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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员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境外人员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境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国内境内工作、学习或停留的外国人

员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境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他们的人身

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内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以下是一个关于境外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境外人员申请程序和审核

境外人员在到国内工作、学习或停留之前,需要提交申请,并按规定

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程序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信息和背景材料等。申请材料的重要性和真实性至关重要,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完整。

申请材料提交后,相关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一般包括

申请人的身份、目的和安全风险评估等。审核程序应严格遵守规定,并确

保公正、公平和透明。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予以合理解释。

二、境外人员信息采集和登记

境外人员在登记个人信息时,应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并不得提供虚

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登记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境

外人员的安全,因此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境外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

境外人员在国内境内的行为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不得从事

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境外人员应尊重当地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侵犯他

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境外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警

或求助。在面临风险或困境时,应选择合适的方式保护自己,并积极配合

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境外人员安全意识培训和宣传

相关机构应定期组织境外人员安全意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他们的

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个人防护知识、紧急求助方式、

遇险自救技巧等。

境外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提

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只有通过培训和宣传,境外人员才能更好地了解

当地的安全情况和规定,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事故。

五、境外人员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相关机构应对境外人员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安全风险评估可以包括评估当地的安全环境、风险等级和常见安全问题等。在评估的基础上,可以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境外人员在到国内工作、学习或停留时,应了解当地的安全情况,并

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例如,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

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等。境外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的安全规定,加强自我

保护意识,做到安全第一

总之,境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他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

要措施,也是社会稳定和安全的基础。相关机构应做好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境外人员应积极配合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环境。

境外人员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

境外人员工作制度和管理 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境外人员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司涉外人员工作的管理,保证我司外事交流以及其他外事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境外人员在我司的绝对安全,防止涉外事件及其他案件的发生,严防在涉外活动中失密、泄密和被窃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作如下境外人员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司外事安全保卫工作,在公司的领导指导下,实行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制,在业务上对境外人员进行指导、监 督、检查,人资行政部对境外人员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条凡来我司工作、交流、访问、居住的所有境外人员,公司都会及时登记并备案人资行政部。 第三条境外人员来司后,接待部门(必要时请公安局外管处协助)要对他们进行有关中国的法律法规教育,即《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的宣传 教育,以及我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教育。 第四条外事公寓管理人员要选派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格执行外事公寓(宿舍)安全保卫 管理规定和会客登记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并 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不利于安全的各种隐患,保证境外 人员在公司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第五条境外人员在公司内举行集体性活动,如该国国庆日、重大纪念日、讲座、学术交流、舞会等,接待部门要提前

将时间、地点、人员及内容等情况通知公司领导及相关 部门。 第六条境外人员外出活动、参观、游览,要有专人陪同,陪同外宾工作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思想作风正派,工作 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行的相关规 定。 第七条境外人员食、宿,会议室等场所,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要万无一失。外事接待部门要设立值班制度,发生 案件要及时与保卫处取得联系,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 大。 第八条境外人员在我司活动结束时,接待部门要提前通知办公室和人资行政部。 第九条涉外活动中,如发现外籍华人员套问、窃取国家机密,刺探情报、拉拢腐蚀我方人员或提出与交流活动无关的 要求,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第十条境外人员向我方馈赠有淫秽内容物品和反动、迷信宣传品或图书、照片、录音、录像、光盘时,应拒收并及时 向公司汇报。 第十一条公司人资行政部协助外事接待并对外事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敌情教育、保密教育和外事纪律教 育,严防违纪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

