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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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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

目录

?总的原则

?安置地点

?工作分配与就业

?待遇

?培训

?住房保障

?社会保障

?家属安置

中发[2001]3号

总的原则

1.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3.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

4.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安置地点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的。

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6.因国家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工作分配与就业

1.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2.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3.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

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5.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6.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行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7.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需要增加编制、职数和工资总额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8.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9.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10.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

待遇

1.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

遇。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3.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划,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6.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

(1)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本办法第三十八条和本条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7.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

8.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怃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9.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所在单位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10.军队转业干部在服现役期间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以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的,比照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

培训

1.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政策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2.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进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在安置前组织性培训。培训工作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

3.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专业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部门或者专业编班集中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培训期间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在职人员的各项待遇。

4.自主择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主要依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具体实施,也可以委托地方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工作。负责培训的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竞争能力。

5.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主要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适应性培训和部分专业培训,以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从事社会服务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助培训经费的不足。

6.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师资、教学设施等方面,支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对报考各类院校的军队转业干部,应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应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投档。

住房保障

1.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及军队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改革现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逐步实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和社会会,以促进军队建设、维护军队转业干部的切身利益。

2.基本原则

与国家及军队房改政策衔接配套,坚持编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现负担的原则,体现对军队转业干部的优待。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地方人员的各项住房待遇。

3.住房供应保障

(1)保障方式。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2)房源供应。安置地人员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后的一年内提供房源。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应当做到选址合理、质量可靠、设施配套。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置地人民政府和接收安置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向军队转业干部出售。军队转业干部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4)租住周转住房。对于安置地暂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全适户军队转业干部、配偶无住房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提供周转住房供租住。

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或购买适当数量的住房,作为军队转业干部的周转住房,重点解决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问题。

(5)购买军产住房。租住售房区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及春配偶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按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购现有住房。

(6)修建自有住房。各地应结合小城镇的改造支持和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建造、翻修自有住房。军队转业干部自建住房,享受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政府有关自建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7)住房档案移交。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的住房情况和住房需求,由军队团(含)级以上单位干部、财务、营房部门审核上报。军队转业干部住房档案与其本人档案材料一并移交地方。

(8)退还军产住房。租住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或者配偶已购买或租住地方住房,以及已修建自有住房或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了住房的,应及时退还军产住房。

4.住房补贴

(1)住房补贴来源。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转业后在地方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按有关规定解决。

(2)住房补贴对象。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干部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作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给予货币补差的,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购房实际建筑面积

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分别按军队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差;按经济适用住房购其配偶现租住住房的,夫妇双方可以按规定分别申请住房补贴。

(3)住房补贴方式。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2000]后财字第18号)规定计发,计发时间

截止到军队停发工作的下一个月。安置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高于军队基本住房补贴基准房价的,由军队按规定计发地区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体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住房补贴申请。军队转业干部申请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由本人所在团(含)级以上单位营房部门会同干部、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办理。

(5)住房补贴发放。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军队团(含)级以上财务部门在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发给个人。其中,租住军产住房的,退还军产住房时计发给个人。

(6)配偶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的住房补贴按其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划拨、支付。

夫妇均为军队干部,一方转业需要购买住房的,留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社会保障

1.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等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向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待遇;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家属安置

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3.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

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习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4.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后备干部是指将德才间备的人安排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岗位上,进行必要的工作锻炼观察,以备必要时正式提拔到正式的干部工作岗位。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后备干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各类人才选拔制度,形成富 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充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 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 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 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九) 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分支机构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和技术专家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政工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胜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分支机构中层正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分支机构中层,也可列为公司中层后备干部; (二)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中层副职、技术专家,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部门助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管理人员也可列为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兼顾公司在建项目的需要坚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努力充实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强活力。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按公司中层职数 1:1 的数量确定,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按分支机构中层

信息化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信息化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江苏金飞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目录 前言 本标准按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起草。 本标准由IT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人:IT办公室 本标准编制部门:IT办公室。下次标准审查/升级最迟时间:2018年12月。标准于2015年12月首次发布。 将历次修订记录保留如下(保留最近三次修订内容): 文件批准页

