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一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二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生产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人人注重安全。

第三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圆满和超额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报、闲谈和私自换班,更不准将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二、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女员工应留短发或将长发卷入帽内,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系围巾和赤脚上班。

三、不准酒后上班或当班睡觉,上班时精力要集中,不准将小孩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带进生产车间,当班不准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操作工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准违章指挥。

五、对各种机电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全部穿戴整齐,严格贯彻

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制度。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不准乱动、乱搬,以免碰伤或触电。

六、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停机,无指令信号,任何人不得合闸。

七、配电室、油库、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要害部门,闲散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各种压力容器、车辆、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九、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消防规范化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装位置显眼,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处理。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以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清理场地,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

二、一切操作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必须持有合格证,才准上岗操作。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触转动的部位。

四、必须钻研技术,熟悉自己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五、检修机械设备时,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验收,不准使用。

六、严禁非电气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等安全设施。

七、电气设备上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不准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不准用潮湿的工具洗刷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八、加强用火管理,禁火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要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

九、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的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有专人管理。

十、对生产有害于人体的液体、气体、灰尘等必须隔离生产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治理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规划管理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在编制月、季、年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车间、部门的安全措施计划。

二、安全措施计划内容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防火、防爆、防毒、防污染和防职业病等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三、各车间、部门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公司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全厂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中确定各项措施落实。

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经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由财务部对此经费进行监督,保证资金到位。

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由供销部按公司审批计划,保证供应。

第六条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公司应设立一名值班员负责安全,每天佩戴标志值班,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的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2、认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罩、装置、设施,对发现不安全因素的隐患要立即报告处理。

3、检查员工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使用不当者立即纠正。

4、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

第八条安全员职责

1、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对违章操作、危险作业的,有权提出批评和劝阻,劝阻不听的有权停止工作,情况严重者,报告公司严肃处理。

2、对当班发现的隐患需查明情况,如处于紧急状态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操作,并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处理。

3、有权制止长头发、系围巾、高跟鞋、拖鞋人员进入车间。

第九条各类事故的管理制度

一、各类事故的定义:

1、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违反工艺指标和岗位操作规程,指挥有误,造成原料半成品、产品报废、影响了减产或停车事故。

2、生产质量事故:凡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半成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直接影响生产和检修计划的完成。

3、交通运输事故:凡是违反交通管理、事业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翻车、碰车、伤人、伤车,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者。

4、生产设备事故:企业所有的生产设备发生事故或损坏,直接造成损失或停产。

5、火灾事故:无论何种原因,凡是发生了起火,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称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化学性、物理性爆炸事件,使财产遭受损失或停产、伤亡的。

7、工伤事故: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存在危险因素,突然使人身受到损伤,或使人的某种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一切事故。

8、人为故意损坏事故:心怀不满或故意泄愤,人为对物体或物资实施破坏或损毁者。

9、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因素影响或客观上尚未认识掌握发生的

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

10、未遂事故:凡是操作不当或维修不彻底等因素,已够上事故条件,而及时发现抢救,避免了事故发生。

二、各类事故发生应负责任

1、生产事故,由生技部负责。

2、生产设备事故,由管机械设备、动力的生产设备部负责。

3、产品质量事故,由生技部所属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

4、交通事故,由管理车辆的供销部负责。

5、火灾事故,保卫部、生技部负责。

6、爆炸事故,保卫部负责。

7、人身伤亡事故,由保卫部、生技部负责。

8、破坏事故,由保卫部负责。

9、自然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各分工管理部门,按事故类别划分责任。

10、各类事故发生情况,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情况应及时反映汇报生技部和保卫部。

三、引起各类事故的原因

1、违章操作。

2、维修检查不彻底。

3、缺乏安全知识和操作不当。

4、设备配件、工具等不齐或质量不良。

5、检查质量不良。

6、检查计划不周。

7、工作场地通道不畅通。

8、照明不良。

9、劳动组织不合理。

10、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规章制度不健全。

11、对现场工作缺乏了解或指导失误。

12、设计、安装、制造有缺陷。

第十条机器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机械工业部颁布的《关于设备管理及设备检查制度》文件精神。