境外人员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境外人员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境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国内境内工作、学习或停留的外国人 员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境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他们的人身 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内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以下是一个关于境外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境外人员申请程序和审核 境外人员在到国内工作、学习或停留之前,需要提交申请,并按规定 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程序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信息和背景材料等。申请材料的重要性和真实性至关重要,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完整。 申请材料提交后,相关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一般包括 申请人的身份、目的和安全风险评估等。审核程序应严格遵守规定,并确 保公正、公平和透明。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予以合理解释。 二、境外人员信息采集和登记 境外人员在登记个人信息时,应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并不得提供虚 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登记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境 外人员的安全,因此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境外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 境外人员在国内境内的行为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不得从事 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境外人员应尊重当地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侵犯他 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境外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警 或求助。在面临风险或困境时,应选择合适的方式保护自己,并积极配合 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境外人员安全意识培训和宣传 相关机构应定期组织境外人员安全意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他们的 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个人防护知识、紧急求助方式、 遇险自救技巧等。 境外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提 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只有通过培训和宣传,境外人员才能更好地了解 当地的安全情况和规定,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事故。 五、境外人员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相关机构应对境外人员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安全风险评估可以包括评估当地的安全环境、风险等级和常见安全问题等。在评估的基础上,可以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境外人员在到国内工作、学习或停留时,应了解当地的安全情况,并 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例如,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 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等。境外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的安全规定,加强自我 保护意识,做到安全第一 总之,境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他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 要措施,也是社会稳定和安全的基础。相关机构应做好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境外人员应积极配合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环境。

企业境外公共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1.1. 定义 1.1.1. 本办法所称境外机构是指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子)公司、代表处以及直属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各级分(子)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 1.1. 2. 本办法所称境外公共安全事件是指因政局动荡、社会动乱、武装冲突、恐怖袭击、绑架劫持、刑事犯罪、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公共卫生及内部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企业境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业务受阻和声誉受损等的事件。 1.1.3. 本办法所指境外公共安全培训分为境内管理人员培训、境外管理人员培训、一般外派人员培训和境外现场培训。 1.1.3.1. 境内管理人员培训是指对各派出单位负责境外公共安全工作的有关领导及境外公共安全管理部门、涉外业务管理部门和外事部门(包括直属企业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安全主管等人员的境外公共安全培训。 1.1.3. 2. 境外管理人员培训是指对境外机构、项目内派中方管理层和安全经理(主管)及境外一线基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公共安全培训。 1.1.3.3. 一般外派人员培训是指对境内管理人员和境外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长期外派人员以及短期赴红色(极高风险)、橙色(高风险)国家(地区)现场技术支持和临时工作人员的境外公共安全培训。 1.1.3.4. 境外现场培训是指境外机构、项目对所有员工(中国籍员工、国际员工、当地员工)以及正在红色(极高风险)、橙色(高风险)国家(地区)现场技术支持和临时工作人员的境外公共安全培训。

1.1.4. 本办法所称培训基地是指经过总部组织认定的有资质的境外公共安全培训服务机构。 1.2. 管理原则 1.2.1. 境外公共安全培训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标准、统一发证”的原则,符合《企业境外公共安全培训标准》,采取“理论与实操并重,境内与境外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1.2.2. 所有长期外派人员和短期赴红色(极高风险)、橙色(高风险)国家(地区)现场技术支持和临时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出国(境)前的境外公共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严格实行“不培训不派出、培训不合格不派出”制度。 1.2.3. 所有新到境外机构、项目人员(包括中国籍员工、国际员工、当地员工)均须参加境外现场上岗前的公共安全培训,严格实行“不培训不上岗”制度。 1.3.4. 各派出单位和境外机构、项目应把境外公共安全培训费用作为专项开支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 职责分工 2.1. 外事局(港澳台办公室)外事局(港澳台办公室)是企业境外公共安全培训归口管理部门。 2.1.1. 负责境外公共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 2.1.2. 负责汇总各派出单位年度培训需求计划,制定全系统的境外公共安全培训年度总体计划,纳入集团公司培训计划。