文件发放范围 1、目的 对公司信息系统相关的信息化设备设施进行全生命周期的有效管理,以保证信息系统能够高效支撑公司的经营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信息系统相关的所有信息化设备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端设备,如: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 网 络设备设施,如:交换机、路由器、网关设备等; 服务器端设备,如:各种服务器、存储设备等; 机房设备设施,如:UPS 电源、机柜等。 3、定义和术语 无。 4、职责 需会签 部门 签名 需会签 部门 签名 √ IT 办公室 √ 生产部 √ 人力资源部 √ 技术部 √ 保卫部 √ 质量部 √ 研发中心 √ 设备部 √ 财务部 √ 采购部 √ 销售公司 编制 IT 办公室 批准 部门 份数 部门 份数 部门 份数 总经理 1 管理者代表 1 副总经理 各1份 IT 办公室 1 人力资源部 1 研发中心 1 保卫部 1 财务部 1 采购部 1 销售公司 1 生产部 1 技术部 1 质量部 1 设备部 1

角色职责 IT办公室为信息设备设施管理的主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相关设备的规格制订、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报废处置 等; 建立相关设备台帐; 至少每6个月进行设备盘点。 采购部按公司采购程序实施信息化设备设施的采购。 财务部按公司财务制度对涉及固定资产的信息化设备设施登记入 账; 至少每6月与办公室进行对账与更新。 使用部门为信息设备设施的使用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信息化设备设施的申请; 按规范正确使用与日常保养; 出现故障时按程序报修。 IT办公室也是使用部门之一。 5、具体内容 配置与配发 5.1.1采购申请与批准 1)两化融合项目型采购,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 2)企业级信息化设备设施采购(包括:机房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等)由IT办公室 统一申请,公司信息化主管、副总负责审批; 3)客户端设备由使用部门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申请,部门经理负责审批; 5.1.2审批通过后,转送IT办公室核准设备规格型号; 5.1.3采购部按公司采购程序执行设备采购; 1)办公室设备到货后,由IT办公室验收入库,相关技术资料由IT办公室统一保管; 2)如涉及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登记入账; 3)使用部门领用后,通知IT办公室进行安装、调试(包括接入公司信息网络和业务系 统); 4)IT办公室进行台帐登记。 使用与维护 5.2.1 企业级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参见《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5.2.2 客户端设备使用与维修按以下规程处理: 1)日常使用 用户不得在客户端设备上随意安装软件;如必要使用,向IT办公室申请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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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干部(管理类)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版)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

目录第一部分概述 第二部分级别描述 第三部分基本标准 第四部分核心标准模型 第五部分行为标准 一、三级管理者行为标准 二、四级管理者行为标准 三、五级管理者行为标准 第六部分参考标准 一、素质标准 二、品德标准 第七部分附则

干部(管理类)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部分概述 一、标准名称 中文名称:管理者或职业经理英文名称:Professional Manager 简称PM 二、标准定义 干部任职资格行为标准是从管理者(有直接下属至少一人)称职胜任的角度出发,以工作结果和行为表现为判断依据的技能标准。它是指完成管理工作的成功行为,反映了对职业经理的技能要求。 公司对职业经理的定义是: 遵从同业的职业道德 具有实际的工作绩效及不断进取的创业精神 具有扎实的管理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 具有从事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及熟练解决问题的技能 具有根据职位特点不断调整个人管理行为的能力 三、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管理类岗位员工 四、标准级别: 本标准共设三个级别,分别为:三级标准、四级标准、五级标准 五、标准的结构: 本标准包括级别概述、基本标准、知识标准、技能/能力标准、行为标准、素质标准、道德标准。) 第二部分级别概述 级别概述即关于各级别可承担角色的描述,包括掌握本领域内知识技能的宽度和深度;能够解决问题的范围和难度;在本领域内的地位;能够承担的职责。 级别级别描述 三级 1、管理三级标准适用于率领一组人员从事某项具体的专业或技术工作的员工,既是监督者,又是执行者之一。该监督者必须达到某专业或技术资格标准二级资格标准以上。 2、在个人职业发展道路上,达到管理三级标准并担任相应职位是开始管理工作生涯的第一步。 四级 1、管理四级标准适用于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对所辖部门的工作质量、时效、成本负完全的责任,并参与所辖工作的战略方向、资源分配、成本及时间要求的制定,下属至少含三级监督者及普通员工数人。四级管理者必须达到管理三级水平以上。 2、在个人职业发展道路上,达到管理四级标准并担任相应职位后可以继续向公司级领导努力。 五级 1、管理五级标准适用于公司的高层领导者,对企业某个运作过程或某项职能负完全的责任,参与制定公司长期战略及宏观指导。 2、在个人职业发展道路上,达到管理五级标准并担任相应职位是管理工作生涯的一个里程碑。再向前应该从事新的专业或技术领域的管理工作,以积累更多的综合管理经验,使个人能力得到更广范围的拓展。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对生产岗位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经理层、各部门中层及管理员。 3.带班领导的工作职责 3.1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带班领导干部要通过检查、抽查、巡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公司生产期间安全生产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要求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3.2落实规章制度。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检查、抽查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3.3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带班领导在检查、抽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要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3.4强化对重点部位、环节的管理。带班领导要加强对

