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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xx中学党支部制

二○一四.十

目录

一、党支部建设制度 (1)

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

三、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4)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6)

五、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7)

六、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9)

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9)

八、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11)

九、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12)

十、党员目标责任制度 (13)

十一、党员活动日制度 (14)

十二、党员发展制度 (15)

十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8)

十四、民主评议党员 (19)

十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20)

十六、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 (22)

十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23)

十八、党员个人发展档案的管理意见 (24)

十九、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25)

二十、教代会工作制度 (31)

二十一、学校领导干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32)

二十二、工会工作制度 (33)

二十三、共青团工作制度 (34)

二十四、少先队工作制度 (35)

二十五、宣传工作制度 (36)

xx中学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二O一四年十月修订)

党支部建设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更好地团结群众并带领广大群众执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好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制定以下党支部建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体现集体领导,杜绝一言堂和家长制,实施以下措施。

1、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数,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支部委员会例会的主要内容:⑴学习文件理解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完成好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法、步骤措施。

⑵分析党员教职工思想状况,研究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措施。⑶针对党员,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⑷分析学校工会、团支部的工作情况,提出具体建议。⑸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确定对优秀党员的奖励、表彰。⑹研究党的组织建设,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发展计划。

二、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党员布置党建工作计划;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重大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领导水平;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认真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与群众监督,从而增强党性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组织在思想作风上保持纯洁,真正发挥战斗保垒作用。

1、每个领导成员及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生活会,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开展谈心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定出具体措施,写好本人述职报告。

3、会上每个干部,党员履行自己的权力,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要做到对党忠诚,襟怀坦白,事实求是,不隐瞒观点。

4、党的民主生活要讲究实效,做到会前有准备,会议内容明确,解决实际问题,达到一定效果。

四、学习制度

1、党支部要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制定每学期学习计划,中心工作临时变动增加新的学习内容。

2、要保证学习小组的学习时间,采取自学和集体学相结合,讨论和写心得体会相结合,党支部定期检查学习笔记。

3、要自觉参加学习,做到有事请假,并把落下的学习内容补上。

4、学习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5、坚持搞好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每学期进行1——2次党课,达到对广大党员和申请入党同志进行思想教育的目的。

六、组织生活制度

1、为了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党员必须在学校支部会或党小组会议中,过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有事、有病需要事先请假。

3、党的组织生活要讲究实效,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明确,每次组织生活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问题,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中心工作来进行。

4、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对党要忠诚,襟怀坦白,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二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学校整体功能。

二、联席会议由学校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学校党组织成员和校长室全体成员。涉及有关方面的议题,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党政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讨论本校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学校行政办公会、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2、审议和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学校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

3、审核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决定比较大的经济支出方案,讨论研究教职工奖惩、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研究处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4、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2、集体研究。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4、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待时机成熟再议。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凡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党政联席会。

2、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事前应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办事。

3、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党政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落实进展情况。

4、参会成员需强化组织纪律,不透露会议细节,注意保密事项。

5、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决议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需要作重要调整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后,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决议。

6、要指定专人做好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审阅签字后存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党支部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学校党支部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责任追究

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议事制度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实施校长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学校党政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利益,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目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五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学校发展或建设规划计划,学校工作思路或计划,重大工作举措,学校工作目标,整体工作部署或安排;学校改革方案,校内重大法规;重大人事安排,含中层干部的选配,教师职员招聘计划,对教职工行政警告以上的处分;晋升职称,评定校级以上先进及对处室、年级集体的终结评价,学年度工作人员聘任;向教代会及

上级提交的全面工作总结或报告;招生工作;财务预决算、绩效工资分配;重大建设、采购项目;重大合作与交往;校长认为应由决策中心决策的问题。

第六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七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所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八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年度考核、绩效工资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事后还要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在讨论集体决策时,校长为中心决策人,在意见发生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最后决定,全体成员必须执行。以保证决策的方向性、科学性、实效性,保证校长的决策地位,保证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

第十条:党政主要领导根据会议作出的决议,负责对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或由分工副职领导具体落实。

第十一条: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进行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要通报结果。

第十二条:党政会议记录要完整,对重大事项作了的决议,要形成规范的文字材料,需要区教工委、教育局领导机关掌握的,要及时报送区教工委、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本议事制度在必要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可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党的代表大会精神,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学期自学时间不少于72学时。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五、学习要求:

1、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5、每人每年至少写一份学习体会与学习笔记一并交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审阅。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点、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校级正、副职成员。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并将座谈走访情况书面报告党委。

3、校级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述职大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会执行。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支部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

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组织成员会;教代会、校务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党员目标责任制度

党员目标责任制是学校党支部通过定期制定和落实党员目标任务,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和岗位职责,在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也是学校党支部落实管党责任,增强党员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长效管理制度。

一、目标责任的制定

1、党员目标责任的制定由学校党支部统一组织,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

2、党员的目标责任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要求,必须包含学校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党员所在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要求、党员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个人特长和潜能的发挥。

