使你的每项课程考试都得满分,你仍然不一定是一位优秀的作曲家。著名配器大师彭修文曾说过:“创作这东西是根本不能教的,所以配器也是不能教和学的。能教学的只是前人做过的一般方法,而这是不能代替你自己创作的。” 目前,我国音乐院校的作曲系几乎都是只学西洋管弦乐配器法,其实在实际应用中,无论是社会歌曲还是通俗歌曲,民乐都是相当重要的成分。而且一些纯民乐的音乐比如戏曲音乐的制作也是经常会遇到的,这就要求音乐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民乐功底。 在大学中,我跟从吴渝林老师学习写作,并通过电脑进行电脑音乐创作,学习和创作了不少的民乐管弦作品。我想就民族管弦乐器的编曲通过电脑音乐制作(MIDI)简单地谈下我在创作民乐作品中的一些心得体会和个人浅见。 一、电脑音乐制作(MIDI)里的民乐音色 电脑音乐对于现代作曲的学者们是一件很方便的工具,我们可以通过数字音乐聆听不同乐器的音色和运用这些音色进行MIDI音乐制作,即使你对于音乐的整体音响把握程度不够,那也不用担心,电脑音乐可以弥补你的不足。 当今的MIDI音乐制作,是运用作曲软件进行MIDI音乐制作的,通过软音源插件(如VST插件、采样音色giga),调入软件里,就可以制作你想要制作的音乐。 MIDI制作里的民乐的音色盘主要有GIGA、SampleTank、KONTAKT等等,我们可以通过这些音色盘来确认民乐乐器的音色和演奏特点,继而进行MIDI音乐制作。当然,如果有条件,建议一定要去了解真实乐器的音色、音域和演奏特点。毕竟这些音色大部分是数字模拟音源,不真实。一般在使用电脑音乐制作民乐的时候,用MIDI编完曲后,更多的要求民族乐器实录音的。所以作为编曲要掌握总谱写作的能力。 MIDI音乐制作我只做简单介绍,毕竟它只是我们进行创作的工具,有了工具,更多的是要求作曲者自身的配器功底和配器意识。基于电脑的技术运用,有了配器的意识,通过大量的实践写作,最终才能达到我们所希望达到的音响效果。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条件去请民乐队拉奏你的乐曲。 二、民族乐器的几种特性 1、色彩性 1

