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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佩带满足工作要求的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场所、配备和使用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石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第二章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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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HSE部

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监理单位

(一)为监理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二)监督、检查EPC/PC承包商、分包商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EPC/PC承包商

(一)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现场临时访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二)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八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作业人员进行项目现场必须

的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强制要求的最基本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防穿刺安全鞋和合格的工作服,在特殊的场所作业人员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基本着装要求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除了穿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外,还要穿着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或防护服。对于进入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做出如下的着装要求:

1.必须穿着本单位统一发放的至少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防护服;

2.有触电、烧伤、灼伤、化学腐蚀性伤害、皮肤吸收过敏源和毒素等危害场所,必须穿着相应的防护服;

3.禁止穿无袖的上衣、短裤;

4.不得穿着宽松衣服,宽松衣服可能接触或缠住带电导体、运动部件、设备或诸如此类的其它危险源;

5.建议穿着天然纤维(纯棉)的衣服,可以适当降低中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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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禁止在有缠住运动部件或接触带电导体的危险情况下戴戒指、项链、手镯等饰物;

7.进入施工区域前,长发必须扎于安全帽内/使用发网,不得外露;

8.试车、投料、开工期,穿着阻燃防静电工作服。

(二)头部与脚部的保护

安全帽保护头部免遭坠落物体和飞溅物体的伤害并能提供一定的电击和烧伤防护。除下列情况之外,在施工区的所有时间均应佩带安全帽:

1.全封闭式仓内工作的车辆和设备操作员;

2.规定区域内进午餐和休息期间(且在紧邻区域内无工作开展);

3.现场办公室内。

进入项目现场均需穿戴经批准的至少具有防砸防穿刺功能的安全靴或安全鞋。在可能产生电击或腐蚀性场所,穿戴绝缘或耐

腐蚀性的脚部保护用品。施工需要穿雨鞋时,雨鞋具备防砸防穿刺功能。

(三)眼睛保护和面部保护

作业在有飞溅物的工作环境或进行产生飞溅物的作业,可能存在眼部伤害风险、面部伤害风险或两者风险皆有的,使用有效的眼部防护设施(如防护眼镜)、面部防护设施(如防护面罩)。

进行金属打磨、金属机械切割作业佩带面部防护设施;进行电弧焊作业佩带焊接面罩;接触液态化学品、高温气体、低温液体的作业佩带防护面罩;使用高压水枪进行作业佩带防护面罩。

进行下述作业时,正确使用眼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使用粉碎设备作业;

2.凿削/钻孔作业;

3.锤击作业;

4.采用圆盘锯或电锯进行切割或采用其它绷紧装置进行切割;

5.除金属打磨作业以外的其它打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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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使用含有注射剂或其它研磨料的压缩空气、水或其它液体/溶液进行喷射或清理作业;

7.粉尘环境;

8.喷漆作业;

9.任何其它产生飞溅物的作业。

喷砂作业等特殊作业的面部/眼部防护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听力保护

噪声值超过85分贝时,佩带听力保护设施,作业单位要配置耳塞或耳罩。

作业人员在下述情况下要使用听力保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操作或靠近切割金属、混凝土或其它硬质材料的电锯、切割机;

2.受限空间内进行打磨作业;

3.吹扫作业。

(五)呼吸保护

暴露于有害浓度的毒性或有毒粉尘、烟、雾或气体环境的所有人员,承包商要为其提供满足使用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具。

呼吸防护用具包括但不限于: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包括供风/气瓶)、过滤式防尘/防毒面具、口罩。对于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使用隔离式的空气呼吸器。呼吸保护用具按照作业人员可能暴露的有害物进行选择。

呼吸保护用具按照制造厂的要求和呼吸保护要求进行正确的使用、储藏、检查、维修和更换。

(六)手部保护

承包商向其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手部保护用品,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储存和保养。

作业人员暴露于下述的有害环境时使用手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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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酸碱作业或可能吸收有害物的作业;