境外人员安保方案

境外人员安保方案 1. 概述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人员流动的增加,境外人员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障境外人员的安全和权益,制定一套完善的境外人员安保方案至关重要。本文档将从提前规划、实施措施和紧急应对等方面,介绍境外人员安保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2. 提前规划 在境外人员安保方案制定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提前规划。提前规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安全风险评估 首先需要对前往目的地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可以通过查阅当地的安全报告、向相关专业机构咨询或雇佣安全咨询公司等方式获取准确的安全信息。在评估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政治稳定性、犯罪率、恐怖袭击风险等。 2.2 制定安全指南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指南。安全指南包括前往目的地的交通方式、居住安排、活动范围、遵循的行为准则等内容。同时,需要提供一份详细的应急联系人名单,包括使领馆、警察局、医疗机构等。

2.3 培训和教育 在人员出发之前,需要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意识的培养、遇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和报警方法、如何正确使用安全设备等。培训可以通过工作坊、在线课程、安全手册等形式进行。 3. 实施措施 境外人员安保方案的实施是保障安全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实施措施的建议: 3.1 信息共享 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共享系统,确保每个境外人员都能及时获得相关的安全信息。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方式传递信息。同时,也要鼓励境外人员之间相互交流、分享经验,加强安全意识和互助精神。 3.2 安全巡逻和监控 在目的地周围设置安全巡逻的人员或安保设备,加强对境外人员的安全监控。巡逻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并应对安全威胁。监控设备可以包括摄像头、门禁系统、报警器等。 3.3 安全通信设备 为境外人员提供安全通信设备,确保他们在遇到危险时能够及时与组织或家人取得联系。安全通信设备可以是手机、卫星通信设备、个人定位器等。同时,需要提供详细的通信使用说明书,确保人员正确使用。

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境外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境外人员在本单 位工作期间的行为,维护工作秩序,保护境外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境外人员的管理,促进与境外人员的良好合作关系,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邀请境外人员来华工作的情况, 境外人员指在国外具有正式职位并受雇于本单位的人员。 第三条境外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单 位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岗位职责相关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第四条境外人员应遵循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的原则,与本单 位员工相互配合、和谐共事。 第五条本单位将向境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在 境外人员工作期间尽量满足其工作和生活的合理需求。 第二章境外人员的招聘和入职 第六条本单位与境外人员的雇佣关系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境外人员的入职程序如下: (一)境外人员应向本单位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 (二)本单位将邀请境外人员进行面试,并对其进行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考核; (三)面试通过后,境外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健康证明和中国签证等相关材料; (四)本单位对境外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劳动合同和入职通知书; (五)境外人员按照通知书的要求来华,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道。 第八条境外人员入职后,应按照本单位的规定参加入职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和行为准则,承诺遵守所在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三章境外人员的工作及权益保障 第九条本单位应为境外人员提供与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任务,并与境外人员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条境外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严禁违规 加班和拖延工作进度。 第十一条境外人员的薪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并 与本单位员工享有同等福利待遇。薪资发放应准时准确。 第十二条境外人员享有与本单位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和福利

跨国人员防疫安全管理制度

跨国人员防疫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 跨国人员防疫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应对全球跨国人员活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而制定的管理措施。此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指导框架,帮助组织制定和执行合适的防疫安全管理措施,以保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目标 1. 确保跨国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2. 预防疫情的传播; 3. 降低组织内发生疫情的风险; 4. 遵守当地和国际防疫法规和准则。 管理措施 1. 信息宣传和教育 - 向跨国人员提供详细的疫情信息和防护知识,包括病毒传播途径、症状、个人卫生、防护措施等; -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包括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

