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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运行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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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备案号:: Q/×××

××××电力公司企业标准电力公司企业标准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火力发电厂运行管理标准火力发电厂运行管理标准

标准英文名称标准英文名称

(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XX 电力公司 发 布

Q/XX—XXXX

I 目 次

1范围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职责 (2)

4管理内容与方法 (2)

5报告和记录 (6)

火力发电厂运行管理标准

火力发电厂运行管理标准

范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电力有限公司生产部发电处火力发电厂运行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生产部发电处的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原电力部

职责

3职责

3.1XX公司直属火力发电设备的安全和经济运行,由生产部发电处负责。

3.2主要任务是负责火电厂调峰技术工作,考核全网发电设备的运行指标,经济分析发电量完成情况。

管理内容与方法

4管理内容与方法

安全管理

4.1安全管理

4.1.1新入厂工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实习人员等进入现场前,必须由厂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1.2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电力生产上岗调查规程》的有关部分,并进行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1.3在岗运行人员每年要由本单位及厂安监部门联合进行一次安规考试,不合格者下岗学习,直至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1.4运行班组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活动,运行值(或以专业为单位)每月要活动一次。安全活动要求有组织、有准备、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4.1.5各运行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具备较高技术素质,较强的事故分析能力,同时还应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

4.1.6对于异常事件由专业班长组织召开分析会,两日内应将异常原因、责任者等分析报告交所在分厂(场)。障碍分析会由分厂(场)负责组织召开,并有厂安监部门参加。障碍原因及责任者等分析报告三日内交厂安监部门。对于事故的分析应由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事故分析会前应预先报知XX公司有关部门。

4.1.7各运行岗位应结合现场的生产实际,开展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活动,不断提高运行人员反事故能力。全厂性的反事故学习每年至少举行二次,各岗位反事故演习每季应进行一次。

4.1.8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任何检修作业,必须要办工作票,运行系统的各项操作,特别是电气操作,必须由有操作权的值班人员进行,并按有关规定设置监护人(必要时应设第二监护人)。检修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封票手续。

4.1.9交班前三十分钟原则上不进行较大的操作,特别是电气操作。但当发生事故或连续操作未进行完时,必须待全部操作完成或进行到某一适当步骤,经当值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4.1.10值长在接受总调或地调的操作命令以及在事故处理时,要严格执行电话录音制度。值长向各专业班长、值班员发布命令时,要求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

4.1.11运行岗位应设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运行人员发现的所有缺陷都应详细地登记,同时通知有关检修班组。设备重大缺陷除通知检修有关班组外,应由值长向厂主管生产领导汇报。

4.1.12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应由分厂(场)和厂部进行奖励和表彰。要建立健全的运行安全奖励制度。

4.1.13对重大事故直接责任者,对性质严重的“误判断”、“误操作”、对不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造成后果者,应视其情节给予扣发奖金、调离原岗位(下岗)、行政处分等惩罚。

4.1.14各运行单位应对每年异常以上的事故分析报告和在安全生产中避免事故的报告建立档案,定期汇编成册,作为安全学习材料。

经济运行及技术管理

4.2经济运行及技术管理

4.2.1以生产岗位为单位,对所辖设备和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使机组在最佳状态下运行,这是全体运行人员及运行管理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运行人员特别是有关管理人员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

4.2.2以班组为单位,对所辖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方式进行经济分析,特别是对完成较差的指标及时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对策,并有记录。

4.2.3以分厂(场)为单位,由分厂(场)主管运行的领导主持,专工、班长、技术骨干等参加,每月对本专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逐项分析,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推广先进的运行经验。

4.2.4每月由运行副总主持,各有关运行部门领导及专业专工参加,对全厂的各项运行经济指标进行全方位分析,在找出差距的同时提出下月的主要工作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 4.2.5每十天要出一期小指标完成情况旬报。主要内容应包括:各项小指标完成情况、各班排列名次、简要分析及相应措施。

4.2.6每月应出一期运行月报。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全厂主要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结合与上年同期及设计值进行综合经济分析,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治理措施,每月八日前报XX公司生产部发电处。

