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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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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转融通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

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1、转融通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其中,转融资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资金或者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融出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提供给客户,供其买入上市证券;而转融券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向上市公司股东等出借人借入流通证券,再融出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提供给客户供其卖出。转融通是融资融券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主要是解决证券公司在开展信用交易业务时自有资券不足的问题。

2、参与转融通业务,证券公司需在证券金融公司开立哪些账户?

证券公司提交的开户申请材料齐备后,证券金融公司为其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在上海、深圳市场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是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委托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是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3、如何确定转融通费率

转融通费率是证券金融公司综合考虑人民银行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和转融通标的证

券的供求情况、公司运营成本及风险控制需要等因素拟定的。当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化,或市场供求发生大幅变化时,证券金融公司会适时对转融通费率进行相应调整。转融资费率原则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4、转融资申报要求是什么

转融资申报时间为每交易日9:30-11:30、13:00-15:00,15:00之前允许撤单,指令当日有效。

转融资每笔申报金额应当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最大单笔申报金额不超过3亿元;单一证券公司当日各期限档次转融资申报总额不超过5亿元。

提示:证金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申报条件,并可根据资金头寸和风险管理需要调整当日拟出借资金总量。

5、证券金融公司因开展转融通业务收取的保证金有哪些种类?

保证金是指参与转融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存的、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担保物。

证券金融公司因开展转融通业务收取的保证金包括资金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其中,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证券金融公司对每种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均设定了不同的折算率。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据审慎原则确定并调整转融通业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并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告。此外,通过合同约定,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有偿使用证券公司交存的保证金。

6、证券金融公司如何对保证金进行管理和运用

保证金管理是转融通业务的基础性安排,是转融通业务参与人共同抵御违约风险的重要屏障。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保证金行使五方面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担保证券/资金明细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的确定;证券公司交存、提取、

替换、买卖保证金等操作的审核;代证券公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保证金盯市、追缴、处分及有偿使用等。

7、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如何计算保证金价值

证券公司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价值;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证券金融公司规定的折算率进行折算。

例如,如果某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内有100元现金,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内有100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证券公司保证金价值为170元(100元现金×100%+100元市值×70%)。

8、证券金融公司如何进行保证金盯市

证券金融公司在日间按照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当前市价以及本公司确定的折算率计算证券

公司可充抵证券的价值,在日终按照可充抵证券当日收盘价以及折算率进行计算。在出现合同规定的五种可能危及证券金融公司债权的情形时,证券金融公司有权处分证券公司保证金;同时,为敦促违约证券公司按照约定采取补救措施,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大,约定在证券金融公司保证金比例和现金占应缴保证金比例低于约定标准及证券公司转融通交收违约时,证券金融公司有权限制证券公司交易权限,直至其采取措施消除违约情形。

9、机构投资者出借证券的出借方式

机构投资者通过证券出借平台出借证券。出借人出借证券有两种方式:

一是出借人在交易时间向证券出借平台提交出借证券的申报指令。持有、租用交易所单元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交易单元进行证券出借申报。二是没有独立交易单元的出借人,通过其所在证券公司代为进行证券出借服务。

10、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资金和证券有何要求

证券公司如需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资金和证券,需要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成为借入人。申请作为借入人参与转融通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符合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风控制度健全、技术准备就绪等条件,并提交业务计划及实施方案、技术系统建设情况说明、公司的财务和信用状况证明等申请材料。

11、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授信的依据是什么?

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财务状况、诚信记录、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征信调查,制定科学、公正的信用评估标准和程序,对证券公司征信调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结合市场状况、风险控制等因素,确定授信额度和保证金比例。

授信额度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请人授信额度= MIN{申请额度,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50%,申请人净资本×净资本折扣比例(初期为50%)×分类监管评级对应系数×平均维持担保比例对应系数×(1-∑

内部信用状况调减百分比-∑外部信用状况调减百分比)}

12、转融通业务的期限档次是如何安排的?

在业务试点初期,证券金融公司采用固定期限的模式。转融资期限分为7天、14天、28天三个档次,转融券期限分为3天、7天、14天、28天、182天五个档次。证券金融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会适时对转融资、转融券的期限档次进行调整。

13、是否可以多次展期,能否允许部分展期?

允许多次展期,但累计展期合约(含原合约)时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同时允许部分金额展期,最大展期金额为展期前原合约金额(即全额展期),最小展期金额的申报单位为10万元。

提醒提示:每次展期时,证券公司需在合约展期生成日(即原合约归还日)归还原合约的费用;对于部分展期的,证券公司还需在合约展期生成日归还原合约中未展期部分的金额。

14、转融通合约的归还日如何计算?