公司重点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罐、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的巡查,认真查看重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重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要加强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证管理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措施,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3.5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严禁违章指挥。 3.6处置紧急情况。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4. 领导干部带班类别 领导干部带班分为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车间值班两类。 4.1现场带班干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工艺、生产)、副总经理(分管设备、技术负责人)及职能部门中层领导组成;带班领导负责指挥公司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各部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公司的连续安全生产。 4.2车间值班由各车间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组成。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的意见征求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的意见征求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2 第二章选拔基本条 件 (2) 第三章选 拔……………………………………………………………………… …2 第四章管 理……………………………………………………………………… …3 第五章任 用……………………………………………………………………… …3 第六章附 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人才的选拔、使用更加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培养、选拔、使用人才机制,使那些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坚实、创新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脱颖而出,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懂业务、有能力、会管理、敢管理的管理人员。 第二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革命化的原则。 第三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重能力、重水平、重业绩、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基本条件

第五条热爱企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具有经营管理潜能、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第六条中层后备干部职数: 1、公司机关部门按照不超过所在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2的比例确定; 2、二级单位按照不超过所在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3的比例确定,并统筹兼顾各个专业; 3、特殊优秀人才较多的单位、部门不受职数比例限制。 第七条选拔范围: 1、机关部门:业务主管; 2、二级单位:科室科长、副科长,车间(工区)主任、副主任等二级管理干部。 第八条年龄: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特殊人才放宽到45周岁; 第九条学历:大专(含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第三章选拔 第十条二级单位及部门要按照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基本条件严格把关,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推荐,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公司组织部; 第十一条组织部负责组织各单位、部门拟任中层后备干部组织考核、理论考试。 第十二条组织考核主要对各单位、部门拟任中层后备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 1、民主测评占30%; 2、单位、部门领导测评占40%; 3、组织部门评价占30%。 第十三条理论考试主要测试拟任中层后备干部文字处理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理论水平,考试范围为专业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理论考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信息处理平台要求教学文案

管理、信息平台的要求 要点: ●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建立现代化企业理念、实现管理流程的改造、管理效率的提高;实现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架构好企业信息统一管理平台将对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整体信息化产生重要影响。 ●该系统主要包括: 1、企业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或称: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 2、客户服务系统,包括抄表收费管理和网上业务(网上缴费、水费查讯、业务办理等)。 3、管网监控与调度管理系统,包括管网地理信息系统、远程自动抄表系统、管网平差、水力模拟等。 4、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5、财务及资产管理系统。 6、绩效考核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7、生产过程实时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采集来自各个部室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供领导决策。 8、物资管理系统。 9、企业论坛及网站系统。 10、设备管理系统。 ●实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实现各部室数据共享,避免信息孤岛,提高公司资源管理和利用水平。 ●建设标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使每一项工作都有成效。 正文