从实质违法性看_常识_常理_常情_张健一

2009年4月第21卷 第2期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 fH unan Pub lic Security Co ll ege A pr 2009V o l 21 N o 2 收稿日期:2009-03-05 作者简介:张健一(1976-),男,山东济宁人,西南政法大学2007级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来源于陈忠林教授 刑法前沿 课程笔记。 从实质违法性看 常识、常理、常情 张健一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0031) 摘 要:所谓 常识、常理、常情 是指为一个社会的民众长期所普遍认同,并且分享的那些至今未被证明是错误的基本感情、基本道理、基本经验。 常识、常理、常情 ,作为一种现代法治的灵魂,作为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法理论以及法学教育起指导作用的理论,将其运用到实质违法性的判断中是合理、有效的。 关键词:实质违法性;常识;常理;常情中图分类号:D 924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75(2009)02-0062-03 一、实质违法性 (一)德日刑法的犯罪论体系1 概说 犯罪论体系是围绕如何认定犯罪、行为如何构成犯罪来展开的(当然还涉及其他问题),核心应该是如何认定犯罪。关于如何认定犯罪,德日刑法理论一般认为成立犯罪要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三个要素(除此之外,有的学者提出了客观处罚要件的概念),每个要素代表一个判断阶 段。 [1] 关于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关系,争论颇大。Be li ng 最初提出构成要件理论时将构成要件与违法性、有责性之间的关系切断,M ezger 则将构成要件作为违法的类型来考虑,日本学者小野清一郎提出了构成要件是违法有责类型的观点。但是,以上三种观点基本上都认可符合构成要件的 行为是违法性判断的对象。 [2](p73-79) 2 理解与评价 德日刑法理论在犯罪认定上,首先进行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后再进行违法性的判断,确认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违法后再进行有责性的判断。实际上这是一种阶层递进的体系,先进行形式判断再进行实质判断,目的在于防止法官在犯罪认定上的肆意性,实现罪刑法定。但是, 在实践中,99%的法官都不会按照这一体系认定犯罪 。 笔者认为,这一体系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恐怕是体系和逻辑问题。主要体现为: 一方面,德日刑法理论认为,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原则上被推定为违法,即肯定构成要件的违法推定机能。但是,刑法理论上同时认为存在排除违法性事由,就是说在具有排除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构成要件不具有违法推定机能,这就出现了体现上的冲突。 另一方面,既然认为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是事实判断,而违法性和有责性的判断是价值判断,同时认为构成要件具有违法推定机能或是违法有责推定机能,那么,就使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承载了过多的机能,同时具有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性质,呈现出逻辑上的问题。 (二)关于违法性 违法是指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所不允许,或者说行为违反法的禁止或命令,这实际上是形式违法性。违法性的判断是一种具体的、非定型的价值判断。违法性阶段的判断实际上是一种消极的判断,如果没有排除违法性事由就可以肯定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进而可以进入有责性的判断[3]。但是,如果将排除违法性事由仅仅局限于法定的情况,那么,显然是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毕竟刑法的正义应该同社会发展相适应,排除违法性事由的内容更应该符合民众的基本观念。 (三)关于实质违法性1 概述 针对以上问题,李斯特提出了实质违法性的理论,用违反实定法规以外的实质根据来说明违法性,即对行为为什么为法秩序所不能容忍要进行实质的判断。于是,出现了某些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进而将形式违法性与实质违法性结合 起来进行违法性的判断。 [2](p143) 2 立场 关于实质违法性的判断标准,主要有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的纷争。法益侵害说认为,违法性的实质是对法益的侵害与威胁。规范违反说认为,违法性的实质是违反法规范或者法秩序,也可以说违反刑法规范背后的社会伦理规范才是违法性的实质。 有的学者比如大 仁教授试图调和二者,提出可以同时 坚持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并将二者折中,实际上这种折 中说最后倒向了规范违反说。 [2](p143) 62

竣 工 图 编 制 要 求

竣工图编制要求 一、竣工图的基本概念 竣工图(纸质竣工图和竣工图电脑数据)是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绘制的一种“定型”图样。它是建筑物、施工结果在图纸(或图形数据)上的反映,是最真实的记录,是城建档案的核心。 二、竣工图的编制职责范围 竣工图编制的组织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中应对竣工图编制的有关问题按下列规定予以明确。 纸质竣工图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因重大变更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由责任方负责编制。即:因设计原因所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所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建设单位所造成的,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协商处理。竣工图电脑数据由甲方委托设计院根据施工单位所编纸质竣工图进行编制。 三、纸质竣工图的编制方法 (一)凡按施工图进行施工没有变更的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竣工图标志章的规格尺寸统一为80mm*50mm)。 (二)凡在施工中的一般性变更,能够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的,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由施工单位在修改部位上

杠改,用黑色签字笔注明修改内容并在修改部位附近空白处引线指示,盖上修改标志章(修改标志章统一规定尺寸为30mm*10mm),注明修改单日期、字、号、条,盖上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由于修改较大而使在原图上杠改后图面不清、辨认困难的应将修改部位框出在本张图的空白处或增页绘制,修改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 (三)凡项目修改、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发生其它重大改变而不宜在原施工设计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局部或全部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包括电脑绘制的)竣工图,图签栏中的图号应清楚带有“建竣、结竣、水竣、电竣……”“或竣工版”等字样,制图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名俱全。并注明修改出图日期及版数后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 四、纸质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一)竣工图的绘制工作,由绘制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字、并承担技术责任。由设计单位绘制的竣工图,需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对后加盖竣工图章。所有竣工图均需施工单位在竣工图章上签字认可后才能作为竣工图。 (二)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确已实施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或对工程进行的实测实量等形成的有效记录进行编制,确保图物相符。 (三)竣工图的绘制(包括新绘和改绘)必须符合国家制图