设T日为转融通合约的成交日(展期日),N为按自然日计算的转融通期限,则T+N日为转融通合约的归还日,如T+N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归还日转融通标的证券停牌的,顺延至该证券复牌日。

15、转融通业务的展期是如何办理的?

证券公司申请转融通交易展期,至少应当在归还日之前3个交易日提出,经证券金融公司同意后方以展期。转融通业务展期包括转融资展期和转融券展期。

转融券展期包括转融券约定申报展期与转融券非约定申报展期。申请转融券约定申报展期的借入人,应自行与出借人协商,并至少在归还日之前3个交易日申报,出借人也应在归还日之前3个交易日提交同意展期的指令;申请转融券非约定申报展期的借入人,应在归还日之前3个交易日申报,由证券金融公司联系出借人进行协商。出借人同意后,应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交同意展期的指令。

提交展期指令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指令当日15:00前可撤销,当日未撤销的,至证券金融公司审核之前均为有效指令。展期期限与原期限相同,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182天期的转融券交易不得展期。

16、转融通业务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具体而言,证券公司的转融通业务违约情形包括:未足额归还到期转融通资金和证券造成的违约;未按照电子成交数据要素进行归还造成的违约。其中后者造成的违约又可以分为:划付指令除资金金额和证券数量之外的要素填写不全或错误;使用未报备的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或者融券专用证券账户进行划付等等。

17、证券金融公司针对违约情形有哪些处理措施?

证券金融公司处理证券公司违约的措施包括:要求证券公司支付逾期未了结转融通交易的违约金;要求证券公司支付逾期未了结权益补偿的费用和违约金;处分证券公司的保证金用于了结其逾期转融通债务;视情况调整证券公司的授信额度或保证金比例档次、要求证券公司提前偿还债务、暂停或终止向乙方提供转融通服务、解除转融通业务合同、要求证券公司赔偿损失等。

另外,对于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提前划付、多划或错划的资金或证券,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用于其到期转融通债务。了结到期转融通债务后,如果还有剩余的资金或者证券,证券公司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退回。

18、证券公司担保证券发生权益事项时,如何处理?

担保证券发生分红、送股的,证券金融公司委托登记结算公司将对应的资金或证券记入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或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或者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数据。

担保证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新股或可转债等证

券的,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其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所记载的优先认购权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交认购委托。

19、具体来说,证券金融公司如何应对证券公司违约风险?

为防范证券公司违约风险,证券金融公司有针对性地建立了一整套转融通业务风险管理制度,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科学的征信与授信管理制度,公正合理确定对证券公司的授信额度;二是加强保证金盯市管理,做好事中风险控制;三是制定违约处置制度;四是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弥补证券金融公司可能出现的经营亏损。为了防范过度的转融资和转融券对市场的影响,证券金融公司根据证券市场状况和风险管理需要,按照业务规则和合同约定,可暂停部分或者全部证券的转融通业务。

20、证券金融公司针对转融通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有哪些?

转融通的风险指标可以分为合规指标和一般指标两大类。《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如下4项合规指标:一是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低于100%;二是向单一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余额不得超过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的50%;三是对单一证券的转融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四是单只证券担保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5%。

一般指标又可以按照证券公司、担保品、标的证券风险分为三大类。

二、转融通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转融通业务的核心机构,经国务院批准,已于2011年10月正

式成立,目前,转融通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有望于2012年正式推出,这会对A股市场带来以下三点重要影响:

(一)增加融资融券市场资金和证券的供给

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一年多,融资规模已接近400亿元,而融券规模尚不到5亿元,融

券券源不足是制约融券规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券源总量不足,导致融券总规模受限,另一方面券源品种构成有缺陷,客户需要的证券借不到,不需要的证券闲置,难以满足客户对特定证券的融券需求。转融通推出后,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上市公司大股东等机构投资者提供资金和证券,保证资金和券源供给总量充足,投资者也更容易借到热门的融券股票。

(二)提高机构投资者资金和证券的使用效率

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上市公司大股东等机构投资者将资金或长期持有的证券

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可以盘活资产,赚取稳定的利息收入。

(三)加速卖空和对冲套利时代的到来

转融通保证了融券券源总量和品种的供给,将促进卖空时代的到来,市场盈利模式将

趋于多样化,对冲套利或将逐渐成为主流投资方式。

三、转融通业务的运作模式

(一)转融通业务的参与者

转融通业务的参与者按其功能,可分为出借人,借入人,中介人和投资者。

出借人:是指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资金或证券的机构投资者,通常是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上市公司大股东等机构投资者;