2.可能引起撕裂、磨损、穿孔、刺伤的作业;

3.高温和低温作业;

4.设备安装、维修作业;

5.带电作业或电气作业有要求时;

6.来自设备的振动;

7.作业环境需要或HSE人员要求时。

(七)坠落防护

按照国家坠落防护标准的要求,超过2米的高处作业(没有足够牢固的围栏防护)和存在坠落伤害风险的区域作业时,佩带安全带。

承包商为作业人员配置安全带。安全带为全身式双绳双大钩,满足作业人员移动过程中防坠落的安全要求。

(八)专用保护设备

1.存在溺水危险环境进行作业,作业人员穿戴救生衣(个人用

漂浮装置),应急救援配置救生圈、橡皮筏等。

2.高压电力系统区域作业时,配备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绝缘安全帽、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胶垫等电气防护装备。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时,配备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绝缘鞋。

3.封闭空间内进行喷砂作业、喷漆作业时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自给式呼吸防护设备。

其它作业环境需要专用防护设备的,承包商要配备满足相关安全要求的专用防护设备。

第九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个人防护用品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强制性预防措施,不得随意变更或降低标准。

第四章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

第十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产品制造厂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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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各参建单位、服务单位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的要求为作业人员免费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建立使用管理台帐。

第五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和检查

第十三条各承包商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和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对其分包单位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对所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HSE专业工程师对项目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和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个人能防护用品培训包括但不限于:

1.结构、性能原理;

2.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维护保养;

培训后,使用人员要掌握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使用环境、使用方法;做到会正确使用与保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办法由XX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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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项目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经理部 所有员工。 三、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四、职责 1、员工 (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2)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2、材料部 (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状况;(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事宜。 (4)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5)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与统计; 3、单位负责人 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1)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 (2)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3)监督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五、工作程序 1、各单位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点控制表》和工作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

2、安全科按照分析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查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单。 3、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的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索取其营业执照、产品检查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样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 4 、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对特种劳动防护采购时,必须对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进行核对。 6 、当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与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相符,个人防护用品能够满足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需求,同时经审核,《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评审表》中所填写内容也同时满足公司的要求时,即可以认其为合格供应商. 7、当引进新工艺、原材料、机器设备,或原有工艺、原材料、化学品或机器设备发生变动,或公司发生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根据危险源识别、评价分析和工业安全分析补充进行个人防护用品评估配备。同时技术部需更新《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及《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等相关信息,确保公司个人防护用品政策的有效执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1、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领用情况及有关队的请购要求,购买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量发放,新员工上岗前按标准配备岗位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2、材料科应根据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确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库存,并根据生产及人员等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安全库存量,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及更换。 3、材料科从《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中选择供应商购买相应品牌,型号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之外的供应商。 4 、劳保防护用品的采购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价格由采购科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认。 5、各队伍需要的特殊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之外的个人防护用品)需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分管部门审核后,并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采材料科采购,仓库发放,否则财务部不予以报销。 七、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领用 1、材料科负责统一发放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按照《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同时须编制《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对具体规定做详细说明。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 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监事会和工会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6、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须知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 1.按照用途分类 (1)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护品。主要包括: a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b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等; c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服、绝缘鞋、等电位工作服等; d防机械外伤用品,如防刺、割、绞碾、磨损用的防护服、鞋、手套等; e防酸碱用品,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服和靴等; f耐油用品,如耐油防护服、鞋和靴等; (2)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劳动卫生护品。主要包括: a防尘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b防毒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服等; c防放射性用品,如防放射性服、铅玻璃眼镜等; d防热辐射用品,如隔热防火服、防辐射隔热面罩、电焊手套、有机防护眼镜等; e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耳帽等。 2.以人体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防寒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类: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长管面具。 (3)眼、面部防护类:包括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炉窑面具,炉窑目镜,防冲击眼护具。