二、生技部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设备维修保养教育。

三、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厂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设备检修登记卡。

四、对机械设备进行调查、测试、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原因,并研究防范措施。

五、机械设备改善、维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技术要求。

六、各车间、部门所属设备、除维修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任意拆装,各种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第十一条卫门制度

为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人身安全,促进两个精神文明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内员工和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如在厂区不服从指挥,故意肇事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论处。

二、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门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如带公司财产出厂门者,按照本人认识态度好坏和情节轻重酌情处理。除退还外,还必须按照财产折款的一至五倍处以罚款。

三、凡外来人员必须先到门卫室登记、验证后经门卫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厂,在洽谈业务和会客时不得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如有违反者,给予10至30元罚款的处理。

四、当班的门卫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详细情况记录,交接班时,同时做好交接班记录,方能离岗。

五、门卫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坚守岗位,坚持原则,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教育制度

一、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伤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必

须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地举办安全生产学习班,学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使干部、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凡是新工、代培工、实习人员、临时工以及工人工种交换,都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揭露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组织力量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是贯彻执行领导、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原则,发动和依靠员工边学边改。在整改中做到人员、措施、完成日期三落实。

二、公司、车间、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领导为中心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三、三级安全检查:

1、公司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以生技部、保卫部为主,设备、动力、基建等部门参加,每个季度对全厂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2、车间检查,由车间、科室领导参加,有关职能人员和班组长参加,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班组检查,由班长组织,组长参加,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四、专业性检查

1、以设备、动力部门为主,定期对压力容器、电源、起重等设备、设施进行专业性检查,并对以上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以基建部门为主,定期对房屋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

3、以供销部为主,定期对运输车辆、易燃、易爆、强腐蚀等物资仓库进行安全检查。

五、对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登记,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生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规定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在编制月、季、年度生产、技术、财产计划时,必须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防尘、防毒、防腐、防火、防爆、防污染和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三、各车间、部门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保卫部汇总审查,经公司审定后纳入生产、技术、财产计划,并落实措施、人员、实施期限,保卫部负责监督检查。

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资金由企业保证,所需物资、材料、设备由供销部按批准计划负责采购,保证供应。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本着节约办事的原则,虽解决实际问题,又节约开支。

第十五条安全动火制度

一、凡是易燃、易爆的车间、岗位、设备、仓库等区域,属禁火区,严禁烟火。

二、凡是禁火区和其他盛装过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三、在办理动火手续后,由安全保卫部门派人监督动火。动火作业区内严禁吸烟。

四、重大项目的动火,由总经理召集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拟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并指定动火地点、时间。

五、在禁火区内,无动火手续,擅自扩大动火范围,不采取规定的安全措施,一经查出,除令其停止动火外,视其情节追究责任,由此造成事故的要加倍处理。

六、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设备上动火,必须截断气源、电源,清除干净体内易燃易爆物。

第十六条安全防火制度

一、员工都应学习防火知识,并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用具。

二、各部门配备的消防抢险器材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并由单位的负责人负责维护、检查、保养,经常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做到每个员工都应知道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非因事故不许动用。

三、生产区存放电石、油漆、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的仓库、油罐一律不准动火。

四、禁火区域和仓库严禁吸烟。

五、易燃易爆物品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并定期进行检查,严禁乱堆乱放,更不能无人管理。

六、公司道路要畅通,消防栓,灭火器材附近和周围不准堆放其他物资,必须保持使用方便。

七、在公司内动用明火的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工作结束后,要熄灭火种,方可离开用火现场。

八、消防用具只能用于灭火,不得擅自作为他用,更不准乱堆乱放。

九、禁止在高温管道、设备上以及棉花分级室内洪烤衣物、鞋子、帽子等一切易燃物品。

十、厂内不准擅自使用明火炉,如因批准使用火炉、电炉,均应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十一、各生产班组为基本的普通义务消防小组,班组长为义务消防组长,在各义务消防小组基础上,由公司成立消防抢险应急队,队长由保卫部部长担任。

