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doc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doc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doc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doc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1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一、采购业务的授权

公司的采购业务全权集中于物流配送中心,包括公司工程用物资、燃器具的采购、户外管道及户内管线安装材料等。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采购业务分为常备采购(预算内)、非常备采购(预算外)、政策性采购(公司战略需要)。

二、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各单位(分、子公司及各部门)每月25日向物流配送中心报送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物流配送中心经汇总、综合平衡后向财务部报送当月公司整体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预算。该计划应综合考虑各项物资实际库存、工程施工计划和公司资金状况。该计划亦应与各预算单位每月向财务部上报的预算报表口径一致。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通过后下发物流配送中心执行,同时转财务部备档作为资金安排的依据。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见流程图1):

三、采购业务的执行

1、供应商的管理

(1)、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表”(见表1),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购部经理核准后存档。

(2)、物流配送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系统的供应商档案库,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片、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资信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

(3)、每批材料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资信档案”(见表2),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4)、采购人员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更正原有资料内容。供应商档案由物流配送中心的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经理

允许,不得随便查阅。供应商调查表应每月报一份给财务部存档。

(5)、物流配送中心应对供应商的选择建立内控审批制度。在下列情况下,采购人员应填写“供应商审批表”(见表3),提请主管领导审批:A、原有供应商被撤点;B、开发新产品和新项目投资需引进新的供应商;C、原有供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需更换供应商;D、新供应商的物资更适合公司的需求。

2、商品样品的检验:

(1)、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所送检的样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各项指标的检验和检测。

(2)、供应商提供样品同时应附带完整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明等资料。

(3)、对通过初审和提供样品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供

政府采购管理处财政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处财政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内部管理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依据《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市级财政监督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目标是明确政府采购财政管理业务的具体流程,对风险点进行识别、控制和防范,对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责任进行确认和追究。 第三条政府采购管理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以及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财政业务的管理与控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市政府授权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对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备案;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绩;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审核进入市级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建立和管理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和专家库;监督检查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受理市级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并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一)综合岗位 经市政府授权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监管;政府采购信息化及网络管理;市级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方案的审核、监管;对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备案;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政府采购文件档案保管整理工作。 (二)资金计划岗位 负责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分析;对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监管岗位 负责对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对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的监管;依法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及对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三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控制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76261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公司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具体如下: 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保证全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条全公司要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完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二、完整性原则。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所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及时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并遵循效率性原则,外简内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五、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全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萍乡市皮肤病防治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院招标采购规定 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卫生部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萍乡市相关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文件,医院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应委托萍乡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确保程序公正、环节透明;遵循竞争、择优、价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对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的功能与质量需求。 一、招标范围:本规定适用医院内部的所有单台申报价值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和器械的招标采购活动,医院专业设备指设备科负责采购的用于临床、科研等的仪器设备。 二、招标步骤:医疗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分为十个步骤:(一)医院临床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采购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申请报告。 (二)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季度会议上审核商讨,通过要采购的设备。 (三)后勤科工作人员填写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申请书,报萍乡市卫计委审批。

(四)萍乡市卫计委组织萍乡市医疗专家进行论证,审核医疗设备的技术参数。5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萍乡市卫计委还将邀请萍乡市的医疗专家前来论证。 (五)通过专家论证后,如果设备是进口设备,设备科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交萍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进行审批和公示。 (六)萍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公示无异议后,设备科递交申请报告给萍乡市政府采购办,进行审批。 (七)萍乡市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委托萍乡市招投标中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八)医院和中标单位签订购买合同。 (九)医院建立医疗设备验收制度。医疗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使用后,医院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十)验收完毕后,医院根据合同条款,按医院有关审批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三、以下情况不列入本规定招标采购: (一)、专业设备特定的附件、易耗品 (二)、专业设备的维修配件 (三)、独家生产的设备 (四)、医院已另订立协议的设备 (五)、设备的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1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一、采购业务的授权 公司的采购业务全权集中于物流配送中心,包括公司工程用物资、燃器具的采购、户外管道及户内管线安装材料等。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采购业务分为常备采购(预算内)、非常备采购(预算外)、政策性采购(公司战略需要)。 二、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各单位(分、子公司及各部门)每月25 日向物流配送中心报送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物流配送中心经汇总、综合平衡后向财务部报送当月公司整体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预算。该计划应综合考虑各项物资实际库存、工程施工计划和公司资金状况。该计划亦应与各预算单位每月向财务部上报的预算报表口径一致。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通过后下发物流配送中心执行,同时转财务部备档作为资金安排的依据。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见流程图1): 三、采购业务的执行 1、供应商的管理 (1)、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表”(见表1),作为选择供应厂 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购部经理核准后存档。 (2)、物流配送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系统的供应商档案库,供应 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片、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资信档案、供应