4.2.7每班应化验一次各炉飞灰含碳量、炉前煤煤质,每周化验一次煤粉细度,化验结果要及时送交发电(运行)分厂、生技处、值长组及有关厂领导。

4.2.8为了使运行人员及时掌握煤质情况,每次上煤前,应由燃料调度及时将煤种、混配比例等情况汇报当值值长,由值长通知各司炉,使司炉定性地掌握本班燃用煤种,以便进行燃烧调整及防止其它事故。

4.2.9各厂应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有关指标的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小指标竞赛。另外,可对燃油、发电量、高加投入率、厂用电率等较重要的运行指标实行单项承包考核。同时,也可围绕以提高机组经济性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值际竞赛。

4.2.10生技处、发电(运行)分厂及其它有运行岗位的分厂(场)均应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机组启、停、发生的各类事故、障碍、异常情况分析、系统变更、每月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其它大事记等。

4.2.11各厂应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各种标准化技术措施,如机组启停操作、锅炉水压试验、防止锅炉灭火放炮、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机组低负荷运行、节油、防汛、防寒、防腐等标准化技术措施。

4.2.12各种运行表报、值班记事、主要记录表纸,要分别保存十年、三年、一年。

4.2.13各种临时性技术措施、运行方式,应由所在分厂(场)分管运行的专责工程师提出,送生技处相关专业专责工程师初审,生技处主管处长复审后报运行副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4.2.14运行系统的重大操作应有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做保证,操作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操作时,生技、安监等有关人员要到场指导、监护,操作过程中应由厂部指定专人指挥。

4.2.15系统变更、随便更换或运行参数及操作方式有新的规定,应由生技部门以书面形式下发到有关分厂(场),并及时做出修改原规程的补充规定。

4.2.16各厂应尽快建立微机数据库,存储设备、设施设计资料、机组大小修更改资料、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有关运行方面资料,逐步实现与XX公司生产部微机连网,一方面达到双方资料共享,另一方面以便及时了解各厂机组运行状况。

4.2.17热力试验是指导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各厂必须设有热力试验组,同时要加强对试验组的领导与管理,并在各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

4.2.18热力试验组的主要任务

4.2.18.1机炉及其辅机的效率测试;

4.2.18.2机炉及其辅机设备及系统的调整试验;

4.2.18.3设备非常规工况下运行方式的测试分析;

4.2.18.4为调查、分析事故而确定的试验测量项目;

4.2.18.5其它需要进行试验测量工作。

4.2.19汽轮机、锅炉效率每半年普查一次,真空严密性每月做一次。机组大修前后应分别进行:制粉系统出力、真空严密性、加热器换热效果等各方面试验。如有重大更改工程,其投运后有关试验应由XXX电力试验研究院与热力试验组(制造厂家)共同完成。各种试验数据应分类存档,妥善保存。

4.2.20要建立锅炉燃烧卡片及各种经济运行卡片,为机组经济运行提供可靠数据,对机组运行中随时出现的技术问题,要组织热试人员通过热力试验提出解决办法。

4.2.21热力试验组应具备一般常规试验所需要的各种仪器、仪表。在统计小指标及试验计算上要计算机化。

4.2.22热力试验组的成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特别是要有相当的现场实际经验。按要求定期参加XX公司和XXX电力试验研究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逐步实现持证上岗。

常规管理

4.3常规管理

4.3.1值长是生产一线的指挥者,各级领导必须充分重视和支持值长工作,树立值长在生产指挥系统的核心地位,特别是在事故处理时,各级人员必须服从值长指挥。

4.3.2严肃调度纪律,值长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调度命令。运行人员必须服从值长指挥,对于不服从指挥者,值长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并追究责任。

4.3.3新提升的值长应从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三年以上本企业主要专业运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或运行班长中选拔。

4.3.4运行现场的办公设施、消防器材、各种工器具、各种文字资料等均应实行定置管理,该项工作要纳入班组建设及运行常规考核。

4.3.5交接班以文字为主,口头补充为辅,在交接班过程中,必须达到下述要求:运行系统清、设备变动清、安全措施清、运行参数清、设备缺陷清。

4.3.6交班记录要在交班前三十分钟写好,本班最后一小时运行表报应在交班前十分钟记完。

4.3.7正常情况下,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务会,总结一周工作。

4.3.8接班人员应提前二十分钟进入现场,换好工作服,检查主要设备运行状况,掌握运行方式及设备缺陷,认真阅读交接班日志,对异常情况向交班人员提出询问,在异常情况不明或运行参数严重偏离正常值的情况下,可以暂缓接班。