二、目标责任的落实

1、由学校党支部统一组织与党员签定《党员目标责任书》。

2、党员的目标责任内容要在学校党务公示栏内公示,以便个人对照、群众监督、党组织检查。

3、建立健全党员发展档案和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台帐,有效实施过程管理。

4、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学校党的建设、教育教学中心任务,定期创设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显现党员先进性提供平台。

5、学校党支部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党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交流,强化党员的目标责任意识,促进党员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党员履行义务、践行宗旨的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责任的考评

1、党员履行目标责任情况,一年考评一次,一般与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一并进行,由学校党支部组织实施。

2、党员要按照党支部的要求对自己一年来履行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作出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

3、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利用教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对党员进行评议、测评。

4、学校党支部按照党员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求组织专项考核。

5、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专项考核的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党员,党组织予以表彰;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好的,由学校党支部书记要找其谈话,帮助分析原因,反馈群众评议情况,督促其认真整改。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员活动日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员活动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支部确定,并相对固定。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报告党支部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员活动日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员活动日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员活动日要围绕本校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员活动日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发展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经常性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坚持标准,重在培养,保证质量,保持数量;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为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搞好培养、教育和联系工作。

1、扩大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党支部要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性质、党的最终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党的基本知识,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普遍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对未提出入党申请的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骨干,要主动关心引导,加强启蒙教育,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组织他们学习党章,吸收他们参加各种党群活动,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是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以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引导他们在学习、工作中不断提高;二是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的活动,对他们经常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布置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在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党支部

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二、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落实培养考察措施。

党支部一起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重点培养对象,并认真做好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1、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对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愿望迫切,积极靠拢党组织,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和学习表现突出,作风正派,联系群众的积极分子,经党小组讨论,党支部审定,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青年可由校团委向党组织推荐。

2、加强重点培养对象的联系工作。对重点培养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联系负责对其培养、考察工作。联系人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情况,并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考察表》。

3、做好重点培养对象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1)对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采用多种形式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教育,组织他们参加党章的学习及区教工委组织的学习培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2)对重点培养对象的考察了解。考察主要内容:政治态度,思想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组织观念等。考察方式:①定期听取本人的思想汇报;②与党内外群众个别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表现;③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活动,考察他们的思想认识及表现;④让他们担任一定社会工作。通过压担子,提要求,看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加以锻炼、培养和考察。

4、把好审核关。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申请入党报告、思想汇报、党内外群众座谈记录、外调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考察表》、预审材料等报区教工委,由区教工委讨论后签署意见。经区教工委审核同意,由党支部把《入党志愿书》发给申请人填写。

三、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党支部要按照党章规定,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逐个地给申请入党的同志履行入党手续。发展党员的重点:具备入党条件一线的优秀教师和学生骨干;符合条件的先进青年、优秀团员。

2、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提出意见,认真审查入党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审查入党介绍人是否具有介绍人的资格。

3、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发展新党员。程序: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3、党支委会发表考察意见;

4、到会同志评议,申请人答辩;

5、党支部大会表决,表决以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通过为有效;

6、党支部大会作出决议,支部书记将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四、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入党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进入预备期,预备期起始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预备党员决议的日期,期限一年,不得缩短预备期而提前转正。由党支部负责通知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预备期、转正手续,组织关系编属、预备党员的权利义务及有关规定。

2、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特点,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有计划有系统地教育,还要给预备党员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通过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其思想工作表现进行考察,及时帮助他们克服缺点,鼓励他们不断进步。

3、党支部要经常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汇报,分析预备党员的思想与现实状况,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工作、思想情况,做到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半年由党支部组织预备期期中考察。考察包括:考察预备党员思想现实表现;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评议分析;党总支对预备党员作出综合评价意见。

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将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在预备党员转正前,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表现的反映,了解是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对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党员条件,本人有决心改正错误,需要继续考察教育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或犯有错误,或延长预备期期间经过继续教育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5、预备党员转正程序:(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转正报告;(2)支委进行讨论提出意见;(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4)支部综合分析情况后提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表决后,党支部将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内,报区教工委审批。

五、健全党员公示制度。在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前,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程序,将这些同志的名单,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的前提下在公示栏里公示,以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六、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党员教育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内容、时间、形式和要求。

2、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考勤,以保证时间、次数的落实。

3、搞好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并列入年终评议内容。

4、认真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和党校的轮训。

5、每位党员都必须认真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时,必须向支部办理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者要予以批评教育。

二、党员管理制度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落实专人作好记录。

2、党支部有党员花名册,对党员情况清楚,党员调动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并有登记;对新党员发展、违纪党员处分,党员死亡都有记载。

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党所分配的工作,按时交纳党费。

4、支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走访。对有2次以上未参加组织生活或遇到身体有病,家庭、生活发生困难等情况时,支部领导成员要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工作。

5、对流动党员的底数要清。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要离开六个月以上的党员,要及时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或颁发《流动党员证》,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6、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经教育不改的,视作自行脱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民主评议党员

根据中发[1998]13号文件《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精神和上级党委的要求,为了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制订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如下:

一、民主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时间拟定在12月份。

二、民主评议工作的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按照中发[1998]13号文件精神,结合党的有关规定,评议的主要内容有以下5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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