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 (3)、每批材料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资信档案” (见表2),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4)、采购人员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更正原有资料内容。供应商档案由物流配送中心的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经理允许,不得随便查阅。供应商调查表应每月报一份给财务部存档。 (5)、物流配送中心应对供应商的选择建立内控审批制度。在下列情况 下,采购人员应填写“供应商审批表”(见表3),提请主管领导审批:A、原有供应商被撤点;B、开发新产品和新项目投资需引进新的供应商;C、原有供 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需更换供应商;D、新供应商的物资更适合公司的 需求。 2、商品样品的检验: (1)、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所送检的样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各项 指标的检验和检测。 (2)、供应商提供样品同时应附带完整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明等资料。 (3)、对通过初审和提供样品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如果评审 结果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作出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选供应商资格。 3、请购申请单的处理 (1)、审核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审批者是否签字。 (2)、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市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省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用财政资金实施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 全市系统统一采购或代区、县局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规范、高效、节俭、诚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市局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业务主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装备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本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督导、检查采购办公室履行职责;审议或审定本局政府采购工作议案。监察室负责人列席研究本局重大政府采购工作。 第五条市局成立采购办公室(下称“局采购办”),主任由分管财务装备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财务装备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

单位负责人组成,各科室、所属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第六条局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部门采购人员的监督和培训; (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政府采购信息; (三)依法委托或自行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四)选定代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五)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六)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 (七)负责对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局办公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采购保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生活的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家具用具、生活用电器、石油制品、电子工程安装、建筑工程安装、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等项目。 第八条信息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政府采购规定、要求,对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配置和预算价;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一)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 1、采购岗位责任制度 第1 章总则 第1 条目的 为明确采购业务管理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2 条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请购与审批。 2.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 3.采购合同的拟订、审核与审批。 4.采购、验收与相关记录。 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2 章采购业务管理岗位责任 第3 条校长岗位责任

1.审批采购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2.审批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3.审议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审批预算及计划外采购项目。 5.审批采购订单和重要采购合同。 第4 条财务负责人岗位责任 1.审核采购规章制度。 2.审核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3.审核预算及计划外采购项目。 4.根据权限审批采购订单和采购合同。第5 条采购员岗位责任 1.进行市场调查,填写询价比价单。2.负责起草采购合同和编制采购订单。3.提出采购付款申请。

4.实施采购,办理退换货事宜。 5.建立、更新与维护供应商档案。 6.参与对供应商质量、交货情况等的评价工作。 第6 条出纳岗位责任 根据采购凭证和原始票据,支付货款。 第3 章附则 第7 条本制度由财务室解释。 第8条本制度自2017 年7 月1 日起开始实施。采购业务程序 第5 条请购 根据采购预算、实际需要等提出采购申请,经校长签字后,及时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第6 条审批 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1.采购预算内采购金额在5000 元以内的,各单位自行采购;采购金额在5000 以上元的,主管局长审核,报请局党委审批。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一、采购业务的授权 公司的采购业务全权集中于物流配送中心,包括公司工程用物资、燃器具的采购、户外管道及户内管线安装材料等。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采购业务分为常备采购(预算内)、非常备采购(预算外)、政策性采购(公司战略需要)。 二、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各单位(分、子公司及各部门)每月25日向物流配送中心报送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物流配送中心经汇总、综合平衡后向财务部报送当月公司整体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预算。该计划应综合考虑各项物资实际库存、工程施工计划和公司资金状况。该计划亦应与各预算单位每月向财务部上报的预算报表口径一致。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通过后下发物流配送中心执行,同时转财务部备档作为资金安排的依据。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见流程图1): 三、采购业务的执行 1、供应商的管理 (1)、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表”(见表1),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购部经理核准后存档。 (2)、物流配送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系统的供应商档案库,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片、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资信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 (3)、每批材料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资信档案”(见表2),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4)、采购人员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更正原有资料内容。供应商档案由物流配送中心的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经理

允许,不得随便查阅。供应商调查表应每月报一份给财务部存档。 (5)、物流配送中心应对供应商的选择建立内控审批制度。在下列情况下,采购人员应填写“供应商审批表”(见表3),提请主管领导审批:A、原有供应商被撤点;B、开发新产品和新项目投资需引进新的供应商;C、原有供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需更换供应商;D、新供应商的物资更适合公司的需求。 2、商品样品的检验: (1)、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所送检的样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各项指标的检验和检测。 (2)、供应商提供样品同时应附带完整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明等资料。 (3)、对通过初审和提供样品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如果评审结果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作出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选供应商资格。 3、请购申请单的处理 (1)、审核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审批者是否签字。 (2)、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3)、无法于需用日办妥的采购申请单,须及时通知申购单位。 (4)、接到撤销通知的采购申请单,应先处理,并在采购计划中删除。 4、询价及洽谈: (1)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 (2)向供应商详细说明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验货方式、付款方式。 (3)同规格产品的供应商至少对比三家(注明供应商的地址电话,填写采购询价表(见表4),执行询价程序。 (4)寻求其他更适合的替代品。 (5)有没有价格上涨、下跌因素,经成本分析后,设定议价目标。 (6)询价单应注明与供应商议定的成交条件。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房地产服务中心采购活动控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 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采购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 ,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 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 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 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 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 万元 (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 千元以下或 批量2 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