借入人:是指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资金和证券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通过转融通融入

资金和证券用于满足客户融资融券需求;

中介人:证券金融公司是转融通业务的中介人,一方面从出借人融入资金和证券,另

一方面向借入人融出资金和证券;

投资者:投资者日益增长的融资融券需求是开展转融通业务的根本原因。

下图显示了出借人,借入人,中介人和投资者在转融通业务中的关系:

b.委托申报:在证券交易所没有独立交易单元的一般机构投资者,可委托为其办理指定交易或证券托管服务的证券公司参与报价与交易,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代理申报融出证券。

3、申请材料

证券出借人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 参与转融通业务申请表(出借人)

- 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内部决策文件

- 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 经办人授权文件和身份证件

- 资金账号

- 证券账户卡(及其托管的交易单元)

- 证券金融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转融通出借人业务流程

转融通出借人业务流程包含以下四个步骤:

1、参数发布

T日开市前,证券交易所在综合协议(大宗交易)平台公布T日转融券标的证券清单及各期限档次费率等。

2、融出申报

T日9:30-11:30、13:00-15:00,独立出借人或受托证券公司通过综合协议(大宗交易)平台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转融券融出意向申报或成交申报。

3、匹配成交

T日15:10-15:15,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大宗交易)平台接收证券金融公司融入申报数据并根据匹配原则完成匹配,并生成转融通成合约。

4、资券归还

T+n-1日,证券金融公司将T+n日到期交收通知数据发送给独立出借人或受托证券公司的托管银行,T+n日,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归还证券并支付费用。

融资融券

1、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有何不同?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买入证券时,必须事先有足额资金,卖出证券时,必须有足额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买入证券,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用于卖出。

(2)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3)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与证券公司只存在委托买卖关系;从事融资融券交易,与证券公司不仅存在委托买卖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有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

(4)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与证券公司约定的范围内买卖证券。

3、境外市场有哪些融资融券业务模式?

目前,境外市场的融资融券业务主要有集中授信和分散授信两种模式。

(1)集中授信。集中授信是指由一个或多个专业化的、甚至带有一定垄断性的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提供证券和资金的转融通,或由其直接对投资者提供信用。按照证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以及投资者三者之间的关系,集中授信模式又分为单轨制和双轨制。单轨制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只负责对证券公司的转融通,由证券公司负责对投资者融资融券。双轨制是指证券公司既可对证券公司进行转融通,也可直接对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集中授信模式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为代表。

(2)分散授信。分散授信是指没有制度化的集中授信机构,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由大量的、分散的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办理,授信机构资金不足时,可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拆借;证券不足时,可向其他投资者借入。分散授信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上述两种模式各具特色,各有利弊。分散授信模式的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性强、操作简单,但政府监控较难,对证券公司等参与主体的风险控制能力要求较高;集中授信模式则有利于隔离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风险,方便政府监管,但操作较为复杂。

4、我国目前采取了何种融资融券业务模式?

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沟通渠道还不是很通畅、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能力有待增强、金融监管水平也还有待提高,因此,现阶段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采用了“集中化、单轨制”的业务模式,即由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并由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

现阶段,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和证券向投资者提供的融资融券服务,不得动用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不同投资者的担保品不能混用。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证券公司可以向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转融通。

5、我国推出融资融券交易有何积极意义?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四大基本功能:

(1)价格发现功能:融资融券机制的存在,可以将更多的信息融入证券的价格,使之能更充分地反映证券的内在价值。

(2)市场稳定功能:完整的融资融券交易,一般要通过方向相反的两次买卖完成,即融资买入证券的投资者,要通过卖出所买入的证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资金;融券卖出的投资者,则要通过买入所卖出的证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证券。因此,融资融券机制具有一定的减缓证券价格波动的功能,有助于市场内在的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

(3)增强流动性功能: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证券供求,增加市场的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交易,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4)风险管理功能;融资融券交易不仅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工具,而且还有利于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市”的状况,方便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

此外,在我国现阶段,允许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可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改善证券公司盈利模式。

6、什么是信用证券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是投资者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

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

7、什么是信用资金账户?

信用资金账户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公司指定存管银行开设的资金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8、什么是名义持有人?