2. 健康筛查和监测 - 要求所有跨国人员在进入组织的设施之前进行健康筛查,包括体温检测和健康问卷调查; - 建立健康监测体系,跟踪和记录跨国人员的健康状况。 3. 隔离和检疫 - 根据疫情情况和法规要求,对跨国人员进行必要的隔离和检疫; - 提供安全、舒适的隔离场所,并保障隔离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4. 人员管理和流动控制 - 控制跨国人员的流动,避免高风险区域的人员进入或离开组织; - 管理人员的出差和外出活动,减少不必要的旅行和接触。 5. 设施和环境管理 - 加强组织设施和办公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 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和卫生用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6. 应急响应和危机管理 - 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疫情爆发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措施; - 建立危机管理团队,负责协调应对疫情的相关事务。 责任和监督 - 涉及跨国人员防疫安全的责任应明确分工,由相关部门和人 员负责; - 监督跨国人员防疫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进行定期评估和 改进。 以上是跨国人员防疫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和措施,根据实 际情况和法规要求,组织可以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和补充。保障跨国 人员的安全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目标。

公司海外办事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境外机构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走出去”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保障公司海外事业部组织和人 员的安全防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海外事业部机构和人员”,指本公司设立的 海外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海外事业部是公司各海外办事处的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 同时也是公司海外办事处人员人身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分销管理科 协助海外业务部指导和监督海外办事处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境外事业部人员在境外的一切活动。 第二章境外安全教育培训 第一条所有驻外机构人员出国前应认真学习国家和公司的安全工 作政策、政策、法规、规定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详细了解公司 对各驻外办事处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二条各驻外机构人员出国前应详细了解被访国当地法律法规, 掌握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三条各海外办事处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主要针对当地的 风俗习惯、禁忌事宜、安全信息收集、当地紧急救援联系方式等方面。 第四条各海外办事处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公司颁布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任何来到办事处的公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认真记录《安全 培训表格》。分销管理科负责定期监督检查海外办事处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章海外安全风险防范

第一条海外业务部负责制定各海外办事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条所有海外办事处都应建立完善的安保体系,做好办事处防窃防盗措施。 第三条各驻外机构应加强与当地使领馆的联系,加强对驻在国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矛盾、社会治安状况、恐怖主义活动等信息的收集、评估和预警,并及时报送经销管理科;与驻在过其他中资企业建立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安全信息。 第四条各海外办事处应制定外出人员请示制度,办公室负责人应统一安排办公室人员外出工作,按时回到工作区,如果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回来,要打电话说明原因。到没有办事处的国家执行出国任务的人员,要跟随团队统一行动,如果其他原因需要独自外出,必须向带队领导请假,说明你去地点及预计归队时间,并按时归队。 第五条傍晚和夜间杜绝外出,如因工作需要,要采取安全措施,尽量避免单独参加聚会,避免长时间呆在人多的地方。 第六条建立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人员出行安全,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一条海外安全突发事件是指针对海外办事处和机构的海外安全事件、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和造成损失的事件,包括战争、政变、恐怖袭击、绑架、治安犯罪、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等。 第二条境外安全形势发生异常时,驻外机构负责人应及时向分管发放的领导报告,各驻外办事处应立即向中国驻外使馆报告,在使馆领导下妥善安置。具体程序如下:

外籍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外籍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外籍人员的管理,维护国家和地方的稳定和安全,保障外籍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国境内的外籍人员,包括工作签证人员、学习签证人员、投资签证人员等。 第三条外籍人员的基本权益 外籍人员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公民基本权益相同的权利,包括人身安全权、财产权、婚姻权和收入权等。 第四条外籍人员的基本义务 外籍人员在本国境内有义务遵守本国法律法规,尊重本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以及遵守所签订的合同和协议。 第二章入境管理 第五条外籍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签证和护照入境,依法办理入境手续。 第六条外籍人员入境后,需及时向所在地居民警察局登记,办理居留许可或居留签注。

第七条外籍人员需要申请工作许可或其他特定签证时,应提交相关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居留管理 第八条外籍人员在本国境内居留满一定期限后可以申请长期居留。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条件,提供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九条外籍人员需要延长居留期限时,应在居留许可过期前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将被视为非法居留,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条外籍人员需要在本国境内工作时,应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申请工作许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提供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在聘用外籍人员时,单位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居民警察局报备该外籍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向外籍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学习管理 第十二条外籍人员来本国境内学习需要办理学习签证,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居留手续。 第十三条外籍学生在本国境内的学习期限届满时,需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将被视为非法居留,需依法