管弦乐队的配器弦乐组的色彩

管弦乐队的配器弦乐组的色彩弦乐组的色彩手段: 在管弦乐队的配器中,弦乐组是基础,他的色彩手段有: --弦乐的拨弦(Pizz) 弦乐器的拨弦发音短促,尤其在他的高音区,音色发干,音响共鸣小,而 中低音区的音色却非常结实,浑厚,共鸣好。弦乐器拨弦有以下几种结合形式: 1:拨弦与拉弦相结合,这种形式多用在大提琴和倍大提琴上,一般是倍大提琴的拨弦重复大提琴演奏的旋律从而达到使大提琴的旋律线条清晰节奏明快 的目的。在高音弦乐器上也可以用一部分乐器拨弦与另一部分乐器的拉奏相结合,一加强旋律的轻快,明朗感。 2:拨弦乐器有木管长音相结合会使音响清脆明亮,先敲击小钟一般,拨弦与长音的重复可以采用声部完全或不完全的重叠形式,也可以采用在不同音层 上重叠的形试。 3:有拨弦可以模拟民间乐器。 --弓杆击奏法(Col Legno) 他的音响干涩刺耳,这种方法用的不多,有的时候可以产生一种恐怖的音响:将拉弦奏法,拨弦奏法及弓杆击奏法结合,粗糙干枯的音响给人一种生硬,冷酷,目无一切的音乐形象。 --*琴马奏法(Sul ponticello) 这样的奏法音色粗糙,沙哑,缺乏光彩和优美的音响。 --使用弱音器(Con Sord)

弦乐加了弱音器后,是优美明亮的音色变得暗淡而朦胧,有蒙上一层纱的 感觉,给人一种忧闷而神秘的感觉。 --泛音奏法 泛音的音响清晰,音色飘渺似笛声,利用泛音一方面可以扩大乐队的音域,还可以表现宁静,遥远的意境。 --独奏的应用(Solo) 在乐队中,弦乐器独奏有三种表现意义,1:为了突出具有独特风格的,并有高度演奏技巧的乐句,2:独奏与乐队的全奏达到具有鲜明的音响对比,3: 为了完成某一音乐形象的刻划。 使用独奏应当注意独奏乐句与伴奏声部在音区,音色上的关系以及各种乐 器的配合,选择等。一般情况下,当独奏乐器出现时,铜管乐器最好要避免, 伴奏织体在音区上应远离独奏声部。 --分部奏(div.) 弦乐组分部奏以后,可以独立成为一个完整的纯音色织体结构,利用弦乐 的分部奏可以创造出光彩夺目,变换无穷的管弦音响色彩。 木管组的色彩手段: 木管组的每一件乐器在音响色彩上是各不相同的,总的来说,长笛有明朗,活跃,悠扬的特点,双簧管富有歌唱性或田园风格的特点,单簧管的灵活性与 强弱对比变化能产生戏剧性的效果,大管具备诙谐而富于弹跳性的能力,要充 分利用木管乐器这些表现能力,利用他们不同的音响色调,在创作中组织各种 音响关系,产生出丰富多样的管弦色彩。 --跳跃性的对照:他是木管乐器的一大特点,因为跳跃的音程对于木管乐 器吹奏来讲是比较稳定可*的,不同音区又有不同的音色变化,这是弦乐和铜管不能相比的。 --色彩性的和弦变换:

第一章刑法概说(最终版)