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 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 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 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 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 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 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 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 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 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 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 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 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规章制度:XX市XX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XX市XX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根据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障我局政府采购项目规范运行,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外采购与工作有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三、职责权限 1、业务部门负责根据年初批复的预算提出政府采购申请,并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2、业务部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和采购时间提出要求,并按照财政局规定的政府采购支出进度实施政府采购;配合财务部门和财政局进行技术环节的对接,参加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开标事宜,并负责签订采购项目合同、组织实施采购以及采购项目完工验收。 3、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政府采购的财政相关备案手续,每月编制报送政府采购报表。 4、财务部门负责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与金额完成付款手续。

四、采购原则 1、政府采购原则 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的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市财采管【2015】15号《XX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物资采购。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采购的物资必须与采购申请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申请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采购部门更改采购申请单。 3、廉洁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维护单位利益,提高采购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不向供应商伸手;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规定采购方式采购原则 按照财政局规定的采购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协议供货等方式进行采购。 5、定点采购原则 办公家具、图书、公务接待、车辆维修、印刷采取定点采购方式,由采购申请部门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进行采购。 五、采购预算与计划 1、编制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模板 第一条业务流程描述 集中采购 (一)申报需求部门提交请购报告,并附采购需求文件。 (二)采购部门就经费安排提出意见。 (三)预算金额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批。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部门、监督检查管理部门及申报需求部门各派一人组成,以下同)提出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批。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轫胧。 (四)采购经办人申报采购计划。 (五)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制作采购文件,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经申报需求部门、采购部门提出意见并报单位领导审定后,确认采购文件。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小组提出意见并报单位领导审定后,确认采购文件。闻创沟烩铛险爱氇谴净祸测枞。 (六)按集中采购规定委托采购。 (七)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公布采购结果后,申报需求部门(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小组(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将采购情况报采购部门并经单位领导审定后确定采购结果。残骛楼诤锩濑济溆堑籁娅骒东。 (八)采购合同按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签订。 (九)采购部门(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小组(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牵头组织实施验收。酽锕极额闭镇桧猪诀锥顾荭钯。

(十)申报需求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自行采购 (一)申报需求部门提交请购报告,并附采购需求文件。 (二)采购部门就经费安排提出意见。 (三)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批。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小组提出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批。弹贸摄尔霁毙揽砖卤庑诒尔肤。 (四)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部门牵头根据请购报告及采购需求文件组织采购,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小组组织采购。谋荞抟箧飙铎怼类蒋蔷点铋杂。 (五)申报需求部门(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小组(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将采购情况报采购部门并经单位领导审定。采购合同按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签订。厦礴恳蹒骈时尽继价骚卺癞龚。 (六)采购部门(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小组(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牵头组织实施验收。茕桢广鳓鲱选块网羁泪镀齐钧。 (七)申报需求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二条风险点

公司内控制度1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臵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第八条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第九条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条企业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会计印章管理的要求。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管理。 3.现金收(付)讫章、银行转讫章由出纳员管理。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73177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单位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单位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论证、审批等确认程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政府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自行采购等两种类型。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单位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属于四川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符合集中采购项目 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采购预算额度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单位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单位其他领导和纪委、中心办公室、财务科、后勤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二)审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审定单位各科室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 (一)纪委是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督人员,主要职责是:1.制订单位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科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规章制度的情况。 3.全过程监督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01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采购活动控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二、采购 二、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

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3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定稿)

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 1、物品。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二、采购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三、采购程序 1、采购申请:集中采购物品根据实际需要按季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10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零星采购物品根据各站室临时需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

招投标。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5000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同类单批不超过5000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四、使用管理 1、办公室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书籍、印刷品,会议接待,办公用品,及车辆维修的管理。 2、后勤负责办公家具、设备维修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管理。采购货物到单位后,经后勤负责人验收先入库后使用,固定资产由财务建立固定资产账,使用站室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领用使用。使用科室要加强管理、爱护公物、科学使用,由财务和后勤定期盘点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损坏的公物,视其情况给予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废旧物品,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按有关程序报废,各站室不得擅自处理。 五、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采购结合具体项目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1)

第一章:财务管理 第一部分:会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页脚内容1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页脚内容2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