境外管理制度

境外管理制度 一、引言 境外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于境外人员和境外事务的管理规定和措施。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境外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将从不同层次和角度探讨境外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 二、境外管理制度的意义 境外管理制度对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境外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国家对境外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防止恐怖分子、间谍和犯罪分子等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进入国境。其次,境外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境外事务的掌控和管理,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此外,境外管理制度还可以促进国际合作和交流,提升国家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境外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措施 1. 境外人员管理 境外人员管理是境外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以下措施: •签证管理:国家可以制定不同类型的签证制度,对不同目的的境外人员进行分类管理。例如,商务签证、旅游签证、学生签证等。 •出入境管理:国家可以设立边境检查站和出入境管理机构,对境外人员的出入境进行检查和登记,确保境外人员的合法身份和目的。 •居留管理:国家可以设立居留许可制度,对长期居留在境外的外国人进行管理和监控。 2. 境外事务管理 境外事务管理是境外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包括以下措施: •外交关系管理:国家可以与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并派驻大使馆和领事馆,负责处理与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事务。 •经济合作管理:国家可以与其他国家签订经济合作协议,促进双方的贸易、投资和科技合作。 •文化交流管理:国家可以与其他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文化的多样性和交流互鉴。 3. 境外安全管理 境外安全管理是境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下措施:

境外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境外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境外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本单位在境外的人员和资产安全,规范境外 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的安全 管理。 第三条境外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注重治本和综合施策,确保人员和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境外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由境外安全管理小组 统一负责。 第五条境外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境外安全管理制度、组织 开展境外安全培训、监督境外安全工作的落实等。 第二章境外安全预防 第六条本单位境外安全管理小组应每年制定境外安全风险评 估报告,对各个境外地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为相关员工提供参考。 第七条境外人员出发前,应进行境外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意

识培训、危险防范培训等。 第八条出国人员签订境外安全责任书,明确个人安全责任和 义务。 第九条出国人员应了解境外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地方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习俗。 第十条出国人员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好个人 财物和随身物品的保管。 第三章境外应急管理 第十一条出国人员定期向本单位报送境外工作计划,包括行 程安排、联系方式等。 第十二条出国人员应定期与本单位保持联系,定期报告工作 进展和安全情况。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本单位 报告,并按照本单位的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出国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配合当地政府和警 察部门的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紧急情况。 第四章境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第十五条本单位境外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境外安全演练,

检验境外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境外工作期间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安全 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地点或公共场所。 第十七条出国人员应按照规定签发的过境、停留和居留证件 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违法滞留或非法打工。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从 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本单位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第十九条本单位聘请的境外保安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定期接受培训,加强对境外安全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境外安全管理小组所有。 第二十二条如对本制度有异议,可向境外安全管理小组提出,由境外安全管理小组予以解释。

境外人员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境外人员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司涉外人员工作的管理,保证我司外事交流以及其他外事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境外人员在我司的绝对安全,防止涉外事件及其他案件的发生,严防在涉外活动中失密、泄密和被窃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作如下境外人员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司外事安全保卫工作,在公司的领导指导下,实行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制,在业务上对境外人员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人资行 政部对境外人员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条凡来我司工作、交流、访问、居住的所有境外人员,公司都会及时登记并备案人资行政部。 第三条境外人员来司后,接待部门(必要时请公安局外管处协助)要对他们进行有关中国的法律法规教育,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出境管理 条例》等的宣传教育,以及我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教育。 第四条外事公寓管理人员要选派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格执行外事公寓(宿舍)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和会客登 记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并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不利于 安全的各种隐患,保证境外人员在公司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第五条境外人员在公司内举行集体性活动,如该国国庆日、重大纪念日、讲座、学术交流、舞会等,接待部门要提前将时间、地点、人员 及内容等情况通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六条境外人员外出活动、参观、游览,要有专人陪同,陪同外宾工作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 任,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行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境外人员食、宿,会议室等场所,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要万无一失。外事接待部门要设立值班制度,发生案件要及时与保卫 处取得联系,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第八条境外人员在我司活动结束时,接待部门要提前通知办公室和人资行政部。 第九条涉外活动中,如发现外籍华人员套问、窃取国家机密,刺探情报、拉拢腐蚀我方人员或提出与交流活动无关的要求,要及时报告公 司领导。 第十条境外人员向我方馈赠有淫秽内容物品和反动、迷信宣传品或图书、照片、录音、录像、光盘时,应拒收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十一条公司人资行政部协助外事接待并对外事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敌情教育、保密教育和外事纪律教育,严防违纪和泄密事 件的发生。 *******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