十二、及时检查、总结、评比、表彰防火、灭火先进。

第十七条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害岗位的划分:

1、生产指挥岗位的调度室、化验室、实验室。

2、掌管重要机密岗位的电话室、档案室、技术资料室。

3、对生产有重大影响有关键岗位的配电室。

4、重要动力、设备岗位的供水、供汽、供电岗位。

5、重要物资岗位的原棉、棉纱、棉布、化纤、油料等仓库,以及车库。

二、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岗位的人员要保证爱岗可靠、技术过硬,凡需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必须由总经理认定。

2、新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必须遵纪守法,通过技术和安全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三、要害岗位人员出入规定:

1、要害岗位操作人员、检修人员、保卫人员、有关领导可以进入本岗位,其余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2、当班人员对进入本岗位的外来人员,有权进行盘问、查阅证件,凡不符合规定者,应拒绝其进入本岗位。如发现有可疑人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卫部,并记入交接班登记簿。

3、要害工作岗位要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4、要害岗位接受参观学习时,由总经理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但参观人员不得乱串岗及乱动设备。

第十八条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凡未经过电、气焊(割)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人员,不准进行电、气焊工作。

二、焊工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三、焊工进入车间作业时,必须事先和所在车间领导联系,待到场搞好安全措施后,才能开展工作。

四、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及附近需要焊接的必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

五、禁止在带压、带电、承受重物的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确实需焊接必须取得安全部门许可,方可焊接。

六、进入有毒、易燃、易爆容器内焊接时,事先对容器清理干净后,经有关部门审定,安全措施齐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需用照明时,

只能用24伏以下的电灯照明,容器外面必须有一人进行监护。

七、电气、焊工配合起重作业时,严禁电焊机的零线、火线与起重的盖绳、走绳、错点绳接触。焊接的火花与绳掌距离应保持在300毫米以上,否则造成的后果就由焊接工负责。

八、电焊工特殊要求

1、工作前要求检查焊接机、工具及电线等是否有潮湿、漏电、混线、接头松动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方可使用。

2、电焊机及附属设备,必须安放在适当地点,防雨浸湿。

3、电焊机的一切电源线应尽量短,要求一般不超过三米,电源开关要结实完好,以防漏电、触电。

4、严禁光背、赤脚、不用防护罩操作,以免弧光危害身体健康。

5、电焊机使用时间过长,应经常检查电焊机温度,一般不超过70度。

6、电焊场所不得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离乙炔发生器、氧气瓶距离应在10公尺以上。

7、焊接中途要离开时,夹钳应放在绝缘物品上,离开时间较长,应切断电源。

九、气焊特殊要求:

1、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离电缘明火距离10米以外,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相距10米以上。如小于以上距离,应采取隔绝措施。

2、气焊(割)在拉运氧气瓶时,严禁在地上滑行,氧气瓶的胶圈应保持完好,氧气瓶使用后必须戴上安全帽。

3、禁止用油手和油污物品和带油板手与氧气瓶接触,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也不能靠近高温的地方,以防爆炸,放置时气咀应高于底部。

4、在起火时,首先应检查焊(割)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乙炔是否产生,点火应先开乙炔气门,后开氧气门。

5、发现乙炔发生器压力不足时,不准用重压在筒上,在冬季如减压器、胶管、氧气瓶结冻时,只能用蒸气和热水溶化,不准用火烤。

6、盛装电石桶必须有盖,应安放在阴凉近风干燥处,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杂。开盖时,不准用铁器打击,以免发生火花,引起爆炸。

第十九条治安保卫制度

一、公司员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厂区安全,确保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二、专职保卫人员必须模范执行护厂制度,安心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三、公司员工和一切外来人员进厂门时,应接受专业门卫人员和护厂人员的查询,不得无故刁难。凡出厂物资,护厂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检查,对私自拿走集体物资者,有权阻止出厂。