名义持有人是指受他人委托代表他人持有证券的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登记规则》规定,名义持有人依法享有作为证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同时应当对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承担相应的义务,证券权益拥有人通过名义持有人实现其相关权利。名义持有人行使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时,应当事先征求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不得损害证券权益拥有人的利益。

9、什么是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开展的情况,在满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证券公司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公布公司允许的标的证券。

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买入的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限于其认可的上市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

10、作为标的证券的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股票作为标的证券,目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C14040转融通业务介绍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转融通业务中,不需要由证券公司或证金公司对出借人进行权益补偿的是()。 A. 配股 B. 收购 C. 分红派息 D. 派发权证 二、多项选择题 2. 全球证券借贷业务模式可以分为()两种。 A. 双轨制 B. 集中式 C. 分散式 D. 单轨制 3.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其资金可以来自()几个方面。 A. 短期融资券 B. 公司债和其它债务融资工具 C. 次级债 D. 自有资本

4. 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第四条的规定,证券公司成为转融通借入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A. 技术系统准备就绪 B. 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且业务运作规范 C. 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D. 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 5. 我国转融通业务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转融券融入业务与融出业务分段办理 B. 转融通业务由证券金融公司集中统一运营 C. 转融通业务与融资融券业务分开处理 D. 转融通业务实行保证金制度 6. 转融券业务中,证券公司或证金公司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融入方应向融出方进行权益补偿。 A. 分红派息 B. 送股/转增股 C. 派发权证 D. 配股 7. 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

第十九条的规定,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证券金融公司可以对转融通标的证券进行调整。 A. 转融通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B. 转融通标的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 C.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被证券交易所临时调整的 D. 转融通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出现合并、收购或其他重大资产重组的 三、判断题 8. 全球证券借贷业务有两种不同的模式,分别为分散式和集中式。分散式证券借贷业务模式没有集中式的证券金融公司。() 正确 错误 9. 2012年 8月,我国的转融资业务试点正式启动。2013年2月,转融券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正确 错误 10. 我国转融通业务与融资融券业务实行分段处理,两者在业务流程、法律责任和风险管理上是完全分开的。() 正确

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

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 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时,其终止上市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25家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名单

25家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名单 2012-07-30 08:22:11 来源: 网易财经综合有1人参与 0 1、首批6家券商(2010年3月19日) 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 2、第二批5家券商(2010年6月8日) 申银万国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 3、第三批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名单(2010年11月25日) 宏源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安信证券 平安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投证券方正证券 长城证券齐鲁证券西南证券中金公司

转融通试点初期或仅有数家券商入围750亿资金待入市 2012年07月30日01:04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蔡宗琦 字号:T|T 1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转融通业务推出已“箭在弦上”。中国证券金融公司27日透露,“启动转融通试点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推出转融资和转融券业务的条件基本成熟”。其中,转融资规模可达750亿元。转融通业务开闸对证券行业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券商人士预测,转融通业务开闸后融资融券业务空间巨大,全年两融业务对行业收入的贡献有望突破100亿元。不过,初期或仅有数家券商有望获得转融通试点资格。 750亿资金待入市 尽管证金公司并未透露转融通推出的具体时间,但多位市场人士预计,准备就绪和基本成熟意味着转融通业务推出在即。按目前证金公司75亿元的注册资金计算,预计其转融资可达750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为市场持续注入流动性。不过,对于这一资金规模,也有券商认为暂时不会对两融市场造成冲击。 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26日,沪深两市融资余额高达631亿元,仅略微次于7月24日的历史最高点。事实上,由于目前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券商只能动用自有资金,每家券商都在账户上拨付了大量预备资金供客户随时融入资金。其中,2010年率先获得试点资格的11家券商的预备资金规模就已达700亿元,两年的试点中,先后数十家券商开展两融业务,预备资金规模以千亿计。券商人士透露,不少券商仍有大量沉淀资金趴在账上待用,“如果自己的钱都花不完,又怎么可能多花利息去证金公司借钱?短期来看,转融通推出对融资融券业务来说,最大的意义是卖空标的物的大大扩展。” “钱景”诱人 虽然750亿元资金入市暂时影响可能有限,但各家券商看好转融通业务前景。分析人士认为,转融通一旦推出,将对证券行业贡献可观业绩。 从总量来看,方正证券[4.47 -1.54% 股吧研报]在此前发布的研报中预计,2012全年整个行业融资融券业务收入有望突破100亿元。目前,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证券市场的两融交易额占比达到近20%,与此相比,A股融资融券业务刚刚起步,发展前景巨大;两融业务的兴起,也将为证券行业带来巨额收入,自有资券供给能力雄厚的大型券商在面对不断开发的客户需求时更具有竞争力。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数十家券商中,初期或仅有数家获得转融通试点资格。“开展融资融券试点时,第一批只有6家券商,第二批只有5家,最后又加上14家券商,试点一段时间后才将融资融券业务转常规。对于放大卖空性质的转融通业务,监管层一向谨慎,不排除会参照之前的步骤分批开放试点。”券商人士预计,最早“尝鲜”转融通的券商将有望从最初获得试点资格的11家券商中出现,而这将拉大券商在创新业务上的差距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防范转融通业务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保证金是指参与转融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交存的、担保本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担保物。保证金包括资金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本公司对证券公司的保证金行使如下管理职责: (一)为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并对上述账户进行管理; (二)确定转融通业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 (三)审核证券公司交存、提取、替换、交易保证金的申报指令; (四)代证券公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五)对保证金进行盯市、追缴、处分和有偿使用; (六)其他保证金管理职责。 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签订保证金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结算公司为转融通保证金存管、账务处理、交存、提取、替换、交易、日终盯市、处分、有偿使用、权益处理等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章保证金账户 本公司向结算公司申请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证券和担保资金。 证券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后,可以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向本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用于记载其交存的担保证券和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本公司对证券公司的开户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为其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并向证券公司提供账户的开户证明。 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用于划转担保证券的自营证券账户号码、用于划转担保资金的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号码或者预留业务印鉴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向本公司报备。