一、系统概述 适应城市信息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建设一个现代化的自来水信息化系统对企业现代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也是十分迫切的。它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公司的服务理念、管理水平、经营成效的体现,也是公司树立对外形象的主要关键点之一。 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包括建立现代化企业理念、实现管理流程的改造、管理效率的提高;实现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近几年来,“数字供水”等的出现,对自来水企业信息化的要求越来越高。过去以生产管理、管网管理、营业管理、抄表收费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方式,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国际供水企业的信息化大都采用以SCADA为基础的数据系统,很好地解决了设备实时运行状态监测的数据采集、分析等支持功能;以ERP/EAM为核心,并与SCADA系统对接,对设备的运行、维护实施全面的在线实时管理;以E-COLOGY为基础的无纸化商务办公系统;以GIS为辅助系统,与SCADA系统、ERP/EAM系统整合,形成实时在线的一体化数据、信息、流程管理平台,全面提高城市自来水信息化水平。 城市供水管网是一个纵横交错的巨大网络, 具有十分复杂的空间和非空间属性。在传统工作方式中,各种图档资料的不齐全使我们在管理这样一个庞大的管网时感到力不从心。自来水输配调度缺乏依据, 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及时得到有关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因大规模基础建设而日益变化的参照建筑,使有些管网资料失去了其原有的价值,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先进的城市供水管网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我们对供水管网进行更科学、更高效的管理。 城市自来水综合信息平台的组成如图1所示,它是建立在Internet网基础之上

2013军转:军转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问答

2013军转:军转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问答 【关键词】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 1、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是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此文件的颁布实施,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是2004年及今后三年安置工作的政策依据。 为做好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国家和省又相继出台了若干配套政策规定,包括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印发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国转联[2001]9号),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鲁人发[2003]38号)等文件。我市亦于2002年6月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和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临人发[2002]28号),明确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按照安置地政府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2、《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⑴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⑵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⑶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⑷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⑸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⑹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

高层领导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高层领导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高级副总裁及以上) 要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各级管理者的领导与管理能力的提升是关键。各级管理者必须不断对照任职资格标准来修炼自己的行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促进公司的持续与稳定发展。 任职资格标准是任职者取得高绩效的关键行为的提炼,它指引任职者高效率去获取成功,因此管理者任职资格标准是评价管理者任职状况的基准。经过 公司办公会议认真讨论,对公司高层领导的任职状况评价标准规定如下: 一、评定标准 评价标准权重 组织与文化建设30% 干部培养35% 方针管理20% 工作态度15% 二、评议标准细则: 1、组织与文化建设 1)具有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去推动组织与文化建设。 2)虔诚地传播公司的愿景与核心价值观,及时传达、解释、辅导员工理解公司 的方针政策,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关键行为过程中,言传身教,培养下 属。 3)在组织建设及流程建设方面,学会木桶管理,注重组织的均衡发展; 应将主要精力去发现例外与外部变化,并在处理例外事件中不断将例外规范化,使之成为例行; 通过走动管理与审计发现“瓶颈”,并及时、有效地组织流程和结构优化,消除障碍;

敏锐感觉外部环境变化,并适应性地促使组织结构与流程的优化,有效促进组织绩效的提高。 4)自我批判,加强沟通,营造有利于员工成长、勇于创新、自我超越的环境与团队合作的氛围。推动与带领员工,努力实践,在工作中以积极的心态接受优胜劣汰的事实。 5)在团队中营造树正气,敢于承担责任,勇于负责,不捂盖子,对于公司流程及部门工作中的问题敢于陈述已见的组织氛围。 6)努力促进组织运作效率的提高,通过明确各层面的应负责任和绩效考核标准,增强员工工作的明确性和责任性。 2、干部培养 1)营造干部成长的环境,建立选拔和甄别干部的机制,创造团队合作的氛围,使优秀员工脱颖而出。并在关键工作过程中言传身教,做好团队教练,使团队业绩不依赖于个别人包括主管本身。 2)善于引导员工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围绕组织目标,辅导员工推进落实公司的管理改进和制度化建设,从而提升团队的绩效,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注重被培养干部的质量和数量。 3)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倡导终身学习,培育学习型组织。善于总结案例,通过案例中关键事件过程的培训、追溯和分析,发现和培养干部的优秀品格和素质。 4)从公司利益出发,对优点突出缺点也突出的员工,能在工作中进行培养与管理,发挥其所长,修正其所短。要清醒的认识到明哲保身的干部是公司的陷阱,要教育改造他们。 3、方针管理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山东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集团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安监机构、调度部门负责考核。 二、职能职责 1、集团安全监察处对各单位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监督监察。 2、参加值班带班领导,必须是各单位班子成员。 3、各单位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各单位自行编排月度领导值班带班计划表,并负责将领导值班带班月度安排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报集团安全监察处。 5、领导值班带班时,必须严格履行下列职责: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4)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督促整改,并将整改