四、对重要文件资料,严格登记保管和传阅手续,遵守保密制度,防丢失、防被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离开办公室关锁好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对重要设备、动力系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非本厂职工和闲散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车间和接近设备,以确保安全。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停产和检修时间,由车间、班组指派人员守护。如因失职造成后果,必须追究责任。

六、物资仓库要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对易燃物资加强防火管理,消防器械不得乱搁乱放。仓库物资严格入库使用制度。

七、自行车进厂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听从指挥,不得任意停车影响厂容。

八、需要在厂住宿的外来人员,必须办理住宿手续,经许可后方能留宿。如窝藏坏人,查清后从严从重处理。

九、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和治安组织,对公司内有权进行治安检查,凡住厂员工、家属和外来留宿人员,应接受询问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

十、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或结伙闹事者,必须按照违反治安规定论处,造成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十一、节假日临时增添的护厂人员、业务上由保卫部统一指挥,

保卫部有权对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生产车间安全防火制度

一、车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规》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车间必须做到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程,反对违章作业,正确使用、爱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车间在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四、上下班前车间要对所属的物品进行清点,并作好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保护现场,同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清理好火源。

五、车间内严禁吸烟、打闹、睡觉、带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车间,不得撤离职守。对所配备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和灭火器材不得随意乱动和损坏。

六、不准穿拖鞋、系围巾、高跟鞋、裙子,及赤脚进入车间,车间的一切安全设施及装置不准任意搬动,保证安全生产,操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原料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原料保管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范围的安全防火知识,不准将火种、易燃物带入仓库及其他物品带入仓库存放。

二、严禁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开会、点火吸烟。

三、仓库动力照明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位置使用,不准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使用40伏以下的灯泡照明,并做到人走必须关掉仓库电源,并做好安全检查。

四、必须严格制订检查制度,按照仓库物资规定堆码的距离,严格遵守仓库防火的有关规定。

五、上下班前要检查仓库内原料,把门关好,发现可疑情况和治安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六、建立健全原料进出仓库制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七、必须熟悉所属范围的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仓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严禁移动和作其他使用。

第二十二条辅助材料安全防火制度

一、材料、零配件、必须分类堆放整齐、稳固、高度堆码适当,遵守仓库物资堆码距离规定,各种精密仪器、仪表、工具等要妥善放置。

二、搬运锋利器具或零配件、腐蚀药品,必须戴好手套,货物不得超过货架。

三、工具、零配件,不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源线上。

四、仓库内严禁自拉乱接电源线,照明灯泡不准超过60w。

五、保管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六、各种材料、零配件要经常检查,下班时应关好门窗、电源。

七、必须熟悉所属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仓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动或作其他使用。

第二十三条配电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二、配电房要保持良好的清洁环境,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定期对变压器,开关等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好当班运行记录。

五、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使用汽油和煤油。

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违章作业。按规定配置好消防器材。

第二十四条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油库房内除本库保管员或公司领导许可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二、凡进入油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物及易燃物,严禁吸烟。

三、开闭油桶时,禁止用金属或砖头等工具。

四、禁止用渗漏或注油不严的桶、罐存装油料。

五、油库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禁止用水灭火。

六、不用油料应分开存放,保管员应常检查油料库,门窗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七、保管人员应经常检查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油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乱动。

第三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保卫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长远规划,年、季、月工作计划草案。其草案报经总经理审定后,正式计划组织实施。

3、协同生技部,搞好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特别是新工人,进厂考试合作后,才能上岗独立操作,组织特殊工作的安全技术培训,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4、参加新建工程、新产品、新工艺、科学试验项目的会审、验收。如发现不合符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规定的要求时,有权拒绝验收,投产使用。

5、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检查一次,发现隐患事故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6、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使公司作出处理决定,并督促执行。同时负责公司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7、负责劳动保护计划审批,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和使用。检查有关部门做好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五条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会主席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负协助责任,开展技术交流的组织协助工作。