转融通合同协议书

转融通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_____________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 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 _____________ 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 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

中华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观-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与转融券业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的金融体制创新答8份满分

对错 我的答案:对 3 . 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转融券业务以及相关登记结算业务适用《科创板转 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与现有业务规则不一致的,继续适用现有业务规则。 对错 我的答案:错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的金融体制创新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银行间债券市场所形成的债券的总托管余额能够占到中国债券市场总托管 余额的()以上。 ? A.60% ? B.70% ? C.80% ? D.90% 我的答案: D 2 . 国际上公认的中等收入国家的典型指标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和()。 ? A.GNP ? B.PPI ? C.CPI ? D.人均GDP 我的答案: D 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基础货币包括()。 ? A.现金 ? B.法定存款准备金 ? C.超额存款准备金 ? D.黄金储备

多选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 A.自由 ? B.平等 ? C.公正 ? D.法治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本课程教师认为群体高于个人。 对错 我的答案:对 2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以中华优秀文化价值观为基础。 对错 我的答案:对 资产配置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第一拒绝权是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欲对外出售股权时,作为老股东的股权投 资基金在()有优先购买权。 ? A.保证资金到位的条件下 ? B.同等条件下 ? C.出资方式相同的条件下 ? D.对出售股权出价相同的条件下 我的答案: B 2 . 合格投资者比一般投资者()、()的能力更强、()更为丰富,对基 金管理人及其发起设立的基金具较强的筛选、判断及监督能力。 ? A.人数更多;运作资本;经验

转融券业务介绍

转融券业务 盼望已久的转融券业务将于2月28日正式推出。 转融券业务是转融通业务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指证券公司在提交保证金和支付费用的情况下,从证券金融公司借入其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证券,以供证券公司经营融券业务的活动。 图:转融通与融资融券业务示意图 转融券标的证券90只股票,即上证50指数和深成指40只成份股。总流通市值为9.3万亿元,占全部A 股流通市值的近50%。具体成份股见附表。 转融券期限共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五个固定期限档次,对每个期限档次实行有所差别的利率结构。证券金融公司从证券出借人融入证券的费率定为3天期1.5%、7天期1.6%、14天期 融资融券 出借人 证 券公司 有交易单元 ?基金?保险?券商自营 ?集合资产理财计划 ?信托?社保?企业年金 无交易单元 ?其它法人机构?境内合伙企业 ?非法人创投 借入人 证券金融公司 出借 归还 转融通 证券公司 机构客户零售客户

1.7%、28天期1.8%、182天期2%;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融出证券的费率定为3天期4%、7天期3.9%、14天期3.8%、28天期3.7%、182天期3.5%。 表:转融券相关费率 转融券证券出借费用的计算公式为:借券费用=出借日证券收盘价×出借数量×出借日费率×实际出借天数/360。 证券出借交易期限自成交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归还日为到期日的下一日,归还日不计费用。归还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归还日标的证券停牌的,顺延至该证券的复牌日。证券出借交易期限顺延30个自然日以下的,借入人按原费率和顺延自然日天数向出借人支付借券费用;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借入人自第31个自然日起不再向出借人支付借券费用。 转融券出借人在业务试点期间仅限于合格机构投资者。 出借人不需要新开证券账户,仅用普通证券账户即可进行证券出