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境外就业服务所制定的《境外员工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劳务输出员工。 安全管理小组是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由组长和组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国家安全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制度体系,制定和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以及组织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大检查等工作。 境外企业和员工安全管理指引中,要求员工认真了解和遵守我国及东道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劳动用工相关的规定,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派出人员应熟悉业务、身体健康,并拥有合法的出入境手续和工作许可。同时,要重视派出人员的语言能力建设,如有必要,要进行基本的语言培训和配备翻译人员。另外,要加强对派出人员的行前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出国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在招聘员工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招聘程序,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雇员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医疗保险。境外企业也要为雇员提供必要劳动保护,遵守东道国有关生产、技术和卫生安全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并为雇员办理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 总之,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公司的人身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境外就业的健康发展。 境外企业应该建立与员工日常沟通的机制,认真听取并回应雇员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 在裁员时,企业应该慎重考虑,并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给予必要的解释。 企业应该优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与雇员之间的分歧或纠纷,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企业应该加强与___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必 要时征求他们对劳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发生劳资纠纷,

境外人员相关管理制度

境外人员相关管理制度 境外人员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员工管理指引》:商务部发布的这项指引旨在指导走出去的企业提高境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要求企业制订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指导派出机构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这部法律规定了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审批管理办法,以及境外人员在住宿、工作、学习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3. 商务部发布的《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为指导企业提高境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商务部发布了这项指南,要求企业针对境外项目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4. 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这份指引旨在帮助企业规范境外经营行为,要求企业境外经营相关部门和境外分支机构的全体员工接受合规培训,了解并掌握企业的合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 5.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办法:这项办法规定了境外人员在入住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后24小时内办理住宿登记的制度。 6. 中国企业海外安全风险防范指南:这份指南为企业提供在海外防范安全风险的指导,要求境外机构制订实施细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 7.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对境外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把境外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政治关、廉洁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教育,建立健全境外人员管理监督制度。 8. 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这项办法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所属企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违规决策、失职、渎职等导致境外投资损失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这些管理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境外人员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境外人员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要求。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新形势下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保护工作,保障“走出去”战略旳顺利实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是指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境外设置旳企业、机构和派出旳人员。 第三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事、发展改革、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当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旳安全管理。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导当地区国有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旳安全管理。各地工商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当地区对外投资合作民营企业旳安全管理。各驻外使领馆负责对驻在国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旳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按照“谁派出,谁负责”旳原则,对派出人员在出国前开展境外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提高安全防备意识和能力,增强安全管理综合能力。实行项目总包协议旳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应对参与合作旳分包单位旳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负总责。未经安全培训旳人员一律不得派出。 第六条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制定派出人员行为守则,规范驻外人员行为方式,规定派出人员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七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事、发展改革、公安、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和工商联对当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旳境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驻外使领馆负责对驻在国中资企业机构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第三章境外安全风险防备 第八条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制定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指导派出企业机构制定安全防备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应规定其境外中资企业机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环境保护、处理当地就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工作,为其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营造良好旳外部环境。 第十条商务部会同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和公安部建立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向对外投资合作企业通报境外安全信息,及时公布境外安全预警。外交部负责向驻外使领馆通报安全预警信息。 第十一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事、发展改革、公安、安全监管部门指