(4)听觉器官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防噪声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 (5)防护服装类:包括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质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涉水工作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护服。 (6)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三种手套;绝缘、耐油、耐酸三种靴;盐滩靴,水产靴,用各种材料制作的低电压绝缘鞋,耐油鞋,防静电、导电鞋,安全鞋(靴)和各种劳动防护专用护肤用品。 (7)防坠落类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含速差式自控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安全绳。 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防止物体打击伤害;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防止机械性损伤;防止污染毛发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1)

Q/SY 178—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工种序列 5护品种类及品名 6基本要求 7部门管理职责 8护品供应商管理 9护品配备 10护品配备管理 11护品使用 12护品报废管理 表1典型工种序列 表2典型工种与相近工种对照表 表3护品品名 表4区域划分 表5东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6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7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8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9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0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1西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12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3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4江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15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6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7海洋(滩海)石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Q/SY 178—2009 前言 本标准代替Q/SY 178—2007《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本标准与Q/SY178—2007相比,主要变化为: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物探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增加了油田建设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守彬、刘亚峰、岑稳、张焱、魏巍、张晓何、唐金贵。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版本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Q/SY 178—2006,Q/SY 178—2007。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煤矿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矿接触有害作业的所有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按《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执行。 3、定义 3.1个人防护用品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卸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4、职责 4.1员工职责

4.1.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4.1.2 、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 4.1.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4.2、劳资部门的职责 4.2.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4.2.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 状况; 4.2.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事宜。 4.3生产安全技术部门职责 4.3.1、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3.2、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评估等技术支持; 4.3.4 、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估; 4.3.5、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相关培训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进行指导与监督。 4.4供应科 4.4.1、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4.4.2、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协助发放与统计; 4.5、主管生产领导及各生产班组长职责 4.5.1、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4.5.2、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 4.5.3、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4.5.4 、监督矿内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5、工作程序 5.1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评估 5.1.1各单位按照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生产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 5.1.2 生产安全部门按照分析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查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单。 5.1.3劳资部门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的供应商,在生产安全技术部门协助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索取其营业执照、产品检查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样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 5.1.4 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1.5 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根据供应商的相关资料、产品样品协同采购可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评审,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使用部门参与、协助评估。 5.1.6 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新旧)

关于执行新编“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标准”的通知 各生产厂、公司、部室、站、所、中心: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根据广东省劳动厅粤劳〔1998〕24号文《关于颁发执行新编<广东省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我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现予颁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护品由企业免费发给职工使用,均须实物发给,不准折发现金。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护品的发放、领取、保管回收、修补等各项制度,注意节约,防止浪费。 二、各单位应经常检查,试验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绝缘用品、安全带、绳、网以及特殊护品的质量,并妥善保管,保证安全有效。 三、发给职工使用的护品,必须是经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护品生产单位和取得省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护品定点经营单位销售的安全合格产品,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四、按照统一发放标准,分类进行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护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和建帐管理。 工作服、布帽、皮鞋、绝缘鞋、水鞋、袖套、雨衣、肥皂等护品由企管部统一管理,做好计划、采购和发放工作。 手套、毛巾等护品,由各单位依据发放标准做好计划、采购和发放,并及时报企管部备案。 特殊生产工作岗位的护品,如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

防护面罩等,由各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自行采购发放。属发放到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属单位共用的,由本单位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回收并妥善保管,并建立台帐。 五、本标准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执行标准同时废止。 六、本标准由企管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附: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表一、表二是全厂通用岗位发放标准,表三、表四是特殊岗位发放标准。 XXX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规范

编号:SM-ZD-27563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和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规范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安全帽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的管理,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及发放标准。 第二条本办法和标准依据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并参考《福建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及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其它单位相关工种可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对防护用品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应执行当地标准。 第四条具体发放按《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表执行。防护用品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领导者必须高度重视,要做到制度、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位。 第五条学生实习、培训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或从事的工种配备相应的护品。 第六条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发给员工相应的护品,并应监督、教育、指导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佩带、使用。禁止将护品折合为现金发给员工。 第七条标准中未涵盖的工种或新增加工种护品的配备经项目安监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可参照相近工种执行。 第八条不同专业同类工种,原则上执行公司统一规定的标准,特殊情况经项目安监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可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第九条防护用品原则上由项目、队统一采购供应。但是在边远山区施工等