转融通业务

转融通业务 所谓“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筹得资金后,再转借给证券公司,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包括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两部分。 融资融券业务主要是券商把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出借给客户,转融通则是券商向金融公司借入资金和证券后再转借给客户,实质上是证券金融公司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在转融通业务中,作为中间介绍人的证券公司代表市场的需求方,是转融通业务的主要参与者之一。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融资融券客户的需要,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设立的证券借贷平台将资金或者证券借入,然后出借给需要的融资融券客户。 为保证证券公司可以随时借入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需要预先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交一定数量的担保品,并申请一定的信用额度。当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或者融券时,如果证券公司自有资金或证券不足,则在信用额度的范围内,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证券和资金的借贷。当客户归还融资或融券债务时,证券公司可以将相应的资金和证券归还给证券金融公司。) 转融通的影响 1、转融通业务制度一旦确立,很可能意味着中国国内的融资融券业务将 采取集中授信的专业融资公司模式,即证券公司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 ——证券融资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这里面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该公 司可以通过自身的信用帮助证券公司融资;另一方面,养老基金、保 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可以通过其出借手中的股票,帮助证券公司融券。 而转融通制度的建立和专业金融公司的加入,融资融券业务的规模也 将得到迅速扩大。 2、同时,转融通制度建立后,除了养老基金、保险资金外,国有上市公 司大股东也可以在符合国资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将所持股份按一定比 例参与转融通。 3、此外,转融通制度的建立,将使得以保值为目的变现抛售行为有所减 少,或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小非”的变现冲动。通过融资融券业务 做大市场总盘子,也有助于消化“大小非”减持带来的冲击。 4、转融通业务将拓宽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同时利好证券公 司和保险公司。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转融通业务将刺激融资融券业务 总量的增长。 证券金融公司“利差”收益在1.5%~2.5% 目前暂定的转融资期限分为7天、14天、28天;转融券融入和融出合约期限分别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介入人都可申请对融资和融券合约进行展期。而不同期限,转融资(券)的费率也不尽相同。转融资费率将与央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挂钩,不能低于基准贷款利率。目前初定费率为上浮10个百分点。与此相对应的,不同期限转融资费率分别在6.3%到6.5%之间。转融券的费率也是根据不同期限厘定,融入费率暂定在借入股票总市值的1.5%到2%之间,融出费率暂定在3.5%到4%。证券金融公司便靠融入和融出费率之间的利差获取收益。 转融通推出后关注事件驱动型机会

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详细版

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详细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0860

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详细版 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司(以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

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

转融通分析报告2012

2012年转融通分析报告 2012年8月

目录 一、转融通的发展模式 (3) 1、日本-集中化授信模式 (4) 2、台湾地区-双轨制授信模式 (6) 3、美国-市场化授信模式 (10) 二、日本的转融通机制 (12) 1、日本融资融券的规则 (12) (1)融资融券业务的交易类型 (12) (2)融资融券的重要载体-证券金融公司 (13) (3)转融通业务的流程 (16) (4)融资融券业务的费用标准 (18) 2、日本证券金融公司 (20) 三、我国转融通机制展望 (22) 1、融资融券:快速增长、常规化运作 (22) 2、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进展 (25) 3、转融通提升业务空间 (27)

一、转融通的发展模式 1607 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在阿姆斯特丹进行买空、卖空及借券业务,开创了最早的借贷业务。伴随借贷业务不断繁衍发展,在美国自由化金融市场的不断演进和革新的市场环境下,现代融资融券业务应运而生。融资融券是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目前已发展为海外证券市场的成熟交易制度。由于各国的发展国情和历史因素的不同,形成了各自特色的转融通制度。转融通是指由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作为中介将融入的资金和证券提供给融资融券客户。根据转融通授信模式的不同,信用交易主要分为3 种模式: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化授信模式、日本为代表的集中化授信和台湾地区为代表的双轨制授信模式。 市场化的信用交易模式。以美国为代表,该模式下信用投资者可直接参与融资融券,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及证券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转融通,都是通过市场主体的市场化自发方式进行,不设立专门进行信用交易融资融券的机构。美国信用交易的授信模式采取的是市场化模式,其市场化程度最高、运行成本也最低,证券公司有完全的自主权来决定客户的授信额度,还可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市场化的融资和借券行为。 集中化的信用交易模式。集中化信用模式下投资者不能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融资融券,只能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进行