第一章刑法概说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属性 一、刑法的概念 1.广义的刑法:泛指一切与犯罪和刑罚相关的法律规范。狭义的刑法:仅指一国的刑法典。 一般意义的刑法:指以刑罚为制裁措施的实体法规范。 2.我国刑法学界对刑法概念的界定①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②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 。③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④刑法是规定犯罪成立条件与适用刑罚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规范的内容: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犯罪的成立条件)及对实施了某种犯罪的人应该如何运用刑罚(国家适用刑罚的标准)。 对刑法概念界定上的迥别将导致刑法总论体系的聚讼 二、刑法学的概念 1.最广义的刑法学:研究有关犯罪与刑罚的一切问题的科学,其研究对象包括实体的规范、犯罪原因与对策、刑事诉讼程序、刑罚的执行等等。这种最广义的刑法学实际上是刑事法学。 2.广义的刑法学: 是指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刑法解释学)、对刑法规范的哲学基础进行阐释(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对刑法的历史进行研究(刑法史学)、对不同的刑法进行比较(比较刑法学)的学科。 3.狭义的刑法学:仅指刑法解释学。 三、刑法的性质 (一)刑法的政治属性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秩序,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法律规范。 (二)刑法的法律属性 1.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归属:基本法、子法、公法、实体法 ◆刑法到底是独立法还是附属法? 2.刑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特殊性 (1)刑法调整内容的特殊性 ①涉及犯罪与刑罚②利益的整体性和利益范围的广泛性:涉及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③内容的确定性:经由其他部门法调整后形成的社会关系(重婚罪) (2)制裁方法的严厉性:以剥夺公民的基本人权为内容 (3)保护手段的终极性:保障法和后盾法

竣工图编制要求

竣工图编制要求 竣工图,就是在竣工的时候,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实际情况画出的图纸,因为在施工过程中难免有修改,为了让客户(建设单位或者使用者)能比较清晰地了解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以前防排水工程中的管道的实际走向和其它设备的实际安装情况,国家规定在工程竣工之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竣工图。 竣工图的反馈,不同于设计图,它最能真实、准确、系统地反映工程实体,它就像工业产品的说明书,产品使用、维修管理离不开它。由于建筑工程隐蔽部位较多,不能像有些机械、仪表产品那样,使用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以拿来给技术人员看看,也可以拆开检查维修,这些常常是建筑工程所办不到的,要解决问题就只得靠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因此,在对建筑工程和地下设施科学管理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设备保养和维护,竣工图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类型 1.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 2.在硫酸纸图上修改晒制的竣工图; 3.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4.用CAD绘制的竣工图。 二、编制要求 竣工图编制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下十四个内容: 一是竣工图应使用新的或者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是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以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可。 三是一般性设计变更,且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册修改内容与修改依据后,作为竣工图。 四是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有重大改变以后及图幅变更面积超过35%,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竣”字,新图图标内应注明“竣工阶段” 五是竣工图应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竣工验收时的

实际情况。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 六是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督促和协助设计,施工单位检查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 七是竣工图内容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材料变更、施工实际情况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八是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九是竣工图按《技术用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折叠成A4图幅,图标露出。 十是竣工图按单价并程编制,并有详细说明和目录,竣工图上应打有页码。 十一是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十二是竣工图纸编制质量及整理情况应在自检报告的内容中予以详细说明。 十三是根据业主要求,竣工图的套数按四份编制,其中施工单位自留一套。 十四是全部竣工图均永久保存 三、绘制方法 1.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 在施工蓝图上一般采用杠(划)改、叉改法;局部修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绘出更改内容;所有变更处都必须引划索引线并注明更改依据。具体的改绘方法可视图面、改动范围和位置、繁简程度等实际情况而定。 (1)取消、变更设计内容 A、尺寸、门窗型号、设备型号、灯具型号、钢筋型号和数量、注解说明等数字、文字、符号的取消,可采用杠改法。即将取消的数字、文字、符号等用横杠杠掉,从修改的位置引出带箭头的索引线,在索引线上注明修改依据,例如“见×年×月×日设计变更通知单,×层结构图(结2)中Z15(Z16)柱断面图,(Z16)取消”。 B、隔墙、门窗、钢筋、灯具、设备等取消,可用叉改法和杠改法。例如6层⑧轴线隔墙取消,可在各墙的位置上打“×”;再如要把窗C602改为C604,可在门窗型号及相关尺寸上打“杠”,(C602)再在其“杠”的上面标写C604,并从修改处用箭头索引引出来,注明修改依据。