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负责检查施工质量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问题。 三、管理规定 1、值班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按月度领导现场值班带班计划表规定时间进行值班带班。 2、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值班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空岗、脱岗。 3、领导值班带班时,姓名及班次必须公示。 4、领导干部每月值班带班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监督。 5、各单位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1)作业现场带班人员实行交接班制度。安监部门负责做好现场值班带班的记录和考核,建立台帐,纳入档案管理,存档备查。 (2)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的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四、考核规定 1、不按规定值班带班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人次。 2、领导值班带班,必须认真填写记录表,交班后将记录表交安监部门存档备查。凡不填写记录的一律按无值班带班处罚。 3、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弄虚作假伪造记录的,一律取消单位负责人当月安全奖。 4、值班带班期间擅离职守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后备干部是指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出德才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下面是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规定,欢迎学习借鉴。 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文1 为切实搞好科队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公司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造一支德才兼备、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xx公司跨越发展提供必要的干部人才资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管理政策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科级干部的任免 第一条: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第二条:科级干部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廉洁自律能力以及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2、新任科级干部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参加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3、新任正科级职务,一般需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新任副科级职务需从事管理、技术岗位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任职年限的或越

级提拔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从任免文件下发之日算起。 4、如因本人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必须满处分期限。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担任科级职务所需求的身体素质和其他专业技能、任职资格等条件。 7、原则上必须是科级管理技术后备干部中的人员。 8、因学历原因没有纳入后备干部的采煤、掘开、通风系统正队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工作绩效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为科级干部,但年龄和其它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9、在党内担任书记职务的,必须有2年以上党龄。 第三条:科级干部的任用程序 1、提名推荐。提名推荐科级干部要坚持从后备干部中提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 严谨、透明和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党群干部由党委书记在充分听取公司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征求董事长、总经理意见并取得一致;行政干部由董事长、总经理在充分听取公司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征求党委书记意见并取得一致;党政兼职的干部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征求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公司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经过酝酿协商,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根据党委的安排,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

ISMS-2015信息处理设备管理程序

深圳市首品精密模型有限公司 信息处理设备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ISMS-2015

变更履历

1 适用与目的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与IT相关各类信息处理设施(包括各类软件、硬件、服务、传输线路)的引进、实施、维护等事宜的管理。 本程序通过对技术选型、验收、实施、维护等过程中相关控制的明确规定来确保引进的信息处理设施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信息处理设施的分类 2.1 研发控制系统、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及其子系统设备,包括位于机房的服务器和位于使用区域的使用控制系统终端设备。 2.2 业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包括位于机房的服务器和位于使用区域的终端设备。 2.3办公用计算机设备,包括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内的计算机、打印机,域控制服务器,DNS服务器、Email服务器等。 2.4 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 2.5 其它办公设备,包括电话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等。 3 职责 3.1 信息部主要负责全公司与IT相关各类信息处理设施及其服务的引进。包括制作技术规格书、进行技术选型、安装和验收等。信息部同时负责全公司网络设备、研发控制系统、业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日常管理与维护。 3.2 各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及软件系统的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维护。 3.3 信息部负责后勤系统设备及网络系统、电话/网络通讯与办公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4 信息处理设施的引进和安装 4.1引进依赖 各部门必须采购的信息处理设施、外包开发信息系统项目或外包信息系统服务,得到本部门经理的批准后,向信息部提交申请。信息部以设备投资计划,技术开发计划为依据,结合对新技术的调查,作出是否引进的评价结果并向提出部门返回该信息。 本公司禁止员工携带个人或私有信息处理设施(例如便携式电脑、家用电脑或手持设备PDA等)处理业务信息。 4.2进行技术选型 信息部负责对购入的信息处理设施的技术选型,并从技术角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技术选型应该包含以下几方面:性能、相关设施的兼容性、协作能力、技术发展能力等。 4.3编写购入规格书 信息部根据要求,负责编写即将购入的信息处理设施的购入规格书。规格书中应该包含技术规格、相关设施的性能(包括安全相关信息)、兼容性等要求,由信息部主管审批。 4.4定货 由信息部按照公司采购流程,向经理层提出购买要求,并提供选型结果。经理层应按照要求办理定货手续。 4.5开箱检查,安装、调试,验收 a) 开箱检查 设备到货后,信息部应负责开箱检查,依照购买规格书和装箱单核对数量及物品,确认有无损坏并记录。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到场协同检查。 b) 安装、调试