C14040中证协转融通业务介绍测试题目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00分 1. 全球证券借贷业务模式有分散式和集中式两种,其中集中式又可以细分为单轨制和双轨制,以下国家或地区转融通市场为双轨制的是()。 A. 韩国 B. 美国 C. 中国台湾地区 D. 日本 二、多项选择题 2. 我国转融通业务的主要参与机构包括()。 A. 登记结算机构和交易所 B. 借入人 C. 证券金融公司 D. 证券出借人 3.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其资金可以来自()几个方面。 A. 公司债和其它债务融资工具 B. 次级债 C. 短期融资券 D. 自有资本

4. 转融通业务的开展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建立了我国证券融通机制,完善了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B.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市场创新 C. 向证券市场注入增量资金,为证券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D. 盘活长期投资者的闲置证券,挤压股价泡沫,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投资大盘蓝筹股,强化价值投资理念 5. 境外证券借贷业务的开展主要是为了满足以下()等几方面的目的。 A. 满足套利交易需要 B. 满足证券交割需求 C. 建立空头头寸 D. 满足做市需要 6. 卖空交易可以分为()两类。 A. 有担保的卖空 B. 融券卖空 C. 融资卖空 D. 裸卖空 7. 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第四条的规定,证券公司成为转融通借入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A. 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 B. 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且业务运作规范 C. 技术系统准备就绪 D. 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判断题 8. 转融通业务分为转融资和转融券。() 正确 错误 9. 转融通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正确 错误 10. 根据境外证券借贷的概念,证券出借期间,标的证券的所有权暂时转移给借券人,期间产生的除投票权以外的经济利益,包括红利、红股、配股权等,借券人需在到期时归还给出借人。() 正确 错误

转融通协议书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中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专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H 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成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屮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 收之成数时,甲方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转融通协议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785 The Civil Subjects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Their Corresponding Civil Legal Relations, And Then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The Terms Are Binding On The Parties And Need To Abide By Them. (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 转融通协议正式样本

转融通协议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协议资料可用在各个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其对应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进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转融通协议___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 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 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 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

转融通业务介绍 课后测验100分

转融通业务介绍课后测验 一、单项选择题 1. 全球证券借贷业务模式有分散式和集中式两种,其中集中式又可以细分为单轨制和双轨制,以下国家或地区转融通市场为双轨制的是(A )。 A. 中国台湾地区 B. 美国 C. 韩国 D. 日本 二、多项选择题 2. 我国转融通业务的主要参与机构包括(ABCD)。 A. 借入人 B. 证券金融公司 C. 证券出借人 D. 登记结算机构和交易所 3. 转融通业务的开展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包括以下(ABCD )几个方面。 A. 建立了我国证券融通机制,完善了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B. 盘活长期投资者的闲置证券,挤压股价泡沫,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投资大盘蓝筹股,强化价值投资理念 C. 向证券市场注入增量资金,为证券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D.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市场创新 4.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其资金可以来自(ABCD )几个方面。 A. 自有资本 B. 公司债和其它债务融资工具 C. 短期融资券 D. 次级债 5. 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第四条的规定,证券公司成为转融通借入人需符合以下(ABCD )条件。 A. 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且业务运作规范 B. 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 C. 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D. 技术系统准备就绪 6. 境外证券借贷业务的开展主要是为了满足以下(ABCD )等几方面的目的。 A. 满足套利交易需要 B. 满足做市需要 C. 建立空头头寸 D. 满足证券交割需求

7. 卖空交易可以分为(AD )两类。 A. 裸卖空 B. 融券卖空 C. 融资卖空 D. 有担保的卖空 三、判断题 8. 转融通业务分为转融资和转融券。(正确) 9. 转融通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正确) 10. 根据境外证券借贷的概念,证券出借期间,标的证券的所有权暂时转移给借券人,期间产生的除投票权以外的经济利益,包括红利、红股、配股权等,借券人需在到期时归还给出借人。(正确)

转融通协议范文

转融通协议范文 Model text of refinancing agreemen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转融通协议范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转融通协议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 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 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 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 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7修正)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7修正) 【法规类别】证券公司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7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2.07 【实施日期】2017.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2011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5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修 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融资融券交易机制,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规范转融通业务及相关活动,防范转融通业务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从事转融通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稳健开展转融通业务。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依法对证券金融公司及其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证券金融公司 第六条证券金融公司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设立。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60亿元。 证券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实收资本,其股东应当用货币出资。 第八条证券金融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作。 第九条证券金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应当经证监会批准。 第十条证券金融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 (二)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三)监测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控风险; (四)证监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证券金融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住所、职责范围,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报证监会备案。

转融通协议(协议范本)

( 协议范本 )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合同 / Word 文档 / 文字可改 转融通协议(协议范本)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agreement ultimately expec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agreement