传统管弦乐中基本配器理论

传统管弦乐中基本配器理论 管弦乐队配器是相当大的课题,是音乐创作四大件之一,在这里只做一些简单介绍。大体上管弦乐队配器可分为乐器法和配器法两个部分。乐器法是了解管弦乐队中每种乐器的性能,包括这种乐器的音域、演奏法、各个音区的音色、力度等。配器法是指这种乐器在管弦乐队中可以扮演的“角色”,以及如何根据它的性能和特点为它安排“任务”。 一般的管弦乐队总谱,都是把乐器分为四个组。在总谱由上 至下排列的分别是木管乐器组(Woodwi nds)、铜管乐器组 ( Brass )、打击色彩乐器组( Percussion )以及弦乐器组 ( Strings )。这是它们的排列 一、木管组乐器 1.长笛( Flute )。长笛是吹管乐器,使用时应注意为其留下换气的时间。长笛可以演奏快速的半音阶、琶音以及颤音、震音等。 2.短笛( Piccolo )。短笛的音色尖锐有力,一般只在乐队强奏时使用。通常把它用来重复加强长笛声部。 3.双簧管(Oboe)。双簧管擅长演奏慢速而悠长的乐句,极其婉转优美。一般不用它演奏快速的震音、颤音等。 4.单簧管( Clarinette )。单簧管可以演奏各种不同情绪的音乐。单簧管反应灵敏,演奏快速的经过句、震音、颤音等都 没有问题。

5.大管(Bassoon)。大管表现力丰富,可以演奏旋律性乐句,也可以胜任跳跃性低音。 二、铜管组乐器 1.圆号(Horn)。圆号在乐队中,圆号不但可以担任独奏,还是重要的和声乐器。四支圆号按照和声关系排列起来,音色统一而丰满。 2.小号(Trumpet )。小号强奏时明亮辉煌,极具穿透力。 3.长号(Trumbone)。长号又叫伸缩管,靠伸缩号管长度 4.大号(Tuba)。大号的反应很灵敏,快速级进和比较大的跳进都能演奏,甚至有大号演奏的《野蜂飞舞》。 三、打击色彩乐器 1.有音高的打击乐器 (1)定音鼓(Timpani )。定音鼓有两种常见的演奏方法:单击和滚奏。定音鼓力度范围很大,从ppp 到fff 的力度都可以演奏。 (2)仿键盘打击乐器。这类的乐器有木琴、铝板琴(也叫颤音琴)、钟琴等。使用这些音色时,应注意考虑它们的实际演奏情况。。 (3)排钟(Campane。也称为管钟。它的发音不太准确, 往往在乐曲高潮处或描写某些宏伟场面的时候使用 2.无音高的打击乐器

管弦乐队音乐-弦乐组基础理论与MIDI音序法实战教程——上 Read me

管弦乐配器法与MIDI制作,似乎向来是高等音乐学府里面的神秘知识,一般不为喜欢音乐的朋友们所了解,而写出并且制作出一段大气的好莱坞式的管弦乐或者影视配乐,一直是朋友们心目中的梦想。然而,市场上关于管弦乐MIDI制作与配器的教材是非常少的,而且不成体系,实用性不强。出于这一考虑,我们制作并编写了这套《管弦乐配器法与MIDI制作教程》以献给朋友们。 本教程的内容是非常具有体系性的,是音乐学院教授们的研究成果,可供音乐学院学生,专业音乐人士和业余音乐爱好者们学习使用或作参考。本教程从最基本的管弦乐队基本原理讲解起,针对每一种乐器进行完整的专题的讲解,并且从旋律的配器,和声织体的配器以及综合配器角度讲解乐器组的配器手法和MIDI音序法(即MIDI制作),为了更好地讲解音乐,讲解配器手法,本教程在宿主软件Overture内演示,其既能显示五线谱,管弦总谱,又能进入钢琴卷帘窗口进行MIDI修饰,还能加载VST插件等。 我们尽量在短的教程内融入更多的知识与经验,并加入实际的例子进行实战讲解,使朋友们既能学习到完整的配器理论,又能与MIDI 制作联系起来,使自己能够学着制作管弦乐。同时也希望朋友们循序渐进,要知道管弦乐配器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学得透彻的,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相信时间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惊喜的收获。 本教程的体系是这样的:弦乐组配器基础理论与实战教程,木管组配器基础理论与实战教程,铜管组配器基础理论与实战教程,打击乐与综合配器基础理论与实战教程。