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人行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军区政治部 关于印发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人发[2003]38号2003年12月18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 现将《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以来,部分军队转业干部选择了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我省各项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起来。随着国家和军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将有更多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改进和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体系,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转联[2001]9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是指批准转业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第三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积极接收、妥善安置、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管理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由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市、县(市、区)和街道(乡镇)负责管理。管理主体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 第五条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安置任务,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六条省人事部门设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的街道、乡镇,也要有专人负责其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七条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职责

中层管理者任职资格标准

某公司任职资格标准管理四级 前言 公司干部任职资格行为标准是从管理者(有直接下属至少一人)称职胜任的角度出发,以工作结果和行为表现为判断依据的技能标准。它是指完成管理工作的成功行为,反映了对职业经理的技能要求。 公司对职业经理的定义是 ●遵从同业的职业道德 ●具有实际的工作绩效及不断进取的创业精神 ●具有扎实的管理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 ●具有从事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及熟练解决问题的技 能 ●具有根据职位特点不断调整个人管理行为的能力

管理四级标准适用于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对所辖部门的工作质量、时效、成本负完全的责任,并参与所辖工作的战略方向、资源分配、成本及时间要求的制定,下属至少含三级监督者及普通员工数人。四级管理者必须达到管理三级水平以上。 在个人职业发展道路上,达到管理四级标准并担任相应职位后可以继续向公司级领导努力。 目录 第一单元目标的制订与监控 1.1 制定合理的目标与计划 1.2 有效实施计划 1.3 监控及评估工作活动 第二单元组织气氛建设 2.1 内部工作关系 2.2 外部工作关系

第三单元工作资源管理 3.1 现有资源的管理 3.2 资源的获取、分配和控制第四单元影响与促进决策 4.1 进行决策 4.2 参与同级决策 4.3 促进上级决策 第五单元绩效的改进 5.1 本人及员工的绩效改进5.2 流程优化 附:英文简写注释

第一单元目标的制订与监控 1.1、制定合理的目标与计划 行为标准: ①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本系统相关策略与方针,与相关人员共同确定本部门中短期工作目标及优先顺序。 ②根据目标及优先顺序来制定挑战性的工作计划,保证对上级目标的继承性和部门工作的牵引性,牵引性着眼于部门工作的绩效改进。 ③计划应具体说明要达到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和所需资源,明确时间、衡量标准、成本预算、文档记录、责任人和过程监控点。 基础知识: ●公司战略目标及本系统相关策略与方针 ●公司及部门关键业绩指标(KPI)体系 ●SWOT分析法 ●SMART原则及5W2H原则 ●制订工作计划的方法及工具(PERT,GANTT等) ●目标分解的方法 1.2、组织实施计划 行为标准:

领导干部带班 值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车间、班组(班长以上管理人员)。 3 职责 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环保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环境卫生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限期整改; (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

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环卫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 工作要求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 (2)公司带班、值班表由办公室排班; (3)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提前向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前到门卫室签到;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后备干部储备管理规定

后备干部储备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后备干部储备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一、后备干部储备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适应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顺利地推进集团公司的改革升级,公