1、认真贯彻、宣传、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积极推广公司员工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工会管理的议事日程。

3、积极开展以工会会员为榜样,组织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等检查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避免和防止重大事故减少人员受伤的安全有功人员,推行实施奖励方案。

4、组织召开工会干部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工会中有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做好内部协调工作。

5、加强工会各项工作建设,协助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实施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经费提取开支的方针、政策、规定。

3、负责督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经费的审批手续,正确使用。

4、负责经费管理,开支。做到既解决实际问题,又不浪费资金。

第二十七条供销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制度、政策、法规和规定。

2、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所属职能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思想教育,坚持每月开展检查一次安全活动。

3、负责督促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材料、各种器材、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等物资,按计划及时采购供应。

4、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和

危险物品、气瓶、化学药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5、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区交通规定,做好年度审核工作。

6、坚持在设备开箱时,会同工程技术人员、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员三者到场检验。箱内设备资料、说明书交资料室归档,工程技术人员需要时应向资料档案室借用。

7、本部内发生事故,要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一并上报。

第二十八条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证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负责贯彻执行《要害岗位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员工自觉性,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收发、打印、电话、档案等职能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的安全规定,如发生遗失等情况应按事故处理。

4、教育要害岗位人员熟悉防护器材的使用和发生事故的处理。

5、定期和不定期主持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会。

6、制定公司的现行管理制度,是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行政办公室要全权负责落实。

第二十九条生技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2、经常检查所属职能范围的安全工作,使之符合安全要求,并组织员工搞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日。

3、编制、修订工艺规程、工艺条件、设备检修、保养检验规程,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按规定组织车间对变压器、管道、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等进行定期检验,同时向总经理报送检测数据和情

况。

5、组织设备大检修、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和确保检修时安全进行。

6、严格负责内部分工,各业务人员根据其事故划分范围负责进行调查分析,并统计上报安全保卫部门和主管部门汇总。

7、充分发挥员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8、有计划的对生产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9、负责进行公司分析化验人员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加强化验仪器、仪表管理,随时保持清洁良好、严格操作规程。如违章操作影响仪器、仪表的精度和带来产品质量问题,应视为质量事故处理。

10、加强化验分析药品的管理,特别是有关危险性的药品,要妥善保存,专人负责,必须考虑安全措施。

11、编制实验分析工作的安全规程,并负责贯彻执行、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质量事故的管理和调查、分析、上报。

12、负责审核和修改有关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

13、加强公司设备的管理和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安全运转率达90%以上。

14、积极参加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15、负责组织对房屋建筑、起重机械、电气仪表、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线路、管道、设备、安全设施等,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

16、积极组织设备的检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17、对重大设备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第三十条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主持本车间员工努力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使车间员工懂得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组织本车间员工讨论落实、完成和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对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3、组织员工开展技术学习和经验交流会,狠抓车间人员的技术培训,给促进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4、合理组织和调配本车间人员的劳动能力,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及时纠正,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理。

5、严格督促员工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6、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关于工伤、病假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方针、政策。

2、带领本班组员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开好班务会、生产安全会、政治学习会、总结批评会、事故分析会,搞好员工业余谈心活动。

3、负责汇总本班的生产原始记录,考勤记录和各种软件资料工作。

4、带头搞好本班组区域的工业卫生、保持环境优美、作业场所文明。

第三十二条基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制

1、新建设计时要符合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规程。改建、扩建时要符合安全、环境要求,有关规定。

2、制定施工方案时,要提出施工安全措施。检查施工计划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项目的执行情况。

3、积极参与基建工程中的事故调查分析会议,研究、落实防范措施。

4、经常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施工安全,发现有危险情况及时处理,严禁片面的抓进度或降低费用进行施工和违章操