特殊情况下,项目、队批准可按进行应急护品的采购,但必须确保质量、性能符合规定。项目、队主管部门应及时监督检查。 第二章适用工种范围 第十条从事隧洞、井下作业的工种。 第十一条从事有高温、低温、强热辐射、烧灼、烫伤危险的工种。 第十二条从事有切割、磨损、机械外伤危险的工种。 第十三条经常接触有毒、有腐蚀、有辐射物质和有皮肤感染危险的工种。 第十四条经常在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 第十五条经常在过分潮湿、油污、肮脏环境下作业的工种。 第十六条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 第十七条在现场组织施工生产、检查的管理人员。 第三章采购品种式样 第十八条国家对特种劳动护品实施定点生产经营和特种护品“生产许可证”、一般护品“生产资格证”制度,各单位采购护品时必须确认“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资格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不能出示“三证”的护品不准采购、不准验收入库。 第十九条一般防护服面料选用纯棉或混纺织品均可,对有屏蔽、防射线、防静电、耐腐蚀、阻燃等特殊性能要求的防护服装的面料必须符合本发放标准或国家相关防护服标准。 第二十条服装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企业标识和有关工种操作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条普通防护服上身为茄克衫,下身为西裤。 第二十二条既有线施工人员须配备专用防护服装。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做好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防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临沂星泰公司内所有接触到化学溶剂、粉尘和噪音的人员/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锅炉等)的防护用品,依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管理方法: (一)、个人防护用品的定义: 1.本管理办法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简称PPE)是指一般个人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的措施,属免费发放用品。 2.公司现有的PPE可分为四类: (1)呼吸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如活性碳口罩,海棉防尘口罩等。 (2)皮肤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如棉纱手套、PE手套、橡胶手套、尼龙手套等。 (3)其他防护用品(可参考使用):如护目镜、耳塞、袖套、围裙等。 (4)特种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如安全带、安全帽、焊工手套、焊工面罩、绝缘鞋等。 (二)、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1.PPE一律由采购单位统一购买;

2.所购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须附有“三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3.防护用品的选择应考量舒适方便。 (三)、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标准: 1、一般防护用品的选用是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公司不同车间岗位的监测结果。 2、特种防护用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3、不得将棉纱口罩用作防尘口罩使用。 4、PPE的使用要求可参考附件1-《各班使用的PPE一览表》。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及发放: 1、PPE由仓管单位统一负责管理、发放; 2、各班PPE的领用、发放由该班班长负责; 3、各单位(仓管、使用单位)须建立领用登记表,并进行阶段性的统计分析; 4、仓管员及班长在发放时必须遵循“以旧(废)换新”的原则,对照附件1的更换周期或根据破损情况予以发放或更换; 5、新领PPE的数量超过废旧更换的数量时,应有课级主管签证; 6、各班班长应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对应的PPE;; 7、非生产性人员可根据其经常进入的区域或接触的化学品情况,领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8、QC人员的PPE使用办法同所在班别; 9、搬运人员可根据其所接触的情况选择相应的PPE; 10、外来参访人员如有需要使用PPE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领用;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注意事项实用版

YF-ED-J566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注意 事项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注意事项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需要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防护用品 前,应认真阅读产品安全使用说明书,确认其 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 护和保养方法,发现防护用品有受损或超过有 效期限等情况,绝不能冒险使用。 ⑴防护用品的选择 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性能符合要求的 用品,绝不能选错或将就使用,特别是不能以 过滤式呼吸防护器代替隔离式呼吸防护器。过 滤式呼吸防护器将空气中有害物质予以过滤、