境外人员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境外人员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境外人员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保护工作,保障“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是指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机构和派出的人员。 第三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事、发展改革、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安全管理。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导本地区国有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安全管理。各地工商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民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各驻外使领馆负责对驻在国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对派出人员在出国前开展境外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增强安全管理综合能力。实行项目总包合同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应对参与合作的分包单位的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负总责。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派出。 第六条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制订派出人员行为守则,规范驻外人员行为方式,要求派出人员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七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事、发展改革、公安、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和工商联对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驻外使领馆负责对驻在国中资企业机构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第三章境外安全风险防范 第八条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制订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指导派出企业机构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应要求其境外中资企业机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环境保护、解决当地就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工作,为其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出国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出国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国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出国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因公受单位派出从事国外的商业洽谈、产品监造、售后服务、设备安装、参观学习等工作的在职员工。 3 术语定义 无 4 引用文件 无 5 管理职责 5.1 公司党政部负责因公出国员工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各部门实施因公出国员工的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国人员的保险购买。 5.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出国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出国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出国安装指导、监造等人员要持有护照,并将出国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党政部。 5.3 安环部定期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党政部月度安全考评。 6 管理原则和内容 6.1 管理内容和方法 6.1.1 因公出国员工的体检 各部门要依据员工健康体检档案确定公出人员,体检合格的方可公出;对公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人员,在公出前要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公出。

6.1.2 因公出国员工的体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1.3 因公出国员工的安全教育 6.1.3.1 因公出国员工的安全教育内容: a) 公司有关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b) 目的地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c) 目的地所在国家单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相关方告知书; d) 目的地国家单位的地理环境、厂区环境和作业环境; e) 应急救援预案; f) 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6.1.3.2 在途和住宿的安全教育 a) 要将自身每天的行程提前告知上级领导或家人,加强自身安全保障; b) 公出期间请到正规场所吃饭、住宿,乘坐正规交通工具; c) 公出期间切勿疲劳过度,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安全意识。自身需要帮助或别人求助时请联系当地使领馆。 6.1.4 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填写《出国人员安全教育卡》,教育卡一式两份,一份由教育单位存档,一份报管理单位。 6.1.5 出国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外中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等部位《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6.2 因公出国员工的上报程序 6.2.1 从事国外的商业洽谈、参观学习等工作的出国人员由各部门进行管理,每月通过安全月报将当月安全情况报安环部。 6.2.2 从事国外的产品监造、售后服务、设备安装等工作的出国人员由各部门以报告的形式提前上报安环部。上报的内容有:人数、体检情况、出国的地点、教育情况、主要工作、时间期限、应急救援预案等。 6.3 因公出国员工进入现场的安全管理 6.3.1 接受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了解现场重要(重大)危险源,掌

海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海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海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资源国相关法律和国外项目生产作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海外分公司在国外项目作业中,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根本保证。海外单位必须遵守资源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大力推动安全科技进步,努力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海外各分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充分考虑本土化员工安全水平的差异性,推行安全目标和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岗位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资源国属地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识别、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采取有效监控和预防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职业病发生,做到安全、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生产。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海外分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海外国际事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国际事业管理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向公司安委会提出海外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协调海外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3.负责各单位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安全工作的抽查、检查及考核。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并抓好国外安全环保工作的建议。 5.向公司安委会报送海外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告、资料,组织编写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汇报。 6.负责海外项目工业生产伤亡、火灾、环境污染、交通事故数据统计汇总,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7.负责海外项目各类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HSE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指导、督促、审核工作。实现“两书一表一卡”,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推动HSE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持续改进。 9.审定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境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境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法》对外来相关方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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