本系列教程所选的例子均为音乐学院教授精心挑选的例子,很能说明管弦乐配器课题,希望朋友们能引起重视。 本教程全称名为《管弦乐队弦乐组基础理论与MIDI音序法实战教程——上》,时长约2小时10分钟,分为两个大部分,介绍如下:(1)管弦乐队基本理论:该部分最为重要,是所有管弦乐队配器的基础,其涉及到一系列的基本原理,都适用 到以后的配器法的学习中,并且在学习一段时间之后 再回顾会有不小的启发。该部分讲解了管弦乐队组织 的基本原理,各种乐器介绍,乐器组介绍,乐队概念 介绍,以及重要的乐队音响的六个表现要素理论:音 质与音色,音区,密度,厚度,声部排列,力度。 (2)弦乐组基本理论与MIDI音序法实战:该部分进入到弦乐组的配器学习中,并且结合MIDI处理讲解配器 法,因此相比较一般的配器教程更有针对性。首先介 绍发音原理,其次介绍重要的定弦,音域与音区问题, 接着是各种乐器音色的讲解,结合以不同的典型例子 讲解旋律与音色的关系。接下来是把位介绍和最重要 的弓法理论与MIDI音序法:连弓弓法与MIDI音序法, 断弓弓法与MIDI音序法,震音弓法与MIDI音序法, 每种弓法都有实际的例子讲解应用。接下来是和弦和 双音理论,这在配器中也是很常用的,能取得较好效 果。接下来是特殊演奏技法:拨弦理论与MIDI音序

常识、常理、常情-法律与道德的思辨

常识、常理、常情----法律与道德的思辨 一、引论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伴随着我们从摇篮到坟墓。“天行有常”,无法则乱,将悠悠万事纳入规则的调整范围使之符合“正道”,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国无恒强,无恒弱,奉法强则强,奉法弱则弱”,依法治国,建设现代化的民主法治国家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鸦片战争以降,古老的中国社会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随之开始了近现代化的艰难转型,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今天。其中的艰辛与盲目、痛苦与执着、血泪与战火难以详尽。在这一历程中,1901年沈家本主持修律开启了中国法治百年历史;在这一历程中,我们几乎移植了西方所有先进的法律制度,想借此步入现代化,但播下去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同时,我们几乎全部否定了我们传统的法律制度,但是,宪政、法治、自由却还没有到来;法律至上的观念始终没有树立。相反,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犯罪泛滥、权力至上却在时时侵蚀着司法权威。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似乎堕入了一个怪圈:我们的法律传统几近灭失,民族的灵魂日益沦丧;同时,引进的西方法律制度往往难以与传统自然融合,人治的阴影如噩梦一样难以摆脱,这似乎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循环。 为什么这样呢? 答案是在这背后是中国历史长时间封闭式简单循环式的发展,在简单循环背后是一种“让社会开放式进化制度”1 的缺乏。中国法治缺乏一种既固守优秀法治传统又容纳反映时代进步的先进价值观念的精神。 德国法学家萨维尼认为,法并不是立法者有意创制的,而是世代相传的“民族精神”的体现。只有“民族精神”或“民族共同意识”,才是实在法的真正创造者。