转融通协议(协议范本) ___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 ,应提供

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 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

保险年鉴2012-保险资金2011年经营状况分析

中国保险资金2011年经营状况分析 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 2011年,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复杂,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波动较大,债市供求失衡,收益难以提升,股指跌幅位居全球首位,对投资收益造成严重影响。总体上看,无论境外市场还是境内市场,保险资金运用的压力和风险都在加大,监管也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监管工作情况 (一)完善政策法规。 一是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支持中小保险公司改革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建立投资管理团队,防控管理运作风险,支持保险业务发展。二是根据《保险法》规定和行政法规“废改立”要求,进一步梳理已有监管制度,完善监管规则,修订债券投资办法、境外投资实施细则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有关规定,引导保险机构灵活操作,帮助化解困难和相关风险。 (二)加强政策储备。一是制定投资交易环节的相关制度,研究转融通业务规则,起草《保险机构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范保险机构参与回购、存单质押融资、保险公司帐户间融资及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等业务;起草《保险资金运用衍生产品管理办法》,增加投资风险管理工具,增强保险机构防风险能力;二是起草《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投资行为;三是修改完善《保险资产托管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多托管行模式及其职责,制定数据传输方案和标准,提高监督效率;四是起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办法》和《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登记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设立、发行和交易流通,减少行政审批,促进保险资产管理市场化运作,防范流动性风险。 (三)强化风险管理。一是支持保险机构稳步开展另类投资,改善资产配置结构,提高投资收益的稳定性,防范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二是经商证监会同意,起草《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证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股票投资交易单元使用方式,规范证券投资行为,防范运作风险。 (四)加快系统建设。一是拟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系统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开发工作,提升合规监管、风险预警等非现场监管功能;二是开展全行业培训,及时指导保险机构做好填报工作;三是狠抓数据报送准确率,督促保险机构提高报送质量和效率。 (五)加大检查力度。一是开展非现场监测,以信息系统建设为契机,着力推进非现场监管体系建设,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密规则,确保投资数据信息安全;制定非现场监管流程,规范内部监管程序,明确监管标准,落实监管责任;二是根据国务院要求,全面开展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检查;组织银行

国信证券简介及特色业务介绍

国信证券特色业务及高端产品介绍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70亿元,在全国43个城市拥有64家营业网点,现有员工11876人。国信证券各项业务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突出。经纪业务以业内排名第22位的营业部数量连续三年稳居股票基金交易额排名行业第三,同时业务净收入2010年进入行业前三;投资银行业务股票发行家数2006-2009年连续四年排名行业第一,2010年排名行业第二,是当年发行家数、承销金额同时进入行业前十的两家券商之一;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排名行业前列,2010年主要产品均跑赢上证指数,投资回报在券商同类产品中居于前列;研究业务2005-2010年连续在《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获得“最具影响力研究团队”称号,共80多人次获得“最佳分析师”奖项。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主持的全国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中,国信证券近三年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承销保荐业务项目发行家数、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等主要指标均排名行业前十位。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在行业中各项业务都处于领先的地位,同时也涵盖了行业中所有的业务品种。现在国信证券开展的特色业务有:1、“金色阳光”投资咨询服务 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中,大部分散户已经很难去适应并生存。那么我们的分析师团队通过给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建议以及一对一的投资服

务,全程跟踪指导客户的交易操作,为客户的资产保驾护航。 2、融资融券 在现有的交易制度下,引入杠杆和做空的机制。客户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股票或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股票,这样既可以帮助激进的投资者放大投资收益,又可以让专业的投资者在看空市场的时候也能赚钱。目前,融资买入的标的股票还只有88只,融券的标的股票一般只有几只。但即将推出的转融通业务,可以让投资者可以选择的投资标的扩大到280余只股票。当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客户有了参与融资融券的需求,但能开展这项业务的只有20余家券商,国信证券更是首批通过的6家券商之一,这也成为了我们的核心竞争力。 3、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的新型期货,杠杆率大致为5倍。专业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一揽子股票和股指期货的实现收益的锁定和套利,而国信证券是券商中极少数的拥有中间业务资格(IB业务)的券商之一,也就是说客户在国信证券开立账户,即可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4、港股 香港市场作为成熟规范的资本市场,T+0的交易制度、无涨跌幅限制、丰富的双向多空机制、各类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都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内地投资者前往香港。现在,国信证券香港分公司首创一套远程开户系统,客户无须亲自前往香港或其他城市,只需要在网上完成注册,足不出户便可以完成整个开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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