司组织制定了“九五”发展战略规划。其中,后备干部储备工作是“九五”规划的重要目标任务,落实好后备干部储备工作既是完善公司战略支撑体系的需要,又是公司实现企业管理正规化的内在要求。为了有序地推进后备干部储备工作,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公司用人机制,有计划的为集团及各公司储备和提供优秀的人才,同时提高用人质量和降低招聘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后备干部储备原则 1、内部选拔为主,外部招聘为辅。 2、择优推荐、公开选拔,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选拔人才。 3、人尽其才、选有所用,符合储备的人才应有明确的任用方向。 4、部门推荐、共同培养,在集团各层面可根据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但推荐部门有优先选用权。 5、人才共享,由人力资源部协同运营管理部辅助指导人才的选拔。 6、长效机制,集团公司每隔三年组织选拔出一批后备干部,以实现公司干部队伍的良性轮动与补充。 三、后备干部储备岗位 1、高层后备干部 高层后备干部是指储备岗位为集团副总经理级及以上岗位,拟聘岗位为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成员。高层干部的培养、使用以12年为一个周期,实施储备3年,工作8年,顾问1年的培养任用机制。即:进入后备干部序列培养3年时间,到岗正式工作8年时间,离岗推荐和辅助新人工作1年时间。

信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宝鸡分厂信息设备使用 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信息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规范信息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计算机使用管理工作由部门主要领导总体负责,指派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使用指导工作。 第三条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计算机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熟练掌握计算机及网络操作技术。 第四条操作员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工作结束后按操作规程关机。临时离岗必须退出应用系统。 第五条操作员在计算机操作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如实作好现场记录以便于维护,不可强行操作,以免引发事故,造成损失。 第六条操作员必须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办理各项业务,不得越权操作。操作员注册密码只限本人使用,相互保密,定期更新。发现泄密,要立即修改和报告。 第七条操作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操作员要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第八条操作员未经许可,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信息统计科处理。

第九条本机所带系统软件及驱动软件必须作好备份,由信息统计科妥善保管。对重要的可变数据应定时清理、备份,并报送信息统计科存放。 第十条不得随意修改系统引导或使用其它引导盘,特别是不得随意重新安装系统。 第十一条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不得使用工作以外或不知来源的程序。特殊情况须经信息统计科检查批准。 第十二条需要安装的应用系统,安装前必须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发现计算机启动不正常或应用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及时报信息统计科进行诊断,发现“计算机病毒”,立即清除。 第十四条每周进行一次病毒检查,保证系统的无毒状态运行。 第十五条应及时备份,定期清理、删除硬盘中无用文件,以保持计算机中有足够的空间。 第十六条正常工作期间,如果计算机系统出现了某些原因不明的故障,如经常死机、异常响声、异味、显示器工作区的异常抖动等,应及时关机,并向维护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当外部设行出现工作异常或输出的图像、数据等异常时,应及时关机,并向维护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所有外部设备与其它设备的连接电缆均严格禁止在带电的情况下进行插、拔。 第十九条保障计算机设备的清洁卫生,定期保洁。

长沙市计划分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2012修订版)

长沙市计划分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 安置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精神以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沙市市直单位和城区计划分配的行政副团职以上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按照核定岗位、量化政策、计分排序、自主选择的分配办法安置。 第四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军队建设和实现长沙率先发展服务的方针,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人岗相适的原则,把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组织安排与自主选择统一起来,实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更加公平、合理、透明、规范。 第二章核定岗位 第五条核定岗位(单位)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正县级非领导职务或副县级领导职务,适用对象为正团任职满最低年限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荣获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二)服役期间荣立战时三等功或部队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三)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10年以上;(四)从事飞行、舰艇工作10年以上;(五)任职6年以上,且在正团职岗位上荣立部队三等功或被各大军区、军兵种和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为先进个人。 第二类是副县级非领导职务,适用对象为正团任职满最低年限但不具备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 第三类只核定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明确岗位,适用对象为副团职干部。 正团任职未满最低年限的,根据当年全市接收军转干部的总体情况和军转干部个人情况,经长沙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研究后,参照第二、三类适用对象安置。 第六条核定岗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会同编制、人事等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类提出相应的安置岗位(单位)方案,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编制岗位(单位)表。 第七条核定岗位工作在省人事厅军转办下达年度安置任务之后,长沙市正式接收军转干部档案之前完成。核定岗位前,由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现役办(以下简称部队转业办)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分类提供本年度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数。 第八条核定岗位工作坚持把机构改革关于严格控制职数的要求与军转干部安置编制职数单列、5年内不占编制职数的政策精神有机统一,按照领导班子“三定”职数5年内有预计出缺,或近5年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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