作。

第四节安全考试责任制

1、公司各级领导应对员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

2、凡新入厂员工,上岗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进入工作岗位。公司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主持内容,关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本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生产工艺特点、一般安全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车间、部室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内容为车间、科室生产工作特点、安全技术规定和各项制度,时间不少于12小时。班组教育内容,以本班组生产特点、主要任务、主要设备及生产工具、本班组劳动保护制度和经验教训,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和一般安全常识。

3、外来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节防火工作责任制

第三十三条防火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消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布置贯彻。

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领导消防抢险救援队、强化管理、创造必要工作条件。

6、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对本厂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加以补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消防员职责

1、主动当好单位防火安全组织的参谋,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工作文件、指示精神。

2、经常保持与上级消防监督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本单位防火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陕西明珠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陕西明珠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总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办公室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办公室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

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安装防盗装置,门禁系统。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公司印鉴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办公区域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十七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一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二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生产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人人注重安全。 第三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圆满和超额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报、闲谈和私自换班,更不准将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二、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女员工应留短发或将长发卷入帽内,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系围巾和赤脚上班。 三、不准酒后上班或当班睡觉,上班时精力要集中,不准将小孩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带进生产车间,当班不准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操作工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准违章指挥。 五、对各种机电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全部穿戴整齐,严格贯彻

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制度。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不准乱动、乱搬,以免碰伤或触电。 六、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停机,无指令信号,任何人不得合闸。 七、配电室、油库、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要害部门,闲散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各种压力容器、车辆、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九、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消防规范化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装位置显眼,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处理。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以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清理场地,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 二、一切操作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必须持有合格证,才准上岗操作。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触转动的部位。 四、必须钻研技术,熟悉自己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五、检修机械设备时,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验收,不准使用。 六、严禁非电气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等安全设施。 七、电气设备上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不准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不准用潮湿的工具洗刷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完整版)公司内部网络安全和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网络安全和设备管理制度 1、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 规定参照执行; (2)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控制;安 全等级和用户使用网络系统以及用户口令密码的分配、设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制定和实施; (3)计算机中心机房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 (4)在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附近实施的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 必须提前通知技术部门做好有关数据备份,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 统的安全。 (5)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使用科室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 使用规则,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定制度。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发生的问题,有关使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报告;(6)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 范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7)所有HIS系统工作站杜绝接入互联网或与院内其他局域网直 接连接。 2、网络安全管理规则 (1)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 安全管理; (2)网络系统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系 统各种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制度,如:值班制度、维护制度、数据库备份制度、工作移交制度、登记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网络运行安全稳定; (3)设立系统管理员,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对 网络和系统进行监控。重点对系统软件进行调试,并协调实施。同时,负责对系统设备进行常规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4)设立数据库管理员,负责用户的应用程序管理、数据库维护 及日常数据备份。每三个月必须进行一次数据库备份,每天进行一次日志备份,数据和文档及时归档,备份光盘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5)对服务器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防止非法用户侵 入。系统的保密设备及密码、密钥、技术资料等必须指定专人保管,服务器中任何数据严禁擅自拷贝或者借用; (6)系统应有切实可行的可靠性措施,关键设备需有备件,出现 故障应能够及时恢复,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U盘,必须经过严格杀毒处理,对造成 “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 罚; (8)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操作 规程,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系统操作;

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厂区、库区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内部各分、子公司危险品生产区、库区,以及内部安全距离外存在行政办公、辅助生产、生活等区域的场所。 2.区域划分规定 2.1集团内部各分、子公司,危险品生产区、库区,应按照生产经营性质及场所区域分布实际情况,实施分区管理,划分如下区域: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库区、行政办公区、辅助生产区、生活区。 2.2实际划分的生产、行政办公等区域应采用醒目、清晰的分区提示标志牌或标线,加以区分。 2.3同一场所区域内,如存在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危险品生产区内存在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区,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线内部不同品种生产线,也应采用醒目、清晰的分区提示标志牌或标线,加以区分。 2.4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必须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工业炸药类生产区与起爆器材类生产区必须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设置明确的警示告知标牌。 3.区域管理责任 区域安全管理,由各分、子公司划分的不同区域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或指定的负责人全面负责。