4.3.9接班前应召开班前会,由班子布置当班工作及注意事项,对于异常运行设备,应做好事故预想。

4.3.10健全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周期制度,巡检内容要详细地记录在专门的记录簿或运行日志内。

4.3.11各岗位要有主要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周期表,运行人员应严格按照其规定执行。每次定期轮换、试验后,应将结果详细地记录在专门的记录簿及运行日志内。对定期轮换和试验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检修班组处理。

4.3.12运行岗位卫生管理工作是发电厂文明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要有卫生专区划分,并制定相应清扫标准。专区卫生应做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专区卫生不合格,不得交接班,要建立设备检修后验收标准,检修场地卫生不合格,不许封票。

4.3.13运行人员要严格执行厂内各项规章制度,统一着装,并佩带运行岗位标志。运行人员要有礼貌,领导或客人到岗时,要主动起立汇报,热情回答客人提问(监盘者除外)。

4.3.14运行表报是设备运行的原始资料,是考核设备健康水平和诊断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依据。表报的填写一律使用蓝黑墨水,用规整的阿拉伯数字填写,不得涂改及记假表,并按规定的时间抄表,各种记录必须用仿宋字体,记录必须真实,实事求是。

4.3.15运行岗位要配置三种规程,八种制度,十六种图表,十五种记录。(见附录)。

运行岗位培训

4.4运行岗位培训

4.4.1新入厂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入厂的工人,分配到运行岗位后,需签定师徒合同,合同期满考试合格后,可在相应岗位见习三个月,见习期满后,应写出见习报告,经再次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4.2提升岗位时,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理论与实际考试,考试合格后,在新的岗位上应监护操作一个月方可独立操作。

4.4.3提升值长的考试应由厂部组织进行,提升班长、主值班员的业务考试应由所在分厂(场)进行,一般岗位考试由所在班组进行,由分厂(场)指派专人监考。

4.4.4值长、班长、主要值班人员,原则上应通过模拟机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已担任上述岗位人员,未参加过模拟机培训的,应在一年内完成培训工作,对培训不合格者应降岗使用。200MW及以上机组主岗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模拟机考试。

4.4.5所有运行人员,应由所在分厂(场)建立个人业务档案,每次业务考试、安规考试及各类奖罚均应记录在内,作为提岗、评先进等主要依据。

4.4.6运行工作应建立竞争上岗机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竞争上岗。下岗人员的空缺应由下一级岗位竞争优胜补充。竞争失利者降岗使用,并可参加下一轮的竞争上岗,各厂应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出竞争上岗的实施细则。

4.4.7运行人员技术学习内容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技术等级标准、岗位规范和有关规程制度。

本厂发生过的事故、障碍、历年累积的设备异常情况资料汇编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等。反事故演习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及反事故措施、对策。

现有设备和新设备的构造、原理、参数、性能、系统布置和运行操作方法。

安全经济运行方式和先进工作方法。

设备检修或变动后运行方式及新技术的运用。

季节变化对运行设备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运行专业理论或操作技能示范等。

4.4.8生产现场应设置技术问答栏,每月每班应刊出一期,其内容应结合现场实际,安排本班人员轮流解题。运行班组应建立考问讲解制度,每人每月不少于三题。

4.4.9各运行岗位应设专(兼)职培训工程师负责培训工作。培训工程师应由熟悉生产情况,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热爱培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培训工程师作为生产技术人员应纳入生产系统管理。

4.4.10技术比赛和技术示范是现场进行交流、传播、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式,形式可以多样化,各厂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4.4.11对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发电厂或单元机组运行人员,应注重集控运行技术的培训,全面掌握机组设备结构原理及运行状况。对自动化水平不同的机组运行人员,应换岗轮训。在选拔运行领导岗位时应优先选择素质较高的集控运行人员。

4.4.12运行人员的培养是件长期和至关重要的工作,运行人员定岗时,应留有一定的备用的人员。对于长期在运行岗位工作的人员退下来时,厂里应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

报告和记录

5报告和记录

5.1每月各火电厂应将机组运行指标、发电量及煤耗情况上报。

5.2每季XX公司生产部对XX公司所属各火电厂进行主要指标的分析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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