法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中国传统文化轻权利重义务的特质里并没有融入多少法治的内容,传统社会是有法制而无法治。法律是可以移植的,但仅仅是移植法律的生命(法律制度)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唤醒法律的灵魂。法律的灵魂里浸染着公平、正义、仁爱、诚实、自由、平等、人权、民主、宽容等基本的价值。“一切知识都是地方性的”,这些基本价值构成了法治的伦理基础,这些价值就是一定地方人们的常识、常理、常情。 “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权威的树立和生长离不开人们的常识、常理、常情。树立和巩固司法权威的过程往往就是实现法治的过程。 二、何为司法权威 法治的本意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端赖人们对司法权威的信仰与遵从。正如卢梭所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公民的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或代替那些法,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那么,何为司法权威?2 司法权的概念发端于亚里斯多德的《政治学》一书,自孟德斯鸠始,司法权成为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在中国,司法权从广义上讲,分为审判权和检察权,而审判权是司法权的核心,即司法机关以中立者的身份对已经发生的纠纷予以裁决并给出确定的结论,以达到定纷止争,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 权威是“使人信服的力量和威望”、“在某种范围里最有地位的人或事物”。3;政治学上认为“权威”是:“在政治生活中靠人们公认的威望和影响而成的支配力量。它通常以政治权力作为后盾,依据正义或人格的感召力产生具有高度稳定性、可靠性的政治影响力和支配与服从的权力关系。它是政治权力最有效能的表现方式。4简言之,权威是一种力量和威望。

管弦乐队常识(1)

管弦乐队常识 1西洋管弦乐队概述:乐队组织形式的一种,是由弓弦乐器、木管乐器、铜管乐器、色彩乐器与打击乐器共同组成的大型器乐合奏乐队。在音乐舞台上演奏交响音乐作品的大型管弦乐队称为“交响乐队”。用以演奏室内乐作品,乐队编制较小的称为“室内管弦乐队”。 2西洋管弦乐队编制:管弦乐队有四管、三管、双管和单管几个基本编制种类。为了保证平衡的音响,乐器的数量都是成比例增加或减少的。如:三管编制的交响乐队是由两支长笛,一支短笛,两支双簧管,一支英国管,两支单簧管,一支低音单簧管,两支大管,一支低音大管,四支圆号,三支小号,三支长号,一支大号,定音鼓、小鼓、三角铁、钹、锣、响板,竖琴、钢片琴,小提琴14-16人,第二小提琴14人,中提琴12人,大提琴10人,低音提琴6人。其他编制依次递减或递增。位置排列多为弦乐队在最前边,然后是木管组,再次是铜管组,打击乐器和色彩乐器分立在乐队的两侧后方。这是一般较为常见的排列形式,当然,也可根据演出和音响的需要作适当的调整。 3西洋管弦乐队乐器分类: 1)弓弦乐器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2)木管乐器组:长笛/短笛、双簧管/英国管、单簧管/低音单 簧管、大管/低音大管。 3)铜管乐器组: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4)色彩乐器组:竖琴、钢片琴、钟琴、木琴、排钟、钢琴、 颤音琴等。 5)打击乐器组:定音鼓、小鼓、大鼓、铃鼓、三角铁、钹、 锣、响板等。 4弓弦乐器:[发音]弓弦乐器的发音是由于琴弦振动带动空气振动的结果。 [弓法及几种特殊的演奏方法]:1分弓2连弓3断弓4混合弓法5颤弓 6滑奏7拨奏8加弱音器 小提琴 1)历史:产生于16世纪上半叶的欧洲,是由手提里拉琴与古提琴发展演变来的。制造艺术是从意大利兴起的。意大利三个最早的制造乐器世家。一阿玛蒂,二格瓦尔 涅利,三斯特拉第瓦利,第一架小提琴模型产生于1535年,1600年,蒙特威尔第 把小提琴与古提琴同时用进了乐队。鸦片战争后,小提琴传入我国。 2)音域音色:小提琴的定弦为G、D、A、E。用高音谱号记谱。它的音域很宽(约三个八度多),常用音域在g----c4之间。一般说由g----g1为小提琴的低音区,音响 浑厚而丰满,擅长演奏深沉、庄严的旋律。g1----g2为中音区,音响柔和而甜美。 g2---g3为高音区音质明亮而辉煌,再往上为最高音区,发音纤细而紧张。 3)演奏技巧:小提琴最擅长演奏单旋律,也可以演奏双音和和弦,泛音,拨奏,滑奏等。4)在乐队中的运用:小提琴在管弦乐队里是极其重要的乐器之一,起着积极的作用。 它的发音非常柔韧而优美,经常担任演奏各种风格与各种特性的旋律,同样也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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