4.人员出入管理 4.1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检查制度,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危险品1.1级生产区安装门禁系统,严格实施门禁管理。 4.2进入生产区、试验(销毁)区和总仓库区的人员,实施烟火、手机管控,严禁带入;必须穿戴合格工作服(纯棉质或防静电衣、帽、鞋,雷管区域必须穿防静电鞋),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3进入生产区、试验(销毁)区和总仓库区的非本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协作维修人员,必须接受门禁管理,同时佩戴胸卡(上岗证)。 4.4进入危险区域的外来检查参观人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安全告知,配备专用的证牌和衣、帽、鞋,由专人引导和陪同。 4.5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安全告知,明确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领取临时通行证,办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4.6外单位人员进入其他办公区域,门卫应详细了解来访人员姓名、单位、事由及被访人姓名,办理相关预约核实、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4.7同一生产区存在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线时,不同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有明显颜色区别的工作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胸卡证牌与其他人员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4.8严格考勤制度,严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严禁擅自脱岗、串岗,上下班或因事外出时,应遵守相关考勤和请假审核规定。 5.车辆出入管理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28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

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

(完整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纺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各类纺织企业。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第六条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应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分解到各基层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第八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专题会议,研究生产安全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等。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3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独立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企业从业人员的2‰及以上比例配备,但最少不能低于2人。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企业可设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危险程度较高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分厂(车间)应设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分厂(车间)可设兼职安全员,但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企业应为分厂(车间)安全员定岗。班组应设不脱产的安全员。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日通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日通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办公区域内各类设施安装、摆放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规定,需同时满足日常办公及消防安全的要求, 协调物业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烟感探头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

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对司内员工进行高层楼宇消防逃生及紧急处置方案培训。 第三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司办公区域内安装门禁系统,定期协调物业,确保办公区域内摄像监控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公司各独立部室大门钥匙分别由部门及总裁办保管,其中个人所持钥匙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总裁办,总裁办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换锁或重新配制;同时总裁办对所有钥匙进行备案并封存,如遇突发情况领取使用,需经得部门负责人及总裁办主任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司外人员禁止独自进入办公区域,如因工作需要,需由相关业务对接人陪同办理事宜。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第十四条公司印鉴、证照等物品由总裁办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用章申请表。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每日停放于地库后,检查关窗锁门,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0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厂院 1、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和铁路轨道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落杆。在十字路口或交通要道要设立限速牌。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和盖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的时候便利和安全。 4、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

5、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离地2.5米以上电网可不装护网。 第二章工作场所 1、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 2、升降台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1米。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4、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干燥的木头站板。 第三章机械设备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车注油。 3、各种机械设备有造成碾、挤、扎、刮伤等危险部位都要防护装置。 4、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四章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WHPU/M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发布审批表 编号:PU/R01-142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我的区域安全我负责”的安全理念,全面推行区域安全责任制,明确区域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推荐万华的非控股公司参照使用本制度。 3.定义 区域主管:是指各单位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经理、主管(主任)、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等。 区域:是一个普遍意义上的责任范围描述,可以是一个公司、部门、工序、装置、建筑单元等。 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如洗眼器、喷淋、监测仪、救防护器材等。 4.区域划分 4.1.各公司总经理应组织人员对本公司区域进行划分,做到: 任何区域都有人负责; 区域范围必须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并绘制平面布置图,每个区域之间做到不留真空; 公司组织机构或区域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划分; 4.2.区域划分后必须组织各区域人员逐级培训,保证每位员工清楚各自的责任 区域。 5.区域安全职责 5.1.区域主管是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5.2.区域主管应在公司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区域特点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5.3.区域人员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的HSE管理制度。 5.4.区域主管应对本区域的所有人员、设施、活动的安全负责。 5.5.区域主管应明确区域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求,确保所有进入区域的人员满足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企业看看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茶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茶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纺织企业规章制度