净化,一般用于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不很高,且空气中的含氧量不少于18%的场合。机械过滤式主要为防御各种粉尘、烟或雾等质点较大的有害物质的口罩,常称为防尘口罩。防护膏膜在戴手套感到妨碍操作的情况下,常用防护皮肤污染,特别是有机化合物如各种溶剂、油漆和染料等,不但能经皮肤进入体内,且常引起职业性皮肤病。干酪素防护膏对此常可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 ⑵使用人员的教育和训练 对使用人个防护用品应加强教育,使他们能充分了解使用的目的和意义,认真使用。安全帽要戴正,帽带要系结实,防止因其歪戴或松动而降低抗冲击能力。安全带应在腰部系紧,挂钩应扣在不低于作业者所处水平位置的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员工做好个体防护。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购买、审批、发放、使用、保养、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职责】 1. 职安部职责: 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汇总、审批、上报。 1.2. 负责建立公司级劳动防护用品台帐。 1.3. 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保养、报废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供应公司职责: 2.1.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时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2.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贮藏条件进行保管,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发放。 3. 工会职责:

3.1. 对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和员工的正确使用进行监督。 3.2.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工提出的关于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问题。 4. 人力资源部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公司每月职工人数,职业健康安全部以此起草购买个人劳保的数量。 5. 各使用部门职责: 5.1. 负责日常工作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使用、保养、储存、报废、管理等工作。 5.2.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3.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三级领用台帐。 【内容】 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1. 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班组长、岗位工程师、员工代表等,共同对班组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填写工作场所危害风险分析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表,作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2. 新增(或变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2.1. 由于工程项目或“四新”投入生产需要新增劳动防护用品,按照1.1的程序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

个人防护用品(PPE)管理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PPE)管理规定 第一条个人防护用品是对作业人员本人采取的个人防护性技术措施。专指个人佩戴的装具等。个人防护用品是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发给个人的,每个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都应正确地使用。 第二条按个人防护用品的用途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 1.预防飞来物的安全帽、安全鞋、防护镜、面罩等。 2.为防止与高温、锋利、带电等物体接触时受到伤害的各类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3.对辐射热进行屏蔽防护的全套防护服。 4.对放射性射线进行屏蔽防护的防护镜、防护面具等专用防护用品。 5.对作业环境中的粉尘、毒物或噪声防护的口罩、面具或耳塞。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1.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2.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个人防护用品。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3.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作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

4.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作业人员按照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四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一、从事常规作业的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凡是从事常规作业或在一般作业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个人防护用品,但使用期限可适当延长。 (1)安全帽 ①帽内缓冲衬垫的带子要结牢,人的头顶与帽内顶部的间隔不能小于32毫米。 ②不能把安全帽当坐垫用,以防变形,降低防护作用。 ③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 ④塑料安全帽使用年限为两年半,玻璃钢安全帽使用年限为三年。 (2)防护服 ①白帆布防护服能使人体免受高温的烘烤,并有耐燃烧特点,主要用于焊接等工种。 ②劳动布防护服对人体起一般屏蔽保护作用,主要用于非高温、重体力作业的工种,如检修、起重机、电气等工种。 (3)防护鞋 ①橡胶鞋有绝缘保护作用,主要用于电气、露天作业等岗位。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经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经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LA”标识)两部分。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个人防护用品(又称劳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简称“护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个人防护用品的作用 是使用一定的屏蔽体或系带、浮体,采取隔离、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保护机体或全身免受外界危害因素的侵害。护品供劳动者个人随身使用,是保护劳动者不受职业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尚不能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也暂时无法进行技术改时,使用护品就成为既能完成生产劳动任务,又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唯一手段。 对个人防护用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其基本要求是: 1.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2.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个人防护用品分类 ? 1.按照用途分类 ?(1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护品。主要包括: ?a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b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等; c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服、绝缘鞋、等电位工作服等; d防机械外伤用品,如防刺、割、绞碾、磨损用的防护服、鞋、手套等; e防酸碱用品,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服和靴等;