纺织企业规章制度 【篇一: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第二节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74-27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二)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将检查、消除情况记录存档; (三)确保该场所实际容纳人数不超过设计的最大容量; (四)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包括影剧院、歌舞厅、文化宫、网吧、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文体娱乐场所和旅游

景区;宾馆、酒楼、商场等商业经营场所;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场所;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对公众开放、人员聚集的场所。 在公园、旅游景区、广场、公共道路、体育场馆、会场、展览馆等场所,举办下列单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一千人以上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举行,公安机关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一)体育比赛、民间竞技等体育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产品展览、商品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民间传统活动; (五)庆祝、庆典、人才招聘会等活动; (六)名人签名等宣传活动; (七)现场开奖的彩票发行活动; (八)其他大型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日常业务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编号:SM-ZD-62676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5、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节中层领导安全职责

区域管理制度

股份六公司区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各项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明确各部门、站队和个人的管理区域及各方面管理责任,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负责管辖的区域内的安全、质量、服务、环保、综治、形象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工作。 3 管理区域划分 管理区域划分按“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1 各部门负责其办公室(区)的室内外及周边。 3.2 生产业务部负责公司码头、库场、库房、道路、铁路道线及其周边。 3.3 机具作业部负责维修车间、仓库、工属具发放站及其周边。 3.4 劳务六部负责其人员作业区域。 3.5 安环部负责公司全范围监督管理,负责铁路道口及其周边。 3.6 技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设备、设施监督管理。 3.7 与其它单位接壤、暂时划分不清以及公司范围内其它区域由安环部

负责。 4、管理内容及管理责任划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用电、用水、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室内外和周边环境卫生、形象及综治管理。 4.1 安环部管理区域管理内容及责任 4.1.1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码头、库场、库房、道线装卸生产安全、质量和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据集团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和指导装卸生产作业、查处违章违纪、排查和整改隐患,进行人、机、物、法、环的全面安全管理。 4.1.2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完善交通、消防设施,进行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隐患。 4.1.3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进行现场检查和环境问题整改。 4.1.4 安环部负责公司五个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 4.1.5 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的一切生产安全、质量、机损、海损、环保、交通、火灾等事故负管理责任,并对铁路道口安全负责。 4.2 生产业务部责任区域管理内容及责任 4.2.1 生产业务部负责其组织的船舶、库场、库房、火车装卸作业的安全、质量和服务的管理,严格按集团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组织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实施全面管理。

纺织企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3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4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设备部;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生产部;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 生产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组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 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3 临时用电作业 4.3.1 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4.3.2 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安全组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一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二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生产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人人注重安全。 第三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圆满和超额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报、闲谈和私自换班,更不准将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二、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女员工应留短发或将长发卷入帽内,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系围巾和赤脚上班。 三、不准酒后上班或当班睡觉,上班时精力要集中,不准将小孩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带进生产车间,当班不准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操作工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

准违章指挥。 五、对各种机电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全部穿戴整齐,严格贯彻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制度。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不准乱动、乱搬,以免碰伤或触电。 六、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停机,无指令信号,任何人不得合闸。 七、配电室、油库、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要害部门,闲散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各种压力容器、车辆、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九、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消防规范化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装位置显眼,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处理。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以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清理场地,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 二、一切操作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必须持有合格证,才准上岗操作。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触转动的部位。 四、必须钻研技术,熟悉自己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五、检修机械设备时,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验收,不准使用。 六、严禁非电气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等安全设施。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2394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定动火区域动火作业。 3.内容 3.1动火类别 3.1.1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拆除设备的部件、管线修补工作。 3.1.3自给设施的制作、维修。 3.2固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 3.2.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3.2.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15米。

3.2.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2.4正常生产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可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此时固定动火区内严禁动火。 3.2.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3.2.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3禁火区 除规定固定动火区外其他地点 3.4动火原则 3.4.1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4.2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可动火可不动火的维修任务,不得随意在固定动火区随意动火。 3.4.3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现场配置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有效使用。 3.4.4动火周围的下水井、阀门井、地沟等清除易燃物后,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