f耐油用品,如耐油防护服、鞋和靴等; g防水用品,如胶制工作服、雨衣、雨鞋和雨靴、防水保险手套等; h防寒用品,如防寒服、鞋、帽、手套等。 ?(2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劳动卫生护品。主要包括: ?a防尘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b防毒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服等; c防放射性用品,如防放射性服、铅玻璃眼镜等; d防热辐射用品,如隔热防火服、防辐射隔热面罩、电焊手套、有机防护眼镜等; e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耳帽等。 ? 2.以人体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防寒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2呼吸器官防 护类: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长管面具。 ?(3眼、面部防护类:包括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炉窑面具,炉窑目镜,防冲击眼护具。 ?(4听觉器官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防噪声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 ?(5防护服装类:包括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质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涉水工作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护服。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 各项目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六条 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同时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八条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

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第九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第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第十一条 各项目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方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内,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所需的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确保高温、露天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上的工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针对天气炎热的特点,做好预防中暑药品和中暑急救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作业人员足够的休息时间。加强夏季饮食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确保进入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佩带满足工作要求的全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明确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场所、配备和使用要求。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 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监督、检查个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监督、检查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四、个人防护用品是作业人员进行项目现场必须的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强制要求的最基本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防穿刺安全鞋和合格的工作服,在特殊的场所作业人员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基本着装要求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需穿戴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防护用品。对于进入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做出如下的着装要求: 1、必须穿戴安全帽; 2、有触电、烧伤、灼伤、化学腐蚀性伤害、皮肤吸收过敏源和毒素等危害场所,必须穿着相应的防护服; 3、建议穿着天然纤维(纯棉)的衣服,可以适当降低中暑风险; 4、进入作业现场前,长发必须扎于安全帽内/使用发网,不得外露。 (二)、头部与足部的保护 安全帽能保护头部免遭坠落物体和飞溅体的伤害,并能提供一定的电击和烧

伤防护。安全鞋具有防砸防穿刺功能。公司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和安全鞋。 (三)呼吸保护 暴露于有害浓度的毒性或有毒粉尘、烟、雾或化学环境的所有作业人员,公司为其提供满足使用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具。 呼吸防护用具包括但不限于:过滤式防尘口罩。对于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使用隔离式的空气呼吸器。呼吸保护用具按照作业人员可能暴露的有害物进行选择。 呼吸保护用具按照制造厂的要求和呼吸保护要求进行正确的使用、储藏、检查、维修和更换。 (四)手部保护 公司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手部保护用品,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储存和保养。 作业人员暴露于下述的有害环境时使用手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 1、酸碱作业或可能吸收有害物的作业; 2、可能引起撕裂、磨损、穿孔、刺伤的作业; 3、高温和低温作业; 4、设备安装、维修作业; 5、带电作业或电气作业有要求时; 6、来自设备的振动; 7、其他作业环境需要。 (五)坠落防护 按照国家坠落防护标准的要求,超过2米的高处作业(没有足够牢固的围栏防护)和存在坠落伤害风险的区域作业时,佩带安全带。 安全带为全身式双绳双大钩,满足作业人员移动中防坠落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个人防护用品的领用和登记 五、建立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制度,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应进行登记,并保存领用记录。 六、凡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应按其变动后的工种标准领取防护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佩带满足工作要求的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场所、配备和使用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石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HSE部 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监理单位

(一)为监理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二)监督、检查EPC/PC承包商、分包商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EPC/PC承包商 (一)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现场临时访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二)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八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作业人员进行项目现场必须的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强制要求的最基本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防穿刺安全鞋和合格的工作服,在特殊的场所作业人员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基本着装要求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除了穿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外,还要穿着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或防护服。对于进入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做出如下的着装要求: 1.必须穿着本单位统一发放的至少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防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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